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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修学习与继续教育管理制度

进修学习与继续教育管理制度

进修学习与连续教育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进修学习与连续教育管理,提高医务人员的专业知识和综合素养,促进医疗服务质量的提升,特订立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医院全部医务人员的进修学习与连续教育工作。

第二章进修学习管理第三条医院应依据医务人员的工作需要和个人发展情况,订立年度进修学习计划,并依照计划布置相应的进修学习任务。

第四条医务人员进修学习期限原则上不超出3个月,特殊情况下可适当延长,但不得超出6个月。

第五条医务人员参加进修学习前,应填写《进修学习申请表》,认真描述学习计划、学习目的和预期效果,并由所在科室负责人和医院相关部门签署审批。

第六条医务人员参加进修学习期间,应依照学习计划和布置,认真学习,不得擅自离校或中途退学。

第七条医院将依据医务人员的进修学习情况,进行学习成绩的考核和评价,并将结果纳入岗位绩效考核的一部分。

第八条医院将建立进修学习资源库,定期更新相关学习资料和学习资源,以满足医务人员的学习需求。

第三章连续教育管理第九条医院应依据医务人员的实际工作需求,合理布置连续教育课程,供应丰富多样的学习机会。

第十条医务人员每年应参加医院组织的不少于40学时的连续教育培训,其中包含学科知识和临床技能培训。

第十一条医院将依据医务人员在连续教育培训中的学习情况,进行考核和评价,并将结果纳入绩效考核的一部分。

第十二条医院将建立连续教育档案,记录医务人员的连续教育学习情况和成绩,并在评职称、评聘书等环节进行参考。

第十三条医务人员应自动参加连续教育培训,不得擅自中途退学或拖延参加。

第十四条医务人员参加连续教育培训期间,应遵守培训规范,不得违纪作弊或其他违规行为。

第四章激励和嘉奖第十五条医院将针对进修学习和连续教育取得显著成效的医务人员,予以适当的嘉奖,包含荣誉称呼、表扬嘉奖等。

第十六条医院将依据医务人员的进修学习和连续教育情况,适度纳入绩效考核和职称评定的一部分,作为晋升和加薪的紧要参考。

护理继续教育管理制度

护理继续教育管理制度

护理继续教育管理制度一、护理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工作制度1.护理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由分管院长、护理部主任、护理部副主任、继续医学教育科科长、科护士长组成,负责全面督导、检查工作。

2.每季度召开1次相关会议,必要时随时召开。

3.负责全院的护理学科建设、科研、教学、继续医学教育工作。

4.组织协调全院护理科研课题的申报及管理,以及院内科研成果的推广和应用,审核学科建设和科研经费使用情况。

5.协调组织护理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及培训安排。

6.组织全院护理学术活动,包括举办院内和院外学术交流、学术讲座及学习班等。

7.负责全院护理学术论文的管理,定期做好登记、统计推荐和汇编整理工作。

8.组织审批在职人员继续教育、外出进修、外出学习及专业培训等工作。

审批安排下级医院进修人员,并做好考核鉴定。

二、护理继续教育管理制度1.成立医院护理人员在职继续教育培训与考核小组,全面负责医院护理人员在职继续教育的培训与考评工作。

2.制订各级护理人员在职继续教育的培训计划及目标,定期考核,使之达标。

定期督查护理人员在职继续教育计划落实情况,并对培训效果进行追踪评价。

3.依据护士岗位需求及层次培训要求,分层级进行培训与考评,考评结果与本人评优、职称晋升及薪酬调整挂钩。

4.根据不同阶段设置培训内容,包括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护理专业理论及技能、临床教学、护理管理、护理科研等。

5.有计划选送护理人员到院外、省外及国外进修及参加相关专业的培训学习班。

6.鼓励护理人员撰写护理论文,年发表论文数大于或等于护理人员总数的10%。

7.制定培训考核制度,考核不合格者按继续教育相关规定处罚。

三、护理人员岗前培训管理制度1.新入职护理人员正式上班前均须接受3 周的岗前培训。

岗前培训由护理部统一安排。

2.新入职护理人员须进行理论及技能培训。

培训结束由护理部组织考试,考核合格者方能上岗,不合格者再次进行培训。

3.培训期间不能无故请假,遇特殊情况必须请假者须由本人提交请假申请,报护理部批准后方可中断培训。

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全文

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全文

Life is to live beautifully and walk sonorously.整合汇编简单易用(页眉可删)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继续教育活动,保障专业技术人员权益,不断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素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以下称继续教育),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继续教育应当以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为导向,以能力建设为核心,突出针对性、实用性和前瞻性,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按需施教、讲求实效、培养与使用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保障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权利。

专业技术人员应当适应岗位需要和职业发展的要求,积极参加继续教育,完善知识结构、增强创新能力、提高专业水平。

第五条继续教育实行政府、社会、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投入机制。

国家机关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所需经费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保障。

企业、事业单位等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提取和使用职工教育经费,不断加大对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经费的投入。

第六条继续教育工作实行统筹规划、分级负责、分类指导的管理体制。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对全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进行综合管理和统筹协调,制定继续教育政策,编制继续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对本地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进行综合管理和组织实施。

行业主管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做好本行业继续教育的规划、管理和实施工作。

第二章内容和方式第七条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

公需科目包括专业技术人员应当普遍掌握的法律法规、理论政策、职业道德、技术信息等基本知识。

专业科目包括专业技术人员从事专业工作应当掌握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等专业知识。

第八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时的三分之二。

继续教育管理制度范文

继续教育管理制度范文

继续教育管理制度范文继续教育是指在个人完成正规教育阶段后,通过参加系统化的学习活动,获取知识和技能,提高自身素质的过程。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知识的更新速度加快,继续教育越来越受到重视。

为了有效管理继续教育,制定一套科学的继续教育管理制度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探讨继续教育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并提供一份继续教育管理制度范文,供参考。

一、继续教育管理制度的建立(一)制定背景和目的继续教育管理制度的制定是为了规范继续教育活动,提高继续教育的质量和效果。

通过建立科学的管理制度,可以促进学员的积极参与,推动教学内容和方法的不断更新,提高继续教育的针对性和实用性。

(二)制度主体继续教育管理制度的主体包括教务处(或相关继续教育机构)和参与继续教育的学员。

教务处负责制订和管理制度,学员需要遵守制度的规定。

(三)制度内容1. 学员的申请和报名:学员在参加继续教育前需要进行申请和报名,包括提供个人信息、申请理由和选择课程等。

学员需要按时完成报名手续,并缴纳相应的费用。

2. 学员的进修计划:学员在报名后,需要制定个人的进修计划,包括选择课程和确定学习时间等。

进修计划需要经过教务处审核,并在每学期开始前进行调整。

3. 课程设置和教学内容:教务处负责制定继续教育的课程设置和教学内容,根据市场需求和学员的需求进行调整。

课程需要具有实用性和科学性,能够满足学员实际需求并提高其工作能力。

4. 教学管理和评估:继续教育的教学管理需要规范教学流程和方法,确保教学效果的有效传达。

同时,需要建立评估机制,对学员的学习成果和教师的教学水平进行评估,以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

5. 学员的管理和服务:教务处需要建立学员的档案管理系统,包括学习记录、成绩和证书等。

同时,需要提供学员的咨询和服务,解答学员的问题,提供学习资源和参考资料。

二、继续教育管理制度的实施(一)组织实施继续教育管理制度的实施需要制定详细的操作规程和工作计划,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培训。

继续教育系统-学籍与毕业生管理指南

继续教育系统-学籍与毕业生管理指南

教学点继续教育管理系统执行手册与管理制度汇编1.新生注册
1.1学生端新生注册与毕业照片上传
1.2教学点端单个学生新生注册
1.3教学点端批量新生注册与毕业生照片上传
2.办理退学
图中“提交申请信息”后出现“打印表格”,将表格打印出来之后,学生签字,教学点签字盖章,再邮寄到云南农业大学职业与继续教育学院教学办,办理后续退学手续。

3.转专业
对应操作与退学一致。

4.休学
对应操作与退学一致。

5.教学点拟毕业生管理
5.1打印拟毕业生审核简表
拟毕业生简表是便于教学点下载不合格的学生并根据表格中不合格的内容联系学生完善信息。

5.2提交审核
拟毕业生可以单选或者复选,提交审核的条件是全部合格(即都是绿色),提交审核后,由云南农业大学职业与继续教育学院教学办审核通过后,拟毕业生转换为待毕业生。

6.教学点待毕业生管理
拟毕业生审核通过后在此功能下打印待毕业生名单,签字盖章后邮寄到云南农业大学职业与继续教育学院作为本届毕业生提交的纸质文件保存。

7.毕业生管理
用于查询本教学点历年毕业生数据。

继续教育制度汇编

继续教育制度汇编

继续教育制度汇编XXX继续教育制度汇编目录一、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章制度2二、教师继续教育管理制度6三、教师继续教育研究制度9四、教师继续教育培训制度11五、教师继续教育考核制度161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中小学教师队伍整体素质,适应基础教育改革发展和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国家和社会力量举办的中小学在职教师的继续教育工作。

第三条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是指对取得教师资格的中小学在职教师为提高思想政治和业务素质进行的培训。

第四条参加继续教育是中小学教师的权利和义务。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管理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应当采取措施,依法保障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的实施。

第六条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应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按需施教、学用结合的原则,采取多种形式,注重质量和实效。

第七条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原则上每五年为一个培训周期。

第二章内容与类别第八条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要以提高教师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和水平为重点。

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的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教育和师德修养;专业知识及更新与扩展;现2代教育理论与实践;教育科学研究;教育教学技能锻炼和现代教育手艺;现代科技与人文社会科学知识等。

第九条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分为非学历教育和学历教育。

一)非学历教育包括:新任教师培训:为新任教师在试用期内适应教育教学事情需要而设置的培训。

培训时间应不少于120学时。

教师岗位培训:为教师适应岗位要求而设置的培训。

培训时间每五年累计不少于240学时。

骨干教师培训:对有培养前途的中青年教师按教育教学骨干的要求和对现有骨干教师按更高标准进行的培训。

二)学历教育:对具有合格学历的教师举行的进步学历条理的培训。

第三章组织管理第十条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宏观管理全国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事情;制定有关目标、政策;制定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教学基本文件,组织审定统编课本;建立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评价体系;指导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事情。

医院继续教育规章制度

医院继续教育规章制度

医院继续教育规章制度一、总则为了提高医院医务人员的专业水平和服务质量,推动医院的科研与教学工作,保障医疗质量与安全,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二、培训对象医院所有在职医务人员,包括医生、护士、技师等,均属于本规章制度的培训对象。

三、培训内容1.医学知识及临床技能培训,包括新的医学理论、技术和临床操作规范等。

2.法律法规及医德医风教育,包括医疗纠纷处理、患者权益保障等。

3.职业素养培训,包括沟通技巧、团队合作、责任心培养等。

四、培训方式1.定期举办内部培训课程,包括讲座、研讨会、实践操作等。

2.参加外部培训,包括学术会议、专业培训班等。

3.利用在线学习平台进行培训,包括网络课程、远程教育等。

五、培训管理1.培训计划由医院继续教育委员会经讨论决定,确定培训内容、时间和方式。

2.各科室负责人负责组织好本科室医务人员的培训,确保培训计划的落实。

3.医务人员需根据培训计划参加相关培训活动,如果因特殊情况无法参加,需提前请假并按规定补课。

六、培训考核1.培训后需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理论知识、技能操作等。

2.考核不合格者需参加补考,否则将面临相应的处罚措施。

七、奖惩制度1.对于表现优异的医务人员,将给予奖励,包括奖金、荣誉证书等。

2.对于拒绝参加培训或不履行培训义务的医务人员,将进行警告、扣款等处罚措施。

八、监督检查1.医院将定期对培训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2.医院将建立继续教育档案,记录每位医务人员的培训情况。

九、附则1.本规章制度经医院继续教育委员会讨论通过,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2.本规章制度的解释权归医院继续教育委员会。

以上就是医院继续教育规章制度的内容,希望广大医务人员能够遵守规章制度,不断提升自身专业水平,提高医疗服务水平,为患者提供更好的医疗保健服务。

继续教育管理制度

继续教育管理制度

1.目的为提高儿科门诊专业技术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提高服务质量,以适应医学科学技术和卫生事业的发展,为患者提供更好的医疗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适用于儿科专业技术人员。

3.制度内容3.1.科主任定期针对科内工作需要做好继续教育培训计划并落实科内人员日常继续教育工作。

3.2.内容3.2.1.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3.2.1.1继续医学教育实行学分制,继续医学教育对象每年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并获取学分。

科室卫生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在医院有继续医学教育档案,需每年参加各种继续医学教育活动和获得的学分进行登记。

3.2.1.2.达标要求根据《广东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与实施办法》(粤继医教〔2007〕10号)要求,继续医学教育对象每年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所获得的总学分不得低于25学分,乡镇卫生院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及社区卫生服务人员每年所得的总学分不得低于20学分。

当年参加本专业相关培训所获的I类和II类学分可互相补充,所补充比例不超过该类别学分达标所需总值的50%。

3.2.1.3.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内容及范围。

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分为公需科目、专业科目和个人选修科目三类。

公需科目按照省人社部门发布的公需科目学习指南执行;专业科目,即“继续医学教育”,由省、市卫生健康部门确定;选修科目,可通过省人社、卫生健康部门提供的途径进行学习。

内容包括:1.省级、市级公布的继续医学教育项目;2.院内的自管项目院科两级业务学习;3、自学和其他形式项目外出学习、短期培训、进修、学历教育;4.远程医学继续教育(“华医网”网上医学教育项目)。

继续教育范围:1、基础理论知识;2、本专业技术知识;3、相关学科知识、健康促进教育、卫生法律、法规、传染病知识等。

3.2.1.4.学分授予依据:项目主办单位授予相应项目类别的学分,参照卫生部《广东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管理实施办法》。

3.2.1.5学分发放及登记要求3.2.1.5.1.学分发放及登记必须做到真实、公正、科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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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冈县金博士职业培训学校
继续教育管理制度汇编
目录
一、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管理制度 (1)
二、继续教育培训收费管理办法 (2)
三、继续教育基地教师聘任管理办法 (2)
四、任课教师备课、上课管理制度 (3)
五、教学质量督导评估制度 (3)
六、培训效果跟踪评估制度 (4)
七、班主任工作职责 (4)
八、学员考勤管理办法 (5)
九、考试管理制度 (5)
十、后勤保障工作制度 (6)
十一、继续教育证书登记制度 (6)
为深入贯彻省、市和我县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程的有关文件精神,加快财会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树立良好的教风和学风,保证继续教育培训质量,提高培训效果,结合专业技术人员特点,特制订以下的相关管理制度。

一、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管理制度
1、继续教育基地在佛冈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县财政局主管部门的领导和管理下,积极开展财会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活动。

2、按照物价部门规定收费标准收取培训费,不以任何名义擅自收取费用。

3、开展面向全县的财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活动,活动内容应侧重财会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法律、法规的培训。

4、按时制定年度培训计划,教学计划,编写教材,保证教学质量。

5、按照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财政厅公布的培训项目,组织培训与教学管理。

6、基地举办的继续教育培训,按照规定保证培训学时,严格考试,及时为合格的学员办理继续教育证书。

7、每年将基地工作总结和本年度举办的继续教育项目的执行情况等材料报上级主管部门。

8、按时参加上级主管部门的评估和审核,完善各项工作。

二、继续教育培训收费管理办法
1、严格执行物价部门和上级规定的收费标准,不以任何名义擅自收取任何费用。

2、学员的培训学习费用由继续教育基地统一上缴到县财政局并为学员出具收费发票。

3、所收培训费应主要用于课时费、管理费、培训基地设施建设和条件改善的开支,充分体现培训经费来自于专业技术人员,用于专业技术人员培训的原则。

三、继续教育基地教师聘任管理办法
1、遵守国家的法律、政策,为人师表,教书育人,敬业精神强,热爱继续教育事业。

2、具有相关教师任职资格、本学科大学本科(含)或以上学历、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

3、具有所承担本课程教学任务的业务能力和教学水平,业务基础扎实、教学效果好。

4、能认真编写教材,对财会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及法律法规兴趣浓厚。

5、勇于进行教学改革和创新,不断总结教学经验,改进教学内容、方法和手段,提高教学质量。

6、认真做好成绩考核工作。

授课教师组卷、命题主要考核学员专业基础知识水平、专业知识应用能力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并结合平时成绩客观评定学员成绩。

四、任课教师备课、上课管理制度
1、教师上课前应做好充分准备,科学安排内容与课时,保证提高教学效果。

2、教师要针对专业技术人员特点,因材施教,授课的内容要体现财会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及财经法律法规。

3、教师上课教案要经继续教育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方可上讲台。

4、授课教师严格按课表上课,不得减少课时,不得随意调课换课,保证培训课时到位。

5、教师应认真上好每节课,不断创新继续教育培训的教育手段和授课方式。

6、教师应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充分利用实习基地推广财会领域新成果。

五、教学培训质量督导评估制度
1、通过教学质量评估,教师可以了解到自己所授课程的质量,包括教学内容是否恰当、教学原则是否科学、教学方法是否得当、教学设计
和教学过程的组织是否合理。

2、学校教学督导办公室负责检查和跟踪继续教育的培训质量。

3、督查继续教育培训计划、教学方案、课程教学资源、师资配置及其培训工作的落实情况。

4、检查和跟踪教师备课、上课、等各个教学环节的教学秩序、教学纪律和教学质量情况。

5、听取学员对培训的安排与教学质量的意见,进行分析和汇报。

6、对考试工作进行全过程的检查监督和跟踪。

7、综合评估培训情况,对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提出咨询建议。

六、培训效果跟踪评估制度
1、继续教育基地保持与每期学员联系,收集评估基础资料,为培训班次的效果评估提供一定的量化分析依据。

2、采取多渠道、多形式了解学员在本基地的培训感受和收获,征求对本基地的意见和建议,适时总结经验,加强和改进管理工作,不断提高继续教育的质量和水平。

3、认真调查了解全县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要求,发挥各自的特色和优势,编制符合广大专业技术人员需求的培训内容和培训计划,在教学组织中严格管理,保证培训质量。

4、不断学习和研究继续教育的新方法、新思路,充分发挥本基地的
师资、设备、场地等优势,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不断扩大培训面,为全县财会类专业技术人员提供良好的继续教育。

七、班主任工作职责
1、认真学习和领会国家有关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方针、政策,组织学员学习有关文件和规章制度。

2、关心教学,协助培训基地和任课教师保证教学计划的顺利进行,教育、帮助学员端正学习态度,掌握科学的学习方法,鼓励和督促学员勤奋学习,在教与学之间起好桥梁作用。

3、协助继续教育基地组织好学员的报到、注册等工作。

4、注重个人仪表和言行,做到以身示范,严格管理,热情服务。

5、负责学员上课考勤,维持教学秩序,每天向教务科报一次考勤表。

6、负责检查教师授课效果,及时与教务科保持联系。

7、负责组织学员进行交流研讨,及时反馈交流研讨情况。

八、学员考勤管理办法
1、学员按时报到注册,按课表上课,特殊情况不能到校,应履行请假手续。

2、学员应认真遵守基地各项规章制度,遵守课堂纪律,认真听课并做好听课记录。

3、学员上课、交流研讨实行考勤,不得迟到、早退、旷课。

考勤实行课堂签到与点名相结合的方式。

4、学员旷课扣专业课平时成绩,迟到、早退累计三次按旷课一次计算。

5、因故请假者须经过教务科领导审批并备案。

6、学员考勤由班主任负责,培训结束后,考勤表由班主任统一交教务科,作为学员平时成绩的依据。

九、考试管理制度
1、专业考试内容分为客观题和主观题,难易适中,主要考核学员专业基础知识水平和专业知识应用能力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2、试卷必须妥善保管,不得泄密,参与命题的教师不得将试卷任何内容透露给学员。

3、监考教师应指导学员按指定位置就座,申明考试纪律和有关注意事项,并核查学员的身份证、准考证等有关证件。

4、监考教师必须坚守岗位,不得随意进出考场,应集中精力主持考试工作。

对学员所提有关试题的问题,不得做任何解释。

5、学员必须严格遵守考场规则,自觉维护考场秩序,保持考场安静,严禁考场违纪和作弊行为。

十、后勤保障工作制度
1、每次继续教育培训开班,继续教育基地安排专人负责学员报到注册。

2、根据报名人数,安排好上课教室并对教室进行彻底打扫,保证教室水电供应。

3、做好每期开班教材、培训资料的准备工作
十一、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情况登记制度
1、为保证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情况登记准确,学员报到、注册时,必须按要求登记每一位学员的相关信息。

2、培训结束后及时组织教师阅卷和取得考试课程成绩,准确核对学员的个人信息。

3、保持和继续教育上级主管部门的紧密联系,尽早为成绩合格的学员办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情况真实准确地载入“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

4、管理人员妥善保管好继续教育情况登记表、学员成绩花名册等资料,并进行归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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