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2014》
JGJ 106-2014 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

修订内容
5 修改了水平静载试验要求以及水平承 载力特征值的判定方法;
6 针对钻芯法桩底持力层岩土性状评价, 修改了截取岩芯数量的要求;
7 改进了钻芯法桩身完整性判定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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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内容
8 对截面多变且变化幅度较大的灌注桩,增加 了低应变法检测时应进行辅助验证检测的 要求;对于浅部缺陷,增加了使用带力传 感器锤击设备进行测试判定的要求;
论基础
☻ 高应变法检测桩承载力时,桩必须产生贯入 度;悖论
……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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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1.0.4 与其他相关标准之间的关系: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007-2011; 《建筑地基基础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2-2002; 《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 94-2008 《基桩动测仪》JG 3055/T-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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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1.0.2 适用范围:承载力和桩身完整性。
【解释】在《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2-2002中有四个工程桩验收主控项目,其中 两个主控项目——桩位偏差和混凝土试块抗压强度包 含在GB50202中,另两个主控项目——承载力和桩身 完整性指向了JGJ106。考虑到桩基工程验收的惯例以 及验收时桩的合格判定不仅有四项主控项目,还有很 多一般项目(材料、接桩、钢筋笼、桩顶标高、泥浆 性能、充盈系数),所以基桩检测报告一般不给出合 格判定,只给出是否满足设计要求的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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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规范》主要特点
2 为避免超适用范围滥用的情况发生,《规范》根据各 检测方法的技术能力进行了定位,对出现误判高发区 以及机理不明确或使用尚不成熟的情况进行了限制, 并根据实例总结、结合理论与实验研究,对过去在概 念上容易引发误导的情况进行了详细阐述;对执行规 范时可能出现误判以及对过去沿袭下来的按百分比抽 样的习惯(但因经济上的原因暂时无法改变的)所存 在的风险性进行了详细说明。
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

6 当进行钢筋应力测试并由此计算桩身弯矩时,应包括传感器类型、安装位置、内力计算方法以及本规范第 条要求的计算结果。对水平位移不敏感的建筑物取lOmm。
(38) 本方法适用于检测混凝土灌注桩的桩长、桩身混凝土强度、桩底沉渣厚度和桩身完整性。当采用本方法判定或鉴别桩端持力层岩土性状时,钻探深度应满足设计要求。
(27) 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特征值应按单桩竖向抗压极限承载力的50% 取值。
(28) 检测报告除应包括本规范第 条规定的内容外,尚应包括下列内容:
1 受检桩桩位对应的地质柱状图;
2 受检桩和锚桩的尺寸、材料强度、配筋情况以及锚桩的数量;
3 加载反力种类,堆载法应指明堆载重量,锚桩法应有反力梁布置平面图;
(13) 对设计有抗拔或水平力要求的桩基工程,单桩承载力验收检测应采用单桩竖向抗拔或单桩水平静载试验,检测数量应符合本规范第 条的规定。
(14) 单孔钻芯检测发现桩身混凝土存在质量问题时,宜在同一基桩增加钻孔验证,并根据前、后钻芯结果对受检桩重新评价。
(15) 对低应变法检测中不能明确桩身完整性类别的桩或三类桩,可根据实际情况采用静载法、钻芯法、高应变法、开挖等方法进行验证检测。
3 地基条件复杂、基桩施工质量可靠性低;
4 本地区采用的新桩型或采用新工艺成桩的桩基。
(5) 施工完成后的工程桩应进行单桩承载力和桩身完整性检测。
(6) 检测方案的内容宜包括:工程概况、地基条件、桩基设计要求、施工工艺、检测方法和数量、受检桩选取原则、检测进度以及所需的机械或人工配合。
(7) 基桩检测开始时间应符合下列规定:
(39) 每根受检桩的钻芯孔数和钻孔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桩径小于 的桩的钻孔数量可为1 个~2 个孔,桩径为~ 的桩的钻孔数量宜为2 个孔,桩径大于 的桩的钻孔数量宜为3 个孔;
《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106-2014学习教学文案

二、10项主要修订
2.4补充、修改了钻芯法桩身完整性判定方法
类别
单孔
两孔
特征
三孔
混凝土芯样连续、完整、胶结较好,芯样侧表面较光滑、骨料分布基本均匀,芯样 呈柱状、断口基本吻合。有下列情况之一:
1 芯样侧表面有较多气孔、严 1 芯样侧表面有较多气孔、严
Ⅱ类 表沟蜂沟芯不部样检要为Ⅲ槽面窝 槽 样 均 位 试 测求12类局 芯或有麻 连 骨 匀 的 件 值,部 样较蜂面 续 料 混 抗 满, 否多窝芯 侧严 或 分 凝 压 足则但气麻样 表重 局 布 土 强 设应对孔面部 极 芯 度 计判应侧 面、;、重 土 同 重 土 孔 但 压 应 段 同 外判一 同 观蜂 芯 蜂 芯 该 强 一长23为深 一 判窝 样 窝 样 深 度 深度芯 任Ⅲ度 深 定麻 骨 麻 骨 度 检 度不样一类部度完面料面料部测部大侧孔;位部整分分位值位、、于表局的位性布布的满的连连1面部0芯的类不不混足局续续c有混m样芯别均均凝设部沟沟,较凝中样为匀匀土计混槽槽且多土未中Ⅰ芯要凝或或,,在气芯同同类样求土局局但且另孔样时时或试芯部部在在,一破、出出Ⅱ件样混混两另否现现碎类严抗的凝凝孔孔一则;,,重土同重土孔时样求段同外,一观蜂芯蜂芯或出试一长23否深判窝样窝样三现件深度芯任则度定麻骨麻骨孔抗度,不样一应部完面料面料同压部但大侧 孔判位 整分 分 一 强 位、 、 该于表 局为的 性布 布 深 度 的连 连 深1面 部0Ⅲ芯 类不 不 度 检 局续 续 度c有 混m类样 别均 均 部 测 部沟 沟 部,较 凝;中 为匀 匀 位 值 混槽 槽 位且多 土未Ⅰ的 满 凝或 或 的, ,在气 芯同类芯 足 土局 局 混但 且另孔 样时或样 设 芯部 部 凝在 在两破、出Ⅱ中 计 样混 混 土三 任现碎类严同 要 的凝 凝 芯孔孔 两;,
jgj106-2014 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

jgj106-2014 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一、适用范围本技术规范适用于建筑施工中的基桩施工及基桩检测。
二、术语定义1. 基桩:指建筑施工过程中钻机钻获的土基体,且随施工阶段的变化不断受到破坏的土质。
2. 基桩检测:指按照建筑施工调查报告要求,通过在钻孔中插入不同规格探针,测量孔道内基桩壁面余量以及孔道深度等参数,以验证施工质量状况的行为。
3. 预钻预测:指在施工过程中,根据钻取的土层情况,对将要钻取的土层类型和体积,进行合理预测,以优化施工进度的行为。
三、施工准备1. 搭建保护措施:施工方根据实际情况要求,搭建规范的防护墙,并完成各种安全措施,以保障施工人员的安全和施工现场的完成。
2. 质量检查:施工方应当检查各种施工材料和设备,以确保施工过程中质量控制措施的落实并达到规范要求。
四、施工步骤1. 预钻预测:钻孔负责人根据场地现状及先前施工进度表,对接下来钻进的土层,进行科学预测,合理判定预钻深度,在合理范围内优化施工进程,以确保施工完成。
2. 计算余量:施工方应当首先确定钻孔的深度及各孔道余量,根据计算结果进行基桩安装,让基桩表面平整并能达到规范能提供的安全作用。
3. 离心加固:基桩表面安装完毕后,需对基桩表面进行离心加固,以减少基桩内部土层及其两侧土层的渗水弱化作用。
4. 检测:施工完毕后,基桩孔道应当按照设计要求,逐一进行内部检测,以确定检测参数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五、安全措施1. 工作人员应当熟悉施工现场,熟悉钻孔设备的操作,准确掌握提供的设计要求,以确保工作安全。
2. 施工现场应当设置安全距离,以确保施工人员和次级责任人的安全,并避免施工过程中产生的不必要损失。
3. 对基桩检测过程中提取的土样及检测仪器等需要进行消毒处理,以避免污染环境及就地施工安全。
4. 施工中所有设备和土壤样本都必须严格管理,以保证后期质量检测的准确度。
六、检查和评价1. 基桩检测过程中,应当根据施工文件内提供的参数,加强基桩检测参数的把控,以确保建筑物正确使用能达到设计要求并不致有安全隐患。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384号――关于发布行业标准《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的公告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384号――关于发布行业标准《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的公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公布日期】2014.04.16
•【文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384号
•【施行日期】2014.10.01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部分失效
•【主题分类】标准定额
正文
本篇法规中第4.3.4、9.2.3、9.2.5、9.4.5条已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筑与市政地基基础通用规范〉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2021年第62号)自2022年1月1日起废止。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第384号
关于发布行业标准《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为行业标准,编号为JGJ106-2014,自2014年10月1日起实施。
其中,第4.3.4、9.2.3、9.2.5和9.4.5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原《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 JGJ106-2003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住房城乡建设部
2014年4月16日。
2014基桩检测规范桩身完整性检测标准及判定方法

声波透射法
检测标准与判定方法
试验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106-2014。
桩身的完整性类别应结合桩身缺陷处声测线的声学特征、缺陷的空间分布范围,按照以下两表所列特征进行综合判定。
低应变
检测标准和判定方法
试验执行《基桩低应变动力检测规程》JGJ/T93-95和《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106-2014。
桩身完整性类别的划分原则与其对应的技术特征见表3。
注:对同一场地、地质条件相近、桩型和成桩工艺相同的基桩,因桩端部分桩身阻抗与持力层阻抗相匹配导致实测信号无桩底反射波时,可参照本场地同条件下有桩底反射波的其他桩实测信号判定桩身完整性类别。
钻芯法
检测标准和判定方法
桩身完整性判定按行业标准《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
106-2014)和《钻芯法检测混凝土强度技术规程》CECS03-2007的要
求进行。
混凝土芯样试件的抗压强度试验按现行国家标准《普通混凝土力
学性能试验方法》GB/T50081—2002的有关规定执行。
芯样抗压强度代表值应按一组三块试件强度值的平均值确定。
桩身完整性类别的划分原则与其对应的技术特征见表5和表6。
桩身完整性类别的划分原则表5
桩身完整性类别的技术特征(外观与强度)
多于三个钻芯孔的基桩桩身完整性可类比表6的三孔特征进行判定。
表6桩身完整性判定。
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

(37) 检测报告除应包括本规范第 条规定的内容外,尚应包括下列内容: 1 受检桩桩位对应的地质柱状图; 2 受检桩的截面尺寸及配筋情况; 3 加、卸载方法; 4 本规范第 条要求绘制的曲线; 5 承载力判定依据; 6 当进行钢筋应力测试并由此计算桩身弯矩时,应包括传感器类型、安装位置、内力计算方 法以及本规范第 条要求的计算结果。对水平位移不敏感的建筑物取 lOmm。 (38) 本方法适用于检测混凝土灌注桩的桩长、桩身混凝土强度、桩底沉渣厚度和桩身完 整性。当采用本方法判定或鉴别桩端持力层岩土性状时,钻探深度应满足设计要求。 (39) 每根受检桩的钻芯孔数和钻孔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桩径小于 的桩的钻孔数量可为 1 个~2 个孔,桩径为~ 的桩的钻孔数量宜为 2 个孔,桩 径大于 的桩的钻孔数量宜为 3 个孔; 2 当钻芯孔为 1 个时,宜在距桩中心 lOcm~15cm 的位置开孔;当钻芯孔为 2 个或 2 个以上 时,开孔位置宜在距桩中心~ 范围内均匀对称布置; 3 对桩端持力层的钻探,每根受检桩不应少于 l 个孔。 (40) 当选择钻芯法对桩身质量、桩底沉渣、桩端持力层进行验证检测时,受检桩的钻芯 孔数可为 1 孔。 (41)钻芯结束后.应对芯样和钻探标示牌的全貌进行拍照。
力:
固的导向装置。重锤应形状对称,高径
(宽)比不得小于 1。
1 设计等级为甲级的桩基;
(3) 采用高应变法进行承载力检测时,
2 无相关试桩资料可参考的设计等级为乙级的桩基;
锤的重量与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特征值
3 地基本地区采用的新桩型或采用新工艺成桩的桩基。 (5) 施工完成后的工程桩应进行单桩承载力和桩身完整性检测。
(3) 声波透射法:在预埋声测管之间发射并接收声波,通过实测声波在混凝土介质中传播 (1) 为设计提供依据的单桩竖向抗压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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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10项主要修订
2.1取消了工程桩承载力验收检测应通过统计得到承载力特征值的要求
2003版规范要求“工程桩承载力检测结果的评价,应给出每根 受检桩的承载力检测值,并据此给出单位工程同一条件下的单 桩承载力特征值是否满足设计要求的结论”
2014版规范改为“工程桩承载力验收检测应给出受检桩的承载 力检测值,并评价单桩承载力是否满足设计要求”。
2)对水平位移不敏感的建筑物取10mm。 ③取设计要求的水平允许位移对应的荷载,且满足桩身抗裂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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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10项主要修订
2.4补充、修改了钻芯法桩身完整性判定方法
①同深度部位的不同钻孔的芯样质量的关联性; ②芯样强度检测值对桩身完整性判定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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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10项主要修订
2.4补充、修改了钻芯法桩身完整性判定方法
《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 JGJ106-2014
2015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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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前言
目 录 • 二、10项主要修订
• 三、其他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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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前言
1.1《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106-2014 为行业标准,自2014年10月1日起实施。原《建筑 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106-2003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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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10项主要修订
2.3修改了水平静载试验要求以及水平承载力特征值的判定方法
单桩水平承载力特征值的确定: ①当桩身不允许开裂或灌注桩配筋率小于0.65%时,可取水平临
界荷载的0.75倍; ②对钢筋混凝土预制桩、钢桩和配筋率不小于0.65%的灌注桩,
可取设计桩顶标高处水平位移所对应荷载的0.75倍; 水平位移可按下列规定取值:1)对水平位移敏感的建筑物取6mm;
取消了“单位工程”、“同一条件”,不再要求工程桩验收时 通过统计方法得到承载力特征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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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内容1进一步明确基桩检测方法选择原则及抽检数量的规定;3.1.1基桩检测可分为施工前为设计提供依据的试验桩检测和施工后为验收提供依据的工程桩检测。
基桩检测应根据检测目的、检测方法的适应性、桩基的设计条件、成桩工艺等,按表3.1.1合理选择检测方法。
当通过两种或两种以上检测方法的相互补充、验证,能有效提高基桩检测结果判定的可靠性时,应选择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检测方法。
3.3.1为设计提供依据的试验桩检测应依据设计确定的基桩受力状态,采用相应的静载试验方法确定单桩极限承载力,检测数量应满足设计要求,且在同一条件下不应少于3根;当预计工程桩总数小于50根时,检测数量不应少于2根。
3.3.3混凝土桩的桩身完整性检测方法选择,应符合本规范第3.1.1条的规定;当一种方法不能全面评价基桩完整性时,应采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检测方法,检测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1建筑桩基设计等级为甲级,或地基条件复杂、成桩质量可靠性较低的灌注桩工程,检测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30%,且不应少于20根;其他桩基工程,检测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20%,且不应少于10根;2除符合本条上款规定外,每个柱下承台检测桩数不应少于1根;3大直径嵌岩灌注桩或设计等级为甲级的大直径灌注桩,应在本条第1~2款规定的检测桩数范围内,按不少于总桩数10%的比例采用声波透射法或钻芯法检测;4当符合本规范第3.2.6条第1~2款规定的桩数较多,或为了全面了解整个工程基桩的桩身完整性情况时,宜增加检测数量。
对干作业挖孔桩和单节预制桩,数量可减半。
——取消3.3.4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应采用单桩竖向抗压静载试验进行承载力验收检测:1设计等级为甲级的桩基;2施工前未按本规范第3.3.1条进行单桩静载试验的工程;3施工前进行了单桩静载试验,但施工过程中变更了工艺参数或施工质量出现了异常;4地基条件复杂、桩施工质量可靠性低;5本地区采用的新桩型或新工艺;6施工过程中产生挤土上浮或偏位的群桩。
检测数量不应少于同一条件下桩基分项工程总桩数的1%,且不少于3根;当总桩数小于50根时,检测数量不应少于2根。
3.3.5除本规范第3.3.4条规定外的工程桩,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可按下列方式进行验收检测:1当采用单桩静载试验时,检测数量宜符合本规范第3.3.4条的规定;2预制桩和满足高应变法适用范围的灌注桩,可采用高应变法检测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检测数量不宜少于总桩数的5%,且不得少于5根。
3.3.6当有本地区相近条件的对比验证资料时,高应变法可作为本规范第3.3.4条规定条件下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验收检测的补充,其检测数量宜符合本规范第3.3.5条第2款的规定。
3.3.7对于端承型大直径灌注桩,当受设备或现场条件限制无法检测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时,可选择下列方式之一,进行持力层核验:1采用钻芯法测定桩底沉渣厚度,并钻取桩端持力层岩土芯样检验桩端持力层,检测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10%,且不应少于10根;2采用深层平板载荷试验或岩基平板载荷试验,检测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和现行行业标准《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的有关规定,检测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1%,且不应少于3根。
3.3.8对设计有抗拔或水平力要求的桩基工程,单桩承载力验收检测应采用单桩竖向抗拔或单桩水平静载试验,检测数量应符合本规范第3.3.4条的规定。
2对验证检测的方式进行了扩充;3.4.1对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进行验证时,验证方法应采用单桩竖向抗压静载试验。
3.4.2桩身浅部缺陷可采用开挖验证。
3.4.3桩身或接头存在裂隙的预制桩可采用高应变法验证,管桩可采用孔内摄像的方式验证。
3.4.4单孔钻芯检测发现桩身混凝土存在质量问题时,宜在同一基桩增加钻孔验证,并根据前、后钻芯结果对受检桩重新评价。
3.4.5对低应变法检测中不能明确桩身完整性类别的桩或Ⅲ类桩,可根据实际情况采用静载法、钻芯法、高应变法、开挖等适宜的方法进行验证检测。
3.4.6桩身混凝土实体强度可在桩顶浅部钻取芯样验证。
3.4.7当采用低应变法、高应变法和声波透射法检测桩身完整性发现有Ⅲ、Ⅳ类桩存在,且检测数量覆盖的范围不能为补强或设计变更方案提供可靠依据时,宜采用原检测方法,在未检桩中继续扩大检测。
当原检测方法为声波透射法时,可改用钻芯法。
3.4.8当单桩承载力或钻芯法检测结果不满足设计要求时,应分析原因并扩大检测。
验证检测或扩大检测采用的方法和检测数量应得到工程建设有关方的确认。
3针对工程桩承载力验收检测,取消了通过统计得到承载力特征值的要求;3.5.1工程桩承载力验收检测应给出受检桩的承载力检测值,并评价单桩承载力是否满足设计要求。
4除抗裂控制条件外,明确了抗拔桩验收检测时施加荷载的最低要求;修改了抗拔桩上拔量观测点的设置要求;5.1.1本方法适用于检测单桩的竖向抗拔承载力。
当桩身埋设有应变、位移传感器或桩端埋设有位移测量杆时,可按本规范附录A测定桩身应变或桩端上拔量,计算桩的分层抗拔侧阻力。
5.1.2为设计提供依据的试验桩,应加载至桩侧岩土阻力达到极限状态或桩身材料达到设计强度;工程桩验收检测时,施加的上拔荷载不得小于单桩竖向抗拔承载力特征值的2.0倍或使桩顶产生的上拔量达到设计要求的限值。
当抗拔承载力受抗裂条件控制时,可按设计要求确定最大加载值。
5.1.3预估的最大试验荷载不得大于钢筋的设计强度。
5.2.1上拔量测量及其仪器的技术要求应符合本规范第4.2.4条的规定。
5.2.2上拔量测量点宜设置在桩顶以下不小于1倍桩径的桩身上,不得设置在受拉钢筋上;对于大直径灌注桩,可设置在钢筋笼内侧的桩顶面混凝土上。
5修改了水平静载试验要求以及水平承载力特征值的判定方法;6.1.1本方法适用于在桩顶自由的试验条件下,检测单桩的水平承载力,推定地基土水平抗力系数的比例系数。
当桩身埋设有应变测量传感器时,可按本规范附录A测定桩身横截面的弯曲应变,计算桩身弯矩以及确定钢筋混凝土桩受拉区混凝土开裂时对应的水平荷载。
6.3.1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可终止加载:1桩身折断;2水平位移超过30mm~40mm;软土中的桩或大直径桩时可取高值;3水平位移达到设计要求的水平位移允许值。
6.4.7单桩水平承载力特征值的确定应符合下列规定:1当桩身不允许开裂或灌注桩的桩身配筋率小于0.65%时,可取水平临界荷载的0.75倍作为单桩水平承载力特征值。
2对钢筋混凝土预制桩、钢桩和桩身配筋率不小于0.65%的灌注桩,可取设计桩顶标高处水平位移所对应荷载的0.75倍作为单桩水平承载力特征值;水平位移可按下列规定取值:1)对水平位移敏感的建筑物取6mm;2)对水平位移不敏感的建筑物取10mm。
3取设计要求的水平允许位移对应的荷载作为单桩水平承载力特征值,且应满足桩身抗裂要求。
6针对钻芯法桩底持力层岩土性状评价,修改了截取岩芯数量的要求;7改进了钻芯法桩身完整性判定方法;7.1.1本方法适用于检测混凝土灌注桩的桩长、桩身混凝土强度、桩底沉渣厚度和桩身完整性。
当采用本方法判定或鉴别桩端持力层岩土性状时,钻探深度应满足设计要求。
7.1.2每根受检桩的钻芯孔数和钻孔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桩径小于1.2m的桩的钻孔数量可为1~2个孔,桩径为1.2m~1.6m的桩的钻孔数量宜为2个孔,桩径大于1.6m的桩的钻孔数量宜为3个孔;2当钻芯孔为1个时,宜在距桩中心10cm~15cm的位置开孔;当钻芯孔为2个或2个以上时,开孔位置宜在距桩中心(0.15~0.25)D内均匀对称布置;3对桩端持力层的钻探,每根受检桩不应少于1个孔。
7.1.3当选择钻芯法对桩身质量、桩底沉渣、桩端持力层进行验证检测时,受检桩的钻芯孔数可为1孔。
7.2.2基桩桩身混凝土钻芯检测,应采用单动双管钻具钻取芯样,严禁使用单动单管钻具。
7.3.2每回次钻孔进尺宜控制在1.5m内;钻至桩底时,宜采取减压、慢速钻进、干钻等适宜的方法和工艺,钻取沉渣并测定沉渣厚度;对桩底强风化岩层或土层,可采用标准贯入试验、动力触探等方法对桩端持力层的岩土性状进行鉴别。
7.4.1截取混凝土抗压芯样试件应符合下列规定:1当桩长小于10m时,每孔应截取2组芯样;当桩长为10m~30m时,每孔应截取3组芯样,当桩长大于30m时,每孔应截取芯样不少于4组;2上部芯样位置距桩顶设计标高不宜大于1倍桩径或超过2m,下部芯样位置距桩底不宜大于1倍桩径或超过2m,中间芯样宜等间距截取;3缺陷位置能取样时,应截取1组芯样进行混凝土抗压试验;4同一基桩的钻芯孔数大于1个,且某一孔在某深度存在缺陷时,应在其他孔的该深度处,截取1组芯样进行混凝土抗压强度试验。
7.4.2当桩端持力层为中、微风化岩层且岩芯可制作成试件时,应在接近桩底部位1m 内截取岩石芯样;遇分层岩性时,宜在各分层岩面取样。
岩石芯样的加工和测量应符合本规范附录E的规定。
7.4.3每组混凝土芯样应制作3个抗压试件。
混凝土芯样试件的加工和测量应符合本规范附录E的规定。
7.5.4混凝土芯样试件抗压强度可根据本地区的强度折算系数进行修正。
7.5.5桩底岩芯单轴抗压强度试验以及岩石单轴抗压强度标准值的确定,宜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执行。
(不少于6个)7.6.3桩身完整性类别应结合钻芯孔数、现场混凝土芯样特征、芯样试件抗压强度试验结果,按本规范表3.5.1和表7.6.3所列特征进行综合判定。
当混凝土出现分层现象时,宜截取分层部位的芯样进行抗压强度试验。
当混凝土抗压强度满足设计要求时,可判为Ⅱ类;当混凝土抗压强度不满足设计要求或不能制作成芯样试件时,应判为Ⅳ类。
多于三个钻芯孔的基桩桩身完整性可类比表7.6.3的三孔特征进行判定。
表7.6.3桩身完整性判定E.0.5芯样试件出现下列情况时,不得用作抗压或单轴抗压强度试验:1试件有裂缝或有其他较大缺陷时;2混凝土芯样试件内含有钢筋时;3混凝土芯样试件高度小于0.95d或大于1.05d时(d为芯样试件平均直径);4岩石芯样试件高度小于2.0d或大于2.5d时;5沿试件高度任一直径与平均直径相差达2mm以上时;6试件端面的不平整度在100mm长度内超过0.1mm时;7试件端面与轴线的不垂直度超过2°时;8表观混凝土粗骨料最大粒径大于芯样试件平均直径0.5倍时。
8对截面多变且变化幅度较大的灌注桩,增加了低应变法检测时应进行辅助验证检测的要求;对于浅部缺陷,增加了使用带力传感器锤击设备进行测试判定的要求;8.1.2对桩身截面多变且变化幅度较大的灌注桩,应采用其他方法辅助验证低应变法检测的有效性。
8.4.5当按本规范第8.3.3条第4款的规定操作不能识别桩身浅部阻抗变化趋势时,应在测量桩顶速度响应的同时测量锤击力,根据实测力和速度信号起始峰的比例差异大小判断桩身浅部阻抗变化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