土地资源保护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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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资源法律保护的核心内容

土地资源法律保护的核心内容

土地资源法律保护的核心内容
土地资源法律保护的核心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1. 土地用途管制:通过国家制定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地方制定土地利用详细规划,对土地的利用进行管控和调控,保护土地资源不受过度开发和滥用。

2. 土地征收管理:土地征收必须符合法定程序,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合理补偿和安置安置。

3. 土地承包经营权保护: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一种经济权益,法律保障其不受侵害和损害。

包括土地承包期限、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让和继承等方面的规定。

4. 土地资源开发利用管理:对土地利用的行为进行监管和管理,确保开发利用活动符合环保、资源节约和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5. 土地面积动态监测:加强对土地面积变化的监测和统计,及时掌握土地资源的利用情况,为更好地保护土地资源提供依据和支持。

6. 土地污染防治:通过加强对土地污染的治理和防控,保障土地资源的生态安全和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

《国有土地使用权法》:保障土地资源公平分配(国有土地管理制度与使用)

《国有土地使用权法》:保障土地资源公平分配(国有土地管理制度与使用)

《国有土地使用权法》:保障土地资源公平分配
1. 《国有土地使用权法》是我国针对土地资源管理的重要法律法规之一,旨在保障土地资源的公平分配和合理利用。

2. 该法律于1982年首次出台,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多次修订完善,目前已成为我国土地管理体制的基本法律。

3. 根据该法律,国有土地属于全民所有,由国家代表全民所有和管理。

土地使用权分为出让、划拨、协议出让等方式取得,且必须符合公共利益和社会公正原则。

4. 《国有土地使用权法》明确了土地使用权的期限,一般以70年为上限。

土地使用者必须按照土地使用规划和土地利用计划,合理开发利用土地资源。

5. 该法律还规定了土地收回制度,即在土地使用期限届满或土地使用者违反法律规定时,国家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

同时,也明确了土地使用者的补偿和安置问题。

6. 通过对土地资源的公平分配和合理利用,该法律在维护社会公正、促进经济发展和保护生态环境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7. 然而,在实践中,该法律的执行仍存在一些问题。

一方面,土地资源的出让和划拨过程中,可能存在不公平的现象。

另一方面,一些土地使用者在土地利用过程中违反法律规定,影响了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

8. 因此,加强对《国有土地使用权法》的宣传和普及,提高公众对土地资源管理的认识和意识,是保障土地资源公平分配和合理利用的关键。

9. 同时,也需要加强对该法律的监督和执法,对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确保土地资源的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

10. 总之,《国有土地使用权法》是我国土地管理体制的重要法律法规,通过公平分配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维护社会公正、促进经济发展和保护生态环境,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中国土地法大纲

中国土地法大纲

中国土地法大纲第一章:总则1.土地是人民的神圣之地,国家所有制土地应当受到保护和尊重。

2.土地所有权的确立和转让应当依法进行,保障各类主体的合法权益。

3.本法的立法宗旨是维护国家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保护农村土地承载力、促进农民增收致富。

第二章:土地使用权1.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对土地的使用、收益和处置权利。

2.土地使用权的设立、变更和终止应当依法进行,不得违背法律规定。

3.土地使用权的流转应当符合土地利用规划,保障农民的基本土地权益。

第三章:土地承包经营权1.农民依法持有土地承包经营权,有相应的使用、收益权。

2.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流转、调整,但不得损害农民的合法权益。

3.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保障和管理应当遵循公平、合理、效率的原则。

第四章:土地征收与补偿1.土地征收应当依法进行,保障被征收者的合法权益。

2.土地征收所需补偿应当合理、及时,不得损害被征收者的利益。

3.土地征收项目必须经过合法审批程序,不存在违法分配或挪用。

第五章:土地资源保护1.国家加强土地资源的保护和管理,实行严格的土地利用准入制度。

2.加强对违法占用土地行为的查处和整治,保护土地资源不受侵害。

3.积极推动生态文明建设,促进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保护。

第六章:土地治理与农业发展1.积极推动土地整治工程,提高土地的生产力和利用效率。

2.支持农业现代化发展,推动农业农村经济持续增长。

3.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增强农民土地经营权益。

结语中国土地法大纲旨在建立健全的土地法律制度,保障土地资源合理利用、保护和农民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经济的稳步发展。

希望各级政府、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共同遵守土地法规,共同维护我国土地资源的持续发展和利用。

国土资源法全文

国土资源法全文

国土资源法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国土资源,合理利用国土资源,维护国家安全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国土资源是指国家所有的土地、矿产资源、水域和其他自然资源。

第三条国土资源的管理原则是公有、均等、合理、可持续利用。

第四条国土资源的管理目标是保护国土资源、提高资源利用效益、促进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

第五条国土资源的管理要坚持保护优先、合理利用、有偿使用、节约集约、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第六条国土资源的管理要遵循科学规划、统筹协调、分类施策、依法管理的原则。

第七条国土资源的管理要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推动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

第八条国土资源的管理要加强公众参与,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

第九条国土资源的管理要加强对国土空间的规划、利用和保护。

第二章国土空间规划第十条国土空间规划是国土资源管理的基础和依据。

第十一条国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制定国土空间规划。

第十二条国土空间规划包括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

第十三条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是国家在一定时期内,对国土空间发展布局和利用方式的整体安排。

第十四条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应当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相衔接。

第十五条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应当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国土安全和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等因素确定。

第十六条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应当保证国家安全和国土空间的完整性。

第十七条国土空间专项规划是国家对特定地区、特定领域的国土空间开发利用和保护的具体规划。

第十八条国土空间专项规划应当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相衔接。

第十九条国土空间专项规划应当根据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确定。

第二十条国土空间专项规划应当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相衔接。

第二十一条国土空间专项规划应当根据实际需要通过公众参与、专家论证等程序制定。

第二十二条国土空间规划应当经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批准并向社会公布。

第三章国土利用第二十三条国土利用应当科学规划、综合利用、保护优先、节约集约。

第二十四条国土利用应当分类管理,合理布局,提高土地利用效益。

土地管理法管理土地资源利用和保护的法律规定

土地管理法管理土地资源利用和保护的法律规定

土地管理法管理土地资源利用和保护的法律规定土地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基本要素之一,对于一个国家或地区来说,土地资源的管理和利用至关重要。

为了确保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环境保护,各国都制定了相应的法律法规。

本文将介绍中国土地管理法对土地资源的管理、利用和保护方面的相关法律规定。

一、土地管理法的立法目的和基本原则中国土地管理法是1998年颁布的,旨在规范和管理土地资源的利用、保护以及土地所有权的确认与转让。

其立法目的是维护国家土地资源的合法管理和有序利用,促进土地资源的持续利用与可持续发展。

该法的基本原则包括公有制为主体、坚持统一规划、保护耕地、集约利用土地、守土有责、资源节约优先、保护生态环境等。

这些原则为土地资源管理提供了法律指导和保障。

二、土地使用权的获取和转让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和支配的权利。

依照中国土地管理法,土地使用权可以通过出让、出租、划拨等方式获取。

相关法律规定了土地出让、出租和划拨的程序和条件,并强调了土地使用权的合法获取和保护。

同时,土地使用权可以进行转让,但必须符合土地管理法规定的条件,并经过行政机关的批准。

转让土地使用权的相关手续和手段也需遵守法律规定。

三、土地利用规划和方案的编制与执行土地利用规划是指对土地利用进行科学规划和布局,合理利用土地资源。

根据土地管理法,各级政府应当制定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具体实施方案,并定期进行修订。

土地利用规划和方案的编制应当考虑资源节约、生态环境保护、农田保护以及人口合理分布等因素。

同时,编制过程中还应当充分听取公众意见,确保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四、保护耕地和农业发展土地资源是农业发展的基础,保护耕地是土地管理法的重要内容。

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各级政府应当合理规划土地利用,保护耕地资源,并设立耕地保护红线。

土地管理法还对非农业用地征收和补偿进行了约束,确保耕地的合理利用和保护。

此外,该法还强调发展农业生产、提高农业生产能力,促进农业的科学技术进步和现代化改造。

土地资源保护法

土地资源保护法

第二十章土地资源保护法一、单项选择题1.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按照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

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三类生产用地、城市用地和生态用地三类C.耕地、林地、草地和建设用地四类D.根底设施用地、城市开展用地和农业生产用地三类2.可由省级人民政府授权的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批准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

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C.不设区的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D.设区的市、自治州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3.享有对省、自治区、直辖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批准的是〔〕。

全国人大省自治区、直辖区人民C.国务院D.省、自治区、直籍市人民政府4.农民出卖、出租宅基地后再申请宅基地的〔〕。

应予批准视情况批准C.可以批准D.不予批准5.征用根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的,必须由国务院批准。

亩公顷亩公顷6.农村村民一户拥有的宅基地数量为〔〕。

一处由本户人口决定C.最多两处D.最多三处7.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根本农田应当本行政区域内耕地的〔〕以上。

%%%%8.有权批准济南市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是〔〕。

山东省人民政府山东省人大常委会C.国务院D.全国人大常委会9.规定土地的不同用途的是〔〕。

土地管理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C.宪法D.根本农田保护条例〔〕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开展的物质根底,是社会生产活动中最根本的生产资料,因此被称为“财富之母〞。

水资源自然资源C.矿产资源D.土地资源二、多项选择题1.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遵循的一般原那么是〔〕。

严格保护根本农田,控制非农业建设占用农用地提高土地利用率占用耕地与开发复垦耕地相平衡2.土地复垦的对象是在生产建设过程中因〔〕造成破坏的土地。

挖损塌陷污染3.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各级人民政府依据〔〕,对土地的使用所进行的总体安排。

国民经济和社会开展方案国土整治和资源环境保护的要求土地市场行情A. 4.国家通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土地划分为〔〕。

自然资源保护法

自然资源保护法
一、基本理论
土地资源,是指在当前和可预见的未来对人类有用的土地。 具有如下特征:
➢ 固定性; ➢ 整体性; ➢ 生产性; ➢ 有限性; ➢ 不可替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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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土地资源管理的主要法律制度
(1)土地权属制度 我国宪法等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
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全 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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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按照规定给予补偿。 2. 申请使用土地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
要使用土地的,应当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包括国家所 有的土地和国家征用的原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对 于征用基本农田、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35公顷的、以 及其他土地超过70公顷的,须由国务院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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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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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评析】
本案涉及我国征地审批的法律规定。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征收下列徒弟的,由国 务院批准:
①基本农田; ②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 ③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 ④征收其他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批准,并报国务院备案。征收农用地的,应当依法先行办 理农用地转用审批。其中,经国务院批准农用地转用的, 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经省、 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征地批准权限内批准农用地转 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 超过征地批准权限的,应当依法另行办理征地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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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评析】
根据上述条款规定,我们可知本案中郑州市政府和郑东 新区领导小组无权批准,郑州市郑东新区管委会也无权征 用3118亩一般耕地和6417亩基本农田。他们的行为已经违 反了《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系统法(2019修正版本)(2020年1月1日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系统法(2019修正版本)(2020年1月1日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修正版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土地管理,维护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保护、开发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

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

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

第三条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的基本国策。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全面规划,严格管理,保护、开发土地资源,制止非法占用土地的行为。

第四条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

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

前款所称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未利用地是指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以外的土地。

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

第五条国务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统一负责全国土地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的设置及其职责,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确定。

第六条国务院授权的机构对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人民政府土地利用和土地管理情况进行督察。

第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遵守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义务,并有权对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提出检举和控告。

第八条在保护和开发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土地以及进行有关的科学研究等方面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由人民政府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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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章土地资源保护法一、单项选择题1.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按照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

A.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三类B.生产用地、城市用地和生态用地三类C.耕地、林地、草地和建设用地四类D.基础设施用地、城市发展用地和农业生产用地三类2.可由省级人民政府授权的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批准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

A.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B.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C.不设区的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D.设区的市、自治州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3.享有对省、自治区、直辖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批准的是()。

A.全国人大B.省自治区、直辖区人民C.国务院D.省、自治区、直籍市人民政府4.农民出卖、出租宅基地后再申请宅基地的()。

A.应予批准B.视情况批准C.可以批准D.不予批准5.征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的,必须由国务院批准。

A.35亩B.35公顷C.70亩D.70公顷6.农村村民一户拥有的宅基地数量为()。

A.一处B.由本户人口决定C.最多两处D.最多三处7.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基本农田应当本行政区域内耕地的()以上。

A.50%B.75%C.80%D.85%8.有权批准济南市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是()。

A.山东省人民政府B.山东省人大常委会C.国务院D.全国人大常委会9.规定土地的不同用途的是()。

A.土地管理法B.土地利用总体规划C.宪法D.基本农田保护条例10.()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基础,是社会生产活动中最基本的生产资料,因此被称为“财富之母”。

A.水资源B.自然资源C.矿产资源D.土地资源二、多项选择题1.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遵循的一般原则是()。

A.严格保护基本农田,控制非农业建设占用农用地B.提高土地利用率C.统筹安排各类、各区域用地D.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证土地的可持续利用E.占用耕地与开发复垦耕地相平衡2.土地复垦的对象是在生产建设过程中因()造成破坏的土地。

A.挖损B.塌陷C.压占D.爆炸E.污染3.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各级人民政府依据(),对土地的使用所进行的总体安排。

A.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B.国土整治和资源环境保护的要求C.土地供给能力D.各项建设对土地的需求情况E.土地市场行情4.国家通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土地划分为()。

A.农用地B.工业用地C.商业用地D.建设用地E.未利用地三、简答题1.简述土地利用总规划编制的限制性要求。

2.简述复垦土地的归属。

3.简述土地复垦费用的确定。

4.简述关于严格控制建设用地的规定。

5.简述《土地管理法》规定的保护耕地的主要措施。

6.简述自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的原则。

四、论述题。

1.什么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它与其他规划(如城市总体规划、开发利用规划、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等)的关系如何?五、案例分析题。

1.甲县乙乡丙村农民胡某原建有一幢二层住宅楼(占地120平方米),2005年8月胡某将该楼低价卖给在乙乡乡政府工作的土地管理员田某。

2005年9月田某在丙村较好的地段批了一块宅基地(占地160平方米未超过其省的标准)给胡某建新房,当月底胡某即动工建房。

经群众举报,甲县土地管理局于2005年9月20日作出处罚决定并送达胡某,责令胡某在15日内拆除新建的房屋,退还宅基地,并处罚款2000元。

胡某不服,称自己已经得到乡政府的批准,是合法建房。

问:(1)胡某的建房行为是否合法?(2)甲县土地管理局的处罚决定是否恰当?(3)田某应当承担何种责任?答案部分一、单项选择题1.【正确答案】 A【答案解析】1998年,修改后的《土地管理法》增加了“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的规定,即国家对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三类。

2.【正确答案】 A【答案解析】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由乡级人民政府编制后,逐级上报,可以由省级人民政府授权的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批准。

3.【正确答案】 C【答案解析】省、自治区。

直辖市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经同级计划主管部门综合平衡后,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批准。

4.【正确答案】 D【答案解析】参见教材第327页。

5.【正确答案】 B【答案解析】参见教材第326页。

6.【正确答案】 A【答案解析】参见教材第327页。

7.【正确答案】 C【答案解析】参见教材第324页。

8.【正确答案】 C【答案解析】参见教材第322页。

9.【正确答案】 B【答案解析】参见教材第320页。

10.【正确答案】 D【答案解析】参见教材第319页。

二、多项选择题1.【正确答案】ABCDE【答案解析】本题主要考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应遵循五项原则。

2.【正确答案】ABC【答案解析】参见教材第328页。

3.【正确答案】ABCD【答案解析】参见教材第320页。

4.【正确答案】ADE【答案解析】参见教材第320页。

三、简答题1.【正确答案】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除了要遵循上述一般原则外,还要遵循下两限制性要求:(1)建设用地总量控制要求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编制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的建设用地总量不得超过上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控制指标。

(2)耕地总量限制要求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编制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确保本行政区域内耕地总量不减少。

(3)明确土地用途要求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划分土地利用区,明确土地用途: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划分土地利用区,根据土地使用条件,确定每一块土地的用途,并予以公告。

(4)下级规划依据上级规划要求下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依据上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

2.【正确答案】复垦土地的归属,应根据土地原来的所有权和复垦土地的投资情况加以确定。

企业(不合乡村的集体企业和私营企业)在生产过程中破坏的集体所有土地,不能恢复原用途或者复垦后需要用于国家建设的,由国家征用;不能恢复用途但原集体经济组织愿意保留的,可以不实行国家征用;可以恢复原用途,但国家建设不需要的复垦土地,不实行国家征用。

生产过程中破坏的国家征用的土地,企业用自有资金或者贷款进行复垦的,复垦后的土地归该企业使用;企业采用承包或者集资方式进行复垦的,复垦后的土地使用权和收益分配,依照承包合同或者集资协议的期限和条件确定;因国家生产建设需要提前收回的,企业应当对承包合同或者集资协议的另一方当事人支付适当的补偿费;生产过程中破坏的国家不征用的土地,复垦后仍归原集体经济组织使用。

3.【正确答案】土地复垦的费用,应根据复垦对象情况和复垦土地的用途加以确定。

基本建设过程中破坏的土地,土地复垦费用从基本建设投资中列支;生产过程中破坏的土地,土地复垦费用从企业更新改造资金中列支;经复垦后直接用于基本建设的,土地复垦用用从该项基本建设投资中列支;由国家征用并能够以复垦后的收益形成偿付能力的,土地复垦费用还可以用集资或者向银行贷款的方式筹集。

4.【正确答案】(1)建立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审批制度。

(2)严格征地审批程序。

(3)实行土地有偿使用制度。

(4)严格控制乡(镇)村建设用地。

①严格按照规划使用土地。

②控制乡镇企业建设用地。

③控制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用地。

④严格管理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

5.【正确答案】(1)实行耕地占用补偿制度。

(2)实行耕地总量不减少措施。

(3)实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

(4)节约使用土地,禁止闲置、荒芜耕地。

(5)鼓励合理开发未开发利用的土地。

(6)鼓励土地整理,防止土地破坏和污染,提高耕地质量。

6.【正确答案】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遵循下列原则:(1)严格保护基本农田,控制非农业建设占用农用地;(2)提高土地利用率;(3)统筹安排各类、各区域用地;(4)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土地的可持续利用;(5)占用耕地与开发复垦耕地相平衡。

四、论述题。

(1).【正确答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各级人民政府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整治和资源环境保护的要求、土地供给能力以及各项建设对土地的需求对土地的使用所进行的总体安排。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关于土地利用的整体安排,它与其他种类的土地利用规划相比,具有最高的效力。

首先,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应当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中建设用地规模不得超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

其次,江河、湖泊综合治理和开发利用规划,应当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

最后。

土地利用年度规划应当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国家产业政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及建设用地和土地利用的实际情况编制。

五、案例分析题。

(1).【正确答案】(1)胡某的建房行为不合法。

《土地管理法》第62条第3款规定“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本案中胡某的住宅用地并未得到县级人民政府批准。

而且《土地管理法》第62条第4款规定“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2)甲县土地管理局的处罚决定有不当之处,《土地管理法》没有规定可对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且未超过法定标准的村民处以罚款。

(3)《土地管理法》第84条规定“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应给予行政处分”。

依据本寨的情况,有关部门应当依法给予田某行政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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