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产业创新中心申报指南(2020—202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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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发布2023年第一批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发布2023年第一批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发布2023年第一批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公布日期】2022.07.20•【字号】川科资〔2022〕47号•【施行日期】2022.07.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技计划正文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发布2023年第一批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川科资〔2022〕47号各市(州)、扩权县(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省级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十一届九次、十次全会精神及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根据年度工作安排,现启动2023年第一批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

一、申报要求所有申报项目均需符合以下申报要求和相关指南要求,所有附件材料均需在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上传。

(一)项目申报单位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包括项目牵头单位和项目合作单位。

2.项目牵头单位应是注册地在四川省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医疗卫生机构和其他具备科研开发、科技服务和决策咨询研究能力的企业及单位。

其中:(1)企业应具备科研开发、科技服务或决策咨询能力。

一般应是有效高新技术企业、瞪羚企业、2021年或2022年评价入库的科技型中小企业、2022年度全省100户大企业大集团、2022年度民营经济100强企业、农业产业化省级重点龙头企业等。

(2)经费50万元以下(不含50万元)的重点研发计划项目优先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申报。

(3)合法的社会组织(民办非企业、社会团体、基金会等)和生产力促进中心等不具备研发和产业化能力的机构,限申报软科学、科普培训等科技项目。

其中,经科技厅备案(认定)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省级新型研发机构、省级技术创新中心、省级技术转移机构、省级产业技术研究院、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除外。

(4)合伙制企业限申报中小企业发展专项创业投资补助项目。

3.项目合作单位应为境内外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医疗卫生机构和其他具备科研开发、科技服务和决策咨询研究能力的企业及单位。

2022年中央预算内资金申报指南(3篇)

2022年中央预算内资金申报指南(3篇)

第1篇一、指导思想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2022年中央预算内资金将继续支持一批关系国家安全、民生改善、区域均衡、产业升级、生态环保等方面的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

本指南旨在明确2022年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方向、申报程序和要求,确保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

二、支持方向1. 新型城镇化建设:支持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生态环境、智慧城市、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等领域。

2. 乡村振兴战略: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产业发展、生态环境、文化传承保护等领域。

3. 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支持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国家战略。

4. 科技创新:支持国家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等科技创新平台建设。

5. 产业转型升级: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等领域发展。

6. 生态环保:支持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生态修复、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等领域。

7. 社会事业发展:支持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养老服务等社会事业发展。

8. 保障性安居工程:支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农村危房改造、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等领域。

三、申报条件1. 项目单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相应的资质和条件。

2. 项目内容:符合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方向,具有示范性、引领性、带动性。

3. 资金需求:项目资金需求合理,符合国家有关投资政策和资金管理规定。

4. 组织实施:项目组织实施单位具有较强实力和良好信誉,能够确保项目按期完成。

5. 效益评估:项目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

四、申报程序1. 项目储备:各级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按照本指南要求,提前做好项目储备工作。

2. 项目申报:符合条件的项目单位按照规定程序向省级发展改革委提出项目申报。

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二十一条政策申报指南

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二十一条政策申报指南
1.区工业企业支持政策申报表;
2.企业基本情况(包括企业成立时间、所在地、生产规模,当年及上年生产经营情况、销售市场情况等);
3.本年度及上年度采购本地中小微企业配套产品汇总表及发票复印件;
4.上年度文书式完税证明;
5.企业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9
支持企业数字化装备普及
支持企业加快装备、生产线、车间和工厂向自动化数字化迈进。近两年,企业的设备和软件投资不低于100万元(含融资租赁项目),按设备投资(包括软件、硬件、网络、系统集成等采购费用)的10%给予补助,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50万元。
1.区工业企业支持政策申报表;
2.企业基本情况(包括企业成立时间、所在地、生产规模,当年及上年生产经营情况、销售市场情况等);
3.企业2020年、2021年在统计联网直报平台上填报的《企业研究开发项目情况》和《企业研究开发活动及相关情况》;
4.企业2020年、2021年向税务部门申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提交的相关表格(《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或《研发项目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情况归集表》等);
区工业企业支持政策申报表(加盖鲜章的扫描件或纸质件)
2
支持企业设立研发机构
首次认定为国家、市级、区级企业技术中心、中小企业技术研发中心、工业和信息化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工业设计中心的,分别给予最高100万元、20万元、5万元一次性奖励。首次认定为国家、新型企业研发机构的,给予最高50万元一次性奖励。同类别不同层级平台同年认定的,按最高层级奖励。
区工业企业支持政策申报表(加盖鲜章的扫描件或纸质件)
7
支持品牌宣传推广
对获得市级以上著名商标、名牌产品的企业,在市级以上电视媒体、报纸、户外广告宣传,按照不超过广告费投入的10%给予一次性补助,当年单户企业最高不超过20万元。对经区工业主管部门确认同意,工业企业或区级以上工艺美术(大)师参加国内外重要展会,按照不超过展位费的50%给予补助,当年单户企业最高不超过10万元、个人最高不超过5万元。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创新型省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办函〔2017〕209号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创新型省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办函〔2017〕209号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创新型省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创新型省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办函〔2017〕209号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四川创新型省份建设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组织实施。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7年11月13日四川创新型省份建设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的要求,按照《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和《中共四川省委关于全面创新改革驱动转型发展的决定》精神,根据《科技部关于支持四川建设创新型省份的函》(国科函创〔2017〕24号),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总体思路。

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坚持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指导方针,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化科技创新体制改革,着力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人才队伍,扩大科技开放合作,全面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加快形成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的创新体制机制,推动经济增长保持中高速、产业发展迈向中高端,加快建成国家创新驱动发展先行省。

(二)总体原则。

坚持深化改革,优化创新环境。

加快科技创新和体制机制创新,全面推进经济、科技、教育等相关领域改革,形成勇于探索、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创新文化和社会氛围。

坚持全面创新,着力重点突破。

聚焦最紧迫、有影响、可实现的重大领域,找准全面创新改革突破口,统筹推进军民融合、区域协同、开放合作等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实现科技创新、制度创新、开放创新的有机统一和协同发展。

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工程实施指南(-2020年)

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工程实施指南(-2020年)

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工程实施指南(20XX-2020年)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工程实施指南(20XX-2020年)为深入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5》,组织实施好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工程,加快完善制造业创新体系,全面提升制造业创新能力,特制订本指南。

矚慫润厲钐瘗睞枥庑赖。

一背景(一)全球制造业发生深刻变革制造业是技术创新最活跃的领域。

当前,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愈行愈近、蓄势待发,信息技术、新能源、新材料、生物等重要领域和前沿方向的革命性突破不断涌现,交叉融合。

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移动互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的深度融合,带来制造模式、生产方式、产业形态和产业分工格局不断变革。

全球制造业创新体系也随之转变:创新载体从单个企业向跨领域多主体协同创新网络转变,创新流程从线性链式向协同并行转变,创新模式由单一技术创新向技术创新与商业模式创新相结合转变。

以具有跨界、融合、协同特征的新型创新载体为核心的全球制造业创新生态系统正在形成。

聞創沟燴鐺險爱氇谴净。

为顺应全球制造业创新体系和创新模式的一系列变革,发达国家着眼于全面提升制造业核心竞争力,抢占未来竞争制高点,加快建设新型制造业创新载体。

如,美国积极构建制造业创新网络,英国加紧建设“产业技术创新中心”,都是力图弥补技术创新与产业发展之间的断层,促进实验室技术向实际产品转移转化。

这些计划强调构建以新型创新载体为关键节点的协同创新网络,积极构建制造业创新生态系统。

我们要深刻洞察这一变革趋势,将创新中心建设提升到国家战略的高度上,否则就有可能再次拉大与发达国家的差距,在未来竞争中处于被动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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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我国制造业站上新的历史起点经过半个多世纪的发展,我国已经建成了门类齐全、独立完整的制造业体系,积累了较强的产品和技术基础,已成为全球第一制造业大国,制造业创新也取得了积极进展。

但传统的制造业创新体系已难以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亟需实现三个深刻的转变:一是打造新型创新链,实现由引进技术为主向自主创新的转变。

四川省2020年度杰出青年科技人才和青年科技创新研究团队项目申报指南

四川省2020年度杰出青年科技人才和青年科技创新研究团队项目申报指南

附件182020年度杰出青年科技人才和青年科技创新研究团队项目申报指南(该指南在线填写“四川省杰出青年科技人才项目申报书或四川省青年科技创新研究团队项目申报书”)贯彻落实省委十一届三次、四次全会工作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对青年科技人才工作的总体安排,现将2020年度四川省杰出青年科技人才和青年科技创新研究团队项目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绩效目标:培养一批勇于创新的青年科技创新人才,造就一批优秀的青年科技创新研究团队,助推我省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资金支持方式专项资金采取前补助支持方式。

二、支持类型和单项经费四川省杰出青年科技人才项目和青年科技创新研究团队项目均分为资助项目和培育项目两个层次给予支持。

(1)杰出青年科技人才:资助项目支持经费50万元/个;培育项目支持经费20万元/个。

填写申报书时,杰出青年科技人才项目均按照50万元进行财政预算。

(2)青年科技创新研究团队:资助项目支持经费70万元/―1―个;培育项目支持经费30万元/个。

填写申报书时,青年科技创新研究团队项目均按照70万元进行财政预算,且项目名称统一为“×××四川省青年科技创新研究团队”。

三、支持原则遵循“择优选拔,目标考核,财政资助,动态管理”的原则,以省级财政科技经费资助为引导,以提升创新能力为目标,为我省培养一批优秀青年科技人才和创新研究团队。

按照“基地+项目+人才+任务”相结合的原则,优先支持国家重点实验室和四川省重点实验室的优秀青年科技人才和青年创新研究团队;在同等基础和条件下,优先支持在川企业的优秀青年科技人才和以企业为创新主体,整合高校和(或)科研院所科技资源,联合申报优秀青年创新团队。

按照区域协调、兼顾平衡的原则,优先支持民族地区、偏远和欠发达地区,省属和地方高校院所优秀青年科技人才和创新研究团队申报的项目。

四、重点支持领域重点支持电子信息、装备制造、食品饮料、先进材料、能源化工、数字经济、核能与核技术应用、网络空间安全、未来交通、生态环境保护及治理、合成化学、生命科学、生物医药、健康养老、护理、肿瘤防治、人类重大疾病防治、中医药、脑科学、现代农业、林业生态、畜牧养殖、深地科学与工程、航空航天、能―2―源电力、下一代移动通讯、页岩气、人工智能、地质灾害防治等领域或产业。

2021年度四川省软科学研究项目申报指南

2021年度四川省软科学研究项目申报指南

2021年度四川省软科学研究项目申报指南(该指南在线填写“四川省软科学研究项目申报书”)一、总体考虑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十一届三次、四次、五次、六次、七次全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工作部署,以及年度科技工作重点,充分发挥软科学为省委、省政府决策的参谋作用,组织高校、院所和企业,开展软科学项目研究,形成一批政策建议,为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推动治蜀兴川再上新台阶提供支撑。

二、绩效目标形成科技报告200篇以上,形成研究报告200篇以上,形成政策建议100条以上。

三、资金支持方式采取前补助支持方式。

四、支持类型和经费按照工作支撑类项目、决策参考类项目等2种类型进行管理。

工作支撑类项目每个项目拟支持经费10—30万元。

决策参考类项目分重点项目和面上项目,重点项目每个拟支持经费10万元,一般项目每个项目拟支持经费5万元。

省直相关部门及市(州)出具重点工作推荐函的项目可优先支持。

五、实施周期原则上为2年,2021年4月至2023年3月。

2022年3月底前完成项目研究,2023年3月底前完成项目验收。

工作支撑类项目立项后半年内提交初步研究成果。

决策参考类项目应根据工作需要及时提交研究报告。

六、支持重点(一)工作支撑类项目。

项目在以下拟定的课题中进行申报,严格按照课题名称进行申报(有特别说明的课题除外)。

1.1 研究领域和课题名称。

1.1.1 双城经济圈战略研究课题(1)建设具有全国影响力科技创新中心突破性政策研究(2)中国西部(四川)科学城支持政策研究(3)深化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改革评估研究(4)探索科研事业单位区别于其他事业单位的管理方式研究(5)成绵渝“创新金三角”协同机制研究(6)大型科研仪器和工业设备共享共用机制研究(7)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创新指数监测研究(8)成渝“双一流”高校拔尖创新人才协同培养研究(9)协同推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绿色发展研究(10)四川省高新区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发展研究(11)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改革试点模式研究(由纳入国家试点的单位申报,每个单位申报1项,项目名称可按实际修改)1.1.2 重大创新平台建设研究课题(12)四川省(重点)实验室建设规划研究(13)四川省“十四五”技术创新中心布局研究(14)四川省“十四五”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布局研究(15)四川省“十四五”科普基地布局研究(16)四川省“十四五”医学类科技创新基地布局研究(17)四川省“十四五”引智引才基地布局研究(18)四川省“十四五”创新创业孵化载体布局研究1.1.3 科技创新政策研究课题(19)四川省促进新型研发机构发展政策研究(20)四川省企业研发投入现状与对策研究(21)基于多层次资本市场的科技金融创新政策研究(22)四川省瞪羚企业持续培育政策与措施研究(23)激励退休高层次科技人才创新创业政策研究(24)四川省高质量发展中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政策研究1.1.4 区域创新体系研究课题(25)成都平原经济区区域创新体系建设研究(26)川南经济区区域创新体系建设研究(27)川东北经济区区域创新体系建设研究(28)攀西经济区区域创新体系建设研究(29)川西北生态经济区区域创新体系建设研究(30)成德眉资同城化科技协同发展研究(31)绵阳科技城“十四五”发展规划研究(32)省级新区科技创新支撑对策研究(由省级新区组织申报,每个省级新区组织申报1项,项目题目可按实际修改)1.1.5 科技体制改革研究课题(33)四川省新一轮科技体制改革方案研究(34)四川省重点研发计划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研究(35)四川省科技伦理风险评估防范研究(36)四川省科研信用体系研究(37)四川省科研事业单位政府会计制度实务研究(38)发挥院所长协会作用促进科研院所创新发展对策研究1.1.6 产业创新发展研究课题(39)“5+1”产业重点领域技术路线图研究(每个重点领域支持1个项目,项目名称可按实际修改)(40)“4+6”产业重点领域技术路线图研究(每个重点领域支持1个项目,项目名称可按实际修改)(41)“10+3”产业重点领域技术路线图研究(每个重点领域支持1个项目,项目名称可按实际修改)(42)四川省科技信息服务业发展研究(43)四川经济高质量下居民消费需求释放研究(44)四川省白酒产业文化研究(45)高滩—茨竹产城融合新区建设研究(46)川籍院士与四川现代产业体系结合度研究(47)“5+1”产业重点领域技术路线图实施评估研究(48)成渝地区农业机械关键技术及产业发展路线研究(49)四川由数据资源大省向数据价值大省转变的路径与政策研究1.1.7 开放创新对策研究课题(50)新形势下四川引才引智对策研究(51)四川省科技创新合作中重点国别(地区)研究(52)四川与南亚地区科技创新合作对策研究(53)四川与以色列科技创新合作对策研究1.1.8 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研究课题(54)四川融入国内大循环加快促进国内国际双循环研究(55)科技扶贫四川实践和经验模式研究(56)新时代四川省农村基层治理现代化研究(57)新时代退役军人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研究(58)新医科背景下医学人文教育模式构建与推广应用研究(59)四川省乡镇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研究(60)四川省科技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基地建设研究1.2 支持经费。

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安市加快推进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行动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

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安市加快推进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行动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

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安市加快推进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行动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01.11•【字号】广安府办发〔2021〕4号•【施行日期】2021.01.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产业正文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安市加快推进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行动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广安经开区、枣山园区、协兴园区、华蓥山景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广安市加快推进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行动方案(2020—2022年)》已经五届市政府第6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1月11日广安市加快推进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行动方案(2020—2022年)新型基础设施是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以技术创新为驱动,以信息网络为基础,面向高质量发展需要,提供数字转型、智能升级、融合创新等服务的基础设施体系。

加快建设新型基础设施,既是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不利影响、推动经济平稳运行的重要手段,也是着力提升创新策源能力、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战略支撑。

为加快建设广安新型基础设施,培育发展新经济,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的系列部署和要求,抢抓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重大机遇,抢占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先机和新一轮产业布局高地,按照“系统布局、重点发力、融合互动、统筹推进”的总体原则,聚焦信息技术发展前沿,通过市场推动、产业联动、项目带动,实施一批全局性、基础性、战略性重大工程项目,引导各类新型基础设施布局落地,拓宽新型基础设施应用场景,促进新型基础设施与本地优势产业有机结合,着力推动新型基础设施与新制造、新服务、新消费相融相促,全面赋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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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产业创新中心申报指南(2020—2022年)按照省委、省政府构建现代产业体系的决策部署,立足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我省优势特色产业发展基础,依据《四川省产业创新中心建设工作指引》(川发改全创〔2019〕548号,以下简称《指引》),制定四川省产业创新中心申报指南。

一、总体要求
组建省产业创新中心应把握以下重点要求:一是注重关键共性技术研发。

面向行业发展需求,开展材料、设备、工艺、检测等关键技术攻关,解决单个企业、高校、院所解决不了的突出问题,为行业发展提供共性技术支撑。

二是建立产学研用深度融合机制。

强化企业主体地位,以资本为纽带,建立联合开发、优势互补、成果共享、风险分担的技术创新机制,实现股权多元化。

三是突出产业培育壮大。

打通“研发——工程化——产业化”创新链条,扩散新技术、推出新产品、孵化新企业、培育新业态,促进区域产业集群发展、创新发展。

二、重点领域
四川省16个重点产业(集成电路与新型显示、新一代网络技术、大数据、软件与信息服务、航空与燃机、智能装备、轨道交通、新能源与智能汽车、农产品精深加工、优质白酒、精制川茶、医药健康、新材料、清洁能源、绿色化工、节能环保)和数字经济,以及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17年第1号)明确的产业领域。

三、申报条件
拟组建的省产业创新中心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牵头组建单位。

由在行业中具有显著创新优势、较大影响力、较强投资实力和快速产业化的创新型领军单位牵头组建,充分整合行业创新资源,为产
业创新中心建设提供充足的技术、人才、资金支持及其他条件保障,构建行业高效协作创新网络。

(二)建设目标。

催生一批具有重大产业变革前景的颠覆性技术,促进产业向中高端发展;创制一批核心技术知识产权和标准,支撑保障产业创新发展;培育一批高成长性创新型企业,推进相关产业规模在3—5年内实现较大规模增长;聚集一批具有世界水平的行业专家和研究团队,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壮大一批千亿级产业,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三)基础条件。

具有高水平的行业领军人才和一定规模的创新团队,拥有较完善的关键共性技术研究开发、工程化试验条件,拥有待工程化的关键核心技术成果积累。

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不少于150人,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5%,近5年取得的相关产业领域核心自主知识产权不少于50项。

注册资本金到位且有一定规模(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能保障产业创新中心建设和运行需求。

牵头组建单位及其控股单位在产业创新中心运行实体中持股比例不超过50%(不含)。

(四)产业链条。

强化企业创新主体作用,充分整合产业链上中下游企业和相关高校、院所等单位,在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工程化试验、产业化应用等关键环节分别整合至少1家行业骨干企业。

(五)运行机制。

省产业创新中心应在四川省内完成工商注册,以法人实体运行,建立符合行业创新特点的人才激励机制、成果共享机制、协同创新机制等,具备技术研发与产品开发、成果转化与商业化、创业投资与企业孵化、知识产权管理与运营等相关功能。

四、申报方式
(一)各市(州)发展改革委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省产业创新中心的申报、建设和运行管理工作,落实建设条件和配套支持政策。

(二)各市(州)发展改革委组织省产业创新中心申报单位开展创新资源整合、合作协议签订、工商注册等工作,按照《指引》中《四川省产业创新中心组建方案编制提纲》,指导省产业创新中心牵头组建单位编制组建方案,并对组建方案真实性、完整性、可行性进行审核把关。

(三)中央和省属高校、院所、企业牵头组建省产业创新中心均由所在地市(州)发展改革委推荐申报。

(四)省产业创新中心采取在线申报为主的方式,申报单位登录四川省发展改革委创新平台管理系统进行注册、登录和操作(),在线填写省产业创新中心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

同时,各市(州)发展改革委将上报文和省产业创新中心组建方案纸质版(一式两份)报送省发展改革委。

五、审核批复
(一)省发展改革委根据《指引》要求,对各市(州)发展改革委推荐上报的省产业创新中心组建方案进行审核,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专家进行评估论证,按照“成熟一个、组建一个”的原则依程序择优批复,同一领域不重复批建。

(二)批建的省产业创新中心名单在四川省发展改革委官方网站公布。

(三)本申报指南有效期截止2022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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