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办理流程
深圳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办理流程

目录一办理条件...................................................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办理材料...................................................错误!未定义书签。
三办理机关及地点.............................................错误!未定义书签。
四办理时间...................................................错误!未定义书签。
五办理程序...................................................错误!未定义书签。
六办理材料...................................................错误!未定义书签。
七办理机关及地点.............................................错误!未定义书签。
八办理程序...................................................错误!未定义书签。
(一)以划拨方式提供土地使用权的:1.符合城市规划,符合近期建设与土地利用规划年度实施计划;2.取得规划选址和土地审查意见;3.经计划部门批准立项;4.通过环境影响评价及环保部门的审查;5.建设项目涉及文物保护、民航、机场、林业等部门的,须提供相关主管部门的书面意见;6.铁路、交通、能源、水务、学校和医院等重要建设项目,以及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须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二)以协议出让方式提供土地使用权的:1.符合城市规划,符合近期建设与土地利用规划年度实施计划;2.已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取得建设用地批准文件;3.政府投资项目须经计划部门批准立项;4.通过环境影响评价及环保部门的审查;5.建设项目涉及文物保护、民航、机场、林业等部门的,须提供相关主管部门的书面意见;6.铁路、交通、能源、水务、学校和医院等重要建设项目,以及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须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办理流程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办理流程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是指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根据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建设用地规划方案进行审查批准,确认其符合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证明文件。
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是进行建设项目前的重要程序,下面将为大家介绍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办理流程。
一、准备材料。
1. 申请表。
2. 建设项目规划方案报告书。
3. 城市规划主管部门出具的规划条件确认意见书。
4. 相关的土地使用证明文件。
5. 其他根据实际情况需要提交的材料。
二、递交申请。
将准备好的材料递交至当地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并按要求缴纳办理费用。
三、初审。
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对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查,确认材料齐全、符合规定后,受理申请。
四、方案审查。
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组织专家对建设项目规划方案进行审查,包括项目的用地总体布局、用地性质、用地等级和规模等内容。
审查合格后,出具审查意见。
五、公示。
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将审查通过的建设用地规划方案进行公示,向社会公众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六、批准。
经过公示期后,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依法对建设用地规划方案进行最终审批,出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七、领取证件。
申请人携带相关证明文件,到国土资源主管部门领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八、监督检查。
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对已批准的建设用地规划方案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其符合审批条件和规定。
以上就是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办理流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建议申请人在办理过程中,严格按照要求准备材料,配合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审查工作,确保顺利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办理材料和流程(附申请表)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办理材料和流程(划拨)一、办理材料1、经审定的修建性详细规划或建设项目总平面图参考示例:序号材料名称来源渠道纸质材料材料必要性备注1经审定的修建性详细规划或建设项目总平面图其他1份必要2申请申请人自备1份必要2、申请表示例《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项目编号:年月日建设单位(个人):(盖章)项目名称:项目地点:选址意见书编号: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共2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申请人对年月日提交有关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附:有关材料份填表须知:一、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应加盖印章。
二、委托代理人应提交委托书。
三、建设单位应报送以下文件和图纸:【出让类】:□1.申请表(PDF格式);□2.建设项目的批准、核准、备案文件(PDF格式);□3.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PDF格式)。
【划拨类】:□1.申请表(PDF格式);□2.建设项目的批准、核准、备案文件(PDF格式);□3.建设项目总平面图(PDF格式)。
(办理要求: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已办理并且在有效期内。
)备注:1、以上材料为基本材料,如项目特殊,需补充提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2、市政管线类项目无需办理用地规划许可,直接办理工程规划许可。
二、办理流程图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核发(出让)一、办理材料序号材料名称来源渠道纸质材料材料必要性备注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其规划条件其他1份必要电子形式须为原件扫描件2建设项目批准、核准、备案文件其他1份必要3申请申请人自备1份必要非市政管线类项目需要提供;市政管线类项目见常见问题解答二、办理流程图申请表示例宿迁市自然资源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项目编号:年月日建设单位(个人):(盖章)项目名称:项目地点:选址意见书编号: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共2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申请人对年月日提交有关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流程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流程
让我们用更口语化的方式来聊聊怎么拿到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第一步:提交申请,打招呼
首先呢,你需要找到当地的规划局,告诉他们你打算搞个建设,想申请一张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这时候,你要带上土地证明啊、设计图纸这些必需的东西,就像是去朋友家做客前先打个招呼,带点小礼物一样。
第二步:专家看看,给意见
规划局的朋友们会接过你的资料,然后组织一群专业人士来仔细检查。
他们会从城市规划、建筑安全、环保等各个方面,像老师批改作业一样,看看你的计划合不合格。
第三步:多部门一起审,快一点
为了不让你等太久,各个相关部门会一起动手,同步审查你的申请。
这就像是几个好朋友一起帮你检查作业,效率高多了。
第四步:现场确认,画个圈圈
审核过关后,会有人到现场去,用专业的工具标出你可以在哪儿建、建多大,就像玩游戏前先画好边界一样,确保一切按规矩来。
最后一步:拿证,开干
一切顺利的话,规划局就会给你颁发那个重要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了。
这就像是得到了游戏开始的绿灯,你可以正式动工,但记得要按照许可证上的规则来哦。
整个过程,就像是和规划局的朋友一步步建立信任,互相配合,最终达成目标。
别忘了,每个地方可能有自己的小规矩,具体操作前最好再问问当地的“官方攻略”。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办理流程

建设⽤地规划许可证办理流程如果要对建设⽤地进⾏规划的,需要取得政府部门的规划许可证。
⽤地规划许可需要携带必要的资料,到政府部门进⾏申请,审查合格的,应当颁发。
那么,建设⽤地规划许可证办理流程是怎样的呢?今天,店铺⼩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办理《建设⽤地规划许可证》流程包括下列内容A:经营性⼟地;B:⾮经营性⼟地;C:规划调整。
A:经营性⼟地分三个阶段1、提供规划设计条件申报材料:(1)国⼟部门⼟地出让计划;(2)国⼟部门对拟出让地块的意见函;(3)1/1000现状地形图。
办理程序:报送材料→窗⼝受理→建委规划股审查→规划建设联席会议→窗⼝发《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国⼟部门)。
承诺时限:规划建设联席会议通过后7个⼯作⽇收费标准:不收费2、核发《建设项⽬选址意见书》申报材料:⑴、选址申请;⑵、《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⑶、《国有⼟地使⽤权出让合同》;(4)建设项⽬批准⽂件。
办理程序:报送材料→窗⼝受理→建委规划股审查→窗⼝发《建设项⽬选址意见书》→建设单位→(委托规划设计)。
承诺时限:3个⼯作⽇收费标准:不收费3、核发《建设⽤地规划许可证》申报材料:⑴、⽤地申请;⑵、《建设项⽬选址意见书》;⑶、《国有⼟地使⽤权出让合同》;⑷、建设项⽬批准⽂件;⑸、建设⽤地界限测量成果表;⑹、总平⾯布置图;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缴证明。
办理程序:报送材料→窗⼝受理→建委规划股审查→窗⼝发《建设⽤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单位→(国⼟部门)承诺时限:10个⼯作⽇收费标准:不收费B:⾮经营性⼟地分⼆个阶段1、提供规划设计条件申报材料:(1)申请规划设计条件;(2)《建设项⽬选址意见书》;(3)建设项⽬批准⽂件;(4)1/1000现状地形图2份。
办理程序:报送材料→城市规划局窗⼝受理→建委规划股审查→窗⼝发《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建设单位→(委托规划设计)。
承诺时限:规划建设联席会议通过后7个⼯作⽇收费标准:不收费2、核发《建设⽤地规划许可证》申报材料:(1)⽤地申请;(2)《建设项⽬选址意见书》;(3)建设项⽬批准⽂件;(4)建设⽤地界限测量成果表;(5)总平⾯布置图;(6)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缴证明。
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需要哪些程序

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需要哪些程序《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是建设单位在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征用、划拨土地前,经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确认建设项目位置和范围符合城乡规划的法定凭证,是建设单位用地的法律凭证。
没有此证的用地单位属非法用地,房地产商的售房行为也属非法,不能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件。
申办程序1、建设单位在每个工作日(周一至周六,以下同)持有关材料到规划局窗口(以下简称窗口)申报。
2、窗口工作人员在核收申报材料时,如发现有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如发现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应当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
3、窗口工作人员在核收申报材料时,应进行项目建设报件登记并注明收件内容及日期。
4、申报材料经窗口工作人员核收后,将申报材料转项目经办人。
5、项目经办人接到窗口转来的申报材料,经审核认为需补正相关文件,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转窗口,通知申请人补正材料后重新申报。
6、经审核申报材料合格后,项目经办人进行现场勘察,符合规划要求的项目,由项目经办人完成会签工作并转设计科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经窗口发给项目单位;经研究不符合规划要求的报件,由项目经办人填写“退件通知”经窗口回复建设单位。
7、如在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过程中,发现该建设项目直接关系他人重大利益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
8、如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提出需要听证的,应当举行听证(听证程序按《长春市规划局规划行政许可听证工作规定》执行)。
9、申请人要求变更《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内容的,应重新提出申请,按照规定程序换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注:《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有效期限为六个月,逾期未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该《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自行失效。
申请人需要延续依法取得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有效期限的,应当在《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有效期限届满30日前提出申请。
深圳报建流程与提交资料

项目建设阶段报建流程一、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 办理项目地名注册手续申报建筑物(单体或连体)命名须提交的材料: 1、申请表(原件 1 份);托书原件各 1 份,法定代表人及受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各 地区及境外的单位, 其身份证明须提交按规定进行公证、 3、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用地批文或《房地产证》(复印件 4、宗地图(复印件1 份,验原件)或位置略图(原件5、建筑物现状照片,未建成的提供效果图及总平面图(原件各 二、环保局 -- 环评报告意见 提交资料1、《深圳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申请表》 ( 原件 2 份,首页由主要投资单位加盖公章,尾 页由法人代表签字 ) ;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 原件 2 份,建设单位加盖公章及法人代表签字, 附电子文档 ) , 并附有关单位、 专家和公众的意见及采纳或者不采纳的说明 ( 原件 1 份,建设单位加盖公章 ) ; 三、发改委 -- 办理项目立项 提交资料1、规划局提供的项目选址意见书2、国土局提供的土地使用权证3、环保局对项目的环评报告的意见4、财政局对项目资金来源的意见(龙华管理局窗口, 服务地址: 龙华新区龙华办事处清湖路与梅龙大道交汇处西北侧, 联系 电话: 23335710 ) (一)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提交材料1、《选址意见书》 2 份;2、可行性报告或经批准的项目建议书复印件 1 份;3、1:500 至 1: 1000 现状地形图 1 份, 图中用地界线须加盖确认章;〔配电子文件 , 文件格式为: DW 〕G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1 份,验原件,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1 份,验原件;其中,港、澳、台 认证或见证的文件原件 1 份);1 份,验原件);1 份);1 份)。
四、国土规划局DWG 〕5、拟建建筑物方案图(平、立、剖),(配电子文件,文件格式为:JPG 及 DW〕G6、(上报市府项目)总平面效果图、沿街立面图、夜景效果图、鸟瞰图各 1 份;〔配电子文件,文件格式为: JPG 〕7、(有污染可其他有特殊要求的建设项目)附送有关环境保护、卫生防疫、消防安全和其他特殊要求的资料;8、房地产项目需提供国土证复印件。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办理材料和流程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办理材料和流程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是指依照我国土地管理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对土地开发建设项目进行规划许可的证书。
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需要提供一定的材料,并按照一定的流程进行申请。
以下是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办理的材料和流程。
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办理材料1.申请书:申请人应填写并签署的申请书,包括项目基本情况、申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的理由和依据等内容。
2.土地使用权证:提供土地使用权证明或者土地取得合法性的证明文件。
3.用地报告:包括项目的规模、位置、用地方式、用地需求等详细说明。
4.工程测量数据:提供项目所在地的地形地貌、地质地貌等测量数据。
5.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对项目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评价,提供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6.用地规划方案:包括总平面布置、功能区划、用地用途、建筑高度等规划方案的详细设计文件。
7.规划设计图:提供符合规划要求的规划设计图纸和设计说明。
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办理流程1.准备材料:申请人应准备上述所述的各项材料,并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2.申请受理:将准备好的材料提交给规划部门或者土地管理部门进行受理。
4.可行性研究:在审核通过后,相关部门会进行对项目的可行性进行研究,包括项目的经济、社会、环境可行性等。
5.公示程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项目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和意见反馈。
6.许可审批:在公示之后,相关部门会根据审核结果和公示意见,对项目进行审批,并决定是否发放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7.领证手续:如果项目获得许可证,申请人需到规划部门或者土地管理部门领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并完成相关手续。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的具体办理流程可能会有所差异,申请人应根据当地的具体规定进行办理。
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申请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规模: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土地使用权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申请理由及依据:(请详细填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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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一办理条件 (2)二办理材料 (3)三办理机关及地点 (4)四办理时间 (5)五办理程序 (6)六办理材料 (8)七办理机关及地点 (9)八办理程序 (10)(一)以划拨方式提供土地使用权的:1.符合城市规划,符合近期建设与土地利用规划年度实施计划;2.取得规划选址和土地审查意见;3.经计划部门批准立项;4.通过环境影响评价及环保部门的审查;5.建设项目涉及文物保护、民航、机场、林业等部门的,须提供相关主管部门的书面意见;6.铁路、交通、能源、水务、学校和医院等重要建设项目,以及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须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二)以协议出让方式提供土地使用权的:1.符合城市规划,符合近期建设与土地利用规划年度实施计划;2.已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取得建设用地批准文件;3.政府投资项目须经计划部门批准立项;4.通过环境影响评价及环保部门的审查;5.建设项目涉及文物保护、民航、机场、林业等部门的,须提供相关主管部门的书面意见;6.铁路、交通、能源、水务、学校和医院等重要建设项目,以及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须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三)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提供土地使用权的:1.已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一)申请表(原件1份);(二)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验原件,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原件各1份,法定代表人及受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各1份,验原件;其中,港、澳、台地区及境外的单位,其身份证明须提交按规定进行公证、认证或见证的文件原件1份;(三)规划选址和土地审查意见(复印件1份,验原件);(四)发改部门的立项批文(复印件1份,验原件);(五)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及环保部门的审查意见(复印件各1份,验原件);(六)建设项目涉及文物保护、民航、机场、林业等部门的,须提供相关主管部门的书面意见(复印件1份,验原件);(七)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的建设工程项目,或者在地质灾害(隐患)威胁范围内进行建设并可能形成重大、特大地质灾害隐患的建设工程项目,建设单位须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建设单位还应提交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原件1份);(八)规划设计方案及总平面图(原件各2份);(九)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复印件1份,验原件)。
三办理机关及地点(一)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市民中心窗口19-20号,服务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行政服务大厅西厅19-20号,联系电话:88125846;(二)第一直属管理局窗口,服务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69号,联系电话:83139024;(三)第二直属管理局窗口,服务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10138号,联系电话:26978413;(四)宝安管理局窗口,服务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二路海关大厦,联系电话:27820114;(五)龙岗管理局窗口,服务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建设大厦一楼,联系电话:28906009;(六)滨海管理局窗口,服务地址:深圳市盐田区海景路10号,联系电话:25356043;(七)龙华管理局窗口,服务地址:龙华新区龙华办事处清湖路与梅龙大道交汇处西北侧,联系电话:23335710(八)光明管理局窗口,服务地址:深圳市光明新区观光路3009号,联系电话:88219662;(九)坪山管理局窗口,服务地址:深圳市坪山新区金牛西路12号,联系电话:85209248。
四办理时间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早上9:00-12:00下午2:00-6:00五办理程序窗口办理流程:来问单位提交申请→服务窗口初步审查资料→受理登记及发放受理回执→转主办部门办理→来文单位取件→服务窗口核对受理回执及取件人证件→发放办理结果。
网上办事流程:预审→审核→批准。
办理时限承诺期限: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需要公示和专家论证的,公示和专家论证时间不计入内。
法定期限: 20个工作日。
建设工程施工图核准及核发(一)已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非独立占地的管、线类工程除外);(二)已签订《深圳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及补充协议或建设用地批复文件(非独立占地的管、线类工程除外);(三)通过建设工程方案设计核查。
属于超限高层建筑工程的,还应当通过超限高层建筑抗震设防专项审批;属于大中型市政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有进行初步设计核查的,还需要通过初步设计核查;(四)已完成施工图设计,且施工图设计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五)已取得环保、人防、水土保持、排水、道路开口、地名等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查意见;(六)设计文件符合《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补充协议或建设用地批复文件,符合国家、省、市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七)设计单位资质或资格符合有关行业管理规定;(八)市政工程项目涉及油气及其他危险品的,应取得安监、消防等部门的审查意见;(九)《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备注需进行地质灾害治理的项目,提交的设计文件还应包括配套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图纸;(十)建设项目位于轨道交通安全保护区范围内,应当取得轨道运营单位书面意见;(十一)按照《深圳市建设项目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管理暂行规定》,属出入境口岸等重要设施或位于安全控制区内的建设项目,应取得深圳市国家安全机关关于建设项目涉及国家安全事项许可文件;(十二)成片开发项目分期办理的,应符合已批准的详细蓝图或总平面图;(十三)已预售的房地产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对公共设施部分确需变更设计的,应当征得全体受让人五分之四以上的同意,涉及专有部分修改的,应征得专有部分买受人及利害关系人的同意;(十四)既有建筑申请改建、扩建的,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
六办理材料(一)申请书(原件1份);(二)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原件1份);(三)《深圳市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四)《深圳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及补充协议(复印件1份,验原件);(五)《深圳市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核查意见书》(复印件1份,验原件);属于超限高层建筑工程的,还需提交超限高层建筑抗震设防审批意见(复印件1份,验原件);属于大中型市政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有进行初步设计核查的,还需提交初步设计核查意见(复印件1份,验原件);(六)建设项目位于轨道交通安全保护区范围内,应提供轨道运营单位书面意见(复印件1份,验原件);(七)属出入境口岸等重要设施或位于安全控制区内的建设项目,应提交深圳市国家安全机关关于建设项目涉及国家安全事项许可文件(复印件1份,验原件);(八)市政工程项目涉及油气及其他危险品的,应提供安监、消防等部门的审查意见(复印件1份,验原件);(九)涉及公共配套设施的,需提交接收业主单位的意见;(十)《深圳市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核查意见书》(复印件1份,验原件);属于超限高层建筑工程的,还需提交超限高层建筑抗震设防审批意见(复印件1份,验原件);(十一)环保、人防、水土保持、排水、道路开口等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查意见(复印件1份,验原件);(十二)具有施工图审查资质的单位对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审查合格书(原件1份);(十三)总平面图、建筑专业施工图设计文件2套(原件)及电子数据1份;(十四)既有建筑申请改建、扩建的,需提交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的文件(原件1份);(十五)《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备注需开展地质灾害,应提交的设计文件还应包括配套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图纸(原件1份);(十六)建筑物标准地名批复(复印件1份,验原件)。
七办理机关及地点(一)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市民中心窗口19-20号,服务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行政服务大厅西厅19-20号,联系电话:88125846;(二)第一直属管理局窗口,服务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69号,联系电话:83139024;(三)第二直属管理局窗口,服务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10138号,联系电话:26978413;(四)宝安管理局窗口,服务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二路海关大厦,联系电话:27820114;(五)龙岗管理局窗口,服务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建设大厦一楼,联系电话:28906009;(六)滨海管理局窗口,服务地址:深圳市盐田区海景路10号,联系电话:25356043;(七)龙华管理局窗口,服务地址:龙华新区龙华办事处清湖路与梅龙大道交汇处西北侧,联系电话:23335710(八)光明管理局窗口,服务地址:深圳市光明新区观光路3009号,联系电话:88219662;(九)坪山管理局窗口,服务地址:深圳市坪山新区金牛西路12号,联系电话:85209248。
八办理程序(一)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市民中心窗口19-20号,服务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行政服务大厅西厅19-20号,联系电话:88125846;(二)第一直属管理局窗口,服务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69号,联系电话:83139024;(三)第二直属管理局窗口,服务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10138号,联系电话:26978413;(四)宝安管理局窗口,服务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二路海关大厦,联系电话:27820114;(五)龙岗管理局窗口,服务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建设大厦一楼,联系电话:28906009;(六)滨海管理局窗口,服务地址:深圳市盐田区海景路10号,联系电话:25356043;(七)龙华管理局窗口,服务地址:龙华新区龙华办事处清湖路与梅龙大道交汇处西北侧,联系电话:23335710(八)光明管理局窗口,服务地址:深圳市光明新区观光路3009号,联系电话:88219662;(九)坪山管理局窗口,服务地址:深圳市坪山新区金牛西路12号,联系电话:85209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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