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技术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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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油气田地面建设标准化施工技术手册

中国石油油气田地面建设标准化施工技术手册

中国石油油气田地面建设标准化施工技术手册1. 引言随着中国石油行业的发展,油气田地面建设的标准化施工技术变得越来越重要。

标准化施工技术能够提高施工效率、降低成本、提高施工质量,对于油气田地面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

本手册旨在提供一套符合中国石油行业标准的油气田地面建设标准化施工技术,帮助工程师和施工人员更加规范、高效地完成工作。

2. 标准化施工技术的意义标准化施工技术在油气田地面建设中具有以下重要意义:•提高施工效率:标准化施工技术能够规范施工流程,减少不必要的操作和时间浪费,提高施工效率。

•降低成本:通过标准化施工技术,可以减少材料的浪费和人力资源的使用,从而降低成本。

•提高施工质量:标准化施工技术将施工的流程、要求和规范明确化,有助于提高施工质量,并减少施工中可能出现的差错。

3. 标准化施工技术的要求在进行油气田地面建设时,需要符合以下标准化施工技术要求:•施工前要进行充分的工程设计和规划,明确施工的流程和要求。

•施工过程中需要进行严格的质量控制,并进行必要的检测和测试,确保施工的质量符合标准要求。

•使用标准化的施工工具和设备,确保施工的效率和质量。

•施工人员需要经过专业培训并持有相关的施工证书,确保施工的技术水平和安全性。

4. 标准化施工技术的应用标准化施工技术在油气田地面建设中的应用包括以下方面:•地基处理:通过标准化的地基处理工艺,提高地基的承载能力和稳定性。

•基础施工:采用标准化的基础施工技术,确保基础的牢固性和稳定性。

•结构施工:利用标准化的结构施工工艺,确保油气田建筑物的结构稳定、安全可靠。

•道路和排水系统施工:通过标准化的施工技术,建设符合要求的道路和排水系统,提高产能和安全性。

5. 标准化施工技术的案例应用为了更好地说明标准化施工技术的应用,我们将介绍几个油气田地面建设中的实际案例。

案例一:地基处理在一个油气田项目中,由于土壤条件较差,需要进行地基处理。

根据标准化施工技术,首先进行了地质勘探和土壤测试,确定了地基处理的方案。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技术秘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技术秘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企业技术秘密管理暂行方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企业(以下简称股份企业)技术奥密管理,加强自主创新能力和中心竞争力,保护股份企业的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守旧国家奥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例及股份企业有关保密管理规定,拟订本方法。

第二条本方法合用于股份企业总部机关、专业分企业及地域分企业、全资子企业和直属科研院所(以下简称地域企业)的技术奥密管理。

股份企业和地域企业直接或间接投资的控股企业参照本方法执行。

第三条本方法所称技术奥密,是指未公然发布和使用、不为民众所知悉,拥有新奇性、适用性,能为股份企业或地域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或市场竞争优势,具备实质或潜伏的商业价值,且采纳合理保密举措的非专利技术及技术信息。

包含以物理的、化学的、生物的或其余形式的载体所表现的源程序、设计、工艺、方法、标准、配方、数据、窍门,以及拥有特定技术内容的技术—15—方案和技术方案的部分技术因素等。

本方法所称技术奥密管理,是指股份企业和地域企业对技术奥密的开发、认定、保密、实行同意、解密及纠葛办理等全过程的管理。

第四条股份企业技术奥密管理依照“一致制度,规范管理,激励创建,有效保护,着重实行”的原则。

第五条股份企业技术奥密分三类管理:一类:股份企业独有技术、中心技术以及对股份企业主业竞争力及市场份额有重要影响的技术,归入股份企业“油商密★★★”范围管理。

二类:国内、外先进,对股份企业及地域企业生产经营可产生明显经济效益的重要技术,归入股份企业“油商密★★”范围管理。

三类:可在国内、外市场产生必定经济效益的一般技术,归入股份企业“油商密★”范围管理。

第六条波及国家奥密的技术奥密,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例进行管理。

第二章管理机构与职责第七条股份企业科技管理部是股份企业技术奥密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职责是:(一)负责组织制定股份企业技术奥密战略、规划计划和管—16—理制度,并组织实行和监察检查;(二)负责组织技术奥密的定密、更密、解密、鉴密和辅助失密事件的查处等工作;(三)指导地域企业的技术奥密管理工作,协调股份企业部门之间有关技术奥密事宜;(四)归口管理股份企业技术奥密的认定、审察、登记、存案、保护、引进、实行同意及赏罚工作,编制有关工作经费估算;(五)组织技术奥密法律法例宣传,辅助培训主管部门组织技术奥密业务培训工作;(六)依照股份企业档案管理有关规定,辅助档案管理部门做好技术奥密资料的归档工作;(七)负责公布股份企业技术奥密信息。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专利管理办法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专利管理办法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专利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专利管理工作,激励发明创造,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维护股份公司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股份公司总部机关、专业分公司及地区分公司、全资子公司和直属科研院所(以下简称地区公司)的专利管理。

股份公司和地区公司直接或间接投资的控股公司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专利管理,指股份公司及地区公司对职务发明创造成果的专利申请、维持与保护、实施许可、转让与引进等全过程的管理。

第四条股份公司专利管理工作遵循“统一制度、规范管理、激励创造、有效保护、注重实施”的原则。

第五条执行国家、股份公司科研计划及任务形成的专利,由股份公司总部管理;执行全资子公司科研计划及任务形成的专利,由所属全资子公司管理。

第二章管理机构与职责第六条股份公司科技管理部是股份公司专利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职责是:(一)负责组织制订、实施股份公司专利战略、规划计划和管理制度;(二)指导地区公司的专利管理工作,协调股份公司部门之间相关专利事宜;(三)负责组织股份公司专利申请、维持与保护、实施许可、转让与引进等业务归口工作,并编制经费预算;(四)组织专利法律法规宣传普及,协助培训主管部门组织股份公司专利业务培训工作;(五)按照股份公司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协助档案管理部门做好专利资料的归档工作;(六)负责发布股份公司专利相关信息。

第七条股份公司有关部门在职责范围内负责相关专利管理工作:(一)规划计划部负责投资项目提前引进技术专利的审查和投资计划管理工作;(二)财务部负责专利业务会计核算,配合组织专利价值评估工作;(三)预算管理办公室负责涉及专利的经费保障等工作;(四)法律事务部负责重大专利协议的审查和专利纠纷案件处理工作。

第八条专业分公司按照股份公司统一部署,指导业务归口单位开展专利工作;参与引进技术装备涉及专利的审查;协助股份公司科技管理部研究编制股份公司的专利战略、规划,并组织在本专业领域的实施许可、转让;负责本专业领域专利申报、维持的审查;协助档案管理部门做好专利资料的归档工作。

石油天然气开发的新技术

石油天然气开发的新技术

石油天然气开发的新技术石油和天然气是目前世界上最主要的能源之一,它们被广泛应用于各种领域,从工业制造到家庭用电,都有它们的身影。

近年来,随着科技的进步和环保意识的逐渐增强,石油和天然气的开采技术也在不断升级。

本文将介绍石油和天然气开发的新技术以及它们对环境的影响。

首先,我们来看一下目前主流的石油开发技术——油藏注水开采。

这种技术主要是通过注入水使油藏内液体压力增大,从而推动石油进入井口,并将石油从地底抽取出来。

然而,这种开采方式存在着很多的问题,比如会导致地下水的污染、石油泄露等。

为了应对这些问题,新技术开始逐渐被应用于石油开发领域。

一种新型的石油开采技术是CO2注入技术。

这种方法是将CO2气体注入油藏中,从而使油藏中原本无法被开采的油层的压力增大,使得这些油层中的油液重新被推向井口。

这种CO2注入技术不仅可以增大产出,同时还能降低环境的影响,因为注入的CO2气体最终会被存储在地下。

这种方法可以减少大量的化石燃料的排放,并且可以帮助公司遵守环保法规。

在天然气开采领域,水力压裂技术是一种新兴的技术。

这种方法是通过将水、沙和化学药品注入到岩石裂缝中,从而扩大天然气和油的可开采范围。

这种方法在提高开采效率的同时,也存在着一些环境上的问题。

其中,最大的问题就是化学药品污染。

这些化学药品可能会污染地下水源,对当地居民的健康造成危害。

为了解决水力压裂技术的环境问题,一种名为生物降解液的新型液体已经在天然气开采领域得到应用。

这种生物液体是由不同的细菌、酵母和真菌等微生物组成的,可以用于取代水力压裂中的化学药品。

这种新型液体不仅可以提高开采率,同时还可以降低生态成本。

此外,智能数码技术也在石油和天然气开发领域得到广泛运用。

这些技术包括人工智能、物联网等,可以使采矿过程更加智能化、高效化,减少人为错误和环境污染等问题。

一些人工智能算法可以通过对大量的数据的学习来对石油勘探产生影响,如通过Satellite和无人机对石油原油池进行监测预防泄漏和污染的工作。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钻井液技术规范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钻井液技术规范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钻井液技术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钻井液技术是钻井技术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到钻探工程的成败和效益。

为提高钻井液技术和管理水平,保障钻井工程的安全和质量,满足勘探开发需要,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主要内容包括:钻井液设计,现场作业,油气储层保护,钻井液循环、固控和除气设备,泡沫钻井流体,井下复杂的预防和处理,钻井液废弃物处理与环境保护,钻井液原材料和处理剂的质量控制与管理,钻井液资料管理等。

第三条本规范适用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所属相关单位的钻井液技术管理。

第二章钻井液设计第一节设计的主要依据和内容第四条钻井液设计是钻井工程设计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依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方面:1. 以钻井地质设计、钻井工程设计及其它相关资料为基础,依据有关技术规范、规定和标准进行钻井液设计。

2. 钻井液设计应在分析影响钻探作业安全、质量和效益等因素的基础上,制定相应的钻井液技术措施。

主要有:地层岩性、地层应力、地层岩石理化性能、地层流体、地层压力剖面(孔隙压力、坍塌压力与破裂压力)、地温梯度等信息;储层保护要求;本区块或相邻区块已完成井的井下复杂情况和钻井液应用情况;地质目的和钻井工程对钻井液作业的要求;适用的钻井液新技术、新工艺;国家和施工地区有关环保方面的规定和要求。

第五条钻井液设计内容主要包括:邻井复杂情况分析与本井复杂情况预测;分段钻井液类型及主要性能参数;分段钻井液基本配方、钻井液消耗量预测、配制与维护处理;储层保护对钻井液的要求;固控设备配置与使用要求;钻井液仪器、设备配置要求;分段钻井液材料计划及成本预测;井场应急材料和压井液储备要求;井下复杂情况的预防和处理;钻井液HSE管理要求。

第二节钻井液体系选择第六条钻井液体系选择应遵循以下原则:满足地质目的和钻井工程需要;具有较好的储层保护效果;具有较好的经济性;低毒低腐蚀性。

第七条不同地层钻井液类型选择1. 在表层钻进时,宜选用较高粘度和切力的钻井液。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油气田管道和站场完整性管理规定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油气田管道和站场完整性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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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不同类型、不同风险的管道的完整性管理工作方法和管 理模式不同。
(一)对于 I、Ⅱ类管道,开展高后果区识别和风险评价,筛选 出高风险级管道,优选适合的方法开展检测、评价和修复工作,降低 管道失效率,减少管道更换费用。
(二)对于Ⅲ类管道,应科学认识其风险可接受程度,将风险管 理的理念融入到日常管理当中,强化管道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突出 失效分析、腐蚀分析、腐蚀控制、日常巡护和维抢修工作,控制和削 减风险、实现由事故管理向预防性管理转变,降低管道失效率和管道 更换费用。
为科学推进油气田管道和站场完整性管理工作,助力上游业务提 质、降本、增效发展,提高油气田管道和站场管理水平,股份公司勘 探与生产分公司组织规划总院编制完成了《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 公司油气田管道和站场完整性管理规定》,组织西南油气田分公司编 制完成了《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油田集输管道检测评价及修 复技术导则》、《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气田集输管道检测评价 及修复技术导则》、《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油气集输站场检测 评价及维护技术导则》,从管理和技术两个方面对完整性管理提出了 具体的要求。管理规定和三个技术导则互相支持、互为补充,是上游 板块完整性管理文件体系的重要内容。
—I—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障油气田管道和站场本质安全,控制运行风险,延 长使用寿命,提高管理水平,助力上游业务提质、降本、增效和可持 续发展,特制定《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油气田管道和站场完 整性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第二条 《规定》涵盖了油气田管道和站场完整性管理(以下简 称完整性管理)的目标、原则、内容和要求。术语解释见附录 1。
整性管理试点工程实施单位的成果。 本规定共 11 章,91 条,2 个附录。 本规定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勘探与生产分公司提出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科技计划管理办法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科技计划管理办法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科技计划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的科技进步,推动集团公司技术创新战略的实施,明确科技计划的编制程序,建立和完善集团公司科技计划管理的基本制度,参照国家科技计划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科技计划是集团公司解决生产经营发展中涉及的重大科技问题、实现科技资源有效配置的重要手段。

科技计划以提高集团公司的经济效益、增强核心竞争力为最终目标。

第三条集团公司科技计划包括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五年科技发展计划和年度科技计划。

第四条科技计划由集团公司科技管理部门负责组织编制,集团公司科技委员会审定批准后执行。

第二章科技计划的编制第五条科技计划编制原则(一)服从、服务于集团公司整体发展计划;(二)为集团公司生产经营目标的实现提供技术支持;(三)有利于推动技术创新,降低成本、提高效益和增强核心竞争力;(四)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突出重点、合理配置资源;(五)按应用基础研究、技术开发、产业化技术三个层次安排。

第六条根据集团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的要求,在科学预测技术发展趋势、战略重点的基础上,科技管理部门组织编制集团公司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确定集团公司关键技术发展领域和重点方向,用以指导五年科技发展计划的制定和实施。

第七条根据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和核心业务发展需要,科技管理部门应提前两年组织编制五年科技发展计划,经科技委员会批准后发布实施。

五年科技发展计划的主要内容包括:关键技术发展目标、任务、经费概算、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及管理的配套措施。

第八条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和五年科技发展计划按照滚动的原则进行动态调整。

第九条年度科技计划是五年科技发展计划目标、任务的分解,年度计划要结合年度生产经营的重点需求落实科技项目。

第十条科技管理部门于每年十月份开始组织编制下一年度科技计划。

主要内容包括:上一年度科技计划执行情况、计划编制的指导思想和原则、计划目标、科技项目、经费预算、改革措施等。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概况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概况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经过近50年的积累建设和6年多的快速发展,中国石油集团已经建成了一支门类齐全、技术先进、经验丰富的石油专业化生产建设队伍,具有参与国内外各种类型油气田和工程技术服务项目的全套技术实力和技术优势,总体技术水平在国内处于领先地位,不少技术已达世界先进水平。

进入新世纪新阶段,中国石油集团在国家大公司、大集团战略和有关政策的指导、支持下,正在实施一整套新的发展战略,瞄准国际石油同行业先进水平,加快建设主业突出、核心竞争力强的大型跨国石油企业集团,继续保持排名前列的世界大石油公司地位。

[2]编辑本段业务范围油气业务:勘探与生产、炼油与化工、销售、天然气与管道;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内设机构图工程技术服务:物探、钻井、测井、井下作业;石油工程建设:油气田地面工程、管道施工、炼化装置建设;石油装备制造:勘探设备、钻采装备、炼化设备、石油专用管、动力设备;金融服务:资金管理、金融保险;运输服务:危化品运输、特种大件运输、涉外(国外)运输,社会物流等;新能源开发:非常规油气资源、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

[3][4]编辑本段发展历程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1998至今)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1988--1998)石油工业部(1978--1988)石油化学工业部(1975--1978)燃料化学工业部(1970--1975)石油工业部(1955--1970)石油工业部成立之前(1949--1955) [5]编辑本段领导机构根据有关资料显示[6]总经理:蒋洁敏[5]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总经理蒋洁敏副总经理:周吉平、王宜林、曾玉康、王福成、李新华、廖永远、汪东进、喻宝才总会计师:王国梁纪检组长:陈明总经理助理:徐文荣、李润生、李万余总法律顾问:郭进平副总会计师:温青山副总经济师:王立华副总经济师:关晓红安全副总监:贺荣芳编辑本段社会荣誉2008年12月28日,国务院扶贫领导小组授予中国石油“中央国家机关等单位定点扶贫先进单位”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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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技术秘密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技术秘密管理,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保护股份公司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及股份公司有关保密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股份公司总部机关、专业分公司及地区分公司、全资子公司和直属科研院所(以下简称地区公司)的技术秘密管理。

股份公司和地区公司直接或间接投资的控股公司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技术秘密,是指未公开发表和使用、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新颖性、实用性,能为股份公司或地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或市场竞争优势,具备实际或潜在的商业价值,且采取合理保密措施的非专利技术及技术信息。

包括以物理的、化学的、生物的或其他形式的载体所表现的源程序、设计、工艺、方法、标准、配方、数据、诀窍,以及具有特定技术内容的技术方案和技术方案的部分技术要素等。

本办法所称技术秘密管理,是指股份公司和地区公司对技术秘密的开发、认定、保密、实施许可、解密及纠纷处理等全过程的管理。

第四条股份公司技术秘密管理遵循“统一制度,规范管理,激励创造,有效保护,注重实施”的原则。

第五条股份公司技术秘密分三类管理:一类:股份公司独有技术、核心技术以及对股份公司主业竞争力及市场份额有重大影响的技术,纳入股份公司“油商密★★★”范围管理。

二类:国内、外先进,对股份公司及地区公司生产经营可产生显著经济效益的重要技术,纳入股份公司“油商密★★”范围管理。

三类:可在国内、外市场产生一定经济效益的一般技术,纳入股份公司“油商密★”范围管理。

第六条涉及国家秘密的技术秘密,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管理。

第二章管理机构与职责第七条股份公司科技管理部是股份公司技术秘密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职责是:(一)负责组织制订股份公司技术秘密战略、规划计划和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二)负责组织技术秘密的定密、更密、解密、鉴密和协助失密事件的查处等工作;(三)指导地区公司的技术秘密管理工作,协调股份公司部门之间相关技术秘密事宜;(四)归口管理股份公司技术秘密的认定、审查、登记、备案、保护、引进、实施许可及奖惩工作,编制相关工作经费预算;(五)组织技术秘密法律法规宣传,协助培训主管部门组织技术秘密业务培训工作;(六)按照股份公司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协助档案管理部门做好技术秘密资料的归档工作;(七)负责发布股份公司技术秘密信息。

第八条股份公司有关部门在职责范围内负责相关技术秘密管理工作:(一)总裁办负责技术秘密保密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及失泄密事件的查处等工作;(二)规划计划部负责投资项目提前引进技术秘密的审查和投资计划管理工作;(三)财务部负责技术秘密业务会计核算,配合组织技术秘密价值评估工作;(四)预算管理办公室负责涉及技术秘密业务的经费保障等工作;(五)法律事务部负责重大技术秘密认定的审查和技术秘密纠纷及侵权案件处理等工作。

第九条专业分公司按照股份公司统一部署,指导业务归口单位开展技术秘密工作及引进技术、装备等涉及技术秘密的审查;协助股份公司科技管理部研究编制股份公司技术秘密战略、规划,并组织在本专业领域的实施许可与转让;协助档案管理部门做好技术秘密资料的归档工作。

第十条地区公司应明确技术秘密管理部门,负责本单位的技术秘密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股份公司有关管理制度,按照技术秘密保护的业务流程,管理和保护本单位的技术秘密;(二)制订本单位技术秘密管理制度;(三)根据股份公司授权,组织本单位技术秘密的认定、登记、备案、保护、对外许可审查及奖惩工作;(四)负责组织编制、实施本单位范围内的技术秘密工作计划、经费预算和技术秘密法律法规宣传普及、业务培训工作;(五)按照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协助本单位档案管理部门做好技术秘密资料的归档工作。

第三章权利归属第十一条职务技术成果中的技术秘密归股份公司所有或股份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共有。

职务技术成果主要包括:(一)执行国家、股份公司及地区公司工作任务完成的技术成果;(二)主要利用股份公司及地区公司物质技术条件完成的技术成果;(三)股份公司和地区公司员工退休、退职、解除劳动合同、调离后一年内完成的,与其原岗位工作或原单位分配任务有关的技术成果。

地区公司应事先就前项规定与员工在劳动合同中做出约定。

第十二条股份公司及地区公司与外部单位开展科技与生产经营合作等活动,应约定产生的技术秘密归股份公司所有。

确需将合作方作为技术秘密共同权利人的,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

第十三条股份公司及地区公司与来本单位开展临时研究、访问、实习的外部人员,应明确约定与上述活动内容相关的技术成果中的技术秘密归股份公司所有。

第四章开发与认定第十四条股份公司及地区公司在科学研究、技术开发项目立项时,应进行文献检索和技术分析,编制《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科技项目知识产权报告》,明确项目预期产生的技术秘密目标、任务及措施,作为立项审查、论证的主要依据。

第十五条签订项目计划任务书或合同时,应将技术秘密开发任务、目标列入计划任务书(合同)的技术、经济考核指标,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科技项目知识产权报告》及合同相关内容进行审查并确认。

第十六条地区公司技术秘密管理部门应监督项目实施中的技术秘密开发,项目负责人为项目技术秘密责任人,对项目实施中需要保密的技术成果,应及时进行技术秘密认定和管理。

第十七条技术秘密由地区公司组织认定,但由股份公司总部下达计划任务且完成单位仅为外部单位的项目,其技术秘密由股份公司科技管理部组织认定。

技术秘密认定按照以下规定执行:(一)完成单位填写《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技术秘密认定书》,向认定单位提出申请;(二)认定单位委托3至5名股份公司内部的技术、保密和知识产权专家(其中至少有1名是任务下达单位人员)组成认定委员会;(三)认定委员会对申请认定技术的新颖性、实用性、保密适用性等进行评议,并对保密内容、密级及保密期限提出建议。

认定可采取会议评议或现场测试的方式进行;(四)地区公司认定的技术秘密,股份公司科技管理部可根据需要重新组织认定;(五)通过认定的技术秘密,主要完成单位的人员通过股份公司科技管理系统进行登记,审核通过后取得“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技术秘密登记号”和《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技术秘密登记证书》;(六)认定过程中,所有涉密人员均须签订《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技术秘密保密协议书》。

第十八条项目验收时,应对技术秘密开发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审查,验收专家中应有技术秘密管理人员。

通过验收后,应对项目全部技术资料进行编号、登记、备案,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归档。

第十九条技术秘密保密期限确定及解密等事项按照股份公司保密工作有关规定执行,技术秘密需要延期或提前解密的,应及时填写《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技术秘密变更书》,报原认定单位审批。

获得批准的,应及时告知涉密人员,并在股份公司科技管理系统进行信息变更。

第五章保密管理第二十条科研过程中项目研发人员应正确合法取得技术信息,并保守科研项目中的技术秘密。

第二十一条关键、重要涉密技术人员在职期间及劳动合同终止之日起二年内,不得在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单位兼职、任职或进行技术咨询服务;提出调离的,须经过一年脱密过渡期。

技术秘密档案管理人员提出调离的,地区公司应将其提前一年安排在非保密工作岗位进行脱密。

第二十二条一般员工劳动合同终止或因退休、调离、离职等原因离开单位前,应按照保密管理有关规定将试验记录、材料、样品、装备和图纸、计算机软件等全部技术资料上交地区公司后,方可办理有关手续。

第二十三条股份公司及地区公司应要求拟引进人才如实说明在原工作单位签订保密协议或竞业限制协议的情况,并承诺对调离所引起的法律后果负责。

股份公司及地区公司应与临时聘用、进修、培训等外来人员签订保密协议,原则上限定其从事基础性、前瞻性、探索性研究课题,未经批准不得从事涉及关键、重要技术的研究开发活动。

第二十四条因股份公司机构重组等原因导致技术秘密权属与人员变化的,相关单位应将变化情况和处置意见及时报上一级技术秘密管理部门。

第二十五条技术秘密认定后,所涉及的开题报告、计划任务书(合同)、方案资料、实验记录、研究报告及相关涉密材料,均应按照有关规定保存管理。

第二十六条保密期内,技术秘密的相关内容不得在国内外公开发表、展览、展示。

在内部刊物上发表可能涉及技术秘密的文章时,须经股份公司或地区公司对相关内容进行保密审查,未经批准不得发表。

第二十七条严禁使用普通传真、明传电报、公共电子邮箱、广域网电子邮箱、普通邮政(包括挂号和特快专递)传递或在行李包裹中夹带涉及技术秘密的资料等。

第二十八条股份公司及地区公司应当对研发中心、实验室、技术档案室等重点涉密单位和要害部位,建立保密制度并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

对技术秘密较集中的单位和区域,应设立非工作人员限制活动区;在国内外技术交往活动中,对技术秘密应采取保密性隔离措施,限制接触人员,对参观人员应当指定路线和范围;对含有技术秘密信息的计算机,应按照有关规定采取必要的保密措施,并与互联网物理隔离。

第二十九条股份公司及地区公司应在工程设计、设备制造等涉密关键环节实行保护措施:(一)指定工程设计单位,工艺包直接向建设单位提交,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设备制造单位签订保密合同后,方可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图纸件,但不提供施工图电子件;(二)签订许可设计、许可施工、许可使用等合同。

许可合同须约定技术受让方及接触技术各方应当与其涉密人员签订保密协议,保密协议应双方备案;(三)以直供方式提供涉及技术秘密的专有设备、产品及样机(品)的,应与受让方签订不得拆卸专有设备或产品的协议,与制造商签订许可制造合同和保密协议。

第六章实施许可与转让第三十条股份公司及地区公司在科技与生产经营活动中,应优先采用自主开发的技术秘密。

对具有重大经济效益的技术秘密,股份公司总部与专业分公司应组织推广实施。

股份公司鼓励地区公司之间实施、许可和转让技术秘密,应通过合同约定技术秘密的实施内容、实施许可费用。

技术秘密完成单位应提供完整、真实的技术资料,协助制订技术秘密实施计划、方案,提供实施必要的技术服务、培训和咨询等。

被实施单位应为相关技术秘密实施提供必要的场地、装备、人员等方面的配套支持。

第三十一条股份公司及地区公司对外许可、转让技术秘密,应遵守以下规定:(一)一类、二类技术秘密,不得对外许可。

确需对外许可的,填写《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公司技术秘密实施许可与转让审核报告书》,经股份公司科技管理部审查后报股份公司领导批准,其中一类技术秘密报总裁批准,二类技术秘密报主管副总裁批准;(二)三类技术秘密,允许对外许可与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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