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付科技电子支付账户协议
电子支付服务协议(范本)

电子支付服务协议本电子支付服务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由以下双方签订:甲方:(甲方名称),以下简称“用户”;乙方:(乙方名称),以下简称“支付服务提供商”。
1.用户希望使用支付服务提供商的电子支付服务进行资金交易;2.支付服务提供商同意为用户提供电子支付服务;双方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1.1 本协议是指甲方与乙方之间就乙方提供电子支付服务事宜所订立的书面协议。
1.2 电子支付服务:指乙方通过其支付系统为甲方提供的在线资金结算、转账、充值、提现等服务。
1.3 账户:指甲方在乙方支付系统中开设的用于电子支付的虚拟账户。
1.4 资金:指甲方通过电子支付服务进行交易、充值、提现等所涉及的货币资金。
第二条服务内容2.1 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电子支付服务,包括在线支付、转账、充值、提现等功能。
2.2 乙方应确保电子支付服务的稳定性和安全性,保障甲方的资金安全。
2.3 乙方有权根据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及业务需要,调整电子支付服务的功能和费用标准,并予以公告。
第三条账户管理3.1 甲方应在乙方支付系统申请开设账户,并按照乙方要求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个人信息及身份证明材料。
3.2 甲方应对账户密码、手机号码、电子邮箱等账户信息保密,不得泄露给他人。
3.3 甲方不得以不正当手段获取他人账户信息,不得利用他人账户进行非法交易。
第四条资金管理4.1 甲方通过电子支付服务进行的资金交易,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及乙方相关规定。
4.2 甲方应确保充值、提现等资金操作的真实性、合法性,不得利用电子支付服务进行洗钱、赌博等非法活动。
4.3 乙方有权对甲方的资金交易进行监测,发现异常情况时,有权采取相应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暂停交易、冻结资金等。
第五条费用及结算5.1 甲方使用电子支付服务,应按照乙方的收费标准支付相应费用。
5.2 乙方应按照约定时间、方式向甲方支付交易所得款项。
5.3 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电子支付协议

电子支付协议本协议由以下双方订立:甲方:(以下简称“商家”)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乙方:(以下简称“支付机构”)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鉴于甲方经营的线上平台需要进行电子支付服务,乙方具备提供电子支付服务的资质和能力,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服务内容1.1 乙方根据甲方的需求,为其提供电子支付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支付结算、交易数据管理、资金管理、风险控制等服务。
1.2 甲方通过乙方提供的支付渠道和支付方式,接受用户的支付请求,并将支付款项划入甲方指定的收款账户。
第二条用户支付2.1 乙方按照甲方设定的支付流程和规则,接受用户的支付请求,并将用户支付款项划拨至甲方的收款账户。
甲方须确保所提供的收款账户信息准确无误。
2.2 乙方在接收到用户支付款项后,应及时将支付款项划拨至甲方的收款账户,并及时将相关支付信息通知甲方。
2.3 甲方应配合乙方完成用户的支付操作并保证所提供的商品或服务的质量、数量和价格的真实性与合法性。
第三条结算与费用3.1 乙方按照约定的结算周期将支付款项结算给甲方,扣除约定的支付服务费用。
甲方可通过乙方提供的后台管理系统查询交易和结算信息。
3.2 甲方应确保所提供的商品或服务价格与乙方约定的结算金额一致,如有不一致,甲方应及时向乙方申请调整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以便乙方进行结算。
3.3 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支付渠道和支付方式时,应按照乙方约定支付相关费用,并遵守相关费用的支付条件和结算时间。
第四条风险控制4.1 乙方根据甲方的交易情况和风险特征,制定相应的风控策略,并在必要时采取相应风险控制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交易限额设定、账户冻结等。
4.2 如果乙方发现甲方存在违规行为或有风险信号,乙方有权冻结或关闭甲方的支付账户,并向相关机关报告。
4.3 甲方承诺提供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交易信息,如甲方提供的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乙方有权采取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并有权终止本协议。
电子支付账户服务协议

电子支付账户服务协议【编号】XXX【甲方】(以下简称“服务提供方”)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XXXXX法定代表人/负责人:XXXXXX【乙方】(以下简称“用户”)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XXXXX鉴于:1. 甲方通过自身的技术支持和服务能力,为用户提供电子支付账户服务;2. 乙方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希望通过甲方提供的电子支付账户服务完成相关支付交易;3. 双方在遵循法律、法规以及公序良俗的前提下,根据平等互利、自愿协商的原则达成协议。
基于上述鉴于,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协议的目的本协议旨在明确双方在电子支付账户服务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确保服务的安全、顺利进行。
第二条定义1. 电子支付账户:指用户在甲方平台上注册并开通的个人或企业电子账户,用于进行相关支付交易。
2. 甲方平台:指甲方提供的用于开设、管理和使用电子支付账户的网络平台及移动客户端等服务界面。
第三条服务内容1. 甲方为用户提供电子支付账户服务,具体内容以双方实际签署的《电子支付账户开户协议》为准。
2. 用户在开通电子支付账户后可以通过甲方平台进行充值、转账、支付、查询以及其他相关服务。
第四条用户权利与义务1. 用户享有合法、安全、便捷地使用电子支付账户的权利。
2. 用户应当保证提供的身份信息真实、完整,且在变更时及时通知甲方进行更新。
3. 用户不得利用电子支付账户从事违法、违规或损害甲方合法权益的行为,否则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 用户应负责保管好电子支付账户的登录密码和相关身份验证工具,不得将其泄露或交于他人使用。
第五条服务提供方的权利与义务1. 甲方应确保电子支付账户系统的正常运行,并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
2. 甲方应保护用户提供的个人信息不被非法获取、篡改或泄露,且不得背离用户的授权使用。
3. 甲方有权根据业务需要和法律法规规定,对用户的电子支付账户进行限制、冻结或关闭。
4. 甲方应及时处理用户的支付指令,并保证交易信息的安全性和保密性。
电子支付安全协议书

电子支付安全协议书第一条总则1.1 本协议由以下双方签订:甲方:(全称),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联系方式)。
乙方:(全称),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联系方式)。
1.2 本协议旨在确保甲方在使用乙方提供的电子支付服务过程中的安全,保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第二条协议范围2.1 乙方提供给甲方的电子支付服务包括:(列举服务内容)。
2.2 甲方在使用乙方电子支付服务过程中,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定以及乙方制定的相关规章制度。
第三条安全保障措施3.1 乙方应采取有效措施保障甲方在使用电子支付服务过程中的资金安全,防止盗窃、诈骗等违法行为。
3.2 乙方应对甲方的个人信息、支付密码等敏感信息予以保密,不得泄露给第三方。
3.3 甲方应妥善保管自己的登录密码、支付密码等敏感信息,不得向他人泄露。
3.4 甲方发现账户异常情况应及时与乙方联系,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及时采取措施。
第四条责任划分4.1 乙方因违反本协议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2 甲方未按约定使用乙方电子支付服务,导致损失的,由甲方自行承担责任。
4.3 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或部分履行,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双方可协商调整本协议的履行方式或部分免除责任。
第五条协议的变更和解除5.1 双方同意,本协议的变更或解除应书面签订,并经双方共同确认。
5.2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除非甲乙双方达成书面一致意见,否则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第六条争议解决6.1 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附则7.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年)。
7.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电子支付安全协议书范本

电子支付安全协议书范本甲方(支付服务提供方):地址: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乙方(用户方):地址: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鉴于甲方提供电子支付服务,乙方作为用户使用甲方提供的服务,为确保双方权益,明确责任,特制定本电子支付安全协议书。
一、甲方责任1. 甲方应保证提供的电子支付服务安全、可靠,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
2. 甲方应采取必要的技术措施,确保乙方的支付信息安全,防止信息泄露、被篡改或丢失。
3. 甲方应提供有效的客户服务,及时响应乙方在支付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4. 甲方应定期对系统进行安全检查和维护,确保系统的稳定运行。
二、乙方责任1. 乙方应妥善保管自己的账户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用户名、密码、支付密码等。
2. 乙方应使用甲方提供的正规渠道进行支付操作,不得通过非法途径进行支付。
3. 乙方应定期更换支付密码,增强账户安全。
4. 乙方在发现账户异常时,应立即通知甲方,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账户安全。
三、安全保障措施1. 甲方应采用加密技术保护乙方的支付信息,确保信息在传输过程中的安全。
2. 甲方应提供身份验证机制,确保乙方在进行支付操作时的身份正确。
3. 甲方应建立异常交易监控系统,及时发现并处理可疑交易。
4. 甲方应提供交易记录查询服务,乙方可随时查询自己的交易记录。
四、违约责任1. 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支付信息泄露或被篡改,甲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赔偿乙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2. 乙方因自身原因导致账户信息泄露,甲方不承担责任,乙方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五、协议变更与解除1. 本协议的任何变更或补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2. 如一方违反本协议规定,另一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六、争议解决双方因履行本协议所产生的任何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七、其他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科技支付安全协议书

科技支付安全协议书甲方(支付服务提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支付服务使用方):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是一家专注于提供科技支付服务的公司,乙方希望利用甲方提供的服务进行交易支付,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科技支付安全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定义1.1 “科技支付服务”指甲方通过其技术平台向乙方提供的电子支付、资金结算等服务。
1.2 “交易”指乙方通过甲方的科技支付服务进行的任何形式的买卖或服务交换。
1.3 “用户信息”指乙方在使用甲方科技支付服务时提供的个人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姓名、联系方式、银行账户等。
第二条服务内容2.1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安全、稳定、高效的科技支付服务。
2.2 乙方应确保其使用甲方科技支付服务进行的交易合法、合规。
第三条安全保障3.1 甲方应采取必要的技术和管理措施,确保乙方在使用科技支付服务过程中的信息安全。
3.2 乙方应妥善保管其账户信息及交易密码,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第四条用户信息保护4.1 甲方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对乙方提供的用户信息进行保密。
4.2 乙方授权甲方在提供科技支付服务过程中使用其用户信息。
第五条交易责任5.1 乙方应对其通过科技支付服务进行的交易负责,包括但不限于交易的真实性、合法性。
5.2 甲方不对乙方交易的实质内容承担任何责任。
第六条违约责任6.1 如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第七条争议解决7.1 本协议项下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7.2 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协议的变更和终止8.1 本协议的任何变更或补充,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8.2 双方均有权在提前通知对方的情况下终止本协议。
第九条其他9.1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确定。
9.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电子支付服务协议书

电子支付服务协议书甲方(以下简称“用户”)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联系电话:乙方(以下简称“支付服务提供方”)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鉴于:1. 甲方希望通过支付服务提供方提供的电子支付服务进行在线支付;2. 支付服务提供方具备提供电子支付服务的资质和能力。
基于上述情况,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定义1.1 电子支付服务(以下简称“支付服务”)是指支付服务提供方通过互联网等信息技术手段为甲方提供的在线支付服务。
1.2 支付账户是甲方在支付服务提供方处开设并用于接收和支付款项的账户。
1.3 资金安全密码是甲方在开通支付账户时设置的用于验证甲方身份和授权支付的密码。
第二条服务内容2.1 支付服务提供方将为甲方提供在线支付工具,包括但不限于网银支付、移动支付等,并视具体情况向甲方提供相应的安全保障措施。
2.2 甲方通过支付服务提供方提供的支付工具进行在线支付时,甲方需按照支付服务提供方的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通过资金安全密码确认支付。
2.3 甲方需确保支付账户内资金充足且合法来源,否则支付服务提供方有权拒绝提供支付服务。
2.4 支付服务提供方将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对甲方的资金交易进行实名制认证和风险评估。
2.5 支付服务提供方将通过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向甲方发送与支付服务相关的通知及信息。
第三条甲方责任与义务3.1 甲方应按照支付服务提供方的要求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并确保其真实、有效、完整和安全。
3.2 甲方应妥善保管自己的支付账户、资金安全密码等信息,并自行承担由于泄露、遗失或被盗用等原因而导致的损失。
3.3 甲方在使用支付服务时,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支付服务提供方制定的规则,不得利用支付服务进行违法违规行为。
3.4 甲方应及时更新个人信息,如有变更,应立即通知支付服务提供方进行修改。
第四条支付服务提供方责任与义务4.1 支付服务提供方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要求提供支付服务,并建立相应的风险防范和控制机制。
电子支付服务协议书

电子支付服务协议书本协议由以下各方于日期签订:甲方:(以下简称“用户”)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乙方:(以下简称“电子支付服务提供商”)注册资本:地址:鉴于:1. 甲方意图通过乙方提供的电子支付服务进行支付活动;2. 乙方是合法注册并具备提供电子支付服务资质的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相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电子支付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并互相承诺如下:第一条定义1. 电子支付服务:指通过电子渠道完成的支付活动,包括但不限于网上支付、移动支付等;2. 用户账户:指用户在乙方平台上开设的用于接受电子支付的账户;3. 电子支付工具:指用户在电子支付活动中使用的用于发起、确认和完成电子支付的工具,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卡、第三方支付账户、电子钱包等;4. 收费规则:指乙方对电子支付服务所收取的费用规则。
第二条服务内容1. 乙方为用户提供电子支付服务,用户可以在乙方平台上进行支付活动;2. 用户在乙方平台上开设的账户将与其实名认证信息绑定,用户使用账户进行的一切操作行为都将视为用户本人行为;3. 用户可以选择使用不同的电子支付工具进行支付,乙方将提供相应的支持和服务;4. 乙方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为用户的电子支付提供安全保障措施。
第三条用户权利和义务1. 用户有权选择乙方提供的不同电子支付工具进行支付,享受相应的支付服务;2. 用户应当确保提供的身份证件、联系方式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并及时更新;3. 用户应当妥善保管账户和电子支付工具的安全,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相关信息;4. 用户应当按照乙方的收费规则支付相应的服务费用;5. 用户不得利用乙方平台进行任何违法违规活动,否则将面临相应法律责任。
第四条乙方权利和义务1. 乙方有权根据用户的需求提供电子支付服务,并根据服务情况收取相应的费用;2. 乙方应当提供安全、稳定的电子支付平台,并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3. 乙方应当及时处理用户支付事务,并提供相应的客户服务支持;4. 乙方有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或合理判断,采取相应的措施对用户账户进行风险监测和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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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付科技电子支付账户协议平安付科技电子支付账户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是平安付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用户(以下简称“您”或“投资者”)就平安付科技电子支付账户服务相关事项所订立的有效合约。
投资者通过网络页面点击确认或以其他方式选择接受本协议,即表示投资者与本公司已达成协议并同意接受本协议的全部约定内容以及与本协议有关的各项规则及本公司网站所包含的其他与本协议或本协议项下各项规则的条款和条件有关的各项规定。
在接受本协议之前,请您仔细阅读本协议的全部内容(特别是以粗体标注的内容)。
如果您不同意本协议的任意内容,或者无法准确理解本公司对条款的解释,请不要进行后续操作。
一、声明与承诺1、您确认,在您注册成为平安付科技电子支付账户(以下或称“支付账户”)的用户之前,您已充分阅读、理解并接受本协议的全部内容,一旦您使用本协议项下的服务(下称“本服务”),即表示您同意遵循本协议之所有约定。
2、您同意,本公司有权随时对本协议内容进行单方面的变更,并以在本公司或合作金融机构的网站及/或无线客户端公告的方式予以公布,无需另行单独通知您;若您在本协议内容公告变更后继续使用本服务的,表示您已充分阅读、理解并接受修改后的协议内容,也将遵循修改后的协议内容使用本服务;若您不同意修改后的协议内容,您应停止使用本服务。
3、您保证,在您同意接受本协议并注册成为平安付科技电子支付账户用户时,您为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居民(包括港澳台);本协议内容不受您所属国家或地区法律的排斥。
不具备前述条件的,您应立即终止注册或停止使用本服务。
二、定义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下列用语具有如下含义:1、平安付科技电子支付账户服务:是指本公司为投资者提供的独立的支付账户配置及(或) 相关的互联网支付服务,包括本公司为投资者提供的通过本公司支付账户体系与合作金融机构(包括但不限于保险公司、银行、基金公司、证券公司等,下同)的系统对接,为投资者在合作金融机构网站及/或无线客户端进行相关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险、基金、股票、债券等,下同)交易时提供相关的交易资金划转、支付服务。
2、身份认证要素:指在交易中本公司用于识别投资者身份的信息要素,包括但不限于投资者的支付账户、密码、数字证书、短信校验服务、签约时设置的电话号码、手机号码等及本公司认可的其他要素。
三、特别提示1、本公司有权采取各种必要手段对投资者进行身份验证,并据此决定提供服务的范围及为投资者开放服务种类、范围及进行业务操作的权限。
为保障投资者资金安全,本公司有权根据投资者类别、身份认证措施、交易风险度等因素的不同设定不同的安全策略。
2、身份认证要素是本公司识别投资者的依据,投资者必须妥善保管,不得将身份认证要素提供给任何第三方或交于任何第三方使用。
使用上述身份要素所发出的一切指令均视为投资者本人自行或授权上海陆家嘴国际金融资产交易市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陆金所”)的行为,投资者应对此产生的后果负责。
对非本公司原因造成的账户、密码、校验码等信息被冒用、盗用或非法使用,由此引起的一切风险、责任、损失、费用等应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3、您知晓并同意,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政策的前提下,为向您提供支付账户服务,本公司有权将您的个人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邮箱、联系地址、支付账号等)提供给相应的金融机构。
您同意相关金融机构有权将您的个人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您在金融机构的账户、交易信息、资产状况等)提供给本公司。
4、您知晓并同意,您网上提交的资金划转委托,以银行系统与本公司系统记录为准。
5、本公司仅向投资者提供资金支付渠道,本公司并非为理财产品购买协议的参与方、销售方,不对理财产品购买协议的协议方的任何口头、书面陈述或者向本公司或合作机构网站及(或)无线终端上传的线上信息之真实性、合法性做任何明示或暗示的担保,或对此承担任何连带责任,不对相关金融机构及任何第三方的法定义务和/或契约责任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本公司亦无义务参与与理财产品购买协议交易资金划转及支付环节之外的任何赔偿、纠纷处理等活动。
四、服务对象范围1、平安付科技电子支付账户服务仅向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大陆居民提供。
投资者必须按照支付账户的注册要求提供本人真实、准确及完整的信息,并负责对本人信息及时更新。
本公司视支付账户所有用户已就上述各项条件与要求作出承诺,保证本人身份的合法性,以及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非过时性。
2、若您提供任何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或过时的身份信息,或者本公司有合理理由怀疑您所提供的信息为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或过时的,本公司有权中止(或终止)向您提供服务,并拒绝您现在或未来使用本服务之各项服务之全部或部分功能,对此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同时,因此所产生的任何直接或间接的支出、损失、费用、处罚将由您来承担。
五、支付账户(一)注册相关除本协议另有规定或相关产品另有规则外,您须通过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入口申请注册平安付科技电子支付账户。
您同意:1、按照支付账户要求准确提供并在取得该账户后及时更新您正确、最新及完整的身份信息及相关资料。
若本公司有合理理由怀疑您提供的身份信息及相关资料错误、不实、失效或不完整的,本公司有权暂停或终止向您提供部分或全部支付账户服务。
本公司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您将承担因此产生的任何直接或间接支出。
若因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或监管机构的要求,本公司需要您补充提供任何相关资料时,如您不能及时配合提供,本公司有权暂停或终止向您提供部分或全部支付账户服务。
2、您应当准确提供并及时更新您提供的电子邮件地址、联系电话、联系地址、邮政编码等联系方式,以便本公司与您进行及时、有效联系。
您应完全独自承担因通过这些联系方式无法与您取得联系而导致的您在使用本服务过程中遭受的任何损失或增加任何费用等不利后果。
您理解并同意,您有义务保持您提供的联系方式的有效性,如有变更需要更新的,您应按本公司的要求进行操作。
3、因您未及时更新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户口本、护照等证件或其他身份证明文件、联系方式、作为支付账户登录名的邮箱或手机号码、与支付账户绑定的邮箱、手机号码等),导致本服务无法提供或提供时发生任何错误、账户被别人盗用,您不得将此作为取消交易、拒绝付款的理由,您将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后果,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4、您确认,只有您本人可以使用您的支付账户。
您同意,若您丧失全部或部分民事权利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本公司有权根据有效法律文书(包括但不限于生效的法院判决、生效的遗嘱等)或本公司认可的其他资料处置您的支付账户。
5、若您为个人用户,您同意本公司在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客户身份识别等义务时,有权核对您的有效身份证件或其他必要文件,并留存有效身份证件的复印件或者影印件,您应积极配合,否则本公司有权限制或停止向您提供支付账户服务。
6、授权在另行获得您对于以下授权条款的逐项确认后,您将确认并授权本公司以下一项或多项条款:(1)将您提交的资料的内容、信息用于与本服务及将来的与本公司有关的所有业务中;(2)使用您的信息作本公司日后产品推广之用,包括但不限于与本公司指定之业务伙伴交换相关信息之用;(3)从本公司获取您提供的任何信息、您的支付账户信息、银行信息、您与本公司之间存在的任何协议及您在该等协议项下的履约情况、您的行为数据等(以下统称“您的个人信息”),无论该等信息获取行为发生在过去、现在还是将来;(4)将您提供给平安集团的信息、享受平安集团服务产生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本协议签署之前、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及本协议终止后提供和/或产生的信息)以及平安集团根据本条约定查询、收集的信息,用于平安集团及其因服务必要委托的合作伙伴为您提供服务、推荐产品、开展市场调查与信息数据分析;本条所称“平安集团”是指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直接或间接控股的公司,以及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直接或间接作为其单一最大股东的公司。
(5)且基于为您提供更优质服务和产品的目的,向平安集团因服务必要开展合作的伙伴查询、收集、提供您的信息。
为确保您信息的安全,本公司对上述信息负有保密义务,并采取各种措施保证信息安全。
(二)账户安全您将对使用该账户及密码进行的一切操作及言论负完全的责任,您同意:1、除相关产品另有规则外,本公司可以通过您的支付账户名、密码和手机校验等安全产品生产出的校验码(下文简称“校验码”)来识别您的身份,您应当妥善保管您的支付账户名、密码和校验码,对于因密码或校验码泄露所致的损失,由您自行承担。
您保证不向其他任何人泄露该账户登录名、密码、校验码以及身份信息等,亦不使用其他任何人的支付账户、密码及校验码。
本公司亦可能通过应用您使用的其他产品或设备识别您的指示,您应当妥善保管处于您或应当处于您掌控下的这些产品或设备,对于这些产品或设备遗失所致的任何损失,由您自行承担。
2、基于计算机端、手机端以及使用其他电子设备的用户使用习惯,我们可能在您使用具体产品时设置不同的账户登录模式及采取不同的措施识别您的身份。
您理解并同意,我们有权根据账户安全等级、交易限额等不同维度采取不同的身份识别措施,自主选择通过身份信息、银行卡信息及短信验证码(OTP)中的一种或多种要素对客户身份进行识别。
客户身份识别措施仅为增强账户及交易安全的补强措施,我们不对具体措施的选择及结果负责,您仍需根据本协议的约定自行承担账户盗用或冒用风险。
3、您同意,(a)如您发现有他人冒用或盗用您的支付账户登录名及密码或任何其他未经合法授权之情形,或发生与支付账户关联的手机或其他设备遗失或其他可能危及到支付账户资金安全情形时,应立即以有效方式通知本公司,向本公司申请暂停相关服务。
您不可撤销地授权本公司将前述情况同步给平安网站,以保障您的合法权益;及(b)确保您在持续登录任一平安网站时段结束时,以正确步骤离开网站。
本公司不能也不会对因您未能遵守本款约定而发生的任何损失、损毁及其他不利后果负责。
您理解本公司对您的请求采取行动需要合理期限,在此之前,本公司对已执行的指令及(或)所导致的您的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4、除非另有法律规定或经司法裁判,且征得本公司同意,否则您的支付账户登录名及密码、支付账户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让、赠与或继承(相关的财产权益除外)。
5、您确保您所输入的您的资料无误,如果因资料错误造成本公司于上述异常状况发生时无法及时通知您相关交易后续处理方式的,本公司不承担任何损害赔偿责任。
6、您同意,基于运行和交易安全的需要,本公司可以暂时停止提供或者限制本服务部分功能,或提供新的功能,在任何功能减少、增加或者变化时,只要您仍然使用本服务,表示您仍然同意本协议或者变更后的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