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水土保持区划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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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土保持监测技术规程(试行)

水土保持监测技术规程(试行)

水土保持监测技术规程(试行)英文回答:Water and soil conservation monitoring techniques are essential for ensuring the sustainable use and management of land resources. This set of regulations, known as the "Technical Regulations for Water and Soil Conservation Monitoring" (Trial), provides guidelines for the implementation of monitoring activities in this field.The regulations cover various aspects of water and soil conservation monitoring, including the selection of monitoring sites, the collection and analysis of data, and the reporting of monitoring results. They aim to standardize monitoring practices, improve data quality, and enhance the effectiveness of water and soil conservation measures.One important requirement of the regulations is the establishment of monitoring sites. These sites should berepresentative of the different land use types and soil conditions in the area of interest. For example, if the area consists of agricultural land, forested areas, and urban areas, monitoring sites should be set up in each of these land use types. This ensures that the monitoring results reflect the overall conditions of the area.Another requirement is the collection and analysis of monitoring data. The regulations specify the types of data that should be collected, such as soil erosion rates, water quality parameters, and vegetation cover. The data collection methods should be standardized to ensure consistency and comparability of the results. For example, when measuring soil erosion rates, a standard method such as the Universal Soil Loss Equation (USLE) should be used.Furthermore, the regulations emphasize the importance of reporting monitoring results. The monitoring reports should be clear, concise, and easy to understand. They should provide a summary of the monitoring activities, the data collected, and the analysis results. Additionally, the reports should include recommendations for water and soilconservation measures based on the monitoring findings.This helps decision-makers and land managers to take appropriate actions to address the identified issues.中文回答:水土保持监测技术规程(试行)是确保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管理的重要工具。

全国水土保持区划(试行)

全国水土保持区划(试行)

全国水土保持区划(试行)水是生命之源,土是万物之母。

水土保持是一个国家可持续发展的基础性工作,对于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更好地推进水土保持工作,我国在全国范围内启动了水土保持区划试行工作。

本文将在3000字以上的篇幅内详细描述全国水土保持区划试行的背景、目标、范围以及实施过程。

一、背景:水土保持工作在我国历史上一直非常重要。

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环境问题日益凸显,水土流失、土壤侵蚀等问题严重影响了农业发展和生态安全。

为了保护水土资源,保障可持续发展,全国水土保持区划试行工作应运而生。

二、目标:全国水土保持区划的目标是通过科学合理划定水土保持分类等级,提高农田水土资源利用效益,保护生态环境,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实现经济、社会、环境的协调发展。

三、范围:全国水土保持区划试行工作涉及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县级行政区划。

根据不同地域特点和水土资源状况,制定相应的水土保持区划方案。

四、实施过程:1. 数据收集:进行全国范围内的水土资源调查,收集土地利用、植被覆盖、水资源利用等方面的数据。

利用遥感技术、地理信息系统等现代技术手段,获取大规模、高精度的数据,为区划制定提供科学依据。

2. 区划划分:根据区域的特性、土壤质地、水资源情况、地理位置、地形地貌等因素,制定水土保持区划原则。

将全国范围划分为不同的区域,每个区域设立相应的水土保持分类等级。

3. 划定保护措施:根据各区域的水土保持分类等级,制定相应的保护措施。

例如,在高风险地区增加植被覆盖率,加强水土保持工程建设;在中等风险地区加强土壤改良、合理利用水资源等方面的工作;在低风险地区加强土壤养殖、合理利用农草水资源等工作。

4. 监测与评估:建立健全的水土保持监测和评估体系,定期对各区域的水土保持工作进行评估。

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保护措施,提高水土保持效果。

五、成效与展望:全国水土保持区划试行工作的实施,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全国水土保持规划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

全国水土保持规划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

附件
全国水土保持规划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复核划分成果全国水土保持规划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复核划分(以下简称“两区复核划分”)是全国水土保持规划的重要内容,是指导我国水土保持工作的技术支撑,是落实《水土保持法》的重要举措,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基础性工作。

“两区复核划分”是在原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划分成果的基础上,根据《全国水土保持规划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复核划分技术导则》,充分利用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成果,借鉴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和已批复实施的水土保持综合及专项规划等,进行复核划分的。

根据本次“两区复核划分”成果,全国共划分了大小兴安岭等23 个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涉及460 个县级行政单位,重点预防面积43.92万km2,约占国土面积的4.6%; 东北漫川漫岗等17 个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涉及631 个县级行政单位,重点治理面积49.44万km2,约占国土面
积的5.2%,划分成果详见附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应在“两区复核划分”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组织开展省级水土流失重
点预防区与重点治理区的复核划分以及水土保持规划编制工作,以促进我国水土保持工作的全面健康持续发展。

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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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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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水土保持规划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复核划分

全国水土保持规划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复核划分

全国水土保持规划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复核划分附件全国水土保持规划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复核划分成果全国水土保持规划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复核划分(以下简称“两区复核划分”)是全国水土保持规划的重要内容,是指导我国水土保持工作的技术支撑,是落实《水土保持法》的重要举措,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基础性工作。

“两区复核划分”是在原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划分成果的基础上,根据《全国水土保持规划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复核划分技术导则》,充分利用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成果,借鉴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和已批复实施的水土保持综合及专项规划等,进行复核划分的。

根据本次“两区复核划分”成果,全国共划分了大小兴安岭等23个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涉及460个县级行政单位,重点预防面积43.92万km2,约占国土面积的4.6%;东北漫川漫岗等17个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涉及631个县级行政单位,重点治理面积49.44万km2,约占国土面积的5.2%,划分成果详见附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应1在“两区复核划分”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组织开展省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与重点治理区的复核划分以及水土保持规划编制工作,以促进我国水土保持工作的全面健康持续发展。

2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区名称范围省内蒙古自治区大小兴安岭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黑龙江省县(市、区、旗)额尔古纳市、根河市、鄂伦春族自治旗、牙克石市呼玛县、漠河县、塔河县、黑河市爱辉区、孙吴县、逊克县、嘉荫县、伊春市伊春区、伊春市南岔区、伊春市友好区、伊春市西林区、伊春市翠峦区、伊春市新青区、伊春市美溪区、伊春市金山屯区、伊春市五营区、伊春市乌马河区、伊春市汤旺河区、伊春市带岭区、伊春市乌伊岭区、伊春市红星区、铁力市、通河县、绥棱县呼伦贝尔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内蒙古自治区黑龙江省长白山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辽宁省北京市吉林省陈巴尔虎旗、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鄂温克族自治旗、满洲里市、新巴尔虎右旗、新巴尔虎左旗、阿尔山市绥芬河市、东宁县敦化市、和龙市、安图县、汪清县、临江市、抚松县、靖宇县、长白朝鲜族自治县、白山市八道江区、白山市江源区、通化市二道江区、通化市东昌区、通化县、集安市清原满族自治县、抚顺县、新宾满族自治县、桓仁满族自治县、宽甸满族自治县北京市昌平区、北京市怀柔区、北京市平谷区、密云县、延庆县沽源县、赤城县、丰宁满族自治县、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隆化县、燕山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天津市内蒙古自治区河北省滦平县、承德市双桥区、承德市双滦区、承德市鹰手营子矿区、承德县、平泉县、兴隆县、宽城满族自治县、遵化市、迁西县、迁安市、青龙满族自治县、抚宁县蓟县多伦县、正蓝旗、太仆寺旗 27 85537.2 17505.3 21 85435.0 25764.2 7 90386.7 25247.3 28 256910.0 31481.6 县个数县域总面积重点预防面积(单位km2)(单位:km2) 3区名称范围省甘肃省天祝藏族自治县、永登县门源回族自治县、祁连县额济纳旗甘泉县、富县、黄陵县、黄龙县、洛川县、宜君县、铜川市印台区、铜陕西省川市耀州区、铜川市王益区、淳化县、旬邑县、长武县、彬县、麟游县、千阳县、陇县、宝鸡市陈仓区甘肃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正宁县、静宁县、平凉市崆峒区、崇信县、华亭县、张家川回族自治区、清水县隆德县、泾源县苏尼特左旗、苏尼特右旗、四子王旗、达尔罕茂明安联合旗、乌拉特中旗、乌拉特后旗六安市裕安区、六安市金安区、舒城县、霍山县、金寨县、岳西县、太湖县、潜山县桐柏县、信阳市平桥区、信阳市狮河区、罗山县、光山县、新县、商城县随州市曾都区、随县、广水市、大悟县、红安县、麻城市、罗田县、英山县、稀水县、薪春县共和县、贵南县、兴海县、同德县、泽库县、河南省蒙古族自治县、玛沁县、甘德县、久治县、班玛县、达日县、玛多县、称多县、玉树县、囊谦县、杂多县、治多县、曲麻莱县以及格尔木市部分甘肃省玛曲县、碌曲县、夏河县县(市、区、旗)金塔县、肃南裕固族自治县、高台县、临泽县、张掖市甘州区、民乐县、县个数县域总面积重点预防面积(单位km2)(单位:km2)祁连山-黑河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青海省内蒙古自治区 11 197607.9 8055.9 子午岭-六盘山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 26 42468.0 8298.0 阴山北麓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内蒙古自治区安徽省 6 146159.0 25791.6 桐柏山大别山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河南省湖北省 25 53052.4 8001.0 三江源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青海省 22 404059.5 64087.6 4区名称雅鲁藏布江中下游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范围省西藏自治区西藏自治区县(市、区、旗)波密县、工布江达县、林芝县、米林县、朗县、加查县、隆子县、桑日县、曲松县、乃东县、琼结县、措美县、扎囊县、贡嘎县、浪卡子县、江孜县、仁布县、尼木县江达县、贡觉县、芒康县石渠县、德格县、甘孜县、色达县、白玉县、新龙县、炉霍县、道孚县、县个数县域总面积重点预防面积(单位km2)(单位:km2) 18 101308.3 10404.7 金沙江岷江上游及三江并流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四川省丹巴县、巴塘县、理塘县、雅江县、得荣县、乡城县、稻城县、若尔盖县、九寨沟县、阿坝县、红原县、松潘县、壤塘县、马尔康县、黑水县、金川县、小金县、理县、茂县、汶川县德钦县、香格里拉县、维西傈僳族自治县、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福42 299196.2 99027.8 云南省贡县、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泸水县、玉龙纳西族自治县、丽江市古城区、剑川县、洱源县湖北省郧西县、郧县、十堰市茅箭区、十堰市张湾区、丹江口市、竹溪县、竹山县、房县、神农架林区太白县、留坝县、城固县、洋县、佛坪县、略阳县、勉县、汉中市汉台丹江口库区及上游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陕西省区、宁强县、南郑县、西乡县、镇巴县、宁陕县、石泉县、汉阴县、安康市汉滨区、旬阳县、白河县、紫阳县、岚皋县、平利县、镇坪县、柞水县、商洛市商州区、镇安县、山阳县、丹凤县、商南县 43 115070.6 29363.1 重庆市河南省城口县卢氏县、栾川县、西峡县、内乡县、淅川县 5感谢您的阅读,祝您生活愉快。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创建管理办法的通知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创建管理办法的通知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创建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水利部•【公布日期】2021.06.02•【文号】办水保〔2021〕171号•【施行日期】2021.06.0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土保持正文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创建管理办法的通知办水保〔2021〕17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现将《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创建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水利部办公厅2021年6月2日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创建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进新时代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规范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创建管理工作,根据《全国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公布第二批全国创建示范活动保留项目目录的通告》(国评组办函〔2020〕1号)和《水利部关于开展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创建工作的通知》(水保〔2021〕11号)有关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国家水土保持示范(以下简称示范)的申报推荐、评审认定和后续管理等相关工作。

地方各级水土保持示范的创建管理可参照本办法制定。

第三条示范包括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县(以下简称示范县)、国家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以下简称科技示范园)和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工程(含生产建设项目和生态清洁小流域,以下简称示范工程)。

第四条示范创建遵循“自愿申报、严格评审、动态管理、优胜劣汰”的原则。

第五条示范应当体现区域典型性、行业代表性和引领性,注重理念、机制、模式和技术创新,水土保持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显著。

第二章职责第六条水利部负责示范创建的组织指导、评审认定、监督评估和宣传推广等工作;建立示范评审专家库,并对其进行动态管理。

第七条示范实行属地管理。

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示范的审核推荐、监督检查和技术指导等工作。

第八条示范单位负责示范申报、后续管理等工作。

第三章申报与评审第九条示范县由县级人民政府报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核。

水土保持区划情况汇报

水土保持区划情况汇报

水土保持区划情况汇报水土保持是指保护和改善土壤、水和植被资源,防止水土流失,维护生态平衡的一项重要工作。

为了更好地了解我国水土保持区划的情况,本文将对水土保持区划进行汇报。

首先,我们来看一下我国水土保持区划的划分情况。

根据国土资源部的相关规定,我国将水土保持划分为重点防治区、重要防治区和一般防治区三个等级。

重点防治区主要包括土壤侵蚀严重、水土流失严重的区域,重要防治区则是指存在一定程度水土流失和生态环境脆弱的区域,一般防治区则是指其他地区。

根据这一划分,我国各地区对水土保持工作进行了有针对性的规划和实施。

其次,我们来分析一下各级水土保持区划的工作情况。

在重点防治区,各级政府加大了对水土保持工作的投入,加强了对土地的管理和保护,开展了大规模的植被恢复和生态修复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在重要防治区,各地也积极开展水土保持工作,加强了对水土流失的治理和防范,推动了土地的可持续利用。

在一般防治区,虽然水土保持工作相对较轻,但各地也在加强水土保持意识的宣传和教育,推动了水土保持工作的开展。

再次,我们需要关注水土保持区划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挑战。

首先,一些地区在水土保持工作中仍存在投入不足、政策执行不到位等问题,导致水土流失严重,生态环境恶化。

其次,一些地区在水土保持规划和实施中存在信息不畅、协调不力等问题,影响了水土保持工作的效果。

最后,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人口的增加,土地资源的利用和保护面临新的挑战,如何在发展中保护好土地资源,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综上所述,我国水土保持区划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面临着一些问题和挑战。

我们需要进一步加大对水土保持工作的投入,加强对水土保持规划和实施的监督和指导,推动水土保持工作向纵深发展,为实现生态文明建设目标做出更大的贡献。

希望通过我们的努力,能够更好地保护和利用好我国的水土资源,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全国水土保持区划

全国水土保持区划

全国水土保持区划水是生命之源,土是生存之本。

水土资源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性资源。

然而,在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过程中,水土流失问题日益严重,给生态环境和可持续发展带来了巨大挑战。

为了有效地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土资源,全国水土保持区划工作应运而生。

全国水土保持区划是根据不同区域的自然地理条件、水土流失状况、水土保持功能及社会经济发展需求等因素,对全国范围进行的分区划分。

它就像是给全国的水土资源做了一次“精准画像”,为水土保持规划、治理和管理提供了科学依据。

我国地域辽阔,地形复杂多样,气候条件差异明显。

从东部的平原到西部的高原,从南方的丘陵到北方的山地,不同地区的水土资源禀赋和水土流失特点各不相同。

比如,在黄土高原地区,由于土质疏松、植被覆盖率低,加上夏季暴雨集中,水土流失问题十分严重;而在南方的喀斯特地区,由于特殊的地质地貌,水土流失表现出不同的形式和特点。

在进行全国水土保持区划时,需要综合考虑多方面的因素。

首先是自然因素,包括地形地貌、气候、土壤、植被等。

地形地貌决定了水流的速度和方向,影响着土壤侵蚀的强度和方式;气候因素如降水、温度、风速等直接关系到水土流失的发生和发展;土壤的质地、结构和肥力也会影响其抗侵蚀能力;植被则是保护土壤、减少水土流失的重要屏障。

其次是社会经济因素。

不同地区的人口密度、产业结构、土地利用方式等都会对水土流失产生影响。

比如,过度开垦、过度放牧、不合理的工程建设等人类活动往往会加剧水土流失。

基于这些因素,全国水土保持区划通常将全国划分为不同的一级区、二级区和三级区。

一级区通常是根据大的自然地理单元和宏观水土保持功能进行划分;二级区则在一级区的基础上,考虑了水土流失类型、强度和治理方向等因素;三级区则更加细致,主要结合具体的土地利用和水土保持措施进行划分。

通过全国水土保持区划,可以明确不同区域水土保持工作的重点和方向。

对于水土流失严重的区域,要采取工程措施、生物措施和农业措施相结合的综合防治体系,加大治理力度,尽快遏制水土流失的趋势;对于生态环境相对较好的区域,要注重预防保护,加强监管,防止人为破坏。

全国水土保持规划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

全国水土保持规划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

附件
全国水土保持规划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
治理区复核划分成果
全国水土保持规划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复核划分(以下简称“两区复核划分”)是全国水土保持规划的重要内容,是指导我国水土保持工作的技术支撑,是落实《水土保持法》的重要举措,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基础性工作。

“两区复核划分”是在原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划分成果的基础上,根据《全国水土保持规划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复核划分技术导则》,充分利用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成果,借鉴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和已批复实施的水土保持综合及专项规划等,进行复核划分的。

根据本次“两区复核划分”成果,全国共划分了大小兴安岭等23个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涉及460个县级行政单位,重点预防面积43.92万km2,约占国土面积的4.6%;东北漫川漫岗等17个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涉及631个县级行政单位,重点治理面积49.44万km2,约占国土面积的5.2%,划分成果详见附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应在“两区复核划分”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组织开展省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与重点治理区的复核划分以及水土保持规划编制工作,以促进我国水土保持工作的全面健康持续发展。

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
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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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全国水土保持区划(试行)
全国水土保持区划是落实水土保持工作方针的重要举措,是指导我国水土保持工作的技术支撑,是全国水土保持规划的基础和组成部分,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基础性工作。

根据《全国水土保持区划导则(试行)》,本次区划采用三级分区体系,一级区为总体格局区,二级区为区域协调区,三级区为基本功能区。

全国共划分为8个一级区,41个二级区,117个三级区(详见附表全国水土保持区划(试行))。

一级区主要用于确定全国水土保持工作战略部署与水土流失防治方略,反映水土资源保护、开发和合理利用的总体格局,体现水土流失的自然条件(地势—构造和水热条件)及水土流失成因的区内相对一致性和区间最大差异性。

二级区主要用于确定区域水土保持总体布局和防治途径,主要反映区域特定优势地貌特征、水土流失特点、植被区带分布特征等的区内相对一致性和区间最大差异性。

三级区主要用于确定水土流失防治途径及技术体系,作为重点项目布局与规划的基础。

反映区域水土流失及其防治需求的区内相对一致性和区间最大差异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应在《区划(试行)》的基础上,进一步组织开展省级水土保持区划和水土保持规划编制工作,以促进我国水土保持工作的全面持续健康发展。

注:水土保持基础功能包括水源涵养(h)、土壤保持(简称保土,t)、蓄水保水(简称蓄水,x)、防风固沙(简称防沙f)、生态维护(w)、农田防护(n)、水质维护(s)、
防灾减灾(简称减灾z)、拦沙减沙(简称拦沙,j)、人居环境维护(r)。

全国水土保持区划表(试行)



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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