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型生产企业安保管理规定
小公司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公司安全保卫工作,保障公司财产和员工人身安全,维护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所有员工、外来人员及公司内部车辆。
第三条公司安全保卫工作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实行责任制和奖惩制度。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成立公司安全保卫领导小组,负责公司安全保卫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和检查。
第五条安全保卫领导小组下设安全保卫部,负责日常安全保卫工作。
第六条安全保卫部职责:1. 负责制定、修订和完善公司安全保卫制度;2. 负责公司安全保卫设施的规划、建设和维护;3. 负责公司内部治安秩序的管理;4. 负责对公司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5. 负责对公司内部车辆进行安全管理;6. 负责处理公司内部发生的各类安全事故;7. 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安全保卫工作。
第三章安全保卫措施第七条公司应建立健全安全保卫设施,包括但不限于:1. 安装视频监控系统;2. 设置门禁系统;3. 配备消防设施;4. 设置安全通道;5. 定期检查、维护和保养安全设施。
第八条公司应加强门卫管理,严格执行来访登记制度,确保外来人员身份核实。
第九条公司应加强内部巡逻,确保公司内部治安秩序良好。
第十条公司应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第十一条公司应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十二条公司应制定应急预案,确保在发生突发事件时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处置。
第四章安全事故处理第十三条公司应建立健全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
第十四条发生安全事故时,事故当事人应立即向安全保卫部报告。
第十五条安全保卫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组织调查,查明事故原因,并提出处理意见。
第十六条事故调查和处理结果应通报公司全体员工,并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教训。
第五章奖惩第十七条对在安全保卫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员工,公司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八条对违反安全保卫规定,造成安全事故的员工,公司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小微保安服务企业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小微企业保安服务企业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管理制度1. 安全生产责任制(1)企业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2)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3)全体员工对本岗位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
2. 安全生产投入(1)企业应按照国家规定和标准,保障安全生产投入。
(2)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经费管理制度,确保安全生产经费的合理使用。
3. 安全教育培训(1)企业应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技能。
(2)新员工上岗前,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证书。
4. 隐患排查治理(1)企业应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定期对生产场所、设备设施、安全管理等方面进行排查。
(2)对排查出的隐患,应及时整改,确保安全生产。
5. 应急管理(1)企业应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应急组织机构、职责和处置流程。
(2)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员工应急处置能力。
6. 安全检查(1)企业应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上报,并跟踪整改情况。
7.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1)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明确安全生产职责、安全生产投入、安全教育培训、隐患排查治理、应急管理等内容。
(2)企业应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发放到相关工作岗位,规范从业人员的生产作业行为。
8. 事故报告和处理(1)发生安全事故时,企业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救援。
(2)事故发生后,企业应按规定及时上报,并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三、监督检查1. 企业应定期对安全生产制度执行情况进行自查,确保制度落实到位。
2. 企业应接受政府部门、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
四、奖惩1. 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中小企业安全管理制度

中小企业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中小企业的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企业的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中小企业内部的生产、经营、管理等各方面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条中小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明确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并制定相关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
第四条中小企业应当加强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五条中小企业应当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的安全生产责任。
第六条中小企业应当建立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定期对企业内部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整改。
第七条中小企业应当建立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做好灾害事故的应急处理准备工作。
第二章安全管理机构第八条中小企业应当设立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执行。
第九条安全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包括制定和完善企业的安全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度,组织实施安全培训和教育工作,指导和监督企业内部的安全生产工作等。
第十条安全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员工安全档案,记录员工的安全培训情况和安全事故记录等。
第十一条安全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向企业的领导层报告安全管理工作情况,提出改进意见并督促整改。
第三章安全管理制度第十二条中小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的安全生产责任,建立安全生产目标和安全生产考核制度。
(二)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员工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和内容,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三)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发现问题后及时整改,并建立问题追踪和改进机制。
(四)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建立灾害事故的应急处理预案,定期组织演练。
(五)安全设备管理制度:对企业内部的安全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安全设备正常运转。
第十三条中小企业应当建立安全文化建设制度,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氛围。
中小型生产企业特殊区域安全保卫及防火制度

中小型生产企业特殊区域安全保卫及防火制度1.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特殊区域安全保卫工作并列入本单位考核之中。
要认真贯彻落实“因地制宜、自主管理、积极防范、保障安全”的治安保卫工作方针,落实国家有关特殊区域管理的规定。
2.特殊区域的日常管理由本单位安全保卫人员负责检查和考核;特殊区域的操作人员对本设备有安全保卫责任。
3.特殊区域保卫负责人要组织员工经常学习安全保卫制度,特殊区域工作人员必须严格履行职责,保持高度警惕性,做好“防火、防盗抢、防爆炸、防破坏、防窃密、防治安灾害事故”工作,使特殊区域安全保卫工作做到万无一失,以保证生产的顺利进行。
4.特殊区域不得录用或使用有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员。
5.特殊区域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不准串岗、睡岗和擅离工作岗位,防止破坏事故和其他案件的发生,工作人员要认真填写值班记录和外来人员出入登记本,不得漏填、不得撕毁记录本,做到有人管,有人考核。
6.特殊区域工作人员应采取定时巡逻与固定目标守卫相结合的方式,要保证24小时有人值班巡逻,工作人员要直接参与生产和治安防范。
有条件的应当按照国家认定的技术,采用技术防范。
7.特殊区域一旦发生事故或有可疑情况要及时报告,发现犯罪分子正在进行破坏活动,要制止犯罪,同时要奋力抓获,并及时向保卫部门报警,夜间电话:8.本企业非特殊区域人员因工作需要进入特殊区域,需经特殊区域领导同意,办理相关手续,并进行登记,否则严禁入内。
学习、代培人员进入特殊区域,经有关部门批准后,到保卫部治安科办理证件,否则拒绝其进入。
9.特殊区域防护用具,消防器材要定人保管,做到懂性能,会使用,发现故障、损坏应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特殊区域发生火情应及时扑救,同时报警。
火警电话:XXX10.特殊区域安全负责人,要经常检查落实安全保卫工作,查找隐患,堵塞漏洞,认真填写检查记录,发现重大隐患要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和保卫部。
11.对在特殊区域安全保卫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给予奖励。
企业安保管理制度

企业安保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企业安全管理,保障企业人员和财产安全,提高企业安全保障水平,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内所有员工,包括在职员工和临时工作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安保管理,是指依据法律法规和企业实际情况,对企业内部的人员、财产、信息等安全进行全面管理和保护。
第四条企业安保管理应当遵循“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加强安全风险评估和预防措施,保障企业安全。
第二章安保责任第五条企业安保管理属于全体员工的责任,所有员工应当充分认识安全管理的重要性,积极参与安保工作。
第六条企业领导应当制定明确的安保责任分工,明确各级主管的安保管理职责,并加强对安保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第七条安保管理部门应当制定完善的安保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加强安保队伍建设,提高安保人员的专业素质。
第三章安保措施第八条企业应当建立完善的安保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度,包括出入管理、巡逻防范、应急预案等,确保各项制度落实到位。
第九条企业应当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十条企业应当配备专业的安保设施和设备,包括监控设备、安检设备等,提高安全防范能力。
第四章安保管理第十一条企业安保管理部门应当配备专业的安保管理人员,确保安保工作的有效开展。
第十二条企业安保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安全风险评估,及时发现隐患,并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
第十三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的安保督查机制,定期对安保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纠正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第五章应急处置第十四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的应急预案,包括火灾、事故、突发事件等,并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第十五条企业应当配备专业的应急救援队伍,及时处理突发事件,保障企业正常运营和员工安全。
第六章处罚与奖励第十六条对于违反安保管理制度的员工,企业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处罚,并向相关部门报告。
对于安保工作表现突出的员工,企业应当给予奖励和肯定。
第十七条企业安保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安全责任台账,记录员工的安全事故和违规行为,并根据事故的情况给予相应的处理。
厂区安保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厂区安全管理,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厂区正常生产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厂所有厂区,包括生产区、办公区、生活区等。
第三条厂区安保工作应当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确保厂区安全稳定。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厂区设立安保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厂区安保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和检查。
第五条安保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安保部,负责具体实施厂区安保工作。
第六条安保部职责:1. 制定、修订和实施厂区安保管理制度;2. 负责厂区安保人员的招聘、培训、考核和奖惩;3. 负责厂区安保设施的配置、维护和管理;4. 负责厂区安全检查、隐患排查和整改;5. 负责厂区突发事件的处理;6. 负责厂区安保工作的宣传教育;7. 负责与公安、消防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
第七条各部门、车间应设立安保联络员,负责本部门、车间安保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三章安全管理制度第八条入厂管理制度1. 凡进入厂区的人员,必须按规定办理登记手续,出示有效证件;2. 外来人员需经安保部审批,方可进入厂区;3. 厂区内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4. 厂区大门、车间入口等处设立安全检查站,对进入人员进行安全检查。
第九条出厂管理制度1. 厂区大门、车间出口等处设立安全检查站,对出厂人员进行安全检查;2. 员工出厂时,需出示有效证件;3. 厂区内严禁私自带出厂区物品。
第十条车辆管理制度1. 厂区内车辆需按规定停放,不得随意停放;2. 车辆进入厂区,需办理登记手续,接受安全检查;3. 厂区内严禁超速行驶、违章驾驶;4. 车辆驾驶员需具备相应的驾驶资格。
第十一条设施设备管理制度1. 厂区设施设备应定期检查、维护,确保安全运行;2. 设施设备操作人员需经过专业培训,取得操作资格;3. 设施设备操作过程中,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安全。
第十二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 厂区应设立消防组织,负责消防安全工作;2. 厂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设施和器材,并定期检查、维护;3. 员工应掌握基本的消防知识和技能,定期进行消防演练;4. 厂区应制定火灾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公司安全保卫管理规定
公司安全保卫管理规定一、总则为加强公司安全保卫管理,维护公司安全秩序及正常生产经营,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二、管理责任1. 公司顶层领导对公司安全保卫工作负总责。
2. 安保部门是公司安全保卫的具体实施单位,负责安全保卫工作的组织、实施、监督和管理工作。
3. 各部门和人员要认真遵守规定,保护公司的财产和人身安全,对于发现的问题应第一时间报告安保部门。
三、基本工作1. 公司要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强化员工安全意识,提高员工安全技能。
2. 安保部门要定期安排巡逻人员巡查公司园区,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 公司要实行严格的出入管理制度,对外来人员要进行登记并领取访客证,员工要使用员工证进行进出。
4. 公司要安装监控摄像头,做好视频监控,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 公司要定期进行演练,提高员工面对危险事件的应变能力。
6. 安保部门要定期和有关单位协作开展联合执勤巡逻行动。
四、安全预防1. 工作场所的安全防护设施要完整,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转。
2. 用电设备要安装漏电保护器,定期检查各电器线路。
3. 财物管理要做好防盗防火工作,对贵重物资要加强保管和保险。
4. 工厂要注意人员的安全,要为员工配备安全防护用品,例如安全帽、防护服、手套等,并进行培训和操作指导。
五、应急处理1. 发现问题时,安保部门应立即组织应急处理,对问题进行评估,及时采取措施,防止恶化。
2. 对应急处理措施要进行备案并定期检查和修正,确保应急处理的有效性。
3. 安保部门要与有关单位协作,对重特大突发事件进行应急预案制定和应急演练,确保应对危险事件的能力。
六、违纪处罚1. 对于违反本规定的人员,安保部门应立即进行调查,情况严重者应追究法律责任。
2. 对于有疏忽、违规、不作为等问题的人员要进行处理,情节严重者要进行追究责任。
3. 如果发现有人故意损毁公司公共财产,或者妨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则应进行严厉处罚。
七、维护管理1. 对本规定的解释权和修改权属于公司安保部门。
生产企业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生产企业安全保卫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生产企业的安全保卫管理工作,防范和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和非法侵害,维护生产秩序和社会稳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生产企业内部安全保卫管理的各项活动。
第三条生产企业安全保卫工作应当以预防为主,注重全员参与,层层负责,建立健全的安全保卫管理体系,促进企业安全生产和社会稳定。
第二章安全保卫管理机构第四条生产企业应当设立安全保卫管理部门,专门负责生产场所的安全保卫管理工作。
第五条安全保卫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包括:1. 制定安全保卫管理制度和实施办法;2. 监督生产场所的安全设施和装备的建设和维护工作;3. 组织开展安全保卫教育和培训;4. 组织应急处置演练和应急预案的制定;5. 维护生产场所的安全秩序。
第六条安全保卫管理部门应当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具备相关的安全保卫管理知识和技能。
第三章安全保卫管理制度第七条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保卫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安全生产责任制;2. 安全保卫制度和管理办法;3. 安全设施和装备的维护检查制度;4. 安全培训教育制度;5. 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制定和演练;6. 安全信息报告和反馈制度。
第八条生产企业应当明确安全生产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九条生产企业应当制定安全检查制度,在每日、每周、每月、每季度和每年进行不同程度的安全设施和装备检查,确保生产场所的安全设施和装备处于正常状态。
第四章安全设施和装备管理第十条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设施和装备管理制度,确保安全设施和装备的正常使用。
第十一条安全设施和装备应当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安全性和有效性。
第十二条安全设施和装备出现故障或损坏时,应当立即停止使用,并上报安全保卫部门,及时进行维修或更换。
第五章安全培训教育第十三条生产企业应当定期组织开展安全培训教育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安全操作规程的培训;2. 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的培训;3. 安全保卫知识的普及;4. 安全设施和装备的使用和维护培训。
生产区域安全保卫管理规定
生产区域安全保卫管理规定为加强公司安全保卫管理,经研究,对进入生产区域的员工和外来参观人员特做规定如下:1.在生产现场工作的人员,进入生产区域内必须按规定着装,女工不准化妆。
不按规定着装,1次罚款200元;女工进入现场化妆,1次罚款50元。
2、凡进入生产区域内人员,除衣柜钥匙外,不准带入其它物品(主管以上可携带手机和办公用钥匙)°违反规定,1次罚款50元。
3、生产现场工作人员,任何人无权带其他非工作人员进入生产区域。
违反规定,1人次罚款200元。
4、进入生产区域的生产和非工作人员(包括参观者),未经公司领导批准,不准拍照或录像。
违反规定,1次罚款100o元。
5、非公司员工进入生产现场要佩戴《临时工作证》,并按规定着用公司工装,《临时工作证》和工作服由生产部管理,临时工作结束后,随时将工作证交还生产部,工作服按协议执行。
违反规定,1人次罚款500元;相关责任人罚款200元。
6、外来参观人员,必须按规定进行登记,经公司副总以上领导批准后,方可进行参观。
违反规定,1次罚责任人50元。
7、参观者进入生产现场或参观通道时,必须佩戴《参观证》,在前台接待员的引领下,按规定着装后方可进入参观通道或生产区域。
参观者必须按规定路线参观。
违反规定,1次罚责任人100元。
8、进入生产现场人员,必须走员工通道,无特殊情况不准开安全通道大门。
维修工人进入现场必须保证服装整洁,除工具外不准带入其它物品。
违反规定,1人次罚款200元。
9、对上述规定,公司所有员工都有义务进行监督和检查,对视而不见者1次罚款20元。
以上规定,所有进入生产区域或参观通道人员,必须严格执行,违反此规定者,公司安全保卫部门有权制止,拒不服从的强行驱出现场,并按规定予以处罚。
本规定从2021年5月18日起执行。
中小型企业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本企业安全管理,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提高企业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责任1. 企业法定代表人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2.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3. 各岗位员工对本岗位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三、安全管理措施1. 安全教育培训(1)企业应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2)新员工入职前,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2. 安全生产检查(1)企业应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2)各部门应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安全自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上报。
3. 事故报告与处理(1)发生安全事故时,应立即报告企业负责人,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置。
(2)事故发生后,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追究相关责任。
4. 安全防护设施(1)企业应按照国家标准配备安全防护设施,确保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人身安全。
(2)安全防护设施应定期检查、维护,确保其完好有效。
5. 火灾、爆炸事故预防(1)企业应制定火灾、爆炸事故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
(2)严禁在生产、生活区域吸烟、使用明火。
6. 用电安全管理(1)企业应定期对电气设备进行检测、维修,确保其安全运行。
(2)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严禁在潮湿、易燃易爆场所使用电器。
四、奖惩措施1. 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个人和集体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或纪律处分。
五、附则1. 本制度由企业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本制度旨在规范中小企业安全管理,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各部门和员工应认真贯彻执行,共同努力,共创安全、和谐的企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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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型生产企业安保管理规定
安全保卫管理制度(2)
第一条安全保卫工作特指公司办公区域内的防盗、防火及其他保护公司利益的工作。
第二条行政管理部负责公司办公区域的安全保卫工作,办公时间(上午xx:xx—xx:xx)由前台秘书负责来宾的接待引见工作,非办公时间(xx—次日xx 及节假日)由行政管理部指定专人负责办公区域的安全保卫工作。
第三条公司实施门进管理系统,非办公时间职员应使用门进卡进入办公区域,职员应妥善保管门进卡,如门进卡丢失要照价赔偿。
第四条公司实施节假日值班制度,由行政管理部负责每月的值班安排和监督工作,值班人员必须按时到岗,并认真履行值班职责。
各部门对各项安全制度、安全操作规程是否落实。
第五条行政管理部夜间值班人员负责每日的开门和锁门,每日晚上值班人员在锁门前必须认真检查办公区域内的门窗是否锁好,电源是否切断,保证无任何安全隐患。
第六条办公区域内的门锁钥匙由行政管理部专人负责保管,并每日早晚按时将办公室的门打开、锁好。
一般职员不得随意配置门锁钥匙;计划财务中心的钥匙由本部门保管。
第七条公司职员应将印章、钱款、贵重物品、重要文件等妥善保管,下班前将抽屉及文件柜锁好,切断电源后方可离开。
第八条公司行政管理部负责组织有关人员不定期地对公司办公环境
的安全实施监督检查。
如有安全隐患,相应部门要及时整改。
第九条公司所属办公区域的门锁钥匙起用前应在信息管理中心行政管理部备份一套,行政管理部须妥善保管,以备急需时使用。
第十条公司物品运出办公区域需填写《出门证》,经有关领导批准后方可搬离。
安全保卫防范工作规定(2)
第一条安全保卫承包责任制要以各部门、室、各分公司为单位全面实行。
各分公司要落实到班组,责任到人,签订承包合同,明确职责,落实奖惩。
第二条各通信要害部门一律安排保安人员守卫。
落实《通信要害管理规定》。
第三条落实大厦及部门值班巡逻措施。
存放现金在!’万元以上的库房,要由两个或两个以上专职人员同时值守。
第四条重点部位一律实行“四铁两器”。
重点部位是指生产要害部位:机房、电脑机房、营业厅、财务部、存放! 万元以上现款的部位、存放秘密文件的档案室、图纸资料部位、存放贵重物品、枪支弹药的库房及其他应该切实保障安全的部位。
“四铁两器”是指铁门、铁窗、营业柜台护栏、保险柜及灭火器、报警器(包括营业厅防抢警铃)。
第五条落实现金提送有关规定。
现金在xx万元以上且运送距离在"xx 米以上的,要用机动车提送款;在xx万元以上,但距离在"xx 米以下,或xx万元以下的提送款,须两人以上同行押送。
第六条存放现金在xx万元以上的,要设立具备较高防火、防爆、防盗、防抢性能的金库,并要落实安全管理制度与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