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生产非正常作业管理制度

合集下载

煤矿安全生产“红线”管理规定

煤矿安全生产“红线”管理规定

煤矿安全生产“红线”管理规定第一条采掘工作面存在微风区、无风区,局部通风机吸循环风,违规串联通风。

视情节轻重,给予矿分管技术高级主管(高级主管)、矿分管副职、子公司及业务主管部门正职、子公司及分管副总工程师(助理)、子公司及分管副职警告直至降级处分。

第二条通风设施管理存在以下情形之一:(一)两道风门同时打开运输物料造成风流短路。

(二)人为损坏通风设施,导致用风地点微风、无风或瓦斯超限。

视情节轻重,给予矿分管技术高级主管(高级主管)、矿分管副职、子公司及业务主管部门正职、子公司及分管副总工程师(助理)、子公司及分管副职警告直至降级处分。

第三条主要通风机、局部通风机无计划停电停风,导致工作面瓦斯等有害气体超限。

视情节轻重,给予矿分管技术高级主管(高级主管)、矿分管副职、子公司及业务主管部门正职、子公司及分管副总工程师(助理)、子公司及分管副职警告直至降级处分。

第四条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存在以下情形之一:(一)综采工作面上隅角、掘进工作面甲烷传感器应设未设。

(二)采掘工作面现场试验未实现甲烷电闭锁或风电闭锁。

(三)甲烷传感器吊挂位置不正确,移至正确位置后超限报警。

(四)人为干扰综采工作面上隅角、采掘工作面回风流甲烷传感器(堵塞、包裹进气孔),回避瓦斯超限。

(五)随意更改瓦斯监测监控上传软件、筛选过滤检测地点、解脱传输线,有意屏蔽瓦斯超限。

视情节轻重,给予矿分管技术高级主管(高级主管)、矿分管副职、子公司及业务主管部门正职、子公司及分管副总工程师(助理)、子公司及分管副职警告直至降级处分。

第五条瓦斯防治存在以下情形之一:(一)现场检查发现在瓦斯超限环境中作业或在严重缺氧(≤15%)环境中作业。

(二)现场瓦斯已经超限,检查发现瓦检工空班、漏检或假检。

(三)未严格执行两个“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在执行过程中弄虚作假。

(四)在高突矿井使用不符合防爆标准的电气设备或未经**煤业集团批准的易燃易爆有机材料。

(五)高瓦斯矿井、突出矿井未按规定建立瓦斯抽采系统或抽采系统不能正常运行,而从事井下采掘作业(经上一级批准无需运行的除外)。

不安全行为管理制度

不安全行为管理制度

不安全行为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树立“违章就是事故”的理念,落实《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基本要求及评分办法(试行)》中对于不安全行为和“三违”管理的相关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不安全行为是人表现出来的,与人的心理特征相违背的非正常行为。

第三条为了方便管理,将不安全行为分为一般不安全行为和“三违”行为。

(一)一般不安全行为是指在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存在的不规范作业或是其它存在较低风险的人员行为。

(二)“三违”是指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1.违章指挥:是指生产经营管理人员违反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条例、规程、制度和有关规定指挥生产的行为。

2.违章作业:主要指职工违反劳动生产岗位的安全规章制度(如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等)的作业行为。

3.违反劳动纪律:指职工违反上级公司和XX煤矿的劳动纪律的行为。

第四条不安全行为的表现(一)XX煤矿按引发事故类型,整理出典型不安全行为663条,其中一般不安全行为68条、“三违”现象595条。

(二)不安全行为的表现包括但不限定于《不安全行为界定标准》的663条内容,在实际工作中查处的不在界定标准内的“三违”行为。

第五条成立不安全行为管理工作组织机构。

(一)领导小组组长:矿长、书记副组长:总工程师、各分管副矿长、工会主席、纪委书记、党委副书记成员:各副总工程师、各科室科长、各队队长(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安全监察科,办公室主任由主管安全的副矿长兼任,具体负责组织领导、协调不安全行为管理工作。

第六条不安全行为管理责任体系(一)矿长是不安全行为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制定相关制度和措施,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人、财、物和作业环境等问题。

(二)主管安全的副矿长负责不安全行为管理的日常管理工作,其他矿领导负责对主管区队、科室和主管专业的不安全行为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安全监察科负责不安全行为管理制度的落实,协调解决各单位在日常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检查各单位整治工作的开展情况,总结经验不断提出改进措施。

不安全行为管理制度

不安全行为管理制度

不安全行为管理制度矿属各单位:为认真贯彻落实《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煤安监行管〔2020〕16号文)文件精神,加强对不安全行为(含“三违”行为)的管理,规范作业人员正规操作,提高职工安全意识,主动制止不安全行为、积极消除事故隐患,形成自主安全管理的氛围,特制定本管理制度,请严格贯彻执行。

一、组织领导成立不安全行为管控小组:组长:安全总监副组长:安全副总成员:各专业副总及科室、区队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监处(行为管控主管部门),安全副总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监督制度执行、考核。

二、不安全行为具体表现不安全行为是指职工违反煤矿相关规程、制度、技术措施的行为,是可能造成事故、隐患发生的人为错误。

不安全行为具体表现为:一是在正常和非正常精神状态下的感受和判断错误操作;二是因安全知识和经验缺乏而进行的不安全作业;三是在隐患未消除的情况下作业;四是作业前未做好自身防护,未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和用具;五是使用不安全的设备或不安全地使用设备;六是不安全站位或不安全的操作姿势;七是工作在运行中或有危险的设备上;八是图省事、怕麻烦,有意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

三、不安全行为控制措施每年不安全行为管控小组根据上年度不安全行为控制情况,整理本矿发生的不安全行为,从管理、现场环境、制度等方面进行分析,制定行为控制措施。

主要通过强化安全教育培训、突出薄弱人物排查管控、改善作业环境、立足岗位防风险除隐患、纠正不安全行为、健全完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等控制措施相结合,有效控制不安全行为。

推行“亲情安监”模式,将“无情制度”和“有情管理”有机结合,对现场安全监察过程中发现的不安全行为通过观察、沟通、示范等不安全行为控制步骤,变“生硬执法”为“教育引领”,讲规定、讲危害、讲措施、做示范,融入职工,改变职工,引导职工主动想安全、会安全、能安全,实现“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的实质性跨越,不断减少员工不安全行为,杜绝员工“三违”发生。

关于煤矿安全管理制度(7篇)

关于煤矿安全管理制度(7篇)

关于煤矿安全管理制度(7篇)关于煤矿安全管理制度精选篇1一、防灭火隐患排查的范围煤矿井下的工作面、机电设备、各封闭地点可能发生火灾的区域,地面主扇风机房、充电室,以及发生火灾后会波及井下的所有区域。

二、防灭火隐患排查的时间为了能及时发现隐患,及时治理,防止火灾事故发生,每月由防灭火隐患排查科室组织成员于5日、15日、25日对我公司上、下所有可能发生火灾的地点进行全方位隐患大排查。

三、防灭火隐患排查的内容1、查井下消防器材的配备数量、质量,以及存放地点是否符合要求。

2、查井下火工品管理是否到位。

3、查井下爆破管理是否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

4、查井下电气设备是否有失爆现象。

5、查井下是否存在不安全的“三违”现象。

6、查矿井消防系统的完好情况,以及矿井防火措施的执行情况和矿井通风系统的完好情况。

7、要从各个方面,不留死角全面彻底的进行排查。

四、防灭火隐患排查的工作要求1、要确实加大防灭火隐患排查治理力度,从地面、井下、外因、内因各方面进行预防。

2、严格遵守有关防火的规程制度,积极取得当地消防部门的指导,在建设过程中加大防火检查,消除一切隐患,并随时做好防火技术措施的准备工作。

3、要积极采取措施,预防放炮引火和电器引火,确实将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4、对排查出的隐患要分类编号、登记建档,立即制定整改措施,确定人员,限期整改。

整改完毕后要申请隐患治理办公室组织人员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消号。

做到有排查治理,有整改措施,有严格落实,确实保证矿井不发生火灾事故。

关于煤矿安全管理制度精选篇2我矿的水文地质条件属简单──中等型,即第四纪全履盖的地下水补给不良、排泄不畅的半封闭单斜水文地质构造。

为进一步加强我矿的安全基础工作,突出抓好我矿的水害预防管理,根据矿发《十项安全专业管理规定》的通知里的要求和《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特对我矿水患的防治作如下规定:一、水患的预防:我矿的水患类型有:老塘水、煤层露头冲击层水、钻孔水、顶底板砂岩水。

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定8篇

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定8篇

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定8篇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定通用版8篇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定怎么写?各种制度频频出现,制度一经制定颁布,就对某一岗位上的或从事某一项工作的人员有约束作用,是他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定,仅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大家喜欢!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定【篇1】为了搞好我煤矿井下安全生产,加强通风仪器、仪表管理,保证安全运转防止丢失、损失、减少安全事故,做到合理使用,充分发挥设备的效能,在仪器、仪表管理中,应依靠科学技术进步,促进生产发展和预防为主,坚持设计与使用相结合、技术管理与经济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做到“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一、我矿所使用的仪器、仪表的使用、检测、维修、保管、保养,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煤矿行业标准,必须按照国家对煤矿的有关规定,由专业生产单位生产,并经取得专业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检测检验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或安全标志后,方可投入使用。

二、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工艺,危及生产安全的仪器、仪表。

三、仪器、仪表的档案管理和使用保管。

1、为了确实掌握仪器、仪表的数量、规格、调动、事故、检修及使用等情况,必须设专职的设备管理员,必须分类建立设备卡片和台帐,对大型固定设备应逐步建立履历簿,系统记录设备的使用、检修和事故情况。

2、仪器、仪表使用和负责人必须正确掌握仪器、仪表的动态并进行统计,按季度向机电科汇报。

3、必须设立保管仓库,集中保管新到货、未使用和闲置设备,避免设备丢失、损坏。

4、使用中的仪器、仪表应由使用部门负责日常维修、保管和合理使用。

5、仪器、仪表如发生丢失、损坏等责任事故时,各部门应进行分析,追查原因,并提出处理意见。

6、严格按照仪器、仪表的说明书的要求和安全操作规程使用仪器、仪表,操作人员必须做到“四懂三会”,即懂结构、懂原理、懂性能、懂用途和会操作、会维护保养、会排除一般故障。

煤矿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煤矿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安全目标管理制度1、公司各矿、部门,在安全上实行安全目标管理与考核,公司全年安全目标:矿井无工亡,重伤不超过一人,轻伤不超过9人.2、每年年初前由公司业主和矿长组织相关部门及人员,结合下年度生产计划安排制定全年安全目标,并组织不同季节、不同采掘区域的灾害程度制定相应的安全目标管理重点.3、矿的安全目标确定后,各部门围绕矿的安全目标制定和分解本部门的安全目标.安全管理上实行部门、单位的自我管理和自我控制.4、各部门根据自己的安全目标,下达各工种、各岗位的全年、季、月安全目标,发挥全体职工的安全管理积极性与主动性.5、矿根据上级管理部门要求或矿在一定时期内的特殊情况,开展一定时期内的安全生产竞争活动,同时制定该时期内的安全目标,但这种短期目标不得与矿年、季、月安全目标相抵触.6、在安全目标实施过程中,矿、部门、岗位要进行细致的管理与严格控制,如有发现偏离目标的现象,相互之间应进行有效的帮助和指导,同时加以必要的协调和控制.7、实行安全目标成果评价.每月对各岗位的安全目标成果进行评价,每月、每季对矿、部门安全目标成果进行评价,每月、季、年对矿安全目标成果进行评价.8、通过安全目标成果评价,找出安全目标管理过程中的潜在问题、限制因素和解决问题的方法.9、安全目标成果考核与工资、奖金挂钩,各工种岗位逐月考核,各部门分别按月、季度考核,矿分别按月、季度、年度考核.10、安全目标成果考核必须依据安全生产责任制、矿奖惩条例及安全目标管理的相关规定进行,不得掺杂照顾情绪或平衡关系因素.“一通三防”管理制度1、通风瓦斯管理制度1实行分区通风,及时调节,合理分配风量,杜绝不合理的串联风和无风、微风作业.2加强对采区回风巷和采掘工作面回风巷的维护管理,保证风流畅通,断面达到要求.3井下各掘进工作面严禁随意停、开局扇和减少风量,临时停工的地点不得停风.4局扇选型、安装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加强局部通风管理,风筒吊挂平直,不得拐死弯,风筒出风口距的工作面距离不得超过5m,加强风筒破口粘补,尽量减少漏风,保证作业面所需风量.5不得任意损坏风门、密闭、风窗、风桥等通风设施,以免造成风流短路.6矿井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转时,必须立即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出人员,设置栅栏.7巷道在贯通相距20米前,由技术部按规定要求将贯彻通知单下发相关部门,随时掌握好情况,贯通当班由通风员派人进行现场贯通系统调整.8建立测风制度.由生产技术部每10天进行一次全矿井,作业地点测风.9严格执行“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认真收集资料进行综合分析,严格按设计允许进尺施工.10坚持“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的瓦斯治理方案.11严格执行“一炮三检”放炮的管理制度.12严格密闭施工质量,减少老塘漏风.13加强现场瓦斯管理.使用的瓦斯检查仪器必须完好准确.做到瓦斯检查记录牌、手册、日报表三对口,严禁瓦斯检查员脱岗和出现空、漏、假检现象.严禁瓦斯超限作业,发现异常情况要立即汇报,遇紧急险情,瓦检员有权停止作业,撤出人员,待采取措施处理后方可恢复作业.14排放瓦斯必须制定专项措施,严格按措施进行排放,严禁“一风吹”.15坚持使用和维护好瓦斯监控系统.瓦斯探头悬挂到位.2、防灭火管理制度1重要机房、硐室采用不燃性材料构筑,并按规定配齐灭火器材和定期更换处理,加强对井口及机房火源管理,严禁有明火,严禁携带烟草和点火物品入井,严禁穿化纤衣服.2机电设备必须符合防爆管理规定,电缆和风筒必须达到双抗标准要求.3避雷系统设置符合规定,能正常发挥作用.4加强放炮管理,水炮泥、黄泥充填符合规定,严禁使用非煤矿许用炸药.5加强对回采工作面管理,浮煤收尽,通风风量符合作业规程要求,回采结束后必须及时封闭.6加强对正常作业区域及密闭的气体检查,发现有发火预兆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7加强全矿员工对各种火灾事故的处理方法培训,便于一旦发生火灾时能采用切实可行的措施,防止事故范围扩大.3、防尘管理制度公司所属矿的煤尘无爆炸危险性,为了创造良好的作业环境,采取综合防尘措施.1建立健全综合防尘管网系统,定期进行调试.2对产生煤尘飞扬的地点,必须采用喷雾降尘措施.3每十天对产生煤尘严重的区域进行清扫粉尘.4加强对产生粉尘的地点进行检测,浓度超标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5采取湿润打眼、装岩洒水的综合防尘措施.6采煤工作面下口装煤点必须安设喷雾装置,掘进碛头每次放炮后必须洒水防尘.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重大危险源的管理是企业安全生产的一项重要工作,为切实加强领导,认真抓好落实,了解和掌握矿井重大危险源的情况,对重大危险源实施有效预警监控管理,特制定该制度.1、安监科负责做好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工作,如实向矿领导申报.2、做好重大危险源管理宣传培训工作.在日常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中要将重大危险源管理作为一个重要内容,切实做好安全教育和培训,通过培训,使员工学习掌握重大危险源管理所必备的业务知识和技能,了解做好重大危险源管理的重要意义,使其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和在紧急情况下采取的应急措施,教育员工严格执行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制度.3、在企业资金安排时要优先保证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4、建立健全全矿井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落实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和监控责任,制定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的实施方案.5、在重大危险源现场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加强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和有关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6、对重大危险源的工艺参数、危险物质进行定期的检测,对重要设备、设施进行经常性的检测、检验,并做好检测、检验记录.矿用设备器材使用管理制度1、入井使用的矿用设备器材必须对隔爆接合面的粗糙度、间隙及接线引入装置等隔爆部位进行详细检查,隔爆性能必须符合防爆标准的要求,严禁失爆设备器材入井.2、防爆电气设备入井前,应检查其“产品合格证”、“防爆合格证”、“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及安全性能.3、必须填写入井设备检查记录,合格的设备方可签发入井合格证.4、各类矿用设备器材必须按各自的规定正确使用和操作,严禁超负荷运行.经常保持机房、硐室、设备器材及周围环境的清洁卫生.5、维修人员要定期巡视查验矿用设备器材,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和处理,保证设备不带病运转.6、矿用设备器材必须按规定的周期进行检修,检修应保证质量,检修后的设备性能应达到有关标准要求.7、井下电气设备的检查、维修和调整,必须由电气维修工进行,高压电气设备的修理和调整工作,应有工作票和施工措施.8、井下不得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检修时,所有手把都打到电源的闭锁位置,并挂上“有人工作,不准送电”,只有直接从事本工作的人员才有权取下此牌并送电.9、井下防爆电气设备的运行、维修和修理,必须符合防爆性能的各项技术要求,防爆性能遭受破坏的电气设备,必须立即处理或更换,严禁继续使用.10、电气设备使用的绝缘的物理、化学性能检测和电气耐压试验,每年应进行一次,但对操作频繁的电气设备使用的绝缘油应每六个月进行一次耐压试验,不符合标准的绝缘油必须及时处理或更换,并做好记录.特种设备管理制度1、对特种设备应设专人管理,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严格培训,经上级专业部门考核合格,持证上岗.2、专管人员必须做到“三好”管好、用好、修好、“四会”会使用、会检查、会保养、会排除故障.3、特种设备、动能设备和引进设备必须逐台建立档案和建立各项有效的管理制度,每月由分管矿长、技术负责人组织一次检查评比.4、操作者每班进行严格保养,包括班前10-15分钟的巡回检查,班中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随时注意设备运转、油位油温、仪表、压力、指示信号、保险装置等是否正常.5、严格执行交接班等各项设备管理制度,并做好设备运行及交接班等各种记录,发现隐患应及时排除,发现重大问题要立即汇报和通知有关人员共同研究处理.6、设备运行达到规定时间后,以操作人员为主,维修人员配合,按规定内容进行检修保养;定期检修保养完成后,由有关技术人员进行评定,填写维修保养记录存档.7、每年应按规定进行一次对特种设备、动能设备和引进设备的全面技术性能的测定和安全保护装置的校验.物资采购管理制度1、物资采购员对物资采购负有安全责任,对物资质量、价格、产品合法性负有管理责任.2、对矿生产、建设、科技和安全工程所需的物资、材料、设备和配件按照计划数量和时间要求及时供应.3、采购员认真履行岗位职责,逐步提高物资鉴别能力,井下使用的矿用产品要严把规格质量关,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矿用防爆产品必须有煤矿安全标志和防爆合格书,否则不准投入使用.4、加强火工产品的采购、运输管理,坚持正规的领退发放制度,防止火工产品流失,确保社会安全稳定.5、因采购员失职而购买假冒伪劣产品,必须承担相应责任及经济赔偿.6、因物资采购员未能准时完成采购任务和计划而影响正常安全生产,造成不良影响和贻误安全抢险的,按有关责任规定从严处罚.矿井主要灾害预防制度公司各矿主要灾害有:瓦斯、水灾、顶板.为了认真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防止事故的发生,确保矿井的安全.1、认真落实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2、制定矿井的主要灾害的预防与处理预案.3、有计划、有组织的提前做好所需的物资准备.4、加强主要灾害的全员安全知识培训,强化主要灾害的认识.5、认真按措施执行到位.6、强化现场管理,监督落实好各项规定.7、开展每周一次的主要灾害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隐患制定专项措施,按措施整改到位.8、建立主要灾害的汇报制度,当发现有主要灾害的预兆时,要立即汇报,便于及时性的采取针对性的措施.9、当井下发生灾害时,为了防止事故的扩大,及时采取补救措施.10、强化救护演习,不断提高救灾能力.11、采用先进的技术和设备,提高矿井的安全综合管理标准化,不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安全技术审批制度为了保障矿井的安全生产,防止事故的发生,制定相对应的完善作业技术措施、规程,按措施施工作业.1、建立健全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批机构.由生技科和安监科牵头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和作业规程,然后由技术负责人组织进行汇审.2、必须做到一工程一措施.3、制定的安全技术措施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的安全生产法律和法规.4、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必须体现可操作性和适用性,当地质条件发生变化时,要及时制定切实可行的补充措施.5、安全技术措施审批要做到严格把关,必须各级审批人员签署安全意见.6、建立安全技术措施的档案管理制度.7、审批完工的安全技术措施必须及时发到各部门和施工队, 并组织培训、学习.8、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出现失误而造成经济损失或安全事故,必须追究审批人员的责任.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全矿干部职工的安全教育工作,强化安全第一的意识,各工种工作人员及时学习操作规程和作业地点的作业规程,以及上级部门下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文件,特制订本制度.1、凡到矿从事井下作业的人员,入井前,必须经矿组织入井基本安全知识、井下安全环境知识、井下作业地点的作业规程和所从事工种的操作规程的教育培训,并经考试合格,方可允许安排上班.2、矿内每年必须按规定组织所有从事井下作业的人员学习,井下“五大”灾害防治措施计划和避灾路线,以保证事故发生后能迅速撤离事故现场.3、凡新水平、新采区、新开采掘工作面在作业前,必须组织从业人员学习作业规程和安全措施,经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作业.4、特殊工种人员必须积极参加矿内、上级各部门组织的有关学习、培训活动,并经考试合格,持证方能上岗.5、各矿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安全职工大会,队、班组每周一组织员工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教育,总结当月的安全生产状况和事故分析,提高职工搞好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自觉性.6、在作业过程中,未按操作规程、作业规程进行的,经纠正教育后,仍然违章的,应停止其从事井下工作.安全投入保障制度为了保证安全投入,防止安全技措资金被挪作他用,保证矿井的安全生产,特制订本制度.1、公司按财务制度规定足额提取安全费用10.5元/吨,维护费用10元/吨,并单独列帐,专款专用.2、矿每年初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工程和安全设备更新计划,并做好安全技术措施工程资金计划,财务根据资金计划做好资金安排,以保证安全技术措施工程和安全设备更新的所需资金.3、安全技术措施资金使用的复核工作由安全副矿长负责,没有安全副矿长签字的支出不能作为安全技术措施费用开支.4、安全技术措施工程、设备投入必须实行验收制度,安全改造工程的验收必须有安全副矿长的签字,并保证工程质量.安全设施的验收由矿技术负责人和机电部、队长负责,没有验收合格单的工程款及安全设备款财务一律拒付.5、矿财务室每季度将安全技措费用支出报矿长、安全副矿长各一份,便于检查是否专款专用.消防管理制度1、建立消防管理机构,定期召开例会.2、各重要场所配置齐所需的消防器材,保障所需的数量和质量要求,及时补充所需的消防物资.3、对使用场所的消防器材要实行规范管理.4、定期进行消防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隐患要按期处理.5、加强井口的管理,严禁携带烟火入井.6、井下电焊作业时必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按措施作业.7、严格电器管理,严禁出现失爆,定期进行失爆检查.8、加强消防演练,提高各种处理消防事故的能力.9、一旦发生火灾时,根据不同的火灾性质,采取相应的措施.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为了保证矿井各种事故能够得到有效地组织抢救,及时性地抢救遇险人员,防止事故扩大,特制定本制度.1、公司、矿成立事故应急救援领导机构,认真履行各自的岗位职责.2、当事故发生后,矿立即成立抢险救援小组,并组织抢险工作,根据事故的不同类别,制定相应的救灾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3、事故发生后按规定及时上报.4、执行抢险命令后,保证通讯畅通,并认真如实的汇报灾区情况,同时作好记录.5、听从指挥组的统一指挥,根据不同类别的事故,及时撤离受威胁区的人员.6、进入灾区探险和救援时,要严格按安全技术措施执行,防止事故范围的扩大而造成更多的人员伤亡.7、严格出入井人员的管理,必须清点准确到位.8、经指挥组确认灾区救援结束后,方可解除救援命令.出、入井人员管理制度根据煤矿行业的特殊情,按照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安全规程要求,建立出入井人员管理制度.1、配齐井口检身人员,隶属安监部直管.2、所有的入井人员必须经过企业的正规的培训,经考试合格,办理用工手续方可入井作业.3、入井人员必须熟知国家行业管理的安全知识和管理规定.4、入井人员严禁携带烟火、穿化纤衣服以及严禁喝酒入井,并自动接受井口检身.5、井口检身人员对入井人员实行上岗挂牌管理,准确及时地记录好入井人员的检身状况、人数及进出井时间等情况,严禁外来人员未经矿级领导批准私自入井.6、所有入井人员必须遵守矿的各项规章制度,严禁损坏井下的安全设施.7、入井上班人员按照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有权拒绝违章指挥.8、入井人员必须携带好安全防护用品并能正确使用.9、认真履行好工种岗位责任制,服从现场管理.矿长下井及带班制度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严格执行矿长下井带班制度.1、矿配齐各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取得相应的安全资格证.2、必须参加矿的班前会,布置好当班的安全生产任务.3、分区域配齐井下现场跟班管理人员和矿级领导带班人员.4、必须履行好岗位责任制,强化责任心,能及时的发现和处理安全生产隐患.5、必须做到与工人同进同出,遵守劳动纪律.6、自觉遵守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不准违章指挥.7、严格按照规程、措施要求,规范现场管理,有义务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8、处理好当班安全生产事宜,真实做好现场交接班记录.9、井下发生事故时,及时撤出受威胁的人员,按照制定的救灾方案措施,及时组织抢险救灾.10、下井必须认真做好全面的安全检查,发现有安全危险的头面,立即停止作业,待安全隐患处理好后方可恢复生产.11、下井带班期间因工作失职而造成事故,必须及时进行追查处理,并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劳务用工制度为了科学合理地配备人员,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规范录用过程中的流程管理,特制定本制度.1、在人员招聘中实行公开、公平性原则和人岗匹配原则.在人员考核、录用中对所有应聘者以岗位职责要求为考评依据录用,在人员招聘中需遵循能力与岗位要求相吻合的原则.2、应聘人员年龄在18岁至55岁,严重违章上黑名单或生理缺陷的不予录用,不适宜井下工作的人员不得录用从事井下工作.3、所有招聘人员必须由矿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身体检查,不符合者不得参加培训并录用.4、体检合格必须按照矿要求准确及时提供相应的资料.5、录用人员必须经矿方组织培训并考试合格后,与矿签订劳动合同.6、分到部门后,新工人需在老工人带领下跟班学习三个月后,经矿方考核认可后,方能独立从事井下作业,特种作业人员还必须经过有资质的部门培训学习考试合格后方能持证上岗.7、受聘员工在签定劳动合同后,由矿统一办理工伤保险手续.8、受聘员工必须遵守矿劳动纪律、各项规章制度、安全措施和操作规程,有严重违章、违纪造成经济损失和安全事故的,依法追究相应责任,并给予辞职.安全操作制度为了规范员工的操作行为,实现矿井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1、安全操作的培训1特种作业人员操作培训:特殊工种上岗前必须严格按相关规定送有资质的培训单位培训,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后方能上岗,并按相关规定按期复训,矿所在的部门要按规定定期对其进行安全知识教育.2非特种作业人员操作培训:非特种作业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矿级、队级、班组级三级安全培训,施工队负责进行作业规程、操作规程的培训,并定期进行安全知识的教育培训.2、安全操作1各工种作业过程中须严格按照设备、仪器、仪表使用说明书规定的程序及工艺流程操作.2各工种在操作过程中加强工种、工序之间的配合、协调,实现“三不伤害”,保证操作安全.3非特定工种严禁擅自操作.3、安全操作的管理1现场管理:安全操作的现场管理由跟班管理人员或组长负责,员工对自身的操作安全负责.2部门管理: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安全操作管理的第一责任人,须深入作业现场协调解决安全操作中的问题,及时处理安全隐患.3矿领导:职能部门按矿的分工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操作管理,监督检查部门、车间队级、工种的安全操作,发现安全操作隐患责令处理,并给予处罚.矿负责安全操作管理的指挥、协调、分工,保证安全操作人员的人、财、物所需,监督检查各部门对安全操作的管理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责令整改.安全隐患排查制度1、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机制,安全生产各级管理人员有义务进行事隐患排查.每班必须有矿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到生产现场进行事故隐患排查.2、各级管理人员必须提高素质和责任心,认真做好事故隐患排查工作,并做好记录.3、强化现场管理,切实做到不安全不准生产,发现事故隐患及时处理,现场安全隐患做到当班处理完成,若确实不能处理的必须在现场向接班人交待清楚.4、一旦发生事故,安监部、救护人员必须立即赶到现场按措施进行抢救,并查明事故原因.5、对查出的事故隐患由安监部门以书面的整改通知单发送施工单位负责人,按照“五落实”必须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到位,安监部门定期进行复查,经复查达到规定要求后,方准同意生产,若经复查整改不到位的,对现场负责人进行帮教和处理.6、对事故隐患排查实行责任追究制;凡是因事故排查没有尽职尽责,而造成安全事故,对参加排查人员进行追究处理.7、公司每旬、矿每周定期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并制订相应的整改方案.隐患整改制度1、公司、矿建立规范的隐患整改机制.成立以总经理、矿长为组长的隐患整改领导小组,组织、督察隐患整改到位.。

煤矿三违管理规定

煤矿三违管理规定

东庞矿三违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强化安全管理,规范各级管理人员安全管理行为和职工安全操作行为,遏制三违发生,杜绝工伤事故,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所有人员在安全生产过程中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均属于三违行为。

第三条所有人员有权力、有责任、有义务查处他人工作中出现的三违行为,有责任杜绝自身三违行为。

第四条三违行为的查处是一项非常严肃的工作,必须认真对待,按界定标准和规定程序执行。

第二章三违行为界定标准第五条三违行为界定标准。

(一)严重三违行为界定标准即东庞矿安全管理二十条红线(见附件1)。

(二)较严重三违行为界定标准(见附件2)。

(三)一般三违行为界定标准。

一般三违行为指因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可能造成工伤事故和一般非死亡事故或可能造成一定损失和危害的行为。

一般三违行为分为A类、B类、C类(见附件3)。

第三章三违汇报程序第六条凡发现有三违行为的,都必须现场制止其违章行为,告知其违章内容及危害。

第七条单位(科室)接到三违举报信息后,当班报安检科值班室。

第八条凡查出的三违,安检科逐一进行登记,写明三违的性质、单位、姓名、工种、发生地点、时间及三违行为的详细情况。

第九条单位(科室)反三违指标规定。

对月度反三违指标,必须现场发现,立即制止,责令三违人员3天内交款,当天报安检科登记,每迟报一天,罚责任人100元。

凡未按矿规定完成反三违指标的,每少1人次罚款200元。

凡是发现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按严重三违惩处。

第四章三违行为确认第十条对查出的所有三违人员均应对照“三违行为界定标准”进行确认,按标准规定及程序给予处理。

同时由安检科总负责监督对照界定标准确认分类,对错误的进行纠正。

对确认为较严重三违、严重三违的,由安检科向三违人员所在单位下达三违通知书,由所在单位当日值班人员负责通知到本人,禁止三违人员下井。

凡通知后仍下井,对安排者和本人每人罚款300元。

第五章三违人员帮教第十一条严格执行东庞党字[2013]第23号文件,即关于“三违”人员“六步跟踪”帮教活动的实施办法,执行帮教工作流程。

煤矿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

煤矿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

煤矿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煤矿生产是一项高风险的行业,安全生产是煤矿企业发展的生命线。

为了确保煤矿生产过程中的人员安全和设备正常运行,提高生产效率,保障国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特制定以下煤矿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度1、矿长是煤矿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全矿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负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足够的安全管理人员,保证安全生产所需的资金、设备和物资。

2、各副矿长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组织制定并实施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计划和措施,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3、各科室负责人对本科室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组织本科室人员贯彻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生产措施。

4、班组长是本班组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本班组人员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

5、岗位工人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拒绝违章指挥和冒险作业。

二、安全投入保障制度1、煤矿企业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费用,专项用于改善安全生产条件。

2、安全费用的使用范围包括:安全技术措施工程、安全设备购置和维护、安全教育培训、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事故隐患治理等。

3、建立安全费用使用台账,定期对安全费用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审计,确保安全费用专款专用。

三、安全教育培训制度1、煤矿企业必须对新工人进行入矿前的安全教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2、对在职职工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操作规程、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等。

3、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4、建立安全教育培训档案,记录职工的培训情况和考试成绩。

四、安全检查制度1、煤矿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安全检查制度,定期组织安全检查。

2、安全检查包括日常检查、定期检查、专项检查和综合检查等。

日常检查由班组长负责,每班进行;定期检查由矿领导组织,每月至少进行一次;专项检查针对特定的安全问题进行;综合检查对全矿的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全面检查。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煤矿安全生产非正常作业管理制度
煤矿平安生产非正常作业管理制度
为有效的杜绝和防范矿井非正常作业过程中可能引发的平安生产事故,标
准非正常作业操作程序,强化非正常作业管理,确保矿井生产秩序井然,
非正常作业平安顺利进行,特对我矿井下非正常作业的平安管理做如下规定。

一、非正常作业定义非正常作业是指矿井各生产、辅助队组,进行工
作面和管辖区域〔场所〕正规作业和施工以外的作业。

非正常作业执行工
作票制度。

二、非正常作业划分矿井非正常作业分为两类:第一类为有方案性
〔如停送电〕和专业性〔如防治水〕及可预见性〔如设备检修〕非正常作业。

第二类为无方案性非正常作业,主要包括:矿井突然停电、主扇停止
运转,矿井水、火、瓦斯、顶板、煤尘五大自然灾害的突发,采掘工作面
及系统机电设备事故抢修,各类事故抢险〔非伤亡事故、伤亡事故〕,其
它影响正常生产的突发事故和突发事件。

三、非正常作业工作票执行和操作程序1、严格执行“霍团调字〔2022〕56号”文件规定。

2、业务科室安排工作〔施工单位提出非正常作业申请〕→施工单位
根据工作情况确定非正常作业类型→办理非正常作业工作票并由分管领导,责任科室领导及相关业务科室领导审核签字审批备案→施工单位贯彻学习
工作票操作要求及平安考前须知→跟班队干现场指挥全程跟班→相关业务
科室或管理部门全程平安监督〔确认需要跟班的作业〕→调度室建立专项
管理台帐落实工作票执行情况→工作负责人汇报本项非正常作业开始及结
束→调度员填写开始结束时间→本项非正常作业结束后,施工单位工作票
由工作负责人签字后交回调度室,工作票闭合管理结束。

四、非正常作业工作票管理职责划分:按照各业务科室管理权限,现
将我矿各类非正常作业管理责任按照业务科室的业务保安职责划分非正常
作业工作票管理职责如下:1、调度系统负责的非正常作业管理业务有:
①工作面的安装、回撤、搬家倒面所涉及到的其它零星工程,采区轨道巷
运输超长、超宽、超高、超重的特殊物料。

②急需配件入井,设备事故抢修,事故〔非伤亡事故、伤亡事故〕抢险。

③矿井上、下停送水管理,井
下3寸以上管路安装、拆卸。

④盘区巷道内道轨安装、拆卸工作。

⑤突发
的事故抢修及抢险救灾。

其它严格执行矿有关规定。

平安管理责任科室为调度室,工作票签发单位:调度室、机电科、平
安科及涉及的相关单位。

2、机电系统负责的非正常作业管理业务有:①井上、下上下压电缆
管理及停送电管理,季节性电气检查等。

②机电设备抢修、大巷运输超长、超宽、超高、超重的特殊物料。

③机电设备正常检修:采掘工作面更换电
机减速器、机尾辊,采区皮带做头子,回采工作面更换机组电机、主滚筒,支架更换立柱、油缸,掘进工作面更换截割电机、履带等相关大件设备,
机运队进、出高开、移动变等设备,各面大型设备、配件安装运输工作。

④矿井大运输系统,采区皮带管理,煤库管理。

⑤圪塔条风井,地面矸石
山等重要场所的非正常作业。

⑥突发的机电事故抢修及抢险救灾。

其它严
格执行矿及机电科有关规定。

平安管理责任科室为机电科,工作票签发单位:机电科、调度室、平
安科及涉及的相关单位。

3、通风系统负责的非正常作业管理业务有:①“一通三防”业务
管理范围内的各类非正常作业,主要有局扇的安装、位移、瓦斯监测分站
的安装、位移、煤体注水。

②有方案停风管理,大型通风设施施工安装。

③火工品运输,临时放炮地点的放炮管理,井下3寸及以下管路安装、拆卸。

④特殊地点有害气体及瓦斯检查,瓦斯抽放管理、火区管理、瓦斯排
放等工作。

⑤突发的“一通三防”事故抢修及抢险救灾,其它严格执行矿
及通风科有关规定。

平安管理责任科室为通风科,工作票签发单位:通风科、调度室、平
安科及涉及的相关单位。

4、生产技术科负责的非正常作业管理业务有:①井下采掘工作面处
理顶板冒顶维护。

②各采掘工作面的超长、超宽、超高、超重特殊物料的
运输管理工作。

③突发的生产技术管理业务范围内的事故抢修及抢险救灾,其它严格执行矿及生产科有关规定。

平安管理责任科室为生产科,工作
票签发单位:生产科、调度室、平安科及涉及的相关单位。

5、地测科负责的非正常作业管理业务有:①特殊非正常钻探、坑透、采区大巷测量。

②突发的地测防治水业务范围内的事故抢险救灾,其它严
格执行矿及地测科有关规定。

平安管理责任科室为地测科,工作票签发单位:地测科、调度室、平
安科及涉及的相关单位。

五、非正常作业要求1、非正常作业管理范围的工作,严格执行各单
位的工作票管理制度。

执行工作票时,由施工单位按照非正常作业工作票
管理程序审批,各业务科室按照管理权限审批执行落实。

2、有方案的非正常作业必须制定专项措施,施工前必须履行工作票程序。

3、无方案性非正常作业〔事故〕,启动相应应急预案进行处置。

六、非正常作业管理规定1、凡涉及的第一类非正常作业,开工前必须办理工作票,非正常作业从开工到完工,确定的监护人〔负责人〕必须坚守岗位、现场把关,并进行全过程监督,执行向调度室三汇报制度。

2、非正常作业时,跟班人、监护人有一人不到位,不准作业。

3、非正常作业工作票必须写明必要的平安措施,且必须与实际操作相符,能有效的指导现场施工,如施工措施与作业现场实际不符,不得开工作业。

4、非正常作业时,平安措施,平安跟班监护人,必须贯穿非正常作业全过程,直到非正常作业结束,严禁中途中断平安监护。

5、对于技术性和专业性较强的非正常作业,如停电检修、倒电源、更换大型设备、处理机电事故等,相关业务科室还必须安排专业人员现场指导、保证本专业人员跟班到位,杜绝操作不标准行为。

6、对于非方案性的〔突发性的〕非正常作业,必须由单位负责人或科室管理人员向参与作业的人员告知平安考前须知,技术操作要领,由现场临时平安负责人组织实施。

并根据矿应急预案和事故抢修规定要求立即组织相关专业人员、管理人员、单位负责人等下现场监督指挥。

7、对于跨区域,多队伍的非正常作业〔主要包括安装、回撤工作时所涉及的零星工程及其它办公纪要确定的大型单项工程施工等〕,必须制定组织管理措施、明确工作量、作业区域、平安责任区域等,各队组根据各自的施工区域,制定相应的平安措施,方可组织施工。

8、其它未尽事宜严格执行《煤矿平安规程》、《操作规程》、《作业规程》及矿有关规定和方法。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