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编制规定
土地开发整理工程预算编制

一、编制依据:1、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及其编制规定;2、相关取费标准:财综[2011]128号文;3、相关图纸及设计文件;二、项目划分土地开发整理工程项目划分:1、土地开发整理包括: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2、设备包括:闸门及启闭设备、排灌设备、变配电及电气控制设备;3、其他费用包括:前期工作费、工程监理费、拆迁补偿费、竣工验收费、业主管理费;4、不可预见费三、费用划分表格 11、工程施工费由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组成。
2、设备购置费包括设备原价、运杂费、运输保险费和采购保管费;3、其他费用表格 2四、编制方法及计算标准4.1、基础价格编制1、人工单价:十类工资区:陕西榆林专区的靖边、定边二县;八类工资区:西安及其所辖长安县、咸阳市、户县、兴平、铜川市、延长县、宝鸡市、宝鸡、岐山、武功等三县;七类工资区:咸阳专区的乾县、彬县、旬邑、泾阳、高陵、周至、礼泉、永寿、长武、淳化、三原等十一县;渭南专区的渭南、富平、蒲城、澄城、合阳、华县、潼关、临潼、耀县、白水、韩城、大荔、华阴、蓝田等十四县;延安专区的子长、延川二县;榆林专区的榆林、府谷、吴堡、绥德、子洲、神木、佳县、米脂、清涧、横山等十县;商洛专区的商县、柞水、洛南、镇安等四县;宝鸡专区的千阳、扶凤、眉县、凤翔、陇县、麟游、太白;4.2、材料预算价格:4.2.1、主要材料预算价格=(材料原价+包装费+运杂费)×(1+采购及保管费率)+运输保险费4.2.2、其他材料预算价格:按所在地市场信息价。
4.2.3、电风水预算价格电网供电=基本电价×1.096+0.03;柴油机发电=发电机组总台班费÷发电机组总容量×0.24+0.05;水价=水泵总台班费÷水泵总容量×0.23+0.03;风价=空气压缩机总台班费÷空气压缩机总容量×0.004+0.007;4.2.4、施工机械使用费4.2.5、砂石料单价块片石限价40元,砂子、石子限价60元,条石、料石限价70元;4.2.6、混凝土和砂浆材料单价;4.3 工程施工单价构成表格 34.3.1取费标准4.3.1.1 措施费率4.3.1.2 间接费率4.3.1.3 利润率3%4.3.1.4 税率农村:3.28%,县镇:3.41%,市区:3.48%;五、预算编制5.1 第一部分工程施工费工程量×单价;5.2 第二部分设备购置费设备购置费=设备原价×1.04;5.3 第三部分其他费用表格 45.4第四部分不可预见费=(工程施工费+设备购置费+其他费用)×3%预算表格:预算表7个,预算附表,10个补充:其他费用中一共涉及两种算法:第一种分档定额计费法费率选择如下例:(工程施工费+设备购置费)设为A,A如果等于500万,取费5万元,若A等于1000万,则取费6.5万元;如果A=700万(在500-1000之间),则需要用内插法来计算,假如700万的取费为X,则: (6.5-x)÷(x-5)=(1000-700) ÷(700-500),得到2.5X=14,X=5.6万元;第二种差额定率累进法例:A在标准1000万与3000万之间,如1500万,则先算1000万以下的按0.5%,1000×0.5%=5万元,然后1500-1000=500万,这500万则要按3000万标准费率0.3%算,500×0.3%=1.5万元,则1500万的合计取费为(5+1.5)=6.5万元。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编制暂行办法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编制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财政预算体制改革和实行部门预算管理的要求,规范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的编制,确保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资金的合理、有效使用,依据《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土地开发整理标准》和《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国家或国家参与投资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
第三条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由项目承担单位的财务部门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编制,并对其编制质量负责。
第四条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应根据项目规划、设计(即施工图设计)的工程量和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确定的施工方法,参照国家或省最新颁布实施的《水利水电建筑工程预算定额》、《建筑安装工程预算定额》等预算标准,按照本办法的有关要求进行编制。
第二章项目预算文件的组成第五条预算文件由封面、目录、预算编制说明、预算计算表格及附件组成。
第六条预算文件的封面和扉页应按规定格式制作,扉页应有项目名称,项目承担单位,编制、复核人员姓名并加盖印章,编制日期等内容(具体格式详见附件一)。
目录应按预算表的表号顺序编排。
第七条预算编制说明的文字力求简明扼要。
主要内容包括:(一)项目概况说明项目的性质、类型、地点及地貌类型,开发整理总面积、预计净增耕地面积及其占总面积的比例,项目预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分期进度安排,分年度说明项目实施内容及分年度投资计划等。
(二)预算编制依据说明项目预算编制所依据的项目规划、设计图件及说明、图纸资料批准文号,就采用的指标、定额、费用标准及价差调整等有关文件的依据或来源进行详细说明。
(三)取费标准和计算方法的说明简要说明预算表格中各项数据的计算方法和定额换算关系。
(四)项目技术经济指标分析着重投入与产生经济效益分析,内容主要包括实物工作量的部署、增减调整因素分析,施工方案与技术需要与可能分析,单项工程技术手段、生产组织组织对工种成本的影响分析等。
其中,投入指标重点分析项目总投资和总成本;对产出指标,重点分析产量指标(整理面积、新增耕地面积)、工程质量指标和经济效益指标等。
土地开发整理预算定额说明及编制规定

第一章土方工程一、本章包括土方开挖、运输、填筑、压实、平土、土地翻耕、树(根)清除等定额共十四节,363个子目。
二、土方定额的计量单位,除注明外均按自然方计算。
三、土方定额的名称:自然方:指未经扰动的自然状态土方。
松方:指自然方经过机械或人工开挖而松动过的土方。
实方:指填筑、回填经过压实后的成品方。
四、土类级别划分,除砂礓土、淤泥、流沙、冻土外,均按土石十六级分类法的前四级划分土类级别。
五、土方开挖和填筑工程,除定额规定的工作内容外,还包括挖小排水沟、修坡、清除场地草皮杂物、交通指挥、安全设施等所需的其他用工和费用。
六、一般土方开挖定额,适用于一般明挖土方工程和上口宽度超过16m的渠道及上口面积大于80m2方开挖。
七、沟槽土方开挖定额,适用于上口宽小于或等于3m的矩形断面或边坡陡于1:0.5的梯形断面,长度大于宽度3倍的长条形,只修底不修边坡的土方工程。
八、渠道土方开挖定额,适用于上口宽度小于或等于16m的梯形断面、长条形、底边需要修整的渠道土方工程。
九、基坑土方开挖定额,适用于上口面积小于或等于80m2、长度小于或等于宽度的3倍、深度小于上口短边长度或直径,四侧垂直或边坡陡于1:0.5,不修边坡只修底的坑挖工程。
十、清理表土适用于清除采石场、坝基及施工场地等处表层草皮表土或杂物,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其工程量。
十一、土地翻耕适用于新增耕地高差在30cm以内土的松动,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其工程量。
十二、在有挡土板支撑或挖桩间开挖土方时,人工乘以1.5系数.十三、挖掘机、装载机挖装自卸汽车运输各节定额适用于三类土,一、二类土按定额人工和机械乘0.88系数,四类土按定额人工和机械乘1.15系数。
十四、人工装土、机动翻斗车、拖拉机运输各节,适用于三类土,一、二类土按定额人工和机械乘0.91系数,四类土按定额人工和机械乘1.09系数。
十五、挖掘机或装载机装土汽车运输各节定额系按自然方拟定,如挖装松土,人工和机械乘0.85系数,定额中已包括卸料场配备的推土机定额在内。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编制规定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编制规定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编制规定一、编制目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编制是为了规范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资金使用,合理安排项目投资,控制项目成本,确保项目顺利进行。
二、编制依据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编制依据如下:1. 项目建设规划编制要求;2. 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3.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投资估算;4. 相关实施方案。
三、编制原则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编制遵循以下原则:1. 经济合理性原则:确保预算合理、经济、可行;2. 统一性原则:预算编制应统一编制标准和要求,确保各相关部门协调配合;3. 预算精确性原则:预算编制应准确预测项目用地、用量、费用等;4. 可比性原则:编制预算时应根据历史数据和类似项目的数据进行比对,确保预算合理可比。
四、编制程序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编制的程序如下:1. 提供资料:项目建设单位负责提供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相关资料,包括项目规划、设计方案、投资估算、实施方案等;2. 制定预算计划:项目负责人组织编制预算计划,确定预算编制的时间、范围和编制人员;3. 确定预算目标:项目负责人根据项目情况,制定项目预算目标,包括总投资、项目分项投资等;4. 预算编制:编制人员根据提供的资料,结合项目要求和实际情况,编制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包括工程费用、设备购置费用、劳务费用等;5. 审核评审:项目负责人组织相关专业人员对编制的预算进行审核评审,确保预算合理可行;6. 审批发布:经审核评审合格后,项目负责人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并发布实施。
五、编制要求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编制要求如下:1. 细化项目分项:预算编制应将项目投资分项明细列示,包括工程费用、设备购置费用、人工费用等,确保预算项目明确;2. 合理估算费用:根据实际情况,合理估算项目所需费用,确保预算合理;3. 引入风险预算:预算编制时应考虑项目风险因素,合理引入风险预算,确保项目能够应对风险事件;4. 充分利用资源:预算编制应充分利用已有资源,避免不必要的浪费。
山东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编制暂行规定

山东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编制暂行规定目录山东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编制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一、为加强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投资管理,规范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的编制,适应财政预算体制改革,确保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资金的合理、有效使用,依据国家和山东省有关法律、法规等制定本规定。
二、本规定适用于山东省投资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
山东省辖区范围内其他投资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三、山东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应根据项目规划、设计的工程量和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确定的施工方法,按照山东省财政厅、国土资源厅颁布实施的《山东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山东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施工机械台班费定额》及本规定,由项目承担单位组织有关人员或单位进行编制,预算编制单位对其编制质量负责。
四、本规定由山东省财政厅、国土资源厅负责管理与解释。
第二章预算文件组成内容预算文件由封面、目录、编制说明、预算表格及附件组成。
一、封面、扉页预算文件的封面和扉页应按规定格式制作,扉页应有项目名称,项目预算编制单位名称并加盖印章,负责、复核、编制人员姓名并加盖印章,编制日期等内容(具体格式详见附录1)。
二、编制说明(一)项目概况说明项目的性质、类型、总规模(其中开发、整理、复垦规模),项目的地点及地貌类型,预计净增耕地面积,预计净增耕地面积占总面积的比例,项目工程布置形式、工程内容及工程量、主要材料用量,施工总工期,项目预算总投资,其他资金来源情况,按年度说明项目实施内容及分年度投资计划等。
(二)编制依据1、预算编制原则和依据。
2、人工预算单价,主要材料,施工用电、水、风、砂石料、客土、苗木、草等预算单价的计算依据。
3、主要设备价格的计算编制依据。
4、主要工程量的计算方法、依据。
5、指标、定额、费用计算标准及依据。
6、拆迁补偿费的编制说明,包括拆迁规模的确定、计算过程和补偿标准的参考依据及结合实际确定补偿标准的简要说明。
7、项目设计图纸、说明及相应文号。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编制暂行规定

抹面元/m2
集水池
土(石)方开挖元/m3
土(石)方回填元/m3
混凝土元/m3
钢筋元/t
砌石元/m3
抹面元/m2
护坡
土(石)方开挖元/m3
土(石)方回填元/m3
砌石元/m3
抹面元/m2
混凝土元/m3
钢筋元/t
锚杆元/根
3固沙工程
覆盖
粘土覆盖元/m3
泥温覆盖元/m3
卵石覆盖元/m3
砾石覆盖元/m3
二、设备费
由设备原价、运杂费、运输保险费、采购及保管费组成。
1、设备原价;
2、运杂费;
3、运输保险费;
4、采购及保管费。
三、其他费用
由前期工作费、工程监理费、竣工验收费、业主管理费、拆迁补偿费组成。
四、不可预见费
第二节工程施工费
工程施工费由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税金组成。
一、直接费
指工程施工过程中直接消耗在工程项目上的活劳动和物化劳动。由直接工程费、措施费组成。
废弃物回填元/m3
土(石)方运输元/m3
废弃物运输元/m3
二农田水利工程
1排灌工程
支渠(沟)
土(石)方开挖元/m3
土(石)方回填元/m3
混凝土元/m3
砌石元/m3
垫层元/m3
斗渠(沟)
土(石)方开挖元/m3
土(石)方回填元/m3
混凝土元/m3
砌石元/m3
垫层元/m3
农渠(沟)
土(石)方开挖元/m3
土(石)方回填元/m3
(八)预算附表,反映预算书各主要基础价格、直接工程费单价计算及其他相关技术经济数据。
1、人工预算单价计算表;
2、主要材料预算价格计算表;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费用编制规定

意义
❖ 一、将促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土地整治重大 工程、土地整治示范省建设的顺利推进。
❖ 新《标准》结合土地整治工作的实际情 况,对费用构成和费用计取进行了调整,为 项目的组织协调、工程质量管理、耕地质量 等级评定等提供了经费保障,土地开发整理 项目的实施将更加顺利和规范。
意义
❖ 二、促进项目预算编制更加科学、合理。
修订的主要内容
❖ 取费标准调整
❖ 可行性研究费、规划设计与预算编制费、 监理费、业主管理费、招标代理费、竣工 验收费、不可预见费等费用的计费标准均进 行了调整
修订的主要内容
❖ 不可预见费的调整 ❖ 不可预见费费率由2%调整为3%,计费基
础不变。
修订的主要内容
❖ 项目划分调整 ❖ 一级项目由4个调整为5个,二级项目由13个
❖ 年应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 节假日)=250天。
人工预算单价的调整
二、基本工资标准
甲类工、乙类工的基本工资均在《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2005)的基础上调 135%。 基本工资调整前后对比见表 3-1
表 3-1
背景
❖ 二、与当前经济发展水平不适应 ❖ 原《标准》是以2002年价格指数、建设标准
和全员劳动生产率为基础而制定。近年来,随 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生产力水平的提高, 新材料、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在土地开发 整理项目中得到广泛应用,提高了施工工效水 平,提升了资金使用成效。该《标准》已不能 正确反映当前土地整治工作的实际情况,表现 在人工预算单价与市场价格差距较大、机械使 用费偏低、定额子目缺项、计算标准欠合理等 方面。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背景
❖ 三、与“十二五”土地整治的任务不适应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编制暂行规定

(一)项目概况
说明项目的性质、类型、总规模(其中:开发、整理、复垦规模),项目的地点及地貌类型,预计净增耕地面积,预计净增耕地面积占总面积的比例,项目工程布置形式、工程式内容及工程量、主要材料用量,施工工期,项目预算总投资,申请中央投资金额,其他资金来源情况,按年度说明项目实施内容及分年度投资计划等。
(三)主要工程量计算及确定说明
应简要说明项目预算表中涉及的分部工程主要工程量的计算方法、过程和确定依据等。
(四)项目技术经济指标分析
着重投入与产出的社会、经济和生态环境效益分析,内容主要包括实物工程量的部署与投资估算比较分析,施工方案与技术需要的可能分析,单项工程技术手段、生产组织对工程成本的影响分析等。其中,投入指标重点分析项目总投资和总成本;对产出指标,重点分析产量指标(耕地面积、新增耕地面积)、工程量质量指标和社会、经济和生态环境指标等。
(二)预算编制依据
1、预算编制原则和依据。
2、人工预算单价,主要材料,施工用电、水、风、砂石英钟料,客土等基础预算单价的计算依据。
3、主要设备价格的编制依据。
4、指标、定额、费用计算标准及依据。
5、拆迁补偿费的拆迁规模、补偿标准的确定依据。
6、项目规划设计图纸、说明及相应批准文号。
7、项目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涉及拆迁补偿工程式的应含拆迁补偿文案)。
田块平整
土(石)方开挖元/m3
土(石)方回填元/m3
土(石)方运输元/m3
未利用地平整工程
田埂(田坎)
土(石)方回填元/m3
田块平整
土(石)方开挖元/m3
土(石)方回填元/m3
废弃物回填元/m3
土(石)方运输元/m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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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编制规定湖南省补充编制规定
(试行)
目录
第一章总则 81
第二章项目预算文件的组成 82
第三章项目划分 82
第四章费用构成 83
第一节概述 83
第四节其他费用 84
第五章编制方法及计算标准 85
第一节基础单价编制 85
第二节工程施工费单价编制 88
第三节土地整治项目预算编制 89
第六章预算表格及格式 92
第一章总则
一、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满足财政预算体制改革和新的财务制度要求,加强土地整治工程投资管理,确保土地整治项目资金的合理、有效使用,依据财政部和国土资源部《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财综 [2011]128号),结合湖南省近年土地整治工程自身行业特点,制定本编制规定。
它是编制和审批土地整治工程设计预算的依据,也是编制工程标底、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和工程结算的指导性标准。
二、土地整治项目预算应由项目承担单位委托有资格的单位负责进行编制,编制单位应认真贯彻国家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国家的政策法令,熟悉工程,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广泛收集资料,合理选用定额、费率标准和价格,保证编制质量。
三、本规定适用于湖南省农村土地整治项目。
四、本规定由湖南省财政厅和湖南省国土资源厅负责管理与解释。
第二章项目预算文件的组成
第三章项目划分
第三部分其他费用
第四章费用构成
第一节概述
湖南省农村土地整治项目费用由工程施工费、设备购置费、其他费用和不可预见费组成,具体内容如下:
业主管理及乡村协调费
第四节其他费用
其他费用包括前期工作费、工程监理费、拆迁补偿费、竣工验收费和业主管理及乡村协调费。
四、竣工验收费(G)
指土地整治项目工程完工后,因项目竣工验收、决算、成果的管理等发生的各项支出。
包括竣工测量及工程复核费、项目验收费、项目决算编制与审计费、整理后土地重估与登记费。
1.竣工测量及工程复核费(G):竣工测量费是指土地整治工程竣工验收时,为获得工程建成后的各建筑物和构筑物的平面位置和高程等资料而进行的测量工作所
发生的费用。
工程复核费是指在项目承担单位完成土地整治项目实施任务并向项目批准部门提出验收申请后,由项目批准部门指定的土地整理专业机构(第三方)对工程任务的完成情况,如净增耕地面积、工程数量、质量等,进行复核并编制相应报告所发生的费用。
五、业主管理及乡村协调费(G)
指项目承担单位为项目的立项、筹建、建设等工作所发生的费用,包括工作人员的工资、工资性补贴、施工现场津贴、社会保障费用、住房公积金、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劳动保护费;办公费、会议费、差旅交通费、工具用具使用费、固定资产使用费、零星购置费;乡村协调费、宣传费、培训费、咨询费、业务招待费、技术资料费、印花税和其他管理性开支等。
第五章编制方法及计算标准
第一节基础单价编制
一、人工预算单价(G)
(一)人工预算单价计算方法
1.基本工资
基本工资(元/工日)=基本工资标准(元/月)×地区工资系数×12月÷(年应工作天数-年非工作天数)
2.辅助工资
(1)地区津贴(元/工日)=津贴标准(元/月)×12月÷(年应工作天数-
年非工作天数)
(2)施工津贴(元/工日)=津贴标准(元/天)×365天×K1÷(年应工作
天数-年非工作天数)
(3)夜餐津贴(元/工日)=(中班津贴标准+夜班津贴标准)÷2×K2
(4)节日加班津贴(元/工日)=基本工资(元/工日)×(3-1)×法定假天
数÷年应工作天数×K3
3.工资附加费
(1)职工福利基金(元/工日)=[基本工资(元/工日)+辅助工资(元/工日)] ×费率标准(%)
(2)工会经费(元/工日)=[基本工资(元/工日)+辅助工资(元/工日)]
×费率标准(%)
(3)养老保险费(元/工日)=[基本工资(元/工日)+辅助工资(元/工日)] ×费率标准(%)
(4)医疗保险费(元/工日)=[基本工资(元/工日)+辅助工资(元/工日)] ×费率标准(%)
(5)工伤保险费(元/工日)=[基本工资(元/工日)+辅助工资(元/工日)] ×费率标准(%)
(6)职工失业保险基金(元/工日)=[基本工资(元/工日)+辅助工资(元/
工日)] ×费率标准(%)
(7)住房公积金(元/工日)=[基本工资(元/工日)+辅助工资(元/工日)]×费率标准(%)
4.人工工日预算单价
人工工日预算单价(元/工日)=基本工资+辅助工资+工资附加费。
(二)人工预算单价计算标准
1.有效工作时间
(1)年应工作天数:250工日(年日历日365天减法定假11天,减52周双休日104天)
(2)年非工作天数:指探亲假、气候影响停工、学习培训、六个月以内病假等在年应工作天数之内而未工作的天数。
甲类、乙类平均按10天计。
2.基本工资
基本工资标准(六类工资区):甲类:610元/月,乙类:503元月
3.辅助工资
(1)辅助工资标准
辅助工资标准表
(2)辅助工资系数
辅助工资系数表
4.工资附加费标准
工资附加费标准表
人工预算单价计算表(G)
二、材料预算价格(G)
1.主要材料预算价格。
对于用量多、对工程造价影响大的主要材料,如钢材、木材、水泥、砂、石等,可按规定编制材料预算价格,也可直接参考工程所在地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安装工程发布的材料预算价格或信息价格。
主要材料选用材料价格管理部门发布的预算价格时,若发生超运距费,超运距费可按下表计取。
材料取定预算价格=材料发布预算价格+材料超运距费。
主材超运距费标准(B)
材料超运距费计算规则:
(1)材料运距的计算起点为项目所在县(市、区)城关镇边界或材料产地;
(2)材料运距的计算终点为项目区的几何中心点;
(3)材料运距为计算起点至计算终点的最短道路距离,项目含有多个片区的,分片计算,取平均值;
(4)超运距离为材料运距减去基本运距,信息价中对基本运距有说明的从其说明,未说明的取15km,材料运距小于或等于基本运距的不计算超运距费用;
(5)材料超运距费=超运距离×超运距费标准,材料超运距费“主材超运距费标准表”执行;
(6)材料取定预算价格高于限价部分只计取材料费和税金,不参与其他取费。
第二节工程施工费单价编制
综合税率取值表(G)
说明:教育费附加税率按《湖南省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征收管理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第218号)的规定,“应按照实际缴纳税额的3%和1.5%同时缴纳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第三节土地整治项目预算编制
第一部分工程施工费预算
第三部分其他费用预算1、前期工作费。
(2)项目可行性研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