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日数与计薪日数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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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

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

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
劳社部发[2008]3号(75)
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
劳社部发[2008]3号
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
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国务院令第513号)的规定,全体公民的节日假期由原来的10天增设为11天。

据此,职工作天数和工资折算办法分别调整如下:
、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
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
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
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
作小时数的计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时。

、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
《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
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2000年3月17日劳动保障部发布的《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0]8号)同
二○○八年。

日工资的计算方法

日工资的计算方法

日工资的计算方法
请注意,以下是关于日工资计算方法的解释,文中不会再出现相同的文字作为标题。

日工资的计算方法可以根据不同的就业制度和支付方式有所不同,下面是常见的两种计算方式:
1. 按照工作小时计算:
日工资 = 总工资 / 工作天数
在这种计算方式下,员工的总工资将会根据雇主规定的工作
小时数进行计算。

例如,一个员工的总工资是1000元人民币,工作天数为30天,那么他的日工资就是1000 / 30 = 33.33元人民币。

2. 按照固定金额计算:
在这种计算方式下,员工每天都会获得固定的工资金额。

例如,一个员工的日工资是100元人民币,工作天数为30天,
那么他的总工资就是100 * 30 = 3000元人民币。

需要注意的是,日工资的计算方法可能会受到国家法律法规或劳动合同的限制。

此外,如果员工有加班或扣除项,也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相应的调整。

希望以上解释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有其他问题,请随时追问。

制度计薪日和制度工作日-名词解释

制度计薪日和制度工作日-名词解释

制度计薪日和制度工作日-名词解释劳动保障部于2008年1月10日公布了《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在这个通知中提出了“制度工作日”和“制度计薪日”两个概念。

《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国务院令第513号)的规定,全体公民的节日假期由原来的10天增设为11天。

据此,职工全年月平均制度工作天数和工资折算办法分别调整如下:一、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工作小时数的计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时二、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

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三、2000年3月17日劳动保障部发布的《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0]8号)同时废止。

制度计薪日-解释制度计薪日是指计算薪酬的有效天数。

制度计薪日是用于日工资的计算的月计薪天数,在工资发放的时候与许多考勤项目相关,如扣除事假、病假工资,加班费计算,工作不足一个月时的工资计算等等,都与“制度计薪日”及日工资数相关。

年计薪天数、月计薪天数的计算方法为:年计薪天数:365天-104天=261天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不扣除11天的法定节假日)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点击放大]制度工作日是指应该出勤的工作天数。

劳动计算公式

劳动计算公式
1、按劳动法和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
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
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 工作小时数的计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时。
2、国家之规定标准工作时间,具体的作息时间安排没有规定,一般都由地方政府或企业自己规定,常见的有:
早8:00至12:00,午14:00至18:00
早8:30至12:00,午14:00至17:30
早9:00至12:00,午13:00至17:00
等等,但有一个共同点,午饭时间不计算为工作时间。
工作时间又称劳动时间。是指法律规定的劳动者在一昼夜和一周内从事劳动的时间。工作时间的长度由法律直接规定,或由集体合同或劳动合同直接规定。劳动者或用人单位不遵守工作时间的规定或约定,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一、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
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
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
工作小时数的计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时。
二、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
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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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计算职工工作时间

如何计算职工工作时间

如何计算职⼯⼯作时间很多企业员⼯的⼯作时间与⼯资是直接挂钩的,因此⼈事和财务等部门在计算的时候不可出现差错,否则容易给公司带来纠纷。

那么年⼯作⽇、季⼯作⽇、⽉⼯作⽇怎么算呢?接下来由店铺的⼩编为⼤家整理了⼀些关于如何计算职⼯⼯作时间及其他相关的知识,欢迎⼤家阅读!如何计算职⼯⼯作时间⼀、制度⼯作时间的计算年⼯作⽇:365天-104天(休息⽇)-11天(法定节假⽇)=250天季⼯作⽇:250天÷4季=62.5天/季⽉⼯作⽇:250天÷12⽉=20.83天/⽉⼯作⼩时数的计算:以⽉、季、年的⼯作⽇乘以每⽇的8⼩时。

⼆、⽇⼯资、⼩时⼯资的折算按照《劳动法》第五⼗⼀条的规定,法定节假⽇⽤⼈单位应当依法⽀付⼯资,即折算⽇⼯资、⼩时⼯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

据此,⽇⼯资、⼩时⼯资的折算为:⽇⼯资:⽉⼯资收⼊÷⽉计薪天数⼩时⼯资:⽉⼯资收⼊÷(⽉计薪天数×8⼩时)。

⽉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21.75天相关法律知识:⼯作时间的分类1、标准⼯作时间(标准⼯时)是指法律规定的在⼀般情况下普遍适⽤的,按照正常作息办法安排的⼯作⽇和⼯作周的⼯时制度。

我国的标准⼯时为劳动者每⽇⼯作 8⼩时,平均每周⼯作44⼩时,每周⾄少⼀天休息⽇。

实⾏计件⼯作的劳动者,⽤⼈单位应当根据每⽇⼯作不超过8⼩时、平均每周⼯作不超过44⼩时的⼯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2、缩短⼯作时间是指法律规定的在特殊情况下劳动者的⼯作时间长度少于标准⼯作时间的⼯时制度。

即每⽇⼯作少于8⼩时。

缩短⼯作⽇适⽤于:(1)从事矿⼭井下、⾼温、有毒有害、特别繁重或过度紧张等作业的劳动者;(2)从事夜班⼯作的劳动者;(3)哺乳期内的⼥职⼯。

3、延长⼯作时间是指超过标准⼯作⽇的⼯作时间,即⽇⼯作时间超过8⼩时,每周⼯作时间超过40⼩时。

延长⼯作时间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每月的工作日21.75天的计算方法

每月的工作日21.75天的计算方法

每月的工作日21.75天的计算方法
每月的工作日为21.75天的计算如下:
制度计薪日计算方法一、制度工作日的计算扣除了国家的法定节假日,具体计算方法为: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为一年52周的双休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
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
工作小时数:月、年的工作日×每日的8小时
二、“制度计薪日”即用于日工资的计算的月计薪天数,在工资发放的时候与许多考勤项目相关,如扣除事假、病假工资,加班费计算,工作不足一个月时的工资计算等等,都与“制度计薪日”及日工资数相关。

月计薪天数、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方法为: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不扣除11天的法定节假日)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其他的工资计算方法: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21.75;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法定节假日元旦节、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国庆节、中秋节用人单位也要计发工资,
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职工月计薪天数21.75天,21.75天=(365天-104天)÷12个月=21.75天。

每年365天减去52个星期的双休日共计104天,得到每年的工作日除以12个月,得到每月的平均工作日。

根据《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2008年1月3日劳社部发[2008]3号)的规定。

薪资计算方法

三、正确的算法正算法:工资=月薪÷21.75×月计薪天数×(出勤天数比例)反算法:工资=月薪-月薪÷21.75x缺勤天数×(出勤天数比例)月计薪天数=(月出勤天数+ 法定节假日天数)出勤天数比例= 21.75÷(当月应出勤天数+法定节假日天数)同样举上面的案例:案例一:某员工月薪2175元,7月份有23个工作日,员工缺勤1天,出勤是22天,本月月薪多少?正算法:2175÷21.75×22×(21.75÷23)=2080.4元反算法:2175—2175÷21.75×1×(21.75÷23)=2080.4元案例二:某员工月薪2175元,5月份有21个工作日,5.1为法定节假日,员工缺勤1天,出勤是20天,本月月薪多少?正算法:2175÷21.75×(20+1)×(21.75÷(21+1))=2076.14元反算法:2175—2175÷21.75×1×(21.75÷(21+1))=2076.14元如此以来,正、反算法结果都为一致了。

现实中,目前也有一些实行6天工作制之类的民营企业并不使用21.75计算月薪的,而是直接用实际出勤天数进行计算。

这也可行。

毕竟法律法规并不强制要求企业一定按21.75来计算月薪。

最普遍的算法就是用“工资=月薪÷应出勤天数×实际出勤天数”,这种算法错就错在没把“带薪法定节假日”天数算进去。

正确的应该为“工资=月薪÷(应出勤天数+法定节假日天数)×(实际出勤天数+法定节假日天数)”。

也有企业是使用“工资=月薪÷30天×实际出勤天数”此类算法来计算月薪的企业。

这种算法又会出现上述所说的正、反算法结果不一致,而且这种把休息日算成带薪工作日的方式也存在着争议,如果遇到有员工月初辞职的,企业是否会将剩下的带薪休息日天数算还给员工呢?四、关于加班工资算法加班工资的计算较为容易,(工作日超时加班不低于1.5倍、休息日加班不低于2倍、法定节假日加班不低于3倍)算法:“加班工资=月薪÷21.75×加班天数×所对应的倍数”举例:某员工月薪2175元,5月出勤满勤,5.1-5.3加班3天,5.1为法定节假日。

浅析月平均制度工作日与月计薪日在薪酬计算中的应用

月平均制度工作日与月计薪日在薪酬计算中的应用----ponfoy一、月平均制度工作日与月计薪日的概念1、月平均制度工作日:是对劳动者每个月工作天数的折算,由年平均制度工作日除以12个月得来。

一年365天中,劳动者共享受115天的休假天数(104天的休息日以及11天的法定节假日),而除此之外的250天就是我们每年的平均工作天数,即年平均制度工作日。

因此月平均制度工作日的折算方法为:250天÷12月=20.83天/月。

2、月计薪日:是对劳动者每月领取工资天数的折算,由年计薪日除以12个月得来。

一年中,劳动者共享受115天的休假天数(104天的休息日以及11天的法定节假日),但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

因此,一年中104个休息日之外的天数都算作年计薪日。

所以月计薪日的折算方法为:\(365天-104天\)÷12月=21.75天/月。

二、月平均制度工作日与月计薪日的适用1、月平均制度工作日(1)“20.83”用于月工作时间的统计和换算:标准工时制规定,每天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周工作至少休息1天,以上三项条件中有一项不符合就算加班。

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是针对因工作性质特殊,需连续作业或受季节及自然条件限制的企业部分职工,采用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的一种工时制度。

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分别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但其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

2008年1月3日,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下发《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规定,劳动者的制度工作时间(即全年总天数减去休息日及法定节假日)由此前的251天减少为250天,每月工作日由此前的20.92天调整为20.83天。

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的用人单位,劳动者综合计算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时间的,应当视为延长工作时间,按不低于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工资;用人单位在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支付工资。

劳动保障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

劳动保障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
算问题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障部
劳社部发[2008]3号
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国务院令第513号)的规定,全体公民的节日假期由原来的10天增设为11天。

据此,职工全年月平均制度工作天数和工资折算办法分别调整如下:
一、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
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
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
工作小时数的计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时。

二、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
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

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三、2000年3月17日劳动保障部发布的《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0]8号)同时废止。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二○○八年一月三日。

制度工作日与制度计薪日

根据劳动法规定:制度工作日为:(365-52*2-11)/12=20.83 或(365-52*2-10)/12=20.92制度计薪日为:(365-52*2)/12=21.75备注:全年共52周,104天假期。

法定节假日:元旦:1天春节:3天清明节:1天劳动节:1天端午节:1天中秋节:1天国庆节:3天共计11天。

(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我国法定节假日总天数由10天增加到11天(2008/1/1)国务院总理温家宝7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草案)》和《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草案)》。

按新的法定节假日方案:元旦、清明、“五一”劳动节、端午、中秋各放假1天。

春节和“十一”国庆节放假3天不变,但放假起始时间由农历正月初一调整为除夕。

法定节假日总天数由10天增加到11天。

允许周末上移下错,与国家法定节假日形成两个七天的“黄金周”(春节和国庆节)和五个三天的“小长假”(元旦、清明、劳动节、端午、中秋)。

这一方案在民意调查阶段,对取消五一黄金周曾有大分歧。

方案最终通过,标志着从2000年开始经过七年七次纷扰拥挤的“五一”黄周金正式离我们而去。

按带薪年休假条例: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单位)的职工在同一单位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

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为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为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为15天。

12月7日,全国政协委员、清华大学假日改革课题组负责人蔡继明介绍,他们原本的设计方案是取消“五一”和“十一”两个黄金周。

“有关部门考虑到这么多年来民众已经形成了对长假期的偏好,而且同时取消可能会产生很大的负面影响,所以采取了一个折中的方案。

”按照蔡继明的设想,如果本次调整顺利,到明年“十一”没有出现很大的问题,那么下一步假期调整就是要取消“十一”黄金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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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社部发[2008]3号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国务院令第513号)的规定,全体公民的节日假期由原来的10天增设为11天。

据此,职工全年月平均制度工作天数和工资折算办法分别调整如下:一、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工作小时数的计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时。

二、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

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三、2000年3月17日劳动保障部发布的《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0〕8号)同时废止。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二○○八年一月三日第一,20.83天只适用于安排员工工作的时候,也就是说,不能把法定假日也作为工作日对待;第二,21.75是只适用于工资、加班工资等收入计算的时候,也就是薪酬操作的时候。

以上两个标准其实是没有冲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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