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供用电合同(2019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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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用电供用电协议(精选3篇)

临时用电供用电协议(精选3篇)

临时用电供用电协议(第一篇)此文档协议是通用版本,可以直接使用,符号*表示空白。

供电方:******用电方:******因用电方缘由,需临时搭线用电,为明确供用电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依据《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供电营业规章》等电力法规,经协商全都,签订本协议。

一、用电方临时搭线用电地址用电方临时搭线用电地点:******供电方向用电方供电变压器台区为:二、临时用电期限:自**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止;三、用电性质:*,执行电价为:***元/度;四、用电方用电负荷:*****;电能表计为:****五、电费结算方式:电费按临时安装的电能表电量乘以协议规定电价进行结算,如属无表临时用电,则按下列方法之一结算电费:1实际使用电表计量的电量×协议规定电价;2、用电方用电功率(kW)×实际使用小时数×协议规定电价;3、临时建筑楼面浇注:结算电费=楼面面积**度/平方米(单位面积用电量)×协议规定电价;六、用电方用电前须向供电方预交电**元,用电结束时多退少补;七、产权分界点产权分界点为用电方临时搭线与供电方低压线路临时搭接点处,搭接点至用电方电力线路及设施属用电方资产;搭接点以上至变压器线路及设施属供电方资产。

附图:******注:八、平安责任1、属用电方产权的用电设施,应由用电方负责维护,并由用电方担当因用电引起的全部平安责任;2、用电方必需充分保证用电平安,用电方应装有牢靠的爱护装置,遇有故障时能快速切断电源,因用电方故障或超协议容量用电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用电方负责;3、用电方不得向外转供电,否则供电方有权终止对用电方供电,并且因此带来的后果由用电方负责;九,本协议一式两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拆除临时用电设施止。

供电方:*****用电方:********年***月**日临时用电供用电协议(第二篇)合同标题:临时用电供用电协议摘要:本合同旨在明确供方向需方提供临时用电的相关事宜,确保供电安全、合法,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进行供电。

临时供电合同协议模板

临时供电合同协议模板

临时供电合同协议模板甲方:(公司名称或个人姓名)地址:联系人:电话:乙方:(电力公司名称)地址:联系人:电话:鉴于甲方有临时用电需求,乙方愿意为甲方提供临时供电服务,双方经友好协商,就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服务内容1.1 乙方同意为甲方提供临时供电服务,包括电力接入、线路施工、设备租赁等服务。

1.2 甲方有权根据实际需求选择乙方提供的电力服务项目,乙方应按照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

第二条供电标准2.1 乙方提供的电力服务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法律法规要求。

2.2 乙方应保证供电设备和线路的安全运行,确保供电服务的可靠性和稳定性。

2.3 甲方在使用乙方提供的电力服务时,应遵守乙方的相关规定,保障电力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三条价格和结算方式3.1 供电服务的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一旦确定,不可随意变更。

3.2 甲方应按照约定的结算方式及时支付电费,逾期支付的,乙方有权暂停供电服务。

3.3 供电服务的费用包括电力使用费、设备租赁费、施工费等,具体计费标准详见附件。

第四条供电时间和地点4.1 甲方应提前通知乙方供电需求,乙方应在约定的时间和地点提供供电服务。

4.2 供电时间和地点一经确定,不可随意更改,如有变动需提前通知并经双方确认同意。

第五条违约责任5.1 任何一方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5.2 若因不可抗力等客观原因导致无法履行合同,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并尽快恢复供电服务。

第六条合同变更6.1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需变更内容,须经双方书面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协议。

6.2 未经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 unilaterally change the content of the contract.第七条合同解除7.1 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至约定的供电服务期满后自动解除。

7.2 如需提前解除合同,须经双方书面协商一致,并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第八条法律适用8.1 本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和解释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临时供用电合同范本

临时供用电合同范本

临时供用电合同范本合同编号:_______企业名称:_______地址: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企业名称:_______地址: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就临时供用电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供电内容1.1 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临时电力供应服务,乙方同意使用甲方提供的临时电力。

1.2 临时供电的电压等级、用电容量、用电地址、用电性质等详见附件《临时供电方案》。

第二条供电时间2.1 甲方应根据乙方书面申请的用电时间及时提供临时电力供应。

2.2 乙方需提前向甲方申请停电,甲方应按照乙方要求及时停电。

第三条电价及电费结算3.1 临时供电的电价按照国家及地方电力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3.2 乙方应按照甲方提供的电费结算方式及时足额支付电费。

第四条供用电设施4.1 乙方负责自购电表、电缆、配电箱等供用电设施,并确保其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规定。

4.2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供用电设施进行检查,乙方应予以配合。

第五条安全责任5.1 甲方应确保供电设施的安全运行,并对供电设施进行定期检查、维护。

5.2 乙方负责自用供用电设施的安全运行,并对其定期进行检查、维护。

5.3 任何一方因违反本合同导致的安全事故,责任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第六条违约责任6.1 甲方未按照约定时间提供临时电力供应,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计算方法如下:_______。

6.2 乙方未按照约定时间支付电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计算方法如下:_______。

第七条合同解除7.1 双方同意提前解除本合同的,应签订书面解除协议。

7.2 在下列情况下,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1)乙方拖欠电费超过_______个月的;(2)乙方存在窃电行为的;(3)乙方擅自改变用电性质的;(4)乙方严重违反本合同的其他约定的。

临时用电协议书范本

临时用电协议书范本

临时用电协议书范本临时用电协议书范本【篇一:临时用电协议书】临时用电协议书甲方:乙方:地址:地址:电话:电话:传真:传真:^邮编:邮编:为了解决乙方在临时搭线用电的问题,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共同达成以下协议:一、本协议期限为年,自20年月日至20年月日止;若协议期限届满前一个月内,甲乙双方均未提出异议,本协议书有效期限自动延续一年,以此类推,顺延次数不受限制,顺延期间相关费用不变。

二、甲方向乙方仅提供伏交流电源用于乙方临时搭线用电的使用。

三、甲方允许乙方在甲方原有电表内新装电表用以测量的实际用电量。

四、乙方自行承担新装电表的相关费用,新装电表及安装位臵、时间等相关事项需经甲方确认同意后方可施工。

五、签订本协议时,乙方应向甲方缴纳电费押金人民币元整(¥:元),该款项在本协议终止、乙方与甲方结清所有用电费用后,甲方无息全额退还给乙方(乙方需提供甲方所开据的押金凭证)。

六、乙方用电量按经甲方确认后的新装电表的实际用电量进行计量结算支付给甲方电费;电费价格按照甲乙双方协议电价人民币元/度(¥元/千瓦时)的用电单价标准(含线损)进行结算;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发生商业电价调整加价时,本协议电费价格跟随其加价额度进行加价结算,以此类推,累积加价结算次数不受限制,本协议签订时的商业电价为人民币元/千瓦时。

…七、电费按每季度结算一次,甲方提供电费收款收据(加盖公章)给乙方,乙方应在每季度次月10日前将上一季度的用电电费以方式支付给甲方。

八、甲方每季度次月3日前对上一季度用电量进行抄表,按季度向乙方收取电费,乙方的指定人员应于每季度次月5日前自行向甲方领取上一季度的电费收款收据凭证。

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任何理由拒付电费。

乙方对用电计量、电费有异议时,应先交清电费,然后凭电费收据到甲方或向供电部门查询,如确属有误,按多还少补的原则办理。

九、乙方应指定专人与甲方进行电费结算和支付相关费用等有关用电事宜联络,若乙方指定专人有产生变更的,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告之相关指定专人信息,否则,造成电费结算和支付不清、不及时或无人经办等脱节情况,甲方有权免责随时中止供电,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和损失与甲方无关。

临时供用电合同6篇

临时供用电合同6篇

临时供用电合同6篇第1篇示例:临时供用电合同是指供电公司与用户之间签订的临时性电力供应协议。

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比如用户新建用电设备、临时用电需求增加等情况下,供电公司可以与用户签订临时供用电合同,以满足用户的电力需求。

一、合同签订的必要性在临时用电需求出现时,签订临时供用电合同是必不可少的。

这样一来,用户和供电公司之间就有了明确的权利和义务,可以有效地保障双方的利益。

合同中还规定了电力供应的方式、用电量、电价等具体内容,便于双方遵守合同,避免出现纠纷。

二、合同内容临时供用电合同一般包括以下内容:1. 参与方信息:合同中会明确标明供电公司和用户的基本信息,以便双方进行有效的沟通和联系。

2. 供电范围:合同中会具体规定供电公司为用户提供的电力服务范围,包括供电设备、用电设备等。

3. 用电量:合同中会约定用户的用电量需求,以便供电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电力供应。

4. 电价和结算方式:合同中会规定电力的价格和结算方式,双方应按照约定及时结算费用。

5. 用电期限:合同中一般会规定用户的用电期限,超过期限需要续签合同或取消合同。

6. 违约责任:合同中会明确规定双方的违约责任和补偿方式,以防止因合同履行不完全或不到位而产生争议。

7. 其他约定:合同中还可能包括其他双方需要协商约定的事项,比如供电公司的服务承诺、用户的权利保障等。

三、合同履行在签订临时供用电合同后,双方应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

供电公司应按时提供稳定可靠的电力供应,用户应及时支付电费、遵守合同规定的用电方式等。

双方合作顺利,电力供应安全稳定,用户用电得到保障。

四、合同变更及终止在执行临时供用电合同的过程中,可能会因环境、设备等原因需要变更合同内容,此时双方可根据变更需求协商修改合同。

若非特殊情况,一般在合同期满后,双方可继续合作或终止合同。

第2篇示例:临时供用电合同是为了满足某种特殊需求或临时情况下提供电力服务的一种合同形式。

在现代社会中,电力已经成为人类生活不可或缺的重要资源之一,无论是家庭还是企业都需要依赖电力来进行日常生活和生产活动。

临时供用电合同样本5篇

临时供用电合同样本5篇

临时供用电合同样本5篇篇1合同编号:XXXXXX甲方(供电方):XXXXXXX电力公司乙方(用电方):XXXXXXX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临时用电事宜达成协议,特订立本合同。

一、用电地址及供用电方式1. 用电地址:乙方位于XXXXXXX区域的用电项目。

2. 供用电方式:甲方通过临时供电线路向乙方提供电力,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方式和期限支付电费。

二、用电容量及电力负荷1. 用电容量:乙方申请的临时用电容量为千瓦(KW)。

2. 乙方承诺,其实际使用的电力负荷不得超过约定的用电容量。

如因特殊原因需要超过约定容量,应提前向甲方提出申请,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

三、供电期限及电费结算方式1. 供电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XXXX年XX月XX日止。

2. 电费结算方式:乙方按照实际用电量支付电费,电费单价按照甲方公示的临时用电电价执行。

甲方有权根据国家政策调整电价,并提前通知乙方。

3. 电费支付方式:乙方应于每月的最后一个工作日与甲方进行电量抄表确认,并于次月的XX日前支付电费。

如乙方未按期支付电费,甲方有权终止供电。

四、供用电设施维护责任1. 甲方负责临时供电线路的维护和管理,保证电力供应的安全稳定。

2. 乙方负责其内部用电设施的安全运行和维护,因乙方内部设施故障导致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3. 如因甲方原因导致电力供应中断,甲方应尽快恢复供电,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五、安全用电及违约责任1. 双方应严格遵守国家相关安全用电规定,保证供用电安全。

2. 乙方在用电过程中,如存在违规用电、窃电等行为,甲方有权制止并要求乙方立即整改。

如因乙方违规行为导致电力供应中断或设备损坏等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3. 乙方未按期支付电费或违反其他约定的,应按照未付电费的一定比例支付违约金,并承担因违约导致的甲方损失。

4. 如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双方应及时沟通并协商解决。

2019年临时供用电合同范本

2019年临时供用电合同范本

2019年临时供用电合同范本供电方用电方单位名称:单位名称:法定地址:法定地址:法定代表(负责)人:法定代表(负责)人:授权代理人:授权代理人:电话:电话:电传:电传:邮编:邮编: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税务登记号:税务登记号:为明确供电企业(以下简称供电方)和临时用电单位(以下简称用电方)在临时供用电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安全、经济、合理、有序地供电和用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

《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和《供电营业规则》的规定,经供电方、用电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严格履行。

一、用电地址、用电容量1.临时用电地址为 .2.临时用电主要用途为 .3.用电容量经供电方确认临时用电容量为:(1)受电变压器台,总容量为千伏安;(2)用电设备台,总容量为千瓦。

具体用电设备清单见附件。

4.供电贴费根据国家规定,用电方向供电方交付供电工程贴费千伏安(千瓦)× 元/千伏安(千瓦),共计元。

临时用电终止时,供电方按规定办理供电贴费清退手续。

二、供电方式供电方向用电方提供交流50赫兹临时电源,采用:1.高压供电:供电电压为千伏,从线路杆接线供电。

供电容量为千伏安。

2.低压供电:供电电压为220/380伏,从公用变供电。

供电容量为千伏安。

具体供电接线方式见附件《供电接线及产权分界示意图》。

三、用电计量1.用电计量装置安装在-处。

安装的有功电能表安培,无功电能表安培,电流互感器变比,电压互感器变比为 .2.用电计量装置的记录作为向用电方计算电费的依据。

3.用充计量装置安装位置与产权分界处不对应对,线路与变压器损耗电量由产权所有者负担。

4.供电方设在用电方的用电计量装置的安装、移动、更换、拆除动、加封、启封及表计接线等均由供电方办理,用电方提供工作上的方便。

四、电价及电费结算方式1.供电方根据有管理权的物价主管部门批准的电价和用电计量装置的记录,按国家规定定期向用电方结算电费及随电量征收的有关费用。

临时用电合同协议书范本

临时用电合同协议书范本

以下是一个临时用电合同协议书范本:甲方(供电方):乙方(用电方):根据《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供电营业规则》等电力法规,甲乙双方就乙方临时用电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用电范围及期限1. 乙方因工程需要,在甲方供电范围内临时用电。

2. 用电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二、用电负荷及供电方式1. 乙方临时用电负荷为____千瓦(KW),如有增减,双方协商确定。

2. 甲方采用____供电方式,确保乙方用电需求。

三、用电费用1. 乙方按照甲方规定的电价标准支付临时用电费用。

2. 乙方每月__日前向甲方支付上月用电费用。

四、用电安全1. 乙方负责临时用电设备的安装、维护和安全管理,确保用电安全。

2. 乙方应当按照国家有关电力安全规定,定期对用电设备进行检查、维修。

3. 乙方在用电过程中如发生安全事故,应当立即报告甲方,并承担相应责任。

五、违约责任1. 甲乙双方应当严格遵守本协议,如有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2. 乙方未按时支付用电费用的,甲方有权停止供电,并要求乙方支付滞纳金。

六、争议解决1. 本协议的签订、履行、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 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的争议,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七、其他约定1.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供电方):乙方(用电方):签订日期:____年__月__日请注意,此范本仅供参考,实际签订合同时,请根据双方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完善,并确保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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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临时供用电合同合同编号:供电人:用电人:用户编号:签订日期:签订地点:目录第一章供用电基本情况 (1)1.临时用电地址 (1)2.用电性质 (1)3.临时接电费用及用电期限 (1)4.用电容量 (1)5.供电方式 (1)6.无功补偿及功率因数 (2)7.产权分界点及责任划分 (2)8.计量点及计量方式 (2)9.损耗负担 (3)10.电量的抄录和计算 (4)11.计量失准及异议处理规则 (4)12.电价、电费 (7)13.电费支付及结算 (7)第二章双方的义务 (8)第一节供电人义务 (8)15.连续供电 (8)16.中止供电程序 (9)17.越界操作 (9)18.供电人不得实施的行为 (10)19.事故抢修 (10)20.信息提供 (10)21.信息保密 (10)第二节用电人义务 (10)22.交付电费 (10)25.受电设施管理 (11)26.无功补偿保证 (11)27.电能质量共担 (11)28.有关事项的通知义务 (11)29.配合事项 (11)30.越界操作 (12)31.不得实施的行为 (12)32.减少损失 (13)第三章合同变更、终止 (13)33.合同变更 (13)34.合同终止 (13)第四章违约责任 (14)35.供电人的违约责任 (14)36.用电人的违约责任 (15)第五章附则 (17)37.供电时间 (17)38.合同效力 (17)39.通讯 (17)40.争议解决 (17)41.签订日期 (17)42.文本和附件 (17)43.提示和说明 (18)44.特别约定 (18)临时供用电合同为明确供电人和用电人在电力供应与使用中的权利和义务,安全、经济、合理、有序地供电和用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监管条例》、《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供电监管办法》、《供电营业规则》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供用电基本情况1.临时用电地址2.用电性质2.12.22.33.临时用电期限3.1/月),日起至3.2用电期限届满,双方未就用电期限延期达成一致的,供电人可终止对用电人供电,供电人应在终止供电前一天通知用电人。

用电人需继续临时用电的,应在用电期限到期前一个月向供电人提出书面续约申请,双方协商一致后续签临时供用电合同,续签合同的用电期期限为64.用电容量(千伏安)。

4.2 ,该容量为合同约定用电人最大装接容量,即最大用电容量。

4.3 具体用电设备见《用电设备清单》(附件3)。

5.供电方式供电人向用电人提供三相交流50Hz电源,采用(单/双/多)电源/回路向用电人供电。

5.1高压供电/电缆)(公用线路/专线)经5.2低压供电供电人以380/2205.3自备电源千瓦,非并网的自备发电机采用联络5.46.无功补偿及功率因数6.1无功补偿装置由用电人自行采购、安装、管理、维护。

6.27.产权分界点及责任划分7.1供用电设施产权分界点为:(1(2(3供用电设施产权分界点以文字和《供电接线及产权分界示意图》(附件2)表述,如二者不一致,以本条文字表述为准。

7.2供用电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及责任认定按以下方式确定:本合同7.1条约定的分界点电源侧产权属供电人,分界点负荷侧产权属用电人。

双方各自承担其产权范围内供用电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责任,并承担各自产权范围内供用电设施上发生事故等引起的法律责任。

8.计量点及计量方式8.1供电人按照国家规定,在用电人每一个受电点按照不同用电性质分别安装用电计量装置的,其记录作为向用电人计算电费的主要依据。

8.2计量点设置及其计量方式如下:(1用电量的计量依据,计量方式为(高压/低压计量)。

(2)用电量的计量依据,计量方式为(高压/低压计量)。

8.3各计量点计量装置配置如下:8.4用电人应妥为保护计量装置,不应在表前堆放影响抄表或计量准确及安全的物品。

如发生计费电能表丢失、损坏或过负荷烧坏等情况,用电人应及时告知供电人,以便供电人采取措施。

如因供电人责任或不可抗力致使计费电能表出现或发生故障的,供电人应负责换表,不收费用;其他原因引起的,用电人应负担赔偿费或修理费。

9.损耗负担用电计量装置安装位置与产权分界点不一致时,以下损耗(包括上述损耗的电量按各分类电量占抄见总电量的比例分摊。

10.电量的抄录和计算10.1调整抄表周期和抄表例日,但须通知用电人。

10.2抄表方式:人工10.3结算依据:供用电双方以抄录数据作为电度电费的结算依据。

自动抄录的数据作为电度电费结算依据的,当装置发生故障时,以供电人人工抄录数据作为结算依据。

10.4用电人的无功用电量为正反向无功电量绝对值的总量。

11.计量失准及异议处理规则11.1一方认为用电计量装置失准,有权提出校验请求,对方不得拒绝。

校验应由有资质的计量检定机构实施。

如供电人已为用电人提供计量装置校验服务超过三次且不属于供电人责任的,则超出部分相关费用由用电人承担。

用电人在申请验表期间,其电费仍应按期交纳,验表结果确认后,再行退、补电费。

11.2用电计量装置存在计量记录失准时,可以确定失准时间的,按确定的失准时间退、补相应电量的电费;无法确定失准时间的,按以下约定确定失准时间:(1)互感器或电能表误差超出允许范围时,退、补时间从上次校验或换装后投入之日起至误差更正之日止的二分之一时间计算;(2)计量回路连接线的电压降超出允许范围时,补收时间从连接线投入或负荷增加之日起至电压降更正之日止;(3)计量装置运行故障等其他非人为原因致使计量记录失准时,退、补时间按抄表记录确定;(4)计费计量装置接线错误(含接线失效的)的,退、补时间从上次校验或换装投入之日起至接线错误更正之日止;(5)电压互感器保险熔断的,补收时间按抄表记录或按失压自动记录仪记录确定。

11.3用电计量装置存在计量记录失准时,按照以下约定确定退、补电量:(1)计算电量的计费倍率或铭牌倍率与实际不符的,以实际倍率为基准,按正确与错误倍率的差值退、补电量;(2)涉及计量计费参数设置错误的,按正确参数与错误参数的误差值退、补电量;(3)用电人装有对比表或存在独立回路的用电信息采集装置,且故障期间有正常的对比表电量或交采电量的,以对比表电量或交采电量为准确定退、补电量;(4)无对比表电量或交采电量的,以三相负荷平衡为基础,能计算更正系数的,按更正系数确定退、补电量;依前四款仍无法确定退、补电量的,依10.4-10.7确定退、补电量。

11.4用电计量装置存在计量记录失准,依10.3无法确定退、补电量的,按以下约定计算退、补相应电量的电费:(1)互感器或电能表误差超出允许范围时,以“0”误差为基准,按验证后的误差值确定退补电量;(2)计量回路连接线的电压降超出允许范围时,以允许电压降为基准,按验证后实际值与允许值之差确定补收电量;(3)计量装置运行故障等其他非人为原因致使计量记录失准时,以用电人正常月份用电量为基准退、补电量;(4)计费计量装置接线错误(含接线失效的)的,以其实际记录的电量为基数,按正确与错误接线的差额率退、补电量;(5)电压互感器保险熔断的,按规定计算方法计算值补收相应电量的电费;无法计算的,以用电人正常月份用电量为基准,按正常月与故障月的差额补收相应电量的电费。

11.5“用电人正常月份用电量”参照以下标准确定:(1)以用电人上一年度同期电量为“用电人正常月份用电量”,如:用电人2018年3月-5月期间存在失准现象,其失准期间用电量为2017年3月-5月期间用电量;(2)用电人无上一年度同期电量的,若用电人用电时间小于6个月的,以用电人实际用电的月份电量的平均值为标准;若用电人用电时间大于6个月的,以计量失准前6个月用电量的平均值为“用电人正常月份用电量”。

11.6未安装主、副表或主、副表均出现误差的,按照第11.2-1 1.5条的约定确定误差的电能电费。

主、副电能表所计电量有差值时,按以下原则处理:(1)主、副电能表所计电量之差与主表所计电量的相对误差小于电能表准确等级值的1.5倍时,以主电能表所计电量作为结算的电量;(2)主、副电能表所计电量之差与主表所计电量的相对误差大于电能表准确等级值的1.5倍时,对主、副电能表进行现场校验,主电能表不超差,以其所计电量为准;主电能表超差而副电能表不超差,以副电能表所计电量为准;主、副电能表均超差,以主电能表的误差计算退、补电量,并及时更换超差表计。

11.7用电计量装置存在计量记录失准,按确定的退、补电量和误差期间的电价标准计算退、补电费。

退、补电量未正式确定前,用电人先按正常月份用电量交付电费。

11.8抄表记录和失压、断流自动记录、用电信息采集系统等装置记录的数据作为双方处理有关计量争议的依据。

12.电价、电费12.1电价供电人根据用电计量装置的记录和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的电价(包括国家规定的随电价征收的有关费用),与用电人按本合同约定时间和方式结算电费。

在合同有效期内,如发生电价和其他收费项目费率调整,按政府有关电价调整文件执行。

12.2电费(1)电度电费:按用电人各用电类别结算电量乘以对应的电度电价。

(2)功率因数调整电费根据国家《功率因数调整电费办法》的规定,功率因数调整电费13.电费支付及结算13.1电费支付采用以下第( )种方式:(1)用电人与供电人通过订立购电协议等方式,确定具体电费结算事宜,作为本合同的附件;(2)按月结算电费的,一次性结清全部电费;(3)在抄表例日前分期交纳当期电费,每次交费额度和时间分别为:(4)双方可参照《电费结算协议》(附件4)的格式另行订立电费结算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5)双方可另行订立电费担保协议,具体确定电费结算事宜并作为本合同附件。

13.2若遇电费争议,用电人应先按结算电费金额,按时足额交付电费,待争议解决后,双方据实退、补。

第二章双方的义务第一节供电人义务14.电能质量14.1在电力系统处于正常运行状况下,供到用电人受电点的电能质量应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14.2因下列用电人原因导致供电人未能履行电能质量保证义务的,则对用电人的该部分损失,供电人不承担赔偿责任:(1)用电人违反本合同无功补偿保证的;(2)用电设施产生谐波、冲击负荷等影响电能质量或者干扰电力系统安全运行的;(3)用电人不采取措施或者采取措施不力,功率因数达不到国家标准或产生的谐波、冲击负荷仍超过国家标准的;(4)其他用电人原因导致供电人未能履行电能保证义务的。

15.连续供电15.1在发供电系统正常情况下,供电人连续向用电人供电。

15.2发生如下情形之一的,供电人可中止供电:(1)供电设施计划或临时检修的;(2)危害供用电安全,扰乱供用电秩序,拒绝检查的;(3)用电人逾期未交电费,经供电人催交仍未交付;(4)受电装置经检验不合格,在指定期间未改善的;(5)用电人注入电网的谐波电流超过标准,以及冲击负荷、非对称负荷等对电网电能质量产生干扰和妨碍,严重影响、威胁电网安全,拒不按期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治理改善的;(6)用电人拒不按期拆除私增用电容量的;(7)用电人拒不按期交付违约用电引起的费用的;(8)用电人违反安全用电、有序用电有关规定,拒不改正的;(9)发生不可抗力或紧急避险的;(10)用电人私自向外转供电力的;(11)用电人存在临时用电带永久性负荷的行为;(12)用电人实施本合同第31条的行为;(13)用电人装有预购电装置、限流开关、负荷控制装置的,在预购电量使用完毕、用户超容量用电或超负荷用电时自动停电的;(14)供电人执行政府机关或授权机构依法做出的停电指令的;(15)因电力供需紧张等原因需要停电、限电的;(1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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