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及保健食品专项抽检监测工作方案
保健食品安全监管方案范文(三篇)

保健食品安全监管方案范文一、背景介绍保健食品是指具有调节机体功能、补充营养、保持健康等功能的食品,近年来,随着人们对健康的不断关注以及养生意识的不断提高,保健食品市场迅速发展。
然而,由于市场的火爆以及监管的不足,也出现了一些问题,如虚假宣传、假冒伪劣等,给消费者的健康带来了潜在的风险。
因此,制定一套科学、严格的保健食品安全监管方案势在必行。
二、目标和原则1. 目标:(1)确保保健食品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2)保护消费者的权益和健康安全;(3)加强对保健食品生产、销售环节的监管。
2. 原则:(1)科学监管:依据科学研究和食品安全规范,制定相应的监管标准和程序。
(2)严格法规: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执行力度,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
(3)公开透明:加强与消费者之间的沟通和信息交流,提高消费者的安全意识和食品科学素养。
(4)综合监管:建立健全多部门、多层级的保健食品监管体系,形成合力,加强协作。
三、主要措施1. 加强监管标准和流程建设(1)制定并完善保健食品的分类管理和标准划分,建立相应的注册登记制度。
(2)加强对保健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管,建立药食同源保健食品的特殊监管机制。
(3)完善保健食品产品标签和说明书的要求,明确标注保健食品的功能和适用人群。
(4)建立保健食品追溯制度,实施全程可追溯,加强风险管控。
2. 强化市场监管(1)加强对保健食品生产企业的日常监管和抽检力度,建立健全保健食品生产许可制度。
(2)加强对保健食品销售环节的监管,加大对销售假冒伪劣保健食品的打击力度。
(3)建立健全保健食品投诉举报机制,及时处理消费者的投诉和举报。
(4)加强对保健食品网络销售的监管,规范网络销售行为,打击虚假宣传和信息欺诈。
3. 提升消费者安全意识(1)加强对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教育,提高消费者的食品科学素养和安全意识。
(2)加强与消费者的互动与沟通,向消费者提供准确的保健食品信息。
(3)加强对消费者投诉和举报的及时处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一、工作目标通过本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各类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有效解决当前食品安全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提高食品安全整体水平,增强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的信心。
二、整治重点1、重点区域学校及其周边、建筑工地食堂、旅游景区、城乡结合部、农村集市等区域。
2、重点品种乳制品、肉制品、食用油、酒类、调味品、保健食品、食用农产品等。
3、重点环节食品生产加工环节,严查无证生产、使用非食品原料、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食品流通环节,重点检查进货查验、索证索票、食品储存条件等;餐饮服务环节,加强对餐饮具消毒、食品原料采购、加工制作过程的监管。
三、工作步骤1、动员部署阶段(具体时间区间 1)成立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召开动员会议,部署整治工作任务。
2、排查整治阶段(具体时间区间 2)(1)全面排查。
对重点区域、重点品种、重点环节进行全面排查,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
(2)集中整治。
针对排查出的问题,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责令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依法予以取缔。
3、巩固提升阶段(具体时间区间 3)对整治工作进行“回头看”,总结经验教训,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果。
四、工作措施1、加强监督检查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力度,增加监督抽检频次,扩大抽检范围,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依法处理。
2、严格执法办案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强化宣传教育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提高公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同时,对违法违规企业进行曝光,形成震慑力。
4、建立健全投诉举报机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鼓励公众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对举报属实的给予奖励。
5、加强部门协作加强与农业农村、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规范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规范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规范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是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两项工作的统称,也称抽检监测。
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是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食品安全进行监督检查、风险排查、形势分析的主要方式之一。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是指通过系统地、持续地对食品污染、食品中有害因素以及影响食品安全的其他因素进行样品采集、检验、结果分析,及早发现食品安全问题,为食品安全风险研判和处置提供依据的活动。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是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日常监督检查、专项整治、案件稽查、事故调查、应急处置等工作中依法对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组织的抽样、检验、复检、处理等活动。
风险监测与监督抽检相同点:经费均由同级财政支付;均通过实验室检验、检测的手段进行;均可在生产、流通、餐饮等各环节开展。
不同点:1、风险监测目的事前防范,发现风险后化解风险。
监督抽检重点防范区域性、系统性、行业性风险。
事后监管,发现不合格后及时下架、处罚、整改。
2、采样点不同,风险监测可以是原料、辅料、半成品、成品,不受采样基数限制。
监督抽检在生产企业待销成品、销售企业待销商品、餐饮企业待加工或销售的原料和成品,需要一定的采样基数和样品的代表性。
3检验项目:风险监测在标准范围外、无法定检验方法或无判定标准的项目(个别敏感项目虽然有国标但也纳入风险监测范畴)监督抽检在标准范围内有明确判定方法、有明确限量值的项目4结论:风险监测检出问题样品,出具检测报告,不作合格判定。
监督抽检检出不合格食品,出具检验报告,作出合格判定。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抽检实现“四统一”,即制定计划、组织实施、汇总分析、结果利用。
成立食品抽检秘书处,负责抽样检验各方协调,进度督促,数据审核把关、汇总分析、承检机构监督及管理。
保证程序合法、科学、公正、统一,抽样单位由组织抽检工作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根据有关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要求确定,可以是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执法监管机构,或委托具有法定资质的食品检验机构承担。
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范文(通用9篇)

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范文(通用9篇)编写工作方案的人需要有高瞻远瞩的眼光,深思熟虑的判断。
当工作将要开展的时候,提前准备多种方案,可以更好的帮助上级做决策,相信大家又在为写工作方案犯愁了吧!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范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篇1为加强对全县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食品安全监管,切实排除餐饮服务中存在的食品安全风险和隐患,预防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县广大师生饮食安全,依据国家、省市局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决定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力量开展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预防为主、科学管理、明确责任、综合治理”的原则。
采取更加坚决有效的措施,进一步完善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的食品安全监管制度、保障措施,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全面提高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品安全水平,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安全。
二、组织领导为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成立了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任永明副组长:陈锋成员:栾景林、兰景武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餐饮服务监管股,办公室联系电话:582xxxx,具体负责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食品安全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三、整治范围和重点内容(一)整治范围全县所有学校食堂、托幼机构食堂。
(二)整治重点内容1.建立食品安全责任制。
全面落实学校校(园)长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要求,认真核查学校(含托幼机构)是否将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纳入日常管理,是否层层签订责任状,是否配备专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是否建立健全了相应管理制度和规定。
2.落实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制度。
认真核查是否制定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措施;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有效健康合格证明。
3.落实索证索票制度。
认真核查食堂采购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是否验收;是否索证索票;是否认真填写进货台账;库存食品是否在保质期内;是否存在腐败变质食品原料;贮存是否符合管理要求。
2024年食品安全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计划(6篇)

2024年食品安全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计划为了确保食品安全,及时发现和解决食品安全隐患,根据上级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本市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食品安全监管计划。
一、工作任务本年度,市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任务共计1759批次,其中:食品生产环节909批次(包括风险监测100批次),食品流通环节500批次,食品消费环节350批次(包括风险监测115批次)。
食品生产环节以粮食及其制品、炒货及坚果制品、糕点、食用油、茶叶、肉制品等为重点品种;食品流通环节以婴幼儿配方乳粉、豆制品、糕点、炒货、节令食品(粽子、绿豆糕、月饼)等为重点品种;食品消费环节以熟肉制品、凉拌菜、盒饭等为重点品种。
保健食品的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任务将另行安排。
二、工作分工市局负责食品安全的科室负责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的综合协调和方案制定,收集、汇总全市食品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问题样品或不合格样品后续处置情况及结果等相关信息,负责全市食品抽检工作考核;相关科室、直属单位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市局食品相关科室负责涉及本环节食品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计划制定及抽检工作的协调、落实,收集、汇总本环节食品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相关信息。
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负责国家省市三级抽样、送样统筹工作,收集填报抽样信息和检验数据;汇总全市监督抽检结果,形成分析报告;组织问题样品或不合格样品的核查与查处;负责县区级(开发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抽样业务指导、培训。
各县区(开发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落实本辖区食品流通消费环节抽样、送样任务。
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及有关承检机构负责食品生产环节抽样,并实施相关样品收样、检验、结果报送等工作,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安排专人负责配合稽查支队做好相关抽样工作。
三、抽样检验(一)时间安排。
原则上全年均衡分配,国家级、省级抽样时间拟安排于第二季度、第三季度、第四季度的首月即____月、____月、____月三个月抽样(节令性食品,如绿豆糕、粽子、月饼除外),市级抽检食品生产、流通环节分季度安排,食品消费环节分月度安排。
食品药品安全检查工作方案范本(四篇)

食品药品安全检查工作方案范本一、指导思想以____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____,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方针,大力推行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实现公开承诺,接受社会监督,完善工作流程,缩短工作时限,提高服务质量,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升机关效能,努力建设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服务地方发展的食品药品监管事业新形象。
二、总体目标服务质量明显提升。
推出实实在在的便民措施,为群众提供长效高质量的服务。
机关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大局意识、发展意识、责任意识明显增强,让群众深感机关作风建设的新变化、新突破。
办事效率明显提高。
办事程序、办事标准、办事结果得以制度化体现、常态化固定、日常化开展、规范化运行,以具体办事环节、服务措施为突破口,切实提高办事效率。
发展环境明显优化。
树立“监管促发展”的理念,坚持为民服务、为民解忧,打造廉洁务实高效的政务环境、公正严明的法制环境、和谐稳定的舆论与社会环境,使药监部门真正成为一流的监管机关、一流的服务机关,为我县实现“三年全市排头兵,五年全省居上游”目标主动服务、积极作为。
三、活动内容(一)建立投诉机制,及时办理回复。
进一步完善首问责任制,对于通过投诉电话和来人当面投诉举报的,首问责任人应主动向来电来访人员告知自己的姓名、职责,认真听取来电来访人的意见、要求,并做好登记和记录;对信函、电子邮件投诉举报的,要逐件认真登记,将投诉举报材料及时送领导批阅,需转办、交办的,制作交办函转承办股室所办理。
局办公室要对信访投诉、人大和政协提案议案、市长信箱交办单等办理情况进行跟踪、督导、回复,要尽量在规定期限内提前完成。
(二)完善工作制度,简化办事流程。
严格按照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内部管理制度、信访投诉受理工作制度等规定办事。
对所有审批事项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度;投诉电话要做到一般情况下____个工作日内反馈,特殊情况下应向申请人解释清楚,征得理解,时间不超过____个工作日。
开展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方案

开展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方案清晨的阳光透过窗帘,洒在我的书桌上,我开始构思这个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方案。
这个行业,曾经繁荣一时,但也出现了许多问题,如今是时候来一场彻底的清理整治了。
一、背景分析1.近年来,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对健康的关注也越来越高,保健食品市场迅速扩大。
2.然而,一些企业为了追求利润,生产销售假冒伪劣、虚假宣传的保健食品,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权益。
3.国家相关部门已经意识到这个问题,决定开展专项清理整治行动,规范保健食品市场秩序。
二、目标设定1.打击假冒伪劣、虚假宣传的保健食品,保障消费者权益。
2.规范保健食品市场秩序,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3.提高消费者对保健食品的认知,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三、具体措施1.加强监管力度a.成立专项清理整治小组,由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组长,统一指挥、协调各项工作。
b.对保健食品生产、销售企业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检查产品质量、虚假宣传等问题。
c.加大对虚假宣传的处罚力度,对涉嫌违法的企业进行严厉打击。
2.完善法规体系a.制定《保健食品行业管理办法》,明确保健食品的生产、销售、宣传等环节的监管要求。
b.修订《广告法》,加大对虚假宣传广告的处罚力度。
c.建立保健食品行业诚信体系,对守法企业给予优惠政策,对违法企业实施联合惩戒。
3.提高消费者认知a.开展保健食品知识普及活动,通过线上线下渠道,让消费者了解保健食品的常识。
b.发布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警惕虚假宣传、假冒伪劣保健食品。
c.建立健全消费者投诉渠道,及时处理消费者反映的问题。
4.强化企业自律a.引导企业树立诚信经营理念,自觉抵制虚假宣传、假冒伪劣行为。
b.鼓励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c.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对守信企业给予奖励,对失信企业进行惩戒。
四、时间安排1.第一阶段(1-3个月):开展调查摸底,了解保健食品市场现状,制定具体整治方案。
2.第二阶段(4-6个月):全面开展清理整治行动,打击虚假宣传、假冒伪劣保健食品。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方案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方案第一篇一、工作目标结合辖区实际情况,突出重点,制定实施方案,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抽检工作责任,确保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抽检工作顺利完成。
二、组织结构为确保辖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顺利有效开展,区食品药监局成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抽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三、工作内容抽检在辖区围内选择自制熟肉制品、餐饮具、自制饮料等7个必检品种和凉拌菜、盒饭2个限选品种。
第一期计划抽验38批次,第二期计划抽验49批次,第三期计划抽验49批次,第四期计划抽验40批次;早餐工程计划抽验4批次,总计200批次。
快速检测根据抽检批次开展快速检测工作,快检标准以抽检比率15%为准,快速检测分别于2013年4月25日、5月25日、7月25日、10月25日以季报告形式上报食品监管科。
四、工作安排抽检范围按照2013年市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计划表和2013年市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验工作分解表进行样品采集,抽检场所应尽量覆盖各种类型的餐饮服务单位,以学校食堂、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小型餐饮服务单位及放心早餐为抽检重点。
抽检实施抽样工作人员要按照抽样计划的时间安排实施抽样,采样和运输过程中应严格按照食品相关规范操作实施,避免包装破损或外部污染,将符合要求的样品在有效期内送达市食品药品检验,做好样品交接工作,确保抽样任务顺利完成。
抽检时间本次监督抽检的抽样任务除早餐工程外分四次实施完成,第一期4月1日-4月30日;第二期5月10日-6月10日;第三期7月1日-8月10日;第四期9月20日-10月30日;早餐工程抽样任务从分10个月实施完成,共200批次;。
五、抽检要求采样前准备采样人员应了解采样目的,并做好采样文书、工具、容器、仪器设备、材料和试剂的准备工作,工具与容器应保持清洁干燥。
样品采集采样时应当按成本价购买所抽取的样品,不得收取被抽检单位的其他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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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及保健食品专项抽检监测工作方案
一、工作内容
(一)抽检品种。
保健食品、植物蛋白饮料和方便食品三类食品(含进口食品)。
保健食品包括改善睡眠类、辅助降血糖类、辅助降血脂类、辅助降血压类、减肥类、缓解体力疲劳类、提高免疫力类等七类产品(简称七类保健食品)。
植物蛋白饮料包括豆奶(乳)饮料、豆浆、核桃露(乳)、杏仁露、花生露等含植物蛋白成分的饮料。
方便食品包括方便面、调味面制品(辣条)等。
(二)检验项目。
重点抽检保健食品中的非法添加,植物蛋白饮料中的植物源成分的鉴定、非食用物质,方便食品中的非食用物质、食品添加剂等。
检验项目和检验方法见附件1和附件2。
(三)抽样地区。
要求在农村、乡镇、城乡结合部等县级及以下地区进行抽样。
(四)抽样要求。
重点在批发市场、超市、食杂店、零售药店等实体经营环节抽检上述七类保健食品及存在“傍名牌”、山寨、仿冒等情况的植物蛋白饮料和方便食品。
总局本级抽检任务中安排部分网络销售食品抽检,重点是媒体曝光、投诉举报中发现的问题产品,抽样数量不超过任务量的30%。
抽样应履行监督抽检程序,并有地方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执法人员陪同。
对于抽样中发现涉嫌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等违法违规的情况,应当立即采取风险防范措施,依法处置,并填写《食品安
全抽样异常情况报送表》(附件3)。
二、抽检数量及进度安排
(一)抽检数量。
共抽检2595批,其中保健食品770批,植物蛋白饮料770批,方便食品1055批。
总局本级抽检保健食品、植物蛋白饮料和方便食品各200批,总计600批。
任务分配表见附件4。
省级局共抽检保健食品570批、植物蛋白饮料570批,方便食品855批,总计1995批。
其中,内蒙古、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各抽检保健食品10批,植物蛋白饮料10批,方便食品15批,山东、河南各抽检保健食品30批,植物蛋白饮料30批,方便食品45批,其余各省级局各抽检保健食品20批,植物蛋白饮料20批,方便食品30批。
(二)进度安排。
全部抽样及检验工作应于2018年4月30日前完成。
抽检结果应同时录入“国家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中相应的普通食品和保健食品模块。
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于2018年5月15日前形成专项抽检监测工作报告报送总局食监三司。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省级局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工作,要结合本地实际,细化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责任,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积极配合抽样,确保工作成效。
(二)规范抽检行为。
抽样人员和承检机构在抽检工作中要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
理总局令第11号)、《食品检验工作规范》(食药监科〔20XX〕170号)、《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18年版)》等规定执行。
对抽样中发现的异常情况,应当及时将《食品安全抽样异常情况报送表》报送总局食监三司和被抽样单位所在地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并抄报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
(三)严格工作时限。
各单位应严格按照规定时限完成全部的抽样检验并按要求报送数据。
承检机构发现不合格样品中含有非食用物质或其他可能存在较高或急性健康风险的,应当在确认检验结果后24小时内,向企业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报告。
(四)依法核查处置。
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收到不合格或问题检验报告后,应根据总局相关规定,及时启动对生产经营者的核查处置,依法严肃处理,并将核查处置情况及时填报信息系统中对应模块。
抽检结果表明可能对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严重危害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在24小时内将检验结论送达,启动核查处置工作,并依法从严查处。
(五)及时发布信息。
总局和省级局应按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布程序及时向社会发布不合格产品的抽检信息。
省级局应当按要求及时公布风险防控措施、公开不合格产品核查处置结果,并向总局报告。
(六)其他事项
1。
抽取的保健食品填写“国家保健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抽样单”、植物蛋白饮料和方便食品填写“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抽样单”,数据分别报送至信息系统相应的保健食品和普通食品模块。
2。
各地经费由各省级局自行承担,总局本级抽检经费由总局承担。
3。
每批次抽样量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但应满足检验和复检需要。
4。
对在抽样过程中及时发现生产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并依法处置,以及严格按要求完成抽检任务的省级局和承检机构,将在相关考核中予以考虑。
联系人:裴新荣、王艳萍、蒲浩进,、、
邮箱:
附件:1。
保健食品检验项目表
2。
食品检验项目表
3。
食品安全抽样异常情况报送表
4。
总局本级承检机构任务分配表
附件1
保健食品检验项目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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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食品检验项目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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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食品安全抽样异常情况报送表
抽样单位:联系人及电话:任务下达单位:
注:1。
异常情况是指抽样过程中发现被抽样单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其他不需要抽样检验、应开展现场执法工作的情况;2。
抽样时遇到异常情况,应及时将此表通报报送总局食监三司(传真:)和被抽样单位所在地省级食品药品监管局,并抄报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电子版发送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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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总局本级承检机构任务分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