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养老服务合同(B类)
北京市养老服务合同

北京市养老服务合同甲方(服务提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服务接受方或其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是依法注册成立的养老服务机构,乙方是年满60周岁的老年人或其合法代理人,现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就养老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服务内容1.1 甲方同意为乙方提供以下养老服务:(详细列出服务项目,如生活照料、康复护理、文化娱乐等)。
第二条服务期限2.1 本合同服务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三条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3.1 服务费用总计为人民币____元(¥____)。
3.2 乙方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日内支付全部服务费用。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4.1 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保证服务质量。
4.2 甲方应尊重乙方的人格尊严,保护乙方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5.1 乙方应按时支付服务费用。
5.2 乙方应遵守甲方的管理规定,配合甲方提供服务。
第六条合同变更与解除6.1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6.2 如遇不可抗力,任何一方均可解除合同。
第七条违约责任7.1 如甲方未按约定提供服务,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金额为未履行服务费用的____%。
7.2 如乙方未按时支付服务费用,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金额为逾期支付费用的____%。
第八条争议解决8.1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其他约定9.1 (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加其他必要条款)第十条生效条件10.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注: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合同内容应根据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要求制定。
北京市养老机构服务合同

北京市养老机构服务合同《北京市养老机构服务合同》甲方(养老机构):乙方(入住老人/监护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就甲方为乙方提供养老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服务内容1.1 甲方为乙方提供日常生活照料、医疗保健、康复训练、娱乐活动等养老服务。
1.2 甲方应按照国家和北京市的相关规定,保障乙方的人身安全和合法权益。
二、服务期限2.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年,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
2.2 合同期满后,如双方同意续约,应提前一个月书面签订续约合同。
三、服务费用3.1 乙方应按照甲方公布的服务价格支付养老服务费用。
3.2 乙方入住前应一次性支付人民币____元作为保证金,合同期满后无息退还。
3.3 乙方应按照甲方规定的缴费方式按时缴纳服务费用。
四、乙方权益4.1 乙方有权了解甲方提供的养老服务内容、质量和服务人员的相关信息。
4.2 乙方有权提出对甲方的意见和建议,并要求甲方及时改进。
4.3 乙方有权在合同期内提出解除合同,但应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
五、甲方义务5.1 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提供优质的养老服务,确保乙方的人身安全和合法权益。
5.2 甲方应定期向乙方通报乙方入住期间的生活状况和健康状况。
5.3 甲方应妥善保管乙方的个人物品,如有损坏或遗失,应按价赔偿。
六、违约责任6.1 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6.2 乙方未按照约定时间缴纳服务费用的,应承担迟延履行责任。
七、争议解决7.1 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7.2 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其他约定8.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8.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盖章):签订日期:____年__月__日注:本合同范本仅供参考,具体内容请根据实际情况和需求进行修改完善。
2024年五保户养老生活供养协议样本一

20XX 专业合同封面COUNTRACT COVER甲方:XXX乙方:XXX2024年五保户养老生活供养协议样本一本合同目录一览1. 供养人员信息1.1 供养人员姓名1.2 供养人员年龄1.3 供养人员身份证号码1.4 供养人员家庭住址2. 供养方式2.1 供养人员生活照料方式2.2 供养人员医疗保健方式2.3 供养人员精神关怀方式3. 供养费用3.1 供养人员月度生活费用3.2 供养人员医疗费用3.3 供养人员其他费用4. 供养人员的责任4.1 供养人员个人卫生习惯4.2 供养人员遵守法律法规4.3 供养人员配合供养工作5. 供养方的责任5.1 提供供养人员生活照料服务5.2 提供供养人员医疗保健服务5.3 提供供养人员精神关怀服务6. 供养期限6.1 供养开始时间6.2 供养结束时间7. 合同的变更和终止7.1 合同变更条件7.2 合同终止条件8. 违约责任8.1 供养人员违约责任8.2 供养方违约责任9. 争议解决方式9.1 协商解决9.2 调解解决9.3 诉讼解决10. 合同的生效、修改和解除10.1 合同生效条件10.2 合同修改条件10.3 合同解除条件11. 其他约定11.1 供养人员与供养方的其他约定11.2 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12. 附件12.1 供养人员相关证明文件12.2 供养方相关资质证明文件13. 签字盖章13.1 供养人员签字13.2 供养方签字13.3 见证人签字14. 合同签订日期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供养人员信息1.2 供养人员年龄:65岁1.3 供养人员身份证号码:110102************1.4 供养人员家庭住址:北京市海淀区某小区某号楼某室第二条供养方式2.1 供养人员生活照料方式:供养方负责为供养人员提供日常生活所需的照料服务,包括饮食、住宿、个人卫生等。
2.2 供养人员医疗保健方式:供养方负责为供养人员提供定期的医疗保健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定期体检、疾病治疗等。
北京市养老服务机构综合责任险方案说明

因养老服务机构的责任导致服务对象意外身故的,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身故保险金。
意外死亡/身故责任限额:12万元/人/年
2、意外伤残责任:
因养老服务机构的责任导致服务对象意外伤残的,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约定负责给付伤残赔偿金。
伤残赔偿限额= 12万元/人/年×残疾等级对应比例表
3、意外医疗责任:
因养老服务机构的责任遭受意外伤害事故,自意外事故发生之日起在约定医院进行治疗的,保险公司按照约定对服务对象在此期间支出的合理医疗费用给予报销。
意外医疗责任限额:1.5万元/人/年
4、意外伤害住院津贴:
因养老服务机构的责任导致服务对象因意外伤害住院的,自住院发生之日起,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约定给付意外伤害住院津贴。
北京市
投保险种
养老服务机构综合责任保险
投保人
在北京市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养老服务机构
被保险人
在北京市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养老服务机构
投保方式
按照养老服务机构实际使用床位数投保
承保地域范围
北京市所辖区域
保险期限
一年
保费
保费=养老服务机构实际使用床位数×160元/床/年
保险责任/限额
在保险期限内,与养老服务机构签订入住合同的服务对象:
责任限额:每次事故责任限额:15万元
9、第三者责任:
因养老服务机构的责任,给除养老服务机构工作人员、服务对象、保险公司工作人员以外的第三者造成人身损害的,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
责任限额:每次事故责任限额50万元
10、每次事故最高限额:
每次赔偿限额是指每一次事故最高赔偿限度。
责任限额:100万元
责任限额:每人每次事故0.2万元
养老服务合同

养老服务合同在中国,养老服务合同是老年人的重要保障。
但是由于缺乏完善的法律体系和市场监管机制,一些养老机构存在暴力虐待、服务不及时、服务质量差等问题,导致老年人权益难以得到保障。
本文将从什么是养老服务合同、合同中应该包含什么、签署合同的注意事项和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等方面进行探讨。
1. 什么是养老服务合同养老服务合同是指养老机构与老年人或其委托方签订的,规定乙方提供综合或专业养老服务的书面合同。
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养老服务类型、服务范围、服务标准、服务价格、服务时间、合同期限、服务质量等。
合同的签订对老年人和养老机构双方都有法律效力,双方都应该认真履行。
2. 合同中应该包含什么(1)养老服务类型:合同应该明确养老机构提供的养老服务类型,如护理、保健、康复、精神抚慰等类型。
(2)服务范围:合同应该明确服务范围,包括食宿、日常护理、医疗护理、文化娱乐、康复护理等范围。
(3)服务标准:合同应该明确服务标准,如照顾老年人的饮食、起居、康复护理、药物管理等标准。
(4)服务价格:合同应明确服务价格及收费标准,如基本服务费、用电费、用水费、清洁费等费用信息。
(5)服务时间:合同应该规定服务时间,如每日24小时、12小时左右或其他模式。
(6)合同期限:合同应该规定合同期限,包括长期合同和短期合同。
(7)服务质量:合同应该明确服务质量,包括服务质量的监督和协调机制。
3. 签署合同的注意事项(1)选择正规养老机构:老年人应该选择具有相关合法医疗机构资格的养老机构签署合同,并且要注意机构的规模、管理质量和声誉等因素。
(2)合同中的各项服务标准要明确具体:合同中的各项服务标准要尽量明确具体,防止合同漠然而留下伪形式主义,或者是一些模糊内容。
(3)提前了解合同内容和条款:老年人在签署合同前,要提前了解合同内容和条款,如服务内容、期限、价格、状况、质量等,如果有不合理之处,可以进行沟通。
4. 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1)合同上的条款大多数不能违反法律法规,需要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养老服务咨询合同(2篇)

养老服务咨询合同合同编号:________甲方(甲方):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乙方(乙方):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为养老服务的需求方,乙方为专业的养老服务咨询机构,甲方愿意委托乙方为其提供养老服务咨询服务,乙方愿意接受甲方的委托,双方经充分协商,达成以下养老服务咨询合同:一、养老服务咨询内容1.1 乙方负责为甲方提供养老服务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养老服务方案设计、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养老服务运营管理等方面的咨询和建议。
二、养老服务咨询期限2.1 本合同的有效期为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三、养老服务咨询费用3.1 乙方向甲方收取的养老服务咨询费用为人民币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3.2 甲方应在合同签订后_______天内,将上述养老服务咨询费用支付给乙方。
四、养老服务咨询的实施4.1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及时提供养老服务咨询服务。
4.2 甲方应提供必要的养老服务咨询信息,并协助乙方进行养老服务咨询。
五、合同的解除和终止5.1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对方均有权解除合同。
5.2 合同终止后,乙方应停止提供养老服务咨询服务,并支付因此而产生的相关费用。
六、争议解决6.1 对于因执行本合同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6.2 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北京市养老服务合同

北京市养老服务合同目录第一条入住条件及程序第二条服务地点、房间及服务设施第三条服务项目及质量标准第四条体检第五条收费第六条甲方的权利、义务第七条乙方的权利、义务第八条丙方的权利、义务第九条特别约定第十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第十一条违约责任第十二条免责条款第十三条合同期限第十四条合同期满的处理第十五条通知第十六条纠纷的解决方式及管辖第十七条合同附件第十八条未尽事宜第十九条生效甲方(养老服务机构):法定代表人:地址:电话:邮编:乙方(入住老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家庭住址:监护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家庭住址:联系电话:手机:丙方(本合同的付款义务人)丙方为个人的,填写:姓名:性别:身份证号:与乙方关系:住址:工作单位:办公地址:邮政编码:通讯地址:邮政编码:办公电话:家庭电话:手机号:丙方为单位的,填写: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手机号:办公电话:鉴于:1、甲方是依法成立的养老服务机构,能够提供居住、生活照料、膳食、心理/精神支持服务等一系列养老服务;2、乙方被依法确认为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3、丙方及乙方的监护人经实地考察,自愿决定送乙方入住甲方开办的(养老服务机构名称),接受甲方提供的专业养老服务;4、丙方自愿负担乙方在入住期间发生的一切费用。
为营造温馨、舒适、安全的生活环境,满足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乐”的需要,切实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北京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等法律规定、行业及地方规范,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养老服务事宜,自愿达成以下协议条款,供各方遵照履行。
第一条:甲方接收乙方入住的条件及程序1、接收条件:乙方应有三级甲等以上医院开具的患有老年痴呆症的诊断证明(作为本合同附件),无其他精神病、无传染性疾病。
北京养老机构合同范本

北京养老机构合同范本合同编号:_______甲方(养老机构):北京阳光养老院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阳光路号法定代表人:张联系电话:_______乙方(入住者):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住址: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就乙方入住甲方养老机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合同期限本合同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二、服务内容1. 居住服务: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住宿条件,包括床铺、衣柜等基本生活设施。
2. 餐饮服务:提供营养均衡、符合乙方健康状况的饮食。
3. 医疗保健服务:提供日常健康检查、疾病预防、紧急医疗救治等服务。
4. 文化娱乐服务:组织各种文化娱乐活动,丰富乙方精神生活。
5. 其他服务:根据乙方需求,提供洗衣、理发、代购等日常生活服务。
三、费用及支付方式(1)床位费:_______元/月;(2)餐饮费:_______元/月;(3)医疗保健费:_______元/月;(4)其他服务费:_______元/月。
2. 乙方应在每月_______日前支付当月费用。
逾期未付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为本合同总金额的_______%。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2. 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为乙方提供各项服务,确保服务质量。
3. 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但应提前_______日通知乙方。
4. 甲方应尊重乙方的隐私,保护乙方的个人信息不被泄露。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 乙方有权享受甲方提供的各项服务,并对服务质量提出意见和建议。
2. 乙方应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维护甲方养老机构的正常秩序。
3. 乙方应按时支付各项费用,逾期未付的,应承担相应的滞纳金。
4. 乙方应如实告知甲方自己的健康状况,以便甲方提供合适的医疗保健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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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养老服务合同
B类
合同编号:本合同适用于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自己有能力负担全部费用的入住老人。
入住老人以自己的资产提供担保。
入住老人指定一名亲友或所在单位作为联系人和代理人,在本合同中称为丙方。
目录
第一条入住条件及程序
第二条服务地点、房间及服务设施第三条服务项目及质量标准
第四条体检
第五条收费
第六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第七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第八条丙方的权利、义务
第九条特别约定
第十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免责条款
第十三条合同期限
第十四条合同期满的处理
第十五条通知
第十六条纠纷的解决方式及管辖
第十七条合同附件
第十八条未尽事宜
第十九条生效
甲方(养老服务机构):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邮编:
乙方(入住老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
身份证号:
家庭住址:
丙方(入住老人的联系人和代理人,为乙方亲属或其他同意接受乙方指定的人)
丙方为个人的,填写:
姓名:性别:身份证号:
与乙方关系:
住址:
工作单位:
办公地址:邮政编码:
通讯地址:邮政编码:
办公电话:家庭电话:
手机号:
丙方为单位的,填写: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通讯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人:手机号:
办公电话:
鉴于:
1、甲方是依法成立的养老服务机构,能够提供居住、生活照料、膳食、心理/精神支持服务等一系列养老服务;
2、乙方经实地考察甲方,自愿入住甲方开办的(养老服务机构名称),接受甲方提供的专业养老服务,并愿意向甲方支付相应费用;
3、乙方指定丙方在紧急情况下为自己的代理人,代理处理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相关事务,丙方对此表示同意。
为营造温馨、舒适、安全的生活环境,满足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乐”的需要,切实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北京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等法律规定、行业及地方规范,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养老服务事,自愿达成以下协议条款,供各方遵照履行。
第一条:入住条件及程序
1、接收条件:乙方无精神病、无传染性疾病。
2、入住程序:
(1)乙方向甲方提供乙方签字的《健康状况陈述书》作为本合同附件3。
该陈述书应包括乙方既往病史情况、目前是否患有疾病、心理和精神状况、自理能力等内容。
(2)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乙方在本合同签署前一个月内在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的《体检报告》。
(体检项目包括:
精神健康状况、传染性疾病、等)。
该体检报告作为本合同附件4,由甲方作为乙方入院的健康档案进行保管。
(3)自理能力测评
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健康状况陈述书》、《体检报告》及对乙方的身体状况进行综合测评,确定乙方为(在以下三种情况中选择一种):
①生活自理的老人②生活半自理的老人③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
老人。
乙方对上述甲方所作的自理能力测评结果表示认可。
(4)填写《入住登记表》(作为本合同附件5)。
第二条服务地点及服务设施
1、甲方提供养老服务的地点为:北京市(明确到养老院的具体门牌号)。
2、乙方选择的房间类型为(在以下几种情况中选择一种):
①单间②双人间③三人间④多人间(四人以上,含四人)
3、乙方选择的具体房间为:。
乙方基于正当理由要求调整房间的,不涉及房间类型变化的,甲方在条件许可的范围内应尽量满足。
涉及房间类别变化,由此增加费用负担的,还应由乙方书面确认是否调整。
4、甲方提供的服务设施包括房间内设施及公共设施,具体明细见本合同附件 6 房间设施设备表、附件7公共设施设备表。
第三条服务项目及质量标准
1、甲方按照民政部和北京市的规范要求,可以提供个人生活照料、膳食、心理/精神支持、安全保护、环境卫生等服务。
具体服务范围作为本合同附件8。
2、根据乙方实际情况,甲乙双方同意乙方选择的服务项目作为本合同附件9。
3、乙方如选择其他服务项目,或因乙方的情况发生变化需要变更服务项目,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并签署补充合同确定。
4、甲方向乙方提供服务的质量标准应符合国家或北京市的要求,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国家或地方规范有强制要求的,按照强制标准执行。
本合同另有符合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服务质量标准约定的,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第四条体检
甲方每年组织乙方进行次体检,并将体检结果告知乙方。
体检费用由乙方负担。
如果经体检,医生建议乙方做特殊检查的,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征得乙方同意后,安排针对乙方的特殊检查,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应配合甲方安排的体检。
第五条收费
1、养老服务费用
(1)甲方提供养老服务的各种服务项目的收费标准见本合同附件11。
(2)根据本合同第三条乙方所选择的服务项目,乙方入住养老院的养老服务费标准为每月元,计每年元。
该费用包括、、、费(根据服务项目列举每个项目的收费)。
(3)如根据第三条第3项乙方接受了其他项目的服务,甲方应根据本条公布的收费标准或根据达成的补充合同收取费用。
对此,甲方每月向乙方提供《个人费用明细表》,乙方应签字确认其在甲方接受服务的费用明细,如有异议,可在收到《个人费用明细表》后7日内提出,甲方应作出书面说明。
(4)所有相关费用由乙方支付,甲方应向乙方开具收据。
(5)上述养老服务费的支付时间为。
2、押金(如甲方不要求,则无需填写):
押金分为入住押金和医疗备用金两部分。
(1)乙方应于签约时交纳相当于个月养老服务费的费用计元作为入住押金,用于支付延付的养老服务费用、违约金、赔偿金等。
(2)乙方应于签约之日向甲方支付医疗备用金元,用于乙方突发急病和意外伤害的救治、交付给医院的押金及支付相关费用。
(3)合同期限内押金不足元,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接到通知之日起10日内补足。
(4)入住押金和医疗备用金不计利息(若计息则注明计息标准),甲方不得挪作它用,在合同到期或合同提前终止时,扣除相关费用后
应于合同终止的同时返还乙方。
第六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的权利
(1)按照本合同约定收取相关费用;
(2)按照公示的管理制度对乙方进行管理;
(3)在征询乙方的意见后,制订、修改管理制度;
(4)为了乙方的健康和安全,有权根据乙方所需服务项目的变化情况调整乙方入住的房间;
(5)为了乙方的健康和安全,在乙方出现紧急情况时,有权在通知丙方的同时采取紧急措施。
2、甲方的义务
(1)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提供符合服务质量标准的养老服务;
(2)按合同约定提供各项服务设施,确保养老服务场所、设施符合行业标准规定和正常运行;
(3)按照规定配备符合比例要求的有资质的各类服务人员提供养老服务;
(4)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尊重乙方,保障乙方的人格尊严和人身、财产安全;
(5)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尽量满足乙方调整居住房间的要求;
(6)当乙方发生紧急情况时及时通知丙方或其他约定的联系人;
(7)为乙方建立个人档案,将包括乙方的入住登记表、体检报告等健康资料以及日常经费开支情况等个人信息归入其中,完整保存。
除向乙方、丙方和其他有权部门(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养老服务行业主管机关因办案、监督、检查需要)提供查询和复制外,不得对外透露;
(8)允许丙方及经乙方许可的亲属和其他人员探视老人并提供方便;
(9)在乙方无力支付养老服务费用时,依法妥善安置乙方;
(10)接受乙方和丙方对甲方的合理建议和监督。
第七条乙方的权利、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