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师范学院普通本科生导师制实施办法修订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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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生实行导师制初探

本科生实行导师制初探
【 摘要】 本科生导师制是高等教育大众化背景下的制度创 新。在我 国, 由于高校的扩招 、 学分制 的实 行 以及大 学生在学
习、 职业选择方面面临的许多 困惑等 , 这些都要求高校进行教育改革 , 而实行本科生导师 制是一个很好 的办 法。本 文从本科生 导师的选拔标准及 主要职责 ; 本科生导师与研究生导师及辅导员的区别及实 行本科生导师制对 学校与学生 的要求 等几个 方面 来探讨适合我们的本科生 导师制 。
2 本科生导师与研究生导师、 辅导员 的区别 我们 在推行导师制的过程中 , 必须要分 清本科生导师 与 研究 生导 师和辅 导员 的关 系。本 科生 导师制 不 同于研究 生 导师制度 和辅导员制度 。研究生导师 制度是 以培养 、 提高学 生 的科研能力和科研水平为主要 目标 ; 辅导员制 度着重于学 生 日常生活管理 , 主要对 学生进行 宏观指导 , 多是集体指 导 ; 而本科生导师则主要 从思 想、 专业 、 心理 等方面 给予学 生引 导和帮助 , 对学生进行具体指导 , 多是个别指 导 , 而促 进学 从 生综 合素质的全面提高。
来 说 , 科 生 导 师 制 的 引 入 毕 竟 是 一 个 全 新 的课 题 , 有 现 本 没
成 的模式可走 。因此 , 探索适合我们 的本科生导师 制十分重
要。
人才 培养是一 个长 期的过 程 , 是高等 教育 的基本使 命 , 学校在任何条件下都不 能忽视对学 生的培养这个基 本任务 。
化的 内容 , 给它 的运作 、 管理 、 监督 、 考核 和评估等 都制订 一
套规 范化 的程序 , 那么这就为本科生导师 制的顺利实施提供 了有力 的保 障。为 了保证本科生导师 制的顺利实施 , 同时要 求学生要做到 以下几点 :一 ) ( 尊重导师 , 主动与导师联 系 、 寻

本科生导师制的实施方案

本科生导师制的实施方案

本科生导师制的实施方案清晨的阳光透过窗帘,洒在书桌上,思绪随着咖啡的香气飘散开来。

关于本科生导师制的实施方案,我想,这是一个值得深入探讨的话题。

那么,就让我们一起来聊聊这个方案吧。

一、方案背景我们要明确本科生导师制的概念。

简单来说,就是为每位本科生配备一位导师,帮助他们更好地规划大学生活,提高综合素质。

在我国,这种制度已经得到了越来越多的高校认可和推广。

二、实施方案1.导师选拔(1)专业素养:导师必须具备较高的专业素养,能够为学生提供学术指导。

(2)责任心:导师要有强烈的责任心,关心学生的成长,愿意付出时间和精力。

2.导师职责(1)学术指导:导师要关注学生的学术成长,为其提供学术建议,帮助学生解决学术问题。

(2)生活关怀:导师要关心学生的生活,了解学生的心理状态,为学生提供心理支持。

(3)职业规划:导师要帮助学生规划职业生涯,提供实习、就业等方面的建议。

3.导师与学生互动(1)定期交流:导师与学生要定期进行面对面交流,了解学生的需求和问题。

(2)线上沟通:利用现代通讯工具,导师与学生可以随时进行线上沟通。

(3)实践活动:导师可以组织学生参加各类实践活动,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4.实施保障(1)政策支持:学校要出台相关政策,鼓励导师积极参与本科生导师制。

(2)激励机制:对表现突出的导师给予一定的奖励,激发导师的工作积极性。

(3)评价体系:建立科学合理的评价体系,对导师的工作效果进行评估。

三、方案效果预测1.学术成果:本科生在导师的指导下,学术成果会有明显提升。

2.综合素质:学生在导师的帮助下,综合素质得到全面发展。

4.职业规划:学生在导师的指导下,对职业生涯有更清晰的认识和规划。

四、方案展望2.资源整合:学校将整合各类资源,为导师制提供更多的支持。

3.质量提升:本科生导师制的实施将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国家输送更多优秀人才。

4.社会认可:随着本科生导师制的推广,社会对这一制度的认可度将不断提高。

在这个充满希望的时代,让我们共同为本科生导师制的推广和实施努力,为培养更多优秀人才贡献自己的力量。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河南省高等学校教育类课程试行“双导师制”的意见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河南省高等学校教育类课程试行“双导师制”的意见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河南省高等学校教育类课程试行“双导师制”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2.09.03•【字号】教师[2012]828号•【施行日期】2012.09.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教育正文河南省教育厅关于河南省高等学校教育类课程试行“双导师制”的意见(教师〔2012〕828号)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重点扩权县(市)教育局,各有关高等学校: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教育部《关于大力推进教师教育课程改革的意见》(教师〔2011〕6号),推进教师教育职前培养与职后培训一体化,创新教师培养体系,提高教师培养质量,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和水平,经研究决定,引导高等学校教育类课程试行“双导师制”。

现提出如下意见:一、指导思想以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为指导,以深化教师教育课程改革为动力,以提高教师教育质量为根本,以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为目标,创设有利于教师教育人才培养的制度和环境,推进教师专业化进程,引导师范院校与基础教育的融合,引导师范院校教育类课程教师与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的双向流动。

通过政策引导,力争到2020年,师范院校从事教育类课程的教师都有中小学和幼儿园工作经历;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走向师范院校课堂,任教比例达到20%。

二、教育类课程“双导师制”的内涵1、“双导师制”主要指大学教师与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共同指导和培养师范生的机制,也指大学教师与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共同指导和培养中小学学生和幼儿的机制,蕴含了3种“双导师”制度:对高等院校在校师范专业大学生,授课教师既有大学教师,也有来自基层的中小学教师;对进行教育实习的高年级师范生,既有来自高校的跟踪指导教师,也有来自实习中小学校的辅导教师;对中小学生,既有来自本校的专任教师,也有来自高等院校教育类课程教师进行授课,高校教师与中小学教师合作开展教研教改。

2024年本科导师工作计划

2024年本科导师工作计划

2024年本科导师工作计划一、新生指导阶段(9月)1. 新生入学教育:组织并参与新生入学教育活动,向学生介绍学科专业特点、学习方法和大学生活规划。

2. 个人学业规划:与每位新生进行一对一交流,了解他们的兴趣特长和职业规划,帮助他们明确学习目标,制定个性化的四年学业规划。

3. 选课指导:根据培养方案和个人规划,指导新生合理选择课程,避免出现课程冲突或学分不足等问题。

二、学期中指导阶段(10月至次年6月)1. 学术指导:定期开展小组讨论会或个别辅导,解答学生在专业课程中的疑惑,引导他们主动探索和研究问题。

2. 科研训练:鼓励和支持本科生参与科研项目,提供必要的课题指导和技术培训,锻炼学生的科研能力和创新思维。

3. 心理关怀:关注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及时发现并协助解决可能存在的学业压力、人际关系等心理问题。

三、中期学业检查(12月和5月)1. 期中评估:对学生的半学期学习情况进行评估,包括出勤、作业、测试成绩等方面,提供针对性的学习建议和改进措施。

2. 学籍管理:协助处理学籍异动事宜,如转专业、休学、复学等,并确保信息准确无误地更新至教务系统。

四、实习实践指导(寒假/暑假期间)1. 实习安排:根据专业要求,指导学生寻找合适的实习单位,协助完成实习申请手续,跟踪实习过程及效果。

2. 社会实践:鼓励学生参加各类社会实践活动,提高其社会适应能力及团队协作精神。

五、毕业论文指导(春季学期开始)1. 论文选题与开题报告:指导学生确定毕业论文选题,撰写开题报告,审查并提出修改意见。

2. 研究进展监督:定期检查学生论文的研究进度,提供方法论支持,确保研究质量。

3. 论文撰写与答辩准备:指导学生撰写毕业论文,对论文初稿进行审阅,跟进论文修订,以及协助学生做好答辩准备工作。

六、其他日常工作1. 教学反馈:收集学生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与任课教师沟通,共同改进教学质量。

2. 家校联系:保持与家长的沟通渠道畅通,适时反馈学生在校表现情况,共同促进学生成长进步。

本科生导师制实施办法或方案(参考)

本科生导师制实施办法或方案(参考)

一、指导思想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充分发挥教师教书育人的作用,形成全员育人氛围,切实提高本科生的教育教学质量,本着关爱学生、服务学生、发展学生的理念,体现因材施教和个性化培养,促进学生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我院推行本科生导师制。

第二条本科生导师制是实施和完善学分制的基本要求,是提高人材培养质量的重要措施。

本科生全程导师制主要指在本科生培养的整个过程中,推荐一些教师为学生学习和健康成长提供导向性和指导性服务。

为切实做好本科生导师制工作,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第三条本科生全程导师制分两阶段完成,一、二年级配备低年级导师,三、四年级配备高年级导师。

第四条入选的导师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 .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学生,为人师表,工作认真,治学严谨,有强烈的责任心,能与时掌握学生学习与发展需求,敏锐把握学生的个性特点。

2 .熟悉学校有关学分制教学的各项规章制度,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较强的业务能力。

3 .熟悉本专业的人材培养目标和培养方案,以与各教学环节的相互关系与全部培养过程,了解专业建设与学科发展的态势。

4 .高年级导师必须具备中级〔含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有初级职称的优秀青年教师经推荐可作为低年级导师。

第五条坚持“以学生为本〞和“因材施教〞的教育理念,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和专业培养方案要求,为学生提供指导性、导向性和咨询性意见,匡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社会主义荣辱观,做好学业进程设计和人生发展规划。

第六条向学生介绍学科专业特点、发展动态与其社会需求,结合专业培养目标,教育、匡助学生端正学习态度,树立积极的专业思想。

第七条根据不同年级学生的实际情况和教学目标,赋予相应的指导,匡助学生完善学习方法。

第八条积极指导学生开展社会实践和科研活动,故意识地培养学生的科研兴趣、科研能力、创新能力和社会实践技能。

根据实际情况,有条件的导师应适当安排学生参预科研课题或者教学改革课题的研究或者辅助性工作。

大学本科生导师制实施办法

大学本科生导师制实施办法
3.导师聘期一般为两年;聘期内终止聘任或聘任变动由学院本科生导师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管理和备案。
4.为保证指导质量及效果,原则上一名导师指导学生人数10-15人;处级双肩挑教师指导学生人数5-10人;校领导指导学生人数5人左右。
五、导师的工作考核
1.每年年终对本科生导师的工作进行考核。考核工作由各学院本科生导师制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并负责建立导师个人考核档案,其内容主要包括导师指导情况与所指导学生学业情况的自我总结和评价、学院考核意见与考核结果。学院从工作态度、工作次数、工作内容、工作成绩等方面对导师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汇总表交教务处备案。
2.考核等级分为合格、不合格。对考核不合格或学生反映较差的导师,视情况取消其导师资格1-2年。
3.在同等条件下有从事导师工作经历的教师,将优先晋升职称和岗位聘任。
4.导师工作运行费学校将按每年每生一定金额标准核拔到学生所在学院。
六、本办法从XXXX级部分学生开始试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大学本科生导师制实施办法
为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发挥教师在人才培养中的指导作用,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决定试行本科生导师制,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组织领导与管理
1.各学院成立本科生导师制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并进行本学院本科生导师的聘任、考核和日常管理等工作。
1.帮助学生明确学习目标,端正学习态度,关心学生的身心健康,督促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2.依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指导性教学计划,根据学生不同的学习能力、兴趣、爱好等具体情况,指导学生制订本科期间的学习计划,为学生前两年的学业问题进行指导。
3.熟悉学校的双学位、转专业、辅修专业、选课、重修、学籍管理、学科竞赛等管理办法,向学生提供尽可能的咨询和帮助。

本科生导师制实施方案

本科生导师制实施方案

本科生导师制实施方案为了更好地促进学院本科生的全面发展,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物理与___特制订了本科生导师制全覆盖工作实施暂行办法。

该制度旨在充分发挥高校教师在全员育人中的主导作用,实现对学院全体大学生的思想引领、能力提升、职业规划、考研就业指导的无缝对接和全方位覆盖,进一步提高学院本科生人才培养质量,大力提升学生的实践创新能力和就业竞争力。

为了确保本科生导师制的顺利实施,学院成立了本科生导师制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导师制工作的日常管理。

每位本科生必须选择1名导师,每位导师至少指导3-5名学生。

本科生导师的任职条件包括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具备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为人师表,具有较丰富的教学经验,专业及学术水平较高,教学效果良好,有一定的专业指导能力,熟悉本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发展方向和学科前沿。

原则上中级及以上的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任教师均应担任本科生导师。

本科生导师应当明确相应专业的人才培养规格和人才培养目标,了解学校及院(系)的教学管理制度,熟悉教学计划,坚持因材施教和个性化培养,解决思想问题和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的原则,遵循以个别指导为主、个别指导与集体指导相结合的工作方式,就学生的共性问题召集学生集中处理,而个别问题则给予个性化的指导。

本科生导师的工作职责包括思想引领,加强学生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教育,以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风范影响和教育学生,使学生在研究科学文化知识的过程中,自觉加强思想道德修养,提升道德品质和思想境界。

2、本科生导师要向学生介绍学分制条件下主修和辅修专业的人才培养模式和基本情况,了解学科专业发展动态和社会需求。

导师要根据学生的研究能力、兴趣和爱好,指导学生制定科学合理的研究计划,并对选课、研究进程安排、发展方向选择和研究方法等进行指导。

导师要引导学生明确研究目的,端正研究态度,确立正确的成才目标,培养学生自主获取知识的能力和良好的研究惯。

本科生导师制度

本科生导师制度

本科生导师制度一,制度背景(一)大学阶段是大学生学习知识、培养能力、发展智力、丰富阅历、积累经验、准备承担成人责任的过渡期,也是大学生步入社会的准备期。

对每一个大学生来说,大学阶段都是一生中最重要的时期之一。

大学生既要适应前所未有的生活,扮演新的角色,又要面对新的环境排除困惑,确立发展方向并通过努力找到实现理想的正确途径。

因此,学生急需老师在学习、生活、职业方面予以正确、及时的指导。

通过指导使学生了解自己的学习潜能和特点,掌握学习方法,培养学习能力;使大学生适应大学生活,顺利实现从中学到大学阶段的转变,明确生活目标,树立积极、健康、向上的生活态度;使学生了解自己的能力倾向和职业兴趣,学会正确地选择职业,提高自己的职业适应能力,为以后就业做好充分准备。

(二)本科生导师制有利于因材施教、发展学生的个性,培养出具有丰富个性的杰出人才。

(三)学分制的实行呼吁导师制的介入。

学分制的实行一方面扩大了学生选课的自由度,但另一个方面很多学生在选课过程中出现盲目性,他们不知该如何选择适合自己发展的课程,这时就需要导师用他们的专业基础来帮助学生,避免学生时间、资金的浪费,从而达到学习效果的最优化。

二,导师基本职责(一)关心学生的思想进步,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促进学生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

(二)言传身教,以自己严谨的治学态度、优良的职业道德影响学生;(三)注重学生的个性健康发展和科学精神、人文精神、创新精神以及专业素质的培养。

(四)针对学生个体差异,对学生入学、选课、专业方向选择、双专业双学位选读、个人学习计划制定、读好书、学年社会调查、职业生涯设计、本科毕业论文撰写、考研、就业等方面进行指导。

(五)指导学生学会做事。

帮助他们掌握为社会主义事业做贡献的一般方法论,提高他们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综合能力(六)指导学生学会学习。

带领他们参与科研活动,增加实践能力,了解前沿知识,为将来的继续学习或者参加工作做好充分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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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师范学院普通本科生导师制实施办法(修订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深化本科教育教学和学分制教学管理模式改革,充分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和学生的主体作用,切实提高本科人才培养质量,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普通本科生导师(以下简称本科生导师)是指以学业指导为核心,并在思想品德、生活和心理等方面对本科生进行指导的教师。

第二章本科生导师的任职条件和工作职责
第三条本科生导师应具备以下任职条件:
1.爱国守法,遵守国家和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贯彻党的教育方针。

\
2.恪守教师职业道德,立德树人、依法执教、爱岗敬业、热爱学生、严谨治学、廉洁从教、为人师表、团结协作、尊重家长。

3.了解教育教学规律,有较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较高的学术水平。

4.承担学生所学专业课的教学工作,熟悉学生所学专业的培养目标、培养方案及相关的教学、学生管理等规章制度。

5.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位,且具有一年及以上的本科教学经历。

6.上一年度考核或教学质量考评结果为合格及以上。

7.身心健康。

第四条本科生导师主要承担以下工作职责:
1.思想品德教育。

及时关注学生的思想动态,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及时关注学生的身心健康并给予科学引导;引导培养学生的科学精神、人文精神、创新精神及专业素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2.学业指导。

学业指导主要是指对学生日常学习、专业发展、实践教学环节、科研训练等方面进行的指导。

专业引导。

引导学生确立正确的专业思想,指导学生熟悉所学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及课程设置;根据学生的个体差异,指导学生制定切实可行的学业计划,帮助学生合理安排学习进程;对学生进行选课、专业发展方向选择、学习方法等方面的指导。

实践指导。

指导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教育实习、专业实(见)习、学年论文(课程设计)、学科技能竞赛等实践教学环节。

科研训练。

指导学生参加科研训练、创新性实验及课外学术科技活动,主动接纳学生参与自己的科研项目,培养学生的科研能力和实践能力。

3.就业指导。

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择业观,确立符合自身特点和社会需求的职业发展目标,对学生考研、选择职业方向及职业生涯规划进行指导。

4.生活指导。

关心学生生活,做学生的良师益友,帮助学生处理好在校期间的各种生活问题;对于低年级学生重在帮助他们完成从中学生到大学生的角色转变,尽快适应大学的学习和生活。

5.心理辅导。

了解学生心理动态,引导学生养成健全的人格和个性,帮助学生解决在校期间遇到的各种心理问题。

6.纪律教育。

帮助学生了解学校的各种规章制度,协助有关部门处理学生在校期间的各种违法违纪事件。

,
7.信息收集。

收集学生对学校教学、管理、服务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向所在学院和相关部门反馈。

8.接触频度。

与学生保持一定频度的接触,每学期开学两周内及选课前一周内必须与学生见面,指导学生制定当前学期的学习计划及合理选课,其它每月与学生面谈或集体指导应不少于一次。

第三章本科生导师的选聘、管理与考核
第五条导师由各学院根据导师的任职条件选聘,具备任职条件的教师都有义务担任本科生导师。

导师在一个年级中指导的学生数原则上不超过8名。

第六条一年级学生的导师由所在学院指定本院具有任职条件的教师担任;从二年级开始,应由各学院组织导师、学生双向选择。

第七条受聘导师不得随意更换指导学生,学生也不得随意更换导师。

确因特殊情况必须更换的,须经学院导师制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对于大多数被指导学生认为不负责任和不能履行导师职责的导师,各学院导师制工作领导小组应及时撤换,并在本科生导师工作考核中直接认定为不合格、计入教师业务工作档案。

第八条学校成立由主管本科教学工作的副校长担任组长的本科生导师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本科生导师制工作的实施,其成员包括教务处、人事处、科研处、学生处、招生就业处、团委等部门和各学院的主要负责人。

各学院应成立由院长担任组长的本科生导师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本科生导师制工作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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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导师在指导学生过程中应注意自己的行为规范,必须遵守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教师〔2014〕10号)的相关要求。

第十条本科生导师工作每学年考核一次,由各学院采取学院考评和学生评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其中学院考评占35%、学生评议占65%。

考核的指标体系和标准,各学院可根据《信阳师范学院本科生导师工作指标体系及标准》(见附件)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另行制定。

第十一条本科生导师考核的等级分为优秀、良好、合格、
不合格四个等级,其中优秀比例控制在15%以内。

考核结果将作为各学院教师年度考核及教学质量考评的重要依据。

第十二条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级的导师按照每指导一名学生一年2个标准课时计算工作量。

导师承担的毕业论文(设计)、教育实习、专业实(见)习、学年论文(课程设计)、学科技能竞赛等指导工作根据《信阳师范学院绩效工资管理办法(试行)》(信院字〔2014〕28号)计算工作量。

第十三条各学院本科生导师制工作开展情况将纳入年度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进行考核。

第四章实行导师制的本科生的权利与义务第十四条实行导师制的本科生享有以下权利:
1.及时得到导师指导。


2.选择导师(从二年级开始)。

3.评价导师。

4.向所在学院或学校反映导师的工作情况。

5.拒绝导师的不合理要求。

第十五条实行导师制的本科生应履行以下义务:
1.尊重导师,主动与导师联系,寻求导师的指导和帮助;积极参与导师组织的教学、科研活动,努力完成导师布置的任务。

2.每学期初,在导师的指导下制定本学期的学习计划。

3.参加对导师的考核活动,客观、公正评议导师的指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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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条实行导师制的本科生履行义务情况将作为学生评优评先、综合测评等的重要依据。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七条本办法自2014级本科生开始施行,原《信阳师范学院本科生导师制试行办法》同时废止。

第十八条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信阳师范学院本科生导师工作指标体系及标准
附件:
信阳师范学院本科生导师工作指标体系及标准
注:①本表适用于对本科生导师工作进行考核时的学院考评和学生评议;
②考核等级分为A、B、C、D四级,本表只给出了A、C两级的建议分值,介于A级和C
级之间的为B 级,低于C级的为D级;
③本表内容的时间范围限定于考核的当年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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