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免税证明

合集下载

海关总署令第12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征税管理办法)

海关总署令第12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征税管理办法)

海关总署令第12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征税管理办法)2005-08-28【法规类型】海关规章【内容类别】关税征收管理类【文号】海关总署令第124号【发文机关】海关总署【发布日期】2005-01-04 【生效日期】2005-03-01【效力】[有效]【效力说明】2005年1月4日海关总署令第124号公布,自2005年3月1日起施行。

根据海关总署令第198号(关于修改部分规章)将第九条“应当按照规定移交海关调查或者缉私部门处理”修改为“应当按照规定移交海关缉私部门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征税管理办法(2005年第一章第一条(以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第二章第一节第五条明》第六条数量等。

第七条第八条海关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海关规章的规定,对纳税义务人申报的进出口货物商品名称、规格型号、税则号列、原产地、价格、成交条件、数量等进行审核。

海关可以根据口岸通关和货物进出口的具体情况,在货物通关环节仅对申报内容作程序性审核,在货物放行后再进行申报价格、商品归类、原产地等是否真实、正确的实质性核查。

第九条海关为审核确定进出口货物的商品归类、完税价格及原产地等,可以对进出口货物进行查验,组织化验、检验或者对相关企业进行核查。

经审核,海关发现纳税义务人申报的进出口货物税则号列有误的,应当按照商品归类的有关规则和规定予以重新确定。

经审核,海关发现纳税义务人申报的进出口货物价格不符合成交价格条件,或者成交价格不能确定的,应当按照审定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的有关规定另行估价。

经审核,海关发现纳税义务人申报的进出口货物原产地有误的,应当通过审核纳税义务人提供的原产地证明、对货物进行实际查验或者审核其他相关单证等方法,按照海关原产地管理的有关规定予以确定。

经审核,海关发现纳税义务人提交的减免税申请或者所申报的内容不符合有关减免税规定的,应当按照规定计征税款。

纳税义务人违反海关规定,涉嫌伪报、瞒报的,应当按照规定移交海关调查或者缉私部门处理。

海关免税证明.doc

海关免税证明.doc

4、外汇携带外汇、人民币外汇票证、旅游支票、信用证进境,数量不受限制,但是必须向海关如实申报。

复带出境,海关验凭本次进境时向海关申报登记数额查验放行。

携带外汇出境超过旅客本次进境申报数额的,海关验凭国家外汇管理理局制发的"外汇携带证"查验放行。

5、文物(含已故现代著名画家的作品)出境前须送交国家文化行政管理部门鉴定。

携带文物出境时,请向海关详细申报。

海关验凭文化部指定的文化行政管理部门钤盖的鉴定标志及文物外销发货票或开具的许可出口证明查验放行。

未经鉴定的文物,请不要携带出境。

携带文物出境不据实向海关申报的,海关将依法处理。

6、旅游商品用带进外汇在我境内购买的旅游纪念品、工艺品,除国家规定应申领出口许可证或者征收出口税的商品外,海关验凭盖有国家外汇管理局统一制发的"外汇购买"章的发票核查放行。

7、中药材、中成药旅客携带中药材、中成药出境,前往国外的,总值限人民币300元;前往港、澳地区的,总值限人民币1,500元。

中药材、中成药的价格,均以境内法定商业发票所列价格为准。

进境旅客出境时携带用外汇购买的、数量合理的自用中药材、中成药,海关验凭盖有国家外汇管理局统一制发的"外汇购买专用章"的发货票放行。

超出自用合理数量范围的,不准带出。

麝香以及超出上述规定限值的不准出境。

严禁携带犀牛角和虎骨进出境。

8、录像带携带录像带进境,请向海关申报,并接受审查。

海关审查内容后放行。

9、回国探亲华侨和中国台湾同胞携带进境的行李物品,海关按下列"限量表"免税验放:品名数量食品、衣料、衣着、工艺美术品、普通手表和价值人民币200元(含200元)以下的其它生活用品限合理数量香烟或雪茄或烟丝400支或100支或500克12度以上酒精饮料两瓶(每瓶限0.75升)电视机、洗衣机、电冰箱、照相机、录像机、微计算机(包括主机和配套的专用配件)、音响组合、收录音机、摩托车和价值人民币500元以上、1,000元(含1,000元)以下的其它生活用品一年内首次入境任选其中一件打字机和价值人民币200元以上、500元(含500元)以下的电子琴、照像机等其它生活用品一年内首次入境任选其中五件注:汽车不准进口;物品价值按海关审定的完税价格计算;旧衣着和旧床上用品不准进口。

免税证明范文

免税证明范文

免税证明范文第一篇:免税证明第二篇:海关免税证明第三篇:国税免税证明第四篇:办理征免税证明所需材料第五篇:征免税证明审批事项表更多相关范文证明xx同学,性别x, * 号:xxxxxx,系xx大学xxx学院xx专业xxx级xx班本科生,学号:xxxxxx。

该生需办理正在接受非义务教育储蓄相关事宜,情况属实。

特此证明班主任签字:学院领导签字:学院(盖章) xx年12月19日海关免税证明一、申报旅客携带或者分离运输下列物品进出境者,应如实向海关申报:1、海关征税或限量免税进境的物品;2、进出境旅行自用物品和超出规定的旅行自用物品范围但仍为旅行途中需用的物品;3、国家禁止进出境的物品和国家限制进出境的文物、货币、金银及其制品,以及印刷品、音像制品等物品;4、货物、货样和其它超出旅客行李范围的物品。

二、红绿通道需办理纳税或海关批注验放手续的旅客,请选择"红色通道"通关;其他旅客可选择"绿色通道"通关。

"红色()通道"标志为红色正方形,"绿色通道"为绿色正八角形。

三、一般规定:1、通关时,请将全部行李物品交海关查验。

海关未放行的行李物品,不得提取或装运。

2、分离运输行李物品请在"旅客行李申报单"上报明。

自旅客进境日起六个月内运进的,海关予以验放。

3、经海关验核签章的"旅客行李申报单"请妥善保管,以便本次出境或者进境时凭此办理有关手续。

4、经海关免税放行的物品,两年内如出售、转让或转作它用,必须报经海关核准并补缴税款。

5、经海关登记准予暂时免税进境或出境的行李物品,请在核准的期限内复带出境或进境。

6、海关加封的行李物品,请不要擅自开拆或者损毁海关加施的封志。

7、海关未放行的或者应予退运的行李物品,请旅客其代理人在海关指定的期限内办结手续。

逾期由海关依法处理。

四、限制进出境物品:1、烟、酒年满16周岁以上的旅客携带进境的烟草制品和12度以上酒精饮料的免税限量如下:旅客类别免税香烟限量免税12度以上酒精饮料限量来往港、澳地区的旅客(包括港、澳旅客和内地前往港、澳地区探亲旅游等旅客)香烟200支或雪茄50支或烟丝250克酒一瓶(不超过0.75升)当天往返或短期内多次来往于港、澳地区的旅客香烟40支或雪茄五支或烟丝40克酒不准免税带进其他进境旅客香烟400支或雪茄100支或烟丝500克酒两瓶(不超过1.5升)。

免表

免表

免表mianbiao英文解释: Tax exemption certificate免表定义免表即海关免税证明,应向海关申请。

向检验检疫机构申请进口旧机电备案与向海关申请免表没有必然的先后关系。

但对部分专用设备,为确保产品所用HS编码归类准确,建议先向海关申请免表,在向检验检疫机构申请备案时参照使用经海关核准的HS编码。

免表相关1. 使用安全: 免表可以交进口关税、进口环节税。

如被不法分子利用,以你的名义免税进口货物,又将海关责任推给你承担。

因此必须妥善保管好免表,交给报关公司时应确认该公司为在海关备案的报关企业,交接人为公司正式员工,同时做好交接手续,避免因责任不清造成纠纷。

特殊情况需要寄送此类单据时,必须选择有资历的快递公司,保留收据,一旦发生遗失,及时向原发证海关报失,申请补发。

2. 免表办理:1)以上海企业免表办理的资料;2)时间大概在2周内;A) 国家鼓励发展内资项目进口设备免税申请办事指南业务概述国家对于《当前国家重点鼓励发展的产业、产品和技术目录》的列名国内投资项目,只要在批准用汇额度内进口自用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之列,给予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的待遇。

办事程序第一步:向主管海关办理项目备案手续1、将正确填写的《项目备案录入申请表》二份(加盖公章)随项目备案所需单证一并提交海关予以审核;2、三个工作日后到海关领取《项目备案录入申请表》回执一份。

第二步:向主管海关申请办理进口设备免税手续1、企业到海关领取一份《进出口货物征免税申请表》并加盖企业公章;2、将正确填写的《进出口货物征免税申请表》随设备免税申请所需单证一并提交海关予以审核;3、三个工作日后到海关领取《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

办事对象义务一、应具备的资格:符合《当前国家重点鼓励发展的产业、产品和技术目录》要求的国内投资项目。

二、需要提供的单证资料:(一)国家鼓励发展的内资项目请办理备案登记手续,应提供以下单证资料:1、国家鼓励发展的内外资项目确认书正本一份;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一份;3、可行性研究报告一份;4、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一份;5、由主管部门批准的进口设备清单一份。

出口免税情况说明表

出口免税情况说明表

出口免税情况说明表1. 进出口办理免税证明流程来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及操作流程一、政策依据出口企业以“来料加工”贸易方式免税进口原材料、零部件后,凭海关签发的来料加工进口货物报关单和《来料加工登记手册》向主管其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办理《来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加工企业凭退税机关核发的《来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向主管纳税的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免征其加工或委过加工货物工缴费的增值税、消费税。

二、办理程序 1、从事来料加工业务的出口企业,持以下凭证材料,向主管退税的税务机关申请开具《来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

(1)来料加工的进口货物报关单;(2)《来料加工登记手册》。

2、货物出口后,出口企业应持以下凭证向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办理来料加工免税核销手续。

(1)来料加工的出口货物报关单;(2)出口收汇核销单;(3)进、出口合同;(4)海关已核销的《来料加工登记手册》。

生产性企业出口货物退(免)税的操作流程一、纳税申报出口生产企业在货物出口并按会计制度的规定在财务上做销售后,应在每月10日前向主管国税部门进行纳税申报,并供应相应的免税申报明细。

经主管征收部门认定实行免抵退税管理的出口生产企业,应购买全省统一使用的“生产企业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系统”[下称退(免)税申报系统]申报软件。

(一)免税申报信息的录入与生成免抵退税企业在每月10日前,通过退(免)税申报系统录入并生成所属期为上个月的免税明细信息。

1、信息录入(1)免税明细申报数据录入免抵退税企业通过退(免)税申报系统录入出口货物免税明细申报表的数据。

录入的依据为企业所属期月份的出口销售明细账,企业应严格按销售实际发生的日期记账,若一笔出口销售对应多张出口发票,应按发票号码分开录入。

为了保证录入内容的精确性,企业录入人员应把握每笔出口销售业务的贸易性质(建议在出口销售明细账摘要栏中注明)。

对于所属期内发生的、应冲减出口销售的运保佣费用录入负数,运保佣费用无法分清对应的出口货物明细时,录入的退税率一律从高。

进口货物征免税证明分次核销的流程详解

进口货物征免税证明分次核销的流程详解

进口货物征免税证明分次核销的流程详解下载温馨提示:该文档是我店铺精心编制而成,希望大家下载以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的问题。

文档下载后可定制随意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相应的调整和使用,谢谢!并且,本店铺为大家提供各种各样类型的实用资料,如教育随笔、日记赏析、句子摘抄、古诗大全、经典美文、话题作文、工作总结、词语解析、文案摘录、其他资料等等,如想了解不同资料格式和写法,敬请关注!Download tips: This document is carefully compiled by theeditor.I hope that after you download them,they can help yousolve practical problems. The document can be customized andmodified after downloading,please adjust and use it according toactual needs, thank you!In addition, our shop provides you with various types ofpractical materials,such as educational essays, diaryappreciation,sentence excerpts,ancient poems,classic articles,topic composition,work summary,word parsing,copy excerpts,other materials and so on,want to know different data formats andwriting methods,please pay attention!进口货物征免税证明分次核销流程详解在国际贸易中,进口货物的征免税证明核销是一项重要的环节。

进出口货物征免税申请表

进出口货物征免税申请表

进出口货物征免税申请表《征免税证明》数据填制说明一、项目统一编号:1、需进行减免税项目备案的,应填写项目备案的统一编号,不能为空。

2、无需进行备案的项目,此栏应为空。

二、产业政策审批条目/代码:鼓励项目填写《项目确认书》上的产业政策审批条目及代码;其余项目不予填写。

三、企业代码:在海关报关注册的10位数编码。

如无,应为空。

四、企业名称:向海关申请办理减免税手续的货主单位的规范全称,若名称过长则从前往后取。

五、征免性质/代码:与H2000的征免性质及代码一致。

六、审批部门/代码:鼓励项目填写《项目确认书》上的审批部门及代码;自有资金填写《外商投资企业进口更新设备、技术及配备件证明》或《技术改造项目确认登记证明》的审批部门及代码;其余项目不予填写。

七、许可证编号:填写与海关联网核销的许可证的编号,一份免税表只能有一项许可证货物。

其余应为空。

八、对外签约单位:指对外签订并执行进出口贸易合同的中国境内企业或单位。

特殊情况下应根据如下原则确定:1、无偿援助货物的,填报直接接受货物的单位。

2、进出口企业之间相互代理进出口,或没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委托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代理进出口的,填报代理方。

3、外商投资企业委托外贸企业进口设备的,填报外商投资企业。

九、合同号:进出口货物合同(协议)的全部字头和号码。

如无合同则填报发票号。

十、项目性质/代码:鼓励项目填写《项目确认书》的项目性质及代码;自有资金填写企业性质;其余项目不予填写。

十一、审批依据:海关凭以办理征免税手续的文件号,具体如下:1、1996年3月31日以前的外资项目和2002年10月1日以后批准的产品全部直接出口的允许类外商投资项目填写总署公告[2002]25号;2、1996年4月1日至2002年3月31日成立(包括增资)的外资项目填写署税[1997]1062号文;3、2002年4月1至2004年12月31日成立(包括增资)的外资项目填写署税发[2002]81号文;4、2005年1月1日以后成立(包括增资)的外资项目填写署税发[2004]441号文;5、自有资金项目和外商投资研发中心项目填写署税[1999]791号文;6、内资结转项目及内资鼓励项目填写署税发[2002]2号文;1996年3月31日以前的技术改造项目填写署税[1996]236号文;7、1997年12月31日以前的贷款项目填写计规划[1998]250号文,1998年1月1日以后的贷款项目填写署税[1997]1062号文;8、科教用品项目中的技术中心填写署税发[2001]280号文,其余填写署税[1997]585号文;9、国批减免项目中饲料填写署税发[2001]344号,化肥填写税管函[2005]380号,民用飞机填写署税发[2004]352号,种用动植物填写每年度海关总署转发各有关部门免税进口计划的文号;10、远洋渔业项目填写署税[2000]260号文;11、无偿援助项目填写署税[1999]565号文;12、内部暂定项目在总署下发的年度执行内部暂定税率的文件中落实到企业的,填写该文件号;其余填写《双限暂定税率商品办理证》的文号;13、残疾人项目进口填写署税[1997]544号文;14、有特定减免税批准单的填写特定减免税批准单文号。

免税证明

免税证明

免税证明第一篇:免税证明证明xx同学,性别x,身份证号:xxxxxx,系xx大学xxx学院xx专业xxx级xx班本科生,学号:xxxxxx。

该生需办理正在接受非义务教育储蓄相关事宜,情况属实。

特此证明班主任签字:学院领导签字:学院(盖章) 20xx年12月19日第二篇:海关免税证明海关免税证明一、申报旅客携带或者分离运输下列物品进出境者,应如实向海关申报:1、海关征税或限量免税进境的物品;2、进出境旅行自用物品和超出规定的旅行自用物品范围但仍为旅行途中需用的物品;3、国家禁止进出境的物品和国家限制进出境的文物、货币、金银及其制品,以及印刷品、音像制品等物品;4、货物、货样和其它超出旅客行李范围的物品。

二、红绿通道需办理纳税或海关批注验放手续的旅客,请选择”红色通道”通关;其他旅客可选择”绿色通道”通关。

”红色(请继续关注好 )通道”标志为红色正方形,”绿色通道”为绿色正八角形。

三、一般规定:1、通关时,请将全部行李物品交海关查验。

海关未放行的行李物品,不得提取或装运。

2、分离运输行李物品请在”旅客行李申报单”上报明。

自旅客进境日起六个月内运进的,海关予以验放。

3、经海关验核签章的”旅客行李申报单”请妥善保管,以便本次出境或者进境时凭此办理有关手续。

4、经海关免税放行的物品,两年内如出售、转让或转作它用,必须报经海关核准并补缴税款。

5、经海关登记准予暂时免税进境或出境的行李物品,请在核准的期限内复带出境或进境。

6、海关加封的行李物品,请不要擅自开拆或者损毁海关加施的封志。

7、海关未放行的或者应予退运的行李物品,请旅客其代理人在海关指定的期限内办结手续。

逾期由海关依法处理。

四、限制进出境物品:1、烟、酒年满16周岁以上的旅客携带进境的烟草制品和12度以上酒精饮料的免税限量如下:旅客类别免税香烟限量免税12度以上酒精饮料限量来往港、澳地区的旅客(包括港、澳旅客和内地前往港、澳地区探亲旅游等旅客)香烟200支或雪茄50支或烟丝250克酒一瓶(不超过0.75升)当天往返或短期内多次来往于港、澳地区的旅客香烟40支或雪茄五支或烟丝40克酒不准免税带进其他进境旅客香烟400支或雪茄100支或烟丝500克酒两瓶(不超过1.5升)。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海关免税证明
海关免税证明一、申报旅客携带或者分离运输下列物品进出境者,应如实向海关申报:
1、海关征税或限量免税进境的物品;
2、进出境旅行自用物品和超出规定的旅行自用物品范围但仍为旅行途中需用的物品;
3、国家禁止进出境的物品和国家限制进出境的文物、货币、金银及其制品,以及印刷品、音像制品等物品;
4、货物、货样和其它超出旅客行李范围的物品。

二、红绿通道需办理纳税或海关批注验放手续的旅客,请选择"红色通道"通关;其他旅客可选择"绿色通道"通关。

"红色通道"标志为红色正方形,"绿色通道"为绿色正八角形。

三、一般规定:
1、通关时,请将全部行李物品交海关查验。

海关未放行的行李物品,不得提取或装运。

2、分离运输行李物品请在"旅客行李申报单"上报明。

自旅客进境日起六个月内运进的,海关予以验放。

3、经海关验核签章的"旅客行李申报单"请妥善保管,以便本次出境或者进境时凭此办理有关手续。

4、经海关免税放行的物品,两年内如出售、转让或转作它用,必须报经海关核准并补缴税款。

5、经海关登记准予暂时免税进境或出境的行李物品,请在核准的期限内复带出境或进境。

6、海关加封的行李物品,请不要擅自开拆或者损毁海关加施的封志。

7、海关未放行的或者应予退运的行李物品,请旅客其代理人在海关指定的期限内办结手续。

逾期由海关依法处理。

四、限制进出境物品:
1、烟、酒年满16周岁以上的旅客携带进境的烟草制品和12度以上酒精饮料的免税限量如下:旅客类别免税香烟限量免税12度以上酒精饮料限量来往港、澳地区的旅客(包括港、澳旅客和内地前往港、澳地区探亲旅游等旅客)香烟200支或雪茄50支或烟丝250克酒一瓶(不超过0.75升)当天往返或短期内多次来往于港、澳地区的旅客香烟40支或雪茄五支或烟丝40克酒不准免税带进其他进境旅客香烟400支或雪茄100支或烟丝500克酒两瓶(不超过1.5升)。

2、金、银及其制品携带金、银及其制品进境应以自用合理数量为限,须向海关申报,由海关登记后予以放行;复带出境时,海关凭本次进境申报单登记的数量、重量查核放行。

携带或托运出境在中国境内购买的金、银及其制品(包括镶嵌饰品、器皿等新工艺品),海关验凭中国人民银行制发的"特种发票"旅行。

3、国家货币中国公民出入境、外国人入出境,每人每次携带的人民币限额为6,000元。

4、外汇携带外汇、人民币外汇票证、旅游支票、信用证进境,数量不受限制,但是必须向海关如实申报。

复带出境,海关验凭本次进境时向海关申报登记数额查验放行。

携带外汇出境超过旅客本次进境申报数额的,海关验凭国家外汇管理理局制发的"外汇携带证"查验放行。

5、文物(含已故现代著名画家的作品)出境前须送交国家文化行政管理部门鉴定。

携带文物出境时,请向海关详细申报。

海关验凭文化部指定的文化行政管理部门钤盖的鉴定标志及文物外销发货票或开具的许可出口证明查验放行。

未经鉴定的文物,请不要携带出境。

携带文物出境不据实向海关申报的,海关将依法处理。

6、旅游商品用带进外汇在我境内购买的旅游纪念品、工艺品,除国家规定应申领出口许可证或者征收出口税的商品外,海关验凭盖有国家外汇管理局统一制发的"外汇购买"章的发票核查放行。

7、中药材、中成药旅客携带中药材、中成药出境,前往国外的,总值限人民币300元;前往
港、澳地区的,总值限人民币1,500元。

中药材、中成药的价格,均以境内法定商业发票所列价格为准。

进境旅客出境时携带用外汇购买的、数量合理的自用中药材、中成药,海关验凭盖有国家外汇管理局统一制发的"外汇购买专用章"的发货票放行。

超出自用合理数量范围的,不准带出。

麝香以及超出上述规定限值的不准出境。

严禁携带犀牛角和虎骨进出境。

8、录像带携带录像带进境,请向海关申报,并接受审查。

海关审查内容后放行。

9、回国探亲华侨和中国台湾同胞携带进境的行李物品,海关按下列"限量表"免税验放:品名数量食品、衣料、衣着、工艺美术品、普通手表和价值人民币200元(含200元)以下的其它生活用品限合理数量香烟或雪茄或烟丝400支或100支或500克12度以上酒精饮料两瓶(每瓶限0.75升)电视机、洗衣机、电冰箱、照相机、录像机、微计算机(包括主机和配套的专用配件)、音响组合、收录音机、摩托车和价值人民币500元以上、1,000元(含1,000元)以下的其它生活用品一年内首次入境任选其中一件打字机和价值人民币200元以上、500元(含500元)以下的电子琴、照像机等其它生活用品一年内首次入境任选其中五件
注:汽车不准进口;物品价值按海关审定的完税价格计算;旧衣着和旧床上用品不准进口。

一年内首次进出境者,从第二次进境起,海关中免税放行"限量表"第一至三项物品。

携带出境的物品,除禁止和限制出境物品外,在自用合理数量范围内准予带出。

进境或者出境暂时居留下超过一年的短期旅客携带的行李物品,应以旅行需用为限。

获准离开海关监管区的过境旅客携带的行李物品,海关按照对短期旅客的规定办理。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