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分包商健康、安全、环境管理程序(精编版)

合集下载

承分包商健康、安全、环境管理程序

承分包商健康、安全、环境管理程序

承分包商健康、安全、环境管理程序作为承包商,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是至关重要的。

以下是一些建议的程序和措施,以确保你的分包商遵守相关的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要求:
1. 预先筛选分包商:在选择分包商之前,要确保他们具备适当的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经验。

你可以要求他们提供相关的认证和资质证明。

2. 编制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计划:与分包商一起制定一份详细的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计划,确保所有参与方都清楚各自的责任和义务。

3. 培训和教育:为分包商提供必要的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培训。

确保他们了解和遵守相关的法规和标准。

4. 现场安全控制:确保分包商在施工现场采取适当的安全措施。

例如,提供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设置安全警示标识,以及确保合适的安全设备和消防设备等等。

5. 监督和检查:定期对分包商的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他们遵守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要求。

随时记录并解决任何发现的问题。

6. 风险评估和管理:与分包商一起进行风险评估,确定潜在的健康、安全和环境风险,并采取适当的措施来管理这些风险。

7. 及时沟通和报告:确保与分包商保持开放和及时的沟通,并及时报告任何发生的健康、安全和环境事件。

8. 持续改进:与分包商一起定期评估和改进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程序,确保其持续有效性和适应性。

总之,通过建立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程序,你可以确保你的分包商在工作中遵守相关要求,并保障工作场所的安全和环保。

建筑施工总分包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责任协议书

建筑施工总分包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责任协议书

建筑施工总分包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责任协议书工程承包人(全称):某某(简称甲方)劳务分包人(全称):某某(简称乙方)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与公司制订的环境管理方针,严格执行劳动保护、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的法令、法规,强化安全生产与环境管理,落实责任制,依法从严治理施工现场,确保项目施工中操作人员的安全与健康,营造绿色建筑,促进施工顺利进行,双方特签定本协议书。

在施工工程承包合同的执行上,本协议书具有优先权。

一、管理目标、指标职业健康安全:1、现场杜绝死亡事故、避免重伤事故的发生,杜绝因乙方原因造成的重大损失事故、事件发生;2、负伤频率控制在0.3% 以内;3、现场内的安全隐患整改率必须保证在时限内达到100 %,杜绝重大隐患;4、现场内不发生火灾事故,火险隐患整改率必须保证在时限内达到100 %;5、乙方必须保证具备并予以保持甲方制定的安全文明施工目标要求的内业和现场条件;6、确保总包CI战略的要求;7、确保通过各级达标检查和其他各级各类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完成并保持甲方确定的文明施工目标、安全管理目标。

环境目标指标:(1)噪音排放达标土方施工:昼间<75dB,夜间<55 dB结构施工:昼间<70dB,夜间<55 dB装修施工:昼间<65dB,夜间<55 dB夜间指晚上22:00至次日早上6:00(2)现场扬尘排放达标:现场施工扬尘排放达到目测无尘的要求,现场主要运输道路硬化率达到100%。

(3)运输遗洒达标:确保运输无遗洒。

(4)生活及生产污水达标排放:生活污水中的COD排放达标。

(5)施工现场夜间无光污染:施工现场夜间照明不影响周围社区,夜间施工照明灯罩的使用率达到100%。

(6)不发生火灾、爆炸事故。

(7)不使用1211灭火器,新购灭火器采用无环保危害的干粉灭火器。

(8)固体废弃物实现分类管理,提高回收利用率。

(9)项目经理部最大限度降低水电能源消耗。

外包承揽供应商环境安全卫生管制程序

外包承揽供应商环境安全卫生管制程序

欢迎阅读本文档,希望本文档能对您有所帮助!※※目錄※※章節內容頁次目錄 1修訂履歷 21 目的 32 適用範圍 33 參考文件 34 定義 35 職責 36 作業流程 47 作業內容4-68 記錄保存 69 相關表單 6※※修訂履歷※※1.目的確保外包承攬供應商作業遵守各項環境安全衛生管理規定,明確其責任和義務,降低或避免環境安全衛生不良之影響。

2.適用范圍適用於ITBG各BU(以下簡稱本公司)所有非產品類外包和承攬供應商環境安全衛生管理.3.參考文件3.1《保衛管制程序》<SG-2-018>3.2《環境安全衛生記錄管制程序》<SG-2-024>4.定義供應商:本文件中所指承攬ITBG內所委托的新建﹑改建、擴建、修護及搬運、清掃等發包業務之外部組織或個人(含非產品本身所用物料供應商、工程供應商、廢棄物供應商/處理商、化學物質運輸商等)。

5. 職責5.1 法務單位5.1.1 負責將符合ITBG環境安全衛生法規要求明確訂定於採購(發包)合同中,并維護法務系統中制式合約﹔5.1.2 針對相關單位合約申請協助進行審核其內容之符合性并配合其修改動作.5.2 機電/營建單位:5.2.1 合同簽定前對環境安全衛生法規條款之審核確認.5.2.2 負責工程竣工后在付款前確認供應商(外包商)對合同項目是否已完整執行.5.2 各BU工安單位:5.2.1 明確告知供應商本公司的環境安全衛生規定及應遵守法律法規之要求;5.2.2 供應商作業之環境安全衛生稽核.5.2.3 監督監察供應商作業期間對本公司要求及法律法規之符合性.5.3 供應商5.3.1 提供符合資格之合法文件說明.5.3.2 負責所提供物品、業務、服務或承攬業務之環境安全衛生法律法規及合同所訂之全部責任,承攬供應商應承擔所產生的環境安全衛生之全部責任.6. 作業流程無7.作業內容:7.1 新建﹑營建﹑改建、擴建、修護、設備安裝工程供應商之管理7.1.1承包合同之簽定A. 供應商應提供符合資格之合法文件說明交于本公司機電/營建單位,經審核確認後方可與本公司簽訂合同.B. 機電/營建單位同供應商簽定工程或業務合同時,應於合同內明確訂立其必須符合法律法規對環境安全衛生之要求及簽訂富士康華東昆山廠區之「相關方環安衛承諾書」.C. 非經機電/營建單位同意,供應商不可將其部分工作轉包。

分包商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措施

分包商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措施

分包商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措施1.1.1.1分包商安全管理措施各分包单位应根据“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成立全体分包项目管理人员及以分包项目经理为首的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同时应建立和健全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责任落实到人,明确分包项目经理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1)一般规定1)总包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分包单位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监督检查,负责与分包单位签订安全分包管理协议书,负责审核施工方案的安全措施。

2)总包安全管理部门需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及各类专题安全会议。

3)总包安全管理部门有权对分包商发生的违章违纪行为及生产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2)分包队伍进场的要求1)分包单位必须具备有关部门办理的本工程施工单项注册或有关部门的施工注册执照,在进场前将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上报总承包、监理审查备案;2)分包单位必须在有关部门办理安全施工许可证书,在进场前将复印件上报总承包、监理审查备案。

3)分包单位必须为进场的管理人员、施工人员购买人身保险以防意外伤害发生后带来不必要的纠纷。

4)分包常驻工地的管理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分包单位进场前应向总承包上交管理人员岗位、资格证书。

如果证件不全,总包将拒绝其进场。

5)进场的劳务人员必须持有身份证及在有关部门办理的有效期内的暂住证、务工证、特殊工种上岗证。

其中特殊工种包括:电工、电气焊工、维修电工、架子工、起重工等。

分包单位进场,必须将其劳务人员的花名册及上述证件复印件上报总包、监理。

劳务人员必须经常携带上述证件,以备随时检查,被查者如证件不全,将被清出施工现场。

(3)分包安全管理1)分包单位项目经理是该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责。

项目部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的同时,签订“安全分包协议”。

要求分包单位主要负责人与分包单位下属机构及施工班组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确保安全责任制落实到位。

2)分包单位必须设立安全管理职能机构,明确安全工作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健全安全管理网络,积极配合总包安全管理人员开展安全工作。

选择分包商的健康安全环保及监督管理和评估分包商程序

选择分包商的健康安全环保及监督管理和评估分包商程序

工程分承包方资格评审与选择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集团公司对分承包方的管理,确保工程安全、质量,维护公司的利益和信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广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条例》,结合集团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分承包方”是指承包集团公司承接的工程项目中部分施工任务的施工单位。

第二章分承包方的条件第三条集团公司及各二级单位在选择分承包方时,分承包方应满足以下条件:1.应为合法的经营单位。

2.有满足施工的质量管理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3.有类似工程经验的持证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的质检员、安全员及与分承包工程相适应的技术员、施工人员、必要时提供有关证件。

4.有满足施工的设备、属特种设备应具有合格使用证。

5.能根据工程需要编制施工技术方案、安全措施方案及填写相关交工技术文件和质量记录。

第四条为确保分承包方工程项目符合技术质量和安全、经济要求,并与公司要求的能力相适应,需对分承包方进行评定。

经评定后,合格分承包方分为A、B、C三级。

A级:具有相应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有质量管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公司资信情况良好,注册资金≥300万元。

B级:有类似工程的施工经验,有质量管理、安全生产管理的制度;有与本公司良好合作的经历,施工机具能满足施工要求,注册资金≥150万元。

C级:有类似工程的施工经验,资信好,有相应的管理制度,注册资金≥50万元。

第三章评审管理第五条合格分承包方的评审工作,由集团公司经营部、工管部负责,参与评审人在表1《工程分承包方资格评审记录表》上签名并填写意见。

第六条合格分承包方的评审表,由集团公司主管经营的副总经理审核,并填写意见,集团公司总经理批准。

第七条分承包方应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原件、相关资质证照复印件等加盖公章(与原件对照),法人证明书(或委托书),人力、机具资源情况、业绩资料。

第八条经营部对分承包方的业绩、资质范围、履约情况、对分承包方的有效证照(营业执照、法人证明书﹤或委托书﹥)进行评审。

承分包商健康、安全、环境管理程序范文

承分包商健康、安全、环境管理程序范文

承分包商健康、安全、环境管理程序范文承包商的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程序的范文如下:第一部分:引言1.0 管理程序的目的和背景1.1 目的本管理程序的目的是确保我们的承包商在工作过程中采取适当的健康、安全和环保措施,以保护他们自己、公司员工、客户和公众的健康和安全,并减少对环境的负面影响。

1.2 背景我们的公司与许多承包商合作,承包商是我们项目实施过程中重要的合作伙伴。

因此,我们希望确保承包商在工作中遵守最高的健康、安全和环境标准。

本管理程序将为承包商提供必要的指导和要求,以确保他们了解我们的期望,并与我们共同努力实施安全、健康和环保的工作实践。

第二部分:健康管理程序2.0 健康管理原则2.1 健康风险评估在开始工作之前,承包商需要进行必要的健康风险评估,并采取适当的行动来减轻或消除潜在的健康风险。

2.2 培训和教育承包商应确保其员工接受必要的健康教育和培训,以便他们能够识别和应对工作环境中的健康风险。

2.3 个人保护装备(PPE)承包商需要确保他们的员工使用适当的个人防护装备,以减少对健康的危害。

2.4 建立健康监测机制当存在健康风险时,承包商应建立适当的健康监测机制,并确保员工接受定期健康检查。

第三部分:安全管理程序3.0 安全管理原则3.1 风险评估承包商在开始工作之前,需要进行必要的风险评估,并采取适当的措施来降低或消除潜在的安全风险。

3.2 安全培训和教育承包商需要确保他们的员工接受必要的安全培训和教育,以增强他们对工作环境中潜在危险的认识和应对能力。

3.3 安全规章制度承包商应建立明确的安全规章制度,并确保员工遵守这些规章制度。

3.4 安全监测和报告承包商应建立适当的安全监测和报告机制,以及紧急情况应对程序,以确保员工在遇到危险情况时能够迅速采取必要的行动。

第四部分:环境管理程序4.0 环境管理原则4.1 环境影响评估承包商需要在开始工作之前进行适当的环境影响评估,并采取必要的措施来减轻或消除对环境的负面影响。

EHS(环境、健康、安全)管理程序

EHS(环境、健康、安全)管理程序
兼 容的废弃物不得储存在一起,废弃物的储存地方配置适当的灭火、清洁设备和灭火器。
4.9.2 有害废弃物必须由有资质证明单位进行回收处理,并保留相关记录。 4.9.3 如产生工业废水,则根据当地法律要求进行处理,并取得工业废水排放许可证。 4.9.4 本厂的气体排放点都在当地环保机构办理必要的登记手续,并每年由政府认可的机
4.11 通过 5S 活动,改善美化环境,藉以消除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 4.12 一旦发生紧急事件时,依照《紧急事故应急预案》执行。 五、相关文件 5.1 《EHS 委员会组织结构图》 5.2 《EHS 委员会职责》 5.3 《人力资源控制程序》 5.4 《消防安全管理程序》
EHS(环境、健康、安全)管理程序
立即采取纠正措施。 4.1.3.4 根据《消防安全管理程序》《消防应急准备管理程序》,做好消防演习并做好记录。 4.1.3.5 至少每月一次检查厂房、楼梯、洗手间等是否清洁或损坏,如有损坏,迅速维修。 4.1.3.6 对所有的意外及幸免意外进行调查,包括火灾、化学品泄漏人员受伤、职业病、财

EHS(环境、健康、安全)管理程序
4.2 宣传沟通。 4.2.1 设置 EHS 公告栏张贴有关的 EHS 规章、EHS 活动等有关知识,以便员工充分知悉。 4.2.2 设置意见箱,所有员工都可以提出对 EHS 问题的意见建议。本厂管理者将定期对收到 的意见、建议进行审阅,必要时召开 EHS 委员会议,采取必要的措施,正确妥善地处理,并 通过 EHS 委员会就相关的情况给予反馈。 4.3 风险控制 4.3.1 各部门负责人根据各自的工作区域及所在区域的各项操作,辨识各种危险源,填写《安 全因素评估表》,《安全因素评估表》由管理代表审批,采取必要的安全控制措施或配置必要的 设施,包括必要的 PPE,必要时由总经理批准。 4.3.2 新材料或新工艺使用前,EHS 协调员应按照 4.6 的要求评估其潜在的危险性,填写《安 全因素评估表》,最终采取适当的安全控制措施。所有经批准的《安全因素评估表》均须保存。 4.3.3 承包商人员在进入本厂作业前,保安事先告知其可能会遇到的潜在危险因素,确保承包 商知悉其必须遵守的本厂作业场所的 EHS 规定,相关 EHS 文件要经承包商阅读理解并签名落实。 4.4 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执行《危险化学品管理程序》。 4.5 免费提供工作服、工作帽及个人必要的防护装置(PPE),禁止佩戴任何首饰(如戒指、手 镯、项链等)进入生产现场作业。本厂配制必要的图片及文字指引张贴在生产车间入口处,所有 进入车间的生产作业人员必须遵照执行。 4.6 所有机器上的防护装置都必须符合或优于当地法律的有关规定,编制必要的安全操作规程, 并按《机器设备控制程序》进行定期的维护和保养。机器设备维护保养时执行《有害能源 控制程序》。把员工在工作中发生意外的概率减至最低。

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职责程序范本(2篇)

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职责程序范本(2篇)

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职责程序范本(1)目的本程序的目的是确保组织内的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职责得到正确执行,以保障员工的安全与健康,并促进环境保护。

(2)适用范围本程序适用于所有组织内的员工和管理人员,以及与组织有业务合作关系的外部合作伙伴。

(3)程序内容3.1 主管责任3.1.1 领导层应确立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的政策,并明确其在组织中的重要性和优先级。

3.1.2 高层管理人员应指派专门的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负责人,负责协调和监督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的执行。

3.1.3 领导层应提供足够的资源和支持,以确保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的有效实施。

3.2 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职责制度3.2.1 所有员工都有责任保护自己和他人的安全与健康,并积极参与和支持组织的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

3.2.2 所有员工需接受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的培训,并遵守相关的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政策和程序。

3.2.3 所有管理人员有责任确保其部门或工作区域的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制度得到正确实施,并对员工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

3.2.4 所有员工应及时报告任何安全、健康或环境方面的问题或事件,并参与相关的预防措施和改进活动。

3.2.5 所有员工应积极参与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的沟通和宣传活动,提高员工的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意识。

3.3 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职责执行3.3.1 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负责人应制定和推广相关的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制度,确保其有效实施。

3.3.2 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负责人应定期组织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的培训和教育活动,确保员工具备必要的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知识和技能。

3.3.3 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负责人应组织定期的内部审核和检查,以评估和改进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的执行情况。

3.3.4 所有管理人员应配合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负责人的工作,确保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制度得到正确执行,并及时报告任何相关问题和风险。

3.3.5 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负责人应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制定和更新相应的控制措施,以预防和减少安全、健康和环境危害。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承分包商健康、安全、环境管理程序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承分包商健康、安全、环境管理程序温馨提示:该文件为本公司员工进行生产和各项管理工作共同的技术依据,通过对具体的工作环节进行规范、约束,以确保生产、管理活动的正常、有序、优质进行。

本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1.0 目的为规范对承/分包商的管理, 落实“谁雇佣、谁负责”的原则, 降低公司属地事故率, 提高公司健康安全环保防范能力, 确保公司生产的有序开展, 特制定本程序。

2.0 适用范围本程序适用于在我公司生产经营范围内承揽工程建造、设备维修和船舶修理的所有承/分包商, 以及我公司外租的各类船舶等的其他性质的承/分包商。

3.0 职责健康安全环保部负责审查承/分包商的健康安全环境管理资质, 负责颁发《承/分包商安全资质证书》。

经营市场部、装备设施部及其它各发包单位负责查验投标承/分包商的安全资质, 无安全资质的承/分包商不得参与投标和合同立项;健康安全环保部负责对承/分包商施工前的健康安全环保措施进行审查, 颁发“作业许可证”。

各属地管理单位见到承/分包商出示的“作业许可证”后, 负责对承/分包商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办理“施工场地临时胸卡”或“登船证”并对承/分包商施工进行现场监督和管理。

财务部在办理合同付款时, 负责查验承/分包商提交的安全保证金申请表, 无该申请表的付款申请, 不予付款。

4.0 控制程序4.1 管理办法4.1.1 所有承/分包商或出租单位在合同签订前, 必须取得“安全资质证”。

未取得安全资质证书的单位不能作为公司的承/分包商或出租单位。

4.1.2 承/分包商或出租单位在取得作业合同后, 工程开工或船舶调遣前必须办理“作业许可证”及“施工场地临时胸卡”(仅指进入预制场地和修船作业的承/分包商), 以便公司掌握承/分包商动态和方便外来人员的管理。

4.1.3 所有合同其合同金额的10%将作为承/分包商或出租单位的“安全保证金”。

施工过程中发包单位、分公司、项目组和健康安全环保部将随时对分包单位作业人员、施工机具设备、场地和船舶进行监督检查, 对造成事故或环境污染和不服从甲方监督管理的单位, 将首先扣除(或部分扣除)其“安全保证金”。

安全保证金的扣除不影响甲方按照合同条款对乙方责任的追索。

4.2 对承/分包商的安全资质认证4.2.1 承/分包单位欲取得“安全资质证书”, 须向公司健康安全环保部写出书面申请, 领取《分包项目作业申请表》填写后报健康安全环保部审查确认, 同时需提交如下资料:a) 营业执照及其单位法人的身份证复印件;b) 单位资质证书(修船单位还应提交港务监督的认可证书);c) 健康、安全、环境方针和管理手册或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作业承诺。

4.2.2 健康安全环保部在审查确认承/分包商的安全资质时, 如需要应派人前往分包单位所在地对其安全情况进行实地考察与评估。

4.2.3 健康安全环保部将根据承/分包单位填报的“承/分包商安全资质证申请材料”对承/分包商或出租单位进行安全资质的审查确认, 经确认合格发给《安全资质证书》。

4.2.4 “安全资质证书”的有效期为一年。

4.3 施工前的作业申请4.3.1 为有效控制我公司范围内各承/分包商或出租单位作业的安全情况,特要求取得《安全资质证书》的分包单位(以下简称承/分包商)在拿到分包作业合同之后, 工程开工前到健康安全环保部办理“作业许可证”。

4.3.2 承/分包单位在向健康安全环保部申请作业许可证之前, 除提交申请外还应提交下列各项证书和(或)资料:a)分包合同或作业委托书;b)作业许可证申请表(内容包括:作业项目、作业时间、地点、合同号、资质证书编号、安全作业承诺、安全协议);c)参加作业的员工名单、员工操作资格证书及复印件;d)施工所携带设备合格证书或安全证书;e)对较大规模(50人以上)的承包商还应提交项目组织机构表和应急反应程序;4.3.3 健康安全环保部按照4.3.2中的要求对承/分包商提交的资料进行检查确认。

符合要求后将向承/分包商颁发“作业许可证”。

承/分包商在未获得“作业许可证”之前, 不得实施承包作业。

4.3.4 在《作业许可证》有效期内变更或增加主要作业人员和设备时, 应及时书面报健康安全环保部确认。

4.3.5 对于业主直接分包的工程项目, 如需进入我公司施工场地施工, 必须持分包合同或作业委托, 到健康安全环保部办理作业许可。

4.4 施工前的安全教育4.4.1 施工前, 项目组或承包/分包责任单位负责向承/分包单位进行安全教育, 主要内容包括公司有关的健康安全环境程序和规定、与承/分包项目有关的施工作业安全措施。

4.4.2 安全教育组织单位负责填写《施工前安全教育记录》, 并由承/分包单位现场负责人签字认可。

4.4.3 项目组或分包责任单位负责在安全教育后, 联系属地管理单位给承/分包商施工人员发放“预制场地入场证(或登船证)”。

4.5 施工期间的安全监督检查4.5.1 在承/分包作业过程中, 工程发包、属地主管单位要严格安全监督检查。

健康安全环保部将派安全监督人员随时进行抽查。

4.5.2 安全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a) 承/分包商对本规定的执行情况;b) 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情况;c) 作业人员安全操作及作业设备安全运转情况;d) 作业隐患、险情存在情况;e) 其它认为必要的安全检查。

f) 安全监督针对检查结果应建立记录, 发现有可能造成危及人员生命、财产损失或危害环境的隐患、险情时, 有权要求承/分包商立即或限期采取有效措施整改。

g) 安全监督在执行公务中具有如下职权:要求承/分包商报告有关安全情况, 回答有关安全问题;要求承/分包商提供有关资料、文件、图表及证书或查看有关资料、文件、图表及证书;可要求承/分包商对作业的有关设备和安全系统进行测试、检验。

承/分包商在接受健康安全环保部按本规定进行的安全监督检查期间, 应如实提供资料和陈述情况, 应为安全监督检查人员提供积极的协助与方便。

4.6 承/分包商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4.6.1 承/分包商对其所属人员的安全、健康负责。

进入公司属地(包括预制场地、船舶、海上设施等), 必须遵守我公司的有关规定, 服从施工现场安全监督管理。

并对其提供服务的设备、配件、工具质量和操作安全负责。

4.6.2 承/分包商的作业人员应熟悉现场周围环境, 并了解工作位置存在的潜在危险。

5人以上队伍必须配备专(兼)职安全人员, 佩带明显的标志, 要保证随时在施工现场监督检查。

作业人员应佩带符合公司规定的胸卡上岗, 无胸卡者将停止其工作。

4.6.3 承/分包商对其人员在作业中的“三违”行为负全责, 对由“三违”原因造成的工程、设备、人员事故负全责。

4.6.4 对不服从现场安全监督管理、作业中被查出隐患、发生各类事故的承/分包商, 健康安全环保部或主管分公司将对其进行批评、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经济处罚(酌情扣除安全保证金: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安全生产及质量控制方面的严重不符合情况, 扣罚安全保证金20%;违反安全管理及质量承诺书, 发生各类险情、事故并影响甲方声誉, 造成甲方经济财产损失的视情节扣罚安全保证金20%-100%)、直至取消其承/分包商资格。

4.6.5 承/分包商作业人员进入公司属地前, 必须持有“作业许可证”和“入场厂证”/“登船证” ;特殊工种(如:电焊工、气焊工、电工、涂装工、架子工, 潜水员、射线作业等)的操作人员必须持有经过国家有关部门培训的有效的操作合格证书和消防专业知识培训合格证书。

进行海工作业的人员必须持有海洋石油总公司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培训认可的“海上求生”、“救生艇筏操纵”、“船舶消防”、“海上急救”等证书。

4.6.6 承/分包商应穿戴符合我公司要求的劳保服装, 执行我公司各项有关劳保方面的规定;4.6.7 承/分包商有责任为其作业人员提供必须的防止伤亡和智力、体力伤害的安全作业条件;4.6.8 对危险及有毒有害作业, 承/分包商应根据情况可尽可能安排在白天和适宜的天气条件下进行, 并应撤离多余人员, 采取防止侵害人体和污染环境的措施;4.6.9 作业中发现可能有发生伤亡事故危险时, 作业人员应立即报告安全负责人, 在紧急情况下, 须发出警报, 以便尽快停止危险作业。

4.7 完工后安全考核及年度资格复审4.7.1 在合同履行后, 由承/分包商提出申请, 填写安全保证金付款申请表, 由合同规定的验收单位确认后, 未经健康安全环保部确认, 财务部不予支付安全保证金。

4.7.2 承/分包商安全资质证书有效期一年, 到期必须由承/分包商提出安全资质证复审申请, 到健康安全环保部进行复审, 否则取消其承/分包商的资格。

4.7.3 复审内容包括:营业执照的有效期、各类证书的有效期、年度内生产经营状况、安全管理状况等。

复审合格后换发下年度的安全资质证书。

5.0 相关文件与记录施工前安全教育记录承/分包单位监督检查记录项目安全环保协议书(包括书面安全环保防范措施)。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