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修服务质量规范考评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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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陕西省机动车维修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实施细则

关于陕西省机动车维修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实施细则

陕西省机动车维修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机动车维修市场诚信体系,完善市场竞争机制,引导和促进机动车维修企业依法经营、诚实守信、公平竞争、优质服务,根据《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交通部2005年7号令)及《机动车维修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办法(试行)》(交公路发[2006]719号)并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机动车维修企业质量信誉考核,是指依据考核标准,对取得机动车维修行政许可的企业在考核周期内企业管理基础、从业人员素质、维修质量、服务质量、安全生产、环境保护、遵章守纪等方面进行的综合评价。

第三条本省已取得经营许可的机动车维修企业,均应按照本实施细则规定,向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申请实施年度企业质量信誉考核。

第四条县级以上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为机动车维修企业质量信誉考核机构,负责机动车维修企业的质量信誉考核工作。

(一)省交通厅运输管理局负责制定机动车维修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实施细则,制订计分考核标准;安排、部署全省机动车维修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工作并对各市的工作进行指导、监督。

(二)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汽车、其他机动车整车维修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工作的实施;安排、部署辖区机动车维修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工作并对辖区各县(区)的工作进行指导、监督。

(三)各县(区)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汽车、其他机动车专项维修企业和摩托车维修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工作的实施。

协助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做好汽车、其他机动车整车维修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工作第二章质量信誉等级第五条机动车维修企业质量信誉等级分为AAA级、AA级、A 级和B级四个等级。

各质量信誉等级的定义如下:质量信誉AAA级是机动车维修行业中质量信誉优良单位。

质量信誉AA级是机动车维修行业中质量信誉较好单位。

质量信誉A级是机动车维修行业中质量信誉一般单位。

质量信誉B级是机动车维修行业中质量信誉较差单位。

第六条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工作每年进行一次。

考核期为每年的 1 月1日至12月31日。

物业服务质量第三方考核客观指标及评分细则

物业服务质量第三方考核客观指标及评分细则

物业服务质量第三方考核客观指标及评分细则1. 简介物业服务是指由专门的管理公司负责对一个小区或建筑物进行管理和维护的服务。

为了提高物业服务的质量和规范管理,引入第三方考核机制是很重要的。

本文将介绍物业服务质量第三方考核的客观指标及评分细则。

2. 客观指标2.1 环境卫生环境卫生是评估一个物业服务质量的重要指标之一。

以下是一些客观指标来衡量环境卫生的质量:•垃圾处理:评估垃圾收集和处理的情况,包括垃圾分类是否得当、垃圾箱是否及时清理。

•清洁程度:评估公共区域的清洁情况,包括楼道、电梯、公共卫生间等。

2.2 安全设施安全设施是保障居民生活安全的重要保障。

以下是一些客观指标来衡量安全设施的质量:•消防设施:评估消防设施的完善程度,包括灭火器、疏散通道、烟感报警器等是否齐全有效。

•门禁系统:评估小区或建筑物的门禁系统是否安全可靠,包括门禁卡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2.3 服务态度服务态度直接关系到物业服务的满意度。

以下是一些客观指标来衡量服务态度的质量:•服务响应时间:评估物业公司对问题的反应速度,包括电话接听、工单处理等。

•服务态度:评估物业公司服务人员的礼貌和耐心程度,包括解答业主问题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2.4 维修维护维修维护是物业服务的重要内容之一。

以下是一些客观指标来衡量维修维护的质量:•维修响应时间:评估物业公司对报修问题的反应速度,包括受理报修、派工等。

•维修质量:评估维修工作的质量和效果,包括是否解决了问题、是否存在二次修复等情况。

3. 评分细则针对上述客观指标,可以制定一套评分细则来评估物业服务的质量,并给出相应的评分。

以下是评分细则的一般标准:•环境卫生:根据垃圾处理和清洁程度,给出环境卫生得分,例如优秀(90分以上)、良好(80-89分)、一般(70-79分)、较差(60-69分)等。

•安全设施:根据消防设施和门禁系统的完善程度,给出安全设施得分,例如优秀(90分以上)、良好(80-89分)、一般(70-79分)、较差(60-69分)等。

维修服务中心规章制度

维修服务中心规章制度

维修服务中心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维修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本中心”)是公司对外提供维修服务的部门,本中心的主要任务是负责公司产品的售后维修服务工作。

第二条本中心遵循以顾客为中心的服务理念,以提高顾客满意度为宗旨,积极为顾客提供高质量、高效率的维修服务。

第三条本中心的规章制度是保障维修服务工作正常运行的重要依据,所有员工都应严格遵守和执行。

第四条本中心的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在本中心工作或使用本中心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员工、顾客、合作伙伴等。

第二章服务流程第五条顾客在需要维修服务时,应先到服务接待处进行登记,填写相关表单,并详细描述问题情况。

第六条服务接待处接待员应认真核对顾客信息,并根据问题描述确定维修项目以及维修等级。

第七条客户应按照服务接待处交代的维修项目和维修等级进行相应的费用支付。

第八条技术人员在接受维修任务后,应按照标准操作流程进行检测、排除故障,并记录故障现象及处理过程。

第九条维修完成后,技术人员应在相关报告中详细记录维修情况,并将维修结果报告交由服务接待处。

第十条服务接待处应通知客户领取维修设备,并进行维修设备验收。

第三章员工管理第十一条本中心应建立健全的员工培训制度,不定期进行技术培训、服务意识培训等,提高员工综合素质。

第十二条员工在工作中应遵守纪律,服从管理,不得擅自离岗,不得私自接受顾客委托的维修任务。

第十三条员工应保持工作环境整洁,注意个人形象,有礼貌待客,为顾客提供优质的服务体验。

第十四条员工应保护客户隐私,不得将客户信息泄露给第三方,确保客户信息的安全性。

第四章安全管理第十五条本中心应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定期开展安全检查,确保工作场所的安全和顾客的人身安全。

第十六条员工在使用维修工具和设备时应遵守操作规程,确保自身安全,避免发生意外事故。

第十七条员工应了解应急处理流程,如发生突发事件,应迅速报告领导,并积极参与应急处理工作。

第五章行为规范第十八条员工不得擅自接受礼金、礼品等不当好处,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物业服务质量物业类检查细则

物业服务质量物业类检查细则

物业服务质量物业类检查细则1. 检查目的物业服务质量是衡量物业管理公司综合实力、服务水平的重要指标。

为了提升物业服务质量,确保物业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制定本检查细则,用于评估和监督物业服务质量,发现问题并及时改进,提高物业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2. 检查范围本检查细则适用于对物业公司提供的各项服务进行检查和评估,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2.1 保安服务•保安人员形象仪表是否整洁、干净。

•保安人员是否按规定佩戴服饰、胸牌、警棍等。

•保安人员是否按规定值勤,是否能够熟悉掌握相关岗位职责。

•保安室是否保持整洁,设备是否正常运行。

2.2 清洁服务•公共区域的清洁是否及时到位,包括走廊、电梯、楼道等公共空间。

•室内公共区域的垃圾箱是否及时清理,垃圾分类是否做到位。

•室外公共区域的垃圾箱是否及时清理,周边环境是否保持清洁。

2.3 绿化管理•小区的绿化景观是否保持良好状况,如花草树木是否整齐修剪、健康生长。

•绿地和花坛的清洁是否到位,有无杂草、垃圾等。

•绿化区域的喷灌系统是否正常运行。

•绿化区域的养护是否按照合同约定进行。

2.4 维修服务•业主报修是否能够及时响应,并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处理。

•公共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是否到位,如电梯、消防设备等。

•小区内部的维修工作是否按照规定标准进行,如水电维修、门窗维修等。

2.5 管理服务•物业公司是否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项管理职责。

•业主投诉处理是否及时有效,是否进行了记录、反馈和跟踪督办。

•物业费使用是否规范、透明。

3. 检查内容和标准3.1 保安服务•保安人员形象仪表:保安人员着装整洁、干净,无乱发、懒散、刻字等现象。

•保安人员佩戴:保安人员应佩戴统一的服饰、胸牌,警棍等装备应随身携带。

•值班情况:保安人员应按时到岗、准时交接,工作期间不离岗、不串岗,保证工作的连续性。

•保安室管理:保安室应保持整洁干净,设备设施应齐全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3.2 清洁服务•公共区域清洁:走廊、电梯、楼道等公共空间应保持干净整洁,无乱丢垃圾、不清理、脏乱等情况。

维修人员工作考评细则6篇

维修人员工作考评细则6篇

维修人员工作考评细则6篇维修人员工作考评细则 (1)一、药品入库1.药品入库时认真核对药品的品名、规格、单位、数量、进价、生产企业、有效期等信息,做到票、物相符。

如有票、物不相符的情况,药库管理员应拒绝入库并退回相关医药公司。

2.药品入库同时,检查有无药品包装污损,药品破损等现象,如有上述问题,药库管理员应拒绝入库并退回相关医药公司。

3.入库药品摆放时,应将效期近的靠前,效期远的靠后。

4.在保证临床用药及时的情况下,尽可能减少药品库存量。

二、药品出库1.在库药品发放时应遵循“先入先出、近效期先出”的原则。

2.药品出库时,按领药单核发出库药品,同时检查出库药品的质量安全。

3.出库药品运输过程中注意轻拿轻放,避免出现碰撞,损坏药品等现象。

三、药品储存、养护1.按药品储存的要求,分别储存于常温库、阴凉库、冷藏库、冷冻室、特殊药品库、化学危险品库、原料药品库。

2.每天对常温库、阴凉库的温度、湿度进行记录,查看冷藏库,冷冻室的温度。

温、湿度不符合要球时要及时采取措施。

3.在库药品实行色标管理,其中①绿色:为合格药品区;②黄色:为待验药品区、退货药品区;③红色:为不合格药品区。

分区管理可将需要清退回厂家或医药公司的药品及时分类处理,减少损失,提高药品的合格率。

4.定时巡查特殊药品库、化学危险品库等重点部位,发现问题上报科室主任并及时解决。

四、药品有效期管理1.每月月末盘点药品库存,核对帐、物相符情况;若有出入,及时查明原因,进行更正。

2.每月清查在库药品的有效期,发现有限期不足三个月的药品,及时通知相关医药公司,必要时作退药处理。

3.发现连续三个月以上无出库记录的药品,需列入滞销药品目录,及时通知相关医药公司,作退药处理。

五、药品价格管理1.按国家物价文件要求严格执行药品进、销价格。

2.按当地物价局的通知要求及时、准确调整药品零售价格。

3.严格执行当地卫生部门的药品统一招标、挂网价格。

价格调整同时,盘点药品库存,及时通知相关医药配送公司更正由于调价造成的药品差价。

维修工绩效考核细则11篇

维修工绩效考核细则11篇

维修工绩效考核细则11篇维修工绩效考核细则 (1)一、工作量 40分(1)以每一工作日为一记量单位包括维修项目,修理时间,修复后持续工作时间。

为日记分标准持续工作时间/修理时间*工作项目比较日工作量及工作效率记录当日工作记录。

(2)工作态度积极认真如无故怠工,推脱。

经操作人员或管理人员确认。

(每次扣2分)(3)维修时如查不出原因或自己无法解决的技术问题应立即与班长联系。

每次设备修理结束后,应观察一段时间(10个产品以上)确无问题,请操作工在报修单上签字确认后,才算完成任务。

(无故不执行扣1分)(4)工作完成将维修现场清理干净,工具及零件归位。

换下来的旧零件应收回,带回机修间,如能修复,尽可能修理。

(无故不执行扣0.5分)(5)修理应填报修单,各人应做好工作记录。

作为月度考评依据之一。

(6)以出勤及加班加点考核工作积极性视工作实际情况增减(最多不超0.5分)以上依据维修工作记录出勤考核表及操作报修工作联系单。

对应各维修人员负责的机台及设备的维护保养:(1)机台所有零部件有无缺失及损坏 (每一处扣0.5分)(2)跑冒滴漏的及时处理 (每一处扣0.5分)(3)各润滑点的通畅及无外漏时间周期设定合理,固态油脂加注每15个工作日加注1次。

(每一处扣0.5分)(4)各安全保护机构的齐全有效。

(每一处扣 1分)(5)吸料干燥泸芯每2个工作日清理一次。

(每一次扣0.5分)(6)油箱减速机油位及泸芯的定期更换。

(每一次扣0.5分)(7)各人专管的生产设备,每班至少巡视、点检二次,观察设备运行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时反馈给班长,并为维修作好配件和准备工作。

(无故不执行扣0.5分)二、质量 20分1 对所修机台及设备生产的制品的质量保证,如因其修复后发现还有质量问题扣1分。

2 对应各机修人员所负责的机台产生质量问题;(1) 重量不稳(2) 制品外观及合模线达不到要求(3) 瓶盖配合不达要求(4) 30点调节达不到抗压(5) 模具损伤而不能查明原因(如无特殊原因以上一项扣1分,造成严重后果酌情加扣)三、效率 20分1、认真做好设备维修工作,及时排除设备故障,确保生产设备正常运转,减少停机时间。

维修工绩效考核细则

维修工绩效考核细则

维修工绩效考核细则工作量的评估占据了40分的比重,其中包括每个工作日的维修项目、修理时间和修复后持续工作时间。

工作量的记录基于标准持续工作时间与修理时间的比例,以此来比较日工作量和工作效率,并记录当日的工作情况。

工作态度也是一个重要的考量因素。

积极认真的工作态度是必要的,任何无故怠工或推脱行为,一旦被操作人员或管理人员确认,将被扣分。

维修过程中,如果遇到技术难题或无法确定问题原因,应立即联系班长。

修理结束后,应观察至少10个产品的生产情况,确保无问题后,由操作工签字确认,才算完成任务。

未能执行此流程的行为也将受到扣分。

工作完成后,维修现场应清理干净,工具和零件归位,换下的旧零件应收回并尽可能修复。

这些细节也是考核的一部分,未能遵守将受到扣分。

维修工作应填报修单,个人应做好工作记录,这些记录将作为月度考评的依据之一。

出勤和加班情况也将作为考核工作积极性的一个方面,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增减分数。

对于维修人员负责的机台和设备的维护保养,考核标准包括零部件的完整性、跑冒滴漏的处理、润滑点的通畅性、安全保护机构的有效性、吸料干燥滤芯的清理以及油箱减速机油位和滤芯的定期更换。

每班至少巡视、点检设备两次,观察设备运行情况,及时反馈问题,并为维修做好准备。

质量方面,占20分,主要考核所修机台及设备生产的制品质量。

如果修复后发现质量问题,将扣分。

此外,对于机修人员负责的机台产生的质量问题,如重量不稳定、制品外观不合要求、瓶盖配合问题、抗压不达标以及模具损伤等,都将根据情况扣分。

效率方面,占20分,考核维修工作的及时性、工艺参数的合理调节、维修及时率和设备完好率。

及时排除设备故障、确保设备正常运转、减少停机时间是提高效率的关键。

工艺参数的极限调节或随意更改,以及维修及时率和设备完好率都将影响分数。

业务知识及专业技术能力,占20分,通过每月的理论测试和实际技能操作考核来评估。

测试内容包括应知应会、技术基础、操作规程、岗位职责等,考核执行和遵循车间制定的操作规程及规范的程度。

维修人员工作考评细则

维修人员工作考评细则

维修人员工作考评细则一篇合理的优秀的维修人员工作考评细则该怎么制定呢?下文是小编收集的关于维修人员工作考评细则,欢迎阅读!维修人员工作考评细则一设备维修人员考核方案考核工资构成:考核基础工资x (当月综合考评得分)/100分值个人当月综合考评得分构成:当月得分=日常考核40分+工作成效考核50分+班组内考核10分+奖励分数日常考核(考核人员:设备管理人员) 满分为40分考核细则如下:1. 工作消极怠工,不服从工作分配次/扣 0.25--- 5分2. 敷衍工作任务次/扣 0.25----5分3. 因工作不认真,缺少责任心而出现的维修质量事故,影响生产一小时以上的,或直接造成设备损坏500元以上,次/扣0.5---5(如果造成更大损失视情节另行处理) 4. 因工作不认真,马虎大意,而出现维修质量问题次/扣0.25---1分5. 接到报修后不能迅速到场处理故障,或者到场后不能立即处理故障,没有时间观念者。

次/扣 0.5---1分6. 接到生产人员或仓储人员报修后,态度恶劣(因违章操作造成设备损坏而对操作人员批评者除外),极尽推诿不修者。

次/扣 0.25---1分7. 工作效率低,工作中经常做与工作无关的事,视情节而定。

次/扣 0.5分8. 工作中不能团结合作、积极配合、出现问题推卸责任,并造成影响生产1小时以上,或造成较坏的影响者。

次/扣 0.5---1分9. 维修中浪费材料,没有节约意识的(视情节) 次/扣 0.5--1分10. 维修后现场清理不整洁的(工具丢三落四、场地不清洁、配电柜不关好、接线不牢固) 次/扣 0.25---1分11. 工作中不按公司要求佩戴安全帽或不穿工作服,高空作业不佩戴安全戴次/扣 0.25---1分12. 遗忘或延期完成工作任务的。

(视情节) 次/扣 0.25----2分13. 工作期间,不注意配电房及配件房卫生,随地乱丢垃圾的,次/扣 0.5---2分 14. 配件房中不按规定放在指定位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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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制定、采用相关技术标准或者维修人员没有按标准规范作业的,每发现一处扣3分。
采用故障、停用、带修设备,每发现一次5分。
自检记录不完整,每发现一次扣2分。
质量检验员应核查配件更换情况,并依据车辆维修标准或维修手册的技术要求实施车辆维修过程检验,按规定填写并留存过程检验记录。
维修过程检验不合格的作业项目,不应进入下一道工序,应重新作业。
本条款是对机动车经营者维修经营和服务质量控的总体要求,具体要求在本评分标准的后续章节均有详细要求,本节不设置评分项。
/
/
4.2
服务公示
30
应在经营场所公示内容:
①维修经营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明;②业务受理程序;③服务质量承诺;④客户抱怨受理程序和受理电话(邮箱);⑤行业管理部门投诉电话;⑥经过备案的主要维修项目工时定额、工时单价,常用配件现行价格及费用计算方法;⑦维修质量保证期;⑧企业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业务接待员、质量检验员、维修工(机修、电器、饭金、涂漆)、价格结算员照片、工号等信息;⑨汽车救援维修服务的,应公示服务时间、电话、收费标准。
技术标准或规范未收集,每项扣2分。
进厂检验记录不完整,每缺少一次扣2分。
没有在专用的工位或区域进行检验,扣5分。
需要解体检查或者路试的,应征得客户同意。
未经客户确认,每发现一次扣5分。
进厂检验后,应告知客户车辆技术状况、拟定的维修方案、建议维修项目和需要更换的配件。没有书面告知来自经客户确认,每发现一次扣5分。
未建立抱怨处理制度,扣5分。
制度不完善,每缺少一项扣1分。
应留存抱怨办理的记录,定期进行分析、总结。
抱怨记录不完善,每发现一次扣3分。
未对产生的抱怨进行分析、总结,每发现一次扣3分
5.9
跟踪服务
40
车辆维修竣工出厂后,经营者可通过客户意见卡、电话、短信或登门等方式回访客户,征询客户对车辆维修服务的意见,并做好记录。对客户的批评意见,应及时沟通并妥善处理。
未按规定向行业管理机构报送统计资料,每发现一次扣5分。
备案项目应完整,每缺少一项扣5分。
信息发生变动时,未及时重新报备,每发现一项扣5分。
二、维修服务流程(430分)
序号
考核内容
标准分数
评定标准要求
评分标准
评分
客观说明
5.1
服务流程
30
应建立适用本企业的维修服务流程,明确各服务环节的管控要求,制定相应的作业指导文件或工作规程,开展服务环节的监督检查,优化服务流程,提升服务质量。
附件2
浙江省“机动车维修服务质量规范”
现场评审表(2013)
评分标准及说明
A、评分标准
本评分标准严格按照《汽车维修服务质量规范》制定,分为5部分,总分为1000分,分值分布为:
一、总则50分;
二、维修服务流程430分;
三、服务质量管理400分;
四、服务质量控制100分;
五、其他要求20分;
六、加分项。
对竣工检验不合格作业项目的处理记录不完整,每发现一次扣2分。
检验的机构资质不符合要求,扣20分。
未按要求签发合格证,每发现一次扣5分。
质量(总)检验员对承修车辆进行竣工检验,填写竣工检验记录,检验不合格的车辆不得交付使用。二级维护、总成修理、整车修理应由具有资质的机构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由维修质量检验人员签发《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
未按照预约登记的时间及时派工,每发现一次扣5分。
未提供预约维修服务的,本条款不做评价。
5.2.3
救援维修接待
10
接到求救信息后,应详细记录求救客户姓名、车牌号码、品牌型号、故障现象、车辆所在地、联系电话等
救援信息登记不完整,每缺少一项扣1分。
未提供救援维修服务的,本条款不做评价。
应区别不同情况实施救援,并做好救援维修档案记录:①与客户对话可以解决的,应详细解答,具体指导,及时帮助处理;②确需现场救援的,应提出最佳救援方案,主动告知救援收费标准,组织救援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赶到救援现场;③现场不能修复的车辆,经客户同意可拖车入厂,及时安排修理。
未按要求开具维修施工单,每发现一次扣3分。
施工单内容填写不规范,每发现一次扣3分。
视情况对待修车辆进行车身清洁,维修过程中,应采用合理措施保护车身内外表面等部位。
对作业规范中要求的车身清洁作业未实施,每发现一次扣1分。
未对需要防护的车身各部位进行防护,每发现一处扣2分。
维修人员应执行相关的技术标准,使用技术状况良好的设备,按照维修施工单进行操作。不应擅自扩大作业范围,不应以次充好换用配件。作业后,应进行自检,并签字确认。
交接手续不完备,缺少。
5.8
返修与抱怨处理
50
应严格执行车辆返修制度,建立车辆返修记录,对返修项目进行技术分析,制定和落实应对措施。
未建立车辆返修制度,扣5分。
返修记录不完善,每缺少一次扣3分。
未对返修项目进行技术分析或采取应对措施,每发现一次扣3分。
在质量保证期内,因维修质量原因造成车辆无法正常使用,且经营者在三日内不能或无法提供因非维修原因而造成车辆无法使用的相关证据的,经营者应当优先安排,无偿返修,不应故意拖延或无理拒绝。
为以书面形式告知客户车辆信息,每发现一次扣3分。
未明确质量保证承诺或承诺的质量保证期低于国家规定,扣10分。
业务接待员应配合客户验收车辆,填写验收结算清单,并引导客户办理结算手续。
维修收费项目部清晰,每发现一处扣3分。
维修收费标准与公示信息不一致,每发现一处扣3分。
未注明原厂配件、副厂配件或修复配件,每发现一次扣3分。
未建立维修服务流程图,扣5分。
流程图未覆盖维修服务各环节,每缺少一项2分。
未对服务各环节制定作业文件,每缺少一个环节扣3分。
5.2
5.2.1
进厂维修接待
30
业务接待员应统一着装,佩证上岗,遵守礼仪规范,能及时为客户提供咨询服务。
未统一着装或佩证上岗,发现一处扣2分。
未遵守礼仪规范,发现一起扣3分。
未设立专门的咨询人员受理客户咨询,扣5分。
未按要求对规定车辆优先安排或无偿返修的,每发现一次扣5分。
在质量保证期内,车辆因同一故障或者维修项目经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经营者应当负责联系其他机动车维修经营者修理,并承担相应修理费用。
未按要求对规定车辆进行修理,每发现一次扣5分。
应严格执行客户抱怨处理制度,明确受理范围、受理部门或人员、处理部门或人员及其职责、受理时限、处理时限等。
结算清单未经客户确认,每发现一次扣3分。
价格结算员应严格按照公示并备案的维修工时定额及单价、配件价格等核定维修费用,开具机动车维修结算清单、维修发票。维修结算清单应将维修作业的材料费、工时费、外协费及其它费用分项列出,并注明原厂配件、副厂配件或修复配件,由客户签字确认。
客户对维修作业项目和费用有疑问时,业务接待员或价格结算员应认真听取客户的意见,做出合理解释。客户完成结算手续后,业务接待员为客户办理出门手续,交付车辆钥匙、客户寄存物品、客户支付费用后剩余的维修材料,以及更换下的配件等。
发现未及时反馈和告知维修进度情况,每发现一起扣1分。
5.6
竣工检验
50
质量检验员应核查维修项目完成情况,按相关技术标准进行竣工检验,并填写维修竣工检验记录。对竣工检验中发现的不合格项目,应填写返工单,由维修人员返工作业。
没有制定、采用相关检验技术标准实施竣工检验,每发现一处扣3分。
竣工检验记录不完整,每发现一次扣3分。
a)依法经营、诚实守信、公平竞争、优质服务,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履行节能减排义务,积极承担社会责任;b)按照DB33/T 608系列标准的规定,根据维修车型种类、服务能力和经营项目,具备相应的人员、组织管理、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设施、设备等条件,并取得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等相关证件;c)建立维修服务质量体系,定期开展服务质量有效性评价,不断改善其服务质量水平,确保客户满意。
三、服务质量管理(400分)
序号
考核内容
标准分数
评定标准要求
评分标准
评分
客观说明
6.1
车辆进厂时,业务接待员应详细记录客户陈述,查验车辆相关证件,与客户一起进行环车检查,检查时,对于可能造成污损的车身部位,应铺装防护用品。并提醒客户对车内物品进行清理,办理交接手续。
未按规定对车辆进行检查和防护等,每发现一次扣4分。
记录和交接手续不完整,每发现一次扣2分。
业务接待员应提醒顾客贵重物品随身带走。若客户需要提供寄存物品的,应在车辆交接单上详细记录,并妥善保管。车辆交接单经客户签字确认。
B、说明
1、本评分标准作为汽车维修企业维修服务质量控制考核的要求;
2、本评分标准作为评审专家组对汽车维修企业维修服务质量考核的评分依据;
3、表中每项评价内容的规定得分为最高扣分限,超出部分不再扣分。
一、总则(50分)
序号
考核内容
标准分数
评定标准要求
评分标准
评分
客观说明
4.1
总要求
/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满足下列要求:
未保存相关救援实施记录,每发现一次扣2分扣1分。
未按规定标准收取救援费用,每发现一次扣4分。
5.3
进厂检验
40
业务接待员应根据车辆技术档案和客户陈述进行初步诊断;必要时,安排相应技术人员进行技术诊断。
业务接待员对保养和常规故障不熟悉,扣4分。
进厂检验应在专用的工位或区域,按照相关技术标准或规范对车辆进行检验,并做好进厂检验记录,并交客户确认、签字。
车辆维修完工后,维修人员应视情况对车辆进行清洁,将车辆停放在竣工区域。
没有制定、采用相关检验技术标准实施过程检验,每发现一处扣3分。
过程检验记录不完整,每发现一次扣3分。
对过程检验不合格作业项目的处理记录不完整,每发现一次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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