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化建设管理办法
某大学信息化建设管理办法

某大学信息化建设管理办法1. 总则为了促进本校信息化建设的顺利进行和信息化服务水平的不断提升,维护网络安全与信息安全,制定本管理办法。
2. 管理范围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本校所有信息化建设工作及信息化系统的使用管理。
3. 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3.1 项目申报各部门、单位申报信息化建设项目需遵守以下原则:•项目申报需经过所属学院/部门主管审批后,方可向信息化建设管理部门递交。
•所有项目申报均需按照本校信息化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及预算规定执行,并向专门的信息化管理部门递交申请表格、项目计划、实施计划、预算和人员调配计划等材料。
3.2 项目实施各部门、单位在实施信息化工作时,需遵守以下原则:•按照项目计划进行项目实施。
•项目负责人需负责项目实施,各协作单位负责自己的任务。
•项目实施过程中,需在相关平台上及时发布项目进度和实施完成情况。
•项目实施完成后需进行验收,并如实报告各单位负责人。
3.3 资源统筹为协调本校各信息化子系统,降低建设和运维成本,统一建设发展方向,实施资源共享,本校建立了信息化建设和资源调配的管理机制。
各部门、单位在进行信息化建设工作过程中,应尽可能利用本校已有的信息化资源,重用、共享公共资源,避免重复建设,降低资金成本。
3.4 项目验收信息化项目的验收具体实施如下:•项目验收周期约为10天,验收分为初审和终审,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初审:初审工作应在项目实施完成两周内完成,由项目实施负责人递交项目验收申请,相关部门进行初步审核,出具初审意见,包括基本要求、项目实施和运行情况等。
•终审:终审由信息化建设管理部门负责召集验收小组,进行现场检查,对项目实际投入使用情况进行综合评定。
4. 信息化系统使用管理4.1 操作规范各部门、单位用户在使用信息化系统时,需遵守以下操作规范:•不得将自己的账号、密码等账户信息透露给他人。
•禁止在非授权设备上使用个人账号登录信息化系统。
•禁止使用未经授权的软件和硬件设备访问信息化系统。
某大学信息化建设管理办法范文(二篇)

某大学信息化建设管理办法范文一、引言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和广泛应用,大学的信息化建设已经成为促进学校发展的重要手段之一。
为了有效管理和推进大学信息化建设工作,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信息化建设管理办法势在必行。
本文旨在提供一份针对某大学信息化建设的管理办法范文,无论是对于已有的信息化建设工作,还是对于未来的发展方向,都能提供明确的指导。
二、信息化建设目标1. 提升教学质量:通过信息化建设,提供先进的教育技术设备和教学资源,促进教学过程的优化和创新,提升教学质量。
2. 提高学生服务:建立完善的学生信息管理系统,方便学生查询和办理相关事务,提高学生服务水平。
3. 强化科研能力:构建科研信息平台,提供科研数据集成和共享,提高科研效率和水平。
4. 支持学校管理:建立信息化管理系统,提供学校管理层决策所需的数据和分析报告,支持学校整体管理能力提升。
三、信息化建设管理职责与权限1. 学校领导:负责制定信息化建设的总体规划,明确信息化建设目标和发展方向。
2. 信息化建设部门:负责具体的信息化建设工作,包括项目立项、招标采购、系统架构设计等。
3. 各学院和部门:根据学校的信息化建设规划和要求,负责本院或部门的信息化建设工作,并提供相关的需求和意见。
4. 教师和员工:配合信息化建设部门的工作,积极参与信息化建设,提供相关的教学和管理需求。
四、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1. 项目立项:根据学校的信息化发展需求,学校领导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立项,并明确项目的目标、内容、资源和时间计划。
2. 招标采购:信息化建设部门负责编制招标文件,组织招标采购,并按照规定程序进行评标和中标。
3. 系统架构设计:信息化建设部门根据项目需求,进行系统架构设计,并确保系统的稳定性、安全性和可扩展性。
4. 项目实施:信息化建设部门负责项目的实施工作,包括软件开发、硬件安装、系统测试等,确保项目按时交付。
五、信息化建设运维管理1. 硬件设备管理:信息化建设部门负责对学校的硬件设备进行全面管理,包括设备的采购、配置、维修和报废。
信息大学信息化建设管理办法

信息大学信息化建设管理办法1. 前言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信息化已经成为了现代大学的重要标志。
为了加强信息大学的信息化建设,完善相关管理工作,制定本办法。
2. 信息化管理工作责任信息化建设的管理工作由信息化管理部门负责,主要职责包括: - 研究制定信息化建设规划和重大技术方案; - 组织实施信息化建设工作; - 监督和管理信息化工作的实施情况; - 提高信息化应用水平,推进信息化建设和教育教学规模化、数字化和无纸化; - 指导各部门建设信息化技术资源中心,实现信息技术的资源共享和优化整合。
3. 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应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 制定信息化建设项目计划,包括开发计划、实施计划、验收计划等具体内容; - 指定项目负责人负责管理项目实施过程,并负责组织、管理、协调项目实施,保证项目按计划高质量、高效地完成;- 编制信息化建设项目验收标准,建立科学的验收机制,确保项目验收真实、客观、公正; - 落实信息化建设项目的验收制度,实现信息化建设项目的正常运行和维护。
4. 信息化资产管理为了更好地管理信息化资产, 应根据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实际需要,制定以下工作流程: - 管理信息技术设备的配置和维护; - 管理计算机软、硬件等信息化资源;- 编制信息安全的技术规章制度,建立信息安全保护机制,维护信息安全; - 管理电子数据和信息系统,预测备份还原事故,并做好安全检查和审计工作。
5. 信息化人才培养为了贯彻信息化建设思路,培养信息化人才,应加强本科、研究生以及教职工的信息化应用能力和信息素养,参加相关的职业培训,引进优秀的信息技术人才,并建立健全人才培养体系。
6. 总结为了推动信息化建设工作的持续发展,高水平地建设信息化,本办法的制定和实施应该是一个综合性和动态性过程,方可建设具有世界水平的信息化大学。
广元市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广元市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广元市信息化建设项目的管理,提高信息化建设水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广元市行政区域内所有信息化建设项目的规划、审批、实施、监督和评价等活动。
第三条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应遵循科学规划、合理布局、规范操作、严格监督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成立广元市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全市信息化建设项目的统筹规划和协调指导。
第五条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信息化建设项目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六条各相关部门应明确职责,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共同推进信息化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
第三章项目规划与审批第七条信息化建设项目应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按照规划要求进行项目立项。
第八条项目立项前,应进行充分调研和论证,确保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和效益性。
第九条项目立项应提交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材料,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报领导小组审批。
第四章项目实施与监督第十条项目实施单位应严格按照批准的方案和计划进行建设,确保项目质量和进度。
第十一条项目实施过程中,应建立项目进度报告制度,定期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项目进展情况。
第十二条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加强对项目实施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指导整改。
第五章项目评价与验收第十三条项目完成后,应组织专家进行项目评价,评价结果作为项目验收的重要依据。
第十四条项目验收应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进行,确保项目达到预期目标。
第十五条项目验收合格后,应进行项目总结,总结经验教训,为后续项目提供参考。
第六章附则第十六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办法如与上级政策规定不一致,以上级政策规定为准。
(完整版)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为加强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规范信息化建设项目行为,强化信息安全,根据 xx 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对信息化建设项目相关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规定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内容包含以下三类:(一)信息化集成类:信息化软硬件集成、信息工程与弱电工程集成;(二)产品采购类:( 1)硬件设备:服务器、存储设备、网络设备、信息安全设备及空调、 UPS 电源等数据中心机房专用设备和内存、磁带等材料零件供应及安装;(2)软件产品:标准软件产品、软件用户授权。
(三)服务类:(1)软件开辟类:按照业务需求彻底或者部分定制开辟并提供后续服务的项目;(2)外包服务类:将信息系统研发全部或者部份外包给专业软件公司,自主研发的信息化项目;(3)维保服务类:硬件设备、软件系统、集成工程项目免费维保期结束后的维保服务采购;(4)设计咨询类:信息化规划、数据中心设计、网络设计咨询、安全检测咨询等。
集团及子集团、事业部、各份子公司进行信息化建1设均需遵守集团统一规划、统一管理、分步实施、小步快走等原则。
集团及子集团、事业部、各份子公司进行信息化建设均需遵循本管理办法。
集团成立信息化领导小组,集团董事长任组长,集团总经理及信息化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办公室、财务中心、审计监察部、信息化办公室、招投标办公室等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对信息化建设项目工作的领导、管理、监督、决策和奖惩。
集团设立信息化办公室 (以下简称“信息办”) ,负责集团信息化建设总体协调和管理。
负责对信息化建设进行立项审批,集团办公室、财务中心、人力资源部、发展策划部、企业管理部、审计监察部、集团招标管理办公室、品牌事业部按职责分工,参预信息化建设管理。
信息办负责牵头建立一体化的管理体系及运行机制,对信息化建设进行规划、备案、立项、报批、建设、考核、运维等管理工作,履行以下等职责:(一) 根据企业发展及管理需要,拟定集团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相关制度;(二)根据集团战略发展、子集团业务战略发展,拟定集团IT 规划、子集团业务 IT 规划;2(三) 信息化建设项目备案工作,负责信息化合格供方信息建立、更新、发布和维护,明确合作单位;(四)负责信息化建设项目立项报批工作;(五)负责信息化建设项目招标工作;(六)牵头负责信息化项目建设;(七)牵头信息化建设项目合同审查和签订工作;(八)组织合格供应商考核;(九)牵头信息化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工作。
信息化建设管理办法

某单位信息化建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加强某单位信息化建设的统筹规划与规范管理,确保建设工作协调有序开展,提高信息化建设水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某单位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信息化建设是指以应用现代信息技术为主要手段而进行的信息化项目建设。
某单位信息化建设项目主要包括:应用系统建设项目,网络、安全、数据库等信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运行维护建设项目及其他某单位信息化建设项目等。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某单位开展的信息化建设。
第四条某单位信息化建设必须统筹规划,统一领导,一体化推进,实现管理一体化、业务一体化、技术一体化。
具体把握以下原则:统筹规划、统一标准;突出重点、分步实施;整合资源、讲求效益;加强管理、确保安全。
第二章管理机构与职责第五条某单位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信息化领导小组)是某单位信息化建设的领导决策机构。
主要职责是:(一)审定某单位信息化规章制度;(二)审议某单位信息化建设规划;(三)审批某单位信息化建设项目;(四)决策某单位信息化建设的重大问题。
第六条某单位网络信息中心(以下简称网络信息中心)是某单位信息化建设的牵头部门。
主要职责是:(一)在信息化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对某单位信息化工作进行一体化管理;(二)组织编制某单位信息化建设规划;(三)组织制定某单位信息化规章制度;(四)审核某单位信息化建设年度项目计划;(五)指导、审核某单位信息系统建设情况,包括系统定级、备案、产品采购、工程实施等;(六)负责某单位信息化建设技术协调和运行维护工作,审核项目建议书技术需求,督导项目实施和组织项目验收等;(七)协调解决某单位信息化建设中的关键问题;(八)指导、审核信息化运维情况,包括环境管理、资产管理、介质管理、设备管理、网络安全管理、系统安全管理、变更管理、备份与恢复管理、安全事件处置等;(九)承办信息化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信息化领导小组应建立健全工作会议制度和重大问题集体研究制度,建立业务和技术部门密切合作的工作机制。
信息化建设管理办法

信息化建设管理办法随着科技的发展和智能化时代的到来,信息化建设在各行各业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为了确保信息化建设工作的顺利进行,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信息化建设管理办法势在必行。
本文将从信息化建设的意义、管理的原则和具体办法等方面进行探讨,为相关部门和个人提供指导。
一、信息化建设的意义信息化建设是指以信息技术为支撑,对各个部门和单位的信息系统进行规划、构建和运行管理的过程。
它的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提高工作效率:信息化建设能够将各种工作过程进行数字化和自动化处理,从而减少人力工作量,加快工作速度,提高工作效率。
2. 优化决策环境:信息化建设为决策者提供了多样化、全面化的数据信息,能够为决策者提供精准的参考依据,从而优化决策环境。
3. 促进业务创新:信息化建设可以为企业部门提供更多的创新工具和途径,促进业务创新,推动企业的转型升级。
4. 加强信息安全:信息化建设可以通过建立完善的信息安全管理体系和技术手段,为企业的信息资产提供有效的保护。
二、信息化建设管理的原则为了保证信息化建设工作的顺利进行,管理部门需要遵循以下原则:1. 统一领导,明确责任:明确信息化建设管理的总体领导,并将各个环节的责任划分清楚,确保各方面的工作协调有序。
2. 安全可靠,保护隐私:信息化建设中的数据和信息必须得到合理的保护,确保系统的安全和数据的可靠性。
同时,也要尊重用户的隐私权,遵循相关法律法规。
3. 合理规划,科学决策:在信息化建设之初,需要制定详细的规划,明确建设目标和路径。
同时,决策过程应该科学合理,充分考虑各种因素。
4. 透明公开,信息共享:信息化建设中产生的数据和信息,要积极推动透明公开,促进信息共享,实现更高效的资源利用。
5. 持续创新,提高能力:信息化建设是一个不断发展的过程,管理部门需要密切关注科技发展的动态,不断进行技术创新和能力提升。
三、信息化建设管理的具体办法为了更好地推进信息化建设工作,管理部门可以采取以下办法:1. 设立专门的信息化建设管理机构,明确职责和权限,并配备专业化的人员,将信息化建设工作落实到实处。
信息化建设管理办法

某单位信息化建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加强某单位信息化建设的统筹规划与规范管理,确保建设工作协调有序开展,提高信息化建设水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某单位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信息化建设是指以应用现代信息技术为主要手段而进行的信息化项目建设。
某单位信息化建设项目主要包括:应用系统建设项目,网络、安全、数据库等信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运行维护建设项目及其他某单位信息化建设项目等。
第三条本办法合用于某单位开展的信息化建设。
第四条某单位信息化建设必须统筹规划,统一领导,一体化推进,实现管理一体化、业务一体化、技术一体化。
具体把握以下原则:统筹规划、统一标准;突出重点、分步实施;整合资源、讲求效益;加强管理、确保安全。
第二章管理机构与职责第五条某单位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信息化领导小组) 是某单位信息化建设的领导决策机构。
主要职责是:(一) 审定某单位信息化规章制度;(二) 审议某单位信息化建设规划;(三) 审批某单位信息化建设项目;(四) 决策某单位信息化建设的重大问题。
第六条某单位网络信息中心(以下简称网络信息中心) 是某单位信息化建设的牵头部门。
主要职责是:(一)在信息化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对某单位信息化工作进行一体化管理;(二)组织编制某单位信息化建设规划;(三)组织制定某单位信息化规章制度;(四)审核某单位信息化建设年度项目计划;(五)指导、审核某单位信息系统建设情况,包括系统定级、备案、产品采购、工程实施等;(六)负责某单位信息化建设技术协调和运行维护工作,审核项目建议书技术需求,督导项目实施和组织项目验收等;(七)协调解决某单位信息化建设中的关键问题;(八)指导、审核信息化运维情况,包括环境管理、资产管理、介质管理、设备管理、网络安全管理、系统安全管理、变更管理、备份与恢复管理、安全事件处置等;(九)承办信息化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信息化领导小组应建立健全工作会议制度和重大问题集体研究制度,建立业务和技术部门密切合作的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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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延长石油(集团)管道运输公司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为加强陕西延长石油(集团)管道运输公司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工作,确保信息化项目建设质量,提高投资效益和资源共享,避免盲目投资和重复投资,规范信息化项目建设程序,根据国家及陕西省信息化建设项目建设有关规定,结合《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基本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和信息化项目建设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条本办法所称的信息化建设项目,是指为提升公司竞争力,增强市场应变能力,提高生产技术水平、内控能力和工作效率,以计算机、通信、网络、信息安全、安防监控和软件技术及其他现代信息技术为主要手段的基础设施、自主研发、引进试点、推广完善、运行维护等列入或调整入信息化建设规划、年度信息化建设项目综合计划的所有项目。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项目建设部门是指公司及其直接管理的各部门和输油处。
建设单位或业务部门负责提出信息化建设项目的立项申请,组织或参与信息化建设项目的设计、建设和运行维护;本办法所称项目审批部门是指公司信息中心。
项目审批部门负责建设单位提出的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审批,并会同有关部门对信息化建设项目监督管理。
第三条公司信息化领导小组是公司信息化建设项目建设最高领导和决策机构,下设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
信息化领导小组负责审批信息化总体目标;负责审批信息化发展战略;负责审批信息化建设项目年度计划和预算;负责审批重要的信息技术政策和规定;负责审批和确认项目的优先级;负责解决战略性问题和冲突。
第四条公司信息中心是公司信息化工作的日常管理机构,负责贯彻执行公司信息化领导小组的相关决定;负责信息化战略项目直接控制;参与对非战略性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支持;负责对信息化建设项目的监管和考核;负责信息化建设项目设计、投资、计划的审查;负责编制和分派年度信息化项目建设任务;负责制订信息化建设的总体规划、相关标准和规范。
第五条公司所属各部门是本部门信息化项目组织建设和运营维护部门。
负责提出并确定信息技术需求;负责或参与编制和确认技术解决方案;负责编制项目预(估)算;负责对经公司审批并分派的项目的组织、管理和建设;负责对本部门信息系统的日常运行维护工作;负责对最终使用单位人员的技术培训。
第二章建设管理第六条项目建设单位应严格执行《陕西延长石油(集团)管道运输公司招标管理办法》、《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合同管理暂行办法》等制度。
第七条项目建设单位应确定项目实施机构和项目责任人,并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
项目责任人应向项目审批部门报告项目建设过程中的设计变更、建设进度、概算控制等情况。
项目建设单位主管领导应对项目建设进度、质量、资金管理及运行管理等负总责。
第八条信息化建设项目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应按照《陕西延长石油(集团)管道运输公司招标管理办法》及《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并遵从优先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原则。
建设单位向集团内部招标管理部门按程序进行采购,并依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时核准的招标内容和招标方式组织招标采购,确定具有相应资质和能力的中标单位。
第九条凡涉及应用软件开发和硬件采购的综合性项目,必须分标段招标,禁止“一揽子”式的招标。
其中分标段实行招标的项目如下:投资额>=100万元的系统集成项目(含机房装修、智能弱电、安防监控等);投资额>=100万元的应用软件开发项目;投资额>=100万元的硬件设备采购项目;投资额>=50万元的系统软件采购项目;投资额>=50万元的咨询设计服务项目;投资额>=50万元的工程监理服务项目。
第十条重大信息化建设项目应实行工程监理制。
项目建设单位应按照信息化建设项目监理的有关规定,委托具有信息化建设项目相应监理资质的工程监理单位,对项目建设进行工程监理。
同一工程的建设和监理要由相互独立的机构分别承担,监理单位应先于承建单位介入。
其中应当实行工程监理的项目如下:投资额>=100万元的机房装修项目;投资额>=500万元的系统集成项目(含安防监控和智能弱电等);投资额>=200万元的应用软件开发项目。
第十一条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初步设计规定的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施工。
建设单位必须严格执行项目管理程序。
对于先建后报、边建边报、擅自提高标准、擅自增加内容、同一项目拆分建设等为回避公司相关部门监管等违规行为将予以通报批评,并上报公司处理。
第十二条项目建设部门必须严格按照项目审批部门批复的初步设计方案和投资概算实施项目建设。
如有特殊情况,主要建设内容或投资概算确需调整的,必须事先向项目审批部门提交调整报告,履行报批手续。
对未经批准擅自进行重大设计变更而导致超概算的,项目审批部门不再受理事后调概申请。
第十三条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工程严重逾期、投资重大损失等问题,项目建设部门应及时向项目审批部门报告,项目审批部门依照有关规定可要求项目建设单位进行整改和暂停项目建设。
第十四条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凡由于承建单位的原因,导致项目不能按照合同及国家的有关规定完成的、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的、造成严重负面社会影响的、造成建设单位经济损失的、无故拖延工期的等情况,将在全集团予以通报。
凡受到通报的承建单位,三年内不得承担陕西延长石油(集团)管道运输公司信息化建设项目。
第十五条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化建设项目项目,应同步设计安全保密方案,报同级保密部门批准。
安全与保密系统建设必须采用国家有关部门认定的产品。
凡未经国家相关职能部门认证的产品,不得投入正式使用。
第十六条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实施应按照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建设周期进行,包括详细(深化)设计、到货验收、工程施工、测试与初步验收、系统试运行和竣工验收等阶段。
各阶段必须制定明确的质量目标、阶段验收标准和阶段验收成果。
阶段验收未通过的,不得进入后续阶段的实施;未经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不合格的信息化建设项目项目不得投入使用。
第三章监督管理第十七条项目建设部门应接受公司信息中心及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十八条公司信心中心负责对公司各部门的信息化建设项目进行稽察,主要监督检查在项目建设过程中,项目建设部门执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标准、规范、技术要求的情况,以及项目招标投标、工程质量、进度、资金使用和概算控制等情况。
第十九条稽察过程中发现有违反该管理办法及批复要求的,公司信心中心可要求项目建设单位限期整改或遵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对拒不整改或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公司信息中心可对其进行通报批评、暂缓拨付建设资金、暂停项目建设、直至终止项目。
第二十条有关部门依据集公司相关规定和法律法规对信息化建设项目项目建设中的采购情况、资金使用情况,以及是否符合公司有关规定等实施监督管理时,项目建设单位及相关部门应当协助稽察、审计等监督管理工作,如实提供建设项目有关的资料和情况,不得拒绝、隐匿、瞒报。
第四章验收评价管理第二十一条信息化建设项目实行验收和后评价制度。
第二十二条信息化建设项目应遵循《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信息化建设项目建设项目验收工作大纲》(附件一,以下简称《验收工作大纲》)的相关规定开展验收工作。
项目验收包括初步验收和竣工验收两个阶段。
初步验收由项目建设部门按照《验收工作大纲》要求自行组织;竣工验收由项目建设单位向公司信息中心提出终验申请,公司信息中心组织成立项目竣工验收组或委托项目建设部门组织验收。
第二十三条项目建设部门应在完成项目建设任务后的一个月内,组织完成建设项目的信息安全风险评估和初步验收工作。
初步验收合格,并经过合同约定的试运行时间后,项目建设部门应向公司信息中心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并将项目建设总结、初步验收报告、决算报告和其他必要的等文件作为附件一并上报。
第二十四条项目通过验收并移交项目档案后,建设部门应会同财务部门按有关规定进行项目竣工结算,办理固定资产交付手续。
第二十五条公司信息中心根据信息化建设项目验收后的运行情况,可适时组织专家或委托相关机构对建设项目的系统运行效率、使用效果等情况进行后评价。
后评价认为建设项目未实现批复的建设目标或未达到预期效果的,项目建设部门要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或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项目审批部门可对其进行通报批评。
第二十六条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化建设项目项目,其安全保密部分由集团公司信息中心会同保密部门组织验收。
第五章档案管理第二十七条信息化建设项目档案是指在信息化建设项目建设全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形式和载体的历史记录,是项目竣工验收、运行维护、升级改造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八条信息化建设项目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应与项目建设进程同步。
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结合项目进程,对项目文件的收集、整理情况进行检查;阶段验收和单项验收时,应同步进行档案验收。
第二十九条信息化建设项目设计开发、施工、监理、设备采购、委托中介招标等合同、协议中应设立专门条款,对信息化建设项目档案提交范围、整理标准、介质和套数、移交时间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并明确违约责任。
涉及知识产权的招标文件、合同、协议中应明确与知识产权相关的归档材料的提交内容、深度等要求。
第三十条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应按照《信息化建设项目监理规范》(GB/T 19668-2005)的要求,对相关单位形成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核并签署。
第三十一条信息化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分为初步验收和竣工验收两个阶段。
档案初步验收由建设单位组织,并形成验收报告。
档案竣工验收由信息中心组织的竣工验收委员会负责。
第三十二条档案验收不合格的项目,由专家组提出整改意见,并进行复查,复查后仍不合格的,不得通过竣工验收。
第三十三条信息化建设项目档案保管期限按照《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信息化建设项目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附件二)执行。
重大信息化建设项目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档案应报公司信息中心备案。
第六章附则第三十四条本办法由公司信息中心负责解释。
第三十五条本办法自二○一二年元月一日起施附件一信息化建设项目验收大纲一、验收时限项目建设完成后,项目建设部门应完成初步验收工作,初步验收合格,并经过约定的试运行期限后,建设部门向项目审批部门提交竣工验收的申请报告。
二、验收任务1、审查项目的建设目标、规模、内容、质量及资金使用等情况。
2、审核项目形成的资产情况。
3、评价项目试运行情况。
4、检查项目建设单位执行相关规范和标准情况。
三、验收依据1、有关法律、法规、国家和集团公司关于信息系统建设项目的相关标准。
2、经批准的建设项目项目建议书报告及批复文件。
3、经批准的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复文件。
4、经批准的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和投资概算报告及批复文件。
5、建设项目的合同文件、施工图、设备和软件技术说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