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气系统安全规定
高炉煤气系统安全技术规程范文

高炉煤气系统安全技术规程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高炉煤气系统的安全管理,确保高炉煤气的安全使用和运行,保护人员和设备的安全,制定本技术规程。
第二条本技术规程适用于高炉煤气系统的设计、建设、改造、运行和维护的各个环节。
第三条高炉煤气系统必须符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
第四条煤气系统的运行管理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术能力,并严格按照本技术规程进行操作和管理。
第五条高炉煤气系统应实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建立和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措施。
第六条高炉煤气系统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做好相关记录。
第二章设计与建设第七条高炉煤气系统的设计与建设应符合以下要求:1. 根据高炉炉型、产量和性质等因素,确定合理的煤气系统容量和布局;2. 确保煤气系统与高炉的配套程度,提高煤气利用率;3. 煤气系统的设计应考虑炉群的整体结构和连续作业的需求,保证各项指标的稳定;4. 重点设计和设置高炉煤气的净化和脱硫装置,严格控制煤气中有害成分的含量;5. 确保高炉煤气系统与其他系统的安全隔离,避免交叉污染和事故的发生;6. 针对不同的高炉煤气系统,制定相应的建设方案和施工计划,加强施工管理和质量控制。
第八条高炉煤气系统的建设应按照以下步骤进行:1. 建立项目组织,确定项目目标和任务,制定项目计划和工程方案;2. 进行土地勘察和环境评估,确保建设过程和建成后的运营符合环境保护要求;3. 按照设计要求进行设备采购和施工招标,选择合适的供应商和施工单位;4. 进行设备安装和施工,确保质量过关;5. 完成设备调试和联调联试,确保设备和系统的正常运行;6. 进行安全评估和验收,确保高炉煤气系统的安全性能符合要求。
第三章运行与维护第九条高炉煤气系统的运行与维护应符合以下要求:1. 运行人员必须熟悉高炉煤气系统的工艺流程和设备特点,掌握操作技能;2. 定期检查和调整煤气系统的各项参数,确保运行的稳定性和合理性;3. 处理和记录煤气系统运行过程中的异常情况和事故,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4. 定期对高炉煤气系统进行维护和保养,清洁设备和管道,更换老化和磨损的部件;5. 对设备和管道进行定期检查和试验,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修复;6. 建立设备运行记录和维护记录,留存备查。
煤气使用安全规程

煤气使用安全规程
煤气使用是一项潜在的安全风险,因此有一些安全规程需要遵循以确保使用环境的安全。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煤气使用安全规程:
1. 确保煤气管道安全:煤气管道应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没有漏气现象。
如果发现管道泄漏的迹象,应立即通知专业人士进行修复。
2. 安全使用燃气器具:使用燃气炉灶或热水器时,应确保燃气器具稳固放置。
当不需要使用时,应将燃气器具关闭,防止燃气泄漏。
3. 安装烟雾探测器和一氧化碳报警器:在家中安装烟雾探测器和一氧化碳报警器,以及时发现燃气泄漏和一氧化碳中毒的迹象。
4. 进行定期的煤气系统检查:定期请专业人士对煤气系统进行检查,确保系统的安全运行。
5. 确保通风良好:使用煤气时,应确保使用环境通风良好,避免空气中积聚过多的煤气。
6. 遵循正确使用方法:使用煤气炉灶时,应遵循正确的使用方法。
例如,确保炉头上没有残留的煤气,避免产生火焰喷射。
7. 避免使用明火:尽量避免在室内使用明火,例如烧烤炉或火炉。
明火的使用会增加火灾和一氧化碳中毒的风险。
8. 紧急情况的应对:在紧急情况下,例如煤气泄漏或火灾,应立即采取适当的紧急措施,如关闭燃气阀门,打开门窗逃生。
请注意,这些规程仅仅是一些常见的煤气使用安全规程,具体的安全要求可能会因地区和国家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建议向当地的煤气供应公司或相关机构咨询,以了解特定地区的煤气使用安全规程。
高炉煤气系统安全技术规程

高炉煤气系统安全技术规程
主要涵盖高炉煤气系统的设计、建设、监测和维护等环节,旨在确保高炉煤气系统的安全运行。
以下是高炉煤气系统安全技术规程的主要内容:
1. 设计要求:规定了高炉煤气系统在设计阶段需要考虑的各项因素,包括系统结构、管道布局、设备选型等。
要求设计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并具备安全可靠的性能。
2. 建设要求:规定了高炉煤气系统的建设过程中需要遵循的各项要求,包括施工技术、工程质量控制、材料选用等。
要求施工过程中注重安全风险的排查和控制,确保建设质量和工期进度。
3. 监测要求:规定了高炉煤气系统的监测方法和频率。
要求定期对各项关键参数进行监测,如煤气成分、温度、压力等,以及系统设备和管道的运行状态。
同时,要求制定监测记录和分析,及时发现和处理异常情况。
4. 维护要求:规定了高炉煤气系统的日常维护要求,包括定期检修、清洗、润滑等。
要求建立完善的维护计划和记录档案,及时处理设备故障和异常情况,并进行事故隐患排查和处理。
5. 安全风险控制:规定了高炉煤气系统安全风险的识别、评估和控制方法。
要求制定应急和灾害防范预案,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保护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高炉煤气系统安全技术规程是高炉煤气系统运行管理的重要依据,通过合理的设计、规范的建设和有效的监测维护,可以最大限度地保障高炉煤气系统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高炉煤气系统安全技术规程(5篇)

高炉煤气系统安全技术规程1、未经三级安全教育和技术考试、安全考试不合格者不准上岗操作。
2、各高炉热风炉工必须严格听从公司调度室的指挥调度,得到撤炉命令后,必须立即撤炉,严禁借故拖延,在特殊情况下,由热风段长和总调度室协商解决。
3、煤气压力低于5KPa时,煤气切断阀自动关闭,立即按停止烧炉处理。
4、工作区域内煤气含量超过24PPM时必须遵守以下规定:4.1氧化碳浓度高于24PPM,低于40PPM,连续工作不得超过一小时。
4.2一氧化碳浓度高于40PPM,低于80PPM,连续工作不得超过半小时。
4.3一氧化碳浓度高于80PPM,低于160PPM,连续工作不得超过____分钟,且每次工作间隔不得小于二小时。
当一氧化碳浓度高于160PPM,必须配戴空气呼吸器方可进行工作。
5、各种可燃气体的爆炸范围和着火点:5.1高炉煤气爆炸范围____%-____%,着火点700-750℃。
5.2焦炉煤气爆炸范围____%-____%,着火点600℃。
____天然气爆炸范围____%-____%,着火点550℃。
6、高炉低压到____%以下时必须立即关冷风大闸。
7、本高炉低压到____%以下时热风炉必须全部停烧。
8、在生产的煤气设施和管道上动火必须事先办理动火手续,准备好空气呼吸器、灭火器材,在煤气压力保持正压状态,有煤防站监护的前提下方可进行。
9、长期休风未驱除净煤气之前不得动火。
10、高炉炉顶氮气必须畅通无阻,必须保持足够的压力。
11、发生煤气着火事故后,直径在____毫米以上的管道,应逐渐关门降低煤气压力,但压力不得小于50-100Pa,并往管道内通入蒸汽灭火。
如管道内部着火,应关闭所有放散阀、人孔,通入蒸汽灭火。
12、短期休风和炉顶不点火的长期休风,上下密必须关严。
13、检修煤气设备用的工具应为铜质工具,如用铁质工具必须涂油。
14、煤气管道和煤气设备未经主管部门同意,不得私自乱接乱改。
15、发生煤气着火或煤气中毒事故必须立即通知煤气防护站和厂调度室、安全科等有关部门及时抢救。
煤气使用安全规程范文

煤气使用安全规程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煤气使用安全,预防煤气事故的发生,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各类煤气使用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煤气使用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遵守本规程规定的安全要求,加强煤气安全管理。
第四条煤气使用单位和个人应该组织人员专门负责煤气安全管理工作,加强煤气安全宣传教育。
第五条煤气使用单位和个人发现煤气泄漏或存在其他安全隐患时,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第二章用气安全第六条用气单位须与正规煤气公司签订用气合同,按照规定缴纳用气费用。
非法私拉乱接煤气管道,以及私自改动煤气管线的,一经查实将予以严惩。
第七条用气单位应定期检查煤气用具的安全情况和使用寿命。
发现煤气用具出现老化、破损等现象时,应及时更换或维修。
第八条用气单位在使用煤气用具时,必须使用合格的、经过检测合格的煤气用具,并进行正确安装和操作。
第九条用气单位须合理安排用气压力,不得将用气压力超过煤气用具所能承受的范围。
第十条用气单位应定期清洗煤气灶具、燃烧器以及烟道等设备,以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三章防范火灾第十一条用气单位应设置煤气灶具防火设施,并定期检查防火设施的有效性。
第十二条用气单位在炉灶附近禁止存放易燃物品,如纸张、布料、油漆等。
第十三条用气单位在用气场所必须设置灭火器,并确保其装备齐全、维修完好。
对于大型用气单位,还应设置自动报警系统。
第十四条所有用气设备必须设有防止火焰回流的装置。
特别是气瓶、煤气灶具等设备,使用时必须遵守相关安全操作规程。
第十五条用气单位应定期进行消防检查,并制定灭火演练计划,增强员工的消防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四章事故处理第十六条煤气使用单位及个人在使用过程中,若发生煤气泄漏、煤气燃烧不正常、煤气发生爆炸等事故,应立即采取以下措施:(一)关闭煤气源,切勿继续使用燃气用具。
(二)打开窗户,通风换气,确保场所内空气流通。
(三)切勿使用明火、电器等可能引发爆炸的物品。
(四)立即报警,并按相关规定,在室外等候有关部门前来处理。
热风炉烧炉时加焦炉煤气安全规定

热风炉烧炉时加焦炉煤气安全规定热风炉作为一种常见的燃烧设备,在烧炉加热过程中使用焦炉煤气作为燃料经常遇到,然而,由于焦炉煤气具有高热值、易燃易爆等特性,使用中存在一定的安全风险。
为此,为了确保热风炉烧炉时安全使用焦炉煤气,制定了一系列的安全规定。
一、炉体安全规定1. 安装焦炉煤气监测仪:在热风炉附近安装焦炉煤气监测仪,确保及时探测焦炉煤气泄漏情况。
2. 加装防爆装置:在热风炉的进气管道、燃烧室等位置加装防爆装置,以防止焦炉煤气泄漏后形成爆炸。
3. 定期检查炉体:定期检查热风炉的炉体,确保其完好无损,避免因老化、腐蚀等问题导致燃气泄漏。
4. 清理积炭:热风炉燃烧焦炉煤气后易产生积炭,需定期清理,以免影响燃烧效率和安全性。
5. 监控火焰状态:通过火焰监视器等装置对热风炉燃烧焦炉煤气的火焰状态进行实时监控,确保燃烧稳定、安全。
二、供气系统安全规定1. 设立减压装置:在焦炉煤气进入热风炉之前安装减压装置,将焦炉煤气压力降低到安全范围内。
2. 安装安全阀:在焦炉煤气进气管道上设置安全阀,以防止过压时引发安全事故。
3. 定期检查管道密封:定期检查焦炉煤气供气管道的密封性能,防止煤气泄漏。
4. 配备气体检测仪:供气系统需要配备焦炉煤气检测仪,及时发现煤气泄漏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三、点火系统安全规定1. 使用标准设备:使用符合国家标准和安全要求的点火器、点火装置等设备进行热风炉的点火。
2. 安全导爆管:安装安全导爆管,将点火引燃的火焰导向指定位置,避免燃烧引起的不安全因素。
3. 温度监控:监控热风炉点火过程中的温度变化,确保点火过程安全可控。
四、燃烧系统安全规定1. 燃气泄漏监测:热风炉应配备燃气泄漏监测仪器,实时监测焦炉煤气是否泄漏,以及泄漏程度。
2. 配备多重安全保护装置:热风炉应配备多重安全保护装置,包括燃气压力开关、过热保护装置、燃气流量调节器等,确保燃烧过程中的安全。
3. 燃气质量监测:监测焦炉煤气的质量,确保煤气中的有害成分在国家标准范围内。
新建燃气使用安全规定

新建燃气使用安全规定
燃气使用安全规定是为了指导和保障燃气使用过程中的安全使用,防止燃气事故的发生。
以下是一些建议的规定内容:
1. 燃气设备的安装与维修必须由专业人员进行,确保设备的正确安装和运行。
2. 燃气设备的使用者应定期检查设备的状况,并遵守厂家的使用说明书,避免错误使用导致安全隐患。
3. 燃气设备应设有离子火焰探测器和烟雾探测器,当火焰异常或烟雾产生时,能及时发出警报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4. 燃气设备的通风必须良好,排气管道必须保持畅通。
5. 不得在燃气设备附近堆放易燃物品,避免引发火灾事故。
6. 使用燃气设备时,不要在室内做烹饪或其他易产生火源的活动,以免引发火灾。
7. 使用燃气设备时,应定期检查管道连接是否松动,以及管道是否有老化、腐蚀等现象,及时修复或更换。
8. 安全使用燃气时,不得私拉乱接燃气管道,不得私自改动燃气设备,必须由专业人员进行维修和改动。
9. 定期清理燃气设备的油污和积灰,保持设备的清洁,以确保正常运行。
10. 发现燃气泄漏或其他异常情况,应立即关闭燃气阀门,通风并及时报警。
以上是一些建议的燃气使用安全规定,实际规定应根据当地的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来确定,并由相关部门进行指导和监督。
同时,燃气使用者也应不断加强安全意识,定期进行安全培训,提高自身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应对能力。
新建燃气使用安全规定

新建燃气使用安全规定一、总则1.为了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规范燃气使用,特制定本燃气使用安全规定。
2.本规定适用于所有使用燃气的单位和个人,包括但不限于住宅、商业、工业等燃气使用场所。
3.燃气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法规法规定,制定详细的燃气使用安全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确保燃气使用安全。
二、燃气供应与安装1.使用单位应选择正规、有资质的燃气供应商合作,确保燃气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2.燃气安装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人员进行,确保安装质量和安全性。
3.燃气供应管道应设阀门、压力表等必要的安全装置,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正常运行。
三、燃气使用与操作1.燃气使用单位应建立健全燃气使用操作规程,明确各项操作流程和注意事项,确保人员正确操作。
2.严禁在使用燃气的过程中吸烟、使用明火,禁止燃气与易燃物品接触、碰撞,以免引发火灾事故。
3.燃气设备故障或泄漏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通知相关专业人员进行排查和处理。
4.燃气使用单位应定期对燃气设备进行检测和维护,发现问题及时修理,确保设备正常工作。
四、燃气储存1.燃气使用单位应设置适当的储存空间,保证燃气储存的安全性,禁止将燃气储存在易燃易爆场所或高温环境中。
2.燃气储存容器应具备合格证明,并经定期检验和维护,确保没有泄漏和损坏。
3.禁止在燃气储存区域进行熏蒸、焊接等高温作业,以免引发火灾和爆炸。
五、应急预案和安全提示1.燃气使用单位应制定详细的燃气泄漏、故障等应急预案,并通过培训和演练使全体员工掌握应急知识和技能。
2.设立明显的紧急报警装置,并告知全体员工使用方法和联系方式,提高应急反应能力。
3.为了提高燃气使用单位员工的安全意识,应定期开展燃气使用安全知识培训,提供安全提示,增强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
六、违规处罚对于违反本规定的燃气使用单位和个人,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罚,包括但不限于罚款、停业整顿、吊销证照等处罚措施。
同时,如造成严重后果,将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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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矿发电公司企业标准
煤气系统安全规定
2011-06-01发布 2011-06-01实施江苏徐矿综合利用发电有限公司发布
煤气系统安全规定
1.总则
为严格管理在煤气设备系统上动火作业,防止着火、爆炸与中毒事故发生,根据国家标准(GB6222-2005)《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特制定本规定。
2.煤气系统区域动火的管理规定
2.1动火票的适用范围
2.1.1在煤气设备上(煤气系统阀门及管道等设施)及周围5米范围内动火应办理一级动火工作票。
2.1.2在煤气设备周围5米以外10米以内范围动火应办理二级动火工作票。
2.1.3在煤气设施上方动火,即使超过10米,如无防止火星坠落至设备上的可靠措施,也应办理动火工作票。
2.2在运行中的煤气系统区域动火前,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2.2.1系统内仪表经检查灵敏可靠,动火现场工作人员应时刻随身携带便携式煤气报警仪。
2.2.2如在煤气管道上动火,必须在正压下进行。
煤气压力控制在1000Pa——5000Pa(100-500mm水柱)范围内。
压力表设专人监视,如动火点附近没有压力表,应视具体情况在动火部位上方(指介质流向的上方)装压力表,或使用无线通讯工具与集控室运行人员保持联系。
2.2.3如在煤气管道上动火,动火部位要可靠接地,不准用气焊切割,只准用电焊。
电焊机的电源开关要装在煤气压力表附近,由压力表监视人负责看管。
如发现煤气压力表变化超出规定范围,则应立即切断电源并终止动火,或监视人采取其他可靠的方式及时通知施焊人员停止施工。
2.2.4动火区域附近要确认无煤气泄露。
对动火部位周围易燃易爆物品予以清理,或用阻燃物进行严密覆盖。
2.2.5动火现场要备有必要的灭火器材和工具,如灭火器、黄泥、沙土、蒸汽等。
必要时要求消防车到动火地点就近值班。
2.2.6动火作业不宜在雷雨天进行,动火现场应有消防人员监督。
2.2.7在动火区域内,除工作相关人员外,其他人员不准接近。
2.3在停产的煤气设备上动火时,必须遵守下述要求:
2.3.1可靠的切断煤气来源,堵盲板或水封,打开放散装置。
2.3.2用蒸汽或氮气吹扫煤气设备内部的煤气,然后用可燃气体测定仪进行测定,并取空气样分析,其含氧量应接近20.9%,合格后,还应做爆发试验。
2.3.3吹扫过程中,严禁在煤气设备上栓拉电焊线。
其最后一次分析测定,不得早于动火前半小时。
动火连续时间达两小时以上,要重新取样分析。
2.3.4混合煤气、焦炉煤气管道上动火,必须通蒸汽,顶蒸气焊接,并将动火处两侧的易燃物清扫1.5-2米。
2.3.5凡通蒸汽动火,汽源必须可靠,动火过程中蒸气不准间断。
2.3.6进入煤气设备内作业要认真确认作业条件:CO浓度小于等于30毫克每立方米、氧气含量必须在19%-21%之间。
进入前先放入小动物10-15分钟,确认无异常反映,并且通风条件与联系信号明确,监护人到位后方可进入作业。
若使用照明灯时,其电压不应大于12伏。
2.3.7煤气设备、管道的下列部位易造成泄露,应经常检查,具体部位有:阀芯、法兰、膨胀器、焊缝口、计量导管、铸铁管接头、排水槽、蝶阀轴头等。
2.4其他要求
2.4.1进入锅炉煤气管道区域,同行人员至少随身携带1台便携式煤气报警仪,且集中行走,不得分开。
发现报警后,应立即向上风区奔跑,直至安全地带。
另外,在煤气管道区域,无特殊情况不得停留。
进入煤气区域禁止携带烟火,一经发现,考核当事人500元/次。
2.4.2锅炉停运后,炉膛内及尾部烟风道的工作应办理工作票,焦炉煤气燃烧器进气管路全部设置堵板,可靠隔断煤气通路(在堵板处进行有毒气体检测且合格),运行人员进行炉膛通风不少于10分钟,之后联系检修人员开启分离器入口人孔门,运行人员用检测仪在分离器入口烟道处(3处)进行有毒气体检测。
进入炉膛及尾部烟风道必须由工作负责人带领,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进入,并在人孔门处悬挂“煤气危险、禁止入内”的警示牌。
停炉检修时,本条措施完成后,炉膛
及尾部烟道内动火可不办理动火工作票。
2.4.3在炉膛顶部、分离器中心筒周围等死角区域工作,特别是进行脚手架搭设工作的先期施工时,工作人员应随身携带便携式煤气报警仪。
2.4.4在签发动火工作票时,动火工作票中所列相关人员必须按照票面上的内容要求,及时到现场确认安全措施确实完成后,方可进行签字。
2.4.5一级动火时,动火部门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消防监护人应始终在现场监护。
二级动火时,动火部门应指定人员,并和消防人员或指定的义务消防员始终在现场监护。
2.4.6动火人应由有经验的操作工担任,动火前先核对动火工作票上规定的部位、时间是否相符,监护人是否已进岗监护,如条件具备待监护人发令后才能动火。
2.4.7监护人应由有经验、反应快、熟悉安全措施,责任心强的人担任。
进入监护岗位前,要严格对动火安全防范措施检查核实。
措施不落实,要阻止动火。
动火过程中发现异常应立刻发令制止动火,并报告动火施工负责人,查明原因,消除隐患。
确认安全后方准继续动火。
2.4.8动火负责人是动火施工的安全组织者,应熟悉《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动火前要再一次和动火人、监护人交代清楚,按动火方案组织动火。
一旦发生意外事件,要立即组织现场消防负责人果断的提出方案,及时处理。
动火中断、动火人暂离现场或动火结束,动火负责人要组织检查现场,不准留有残余烟火,必要时安排值班人员现场监护或采取其他有效措施。
2.4.9外委工程动火作业时,发包方必须安排专职监护人员现场连续监护。
2.4.10氧气瓶、乙炔瓶间距应不小于5米,且距离明火10米以外。
2.4.11严禁在检修时用铁锤敲打煤气管道。
2.4.12锅炉本体发生事故时应立即停止运行。
2.4.13焦炉煤气系统投运前,应组织学习该安全规程及煤气系统安全规定。
2.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