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科技大学实施本科生导师制指导性意见(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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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本科生学业导师制实施意见

大学本科生学业导师制实施意见

大学本科生学业导师制实施意见随着高等教育不断发展,大学的学生数量也在不断增加。

因此,为了更好地服务学生、指导学业,越来越多的大学开始实行学业导师制。

学业导师制是指大学为每位学生配备一名专门的学业导师,负责对学生进行学业规划、选修课程、毕业论文等方面的指导和帮助。

下面,我们就对大学本科生学业导师制实施意见进行详细的介绍。

一、学业导师制的工作原则1.全面关注学生的学习情况,帮助学生制定可行的学业规划,提高学生的学习成绩。

2.积极引导学生参加各类学术、科研活动,为学生的科研能力、创新意识的培养提供有力的支持。

3.加强师生之间的沟通和交流,及时了解学生的需求和困难,努力为学生提供及时的指导和帮助。

4.按照学生的不同特点和需求,针对性地开展导师工作,注重因人而异。

二、学业导师的任务1.帮助学生进行学业规划,提供合理的选课建议。

通过了解学生的兴趣爱好、优劣势、未来发展方向,帮助学生制定合理的学业规划,提供有益的选课建议,帮助学生选择适合自己的专业课程,使学生在大学学习期间更加科学、有效地利用时间和资源。

2.指导学生进行毕业设计和科研工作。

学业导师应指导和协调学生完成毕业设计和科研工作,帮助学生制定科研计划、提供科研方法和技巧、指导撰写科研论文,并给予及时的反馈和建议,提高学生的科研能力,培养创新精神。

3.关注学生的成长和发展。

学业导师应关注学生在学习中的成长和发展,及时帮助学生解决学业和生活中的问题,引导学生健康发展,培养其心理健康,促进其个性发展,引导学生积极拓展社会经验,为其自我发展开创更广阔的空间。

4.积极开展师生沟通。

为了更好地实施学业导师制,学业导师和学生之间需要进行积极的沟通和交流。

学业导师应定期与学生进行面谈,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和思想动态,及时为学生提供指导和建议,让学生感受到导师的关心和支持。

5.积极参与学科建设和教学改革。

作为一名教师或研究人员,学业导师应该积极参与所在学科的建设和教学改革,及时推荐优秀学生参加各种学术、科研活动,为学生提供更广阔的发展平台和机会,帮助学生更好地享受大学学习的独特魅力。

本科生导师制的实施方案

本科生导师制的实施方案

本科生导师制的实施方案清晨的阳光透过窗帘,洒在书桌上,思绪随着咖啡的香气飘散开来。

关于本科生导师制的实施方案,我想,这是一个值得深入探讨的话题。

那么,就让我们一起来聊聊这个方案吧。

一、方案背景我们要明确本科生导师制的概念。

简单来说,就是为每位本科生配备一位导师,帮助他们更好地规划大学生活,提高综合素质。

在我国,这种制度已经得到了越来越多的高校认可和推广。

二、实施方案1.导师选拔(1)专业素养:导师必须具备较高的专业素养,能够为学生提供学术指导。

(2)责任心:导师要有强烈的责任心,关心学生的成长,愿意付出时间和精力。

2.导师职责(1)学术指导:导师要关注学生的学术成长,为其提供学术建议,帮助学生解决学术问题。

(2)生活关怀:导师要关心学生的生活,了解学生的心理状态,为学生提供心理支持。

(3)职业规划:导师要帮助学生规划职业生涯,提供实习、就业等方面的建议。

3.导师与学生互动(1)定期交流:导师与学生要定期进行面对面交流,了解学生的需求和问题。

(2)线上沟通:利用现代通讯工具,导师与学生可以随时进行线上沟通。

(3)实践活动:导师可以组织学生参加各类实践活动,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4.实施保障(1)政策支持:学校要出台相关政策,鼓励导师积极参与本科生导师制。

(2)激励机制:对表现突出的导师给予一定的奖励,激发导师的工作积极性。

(3)评价体系:建立科学合理的评价体系,对导师的工作效果进行评估。

三、方案效果预测1.学术成果:本科生在导师的指导下,学术成果会有明显提升。

2.综合素质:学生在导师的帮助下,综合素质得到全面发展。

4.职业规划:学生在导师的指导下,对职业生涯有更清晰的认识和规划。

四、方案展望2.资源整合:学校将整合各类资源,为导师制提供更多的支持。

3.质量提升:本科生导师制的实施将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国家输送更多优秀人才。

4.社会认可:随着本科生导师制的推广,社会对这一制度的认可度将不断提高。

在这个充满希望的时代,让我们共同为本科生导师制的推广和实施努力,为培养更多优秀人才贡献自己的力量。

西南科技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本科生导师制实施办法(试行)

西南科技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本科生导师制实施办法(试行)

西南科技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本科生导师制实施办法(试行)实施本科生导师制是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和提升本科教育教学质量重要举措,是全面推行学分制的重要保证,是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必然要求。

全面推进导师制对于充分发挥教师主导作用,建立师生新型关系,突出因材施教和个性化教育,培养具有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人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根据学校关于实施本科生导师制指导性意见(试用)的精神和要求,结合学院的实际,在原导师制实施方案基础上特制定学院本科生导师制实施细则。

一、组织机构和运行模式依据学校要求,学院成立本科生导师制工作实施小组。

具体负责导师制工作的组织实施。

组长:院长书记副组长:分管教学副院长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成员:党政办、教学科研办、学办、分团委负责人,各部门、各系负责人实施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学科研办,负责牵头,组织协调日常管理工作,学办配合、参与工作,共同推进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学院推行班导师组制,实行“一加三”的工作模式。

即一年级由学院统一为新生以班级为单位配备一名导师、一名导生。

二年级以后,根据学生的意愿,进行双向选择,即在导师的指导下,学生自愿组建学习团队和申报创新团队,开展学习交流活动,参与教师的科研项目,以点带面,建设优良班风、学风,促进学生的个性发展和全面发展。

二、导师的遴选和条件导师的基本条件是:具有中级及其以上职称或博士以上学历的教师,年度考核合格以上者。

导师的具体条件是: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较高的思想政治素养,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师德高尚,为人师表,乐于奉献,工作责任心强,关心学生的成长和成才。

2、爱岗敬业,教学经验丰富,有较强的教学水平和科研能力。

3、熟悉学校教学管理和学生管理相关规定,熟悉学院相关专业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

因各种客观原因不再担任导师的,需经学院批准,由学院为班级选配新的导师。

导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聘任资格:1、违法、违规、违纪受到处理的;2、个人行为不当造成不良影响的;3、班级导师年度工作考核不合格的;4、因其他原因不适合继续担任班级导师的。

本科生导师制工作实施细则

本科生导师制工作实施细则

本科生导师制工作实施细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本科生的培养工作,不断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充分调动和利用学校优质教学资源,发挥导师在本科人才培养中的指导作用,提高本科人才培养质量,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科生导师应注重对学生的人生引导,充分发挥启迪与濡染作用,为人师表,言传身教,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帮助学生端正学习态度、树立远大理想;注重学生身心健康和专业素养发展。

第三条本科生导师应发挥自身专业优势,帮助学生深入了解学科特点、学习要求,培养学生的发展潜质以及探究知识、独立思考的能力;针对学生的个体差异,对学生学习方法、学习计划、科学研究、职业生涯规划等方面进行指导。

第四条院(系)应坚持水平与责任并重的原则,聘任热爱本科人才培养工作、师德学识兼具的教师担任导师,建设一支以学生学业指导为核心,兼顾学生人生引导和科学研究指导的高水平的导师队伍。

第五条鼓励学校全职教师担任本科生导师。

院(系)对导师的任职资格须进行认真筛选,聘请恪守职业道德、师德高尚、责任心强、为人正派、爱生敬业,能认真履行导师职责的教师担任本科生导师。

鼓励学校机关部处、学院党政管理干部担任本科生导师。

拟担任本科生导师的党政管理干部要求硕士毕业工作满两年或博士毕业。

鼓励退休同志(年龄未超过 70 岁)根据专业特长担任本科生导师。

第六条导师的聘任程序(一)采取教师自荐与院(系)推荐相结合的办法,经教师申报、学院(系)审核,报教务处备案。

学校其他单位的教师可向拟指导学生所在院(系)提出申请。

(二)院(系)建立“导师信息库”,将经教师申报、院(系)核准的导师信息纳入“导师信息库”,供学生了解和选择导师。

(三)按照师生双向选择的原则,学生可根据自身的意愿、兴趣和发展在本院(系)或跨院(系)选择导师;导师也可根据自身的要求选择学生。

每位导师指导学生总数不超过 8 名。

(四)导师聘期一般为三年,第一学年结束后,如需变动,师生均可向所在院(系)提出申请,经院(系)批准后,报教务处备案。

教学实践指导教师意见(3篇)

教学实践指导教师意见(3篇)

第1篇尊敬的领导、同事们:在教学实践过程中,我担任了指导教师的角色,对学生的教学实践进行了全程的监督和指导。

在此,我结合自己的教学实践经验和观察,对学生的教学实践情况提出以下意见和建议:一、教学实践总体评价本次教学实践活动中,学生们积极参与,认真准备,展现出较高的学习热情和职业素养。

以下是对学生教学实践的具体评价:1. 教学态度认真:学生们能够按时参加教学实践活动,对待教学任务认真负责,展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

2. 教学内容丰富:学生们在准备教学实践过程中,能够结合所学知识,选取合适的教材和案例,使教学内容更加丰富、生动。

3. 教学方法灵活:学生们在教学过程中,能够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灵活运用多种教学方法,提高教学效果。

4. 团队合作意识强:在教学实践活动中,学生们能够互相协作,共同完成教学任务,展现出良好的团队精神。

二、具体意见和建议1. 提高教学设计能力在教学实践过程中,部分学生存在教学设计能力不足的问题。

为了提高学生的教学设计能力,建议:(1)加强教学设计理论的学习,让学生了解教学设计的基本原则和方法。

(2)开展教学设计实践活动,让学生在实践中不断提高自己的设计能力。

(3)组织教学设计比赛,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积极性。

2. 优化教学方法在教学实践过程中,部分学生教学方法单一,缺乏创新。

为了提高教学效果,建议:(1)鼓励学生运用多种教学方法,如讲授法、讨论法、案例分析法等,使教学更加生动、有趣。

(2)引导学生关注学生的实际需求,根据学生的特点选择合适的教学方法。

(3)组织教学观摩活动,让学生学习其他优秀教师的经验,提高自己的教学方法。

3. 加强课堂管理在教学实践过程中,部分学生课堂管理能力不足,导致教学效果受到影响。

为了提高学生的课堂管理能力,建议:(1)加强课堂纪律教育,让学生明确课堂规则,自觉遵守。

(2)培养学生自主学习意识,让学生在课堂上积极参与、互动。

(3)提高教师自身课堂管理能力,以示范作用影响学生。

本科生全程导师制实施方案

本科生全程导师制实施方案

本科生全程导师制实施方案一、导师制概述导师制是一种通过为学生提供个性化的指导和支持,促进学生全面成长和发展的教育模式。

本文提出的本科生全程导师制是指将一名教师作为学生全程的指导者,在学生入学至毕业期间负责为其提供个性化的学术和职业发展指导,并通过不同形式的交流和指导,帮助学生充分发挥自身潜力,全面发展。

二、实施步骤1.确定导师选拔与培训机制:学校应制定相应的导师选拔标准,并通过面试、评估等方式选拔优秀的教师作为导师。

同时,学校还应提供导师培训,帮助他们获得相关的指导和辅导技巧,提高他们的指导能力。

2.学生导师分配:学校应根据学科专业、兴趣爱好、学生意向等因素,将学生与导师进行匹配。

匹配过程中应考虑导师的学术影响力、教学水平和指导经验等因素,确保学生能获得优质的导师服务。

3.制定导师工作计划:学校与导师一起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明确导师的责任和义务,明确指导的内容和形式,确保导师能够有效地为学生提供指导和支持。

4.学生入学时进行个性化评估:学生入学时,通过对其学业成绩、兴趣爱好和发展规划等方面的评估,确定其在学术和职业发展上的需求,并为其量身定制个性化的发展计划。

5.导师定期与学生交流:导师应与学生定期进行面对面或线上交流,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生活状态和发展需求,提供相应的指导和帮助。

交流形式可以包括个人会面、小组讨论、网上答疑等。

6.导师组织学术活动:导师应组织学术讲座、研讨会等活动,为学生提供学术交流和学术指导机会。

学生可以通过参与这些活动,拓宽学术视野,提高学术素养。

7.导师协助学生规划职业发展:导师应协助学生进行职业规划,提供职业指导和就业推荐等服务。

为学生提供实习机会、社会实践机会,帮助学生锻炼和提高综合能力。

8.导师评估与调整:学校应定期对导师进行评估,了解导师指导学生的情况和效果。

根据评估结果,对导师进行奖励和培训,以提高导师的指导能力和服务质量。

根据学生反馈和调查结果,对导师进行调整,确保学生得到更好的导师服务。

本科生导师制实施方案

本科生导师制实施方案

本科生导师制实施方案为了更好地促进学院本科生的全面发展,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物理与___特制订了本科生导师制全覆盖工作实施暂行办法。

该制度旨在充分发挥高校教师在全员育人中的主导作用,实现对学院全体大学生的思想引领、能力提升、职业规划、考研就业指导的无缝对接和全方位覆盖,进一步提高学院本科生人才培养质量,大力提升学生的实践创新能力和就业竞争力。

为了确保本科生导师制的顺利实施,学院成立了本科生导师制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导师制工作的日常管理。

每位本科生必须选择1名导师,每位导师至少指导3-5名学生。

本科生导师的任职条件包括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具备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为人师表,具有较丰富的教学经验,专业及学术水平较高,教学效果良好,有一定的专业指导能力,熟悉本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发展方向和学科前沿。

原则上中级及以上的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任教师均应担任本科生导师。

本科生导师应当明确相应专业的人才培养规格和人才培养目标,了解学校及院(系)的教学管理制度,熟悉教学计划,坚持因材施教和个性化培养,解决思想问题和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的原则,遵循以个别指导为主、个别指导与集体指导相结合的工作方式,就学生的共性问题召集学生集中处理,而个别问题则给予个性化的指导。

本科生导师的工作职责包括思想引领,加强学生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教育,以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风范影响和教育学生,使学生在研究科学文化知识的过程中,自觉加强思想道德修养,提升道德品质和思想境界。

2、本科生导师要向学生介绍学分制条件下主修和辅修专业的人才培养模式和基本情况,了解学科专业发展动态和社会需求。

导师要根据学生的研究能力、兴趣和爱好,指导学生制定科学合理的研究计划,并对选课、研究进程安排、发展方向选择和研究方法等进行指导。

导师要引导学生明确研究目的,端正研究态度,确立正确的成才目标,培养学生自主获取知识的能力和良好的研究惯。

西南科技大学本科生修读双学位专业实施办法(试行)

西南科技大学本科生修读双学位专业实施办法(试行)

西南科技大学本科生修读双学位专业实施办法(试行)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加速培养“厚基础、宽口径、高素质”、富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复合型人才,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让学有余力的学生能充分利用西南科技大学多学科的教育资源,获取更多的知识技能,成为基础扎实、知识面宽、适应性强的复合型人才,提升就业及社会竞争力,学校决定试行双学位教育。

双学位是指在校本科生在保证完成主修专业的同时,学有余力,根据学校的有关规定,经自愿申请,学校考核同意,再完成跨学科门类的另一个专业的学位课程,达到授予学位条件者,可同时获得另一个学科门类的学士学位。

为做好双学位教育工作,特制订本办法(试行)。

一、组织机构1、学校成立双学位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主管教学工作的校领导担任,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务处。

2、办公室具体职责:负责双学位专业申报、指导和管理,拟定相应的文件。

3、学校学位办负责审核并颁发双学位证书。

二、培养方案和教学要求1、双学位专业的培养方案由各学院制定,其中总学分要求:文科类专业75学分左右、理工科类专业80学分左右(含毕业设计、论文环节)。

2、取得双学位专业修读资格的学生,依据该双学位专业培养方案和教学要求,按照主修专业的方式、方法和学校有关学分制管理规定参加选课、修课、考试(考核)、实习、实验和毕业设计(论文)等教学环节,并按该专业课程学分费用标准交纳修课费用。

三、报名条件1、在校期间政治思想表现优秀,无违纪记录;2、学习成绩优良,必修课平均学分绩点在2.5以上学有余力的本校二年级(第三学期)本科生;3、学生应修读与主修专业跨学科门类的双学位专业;4、身心健康。

四、审批程序1、各学院根据其专业特色、办学条件确定当年双学位专业招生名额并于每年10月向学生予以公布。

2、符合修读条件的学生可在当年11月(第三学期)向双学位专业所在学院申请,经接收学院审核同意后报教务处审批。

教务处将于12月公布获得修读双学位学习资格的学生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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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科技大学关于实施
本科生导师制的指导性意见(试行)
本科生导师制是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必然要求,是进一步贯彻中央16号文件精神,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人才的重要保证。

实施导师制对促进学生自主学习与教师指导相结合,建立新型师生关系,实现因材施教和个性化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为进一步深化和落实全员育人、全方位育人,全面做好本科生导师制推行工作,明确各学院、行政职能部门在落实本科生导师制过程中的职责,特制定本指导性意见,请各部门参照执行。

第一章组织机构
第一条学校成立本科生导师制工作指导小组,指导各学院导师制工作的实施,审定学院制定的导师制实施细则,协调各部门相关工作的开展,负责校级优秀导师的评选表彰。

组长: 分管学生工作校领导、分管教学工作校领导。

副组长: 学工部部长、教务处处长、人事处处长。

成员:人事处师资科科长、教务处教务科科长、教学信息化建设中心主任、学生教育管理科科长、就业中心主任。

秘书:学生教育管理科科长(兼)
指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学生处,负责日常工作。

第二条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导师制工作实施小组,负责本院导师制的政策制定和组织实施,实施小组构成情况交本科生导师制工作指导小组存档。

第二章选聘条件和程序
第三条学院应为所有全日制在校本科生配备导师。

第四条所有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的教师(含行政和教辅部门中具有专业职称的人员)均应承担导师工作,未聘岗进修人员在读期间原则上不承担导师工作。

第五条导师应为人师表,言传身教,爱岗敬业,治学严谨,热爱学生,具有较强教学水平和科研能力。

第六条因各种原因不再担任导师的,需经学院批准,由学院为学生选配新的导师。

第三章工作职责
第七条导师应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注重对学生科学精神、人文精神、创新精神的培养,促进学生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

第八条导师应引导学生掌握科学的学习方法,积极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质量。

第九条导师应根据学生专业特点和个体特点对学生进行专业、学业和就业方面的指导。

其中,专业指导包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专业方向选择,专业目标和职业范围,专业知识结构体系和各课程之间及其与相关学科、专业之间的关系等的指导;学业指导包括选课,学习方法及技巧,个人学习计划设计等的指导;就业指导包括职业规划,就业思想教育等的指导。

第四章工作考核
第十条导师考核与年度考核同步进行。

导师的工作考核由所在学院(行政和教辅部门导师依学科归属院部)进行考核;学校对学院导师制总体运行状况进行考核。

第十一条导师考核内容可包括导师工作职责的履行、导师指导活动的数量和效果、所指导学生的学业成绩、学生获奖与违纪、学生课外科技活动参与、学生论文发表等方面。

具体考核指标和方式由学院在细则中制定并执行,学校进行审核和认定。

第十二条考核结果作为导师奖惩、职称晋升的依据。

优秀导师在教师聘岗、评奖评优、职称晋升等方面给予适当的政策倾斜。

第十三条院级本科生“优秀导师”由学院进行奖励,原则上优秀导师比例不超过本学院聘任导师数的10%。

学校从学院推选的本科生“优秀导师”中评选出校级本科生“优秀导师”进行表彰奖励。

第五章其他
第十四条每年定期组织校、院两级导师培训和工作交流,提高导师自身素质。

第十五条有条件的学院重点培育1-2支学生创新团队。

学院重点培育的学生创新团队申报工作,与校级优秀导师评选同步进行,经学校评审通过后,以项目立项形式给予资助。

第十六条本办法由导师制工作指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意见自发文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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