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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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的管理制度(精选3篇)

固定资产的管理制度(精选3篇)

固定资产的管理制度(精选3篇)固定资产的管理制度篇1一、为加强局机关国有资产管理,提高资产使用效益,依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所称固定资产包括:1、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要在一年以上。

2、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一般设备以及房屋。

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量同类物资。

一般设备包括:(1)办公通用设备:办公自动化设备、办公家具及会议室家具等。

(2)汽车:轿车、面包车、越野车等。

(3)其他:以上未列入的一般设备。

房屋:办公用房等。

三、固定资产管理部门:1、办公室为局机关固定资产实物管理部门;2、办公室的工作职责:负责制订局机关各部门固定资产的配备及使用标准;负责固定资产采购、验收、保管、维修保养工作;负责固定资产实物登记统计工作;负责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盘点、清理核对工作;负责对固定资产调拨、报废、残值处理等有关管理工作。

四、固定资产核算部门:1、综合计划财务处为局机关固定资产的核算部门;2、综合计划财务处的工作职责:负责固定资产经费计划的安排;负责向市财政政府采购中心及核算中心部门办理固定资产采购结算工作;负责对固定资产增减变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 负责对固定资产总帐及明细分类帐核算;协助办公室进行固定资产盘点工作,做到帐实相符。

五、固定资产的购置:1、每年按照财政预算经费安排设备购置计划,由办公室根据当年办公设备购置需要,与资金计划衔接,制订固定资产购置计划,经局领导审定批准后实施。

2、属政府采购范围内的固定资产,不得自行采购。

先由办公室填报设备政府采购申请表,再由综合计划财务处根据经费来源,向财政政府采购中心及核算中心等部门办理购置、结算手续。

3、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固定资产,应在进行广泛的市场询价基础上择优购置。

六、固定资产的验收、保管、使用(包括借用、调拨)、报废:1、新购入的固定资产,应先做好验收工作。

由使用部门及使用人验收,验收人员要严格把关,对所验固定资产的数量、质量、附件、资料等都要认真检查。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范本(7篇)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范本(7篇)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范本一、目的为了更好的利用固定资产,加强公司固定资产的监督,实行固定资产统一管理。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各部门。

三、固定资产管理范围1.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机器、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____元以上,且使用年限超过两年的也作为固定资产。

2.办公室固定资产主要指:桌椅、茶几、公文柜、保险柜、碎纸机、过塑机、电脑、打印机、复印机、投影仪、扫描仪、空调机、POS 机、验钞机、吸尘器、消毒柜、冰箱、保鲜柜、货架、音响设备、无线/有线话筒、炉具、厨具、绞肉机等。

四、管理分工公司的固定资产管理由财务部负责帐的管理,总经办负责物的管理,使用部门负责正常使用。

(一)财务部1.财务部作为公司固定资产的核算部门,应设置固定资产总帐及明细分类帐。

2.财务部根据主管部门提供的,经总经理签字生效的各类表格,对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动及时进行帐务处理。

3.财务部会同固定资产管理部门,每年____月、____月对固定资产进行例行盘点,做到帐实相符,确保帐、物一致。

(二)总经办1.总经办作为固定资产的主管部门,应安排专人负责固定资产的档案管理工作。

2.负责建立健全的固定资产明细帐,随时掌握固定资产的使用状况。

3.负责固定资产的管理,搞好固定资产的分类,统一编号,建立固定资产档案及登记账,负责审批并办理购置、验收、调拨转移、报废、封存启用、清查盘点等事项。

4.负责监督、配合使用部门做好设备的使用和维护,确保设备完好提高利用率,并定期组织进行设备的清点,保证帐、物相符。

5.根据使用部门的使用情况,组织编制设备大、中、修等维修计划,按期编报设备更新计划。

6.严肃管理纪律,对违反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擅自赠送、出售、拆除固定资产的行为和破坏固定资产的现象,要严格追查责任,视情节给予处罚。

7.总经办经理负责公司固定资产物品抽台账管理,对申购的固定资产进行审核,并定期抽查行政专员的出入库表和台账表。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本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和有效管理公司的固定资产,确保固定资产的合理使用和保值增值,提高资产利用效率,减少资源浪费和损失。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固定资产的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办公设备、机器设备、车辆、厂房等所有属于公司财产的固定资产。

三、资产登记和分类1.公司内部所有固定资产必须进行登记,并建立完整的资产档案,包括资产名称、型号、数量、使用部门、购置日期、原值、累计折旧等信息。

2.固定资产应按照物品属性、使用部门进行分类,并建立分类清单以便于管理和查询。

四、资产购置和报废1.资产购置必须经过相应授权部门的审批,并按照公司规定的采购流程进行。

2.资产报废必须经过授权部门的审批,并按照公司规定的报废流程进行。

报废的资产应及时从资产清单中剔除,并进行相应的处置和记录。

五、资产使用和保养1.固定资产的使用应符合公司规定的安全操作规程,并严禁私自转移、改装或借用他人。

2.固定资产的保养和维修应按照设备操作手册和保养计划进行,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寿命延长。

六、资产盘点和处置1.定期进行资产盘点,核实固定资产的数量和状况是否与档案记录一致,并报告给上级主管部门。

2.对于不再使用或需要更新的固定资产,应及时进行处置,并按照公司规定的处置程序进行。

七、责任和监督1.各部门主管负责本部门内固定资产的管理和使用,确保其正确和合理使用。

2.公司高层负责对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估,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八、违规处罚对于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按照公司相应制度进行处罚,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罚款、记过、降职等。

注意:本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自XX年XX月XX日起生效,并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固定资产的管理。

本制度的修订和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以上是《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的内容,希望能够对公司固定资产的管理起到指导和规范作用,确保固定资产的安全和有效运作。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试行)1.范围为了规范公司固定资产的科学管理,保障公司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在严格遵守《企业会计制度》的基础上,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2.管理内容与要求2.1列入固定资产的资产必须满足以下两个条件2.1.1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器具等。

2.1.2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

2.2固定资产的计价按照《企业财务制度》及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

原则上按历史实际成本计价。

2.3固定资产的折旧及范围2.3.1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均采用平均年限法。

残值率按3%执行。

2.3.2固定资产的折旧范围:对正在使用及不使用的固定资产均计提折旧。

不提折旧的固定资产包括:已提足折旧而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按规定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等。

2.3.3结合税务部门的有关规定,根据公司固定资产的实际情况,主要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如下:2.3.3.1房屋及建筑物:钢筋混凝土结构30年,钢筋混凝土砖结构20年2.3.3.2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5年;2.3.3.3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2.3.3.4汽车等运输工具,为10年;2.3.3.5电子设备及其它设备,为5年。

2.4购置、建造固定资产的审批程序2.4.1公司对固定资产的购置、建造实行统一管理和申报制度。

每年度10月份到12月份,由各固定资产资产使用单位根据各自部门的实际需要,本着急需、必需、必要的原则,向集团公司综合管理部以书成形式、经部门主管(总经理、部门主任)签批后提出采购请求,采购请求书应当写明所需采购的固定资产的型号规格、数量、市场价等,由综合管理部最迟在次年2月底前汇总编制公司下一年度固定资产采购计划,并提供编制说明,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

固定资产的购置或建造由综合管理部统一牵头办理,由集团公司采购部具体实施,其它任何部门不得自行采购或建造。

2.4.2建造的固定资产,均应编制工程预算书,并应严格按工程预算执行,确需超预算的,工程管理部门应详细写明超出原因,报董事会批准后实施。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权限管理和分级负责)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权限管理和分级负责)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1、凡产权属于本单位的一切建筑物及各种附属设施、各种医疗仪器和专业设备、办公与事务用的设备、家具、用具、交通工具等均属于固定资产的范围,均应按规定计价原则计价,列入固定资产范围管理。

2、医院固定资产实行统一领导、分级核算的管理原则,单位设置固定资产管理部门,负责计划、采购、验收、编号、调配、维修、清查盘点、报废、明细账核算、资料档案管理以及办理调拨、变价、报损、报废等工作。

3、购置大型设备要对设备的价格、性能、适用范围、预测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等进行可行性论证。

4、固定资产的报废、报损、出借、出租和调拨应有报告制度和审批手续。

凡报损、报废的,单位应组织有关人员检查鉴定,按审批权限批准后方可销账,报废和转让的审批权限按国有资产管理有关规定办理。

5、医院应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由管理部门、使用科室、财务部门统一组织并实施。

发现余缺应及时记录,查明原因,按规定程序办理报批手续。

十一、仪器设备、耗材采购制度1、凡属医疗、教学、科研所需用的仪器、设备、大批量办公用品等,均由设备科统一负责采购、供应、调配和维修。

采购工作应严格遵守相关法规,依据招标后中标结果定点采购。

招标范围以外的商品,须经院领导批准通过政府招标采购后,方可进行采购。

2、根据院年度工作要点和规划,编制采购预算。

3、应成立专门的组织负责大型仪器设备的论证、报批、招标、商务洽谈等工作。

4、一般医疗用低值易耗品、物资材料等,根据院内工作需要和库存量制定月采购计划,进行定点采购。

5、所有采购商品,必须符合国家颁布的质量标准和检测标准。

采购人员要认真查验注册证、合格证、检验证等相关证明文件。

6、采购员和保管员要严格遵守入、出库验收制度。

每月汇同会计核对盘点一次。

年底全面盘点一次,制表上报。

7、库房物品要按性质分类保管,作到帐物相符,帐帐相符。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样本(四篇)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样本(四篇)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样本1、固定资产管理范围1.1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____元以上,且使用年限超过两年的也作为固定资产。

1.2价值达不到____元,使用年限一年以上的低值易耗品(各种工具、器具和办公用品)也视同固定资产进行管理。

____公司的固定资产管理由财务部负责帐的管理,总经办负责物的管理,总经办指定专人负责,对公司固定资产进行统一管理,设立固定资产卡片,将固定资产落实到各领用责任人。

公用的固定资产需指定专人负责。

2、固定资产的申购及采购2.1各部门需增置固定资产时,应首先填写《固定资产领用申请单》,并提供三家供应商的报价情况,报部门负责人(分公司为分公司负责人)、总部总经办、财务部、相关部门、总经理批准后购买。

2.2进口设备采购办公室可委托进出口部办理,专业仪器、设备,总经办可委托专业技术人员办理。

3、固定资产的验收入库3.1固定资产采购到货后,由总经办采购人员负责验收,(专业仪器、设备需连同专业技术人员一起验收),检验结果合格后,由总经办办理入库手续,并填写《入库单》,不合格固定资产退回供应商。

3.2注:此库为办公用品库。

4、固定资产的领用、登记及编码4.1由固定资产领用部门填写《出库单》,办理出库手续。

4.2办公室、行政人员先对固定资产进行编码(详见编码规则),并在实物上贴上编码,固定资产编码是唯一的,不得重复使用和更改。

4.3总经办填写《固定资产卡片》,一式二张,总经办留一张,领用单位一张。

4.4各单位设专人负责部门固定资产的管理,根据卡片建立台账,遇部门人员异动时,其负责的固定资产与相应的固定资产卡片、台账做相应调整。

5、固定资产的调拨5.1各部门需增置固定资产时,应首先填写《固定资产申请单》,报部门负责人(分公司为分公司负责人)、总部总经办、财务部和总经理批准,由总经办与调拨双方共同办理调拨手续。

中小企业的固定资产一般管理制度

中小企业的固定资产一般管理制度

小企业的固定资产管理办法为加强我公司固定资产的管理,促进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及时对固定资产进行维修与更新,保证我公司各项业务工作的正常开展,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一、总则1.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器具、工具等资产应作为固定资产;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但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过两年的物品也应作为固定资产。

对达不到本办法规定标准的设备器具作为低值易耗品进行管理。

2.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归口资产财务室。

3.固定资产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由使用部门负责。

二、管理办法1.购置管理(1)固定资产的购置每年应由各部门向资产财务室报送需求计划,计划中应说明需购置该固定资产的理由、价格、型号、数量、功能等;由资产财务室向主管公司领导报送,主管公司领导审批后按计划进行购置。

(2)固定资产的购置,原则上由资产财务室负责,使用部门参与,特殊情况经主管公司领导同意后,可由各部门自行购置。

(3)固定资产的购置,应本着“货比三家,质优价廉”的原则,以最大限度地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4)固定资产购置后,由经办人与资产财务室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共同填写“固定资产验收领用单”,各有关人员应在“固定资产验收领用单”相应栏目内签字。

经办人凭“固定资产验收领用单”和有关发票到资产财务室办理入帐和报销事宜。

(5)固定资产验收完毕后,由资产财务室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同时填制固定资产台账,并进行分类管理。

2.维护保养、维修管理(1)固定资产由使用部门指定专人按要求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工作,同时作好相应记录。

(2)固定资产使用部门每年2月底提出维修意见书报资产财务室,资产财务室每年一季度末依此制定本年度固定资产维修计划,报主管公司领导批准后实施。

(3)固定资产的维修由资产财务室负责,使用部门配合。

(4)生产中临时需要维修的固定资产,由使用部门报资产财务室批准后,自行维修。

维修费用1000元以上的需报主管公司领导批准。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4)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4)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3)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三)资产保管、使用及更新一、资产保管1.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必须重视固定资产保管工作,对固定资产进行安全保护和有效利用。

2.固定资产管理员必须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和各项操作流程,对固定资产进行管理和保管,并做好使用、维修情况记录和资料备份工作。

3.固定资产管理员必须保证固定资产及时检查和维修,确保资产处于良好状态,避免发生故障及意外损坏。

4.固定资产管理员必须制定安全措施,包括资产门禁、防盗、防火、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安全管理措施并贯彻执行。

5.固定资产管理员必须对有关固定资产保险事宜进行全面核查,必要时向保险公司投保,确保资产安全及时得到适当的保护。

二、资产使用1.所有固定资产使用应按照规程和操作流程操作,确认安全使用和保护资产。

2.固定资产使用者应保证资产完整、正常功能状态,禁止对资产随意拆卸和改动。

3.如需拆卸、改动或损坏固定资产时,承担人应及时向固定资产管理员报备。

4.禁止将固定资产提供或借出给非本单位、企业组织或个人使用。

5.固定资产使用者必须履行保养、维护、维修责任,如发现异样及时报告相应部门以便及时维修。

三、资产更新1.固定资产更新是指重要固定资产经审批更换、停用、报废、升级等。

2.固定资产管理员应及时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进行相关资产更新和优化调整,使企业的发展和运营达到更高水平。

3.物品被更新后,管理部门应对原物品作出明确处理,包括报废等细节工作,并对信息进行备份。

4.有关资产更新必须有严格的程序和决策程序,必须经过固定资产管理部门规划、资产调查、设备选择、投资预算、实施方案编制等连贯的程序,严格遵守预算管理规定,实行计划、投资控制。

同时,要规范关于资源利用、成本控制、质量保证、投资标准等要素的规定。

四、资产评估1.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应该经常对固定资产进行评估,特别是在资产更替或大规模修建或引进新设备时要定期评估固定资产的价值和经济效益。

2.评估固定资产价值和经济效益的依据为:固定资产清册、使用寿命、维修保养记录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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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技师学院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暂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固定资产是国有资产的一部分,是保证学院教学、科研、行政和生活等各项工作的物质基础和必备条件。

为了规范和加强学院固定资产管理,维护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合理配置国有资产,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益, 保障学院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根据国家有关法规、政策和《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及《河南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定》(省政府令第108号),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其中: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1500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

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核算和管理。

第三条专用图书、资料等不受金额限制,均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凡属自制、捐赠或调拨的固定资产,或是比较稀缺的物品,学院认为应列入固定资产的也要计价列入。

第四条单价在1500元以下的教学仪器设备及单价在1000元以下的后勤、行政办公仪器设备,且耐用期在一年以上,非大批购买的同类有形资产,纳入低值易耗品进行管理。

第五条固定资产一般分为六类:土地、房屋及构筑物;专用设备;通用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档案;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

固定资产应按规定计提折旧。

第二章固定资产的管理机构第六条学院固定资产的管理和使用必须贯彻“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合理调配,管用结合,责任到人”的原则。

具体管理采用三级管理体制,即国有资产管理处为一级管理部门,后勤处、教务处、信息中心、党政办公室为二级管理部门,资产具体使用部门为三级管理部门。

第七条国有资产管理处为固定资产的一级管理部门。

负责全院固定资产的综合管理,制定学院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审核固定资产购置计划,依据固定资产验收单建立全学院固定资产总账,对固定资产的购进、调出、盘盈、盘亏、清理、报废等进行账务处理,指导、监督办理学院资产购置、报废、捐赠的审批手续,编制学院资产采购预算及学院年度政府采购预算,向上级财政主管部门上报固定资产方面的有关报表,登记各类固定资产的价值,建立固定资产卡片,对全学院固定资产的保全和有效利用进行监督、管理和指导。

第八条后勤处、教务处、信息中心、党政办公室为固定资产的二级管理部门。

后勤处负责学院土地、房屋、建筑物、家具用具、通用设备,电气设备及其它行政办公设备的管理;教务处负责学院教学实训设备、文艺体育设备和图书资料的管理;信息中心负责学院的电子产品及通信设备的管理;党政办公室负责学院交通运输设备的管理。

各二级管理部门指定一名固定资产管理人员(资产管理员),依据固定资产验收单建立归口管理部门固定资产实物分类明细账,并根据固定资产的变动情况及时进行调整、登帐,同时报国有资产管理处按实际情况录入至《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系统》。

第九条固定资产具体使用部门为三级管理部门,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固定资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并指定专人负责本部门固定资产的调配、保管、清点、转移、报废及日常管理工作,确保资产的完好及合理使用。

建立本部门的固定资产明细账,要求落实到固定资产的具体使用人及存放地点,及时登记资产的变动情况,确保账、卡、物相符,同时报国有资产管理处按实际情况录入至《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系统》。

第十条各部门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及使用人工作调动时要实行严格的交接手续,在资产归口管理部门及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处备案,根据变动情况及时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系统》中调整和变动。

学院内人员调出或退休之前,必须交清原经管、使用、借用的固定资产,经资产归口管理部门及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处备案确认后方可办理相关手续,根据变动情况及时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系统》中调整和变动。

第三章固定资产的采购、登记第十一条固定资产的采购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严格按照学院《招标采购办法》执行。

第十二条各部门如需购置仪器设备,必须提前向国有资产管理处书面报备。

如欲购置项目已列入预算,可由固定资产归口管理部门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采购。

如未列入预算,必须经财务处审核并调整预算,待资金落实到位后方可实施采购。

第十三条购置固定资产原则上按政策规定实行政府招标采购,上级主管部门(省财政厅)认为不宜实行政府采购的设备,经批准授权后,由学院成立招标与采购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招标采购。

第十四条学院重大项目建设或重大设备购置要进行可行性论证,综合考虑人力、物力、财力,由国有资产管理处会同有关部门及专家逐项研究,严格审批。

第十五条固定资产建成或进入学院,由固定资产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验收,纪检监察部门和国有资产管理处、财务处负责监督,并考核是否达到预期目标。

重大项目由固定资产归口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及专家组成验收小组,逐项签定技术指标,签署正式的验收报告。

第十六条固定资产归口管理部门在固定资产建成或购置后要认真填写《固定资产验收单》,到国有资产管理处、财务处办理验收入账手续,然后方可报账。

第十七条资产归口管理部门要严格把关,认真验收并运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系统》所提供的相关数据管理固定资产。

国有资产管理处确保《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系统》的安全运行及正常维护工作,负责固定资产日常增减变动处置的归口审核工作,定期进行使用状况分析,据此提出固定资产调剂、配置意见。

第十八条国内外馈赠和无偿调拨的固定资产,要按市场价格(调拨价格)或评估价格由国有资产管理处、财务处按规定办理入账手续。

对加工自制的仪器设备,可比照国内外相同(相似)类型的产品价格或按实际加工成本入账。

第十九条每年末国有资产管理处、财务处、和固定资产归口管理部门组织一次固定资产清查,并根据需要不定期地进行全面或局部清查,进行账目核对,确保账账、账卡、账物相符。

第四章固定资产的调配、出租、出借第二十条由于部门调整和工作需要,固定资产需在学院内部部门之间进行转移,应由转出部门填写《固定资产交接单》,经交接双方及国有资产管理处签字确认后,到固定资产归口管理部门办理固定资产转移手续。

交接单一式四份,交接双方、固定资产归口管理部门和国有资产管理处各一份,相关部门根据交接单进行部门固定资产的增减以及存放地点的变更。

第二十一条对各部门闲置不用的固定资产,资产归口管理部门有权在学院内调配,以便推动固定资产的合理流动,发挥使用效益。

第二十二条对用于经营方面的固定资产,应提取固定资产占用费。

提取的占用费和折旧费必须用于固定资产的保值与增值。

第二十三条固定资产属于学院的资产,原则上任何部门和个人无权外借或出租。

如果必须外借或出租的,学院内借用须经资产归口管理部门同意并办理借用手续;学院外借用(出租)须经学院领导同意并报国有资产管理处、财务处备案。

外借和出租单位必须与借出单位签订借(租)用协议,协议中应体现借(租)用单位的使用、保管、损毁赔偿责任,注明固定资产外借(租)期限。

其出租收入应上交财务处,到期由借出单位负责催还,归还以后到资产归口管理部门注销。

第二十四条固定资产使用单位的撤销、合并或改变性质,必须对现有固定资产进行全面清点、评估、登记造册,并由资产归口管理部门调整账目。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处置固定资产。

第五章固定资产的使用与维护第二十五条建立健全固定资产保管和维护制度。

各占有、使用部门应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做好防火、防盗、防暴、防潮、防尘、防锈、防蛀等工作。

第二十六条对固定资产的检修工作应做到及时、经常。

对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要定期检测、校验,确保性能完好,防止事故发生。

对房屋构筑物应定期勘查、鉴定、修缮,确保使用安全。

第二十七条对精密、贵重及易发安全事故的仪器设备,要制定具体操作规程,指定专人负责技术指导和安全工作,并应经常对使用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

第二十八条购置大型精密仪器设备、文物、陈列品以及基本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各类文件资料应及时收集、整理、归档,妥善保管。

第二十九条固定资产如需进行维修,使用部门应填写《维修申请表》,由国有资产管理处协同二级资产管理部门组织实施。

第三十条设备在质保期内的,由质保单位负责维修;超出质保期的,由国有资产管理处协同二级资产管理部门组织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维修;需要送外部专业部门维修时报国有资产管理处审批后方可实施。

大型、精密仪器的维修,由使用部门、国有资产管理处共同组织。

第三十一条送外维修应指定专人负责,保证零部件齐全,严禁拆换。

修理完成的设备要有修理纪录或清单等验收手续,并存档备查。

第六章固定资产的处置第三十二条国有资产处置是指学院对各类固定资产进行产权转移或注销的行为,包括无偿调拨、出售、投资、报废、报损等。

对于使用年限没达到国家规定的报废时间,且通过升级改造、修缮能够达到正常使用状态的固定资产,原则上不进行报废处置。

第三十三条固定资产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办理报废处置手续:(一)经长期使用,主要部件已严重损坏,无法修理或修理后技术性能达不到使用要求;(二)设备老化、技术性能落后,能耗高、效率低、经济效益差、维修费过高的;(三)机型已被淘汰,性能低劣,又不能降级使用的;(四)严重污染环境,危害人身安全与健康,改造又不经济的;(五)长期积压,无使用对象,除报废外无法处理的;(六)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拆除的房屋建筑物。

第三十四条待处置的资产由资产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统一回收,国有资产管理处负责统一处置。

处置固定资产按照以下程序办理:(一)固定资产需处置时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并填写《国有资产处置报告单》,办理处置手续;(二)归口管理部门组织技术鉴定,提出处理意见;(三)学院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四)上报主管单位、省财政厅审批;(五)财务处、国有资产管理处根据批复文件进行账务处理。

第三十五条固定资产报废和有偿转让形成的变价收入和转让收入,按照省级非税收入收缴管理的有关规定缴入省级国库。

第七章固定资产的损坏、丢失赔偿处理第三十六条为了确保教学、科研等任务的顺利完成,避免固定资产的损坏、丢失,全校师生员工都应该自觉爱护学院财产,遵守学院有关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做好日常检查和维护工作。

第三十七条由于人为的责任事故造成固定资产损坏、丢失的,均须赔偿。

赔偿金额视具体情况区别对待,合理处罚。

第三十八条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责任事故,致使固定资产损坏、丢失的,按原价或现价赔偿:(一)未经批准,擅自动用或拆卸仪器设备,造成设备损坏或丢失,且隐瞒不报。

(二)有条件但未采取有效的安全防盗措施,造成设备损坏或丢失,且后果严重。

(三)设备保管人员因工作失职,造成设备损坏或丢失,且后果严重。

(四)不听从指挥,违反操作规程及有关规定造成设备损坏或丢失。

(五)将设备挪做私用或私自外借造成设备损坏或丢失。

(六)其他主观原因造成设备严重损坏或丢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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