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物业服务企业及项目经理信用信息记分标准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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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服务企业考核标准打分表范本(150分)

物业服务企业考核标准打分表范本(150分)
无记录、无检查得,发现一处扣1分。
3、公共场所按合同约定保洁,但最低必须达到每天保洁一次。小区道路、广场、绿地等公共场所基本无纸屑、烟头等丢弃物、无生活垃圾、建筑与装修垃圾等,目视清洁。
发现一处不合格得,扣0、5分。
4、单元楼道按物业服务合同约定进行保洁,但最低必须做到每周清扫一次楼道、擦拭一次楼道扶手、大门、信报箱、配电箱、电信箱、消防箱等,每季度擦拭一次楼道共用窗户。基本达到无垃圾、杂物,无明显污迹,无乱堆乱放,无乱贴乱划,无擅自占用现象,无明显蜘蛛网,楼道门窗无积灰,目视基本清洁。
8、与业主利益有重大关系得行为,应公告业主。
未公告得,扣3分。
9、无因物业服务而引发得群体性上访、政府服务热线投诉、新闻曝光性事件发生。
因物业服务问题,发生群体性上访扣10分;向市领导信访扣3分(5人以下信访扣2分);向市级以上主管部门或信访部门信访扣2分(5人以下信访扣1分),向政府服务热线反映一次扣0、5分,新闻媒体曝光扣2分。
8、制定小区年度工作目标与具体实施方案并公示,涉及动用维修资金得工作计划,必须要征得业委会同意。
未制定、公示得扣3分,未征得业委会同意得扣2分。
9、在小区内或物业办公楼内设有公示栏,至少公示企业资质证书、业主规约、小区平面图、小区物管负责人姓名及服务监督电话。
未在主入口适当位置公示得扣3分;公示缺一项扣0、5分。
缺公示一项扣0、5分。
3、物业服务标准、收费标准应在小区主出入口或者物业办公用房业主接待、收费等恰当场所公示,接受业主监督。
未在恰当场所公示得,缺一处扣1分。
4、及时传达学习物业主管部门相关会议得文件精神。
不传达或不召开会议学习、无会议记录得扣2分。
5、物业服务人员应熟知岗位职责与服务标准。

物业服务企业考核标准打分表范本(150分)

物业服务企业考核标准打分表范本(150分)
的,扣1分。
4、建立投诉处理机制。对业主投诉有记 录(要有投诉事由、处理经过、结果和回 访情况)、书面答复。
未建立投诉处理制度的,扣1分;业主投诉无记录的,发现 一次扣0.5分;记录不全的, 每项扣0.5分。未书面答复的, 发现一次扣0.5分;业主对答 复不满意,且确属物管责任 的,扣1分。
5、物业管理以项目为单位,每年6月、12月份进行 次征求业主对物业服务工 作的意见和满意度调查。
未建立的扣3分;不齐全或不 完善的扣2分。
&制定小区年度工作目标和具体实施方 案并公示,涉及动用维修资金的工作计 划,必须要征得业委会同意。
未制定、公示的扣3分,未征
得业委会同意的扣2分。
9、在小区内或物业办公楼内设有公示栏,
未在主入口适当位置公示的
至少公示企业资质证书、业主规约、小区 平面图、小区物管负责人姓名及服务监督 电话。
经抽查有一人次不能基本知
道的扣0.5分。
6、房屋及其共用设施设备档案齐全,分
类成册,管理完善,查阅方便。
包括小区总平面图,地下管网 图,房屋数量、种类、用途分 类成册,共用设施设备的设计 安装图纸和台帐。每发现一项 不齐全或不完善扣1分。
7、业主资料(包括业主姓名、性别、所 在楼号、房屋面积、联系电话)完善,可 随时调取。
物业服务企业考核标准打分表范本(150分)
被考核物业服务企业名称:


项目
考核内容
计分方法
备注
扣分
1
基础管 理
(14
分)
1、针对物业服务标准,建立健全物业服 务各项管理制度(含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明确岗位职责,建立考核制度。
基本制度、岗位职责、考核制
度不健全的,缺一项扣0.5分。

物业服务企业和项目经理信用评分标准

物业服务企业和项目经理信用评分标准
-
11
不按照规定及时办理资质变更手续的
20
-
12
从事物业服务咨询、顾问、代理、认证等经营活动的机构和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物业服务活动的外地企业未向市房屋主管部门备案的
20
-
13
公安、环保、城市管理执法、绿化、质监、物价等其他行政部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
20
4
对行政机关下达的整改通知书,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
20
20
6
擅自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用途的
20
20
7
企业将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部物业管理业务一并委托给他人的
20
-
8
未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与招标人订立物业服务合同的,或者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
20
-
9
物业服务企业出租、出借、转让资质证书的
20
-
10
物业服务企业超越资质等级承接物业管理业务的
20
25
25
15
未按规定履行承接查验义务的
25
25
16
物业服务企业对物业管理区域内发生的违法违规行为或损害公共利益的禁止行为,巡查不到位、制止不果断、报告不及时,纵容、串通、包庇违规行为的
25
25
17
未按规定报送、通报、公布有关突发事件信息的
25
25
18
缓报、瞒报、漏报有关突发事件信息,或者通报、报送、公布虚假信息,造成严重后果的
20
20
23
妨碍业主大会召开、业主委员会成立或正常运作,经街道调查确认的
15
15
24
未按规定办理“四资”移交手续的
15
15
25
未按规定公布公共收益管理使用情况或撤管时拒不移交公共收益的

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评价标准(物业管理部门评价表)

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评价标准(物业管理部门评价表)
服务收费不良行为
乱收费或擅自提高收费标准
发生一次扣5分
16
未实行物业服务收费明码标价,服务内容和标准、收费项目和标准等未在物业管理区域公示
每一项未公示发生一次
扣10分
17
汽车停放费、经营设施收益、代收代缴费(公共水电费)等未单独列账、定期公示
未单独列账扣1分,每一项未公示发生一次扣10分
18
未按照服务合同约定定期公示物业服务费用收支情况
发生一项扣10分
7
民防、防雷等未定期检测的
发生一项扣2分
8
物业用房使用因物业服务企业原因引发矛盾纠纷未妥善处理的
发生一次扣0.3分
9
服务不良行为
因物业服务企业主要责任导致管理区域内发生事故
发生1次扣5分
10
物业服务企业未按承诺整改到位
发生1次扣0.3分
11
使用超期未检、经检验检测判为不合格且限期未整改的或复检不合格电梯
发生1次扣2分
12
因物业企业原因,项目建设、房屋及其共用设施设备档案资料不全
发生一次扣0.3分
13
装修管理未与业主、使用人签定装饰装修管理协议;未将装饰装修禁止行为告知业主、使用人;不巡查装饰装修现场,对其违规行为未劝阻的;未建立装饰装修管理台账,导致业主装饰装修行为违规,造成不良后果的;对业主、使用人在装饰装修中的违
发生一次扣10分
19
汽车停放费、经营设施收益、代收代缴费(公共水电费)等违规或违约使用
违规或违约使用发生一次扣10分
20
项目经理不良行为
聘用不符合项目经理资格条件的人员从事项目经理工作
发生1人扣0.3分
21பைடு நூலகம்
聘用上一年度信用等级为D级的项目经理

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分标准

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分标准

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分标准
物业服务企业信用标准评分表(90分)
附件2
物业服务企业优良信息评分表
备注:以上信息由企业自行录入,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各级物业行政主管部门、行业协会逐级审核上报。

附件3
物业服务企业不良信息评分表
备注:不良信息由事件发生所在物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行业协会即时录入或企业主动申报。

以上减分项目按最高原则减分,同一事件不重复计分。

企业主动申报不良信息(严重不良信息除外),按80%计算应减分值。

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评分标准

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评分标准
-10分
1年
7、违反《陕西省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物业服务企业不按规定公布物业管理区域公摊水、电用量、费用计算方式和公共收益使用情况的
-10分
1年
8、未建立物业项目(如电梯、消防、高空抛物、烟花爆竹安全、监控安防、设施设备等)应急处置预案的
-10分
1年
9、提供虚假资料,骗取、挪用、截留专项维修资金的
-10分
-10分
1年
5、物业服务企业未在显著位置公示基本情况、联系方式、客服、工程维修、投诉电话的
-5分
1年
6、未在显著位置公示代收代缴事项的
-5分
1年
7、以催缴物业服务费等费用为由,未经有关部门同意停水停电的
-10分
1年
8、接到火警、警情、困(电)梯、报修等异常情况或业主、住户紧急求救信号未按照约定时间到达现场的
-15分
1年
违反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
1、违反《物业管理条例》规定,擅自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用途或擅自改变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
-20分
1年
2、违反《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不按照规定退出和移交物业管理用房和有关资料的
-20分
1年
3、违反《物业管理条例》规定,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和场地,损害业主共同利益的
8分
2年
受县级表彰的
6分
1年
受各级行业协会表彰的
受国家级表彰的
10分
3年
受省级表彰的
8分
2年
受市级表彰的
6分
1年
受县级表彰的
4分
1年
获得以上政府政策扶持的
6分
2年
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评分标准

物业服务企业考核标准打分表范本.docx

物业服务企业考核标准打分表范本.docx

物业服务企业考核标准打分表范本(150 分)被考核物业服务企业名称:序项目考核内容计分方法备注扣分号1、针对物业服务标准,建立健全物业服基本制度、岗位职责、考核制务各项管理制度(含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度不健全的,缺一项扣分。

明确岗位职责,建立考核制度。

基础管2、物业服务的各项管理制度在工作场所理缺公示一项扣分。

1公示。

(143、物业服务标准、收费标准应在小区主分)未在恰当场所公示的,缺一处出入口或者物业办公用房业主接待、收费扣 1 分。

等恰当场所公示,接受业主监督。

4、及时传达学习物业主管部门相关会议不传达或不召开会议学习、无的文件精神。

会议记录的扣 2 分。

5、物业服务人员应熟知岗位职责和服务经抽查有一人次不能基本知标准。

道的扣分。

包括小区总平面图,地下管网图,房屋数量、种类、用途分6、房屋及其共用设施设备档案齐全,分类成册,共用设施设备的设计类成册,管理完善,查阅方便。

安装图纸和台帐。

每发现一项不齐全或不完善扣 1 分。

7、业主资料(包括业主姓名、性别、所未建立的扣 3 分; 不齐全或不在楼号、房屋面积、联系电话)完善,可完善的扣 2 分。

随时调取。

8、制定小区年度工作目标和具体实施方3 分,未征未制定、公示的扣案并公示,涉及动用维修资金的工作计2 分。

得业委会同意的扣划,必须要征得业委会同意。

9、在小区内或物业办公楼内设有公示栏,至少公示企业资质证书、业主规约、小区未在主入口适当位置公示的平面图、小区物管负责人姓名及服务监督扣 3 分; 公示缺一项扣分。

电话。

10、住宅小区及楼幢、单元有明显标识。

缺一处扣分。

11、服务接待场所设置服务桌牌,物业服发现一人不符合扣分;未设桌务人员要挂牌上岗,统一着装。

牌一处扣 1 分。

物业服务人员对业主态度粗1、对待业主有良好的服务态度。

暴,对业主求助不予关心和解与业主释的,发现一次扣 2 分。

2关系2、设立小区服务电话,接受业主或使用(10未设立服务电话的扣 3 分; 无人保修、求助、建议、询问、质询、投诉分)记录台帐或者记录不全的,发等。

银川市物业服务中心关于公开银川市物业服务企业B级、C级等信用信息评价结果的通知

银川市物业服务中心关于公开银川市物业服务企业B级、C级等信用信息评价结果的通知

银川市物业服务中心关于公开银川市物业服务企业B 级、C级等信用信息评价结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布日期】2023.02.01•【字号】银物发〔2023〕5号•【施行日期】2023.02.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正文银川市物业服务中心关于公开银川市物业服务企业B级、C级等信用信息评价结果的通知银物发〔2023〕5号各县(市)区物业主管部门,各物业服务企业:为规范物业服务企业市场经营行为,构建诚信守法的市场环境,建立社会性监督体系,促进物业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银川市物业管理条例》《关于对房地产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行政管理事项中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的实施意见》《银川市物业服务企业及项目经理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现就公布银川市物业服务企业不良信用信息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公布范围为切实营造银川市物业行业良好的营商环境,维护各方合法权益,结合各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采集数据,对银川市物业服务企业B级、C级、未完成信用建档的企业予以公开。

二、信息公开根据《银川市物业服务企业及项目经理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物业服务企业信用定级由高到低为AAA级、AA级、A级、B级、C级,分别对应优秀、良好、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对不同信用等级的物业服务企业实行差别化监管。

(一)信用等级为B级的物业服务企业共48家。

宁夏正光旭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宁夏百润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宁夏和谐怡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银川万象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宁夏物鑫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银川绿生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宁夏隆盛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宁夏馨润祥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宁夏家和兴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宁夏万全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宁夏嘉安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贺兰县宏昆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贺兰县鑫和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银川昆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宁夏宁垦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银川乾旭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宁夏众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宁夏金祥园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宁夏紫金长安物业有限公司、银川冠宸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宁夏百合物业服务管理有限公司、银川名都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嘉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银川分公司、宁夏机场物业园林服务有限公司、宁夏天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宁夏金德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银川德勤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宁夏顺德嘉合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蓝锐(宁夏)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宁夏京诚华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宁夏展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宁夏昱博华物业有限公司、银川高新技术产业综合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宁夏浩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宁夏荣忠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宁夏智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宁夏亮声物业有限公司、宁夏天雨子越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银川安泰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市宇晨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银川分公司、上海永绿置业有限公司银川分公司、宁夏威斯特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灵武市幸福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宁夏舒心驿站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宁夏万悦物业服务管理有限公司、宁夏安富众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银川吉祥雨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宁夏宏涛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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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物业服务企业及项目经理信用信息记分标准明细表
序号
记分类型
记分项目
记分内容
记分依据
记分值
备注
企业信用加分
表彰
获得国务院表彰的
根据相关表彰文件
+25
获得国务院住建部表彰的
根据相关表彰文件
+20
获得国务院相关部(委)表彰的
根据相关表彰文件
+20
获得自治区人民政府表彰的
根据相关表彰文件
+20
获得中国物业管理协会表彰的
根据相关业绩材料
+10
获得市级物业管理示范项目的(可按项目数量累计加分)
根据相关业绩材料
+5
企业先进典型被国家级新闻媒体宣传报道,对物业行业发展具有正面、积极意义的(可按宣传报道次数累计加分,但同一先进典型被各级新闻媒体宣传报道的,以最高等级加分,不重复累计)
根据相关业绩材料
+8
企业先进典型被自治区级新闻媒体宣传报道,对物业行业发展具有正面、积极意义的(可按宣传报道次数累计加分,但同一先进典型被各级新闻媒体宣传报道的,以最高等级加分,不重复累计)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65条
-20
擅自改变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66条
-20
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损害业主共同利益的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66条
-20
擅自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66条
-20
参与招投标有恶意竞争、低价竞价等行为的
根据相关表彰文件
+10
获得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表彰的
根据相关表彰文件
+5
获得区、县(市)物业行政主管部门表彰的
根据相关表彰文件
+5
获得区、县(市)人民政府相关部门表彰的
根据相关表彰文件
+5
企业信用加分
业绩
获得国家级物业管理示范项目的(可按项目数量累计加分)
根据相关业绩材料
+15
获得自治区级物业管理示范项目的(可按项目数量累计加分)
根据相关规定
-5
因物业服务企业原因造成多人有效投诉的
根据相关规定
-1/件
不及时处理投诉的
根据相关规定
-1/5天
管理服务规章不健全,未制定安全防范应急预案或虽建立预案但未进行定期演练和落实的
根据相关规定
-2
采取中断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方式限制或者变相限制专业服务的
根据相关规定
-1/次
未按规定及时申报、变更信用信息、物业统计报表或其他相关资料的
根据相关规定
-12
未经双方约定,擅自收取相关费用的
根据相关规定
-12
未按实分摊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产生的公共费用的
根据相关规定
-10
聘用未取得项目经理证书或执业名册证书的人员担任物业项目经理的
根据相关规定
-10
未能履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所约定的等级服务,减少物业服务内容、降低物业服务质量和标准的
根据相关规定
-20
不履行交接义务或者不移交有关资料和财物的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第50条
-20
企业信用减分
其他不良行为
无企业诚信证明,擅自参加物业管理服务投标活动的
根据相关规定
-20
在申报或办理相关业务(手续)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
根据相关规定
-20
未按要求办理项目撤出备案登记的
资料图片
+1
经认定应当记录的其他良好行为
根据相关规定
+1至10
企业信用减分
违法违规行为
擅自停止物业服务的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第53条
-20
将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部物业管理一并委托给他人的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62条
-20
挪用专项维修资金的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63条
-20
擅自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的用途的
根据相关规定
-20
无正当理由拒不配合物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相关部门的行政执法、日常检查的
根据相关规定
-20
不良现象被媒体曝光,经查证属实的
根据相关规定
-20
物业从业人员无正当理由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与业主发生身体冲突,造成恶劣影响的
根据相关规定
-12
阻扰成立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
根据相关规定
-12
擅自提高物业服务费用的
根据相关规定
-5
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未按规定参加物业管理培训或继续教育的
根据相关规定
-5
未按规定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显著位置公示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收费项目、计费方式、收费依据和标准的
根据相关规定
-5
利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经营收益未按规定单独建账并定期公布收支情况的
根据相关规定
-5
违反规定设立不正当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重复收费的
根据相关规定
-5
未按规定履行物业承接查验义务的
根据相关规定
-5
未按规定办理(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备案手续的(自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满15日未备案的,每月递减信用分值)
根据相关规定
-5
对业主或者使用人的违法行为未予以劝阻、制止或者未及时报告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的
根据相关规定
-5
未依法依约履行物业公共秩序维护义务,导致群发性失窃事件、消防事故、治安事故等发生,致使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
根据相关规定
-5
经认定的其他违法违规或扰乱物业管理市场秩序的不良行为
根据相关规定
-1至10
项目经理信用加分
表彰
获得国务院表彰的
根据相关表彰文件
+25
获得国务院住建部表彰的
根据相关表彰文件
+20
获得国务院相关部(委)表彰的
根据相关表彰文件
+20
获得自治区人民政府表彰的
根据相关业绩材料
+2
物业服务企业通过质量管理体系(ISO)等体系认证的
根据相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业绩材料
+5
企业采用信息化、智能化等技术创新
根据相关成果资料
+5
加入银川市物业管理协会(每个记分周期只加一次)
根据协会提供名单
+5
企业每开展一次从业人员培训(可按培训次数累计加分,累计分数最高不超过10分)
根据相关培训内容和
根据相关业绩材料
+6
企业先进典型被市级新闻媒体宣传报道,对物业行业发展具有正面、积极意义的(可按宣传报道次数累计加分,但同一先进典型被各级新闻媒体宣传报道的,以最高等级加分,不重复累计)
根据相关业绩材料
+4
企业先进典型被区、县(市)级新闻媒体宣传报道,对物业行业发展具有正面、积极意义的(可按宣传报道次数累计加分,但同一先进典型被各级新闻媒体宣传报道的,以最高等级加分,不重复累计)
根据相关表彰文件
+15
获得自治区住建厅表彰的
根据相关表彰文件
+15
获得自治区人民政府相关部门表彰的
根据相关表彰文件
+15
获得银川市人民政府表彰的
根据相关表彰文件
+15
获得银川市物业行政主管部门表彰的
根据相关表彰文件
+10
获得银川市人民政府相关部门表彰的
根据相关表彰文件
+10
获得区、县(市)人民政府表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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