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患者身份确认制度
患者身份查对制度(5篇)

患者身份查对制度为提升护理质量,确保患者医疗安全,特制定我院患者身份查对制度。
1.建立“腕带”识别标识卡:①对昏迷、神志不清、老年人、特殊情况(智力问题、脑萎缩等)、告知患者佩戴腕带标识。
②填写患者床号、姓名、性别、年龄、医院、病房、住院号、电话号码、诊断,腕带填写应字迹清晰、填写准确,填写完毕后应经____人核对无误后才可使用。
“腕带”原则上佩戴在病人“左手”,若损坏需及时更换,医护人员在进行各项处置时应核对以上项目。
腕带佩戴部位皮肤完整、无擦伤、手部血运良好。
③佩戴腕带标识实行班班交接,加强对患者腕带使用情况的检查。
2.护士在给患者进行各项操作前必须核对患者身份。
询问患者全名时需确定患者有具体回应,由患者说出自己的姓名(你叫什么名字?),不得直接称呼患者姓名而获得患者的应答。
如无法回答时由家属代为回答确认。
杜绝以患者的床号或房间号来确认其身份。
要求使用患者的姓名及住院号作为患者身份核对的两个要素。
3.完善并落实护理各关键流程(急诊、病房、手术室、重症监护室)的患者识别措施、交班程序与记录。
4.不同病人身份识别的方式:①意识清楚,有自主行为能力的患者使用床号、姓名、住院号三种结合的方式来识别身份。
②对同姓名的患者除因分开收住外,进行各项处置时应严格查对制度,用床号、性别、年龄、住院号、地址或职业或身份证号五种病人信息来确认患者身份,确保准确无误。
注:男性佩戴蓝色腕带标识。
女性佩戴红色腕带标识。
患者身份查对制度(2)是指在医疗机构进行就诊或入院手续时,对患者身份进行核实和验证的制度。
该制度的目的是确保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与患者本人的身份一致,防止身份冒用和医疗欺诈等问题的发生。
患者身份查对制度通常包括以下的步骤:1. 身份证明:患者需要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护照等。
医疗机构会对这些材料进行核查和复印。
2. 核实个人信息:患者需要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如姓名、性别、年龄、联系方式等。
医疗机构将核实这些信息的准确性。
医院病人身份识别制度和程序(5篇)

医院病人身份识别制度和程序患者身份确认制度1.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准确识别患者身份。
护士在标本采集,给药、输血或血制品、发放特殊饮食等各类诊疗活动时,必须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应至少同时使用____种患者身份识别方法(床头牌、手腕带、双向核对)。
2.能有效沟通的患者,实行双向核对法,既除核对床头卡以外还要求患者自行说出本人姓名,确认无误后方可执行。
3.对无法有效沟通的患者,如手术、昏迷、神志不清、无自主能力的重症患者及不同语种或语言交流障碍、无名、儿童、镇静期间的患者必须按规定使用“腕带”标识作为患者身份识别标识;在进行各项诊疗操作前除了核对床头卡以外,必须核对腕带,识别患者的身份。
4.在实施任何介入或有创诊疗活动前,实施者应亲自与患者(或家属)沟通,作为最后确定的手段,以确保对正确的患者实施正确的操作。
5.对意识不清、语言沟通障碍等原因无法向医务人员陈述自己姓名的患者,由患者陪同人员陈述患者姓名。
6.在重症监护病房、手术室、急诊抢救室使用“腕带”作为患者身份识别标识。
7.填入腕带的识别信息必须经两名医务人员核对后方可使用,若损坏需更新时,需要经两人重新核对。
8.腕带填写的信息字迹清晰规范,准确无误。
项目包括:病区、床号、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等信息9."腕带"原则上佩带在病人"右手",患者使用腕带松紧适度,皮肤完整无破损。
10.完善并落实护理各关键流程(急诊、病房、手术室、ICU)的患者识别措施,交接程序与登记制度。
11.在检验、放射、CT、MRI、超声、内镜、放射治疗等直接与患者当面接触的科室都应进行识别患者。
12.定期检查腕带使用情况,护理质量控制小组每月督导并有记录。
患者身份确认核对程序医院病人身份识别制度和程序(2)患者身份确认制度1.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准确识别患者身份。
护士在标本采集,给药、输血或血制品、发放特殊饮食等各类诊疗活动时,必须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应至少同时使用____种患者身份识别方法(床头牌、手腕带、双向核对)。
患者身份识别制度

患者身份识别制度
1. 在医院就诊的每位病人必须至少具有一项唯一可信的身份识别信息,门急诊患者以“就诊卡号”作为唯一可信识别信息,住院患者以“住院号”为唯一可信识别信息。
2. 要求在对病人实施任何检查、操作、收费或转运前必须核对两种以上(至少姓名和年龄)的病人信息,确认病人身份。
3. 其他可用于核对的信息包括,住院病人:性别、年龄、病区、床号;门诊病人:性别、年龄、有效身份证明信息。
4. 清醒并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患者核对病人姓名时,请病人说出自己的姓名,确保身份正确性;对新生儿、意识不清、语言交流障碍等原因无法向医务人员陈述自己姓名的患者,由患者陪同人员陈述患者姓名或核对腕带信息,确保身份正确性;无陪同的患者,必须核对腕带信息。
5. 病人在办理入院手续时有义务提供有效身份证明,确保录入准确。
住院处在为病人办理入院手续时,必须核对病人信息,并对有疑问的病人信息加以核实,完整填写病案首页患者一般信息部分,对确实不能明确的信息,应如实填写“不详”,并在病人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后补充完整。
6.每位入院病人到达病区时,护士再次核对患者信息,如有不符,通知入院处,纠正错误信息。
输入或填写病人床头信息、所有病人均使用腕带同时建立腕带信息:包括科室、床号、住院号、姓名、性别、年龄、联系电话等病人信息。
7.在诊疗护理过程中需严格核对患者信息,包括腕带信息,准确无误方可执行。
患者身份识别制度

患者身份识别制度患者身份识别制度患者身份识别制度(一):1。
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准确识别患者身份。
护士在进行标本采集、给药、输血(或血制品)及其它护理操作等活动时,应至少同时使用两种患者身份识别方式,如:姓名、年龄、出生年月、性别、床号等。
禁止仅以房间或床号作为识别的唯一依据。
2。
对能有效沟通的患者,实行双向核对法即要求患者或近亲属陈述患者姓名,确认无误后方可执行。
3。
对无法有效沟通的患者,如手术(或干细胞采集术、深静脉置管术、血浆置换、单采术、血细胞分离术)患者、抢救、昏迷、神志不清、无自主潜力的重症患者,务必使用腕带。
在各诊疗操作前除了核对床头卡、医嘱执行单以外,务必核对腕带,以识别患者身份。
4。
填入腕带的识别信息务必经两名医务人员核对后方可使用,若损坏需更新时,需要经两人重新核对。
腕带填写的信息字迹清晰规范,准确无误。
项目包括:科室、床号、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等信息。
“腕带”原则上佩戴病人左手,佩戴时,垫1~2指按紧搭扣,松紧适宜,防止扭曲、勒伤。
观察佩戴部位皮肤无擦伤,血运良好。
护士长对患者腕带使用状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5.在实施任何有创诊疗活动前,实施者应亲自与患者(或家属)沟通,作为最后确定的手段,以确保对正确的患者实施正确的操作。
6.需进行手术(或干细胞采集术、深静脉置管术、血浆置换、单采术、血细胞分离术)的患者,护士应严格执行患者身份识别的流程,对患者姓名、年龄、科室、住院号等信息进行确认。
手术室与科室交接中重点环节进行准确的有效核对,做好交接登记。
7。
患者转科交接时,至少同时使用两种患者身份识别方式,做好转科交接登记。
患者身份识别制度(二):门诊患者身份识别制度一、在门诊实施任何诊疗活动前,实施者应亲自与患者(或家属)沟通,作为最后确认的手段,以确保对正确的患者实施正确的操作。
二、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准确识别患者身份。
在进行各项诊疗、护理活动中,至少同时使用姓名、性别、年龄三种方法确认患者身份。
医院护理部患者身份识别制度

医院护理部患者身份识别制度一、门(急)诊患者身份识别制度1、门、急诊患者就诊由患者或家属提供患者身份证办理就诊卡,以保证信息准确;未携带身份证的,由患者或家属自己书写身份信息办理就诊卡。
2、急诊留观、昏迷、危重及抢救患者等须佩戴手腕带。
腕带应字迹清晰,须包含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科室、门((急)诊号等信息,腕带须双人核对后佩戴。
3、医务人员在实施诊疗、护理活动前、应严格执行查对制度,至少使用如开放式询问、核对腕带等两种以上的方法核对患者身份,并使用姓名、门((急)诊号等两种以上信息认定患者身份,准确无误后方能实施操作。
4、对无法陈述姓名的患者进行身份查对时,如昏迷、婴幼儿等,可由其家属或陪同人员陈述其姓名,并按患者姓名、门((急)诊号等两种以上身份查对方式实施查对确认并及时佩戴腕带。
5、对于无法陈述姓名且无人陪伴的患者可使用患者性别、就诊月日和24小时制的时分为患者临时命名,通过临时命名和或门、急诊号等建立就诊信息和腕带,并由双人进行查对确定。
如某位身份不明男性患者于2021年12月01日上午6点30分就诊,患者识别码为“男12010630+或门、急诊号。
待患者身份确认后,由指定人员采集患者的身份识别信息,核对无误后更换腕带等相关信息。
二、住院患者身份识别制度1、所有住院患者必须佩戴腕带,腕带应规范管理。
2、核对患者入院资料与电脑录入信息,请患者或家属确认患者姓名是否正确,住院患者佩戴腕带,作为身份识别标识。
3、医务人员在诊疗、标本采集、给药、输血或血制品、发放特殊饮食、实施仪器检查等各类诊疗活动时,必须严格执行查对制度,至少采用两种以上方法,如开放式询问、PDA扫描、核对腕带、核对床头卡等,进行患者姓名及住院号两种以上信息认定。
禁止使用床号、病房号进行身份核对。
4、医用腕带信息可以替代床头卡信息,但仍需患者以口语化方式陈述自己的姓名以确认身份。
对无法陈述的患者,如手术、昏迷、神志不清、无自主能力的重症患者、新生儿及不同语种或语言交流障碍、镇静期间的患者,由患者陪同人员陈述患者姓名;对于无法陈述姓名且无人陪伴的患者可使用患者性别、入院月日和24小时制的时分为患者临时命名,通过临时命名和住院号建立住院信息和腕带,并由双人进行查对确定。
门诊就医和住院患者的身份确认规定

门诊就医和住院患者的身份确认规定
简介
本文档旨在规定门诊就医和住院患者的身份确认规定,以确保医疗机构能准确确认患者的身份信息,保障患者权益,提高医疗安全性。
门诊就医患者身份确认规定
1. 门诊就医患者需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如中国居民身份证、护照等。
2. 医院工作人员应仔细核对患者提供的身份证件与其本人是否一致。
3. 如患者无法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医院工作人员应依法进行相应程序,如进行临时身份确认等。
住院患者身份确认规定
1. 住院患者在入院时需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并填写入院登记表格。
2. 医院工作人员应仔细核对患者提供的身份证件与其本人是否一致。
3. 如患者无法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医院工作人员应依法进行相
应程序,如进行临时身份确认等。
相关措施
1. 医院应建立健全患者身份确认的制度和流程,并将其纳入管
理体系中。
2. 医院应加强对医护人员的培训,提高其身份确认能力和意识。
3. 医院可采用技术手段,如刷脸识别等,辅助身份确认工作。
4. 医院应加强与公安部门等相关机构的合作,确保患者身份确
认的准确性。
结论
通过规定门诊就医和住院患者的身份确认规定,医疗机构能更
好地保障患者权益,提高医疗安全性。
各医院应切实履行身份确认
的责任,确保医疗过程的准确和安全。
医院患者身份识别制度

一、定义为提高医务人员在医疗操作过程中对患者身份识别的准确性,规范医务人员核对患者身份的方式和方法的制度。
二、范围在医院所有场所,涉及为患者提供诊疗及相关服务的全过程。
三、工作职责所有为患者提供医疗及相关服务的工作人员均须正确核对患者身份。
四、实施细则(一)住院患者身份识别制度1 .医护人员在医疗过程中至少同时使用两项信息来识别患者的身份。
2 .在进行各种操作时,均应正确识别患者身份。
3 .识别患者身份的方法:开放式询问核对、腕带核对、信息化核对,信息化后仍需以口语化方式核对患者身份。
4 .患者入院时,接诊护士应核对HIS系统中信息与入院证信息是否一致,确认患者身份各项信息准确无误。
5 .所有住院、急诊留观、急诊抢救室患者均应佩戴腕带。
6 .腕带信息包括:科别、床号、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过敏史;项目填写要齐全,字迹清晰,信息准确。
7 .佩戴腕带前需再次与患者或家属进行核对;转床、转科时及时更换腕带信息,若有破损或信息模糊不清时应及时更换。
8 .对无法陈述姓名(如新生儿、幼童,及虚弱、重病、镇静或麻醉、智能不足的患者等)且无人陪伴的患者佩戴腕带时要注明“无名氏+性别+来院时间/住院号”等,并通过两种以上方式由双人进行查对确认。
(二)门诊患者身份识别制度L门诊实行实名制预约,预约就诊者应提供真实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有效身份证件号码、详细住址、联系电话等完整信息,并办理就诊卡或开通医保卡,成为门诊患者身份识别的唯一标识。
2 .非就诊者本人预约,除外提供病人信息及身份证号码以外,还应当提供预约人的姓名、与患者关系和联系方式。
3 .患者分诊台报到候诊时,护士需插卡核对患者信息,由患者主动说出其姓名及看诊科别,确认患者信息准确无误。
4 .门诊医师、护士在实施诊疗活动前,核对就诊卡及门诊病历患者基本信息,至少同时使用姓名、性别、年龄三种方法再次核对患者身份,严格执行查对。
5 .核对时,应让患者陈述自己姓名;若患者不能确认自己身份,如无自主能力、语言交流障碍的患者等,核对时由陪护人员陈述患者姓名、年龄等信息。
患者身份识别制度

患者身份识别制度10篇一、患者身份识别制度为了确保医疗安全,同时使患者权益及生命安全得到最大限度的保障,特制定本制度。
门诊患者身份识别1、患方带城镇医保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卡或公司医保卡就诊挂号的,以挂号票据上显示的医保或医疗卡的卡号作为患者的唯一标识进展相关的诊疗活动。
2、患方带身份证就诊挂号的,以挂号票据上显示的身份证号作为患者的唯一标识进展相关的诊疗活动。
3、患方就诊挂号时未能出示以上任何一种证件的,门诊部挂号人员按患方自己填写的姓名、年龄、诞生日期、住址、电话号码等作为患方的就诊卡信息出具就诊卡和挂号票据,当使用姓名、年龄识别患者身份有困难时,可选择诞生日期、住址、电话号码等这些补充信息来确认病人。
4、当医师发觉患方使用别人的身份信息为患者就诊或使用成人身份信息为未成年就诊的,应劝告患方使用患者本人信息重新挂号,但假如患者病情属于急危重症,则不得影响患者的准时诊治。
5、对无法确认身份的无名患者,接诊医护人员依据当时患者的有关状况制作“腕带”牌,上面记载患者信息包括:科别、性别、诊断等,并在门诊病历上注明,待明确身份后再按病历书写标准补写。
住院患者身份识别1、住院患者必需建立床头卡,住院病人一览卡。
2、医护人员在各类诊疗活动中,必需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应至少同时使用2种(姓名、性别、床号等)方法(制止仅以房间或床号作为识别依据)确认患者身份,确熟悉别无误前方可进展操作。
3、临床治疗护理活动中,标本采集、给药、输血或血制品、发放特别饮食及其他诊疗活动前,医护人员除应实行以上方法确认患者身份外,还应让患者或家属陈述患者姓名,确认患者身份。
4、对急诊室、产妇、手术患者;对病情危重、意识不清、急救、输血、冷静期间患者;对不同语种语言沟通障碍、身份无法识别患者;对成批救治的伤员(≥2人时);对传染病、药物过敏等患者必需使用“腕带”标识,作为患者身份识别信息的载体。
对新生儿、意识不清、语言沟通障碍等缘由无法向医务人员陈述自己姓名的患者,如有伴随人员,还必需由伴随人员陈述患者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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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序号:XXYY-ZWK-001
文档编号:ZWK-20XX-001
XXX医院
患者身份确认制度
编制科室:知丁
日期:年月日
患者身份确认制度
1 为了医疗安全,必须采集患者身份的真实信息:
1.1 来院就诊的每位患者必须如实填写门诊病历的身份信息。
1.2 持二代身份证的就诊患者可直接扫描录入身份信息。
1.3 住院患者须如实填写入院通知单上的信息。
2 在医院所有场所进行的诊疗操作之前以及诊疗操作过程中需要进行患者身份确认。
包括:问诊前、给药或发药、输血或血制品、手术、有创性操作、静脉注射、采血或采集其他标本、检查之前、患者转交接、报告危急值、血液透析、放射治疗、发放饮食、其他任何诊断、治疗、操作等。
3 挂号室在输入患者信息时必须加以核对,并对有疑问的患者信息加以核实。
为鼓励患者参于患者身份识别,患者需自述姓名,需要时配合核对进一步信息如生日,住址,手机号等。
4 门诊护士在对患者进行评估时需核对患者姓名、病历号、年龄、性别等基本信息,发现不符,及时纠正:
4.1 患者或家属持有效证件到门诊病案室纠正电脑中的错误信息。
4.2 协助患者纠正纸张错误信息。
5 门诊医生在为医保患者开写处方、各种检查单及住院
证时必须核实患者姓名、病历号、年龄、性别和医保卡;由于核对不仔细而发生的医疗费用,根据医保规定由该医生本人承担。
6住院患者由住院处工作人员核对患者姓名、病历号、年龄、性别、身份证号、家庭住址和医保类别,并打印条码身份腕带。
7 每位入院患者到达病区时,责任护士应核对住院病历首页上的患者姓名、病历号、性别、诊断等信息是否与患者住院证、医保证、条码身份腕带上的信息相符,如有不符,按上述第 3 点执行,并为患者佩戴身份腕带:
7.1 佩戴腕带前,应仔细核对患者医保证。
7.2 要求患者陈述自己的姓名。
7.3 对无法沟通的患者,应请在场的家属陈述患者的身份。
7.4 所有住院患者必须佩戴条码身份腕带,如有遗失或损坏,必须立即补上新腕带。
7.5 身份腕带一般应佩戴在患者手腕上,如病情禁忌,则佩戴在脚踝上。
8 使用二种以上方法确认患者身份中必须包括患者姓名、病历号/条码识别。
患者姓名的辨识方式:询问患者姓名,如:“请问您叫什么名字”?核对患者所回答姓名与医务人员所持辨识工具上的姓名的一致性。
患者病历号的辨识方式:
住院患者扫描条形码;门诊患者刷卡(就诊卡、医保卡、市民卡等)、问诊前询问姓名,电子系统就诊队列中选择核对患者姓名、核对各类表单等方式辨识患者病历号,从而保证病历号信息的准确性。
9 特殊患者的身份确认识别
9.1 多胞胎新生儿
9.1.1 出生时
a 每一个新生儿姓名栏按出生顺序填写产妇姓名+之A 孩、B 孩,以此类推。
b 每一个新生儿获取独立的病历号。
c 让母亲逐一看清新生儿性别,告知第几个孩子并确认。
d 立即打印新生儿腕带,腕带信息包含新生儿病历号、母亲姓名+出生顺序后缀(A孩、B 孩等)、新生儿性别。
同时取2 条腕带系在新生儿同侧手腕和脚踝处,腕带信息需2 位护士核对后系上。
e 分娩第一个立即获得新生儿脚印,分娩第二个获取另一个,不允许多胞胎一起获得脚印。
f 分娩第一个立即填好一个新生儿病历上的每一项,分娩第二个再填写另一个,不允许多胞胎一起填写信息。
g 新生儿护理单上校对多胞胎新生儿病历号、母亲姓名+出生顺序后缀(A 孩、B 孩等)、新生儿性别、体重、身长、出生时间。
h 核对无误后请母亲确认签名。
9.1.2 院内交接时
a 多胞胎需逐个核对含有母亲姓名+出生顺序后缀(A 孩、B 孩等)、新生儿独立住院号、性别信息的腕带与新生儿鉴定单是否符合。
9.1.3 护理操作时
a 多胞胎新生儿每一个都是独立的病人,操作时核对姓名信息包含母亲姓名+出生顺序后缀(A 孩、B 孩等),核对病历号每个新生儿都是独立的。
9.1.4 出院时
a 核对母亲姓名+出生顺序后缀(A 孩、B 孩等)、新生儿病历号、新生儿性别后除去腕带。
b 家属在新生儿病历上签名。
9.2 精神科患者
9.2.1 精神科住院患者入科前均需由楼层秘书确认住院单、手腕带、身份证信息是否相符;
9.2.2 要求患者陈述自己的姓名;
9.2.3 对因精神障碍而不配合的患者,应请在场的家属陈述患者的身份;
9.2.4 重症病人需由家属24 小时陪护;
9.2.5 因精神症状导致腕带被摘除时,需由2 名以上医护人员与家属共同核对身份证或医保卡后方可重新戴上手腕带。
9.3 急诊昏迷患者
9.3.1 有身份证明材料或陪同人员时,护士核对身份证明材料或与陪同人员共同确认患者身份后挂号获取病历号,戴上手腕带。
9.3.2 无身份证明材料或陪同人员时,由急诊科秘书(夜间由急诊护士)通过电话联系给身份不明者挂号获取病历号。
给患者戴上手腕带并注明:姓名(无名+日期+先后序号));性别(男/女);年龄(不详);病历号;过敏史(不详)。
知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