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行政拘留程序是什么
治安拘留保释条件是什么

遇到刑事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治安拘留保释条件是什么因为打架、斗殴等原因而被派出所治安拘留的时候,关押在派出所的拘留所里面是会特别难受的,很多人都想着让朋友或亲人来保释自己,让自己出去不会失去自由。
但保释是有条件的,那么治安拘留保释条件是什么?治安拘留保释条件是什么?1、治安拘留不能保释。
2、治安拘留即行政拘留;保释,在中国叫“取保候审”。
3、“取保候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
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4、行政局拘留是适用的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故而不适用“取保候审”。
第一百零七条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
公安机关认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由被处罚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符合本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条件的担保人,或者按每日行政拘留二百元的标准交纳保证金,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暂缓执行。
治安拘留处罚的执行程序1、公安机关作出治安拘留处罚决定并告知被拘留人后,被拘留人不申请复议的,应限其24小时内到指定的拘留所接受处罚,并将《执行拘留通知书》交付被拘留人。
2、被裁决拘留人或其家属能够找到担保人或者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要在申诉和诉讼期间,原裁决暂缓执行。
裁决被撤销或者开始执行时,依照规定退还保证金。
刑事拘留保释需要以下条件:(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实行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3)有逮捕必要,但因患有严重疾病,或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不宜逮捕的;(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羁押的案件,不能在法定的侦查羁押、审查起诉、一审、二审期限内办结,需要继续查证、审理的。
治安案件办理流程

治安案件办理流程治安案件是社会治安管理工作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维护社会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有效、规范地办理治安案件,提高案件办理效率,保障社会治安稳定,特制定了以下治安案件办理流程。
一、案件接报。
1. 接到报案后,立即派员赶赴现场,了解案件情况,初步核实案件信息。
2. 对报案人进行询问,了解案件的基本情况、案发时间、地点、涉案人员等相关信息。
3. 对报案人进行登记,记录报案人的基本信息和联系方式。
二、现场勘查。
1. 到达案发现场后,对现场进行勘查,了解案件发生的具体环境和情况。
2. 保护现场,防止现场被破坏,收集现场物证。
3. 对现场的人员进行询问,了解目击者的证言,获取更多案件线索。
三、取证调查。
1. 对案件相关人员进行传唤,进行询问和调查,获取更多案件线索。
2. 对案件相关物证进行鉴定,确保证据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3. 调取案件相关的监控录像、通讯记录等信息,进行分析和比对。
四、案件定性。
1. 根据取证调查的结果,对案件进行定性,判断案件性质和情节。
2. 根据案件的性质和情节,确定案件的处理方式和程序。
五、立案审查。
1. 对初步定性的案件进行审查,确保案件的合法性和客观性。
2. 对案件的证据进行审查,确保证据的充分性和有效性。
3. 对案件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审查,确保案件的处理符合法律规定。
六、案件处理。
1. 根据案件的性质和情节,确定案件的处理方式,包括警告、罚款、拘留、逮捕等。
2. 对案件相关人员进行处理,保障案件的公正和合法。
3. 对案件的处理结果进行登记和备案,确保案件的处理程序规范和完整。
七、案件结案。
1. 对已处理的案件进行总结和归档,确保案件的结案程序规范和完整。
2. 对结案的案件进行复核,确保案件的处理结果合理和合法。
3. 对结案的案件进行信息公开,及时向社会公布案件的处理结果。
以上就是治安案件办理流程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相关工作人员有所帮助。
在办理治安案件时,需要严格按照流程操作,确保案件的处理程序规范和合法,保障社会治安稳定,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行政拘留的七个条件

行政拘留的七个条件行政拘留是指由公安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涉嫌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人采取的强制性的行政处罚。
行政拘留的七个条件包括:一、拘留的行为必须是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
行政拘留是为了保障治安,所以拘留的行为必须是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不能是其他违反法律的行为。
二、拘留的行为必须是已经发生的行为。
行政拘留是要对已经发生的行为作出处罚,不能是未发生的行为。
三、拘留行为人必须是具体的个人。
行政拘留是要对某个具体的个人施行,不能是泛泛的群众或者一般的机构。
四、拘留行为人必须具有刑事责任能力。
行政拘留是要对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行为人施行,不能是未成年人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五、拘留的行为必须是有明显的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
行政拘留是要对明显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施行,不能是形式上符合法律要求但是对社会治安造成危害的行为。
六、拘留应当在有效期间内行使。
行政拘留是要在有效期间内行使,不能是超过该有效期间的行为。
七、拘留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行使。
行政拘留是要按照规定的程序行使,不能是一味的滥用权力,也不能是超越职权的行为。
总之,行政拘留的七个条件是:(1)拘留的行为必须是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2)拘留的行为必须是已经发生的行为;(3)拘留行为人必须是具体的个人;(4)拘留行为人必须具有刑事责任能力;(5)拘留的行为必须是有明显的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6)拘留应当在有效期间内行使;(7)拘留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行使。
行政拘留除了上述七个条件之外,还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实施。
若公安机关超越职权行使行政拘留,则将受到严厉的法律惩戒。
公安机关的行政拘留流程是什么? 【行政类法律知识】

公安机关的行政拘留流程是什么?【行政类法律知识】下面是小编精心为您整理的“公安机关的行政拘留流程是什么?”,希望对你有所帮助!更多详细内容请继续关注我们哦。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以外,应当把拘留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
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逮捕后的具体程序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公安机关对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决定,认为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但是必须将被拘留的人立即释放。
如果意见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
上级人民检察院应当立即复核,作出是否变更的决定,通知下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执行。
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咨询、代理申诉、控告。
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适用刑事强制措施有关问题的规定人民检察院直接立案侦查的案件,需要拘留犯罪嫌疑人的,应当依法作出拘留决定,并将有关法律文书和有关案由、犯罪嫌疑人基本情况的材料送交同级公安机关执行。
公安机关核实有关法律文书和材料后,应当报请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签发拘留证,并立即派员执行,人民检察院可以协助公安机关执行。
人民检察院对于符合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第(四)项或者第(五)项规定情形的犯罪嫌疑人,因情况紧急,来不及办理拘留手续的,可以先行将犯罪嫌疑人带至公安机关,同时立即办理拘留手续。
治安案件办案程序是怎样的

治安案件办案程序是怎样的一、受理公安机关对报案、控告、举报或者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主动投案,以及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移送的案件,应当及时受理,并进行登记。
二、调查三、决定四、执行。
在现实生活中,发生了治安案件群众往往会第一时间选择报警,由公安机关来处理治安违法行为。
公安机关在接到群众报警后应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进行案件的处理,那治安案件办案程序是怎样的呢?小编将在下方中为您进行说明,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一、受理公安机关对报案、控告、举报或者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主动投案,以及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移送的案件,应当及时受理,并进行登记。
二、调查(一)传唤1、需要传唤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
2、对现场发现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询问笔录中注明。
3、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可以强制传唤。
4、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
5、传唤后应当及时询问查证,询问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情况复杂,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可能适用行政拘留处罚的,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6、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将传唤的原因和处所通知被传唤人的家属。
(二)询问1、询问笔录应当交被询问人核对;对没有阅读能力的,应当向其宣读。
记载有遗漏或者差错的,被询问人可以提出补充或者更正。
2、被询问人要求就自行提供书面材料的,应当准许。
必要时人民警察也可以要求被询问人自行书写。
3、询问不满十六周岁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应当通知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到场。
(三)检查1、公安机关对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关的场所、物品、人身可以检查。
检查时,人民警察不得少于二人,并应当出示工作证件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开具的检查证明文件。
2、对确有必要,立即进行检查的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当场检查。
但检查公民住所应当出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开具的检查证明文件。
派出所拘留人的流程

派出所拘留人的流程派出所拘留人的流程一、对被拘留人实行拘留前的登记程序:1.接受大队通知后,接到案件的民警要立即核实案情,看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如果符合,就可以立案并实施拘留;2.拘留前,派出所民警还需要把被拘留人的个人信息登记在拘留登记簿上,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户籍地、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联系方式、家庭住址等;3.被拘留人还需要签字确认上述信息,并且要询问被拘留人有无身体不适,并将其体检情况记录在档案中;4.民警还应当把被拘留人的财物清点,并将其保管在派出所的物品管理室,并将清点情况记录在档案中;5.接受拘留的被告人,派出所民警还需要及时向家属介绍拘留的有关情况,并询问家属有无反映。
二、对被拘留人实行拘留期间的管理程序:1.被拘留人实行拘留期间,派出所民警应当安全管理,维护派出所的秩序,保障被拘留人的人身安全;2.在拘留期间,派出所民警需要定期检查被拘留人的情况,如果发现被拘留人出现异常情况,就要及时向上级报告,并采取必要的措施;3.在拘留期间,派出所民警要及时登记活动情况,以便及时发现被拘留人的任何变化;4.被拘留人有权利要求见证人,派出所民警要及时派出工作人员见证;5.派出所民警还需要按照有关规定,定期对被拘留人进行搜查,以及拘留期间的生活起居情况进行监督。
三、实行拘留期满后的程序:1.拘留期满后,派出所民警要及时将被拘留人的财物交还,并且被拘留人的财物应当完整无损;2.派出所民警还要做好拘留期满后被拘留人的领回手续,领回手续需要提前24小时完成;3.被拘留人的领回手续完成后,派出所民警要及时将被拘留人的财物交还,并向家属介绍被拘留人的情况;4.派出所民警还要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被拘留人的情况,以便及时作出处理;5.拘留期满后,民警还需要把被拘留人的拘留登记簿和活动记录转交到派出所的物品管理室,并由负责此事的民警签字确认。
四、总结派出所拘留人的流程主要包括拘留前的登记程序、拘留期间的管理程序以及拘留期满后的程序等内容。
行政处罚的一般程序和简易程序的区别是什么

⾏政处罚的⼀般程序和简易程序的区别是什么⾏政处罚有⼀般程序和简易程序两种之分,你知道吗?⼈们总是在有意⽆意间做出⼀些犯法的事情来,⼤家有必要弄清⾏政处罚这两种程序的区别才好。
接下来,就由店铺⼩编整理的以下内容来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政处罚的⼀般程序和简易程序的区别是什么简易程序是当场做出决定经由派出所所长同意即可,⼀般程序是要经县(区)以上公安局长批准后作出的决定,和⼈数没关系,⼀个⼈可以简易程序,⼆⼗⼈也可以,同理⼀般程序也⼀样。
简易程序⼀般是罚款,⼀般程序从罚款⾄⾏政拘留都可以。
⾏政处罚的⼀般程序:(⼀)违法事实⽐较复杂、情节⽐较严重,需要调查取证或可能给予较重的⾏政处罚案件,应当适⽤⼀般程序。
(⼆)下列⾏政处罚由公安派出所或相应级别的有⾏政处罚权的执法单位作出:1、警告;2、对公民处以50元以下的罚款。
(三)下列⾏政处罚由公安分局、县(市)区公安局作出:1、警告;2、罚款;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法财物;4、责令停产停业;5、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6、⾏政拘留;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政处罚。
(四)公安机关作出⾏政处罚决定,应当查明事实,充分举证,调查取证必须严格按照《⾏政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全⾯、客观、公正地进⾏。
(五)执法⼈员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对与违法⾏为有关的场所、住所及物品等⾏使检查权。
发现与案件有关的证据,执法⼈员认为有可能灭失或以后难以取得,可依法采取先⾏登记保存措施。
(六)公安机关作出⾏政处罚,应制作《公安⾏政处罚决定书》,作出治安处罚的,应当填写《治安管理处罚裁决书》,并向被处罚⼈宣布,同时应当告知当事⼈,不服处罚决定,在法定期限内有权申请复议或提起⾏政诉讼。
⾏政处罚决定宣布后,应依法送达被处罚⼈。
⾏政处罚的⾏政处罚的简易程序:(⼀)违法事实清楚,情节简单,后果轻微的违反⾏政管理⾏为,执法⼈员可当场作出如下处罚:1、警告;2、对公民处以50元以下的罚款;3、对法⼈或其他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
派出所拘留人的流程

派出所拘留人的流程一、什么是派出所拘留派出所拘留,是指地方派出所对超过24小时拘留期限的违法犯罪嫌疑人进行的一种强制措施。
二、派出所拘留的条件1、嫌疑人犯罪嫌疑事实明确。
2、嫌疑人难以确定身份,需要对身份做出调查。
3、嫌疑人对犯罪事实不配合调查,而面对证据确凿。
4、犯罪嫌疑人潜逃、逃匿或者不能确保出庭受审。
三、派出所拘留程序1、立案登记派出所接到报案后,会立即进行案件登记,记录案件基本信息。
2、查证调查在案件登记后,民警将对案件进行调查和查证,核实案件事实和证据,掌握嫌疑人的情况,并依据“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条文,进行相应处理。
3、采取强制措施当有证据表明嫌疑人是犯罪嫌疑人,并且嫌疑人存在潜逃、逃匿或者不能确保出庭受审等情况时,民警可以根据法律程序采取强制措施。
民警需将犯罪嫌疑人传唤到派出所,对其身份证件和行李进行检查,并告知其面临的犯罪嫌疑,并对其证言进行录音、录像等相关记录。
4、传唤询问犯罪嫌疑人被传唤到派出所后,民警要对其进行询问,掌握嫌疑人的诉讼主张、供述、辩解和辩护情况,核实犯罪事实和证明。
此时,犯罪嫌疑人有权保持沉默不说话,如决定不做任何陈述,也应让其当场签署拒绝陈述的书面文件。
5、开具拘留通知书如果民警有理由相信犯罪嫌疑人确实需要采取强制措施,应在24小时内向上级公安机关提出拘留意见,并在拘留意见得以同意后,立即向嫌疑人开具拘留通知书,告知其拘留事由、拘留期限和保障措施等信息。
拘留通知书应在视线范围内展示,并当场传达给犯罪嫌疑人,告知其有权申请律师和申诉。
6、拘留期间保障在犯罪嫌疑人被拘留后,民警需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其生活、伙食和安全进行保障,并及时关注其身体健康状况,做好应急处理措施。
7、出庭审讯在拘留期限届满前,民警还需要将犯罪嫌疑人带到有关法院,按照有关程序进行出庭审讯,并保障其在出庭审讯过程中的权利不受损害。
如果法院决定对犯罪嫌疑人继续拘留,民警需要按照法律要求,将拘留期刑满期限告知其家属,并保障其家属的知情权。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派出所行政拘留程序是什么
▲一、派出所行政拘留程序是什么?
1、调查
公安机关对报案、控告、举报或者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主动投案,以及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移送的违反治安管理案件,应当及时受理,并进行登记。
2、决定
治安案件调查结束后,公安机关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以下处理:
(一)确有依法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违法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及具体情况,作出处罚决定;
(二)依法不予处罚的,或者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作出不予处罚决定;
(三)违法行为已涉嫌犯罪的,移送主管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发现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其他违法行为的,在对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作出处罚决定的同时,通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理。
3、执行
对被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人,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送达拘留所执行。
▲二、行政拘留特点
行政拘留是一种重要的也是常见的行政处罚的种类。
行政拘留是指法定的行政机关(专指公安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人,在短期内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种行政处罚。
(1)行政拘留是一种严厉的行政处罚形式,只有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才享有拘留裁决权,期限限制在1日以上15日以内。
(2)行政拘留不同于刑事拘留。
前者是依照行政法律规范对违反治安管理法规的人采取的惩戒措施;后者是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而采取的临时剥夺犯罪嫌疑人的人身自由的刑事强制措施。
(3)行政拘留不同于司法拘留。
后者是人民法院依照诉讼法的规定对妨害民事、行政诉讼程序的人所实施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
(4)行政拘留不同于行政扣留。
行政扣留是行政机关采取的临时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
(5)行政拘留与拘役不同。
拘役是由人民法院对触犯刑
法的人判处的一种刑罚。
所以,行政拘留的程序总共就是分成三部的。
而且行政拘留是强制性的,不管被行政拘留的当事人当时是否认同派出所行政拘留的这种处罚,可以在被行政拘留以后提出行政复议,而且行政复议期间其实不耽误行政拘留的执行的。
执行行政拘留或者是刑事拘留之前,司法部门首先要掌握证据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