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阳吴宁街道高张路以南艺海路以西国土出让规划
东阳市中心城区0579-DY-ZX-05(猴塘)

东阳市中心城区0579-DY-ZX-05(猴塘)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05街区局部区块)规划调整必要性论证报告东阳市规划建筑设计院2019.08目录1、规划调整背景 32、规划调整范围和区位 33、用地现状概况 44、原规划情况 55、调整内容 66、调整理由分析77、结论81、规划调整背景东阳市中心城区0579-DY-ZX-05(猴塘)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在2018年完成了报批。
2018年3月31日,金华市七届人大三次会议开幕。
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浙江广厦建设职业技术学院专升本被列入浙江省“十三五”高校设置规划。
随着学院等级提升,原有的学校范围已不能满足专升本的高校设置要求,为了更好的推进该项目的落实,在规划上,以现有广厦学院范围为基础,对其周边地块进行调整。
因此,有必要对东阳市中心城区0579-DY-ZX-05(猴塘)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05街区局部区块)调整的必要性进行论证。
2、规划调整范围和区位本次规划调整范围位于湖莲西街以南,紧临广福路,西接中山北路,东靠人民路,隶属江北街道,坐落于市政府北侧,区位条件良好。
范围较为规整,地势较为平坦。
整个规划调整范围面积约49.30公顷。
规划调整范围规划调整区位3、用地现状概况调整范围内地势相对平坦,地块现状主要有浙江广厦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和广福医院,其余为绿地和空置用地。
范围四周道路建设情况良好,内道路主要为广厦学院内道路,道路体系较为完善。
现状建筑质量良好,建筑多为多层建筑,局部高层。
规划调整现状4、原有规划情况原用地规划图原控规地块编号图原《东阳市中心城区0579-DY-ZX-05(猴塘)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划调整地块用地布局概况:调整地块由05单元05街区的05区块和10-25区块共17个区块组成,区块用地性质包括了教育科研用地(A3)、医疗卫生用地(A5)、公园绿地(G1)、广场用地(G3)和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B),道路依据区块进行划分。
5、调整内容将05单元05街区内的17个区块统一调整为一个地块,调整区块用地性质为高等院校用地(A31),用地面积为49.30公顷。
《东阳市域总体规划》(环评文件)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落实省委、省政府《浙江省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纲要》,促进东阳市经济社会与城镇建设快速、有序、健康的发展和市域空间的保护与合理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浙江省《县市域总体规划编制导则(试行)》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结合东阳市发展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第二条本规划期限确定为近期2006~2010年,远期2011~2020年。
第三条本次市域总体规划范围为东阳市整个行政管辖范围,面积1739平方公里。
第四条规划区范围内编制和实施城市规划,使用土地和进行各项建设活动除执行本文本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法规、标准与规范的要求。
第二章市域城乡发展战略第五条市域总体发展战略1.区域开放战略:依托区域性经济轴线,融入浙中城市群,接轨大中城市,主动参与区域经济循环。
2.产业提升战略:加快产业升级,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促进产业集群形成。
3.资源整合战略:整合市域资源,有机集中、集约利用。
4.城乡统筹战略:统筹城乡发展,协调城乡基础设施建设。
第六条市域功能定位中国影视文化基地和浙中地区专业化制造业基地,浙中地区生态、人文特色浓厚的重要旅游市。
第七条市域发展目标1.总体发展目标:以建设现代化经济强市和建设全面小康社会为目标,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将“五个统筹”的发展理念贯穿到经济发展和城乡建设中,大力推进“工业强市、商贸新市、影视名市、建筑大市、文教优市”五市建设。
进一步调整优化经济结构、推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落实环境保护、资源保护两项基本国策,构建环境保护、资源节约型经济发展模式,实现经济和社会健康、协调、持续发展。
2.分项发展目标:各项指标根据东阳市现状基础以及规划预测增长趋势确定,其中2010年部分指标参照《东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
(1)经济发展指标东阳市域经济发展目标表2-1(2)社会发展与进步相关指标东阳市域社会发展目标表2-2(3)资源与环境相关指标东阳市域生态环境发展目标表2-3第三章市域产业空间布局规划第八条市域产业发展策略1.做强工业及建筑业:进一步突出兴工强市;提升工业经济发展水平;扶持壮大企业规模;努力破解要素制约;提高工业功能区发展水平;做大做强建筑大市。
东阳甘溪路以南艺海路以东地块沿街规划说明

东阳市甘溪路以南艺海路以东地块沿街规划说明一、概况此次规划地块位于甘溪路以南,艺海路以东,规划总用地面积6893平方米,共规划了三栋底层商业的沿街建筑,建筑投影总面积为2485.47平方米。
地块用地性质为商业居住用地。
二、规划依据⑴《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11)⑵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4.1)⑶《城市道路交通设计规范》⑷《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2010.10.1)⑸《中心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1-2020)⑹《东阳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现状地形图及周边已有规划三、规划指导思想新区开发与旧区改造相结合。
高标准、高起点,运用城市建设管理和城市设计手段,挖掘利用自然与人文资源,塑造环境优美、功能完善、设施齐全、具有地方特色的街区形象。
四、规划原则与目标⑴经济:根据交通条件、用地功能与用地性质,综合考虑社会、经济、环境三效益,尊重土地价值分布规律,合理布局与安排沿街建筑。
⑵环境:确定建筑外部环境风格特征,塑造良好的景观环境。
⑶空间:协调建筑与城市空间的关系,塑造街道空间的整体性和丰富性,赋予其韵律和节奏,创造优美的街道景观和特色空间。
⑷交通:合理组织人流、车流,有效疏导动态与静态交通,保证城市运作高效、舒适、有序。
⑸管理:注重城市设计的控制与引导,为城市规划管理与开发建设提供依据与指导。
五、总体布局以临街商住为特点的建筑模式。
在功能组织、空间景观、建筑形态等方面充分考虑城市形象,突出景观性、文化性、商业性、休闲性。
此类建筑一层为商业用房,其它层为住宅用房。
甘溪路和艺海路道路红线为30m,A、B两栋底层后退甘溪路道路红线5米,C栋底层后退艺海路道路红线5米,A栋西侧为6米道路,B栋东侧为12米道路。
A、B两栋建筑进深12米,C栋进深11.5米,二楼及二楼以上局部挑出1.2米,开间为3.9米。
沿街建筑层数为5-6层,底层层高4.5米,二层层高3.6米,标准层层高为3.2米。
东阳市地名总体规划方案

东阳市地名总体规划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东阳市地名命名、更名和管理工作,依据国家有关法规和《东阳市城市总体规划》,结合东阳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第二条本规划适用于东阳市行政区域内,作为编制地名分区规划、开展地名管理的依据。
凡在本规划区域内,各类自然地理实体名称和人文地理实体名称,包括道路、桥梁、隧道、广场、绿地、公园、居住区、专业市场以及标志性建筑物、构筑物、风景名胜、古迹、纪念地等名称的命名,都应执行本规划。
第三条规划指导思想1.以城市规划为基础,体现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精神和要求,反映城市性质和功能定位。
2.以构筑科学的地名网络为目标,体现东阳特色,增强地名整体性。
3.从尊重历史出发,在地名更名或调整时,既要适应社会和城市发展的要求,又要顾及各方利益和市民的生活方便,把握地名的稳定性。
第四条规划范围根据城市总体规划提出的任务和要求,本次地名规划的范围为东阳市行政区域,重点是东阳市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城区。
第五条规划期限为2008—2020年近期(2008--2012年):理顺管理体制;建立市、街道、镇各级健全的地名管理工作机制;所有地名的产生,完全纳入依法申报、审批的轨道,地名工作全面进入按规划要求的有序管理之中。
中期(2013--2016年):完成所有符合调整条件的地名的调整工作;对以地名派生的居住区、市场、企事业单位、店铺等名称进行全面的清理,纠正不规范的派生名称;所有地名标志、各种图件中的地名(包括地名的专名和通名)拼写做到国家(国际)标准化,即单一罗马化等。
远期(2017--2020年):各类地名全面实现层次化、系列化,形成地名区块结构布局有序、地名特点清晰、文化内涵丰富、与东阳城市性质相适应的地名网络。
第六条规划目标1.理顺管理体制;建立、完善市、区、镇(乡、街道)各级地名管理工作机制;所有地名的产生,完全纳入依法申报、审批的轨道,地名工作全面进入按规划要求的有序管理之中。
2.完成所有符合调整条件的地名调整工作;纠正不规范的派生名称;建立地名标志的长效管理机制,地名标志拼写做到国家(国际)标准化。
《东阳市域总体规划》(环评文件)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落实省委、省政府《浙江省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纲要》,促进东阳市经济社会与城镇建设快速、有序、健康的发展和市域空间的保护与合理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浙江省《县市域总体规划编制导则(试行)》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结合东阳市发展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第二条本规划期限确定为近期2006~2010年,远期2011~2020年。
第三条本次市域总体规划范围为东阳市整个行政管辖范围,面积1739平方公里。
第四条规划区范围内编制和实施城市规划,使用土地和进行各项建设活动除执行本文本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法规、标准与规范的要求。
第二章市域城乡发展战略第五条市域总体发展战略1.区域开放战略:依托区域性经济轴线,融入浙中城市群,接轨大中城市,主动参与区域经济循环。
2.产业提升战略:加快产业升级,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促进产业集群形成。
3.资源整合战略:整合市域资源,有机集中、集约利用。
4.城乡统筹战略:统筹城乡发展,协调城乡基础设施建设。
第六条市域功能定位中国影视文化基地和浙中地区专业化制造业基地,浙中地区生态、人文特色浓厚的重要旅游市。
第七条市域发展目标1.总体发展目标:以建设现代化经济强市和建设全面小康社会为目标,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将“五个统筹”的发展理念贯穿到经济发展和城乡建设中,大力推进“工业强市、商贸新市、影视名市、建筑大市、文教优市”五市建设。
进一步调整优化经济结构、推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落实环境保护、资源保护两项基本国策,构建环境保护、资源节约型经济发展模式,实现经济和社会健康、协调、持续发展。
2.分项发展目标:各项指标根据东阳市现状基础以及规划预测增长趋势确定,其中2010年部分指标参照《东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
(1)经济发展指标东阳市域经济发展目标表2-1(2)社会发展与进步相关指标东阳市域社会发展目标表2-2(3)资源与环境相关指标东阳市域生态环境发展目标表2-3第三章市域产业空间布局规划第八条市域产业发展策略1.做强工业及建筑业:进一步突出兴工强市;提升工业经济发展水平;扶持壮大企业规模;努力破解要素制约;提高工业功能区发展水平;做大做强建筑大市。
东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滕英高城乡建设行政管理:城市规划管理(规划)二审行政判决书

东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滕英高城乡建设行政管理:城市规划管理(规划)二审行政判决书【案由】行政行政行为种类行政规划【审理法院】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7.27【案件字号】(2020)浙07行终368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冯少华钟雪丹虞行【审理法官】冯少华钟雪丹虞行【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东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滕英高;浙江顺风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当事人】东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滕英高浙江顺风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当事人-个人】滕英高【当事人-公司】东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浙江顺风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代理律师/律所】许洪钟浙江良济律师事务所;陈菊华浙江震东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许洪钟浙江良济律师事务所陈菊华浙江震东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许洪钟陈菊华【代理律所】浙江良济律师事务所浙江震东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字号名称】行终字【原告】东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浙江顺风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被告】滕英高【本院观点】从被上诉人滕英高的房屋与案涉建设规划许可中被许可建筑的位置关系来看,案涉行政许可行为可能会对被上诉人房屋产生影响,被上诉人主张案涉行政许可侵犯其合法权益,其具有提起本案之诉的诉讼主体资格。
【权责关键词】行政许可合法违法拘留第三人举证责任证据不足维持原判改判撤销原判听证【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经审查,本院对原审法院认定的事实予以确认。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从被上诉人滕英高的房屋与案涉建设规划许可中被许可建筑的位置关系来看,案涉行政许可行为可能会对被上诉人房屋产生影响,被上诉人主张案涉行政许可侵犯其合法权益,其具有提起本案之诉的诉讼主体资格。
本案中,原审第三人浙江顺风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向上诉人东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申请,要求对涉案建设工程规划进行审批并颁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但原审第三人在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公示期满后对规划许可范围内建筑物的总建筑面积、设计、高度等内容进行了修改,并重新提交了修改后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
东阳市南市街道老工业区区块改造提升控制性详细规划

东阳市南市街道老工业区区块改造提升控制性详细规划区块调整规划说明一、规划背景《东阳市南市街道老工业区区块改造提升控制性详细规划》已于年月经市政府批准实施。
随着南市街道的开发建设,企业和外来人口逐渐增多,急需再在南市街道进行配套设施建设,以满足南市街道发展的实际需求,拟对原规划做出适当调整。
本次规划调整区块为区块,涉及、、、、、和共个地块。
地块总用地面积为公顷。
二、规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东阳市域总体规划(—年)》、《东阳市国省道规划》、《东阳市环境功能区划》、东阳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其它各类相关规划、国家及省、市有关现行法规、规范及规定在本规划区范围内使用土地和进行各项建设,均按照本规划的规定和要求。
如与其它规划发生矛盾,原则上应以本规划为主。
本规划的解释权属浙江省东阳市人民政府规划行政主管部门。
三、规划调整原则、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的空间布局,考虑与城市的整合关系与整体性,规划有特色、有超前性、高标准、可持续发展的现代化城市功能区。
、立足于现实,充分认识与利用现状,有效开发土地,用地功能合理布局开发,为建设项目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并有利于地块的开发建设。
、以人为本,创造理想的生产、生活环境,达到经济效益、环境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协调统一。
四、规划调整内容东阳市南市街道老工业区区块改造提升控制性详细规划区块调整规划调整内容主要如下:关于区块的调整、地块及编号调整:地块由原来的个地块合并调整为个地块,将、、、、、和共个地块合并为一个,编号调整为;、用地性质调整:合并后地块的用地性质统一调整为二类工业用地(),其余地块不变;、容积率调整:合并后地块的容积率统一调整为,其余地块不变;、建筑限高调整:合并后地块的建筑限高统一调整为M,其余地块不变;、建筑密度调整:合并后地块的建筑密度统一调整为,其余地块不变;、绿地率调整:合并后地块的绿地率统一调整为,其余地块不变;、停车位数量要求也做相应调整。
东阳市中心城区0579-DY-ZX-10单元02街区14地块控制性详细

东阳市中心城区0579-DY-ZX-10单元02街区14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必要性论证报告东阳市规划建筑设计院2020.08目录1、规划调整背景32、修改理由分析33、可行性分析44、规划修改范围和区位55、用地现状概况66、原规划情况7、修改情况78、结论81、规划调整背景随着我市社会经济发展,白云区块的功能由原来以商贸园区为重点,向以商业、居住、文化等为一体的多元化功能区转变提升,并且由于印染厂等地块的污染和环保问题,经市政府研究,并根据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126号专题会议纪要在对污水处理一厂进行加盖处理和工艺提升的基础上,对江滨南街以南、歌山路以西地块内的7家企业用地进行废液处理和土壤修复等有机更新,实现产业的退二进三。
同时根据2020年6月2日的东阳市人民政府市十五届政府第七十四次常务会议的纪要,要求妥善处理白云服装园区电镀印染企业历史遗留问题,防止形成新的遗留问题。
现对7家企业用地中的浙江新红染针织有限公司地块的经济技术指标及要求作适当调整,使东阳市中心城区0579-DY-ZX-10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的02-14局部地块能更快更好更科学合理的得以实施,从而加快推进白云街道开发建设的步伐。
2、修改理由分析1)为促进该区域退二进三工作早日顺利开展。
根据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126号专题会议纪要精神和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12月3日的党政领导碰头会记录中都要求加快该区域的退二进三工作,适当提高该地块的开发强度,提高地块土地的利用率,增加地块土地价值,使得该区域的产业退二进三更加顺利实施。
2)城市产业结构战略调整的需要根据市域社会经济发展战略目标,东阳市三次产业比例将从2007年的5:60:35,提升到2020年的4:46:50。
从中可以明显看出,在今后较长的一个时期内,市域第三产业将会有一个大幅增长过程。
随着东阳市第三产业的兴起,以商业、房地产业、金融、服务和信息传播等为主的三产用地将逐渐增加,实现城市产业结构调整目的。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东阳市吴宁街道高张路以南艺海路以西国土出让规划
一、概况
此次规划地块位于高张路南侧、艺海路西侧沿街以西;规划总用地面积3382平方米,共规划了四栋低层联排住宅建筑,建筑占地总面积为1101.6平方米。
地块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
二、规划依据
⑴《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11)
⑵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4.1)
⑶《城市道路交通设计规范》
⑷《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2010.10.1)
⑸《中心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1-2020)
⑹《东阳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
现状地形图及周边已有规划
三、规划指导思想
新区开发与旧区改造相结合。
高标准、高起点,运用城市建设管理和城市设计手段,挖掘利用自然与人文资源,塑造环境优美、功能完善、设施齐全、具有地方特色的街区形象。
四、规划原则与目标
⑴经济:
根据交通条件、用地功能与用地性质,综合考虑社会、经济、环境三效益,尊重土地价值分布规律,合理布局与安排沿街建筑。
⑵环境:
确定建筑外部环境风格特征,塑造良好的景观环境。
⑶空间:
协调建筑与城市空间的关系,塑造街道空间的整体性和丰富性,赋予其韵律和节奏,创造优美的街道景观和特色空间。
⑷交通:
合理组织人流、车流,有效疏导动态与静态交通,保证城市运作高效、舒适、有序。
⑸管理:
注重城市设计的控制与引导,为城市规划管理与开发建设提供依据与指导。
五、总体布局
建筑层数为3层,底层层高4.2米,标准层层高为3.2米。
地块内部建筑侧间距为2米。
侧间距为2米的金子墙不得开门窗,采用防火墙。
屋顶形式为坡屋面。
屋面檐沟或雨篷不得向邻户凸挑(包括邻户上空),可向道路一侧挑檐沟或雨篷。
允许建造地下室,但不得超过建筑基底线,建筑斜屋面部分不得建炮台及电梯机房不得突出斜屋面;楼梯间、电梯间面积、尺寸控制按照《东
阳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控制。
庭院标高根据实际标高进行调整。
六、街景立面控制
街景立面竖向构图与横向构图结合,规划富有韵律与节奏的天际轮廓线。
立面造型在彰显建筑性质的前提下体现现代气息;建筑材料的选用应尽量采用环保材料,建筑色彩等应与周边的建筑风格相协调,建筑质感统一,外墙材料使用环保涂料和面砖。
立面装饰时应以幢为单位统一施工,以免因为色差影响立面效果。
地块情况一览表
注:以上面积不包括阁楼、地下室、车库层面积
编号
建筑投影面积 (平方米) 建筑总面积 (平方米)
备注
A1 140.7 411 - A2 140.7 411 - A3 140.7 411 - A4 140.7 411 - B1 146.8 429 - B2 146.8 429 - C1 122.6 359 - C2 122.6 359 - 合计
1101.6
32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