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绪论合同的分类
工程类合同分为

工程类合同分为
一、标题和前言
合同的开头应明确列出合同的名称、合同编号以及签约日期。
前言部分通常会简述合同的背景信息和目的。
二、当事人信息
详细列出合同双方的基本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联系电话等。
三、工程项目概述
对工程项目进行详细的描述,包括工程名称、项目地点、工程规模、设计标准、施工要求等关键信息。
四、合同金额和支付方式
清晰列明合同的总金额、计价方式、支付条件及时间节点。
同时,应详细规定预付款、进度款和结算款的支付流程和期限。
五、工期和竣工时间
明确规定工程的开工日期、施工周期、竣工日期及相关的延期条款。
六、质量保证和验收标准
详细说明工程质量的标准和验收程序,包括材料的质量要求、施工过程的监控、竣工后的验收标准等。
七、变更和索赔
在合同中预见到可能发生的变更情况,并就如何提出变更请求、审批流程以及由此产生的费用调整等问题做出规定。
八、违约责任
明确双方的违约情形及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违约金的计算方法、赔偿责任等。
九、争议解决
约定双方发生争议时的解决途径,如协商解决、调解、仲裁或诉讼等。
十、其他条款
根据具体情况,可能还需要包括保险、安全、环保、知识产权保护等相关条款。
十一、附则
包括合同生效的条件、附件清单、未尽事宜的处理办法等。
十二、签字盖章
双方代表的签字和公司公章是民法典律效力的标志。
《合同法》110道单项选择题

《合同法》110道单项选择题第一章绪论1.下列表述中,不正确的是()A •合同关系的发生属于一种民事法律事实B •合同关系应当为有偿关系C •合同发生关系在平等的民事主体之间D •缔结合同关系的缔结以当事人间的合意为基础2.合同关系的客体是()A .物B•劳务C.债务人的行为D.智力成果3.下列各项中,不属于合同法基本原则的是()A .鼓励交易原则B.合同正义原则C.合同法定原则D .合同自由原则1-3 BCC第二章合同的分类4.关于合同的分类,下列表述正确的是()A.三与四规定,三向四借款10万元,借钱一年,年息5000元。
后三将10万元借款交付四。
该借款合同属于双务、有偿合同B.甲、乙约定,若乙通过司法考试,则甲赠与乙一台IBM笔记本电脑的合同生效。
该合同属于射幸合同C.甲、乙约定,甲以一辆汽车给乙设立质权,半月后甲交付汽车。
甲、乙间的质押合同属于实践合同D .甲、乙约定,甲向乙出售汽车一辆,价款20万元,乙分5期支付,每期4万元,于每年的1月1日支付。
该买卖合同属于非继续性合同5.无名合同是指()A .无名称合同B.法律无明文规定名称与规则的合同C.无容合同D •无形式合同6.关于单务合同与双务合同,下列选项中错误的是()A•赠与合同为单务合同B.单务合同中不产生同时履行抗辩权C •单务合同中,义务人的注意义务一般弱于双务合同D •单务合同仍然存在对待给付义务7.我国《合同法》规定属于实践合同的有()A•买卖合同B.委托合同C •保管合同D•借贷合同8.下列合同中,应当采取书面形式的是()A •技术转让合同B•买卖合同C •租赁合同D •保管合同9•保险合同是()A.单务合同B.无因合同C.无偿合同D .射幸合同10.下列关于主合同与从合同的说法,不正确的是()A .分类标准是依据有关联的合同之间的主从关系B.从合同必须以主合同的存在为前提C.主合同与从合同是绝对的D .在没有关联的合同之间是无法区分主合同和从合同的4-8 DBDCA9-10 DC第三章合同的订立11.下列选项中,属于要约的是()A .商业广告B.招标公告C.自动售货机D .招租广告12.甲向乙寄送了一封信件,要求以1万元的价格购买乙现时所用的笔记本电脑,并声明:若乙在20天之不提出异议即视为接受要约。
合同法课件

白云
教材:
魏振瀛:《民法》,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 教育出版社,最新版。
崔健远:《合同法》,法律出版社,最新版。
李永军:《合同法》,法律出版社,最新版。
参考书目:
王泽鉴:《债法原理》,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01年版。
海因· 克茨:《欧洲合同法》,法律出版社,2001年 版。 阿狄亚:《合同法导论》,法律出版社,2002年版。
三、现代合同法 发生了以下变化: 1.具体人格登场 自然人与法人、企业与消费者、经济强者与经 济弱者等 2.新的交易形式逐渐普及,新的合同理念陆续 诞生 架构合同、保理合同、电子合同
3.合同自由受到限制 格式合同、强制缔约
4.社会责任抬头 5.一般条款的作用增强
6.统一化趋势
7.劳动法、产品责任法、消费者权益保护费 等从民法中分离出去
第四节 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一、合同自由原则 (一)什么是合同自由原则 是指当事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就与合 同有关的事项享有选择和决定的自由。 (二)合同自由的内容 1.缔约自由原则 2.选择相对人的自由 3.决定合同内容的自由 4.变更或解除合同的自由 5.选择合同形式的自由
二、合同正义原则 (一)什么是合同正义原则 指对任何人都同样看待,双方的所得与所失 应是对等的,而不考虑其身份与地位如何。 (二)合同正义原则的内容 1.给付与对待给付之间具有等值性 2.风险的合理分配 3.合理分配其他类型的合同负担
第五节 合同法的体系
一、合同法的体系概述
是指以合同法的原则、制度及规范为基本要 素,以它们的有机结合为主要形式,使所有的合 同法的原则、制度及规范都能充分发挥作用而构 成的合同法整体。
二、我国合同法体系 以《民法通则》和《合同法》为龙头,加上 《担保法》、《著作权法》等单行法的合同规范 以及有关合同的司法解释,构成了合同法的体系。
中国合同发展历程概述

中国合同发展历程概述中国合同发展历程概述--《完美的合同-合同的基本原理及审查与修改》吴江水第一章绪论——中国合同发展历程概述合同旧称为契约,是随着社会关系的日益复杂化和经济交往的扩大化而产生和发展的,尤其是当商品交换活动从依靠习惯调整上升到依靠法律调整时,才真正形成了现代意义上的合同。
中国作为文明古国,合同的历史与有文字记载的历史一样悠久。
这段历史不仅让我们了解到古代的灿烂文明、认识现代的国情,也激励着我们在合同方面不断进取。
一、中国古代的合同中国有文字记载的历史从商朝开始。
但由于资料有限,我们所知的最早的合同始于西周时期。
由于本书并不从事史学研究,因此未按严格的史学方式划分中国古代、近代、现代历史,而是将清朝以及清末民初的合同也归入古代合同一并介绍。
(一)西周时期的合同从考古中得到的文献来看,西周时期的交易活动已经十分活跃,这在当时的青铜器铭文中有不少记载。
如《矢人盘铭》等,即记录了因违约引起的合同纠纷,也记录了对当事人赔偿责任的追究。
西周的合同有“傅别”、“质剂”和“书契”等形式。
“傅别”是当时的借贷券书,是处理债权纠纷的原始凭据。
其形式是在券书中间书写一个大的中字,再从中一分为二,双方当事人各执一半。
债权人持左卷,债务人持右卷。
所以,“傅别”的券书内容与中字均被分为两半。
“质剂”是商品交易的买卖合同,也是处理买卖交易纠纷的法律依据。
在形式上“质剂”是长短不同的两种合同券书,凡奴隶、牲畜之类的大宗交易谓之“大市”,使用“长券”即“质”;而器具、珍异之类的小宗交易则称为“小市”,使用“短券”即“剂”。
它是在同一券书上书写内容相同的一式两份合同,再从中一分为二,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
所以,“质剂”虽被分为两半,但各自的合同内容却是完整的。
“书契”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书契”指一般文字或文书,狭义“书契”专指合同。
但它又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前者泛指一般合同的文书凭证,后者特指财物收受赠与关系的合同文书。
合同法课程教案

《合同法》课程教案一、课程设置四川工业科技学院法律文秘专业立足于高职院校主要培养高素质技能性法学人才的培养目标,根据这一指导思想,《合同法法》课程定位于高职法律类专业设置的一门必修的实践性很强的专业主干课.通过该课程的系统学习,能够培养学生具有一定的法律专业素质,成为适应基层企事业单位、律师事务所、社会团体法律事务工作需要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更好为人民、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二、课程总目标本课程是法律文秘专业的专业主干课程,是一门理论性和实践性相结合的学科,该课程的开设,旨在通过对合同法理论及其实际应用的研究和学习,使学生系统掌握合同法的基本理论、基本制度、基本原则,培养学生运用合同法理论和知识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分析和解决经济生活中的实际问题的能力。
概言之,教学目标有二:一是合同法基本知识的掌握;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学生了解、掌握合同法的基本概念、基本原则、合同的分类、合同订立的相关规定;学习合同的内容和形式、合同的效力、合同的履行、合同的保全与担保以及各种具体的有名合同,能够使学生把理论知识运用于实践生活中去。
二是实践能力的培养.因此,课程教学设计的重点应围绕这两个目标进行.三、重点、难点章节及内容合同法是法学理论体系的一个重要学科,具有完整的学科体系。
合同法学课程主要包含合同法的原则、合同的分类、合同的订立、合同的内容与形式、合同的效力、合同的履行、合同的保全与担保、合同的变更、合同的解除以及15中有名合同。
本课程一共有29章,其中的重点章节有:第一章、第二章、第三章、第四章、第五章、第七章、第八章、第十三章、第十五章、第十七章、第十八章、第十九章。
其中重点难点部分主要在第三章合同的订立以及订立的程序,第五章合同的效力,认真区分合同成立与生效的区别,第六章中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的使用,第七章合同的保全,第八章合同的担保,第十五章买卖合同,第十七章赠与合同.四、实践环节和内容总体设计(一)《合同法》是法学专业的专业必修课,在课程教学设计前必须清楚地了解学生对教学及考核的要求,仔细研究教学大纲和教材,熟悉教学内容,明确教学的重点和难点。
社会经济生活中常见的合同的类型

社会经济生活中常见的合同的类型Contracts are an important part of our society and economy, governing various transactions and relationships between individuals and organizations. 合同是我们社会和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它规范着个人和组织之间的各种交易和关系。
One common type of contract is the employment contract, which defines the terms and conditions of the employer-employee relationship. 一种常见的合同类型是雇佣合同,它规定了雇主与雇员之间的条款和条件。
Another common type of contract is the sales contract, which outlines the terms of a sale between a buyer and a seller. 另一种常见的合同类型是销售合同,它概述了买卖双方之间的交易条款。
Contracts can also include lease agreements, where one party rents property or equipment from another party for a specified period of time. 合同也可以包括租赁协议,一方租用另一方的物业或设备一段特定的时间。
Partnership agreements are another type of contract, establishing the terms of a business partnership between two or more parties. 合伙协议是另一种合同类型,或定了两个或更多方之间商业合作的条款。
万科合同管理制度范文

万科合同管理制度范文万科合同管理制度范第一章绪论第一条目的与依据为加强万科(以下简称“公司”)合同管理,规范合同签订、履行和管理流程,强化风险控制,确保公司合同的合法性、合规性和安全性,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公司内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与其业务相关的合同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销售、采购、租赁、融资、投资等各类合同。
第三条合同管理原则合同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原则,注重合同的完整性、一致性和条理性,尊重各方权益,追求共赢。
第二章合同签订流程第四条合同签订主体公司合同签订主体为具备项目审批权限的部门或个人,根据合同金额大小和业务特点,可以委托专人负责合同的签订。
第五条合同签订程序1. 合同准备:合同签订主体依据公司相关规定,准备合同文件,包括合同正本和副本、附件、补充协议等。
2. 内部审批:合同签订主体根据需求,按照公司规定的审批流程进行内部审批。
3. 外部协商:如有需要,合同签订主体可以与合同对方进行协商,就合同条款和具体事项达成一致。
4. 合同签署:经过内部审批和外部协商后,合同签订主体与合同对方进行签署,确保签字人身份真实。
5. 归档备案:合同签订主体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将合同正本和副本、附件、补充协议等归档备案,以备查阅和审计。
第三章合同履行与管理第六条合同履行1. 公司各部门应按照合同约定和相关规定履行合同义务,保证合同的及时、完整、有效履行。
2. 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变更、解除、终止等事项,应经合同签订主体内部审批,并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和合同对方。
第七条合同管理1. 公司应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制定合同档案管理办法,保证合同档案的安全可控。
2. 合同管理部门负责合同档案管理,包括合同登记、存档、借阅、归档等工作,确保合同档案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3. 合同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公司合同进行清查和归档整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向公司管理层汇报。
越南劳动合同法中文版本合同4篇

越南劳动合同法中文版本合同4篇篇1越南劳动合同法中文版本合同第一部分绪论随着越南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全球化进程的加速,劳动力市场的竞争日益激烈,越南政府出台了一系列劳动法规来保护劳动者的权益,其中最重要的法规之一就是劳动合同法。
劳动合同法规定了雇主和雇员之间劳动关系的基本框架和基本原则,保障了劳动者的权益,促进了经济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本合同是根据越南劳动合同法制定的,旨在规范劳动关系,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明确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是雇主和雇员之间互相信任和合作的一种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
本合同包括以下内容:第二部分合同双方一、雇主的基本信息:名称: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传真:邮箱:二、雇员的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第三部分合同条款第1条合同期限根据越南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合同期限不得超过两年。
如需继续延长合同期限,需要提前与对方协商一致并书面通知,否则视为解除合同。
第2条劳动内容和工资雇主责任:根据本合同的规定,提供正常的工作环境和必要的工作条件,及时支付工资和奖金,保障雇员的安全和健康。
雇员责任:按照雇主的安排和要求,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维护雇主的利益,不得擅自离职或偷工减料。
第3条工作时间和休假工作时间:根据越南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每周工作不得超过48小时,如有加班需提前与雇员协商,并支付加班费。
休假制度:雇员有权享受法定的年假、病假和其他假期,雇主应保证雇员的合法休假权益。
第4条社会保险和福利雇主应按照越南社会保险法的规定为雇员缴纳社会保险和其他相关福利金,保障雇员的权益。
雇员在享受社会保险和其他福利金的同时,也应履行相应的义务,遵守相关规定。
第5条合同终止与解除合同期满:合同期满后,双方可以协商续签新合同,如有其他约定,双方应按照约定执行。
解除:根据越南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双方可以协商一致解除合同,但需提前通知对方并履行解除手续。
第四部分附则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合同期限届满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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绪 论
一、合同法的概念 二、合同法的历史发展
三、合同法的作用
四、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五、合同法的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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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合同法的概念
一、合同 (一)合同的定义来源
大陆法系的合同定义来源于罗马法。认 为合同是当事人间发生债权债务的合意。 英美法系强调的却是当事人对要约的 “允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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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社会责任抬头 (五)一般条款的作用增强 (六)统一化趋势
(七)劳动法、产品责任法、消
法从民法中分离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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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我国的合同立法
(一)
“一则当先,三法鼎立”
– 《民法通则》(1986年) – 《经济合同法》(1982年实施,1993年作了修改) – 《涉外经济合同法》(1985年) – 《技术合同法》(1987年),以及大量单行法规和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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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契约)功能在于为交易服务(买 卖、租赁、运输、雇佣),以及增进经 济效率。在一个自由的市场中,商品或 劳务的生产、提供或者分配,不是由国 家或政府决定,而是经由市场经济与契 约制度而达成,市场经济的一大优点在 于市场经济可以促进资源的优化配置, 使资源在市场上自由流动,流向较优的 地方,而这个过程所需要的就是契约与 契约制度。 201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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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合同法
(一)概念
广义:调整合同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
称。
狭义:由立法机关通过严谨的立法技术创
制的、具有系统性和科学性的、以合同法
命名的基本法,可以称为合同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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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只调整民事法律关系中的财产关 系。
本质上是财产流转关系的法律规范 合同法是民法体系中的单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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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决 由变 由决 选 缔 更 定 择 结 定 解 合 相 合 合 除 同 对 同 同 合 内 人 的 形 同 容 的 自 式 的 的 自 由 的 自 自 由 自
近代民法往往推崇极端的个人本位,主 张法律不应或很少对当事人的意思进行 干预,但是,现代民法遵从社会本位, 虽然注意保护个人的自由与利益,但是 同时考虑个人行为对社会秩序、他人利 益、公众利益的影响等因素,干预个人 的意思自治,于是便使得契约自由受到 了来自法律的限制。
虽然合同法具有多项基本原则,合
同法是建立在合同自由与合同正义
这两种最基本的原则之上,随着此
两者的此消彼长,合同法在不同阶
段具有不同的价值取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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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鼓励交易原则
交易又称为交换,是指独立、平等的市场主体 之间所进行的财产和利益的易换行为。虽然 《合同法》并未直接将鼓励交易原则写进专门 条文,但整部《合同法》的内容却始终体现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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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合同的概念与特征
–合同法中所指的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
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 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合同法》 第2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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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1)合同是平等主体之间所实施的民事 法律行为。 –(2)合同是多方当事人的法律行为。 –(3)合同以设立、变更或终止民事权利 义务关系为目的和宗旨。
的承诺。在这种交叉要约的情形下,发出要约的双方 都享有撤回要约、撤销要约或者拒绝承诺的权利。在
本案中,商某在收到刘某要约的有效期内明确表示拒
绝承诺,同时自己的要约由于承诺期限届满,刘某未 作出承诺而失效,因此双方的要约都已失效,不再具 有法律约束力,双方的合同没有成立。因此,刘某诉 讼的理由不能成立,商某依法不应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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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合同法》第13条的规定,合同的成立应当经过 要约人的要约与承诺人的承诺。虽然在本案中,刘某 与商某就同一宗百货按批发价购销的生意同时相互致 函,且函的内容一致,但这只是双方当事人之间同时 相互发出内容相同的要约(交叉要约),不能以此认
为合同当然成立,合同的成立仍然应当经过受要约人
具体评价见课本
P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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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合同法的作用
主要从合同法与市场运行的角度 债的发生基于:法律的规定(法定之债)与法 律行为(意定之债),基于法律行为而产生的 债一般是基于合同法律行为。人类进步、社会 的发展是由身份到契约,从而逐渐形成了所谓 的契约社会。整个社会中充斥着无数的契约, 主要由契约来搭建社会关系。契约制度肯定个 人自主及自由选择的权利,促进经济发展社会 进步。
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
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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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同法调整平等主体间的关于民事权利义 务关系的协议,其可以广泛的适用于各类合同 场合,但是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 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 2、政府的行政管理活动不适用合同法,(但 是政府以民事主体身份,而不是行政管理者身 份出现时,进行交易活动所产生的合同适用合 同法。) 3、法人、其他组织的内部管理关系一般适用 的是商法、经济法,例如内部的责任制合同。
公平是一个比较模糊的概念,它要求当事人双 方的利益要平衡。 由于公平概念的模糊性,从而也授予法官较大 的自由裁量权。 集中表现公平原则的主要有两个制度: 情势变更制度 显失公平制度和重大误解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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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同正义原则强调一方的给付与他方 的对待给付之间应具等值原则,这种等 值一般是主观等值,但是若干情形下, 也重视客观等值。(见课本21页的表述) 2、合同正义的另一重要内容,为契约上 负担及危险的合理分配。 3、合同正义的第三个内容是合理分配其 他类型的合同负担。 31 201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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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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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市一贸易公司因建造一栋大楼,急需水泥,基建处遂向本省 的兴盛水泥厂、金利水泥厂及原告鸿达水泥厂发出函电。函电中 称:“我公司急需标号为150型号的水泥100吨,如贵厂有货,请 速来函电,我公司愿派人前往购买。”三家水泥厂在收到函电之 后,都先后向贸易公司回复了函电,在函电中告知备有现货,且 告知了水泥的价格,而鸿达水泥厂在发出函电的同时,也派车给 贸易公司送去了50吨水泥。在该批水泥送达之前,贸易公司得知 金利水泥厂所产的水泥质量较好,且价格合理,因此,向金利水 泥厂发去函电称:“我公司愿购买贵厂100吨150型号水泥,盼速 发货,运费由我公司负担。”在发出函电后第二天上午,金利水 泥厂发函称已准备发货。下午,鸿达水泥厂将50吨水泥送到,贸 易公司告知鸿达水泥厂,他们已决定购买金利水泥厂的水泥,因 此不能接收鸿达水泥厂送来的水泥。鸿达水泥厂认为,贸易公司 拒收货物已构成违约,双方协商不成,鸿达水泥厂遂向法院起诉。 请问:(1)贸易公司向三家水泥厂分别发函的行为,在合 同法上属于什么行为?三家水泥厂回函的行为是什么行为?贸易 公司第二次向金利水泥厂发函的行为是什么行为?贸易公司与金 利水泥厂之间的买卖合同是否成立?为什么? 2014-3-9 (2)鸿达水泥厂与贸易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是否成立?
案例:
刘某系个体户,经营日常百货。1999年11月,刘某决定改行, 想要处理库存存货。商某得知后,前去看货,但当时未与 刘某达成协议,而是告诉刘某说其在与妻子商量后再与刘 某联系。商某与妻子商议后,在1999年11月15日向刘某发函 称:如果所有货物按批发价出售,我们就买,并要求刘某 在5日内回话。恰在此时,刘某也在11月15日向商某去信称: “所有货物按批发价处理,你是否购买?请于15日内答 复。”11月18日刘某收到了商某的信后,认为已与商某成交, 遂拒绝了其他客户。而商某在11月18日收到刘某的信后,听 说百货生意现在比较难做,心生悔意,不再想购买刘某的 货物,于是商某在11月22日向刘某发出一封电报,表示不 买这批货物了。刘某获电,十分气愤,诉诸法院,要求维 护双方已达成的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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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介绍
教学目的要求 – 系统掌握合同法的基本理论、基本制度、基本 原则 – 培养运用合同法理论和知识,以及有关的法律、 法规和司法解释分析和解决经济生活中的实际 问题。 考核方式
– 考核方式:闭卷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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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介绍-学习方法
分清主次,掌握重点 预习和复习 积极参与课堂上的案例讨论
(二)统一合同法
– 1999年3月15日起草,并于1999年10月1日正式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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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立法历程
1999年3月15日,九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 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至此一部统一 的合同法终于“千呼万唤始出来”。 这部法律的出台,在我国立法史上留下可圈可 点的一笔。 条文多达428条,借鉴了各国先进立法经验, 在我国现有法律当中是罕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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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自由与强制缔约(个人或企业负有 应相对人请求,与其订立契约的义务): 负有强制缔约义务的一方当事人一般是 公用企业、医疗契约、以及某些其他的 占有独占地位的供应重要民生必需品的 经营者。强制缔约义务的规定是出于避 免契约自由的滥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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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平原则(合同正义原则 )重点
平等原则(第三条) 自愿原则(合同自由原则)(第四条) 鼓励交易原则 公平原则(合同正义原则)(第五条) 诚实信用原则(第六条) 保护公序良俗原则和合法原则(第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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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自愿原则(合同,契约自由原则)重点 法的 合 律自 同 、由 自 法, 由 规要 不 的受 是 限国 绝 制家 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