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基桩检测数量
《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

修订内容1进一步明确基桩检测方法选择原则及抽检数量的规定;为设计提供依据的试验桩检测应依据设计确定的基桩受力状态,采用相应的静载试验方法确定单桩极限承载力,检测数量应满足设计要求,且在同一条件下不应少于3根;当预计工程桩总数小于50根时,检测数量不应少于2根。
1建筑桩基设计等级为甲级,或地基条件复杂、成桩质量可靠性较低的灌注桩工程,检测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30%,且不应少于20根;其他桩基工程,检测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20%,且不应少于10根;2除符合本条上款规定外,每个柱下承台检测桩数不应少于1根;3大直径嵌岩灌注桩或设计等级为甲级的大直径灌注桩,应在本条第1~2款规定的检测桩数范围内,按不少于总桩数10%的比例采用声波透射法或钻芯法检测;4对干作业挖孔桩和单节预制桩,数量可减半。
——取消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应采用单桩竖向抗压静载试验进行承载力验收检测:1设计等级为甲级的桩基;23施工前进行了单桩静载试验,但施工过程中变更了工艺参数或施工质量出现了异常;4地基条件复杂、桩施工质量可靠性低;5本地区采用的新桩型或新工艺;6施工过程中产生挤土上浮或偏位的群桩。
检测数量不应少于同一条件下桩基分项工程总桩数的1%,且不少于3根;当总桩数小于50根时,检测数量不应少于2根。
12预制桩和满足高应变法适用范围的灌注桩,可采用高应变法检测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检测数量不宜少于总桩数的5%,且不得少于5根。
对于端承型大直径灌注桩,当受设备或现场条件限制无法检测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时,可选择下列方式之一,进行持力层核验:1采用钻芯法测定桩底沉渣厚度,并钻取桩端持力层岩土芯样检验桩端持力层,检测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10%,且不应少于10根;2采用深层平板载荷试验或岩基平板载荷试验,检测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和现行行业标准《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的有关规定,检测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1%,且不应少于3根。
各类工程基桩检测方法及数量表

各类工程基桩检测方法及数量表
下面是修改后的文章:
各类工程基桩检测方法及数量表
不同类型的基桩需要采用不同的检测方法和数量,具体如下:
预制桩:需要用低应变法检测桩身完整性,用静载法或高应变法检测单桩承载力。
灌注桩:需要用低应变法检测桩身完整性,用静载法或高应变法检测单桩承载力。
成桩质量检测:需要用低应变法检测桩身完整性,用钻芯法检测成桩质量。
冲、钻孔桩(桩径≥800mm):需要用低应变法检测桩身完整性,用静载法或高应变法检测单桩承载力。
人工挖孔桩(桩径≥1200mm):需要用低应变法检测桩
身完整性,用静载法或高应变法检测单桩承载力。
钻孔桩(桩径≥1600mm):需要用钻芯法检测桩身完整
性和成桩质量,每桩钻孔数不应少于2孔。
对于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的工程,需要采用静载法抽检1%,且不少于3根,总桩数50根以内时不应少于2根。
如果场地限制不能进行静载试验,可以采用大应变法抽检5%,
且不少于5根。
此外,还需要采用低应变法抽检30%,每承
台下抽检不少于1根,且不应少于10根,以检测桩身完整性。
如果预制桩用于重要工业与民用建筑,包括房地产项目、农民公寓、学校、医院、酒店、会堂、体育馆、图书馆、影剧院、大型商业建筑、100米以上的烟囱等工程,其基桩承载力
检测需要按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的要求进行。
需要注意的是,本表所列的基桩检测数量是指桩基施工完成后质量检测数量的最低要求。
对于为设计提供承载力参数的
试验桩检测结果,不得作为基桩施工质量检测的依据。
如果检测结果不合格,需要扩大检测的数量,由工程各方另行商定。
《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2014》

修订内容1进一步明确基桩检测方法选择原则及抽检数量的规定;3.1.1基桩检测可分为施工前为设计提供依据的试验桩检测和施工后为验收提供依据的工程桩检测。
基桩检测应根据检测目的、检测方法的适应性、桩基的设计条件、成桩工艺等,按表3.1.1合理选择检测方法。
当通过两种或两种以上检测方法的相互补充、验证,能有效提高基桩检测结果判定的可靠性时,应选择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检测方法。
3.3.1为设计提供依据的试验桩检测应依据设计确定的基桩受力状态,采用相应的静载试验方法确定单桩极限承载力,检测数量应满足设计要求,且在同一条件下不应少于3根;当预计工程桩总数小于50根时,检测数量不应少于2根。
3.3.3混凝土桩的桩身完整性检测方法选择,应符合本规范第3.1.1条的规定;当一种方法不能全面评价基桩完整性时,应采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检测方法,检测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1建筑桩基设计等级为甲级,或地基条件复杂、成桩质量可靠性较低的灌注桩工程,检测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30%,且不应少于20根;其他桩基工程,检测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20%,且不应少于10根;2除符合本条上款规定外,每个柱下承台检测桩数不应少于1根;3大直径嵌岩灌注桩或设计等级为甲级的大直径灌注桩,应在本条第1~2款规定的检测桩数范围内,按不少于总桩数10%的比例采用声波透射法或钻芯法检测;4当符合本规范第3.2.6条第1~2款规定的桩数较多,或为了全面了解整个工程基桩的桩身完整性情况时,宜增加检测数量。
对干作业挖孔桩和单节预制桩,数量可减半。
——取消3.3.4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应采用单桩竖向抗压静载试验进行承载力验收检测:1设计等级为甲级的桩基;2施工前未按本规范第3.3.1条进行单桩静载试验的工程;3施工前进行了单桩静载试验,但施工过程中变更了工艺参数或施工质量出现了异常;4地基条件复杂、桩施工质量可靠性低;5本地区采用的新桩型或新工艺;6施工过程中产生挤土上浮或偏位的群桩。
《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2020》

修订内容1 进一步明确基桩检测方法选择原则及抽检数量的规定;3.1.1 基桩检测可分为施工前为设计提供依据的试验桩检测和施工后为验收提供依据的工程桩检测。
基桩检测应根据检测目的、检测方法的适应性、桩基的设计条件、成桩工艺等,按表,能有效提高基桩检测结果判定的可靠性时,应选择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检测方法。
3.3.1 为设计提供依据的试验桩检测应依据设计确定的基桩受力状态,采用相应的静载试验方法确定单桩极限承载力,检测数量应满足设计要求,且在同一条件下不应少于3根;当预计工程桩总数小于50根时,检测数量不应少于2根。
3.3.3 混凝土桩的桩身完整性检测方法选择,应符合本规范第;当一种方法不能全面评价基桩完整性时,应采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检测方法,检测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1 建筑桩基设计等级为甲级,或地基条件复杂、成桩质量可靠性较低的灌注桩工程,检测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30%,且不应少于20根;其他桩基工程,检测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20%,且不应少于10根;2 除符合本条上款规定外,每个柱下承台检测桩数不应少于1根;3 大直径嵌岩灌注桩或设计等级为甲级的大直径灌注桩,应在本条第1~2款规定的检测桩数范围内,按不少于总桩数10%的比例采用声波透射法或钻芯法检测;4 当符合本规范第,或为了全面了解整个工程基桩的桩身完整性情况时,宜增加检测数量。
对干作业挖孔桩和单节预制桩,数量可减半。
——取消3.3.4 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应采用单桩竖向抗压静载试验进行承载力验收检测:1 设计等级为甲级的桩基;2 施工前未按本规范第;3 施工前进行了单桩静载试验,但施工过程中变更了工艺参数或施工质量出现了异常;4 地基条件复杂、桩施工质量可靠性低;5 本地区采用的新桩型或新工艺;6 施工过程中产生挤土上浮或偏位的群桩。
检测数量不应少于同一条件下桩基分项工程总桩数的1%,且不少于3根;当总桩数小于50根时,检测数量不应少于2根。
桩基检测方法及取样数量的规定

桩基检测方法及取样数量的规定Company number:【0089WT-8898YT-W8CCB-BUUT-202108】江西省力学学会基础工程检测与研究专业委员会赣力基础[2009]第001号关于江西省建筑基桩及复合地基检测方法及取样数量的规定本专业委员会全体委员、全省各地基基础工程检测单位:为了严格执行国家规范标准,确保我省基础工和使用安全可靠,本专业委员会组织省内结构专家、地基基础检测专家根据《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106-2003、J256-2003)、《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GB79-2002、J220-2002)、《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建筑桩基础技术规范》(JGJ94-2008)、《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既有建筑地基基础加固技术规范》(JGJ)及江西省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局对地基基础检测的有关规定,综合近几年来我省地基基础检测验收的成功经验,现对各类桩基及复合地基检测方法及取样数量作出如下规定,各地基基础检测单位应严格执行。
一、所有建筑基桩及复合地基应在向检测前向相关单位申报检测方案,并应严格执行。
二、所有检测成果报告必须及时报送桩基质量认证组认证,并出具认证报告。
几未经认证的检测报告一律视为无效报告。
三、各类基桩及复合地基的检测方法及取样数量:(一)人工挖孔灌注桩(1)试桩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建筑安全等级为一级或片区工程(3栋以上,含3栋)施工前须进行试桩静载试验,确定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特征值。
试桩数量根据工程规模、工程分类、场地地质变化情况确定,同一条件下不少于3根。
(2)工程基桩○1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18层以上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乙级的工程基桩须100%进行低应变法检测;按每单位工程总桩数的1%且不少于3根进行静载试验;并按每单位工程总桩数10%且不少于5根桩进行钻芯法检测。
桩基静载试验要做几根?

桩基静载试验要做⼏根?【问】《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 106-2014中:“当符合下列条件之⼀时,应采⽤单桩竖向抗压静载实验进⾏承载⼒验收检测。
检测数量不应少于同⼀条件下桩基分项⼯程总桩数的1%,且不应少于3根。
”这个具体应该怎么理解?某项⽬有10栋楼组成,桩的类型都相同,检测数量的计算基数是安装总的桩数量*1%,还是每个单位⼯程的桩数量*1%*单位⼯程数量?举例来说,有10栋楼,每栋楼100根,⼀共1000根桩。
是按照 1000*1%=10根来检测?还是按照每栋楼3根,3*10=30根来检测?还是说规范⾥⾯就没有具体指出,所以现场具体如何操作还是有⼀定的⾃由度?【答1】要是我是建设单位,做10根省事⼜省钱,何乐⽽不为?【答2】要是我是监理单位,那么按照每栋楼3根,3*10=30根来检测。
【答3】⾸先规范所制约的相关规定是在单位⼯程的基础上予以约束规定,“单位⼯程指具备独⽴施⼯条件并能形成独⽴使⽤功能的建筑物或构筑物;对于规模较⼤的单位⼯程,可将其能形成独⽴使⽤功能的部分划分为⼀个⼦单位⼯程(GB50300,第4.0.2条)。
在施⼯前可由建设、监理、施⼯单位商议确定,并据此收集之内技术资料和进⾏验收”。
所以严格意义来讲是按照楼栋来划分检测。
【答4】注意同⼀条件。
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级的⼯程桩基桩静荷载试验:同⼀设计单位、同⼀施⼯单位、同⼀期项⽬的桩基静荷载试验抽样数,当⽔⽂地质构成基本⼀样,成孔⽅法⼀样时,抽样数可合计计算总数,但每栋应不少于1根。
【答5】桩基⼯程属于⼀个单位⼯程的分部(⼦分部)⼯程中的分项⼯程,⼀般以分项⼯程单独验收,所以本规范将承载⼒验收检测的⼯程数量限定在分项⼯程内。
本条同时规定了在何种条件下⼯程桩应进⾏单桩竖向抗压静载试验及检测数量低限。
【答6】静载试验:⼯程桩的抽检数量不少于1%且不少于3根,每个单位⼯程的⼯程桩总数50根以下的不少于2根;同⼀地块、相同地质、同⼀施⼯单位同时成桩的⼏个单位⼯程,容许每个单位⼯程不少于1根(满⾜总数);在同⼀地块进⾏的前期静载试验可抵充试桩数1根;多桩承台下应有⼀根试桩等等。
桩基声波透射检测数量

桩基声波透射检测数量
(1)《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施工完成后的工程桩应进行桩身质量检验。
直径大于800mm的混凝土嵌岩桩应采用钻孔抽芯法或声波透射法检测,桩数不得少于总桩数的10%,且每根柱下承台的抽检桩数不得少于1根;直径小于和等于800mm的桩及直径大于800mm的非嵌岩桩,可根据桩径和桩长的大小,结合桩的类型和实际需要采用钻孔抽芯法或声波透射法或可靠的动测法进行检测,检测桩数不得少于总桩数的10%。
(2)《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
桩身质量应进行检验。
对设计等级为甲级或地质条件复杂,成桩质量可靠性低的灌注桩,抽检数量不应少于总数的30%,且不应少于20根;其他桩基工程的抽检数量不应少于总数的20%,且不应少于10根;对地下水位以上且终孔后经过核验的灌注桩,检验数量不应少于总数的10%,且不应少于10根。
每个柱子承台下不得少于l根。
(3)《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106-2003)对端承型大直径灌注桩,应选用钻芯法或声波透射法进行桩身完整性检测。
抽检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10%。
(4)《公路工程基桩动测技术规程》(JTG\F81-01-2004)重要工程的钻孔灌注桩应埋设声测管,检测的桩数不应少于50%。
(5)《铁路工程基桩检测技术规程》(TB10218-2008)桩径大于等于2m或桩长大于40m或复杂地质条件下的基桩应采用声波透射法检测。
可见,在基桩完整性检测方法中,声波透射法因其检测范围全面、检测结果准确可靠、不受桩长、桩径、场地的限制等特点已成为大直径、桩长较长的混凝土灌注桩完整性检测的重要手段,尤其是在交通部门应用越来越普及。
工程桩检测方法及数量一览表

2.对于成桩质量检测,应根据地质条件、施工工艺、建筑桩基类别,合理选择一种或多种检测方法,确保建设工程质量。
3.单桩单柱的桩基成桩质量检测抽检数应为100%。
4.承受水平荷载、抗拔荷载的桩基工程,应根据设计要求,分别进行水平、抗拔静载试验,单桩水平、抗拔试验的检测数量不少于总桩数的1%,且不少于3根;
对于冲、钻孔桩、人工挖孔桩,当桩径大于2500mm时:
(1)宜进行岩基原位试验确定持力层;
(2)每根桩应进行超前钻;
超声波透射法检测数为100%。
2
沉桩灌注桩和桩径<800mm的钻孔桩
基桩应力波反射法
1.每根柱下承台的灌注桩,抽建数不得少于1根;
2.一类建筑桩基、地质条件复杂、成桩质量可靠性较低或有争议的桩基工程,抽检数不应少于总桩数的30%,且不得少于20根;
2.高应变动力试验的检测数量不少于总桩数的5%,且不少于5根。
1.桩基若为非单桩单柱时,总抽检桩数同上;
2.桩基若为单桩单柱时,基桩应力波反射法检测数量为70%,超声波检测数量为30%。
2.钻孔抽芯法和超声波透射法
1.钻孔抽芯法的检测数量不少于总桩数的10%,且不少于5根;
2.超声波透射法的检测数量不少于总桩数的30%,且不少于10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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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桩检测方法及数量一览表
序号
桩型
成桩质量检测
承载力监测
备注
方法
数量
方法
数量
1
预制打入桩(包括混凝土方桩、预应力管桩和钢桩)
基桩应力波反射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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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 JGJ 106-2003
3.3 检测数量
3.3.1当设计有要求或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施工前应采用静载试验确定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特征值:
1 设计等级为甲级、乙级的桩基;
2 地质条件复杂、桩施工质量可靠性低;
3 本地区采用的新桩型或新工艺。
检测数量在同一条件下不应少于3根,且不宜少于总桩数的1%;当工程桩总数在50根以内时,不应少于2根。
3.3.2打入式预制桩有下列条件要求之一时,应采用高应变法进行试打桩的打桩过程监测:
1 控制打桩过程中的桩身应力;
2 选择沉桩设备和确定工艺参数;
3 选择桩端持力层。
在相同施工工艺和相近地质条件下,试打桩数量不应少于3根。
3.3.3单桩承载力和桩身完整性验收抽样检测的受检桩选择宜符合下列规定:
1 施工质量有疑问的桩;
2 设计方认为重要的桩;
3 局部地质条件出现异常的桩;
4 施工工艺不同的桩;
5 承载力验收检测时适量选择完整性检测中判定的Ⅲ类桩;
6 除上述规定外,同类型桩宜均匀随机分布。
3.3.4混凝土桩的桩身完整性检测的抽检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柱下三桩或三桩以下的承台抽检桩数不得少于1根。
2 设计等级为甲级,或地质条件复杂、成桩质量可靠性较低的灌注桩,抽检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30%,且不得少于20根;其他桩基工程的抽检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20%,且不得少于10根。
注:1 对端承型大直径灌注桩,应在上述两款规定的抽检桩数范围内,选用钻芯法或声波透射法对部分受检桩进行桩身完整性检测。
抽检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10%。
2 地下水位以上且终孔后桩端持力层已通过核验的人工挖孔桩,以及单节混凝土预制桩,抽检数量可适当减少,但不应少于总桩数的10%,且不应少于10根。
3 当符合第3.3.3条第1~4款规定的桩数较多,或为了全面了解整个工程基桩的桩身完整性情况时,应适当增加抽检数量。
3.3.5对单位工程内且在同一条件下的工程桩,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应采用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静载试验进行验收检测:
1 设计等级为甲级的桩基;
2 地质条件复杂、桩施工质量可靠性低;
3 本地区采用的新桩型或新工艺;
4 挤土群桩施工产生挤土效应。
抽检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1%,且不少于3根;当总桩数在50根以内时,不应少于2根。
注:对上述第1~4款规定条件外的工程桩,当采用竖向抗压静载试验进行验收承载力检测时,抽检数量宜按本条规定执行。
3.3.6对第3.3.5条规定条件外的预制桩和满足高应变法适用检测范围的灌注桩,可采用高应变法进行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验收检测。
当有本地区相近条件的对比验证资料时,高应变法也可作为第3.3.5条规定条件下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验收检测的补充。
抽检数量不宜少于总桩数的5%,且不得少于5根。
3.3.7对于端承型大直径灌注桩,当受设备或现场条件限制无法检测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时,可采用钻芯法测定桩底沉渣厚度并钻取桩端持力层岩土芯样检验桩端持力层。
抽检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10%,且不应少于10根。
3.3.8对于承受拔力和水平力较大的桩基,应进行单桩竖向抗拔、水平承载力检测。
检测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1%,且不应少于3根。
《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 106-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