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食品召回制度
食品召回及暂停经营制度

食品召回及暂停经营制度摘要本文档旨在介绍食品召回及暂停经营制度的重要性和实施步骤,以确保食品安全和保护消费者权益。
食品召回是指生产厂商或经营者主动对已经上市销售的食品进行回收的行为,而暂停经营是指相关食品经营者因一定缺陷或危害暂停销售食品的行为。
1. 引言食品安全是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重要保障。
为了防止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有必要建立食品召回及暂停经营制度。
2. 食品召回制度食品召回制度是指在发现食品存在质量、安全等问题时,食品生产厂商或经营者采取主动召回已经上市销售的食品,并依法履行食品召回的义务。
2.1 食品召回的程序- 发现问题:发现食品质量、安全问题或接受消费者投诉,或者接到监管部门通知。
- 召回计划:制定食品召回计划,明确召回范围、召回方式、召回期限等内容。
- 召回公告:向社会公告食品召回信息,告知消费者召回食品的原因、风险等。
- 召回实施:启动召回计划,通过回购、更换等方式收回召回食品。
- 召回报告:制作并向监管部门报告召回情况,包括召回范围、召回效果等。
2.2 食品召回的法律依据- 《食品安全法》:明确了食品生产者、经营者的召回义务和责任。
- 《产品质量法》:规定了食品召回的具体程序和要求。
3. 暂停经营制度暂停经营制度是指当发现食品存在一定缺陷或可能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时,食品经营者暂时停止销售相关食品的行为。
3.1 暂停经营的情形- 食品质量问题:发现食品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如含有有害物质、超过允许残留量等。
- 卫生安全问题:发现食品可能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如携带病原体等。
3.2 暂停经营的程序- 发现问题:发现食品存在一定缺陷或危害。
- 暂停通知:向相关部门申请暂停经营,并告知消费者停止销售。
- 问题整改:对问题食品进行整改,确保符合安全要求。
- 重新经营:经过整改后,重新经营销售。
3.3 暂停经营的法律依据- 《食品安全法》:明确了食品经营者的暂停经营义务和责任。
食品召回管理制度正式版

食品召回管理制度正式版一、总则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生产、加工、销售的食品。
三、食品召回义务1.本公司发现其生产、加工、销售的食品存在安全问题,应立即启动召回程序。
2.本公司应立即组织内部调查,确认食品是否存在安全问题,并进行评估风险等级。
3.本公司应立即通知相关行政部门,并按照相关规定填写召回申请。
4.本公司应及时公告食品安全问题和召回信息,向消费者发布食品安全警示。
5.本公司应立即停止生产、加工、销售存在安全问题的食品,并采取相应措施防止食品进入市场。
四、召回程序1.制定召回计划。
本公司应根据食品安全问题的严重性和危害程度,制定相应的召回计划,明确召回范围和召回方式。
3.召回追溯。
本公司应通过追溯系统追踪召回产品的生产、加工、销售情况,以确保所召回产品的全面回收。
4.召回处理。
本公司应对召回产品进行妥善处理,包括销毁、处置、退货等,确保召回产品不再流入市场,并记录处理过程和结果。
5.召回报告。
本公司应按照相关规定向相关行政部门提交召回报告,明确召回过程、结果和整改措施。
五、相关责任1.食品安全责任人。
本公司应指定专人负责食品召回工作,负责召回计划的制定、执行和管理,并在召回过程中及时报告相关部门。
2.内部协调责任。
本公司应建立召回协调小组,包括生产、品质、销售等相关部门,并明确各个部门的具体工作任务和责任。
3.配合调查责任。
本公司应积极配合相关行政部门的调查工作,提供相关信息和协助。
4.消费者赔偿责任。
如因召回产品造成消费者损失的,本公司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六、召回后整改措施1.本公司应根据召回情况制定整改方案,对召回事件进行深入分析和彻底整改,以确保类似问题不再发生。
2.本公司应对召回后的产品进行全面检测和质量监控,确保产品质量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3.本公司应加强内部培训和宣传,提高员工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责任感。
七、处罚措施1.本公司如未按照召回管理要求和程序进行食品召回的,将依法受到行政处罚。
食品召回管理制度最新规定

食品召回管理制度最新规定一、召回管理制度的适用范围召回管理制度适用于生产、经营和食品相关企业的召回行为。
其中,生产、流通企业主要包括食品生产企业、食品流通企业、食品销售企业和食品仓储企业。
二、召回管理制度的基本要求1. 食品召回应当符合主管部门的召回要求,并对消费者实施告知。
2. 食品召回的主管部门应当对召回计划的实施进度、效果进行跟踪监督,并对召回行为的安全效果进行评估。
3. 食品召回应当具有专门的召回责任人,召回行为应当报告主管部门,并寻求其指导。
4. 食品召回的主管部门应当对召回计划及召回行为进行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5. 食品召回的主管部门应当对召回行为及时反馈召回进展情况,以释疑解惑。
6. 食品召回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控制程序并记录下召回相关信息。
7. 食品召回过程中产生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三、食品召回程序1. 食品召回程序应当包括:确定召回原因、确定召回产品、召回范围、召回措施、过程监督、召回结束及召回后追踪等环节。
2. 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建立食品召回措施计划,并报告主管部门备案。
3. 食品召回程序应当体现一定的快速性,准确性和有效性。
四、责任追溯制度1. 生产、经营的食品企业应当建立健全食品责任追溯制度,确保能够及时找出食品责任单位。
2. 主管同部门可以对食品生产、流通和经营环节责任单位体系效果进行核查。
3. 主管部门可以对食品生产、流通和经营环节的食品责任单位实施监控。
五、食品召回信息发布1. 食品召回信息应当通过官方网站、新闻发布会、报纸、电台、电视、社交媒体等途径向社会公布。
2. 食品召回信息应当包括产品名称、规格、召回原因、销售地点、联系电话等信息。
3. 食品召回信息应当区分不同召回环节的产品。
六、监督管理1. 主管部门应当及时跟踪监督召回计划的实施情况,并对召回行为及时反馈召回进展情况。
2. 主管部门应当对召回计划及召回行为进行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以上就是对食品召回管理制度最新规定的详细介绍,通过对这些规定的认真执行,可以更好地保障食品安全,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使得我国的食品召回工作能够以更加规范、科学的方式进行。
企业食品召回管理制度(五篇)

企业食品召回管理制度作业指导书1/3不安全食品召回管理制度1.目的规范不安全食品召回规范,防止不安全食品流入市场以及消费者食用。
2.适用范围适用于对公司流出的不安全食品召回管理工作。
3.定义和简称3.1召回。
指公司对确认的已进入流通领域的不安全食品,通过换货、退货、补充或修正消费说明等方式,及时消除或减少食品安全危害的活动。
4.职责4.1销售部:负责召回不安全食品;4.2品管部:负责不安全食品的调查处理;4.3其他相关部门。
配合执行。
5.工作程序5.1需要召回的不安全食品包括:5.2本制度所称召回,是指公司对确认的已进入流通领域的不安全食品,通过换货、退货、补充或修正消费说明等方式,及时消除或减少食品安全危害的活动。
5.3当获知公司产品可能存在安全危害或接到____监管部门的食品安全危害调查书面通知时,公司品管部应立即____食品安全危害调查和食品安全危害评估,如有必要可委托国家认可的产品检验机构,实施相关的技术检测。
⑴是否符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或标准的安全要求;⑵是否含有非食品用原辅料、添加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⑶食品的主要消费人群的构成及比例;⑷可能存在安全危害的食品数量、批次或类别及其流通区域和范围。
不安全食品召回管理制度作业指导书2/3⑴该食品引发的食品污染、食源性疾病、或对人体健康造成的危害,或引发上述危害的可能性;⑵不安全食品对主要消费人群的危害影响;⑶危害的严重和紧急程度;⑷危害发生的短期和长期后果。
5.4食品安全危害调查和评估结果确认属于不安全食品的,应实施召回。
5.5根据评估结果确认需要实施召回时,经品管部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宣布实施召回;品管部应立即____相关部门人员查找原辅料仓库、车间、成品仓库、运输过程等各种环节的相关记录,确定受影响的产品数量、批号和去向。
5.6确定受影响产品的范围后,经销售部通知经销商停止销售,通知消费者停止消费。
5.7品管部应根据危害产生的原因,会同销售、生产等部门,确定召回方式,通知仓库、销售部实施召回。
食品安全监管中的食品召回制度

食品安全监管中的食品召回制度食品召回是指在食品生产、供应、销售过程中发现食品存在安全隐患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情况,相关企业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主动召回相关产品,以保障消费者的健康和权益。
食品召回制度是食品安全监管的重要环节,对于保障公众的食品安全至关重要。
本文将探讨食品安全监管中的食品召回制度及其作用。
一、食品召回制度的背景随着全球化的推进,食品供应链变得越来越复杂,食品产地与销售地之间的空间距离加大,食品原材料的多样性和加工流程的繁杂性也使得食品安全监管面临了更大的挑战。
为了保障消费者的饮食安全,各国纷纷建立和完善了食品召回制度。
二、食品召回制度的基本原则食品召回制度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1.预防为主。
通过建立完善的风险评估和监测体系,及时发现食品安全隐患,采取预防措施,避免问题扩大化。
2.立法规范。
通过法律手段明确食品召回的程序、责任和权益,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3.主体责任。
食品生产、供应、销售企业应当加强自主监测,承担起食品安全监管的主体责任。
4.信息公开透明。
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应及时向公众公布食品召回信息,保持信息公开透明,增加消费者知情权。
三、食品召回制度的运作流程食品召回制度的运作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环节:1.召回申请。
食品生产、供应、销售企业发现食品安全问题后,应主动向监管部门提出召回申请,并详细说明食品召回的理由、范围和解决方案等。
2.风险评估。
监管部门负责对召回申请进行风险评估,评估食品安全风险的严重程度和可能影响的范围,判断是否需要进行食品召回。
3.召回公告。
如经风险评估确认需要召回,监管部门将组织企业发布召回公告,并向公众告知召回的风险和应对措施等信息。
4.召回执行。
食品生产、供应、销售企业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采取相应措施,回收相应的产品,并做好处理措施,以防止问题扩散。
5.效果评估。
食品召回结束后,监管部门将对召回效果进行评估,对召回的执行情况、风险控制效果等进行监督和评价。
食品安全召回记录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召回记录管理制度一、目的为确保食品安全,保障消费者健康,规范食品召回流程,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生产、加工、销售食品的企业。
三、召回定义食品召回是指食品生产者或经营者在发现其生产或销售的食品存在安全隐患时,主动采取措施,将已流入市场的食品收回的行为。
四、召回等级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的严重程度,食品召回分为三个等级:1. 一级召回: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食品安全事件。
2. 二级召回:对人体健康造成一定危害的食品安全事件。
3. 三级召回:对人体健康可能造成危害的食品安全事件。
五、召回流程1. 风险识别:企业应建立风险监测机制,及时发现食品安全问题。
2. 评估决策:对发现的问题进行评估,确定召回等级。
3. 通知报告:立即向相关监管部门报告,并通知相关方。
4. 召回实施:制定召回计划,包括召回范围、方式、时限等。
5. 信息发布:通过适当渠道向公众发布召回信息。
6. 产品处置:对召回产品进行安全处理或销毁。
7. 原因分析:查明问题原因,防止再次发生。
8. 记录保存:详细记录召回过程,保存相关文件和资料。
六、召回记录1. 召回记录应包括召回原因、产品信息、召回批次、召回数量、召回时间、处理结果等。
2. 召回记录应由专人负责,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3. 召回记录应至少保存五年,以备监管部门检查。
七、培训与宣传企业应定期对员工进行食品安全召回制度的培训,提高员工对食品安全的意识。
八、监督与检查企业应建立内部监督机制,定期检查食品安全召回制度的执行情况。
九、违规处理对于违反本制度的行为,企业应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十、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企业食品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企业食品召回管理制度范文(3篇)

企业食品召回管理制度范文一、目的与依据本制度旨在规范企业食品召回的管理和操作,确保食品安全,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进行操作。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业所有食品召回活动。
三、定义1. 食品召回:指生产者或经营者对已流入市场的食品进行回收并处理的行为。
2. 召回通知:指企业向相关单位或个人发出的食品召回的通知。
3. 召回责任人:指被指定负责组织和执行食品召回工作的人员。
四、召回程序1. 发现问题食品a. 监测、检验或其他途径发现问题食品。
b. 确认问题食品是否存在食品安全风险,若存在食品安全风险,立即启动食品召回程序。
2. 制定召回计划a. 确定召回责任人,并指定召回团队,明确各成员的职责。
b. 收集问题食品的相关信息,包括食品名称、规格、生产批号、流通渠道等。
c. 评估食品召回的范围和风险等级。
d. 制定召回计划,包括召回的时间、地点、方式等。
3. 发出召回通知a. 向相关单位或个人发出召回通知,包括食品召回的原因、范围、要求等。
b. 编制召回通知书,并将其发送给相关单位或个人。
4. 食品召回a. 负责食品召回的责任人组织召回团队进行食品召回工作。
b. 确认召回的食品数量和范围,进行食品销毁或退货处理。
5. 跟踪和记录a. 跟踪召回过程中的进展情况,确保召回工作按计划进行。
b. 记录召回过程中的相关信息,包括召回通知的发送情况、召回食品的销毁或退货情况等。
五、责任和义务1. 企业a. 建立食品召回管理制度,并负责执行和监督。
b. 资金和人力配备,确保食品召回工作的有效进行。
c. 及时通报监管部门和相关单位食品召回的情况。
2. 召回责任人a. 负责制定和执行食品召回计划。
b. 组织和协调召回团队进行食品召回工作。
c. 监督食品召回过程中的工作进展。
3. 召回团队成员a. 按照召回责任人的指导和安排,参与食品召回工作。
b. 认真记录召回过程中的相关信息。
六、食品召回的追溯能力企业应建立食品追溯系统,确保能够及时追踪产品的生产、流通和消费环节。
企业食品召回管理制度(三篇)

企业食品召回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确保企业生产的食品安全、保护消费者的健康权益,促进食品安全管理,减少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制定本制度。
二、召回管理概述1. 召回定义食品召回是指在食品出现质量安全问题或者食品监管部门要求召回的情况下,企业主动采取措施,从市场上回收已经投放销售的食品,以消除或减轻食品对消费者健康产生的危害。
2. 召回责任企业应当建立并履行召回管理制度,明确召回责任的界定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同时,企业应当积极与食品监管部门、消费者协会等相关方进行沟通和协商合作,共同推动食品召回工作的开展。
三、召回的类型和范围1. 召回类型食品召回按照召回对象的不同,可分为主动召回和被动召回两种类型:- 主动召回:企业自行发现食品出现质量安全问题,并在主动召回范围内采取措施回收相关食品。
- 被动召回:在食品监管部门或者消费者协会等相关方的要求下,企业采取措施回收相应的食品。
2. 召回范围食品召回的范围应包括以下情况:- 食品被发现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可能对消费者健康产生危害。
- 食品生产过程中出现严重的生产工艺和操作不规范问题。
- 食品被掺假、掺杂等造假行为。
- 其他可能对消费者健康造成危害的情况。
四、召回的程序1. 召回计划的制定企业应当及时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召回计划的制定工作,明确召回的范围、对象、方式、措施等,并报食品监管部门备案。
2. 召回通知的发布企业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召回通知,包括食品的名称、规格、批号、生产日期等相关信息,以便公众了解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3. 召回措施的实施企业应当根据召回计划,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召回工作,包括回收产品、销毁产品、修复产品等,以确保相关食品不再对消费者造成危害。
4. 召回结果的报告企业应当及时向食品监管部门报告召回的结果,并按照要求提供相关的报告和数据,以便监管部门对召回工作进行评估和监督。
五、召回责任的界定1. 企业责任企业应当对召回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赔偿消费者因召回而引起的损失,并依法赔偿消费者的医疗费用等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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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食品召回制度为了加强食品安全监管,避免和减少不安全食品的危害,保护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国家质监总局第98号令《食品召回管理规定》,对不安全食品,制定如下召回制度:
一、不安全食品包括:
1、已经诱发食品污染、食源性疾病或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甚至死亡的食品;
2、可能引发食品污染、食源性疾病或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的食品;
3、含有对特定人群可能引发健康危害的成份面而在食品标签和说明书上未予以标识,或标识不全、不明确的食品;
4.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安全食品。
二、确认食品属于应当召回的不安全食品的,食品生产者应当立即停止生产、销售不安全食品。
三、自确认食品属于应当召回的不安全食品之日起,一级召回应当在1日内,二级召回应当在2日内,三级召回应当在3日内,通知有关销售者停止销售,通知消费者停止消费。
四、食品生产者向社会发布食品召回有关信息,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质检总局有关规定,向省级以上质监部门报告。
五、自确认食品属于应当召回的不安全食品之日起,一级召回应在3日内,二级召回应在5日内,三级召回应在7日内,食品生产者通过所在地的市级质监部门向省级质监部门提交食品召回计划。
六、食品生产者提交的食品召回计划主要内容包括:
1.停止生产不安全食品的情况;
2.通知销售者停止销售不安全食品的情况
3.通知消费者停止消费不安全食品的情况;
4.食品安全危害的种类、产生的原因、可能受影响的人群、严重和紧急程度;
5.召回措施的内容,包括实施组织、联系方式以及召回的具体措施、范围和时限等;6.召回的预期效果;
7.召回食品后的处理措施。
七、自召回实施之日起,一级召回每3日,二级召回每7日,三级召回每15日,通过所在地的市级质监部门向省级质监部门提交食品召回阶段性进展报告。
食品生产者对召回计划有变更的,应当在食品召回阶段性进展报告中说明。
所在地的市级以上质监部门应当对食品召回创优性进展报告提出处理意见,通知食品生产者并上报所在地的省级质监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