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与相似概念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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矩阵相似与合同

矩阵相似与合同

矩阵相似与合同1. 矩阵相似矩阵相似是线性代数中一个重要的概念,它描述了两个矩阵之间的一种关系。

在讨论矩阵相似之前,我们先来回顾一下什么是矩阵。

1.1 矩阵的定义矩阵是由m行n列的数排成的一个矩形阵列,记作A=(a ij)m×n。

其中,a ij表示矩阵A中第i行第j列的元素。

1.2 矩阵相似的定义给定两个n阶矩阵A和B,如果存在一个可逆矩阵P,使得B=P−1AP,则称矩阵A和B相似。

矩阵相似关系具有以下性质:•自反性:任意矩阵A都与自身相似,即A相似于A。

•对称性:如果矩阵A与矩阵B相似,则矩阵B与矩阵A相似。

•传递性:如果矩阵A与矩阵B相似,矩阵B与矩阵C相似,则矩阵A与矩阵C相似。

矩阵相似关系可以看作是一种矩阵之间的等价关系,它保持了矩阵之间的某些性质不变。

2. 矩阵合同矩阵合同是另一种描述矩阵之间关系的概念。

与矩阵相似类似,矩阵合同也是通过一个可逆矩阵来表示两个矩阵之间的关系。

2.1 矩阵合同的定义给定两个n阶矩阵A和B,如果存在一个可逆矩阵P,使得B=P T AP,则称矩阵A和B合同。

矩阵合同关系具有以下性质:•自反性:任意矩阵A都与自身合同,即A合同于A。

•对称性:如果矩阵A与矩阵B合同,则矩阵B与矩阵A合同。

•传递性:如果矩阵A与矩阵B合同,矩阵B与矩阵C合同,则矩阵A与矩阵C合同。

矩阵合同关系也可以看作是一种矩阵之间的等价关系,它同样保持了矩阵之间的某些性质不变。

3. 矩阵相似与矩阵合同的关系矩阵相似和矩阵合同都是描述矩阵之间关系的概念,它们之间的区别在于变换矩阵的不同。

对于矩阵相似,变换矩阵是可逆矩阵P,而对于矩阵合同,变换矩阵是可逆矩阵P的转置P T。

矩阵相似和矩阵合同之间的关系可以通过以下定理来描述:定理 1:设A为n阶矩阵,A与对角矩阵D相似,即存在可逆矩阵P,使得D=P−1AP。

则存在正交矩阵Q,使得D=Q T AQ,其中Q是P的标准正交化矩阵。

定理 2:设A为n阶矩阵,A与对称矩阵S合同,即存在可逆矩阵P,使得S=P T AP。

矩阵的合同,等价与相似

矩阵的合同,等价与相似

矩阵的合同,等价与相似一、矩阵的合同,等价与相似的定义、性质及判定条件(一)矩阵的等价:1、定义:若矩阵A 可以经过有限次初等变换化为B ,则称矩阵A 与B 等价,记为A B ≅。

2、性质:(1)反身性:即A A ≅.(2)对称性:若A B ≅,则B A ≅(3)传递性:即若A B ≅,B C ≅,则A C ≅(4) 若A 为m n ⨯矩阵,且()r A r =,则一定存在可逆矩阵P (m 阶)和Q (n 阶),使得000rm nI PAQ B ⨯⎛⎫==⎪⎝⎭.其中r I 为r 阶单位矩阵. (5) 设A B 、是两m n ⨯矩阵,则A B ≅当且仅当()()r A r B =3、判定:矩阵等价的充要条件:两个s n ⨯矩阵,A B 等价的充要条件为:存在可逆的s 阶矩阵p 与可逆的n 阶矩阵Q ,使B PAQ =由矩阵的等价关系,可以得到矩阵A 与B 等价必须具备的两个条件: (1)矩阵A 与B 必为同型矩阵(不要求是方阵).(2)存在s 阶可逆矩阵p 和n 阶可逆矩阵Q , 使得B PAQ =.(二)矩阵的合同: 1、定义:两个n 阶方阵A,B ,若存在可逆矩阵P ,使得A B ≅P T AP B =成立,则称A,B 合同,记作A B ≅该过程成为合同变换。

2、性质:(1)反身性:任意矩阵A 都与自身合同.(2)对称性:如果B 与A 合同,那么A 也与B 合同.(3)传递性:如果B 与A 合同,C 又与B 合同,那么C 与A 合同. 因此矩阵的合同关系也是等价关系,而且由定义可以直接推得:合同矩阵的秩等.(4) 数域F 上两个二次型等价的充要条件是它们的矩阵合同. (5) 复数域上秩为r 的二次型,可以用适当的满秩线性变换化为标准形: 22212r f y y y =++3、判定定义2 设,A B 均为数域p 上的n 阶方阵,若存在数域p 上的n 阶可逆矩阵p ,使得T P AP B =,则称矩阵为合同矩阵(若数域p 上n 阶可逆矩阵p 为正交矩阵),由矩阵的合同关系,不难得出矩阵A 与B 合同必须同时具备的两个条件: (1) 矩阵A 与B 不仅为同型矩阵,而且是方阵. (2) 存在数域p 上的n 阶矩阵p ,T P AP B =(三)矩阵的相似 1、定义:n 阶方阵A,B ,若存在一个可逆矩阵P 使得1B P AP -=成立,则称矩阵A,B 相似,记为~A B 。

合同与相似概念区别

合同与相似概念区别

代数中“合同”与“相似”概念的区别辨析在《高等代数》中队与多个矩阵有“合同”与“相似”的概念,关于这两组概念在定义上有很多相似的地方(合同——'B C AC =,相似——-1B C AC =),并且在《高等代数》在讲到“(欧式空间下)实对称矩阵的标准形”时有如下的定理:因此在这里给我们一种印象,即矩阵间的合同与相似在某种条件下画了=“”,这究竟是怎么回事,为此我们应该去深入的探求矩阵“合同”与“相似”之间的联系。

这个过称是循序渐进的,在学习“双线性函数”后,又对这个问题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并且大胆的估计,“合同”与“相似”在概念上的区别会是代数问题上的一类大问题,现在对这个问题的思考结果归纳如下让我们先从线性变换这一概念出发,我们知道在对线性空间上的线性变换的有关性质直接的进行研究是不好做的,为此我们引进了“线性变换的矩阵”这一概念,即在一个线性变换,n 维空间的一组基,一个n 阶矩阵之间建立起了一对一的关系,关系如图而我们知道同一个线性变换在不同的一组基下,它所对应的矩阵是不同的,而这些矩阵之间的关系我们把它定义为“相似”,并且我们可以知道这些相似矩阵之间有这样的关系1B X AX -=,X 为这两组基之间的过渡矩阵,回顾“相似”概念,我们可以看出,“相似”的提出时基于“线性变换”。

“相似”是同一个线性变换在不同基下的矩阵之间的关系,我们在提炼一下,“相似”的出现是同一个线性变换在不同背景之下的不同的表现形式之间的关系,这对后面区别“合同”与“相似”有很重要的意义下面我们再来看看“合同”概念。

《高等代数》在二次型的章节中对二次型化标准形的过程中首次提出了“合同“的概念。

对一个二次型进行非退化的线性替换,这样的二次型的不同矩阵之间的关系定义为“合同”,即'B C AC =。

而回顾“合同”的概念,我们可以发现,“合同”的概念是基于二次型的化简中产生的概念,而当我们学习了双线性函数的内容后就会发现“合同”的概念是基于双线性函数提出的,因此在这里我们有必要提出双线性函数的有关内容:双线性函数类比欧式空间中的线性变换是线性空间上的一种映射,所谓的“双线性”是指在固定一个自变量的情况下,另一个自变量满足“线性”的关系。

相似和合同的判定

相似和合同的判定

相似和合同的判定
相似和合同是法律记述中常用的两个概念。

相似通常用于比较两个或多个事物、概念或情况之间的相似性和相同性。

在法律领域,相似可以指的是两个或多个案例、行为、条款或标准之间的相似之处。

例如,在刑事法中,可以通过比较两个案件的事实和法律要素来确定它们之间的相似性,以此为依据作出类似的判决或处理。

合同是指两个或多个当事人之间达成的协议或约定。

当事人通过签署或口头同意等方式来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在法律上,合同是一种法律约束力强制性的文件,涉及到各种交易和业务关系。

合同可以是书面的或口头的,但为了明确权利和义务,书面合同通常会被要求。

判断两个事物、概念或情况之间的相似性可以通过比较它们的共同点和相同之处来实现。

而判断是否存在合同关系则需要查看当事人之间的协议或约定的存在和内容。

如果存在一个正式的合同文件,那么可以通过解读合同条款来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如果合同是口头达成的,可能需要证人证言或其他证据来证明当事人之间的约定。

总的来说,相似和合同的判定都需要根据具体的案件和情况进行具体分析和解读。

在法律实践中,法官、律师或相关从业者会根据相关法律条款和先例进行判断和解释。

合同与相似的区别

合同与相似的区别

合同与相似的区别
合同范本专家建议书。

尊敬的客户:
作为合同范本专家,我了解您对合同与相似的区别有所疑惑。

在合同起草过程中,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是非常重要的。

在此,我建议您关注以下几点,以便更好地理解合同与相似的区别:
1. 合同的定义,合同是指双方或多方当事人约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具有法律约束力。

而相似的文件可能是指协议、协议书、备忘录等,它们可能不具备法律约束力,或者约束力较弱。

2. 合同的要素,合同的要素包括合意、标的、形式和当事人的法律行为能力。

相似的文件可能不需要具备所有合同要素,或者要素的要求较为灵活。

3. 合同的效力,合同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具有法律效力,一旦违约,可依法采取法律手段进行维权。

相似的文件可能在法律效力上存在差异,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

4. 合同的法律适用,合同的法律适用受到法律的约束,需要遵循相关法律规定。

相似的文件可能受到不同的法律规范,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审慎处理。

总之,合同与相似的文件在法律效力、法律适用等方面存在一定的区别,需要在起草和签订过程中谨慎对待。

如果您需要针对特定合同类型的范本或者有任何相关问题,欢迎随时与我联系,我将竭诚为您提供专业的建议和服务。

祝好!
合同范本专家敬上。

矩阵的合同等价与相似的联系与区别

矩阵的合同等价与相似的联系与区别

矩阵的合同,等价与相似的联系与区别一、基本概念与性质(一)等价:1、概念。

若矩阵A 可以经过有限次初等变换化为B ,则称矩阵A 与B 等价,记为A B ≅。

2、矩阵等价的充要条件:A B ≅.{P Q A B ⇔同型,且人r(A)=r(B)存在可逆矩阵和,使得PAQ=B 成立3、向量组等价,两向量组等价是指两向量组可相互表出,有此可知:两向量组的秩相同,但两向量组各自的线性相关性却不相同。

(二)合同:1、概念,两个n 阶方阵A,B ,若存在可逆矩阵P ,使得A B ≅P T AP B =成立,则称A,B 合同,记作A B ≅该过程成为合同变换。

2、矩阵合同的充要条件:矩阵A,B 均为实对称矩阵,则A B ≅⇔二次型x T Ax 与x T Bx 有相等的E 负惯性指数,即有相同的标准型。

(三)相似1、概念:n 阶方阵A,B ,若存在一个可逆矩阵P 使得1B P AP -=成立,则称矩阵A,B 相似,记为~A B 。

2、矩阵相似的性质:~A B 11~,~,~(,)|E-A |||,()(),T T k k A B A B A B A B E B A B tr A tr B A B λλ--=-⇒=前提,均可逆即有相同的特征值(反之不成立)r(A)=r(B)即的逆相等|A|=|B|3、矩阵相似的充分条件及充要条件:①充分条件:矩阵A,B 有相同的不变因子或行列式因子。

②充要条件:~()()A B E A E B λλ⇔-≅-二、矩阵相等、合同、相似的关系(一)、矩阵相等与向量组等价的关系:设矩阵 12(,,,)n A λλλ=L ,12(,,,)m B βββ=L1、若向量组(12,,,m βββL )是向量组(12,,,n λλλL )的极大线性无关组,则有m n ≤,即有两向量等价,而两向量组线性相关性却不同,钱者一定线性无关,而后者未必线性无关。

而矩阵B 与A 亦不同型,虽然()()r A r B =但不能得出A B ≅。

矩阵的合同-等价与相似的联系与区别

矩阵的合同-等价与相似的联系与区别

矩阵的合同,等价与相似的联系与区别一、基本概念与性质(一)等价:1、概念。

若矩阵A可以经过有限次初等变换化为B,则称矩阵A与B 等价,记为 A B 。

2、矩阵等价的充要条件:A B { A.B同型,且人r(A)=r(B)存在可逆矩阵P和Q,使得PAQ=成立3、向量组等价,两向量组等价是指两向量组可相互表出,有此可知:两向量组的秩相同,但两向量组各自的线性相关性却不相同。

(二)合同:1、概念,两个n阶方阵A,B,若存在可逆矩阵P,使得A B P T AP B 成立,则称A,B 合同,记作 A B 该过程成为合同变换。

2、矩阵合同的充要条件:矩阵A,B 均为实对称矩阵,则 A B 二次型X T A X 与X T B X有相等的E负惯性指数,即有相同的标准型。

(三)相似1、概念:n阶方阵A,B,若存在一个可逆矩阵P使得B P1AP成立,则称矩阵A,B 相似,记为A~B。

2、矩阵相似的性质:A T~B T, A k~ B k,A 1~ B 1(前提,A,B 均可逆)| E-A | | E B|即A,B有相同的特征值(反之不成立)A~ B r(A)=r(B)tr(A) tr(B)即A,B的逆相等|A|=|B|3、矩阵相似的充分条件及充要条件:①充分条件:矩阵A,B有相同的不变因子或行列式因子。

②充要条件:A~ B ( E A) ( E B)二、矩阵相等、合同、相似的关系(一)、矩阵相等与向量组等价的关系:设矩阵 A ( i, 2,L , n),B ( i, 2,L , m)1、若向量组(1, 2,L , m)是向量组(1, 2丄,n)的极大线性无关组,则有m n,即有两向量等价,而两向量组线性相关性却不同,钱者一定线性无关,而后者未必线性无关。

而矩阵B与A亦不同型,虽然r(A) r(B)但不能得出A B。

2、若m=n,两向量组(1, 2,L , n) ( 1, 2,L , m )则有矩阵A,B同型且r(A) r(B) A~ B, A; B,A B r( A) r(B) A B。

浅谈矩阵的等价、合同与相似之间的关系

浅谈矩阵的等价、合同与相似之间的关系

1 、引 言矩阵的相似与合同及其等价三者在线性代数中是很重要的概念,在线性代数的学习中,矩阵的相似与合同作为研究工具,得到广泛的应用,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能够把要处理的问题简单化,本文对矩阵的等价,合同,相似进行了简单的介绍 ,对矩阵的应用学习有一定的帮助.2、矩阵的等价,相似,合同2.1矩阵的等价2.1.1矩阵等价的定义:矩阵等价用矩阵乘法表示出来就是,如果有两个m ×n 阶矩阵A 和B ,而且这两个矩阵满足B=QAP ,其中P 是n ×n 阶可逆矩阵,Q 是m ×m 阶可逆矩阵,那么这两个矩阵是等价的。

即,矩阵A 经过有限次的初等变换得到矩阵B2.1.2初等变换(1)换法变换:对调矩阵的两行(列),得初等矩阵E(i,j).用m 阶初等矩阵),mj i E (左乘nm ij a A ⨯=)(,相等于对矩阵A 实行第一种矩阵初等行变换,把A 的第i 行与第j 行对调,记作(r r j i ↔)类似的,用n 阶初等矩阵()j i E n ,右乘矩阵n m ij a ⨯=)(A ,相当于都矩阵A 实行第一种矩阵初等列变换,把A 的第i 列与第j 列对调,记作)c c j i ↔( (2)倍法变换:以数K ≠0乘某一行(列)中的全部元素,得初等矩阵))((K i E 。

用))((K i m E 左乘矩阵A ,相当于以数K 乘A 的第i 行,记作(K r i ⨯)。

用))((K i nE 右乘矩阵A ,相当于以数K 乘A 的第i 列,记作(K ⨯c i )。

(3)消法变换: 以数K 乘某行(列)加到另一行(列)上去,得初等矩阵))((K E ij ,以))((K E ij m 左乘矩阵A ,相当于把A 的第j 行乘以K 加到第i 行上,记作(r r j i K +)。

以))((K E ij n右乘矩阵A ,相当于把A 的第i 列乘以K 加到第j 列上,记作(c c i j 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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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数中“合同”与“相似”概念的区别辨析
在《高等代数》中队与多个矩阵有“合同”与“相似”的概念,关于这两组概念在定义上有很多相似的地方(合同——'B C A C =,相似——-1B C AC =),并且在《高等代数》在讲到“(欧式空间下)实对称矩阵的标准形”时有如下的定理:
因此在这里给我们一种印象,即矩阵间的合同与相似在某种条件下画了=“”,这究竟是怎么回事,为此我们应该去深入的探求矩阵“合同”与“相似”之间的联系。

这个过称是循序渐进的,在学习“双线性函数”后,又对这个问题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并且大胆的估计,“合同”与“相似”在概念上的区别会是代数问题上的一类大问题,现在对这个问题的思考结果归纳如下
让我们先从线性变换这一概念出发,我们知道在对线性空间上的线性变换的有关性质直接的进行研究是不好做的,为此我们引进了“线性变换的矩阵”这一概念,即在一个线性变换,n 维空间的一组基,一个n 阶矩阵之间建立起了一对一的关系,关系如图
而我们知道同一个线性变换在不同的一组基下,它所对应的矩阵是不同的,而这些矩阵之间的关系我们把它定义为“相似”,并且我们可以知道这些相似矩阵之间有这样的关系1B X AX -=,X 为这两组基之间的过渡矩阵,回顾“相似”概念,我们可以看出,“相似”的提出时基于“线性变换”。

“相似”是同一个线性变换在不同基下的矩阵之间的关系,我们在提炼一下,“相似”的出现是同一个线性变换在不同背景之下的不同的表现形式之间的关系,这对后面区别“合同”与“相似”有很重要的意义
下面我们再来看看“合同”概念。

《高等代数》在二次型的章节中对二次型化标准形的过程中首次提出了“合同“的概念。

对一个二次型进行非退化的线性替换,这样的二次型的不同矩阵之间的关系定义为“合同”,即'B C A C =。

而回顾“合同”的概念,我们可以发现,“合同”的概念是基于二次型的化简中产生的概念,而当我们学习了双线性函数的内容后就会发现“合同”的概念是基于双线性函数提出的,因此在这里我们有必要提出双线性函数的有关内容:
双线性函数类比欧式空间中的线性变换是线性空间上的一种映射,所谓的“双线性”是指在固定一个自变量的情况下,另一个自变量满足“线性”的关系。

为了研究着这种特殊的映射在空间下的性质,我们有引进了双线性函数的“度量矩阵”,并以此矩阵来研究双线性函数的有关性质。

于是双线性函数与空间的一组基、一个n 阶矩阵也建立起了一种一一对应的关系,如图
1'n A n T T AT T AT
-=对于任意一个级实对称矩阵,都存在一个级正交矩阵,使得

对空间元素的作用直接体现在基上变换的运算可反映在矩阵的运算上线性变换空间的一组基一个矩阵线性变换→
对空间元素的作用直接体现在基上变换的运算可反映在矩阵的运算上双线性函数空间的一组基一个矩阵双线性函数
因此,我们可以对“合同”的概念有了这样的理解:“合同”的出现是同一个双线性函数在不同背景下的不同的表现形式之间的关系
至此我们回顾了“相似”与“合同”的概念的来由,从中我们可以看出,两者概念的提出是基于不同的背景而提出的,“相似”是基于“线性变换”;“合同”是基于“双线性函数”。

所以可以这样说,“相似”与“合同”是不同的映射的不同表现形式的一种关系
而在《高等代数》讲到“实对称矩阵的标准形”时的定理,暗示了我们尽管“合同”与“相似”是基于不同的背景提出的,但是他们之间在某种时候是可以划等号的,这又是问什么呢?我们在研究线性变换与双线性函数的性质时,都将矩阵引入作为一种工具,也就是说无论是线性变换还是双线性函数的性质,都可以从矩阵的角度来体现。

因此如果我们单纯给出一个n 阶矩阵,我们既可以把它看成一个线性变换在一组基下的矩阵,也可以看成是一个双线性函数在一组基下的度量矩阵,这样一个单纯的矩因我们的视角不同就有了不同的理解。

现在我们再来回顾“实对称矩阵的标准形”的定理:
对于这个定理我们给出这样的解释:对于一个n 级实对称矩阵,如果我们把它看成是线性变换在一组基下的实对称矩阵A ,而这个线性变换在另一组基下的矩阵是对角矩阵B ;那么把A 看成是一个双线性函数在一组基下的矩阵,那么这个双线性函数在另一组基下矩阵也同样是对角矩阵B (《高等代数》P411),并且在这两个过程中的那个乘在A 左右两边的那个可逆矩阵是同一个正交矩阵T . 在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定理只是说明了同实对称一个矩阵在不同背景下的对应的另一个矩阵这个结果只是在形式上是一样的,即'C A C 和1C AC -是同一个矩阵,但是我们应该明确的是,即使他们是同一个矩阵但他们的意义是不一样的,一个反映的是线性变换的矩阵,一个是反映双线性函数的矩阵。

通过上面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出:“合同”与“相似”的提出时基于不同的背景,只是在实对称矩阵的形式上相等了。

因此在这里我们可以做出一个结论,“合同”与“相似”的概念在本质上是有区别的,他们反映的不同空间变换在不同基下的矩阵之间的关系。

以上是我们对“合同”与“相似”概念在本质上的辨析,但是我们需要注意的一个问题是,“双线性函数”与“线性变换”是有一定联系的,当把双线性函数中的一个变量固定为常量,那么双线性函数就成为了空间上的线性变换,因此我们可以把线性变换看成是一种特殊的双线性函数,在这种想法的驱使下我们就可以把“相似”理解成一种特殊的“合同”。

例如我们给出n 维空间的一个线性变换A (且它有n 个线性无关的特征向量) ,它在一组基下的矩阵是实对称A ,在一组合适的基下面一定对应于一个对角矩阵B ,即A B 与是相似的。

但从另一个角度来说,我们可以这样理解:有一个n 维空间的一个双线性函数f (f 是对1'n A n T T AT T AT
-=对于任意一个级实对称矩阵,都存在一个级正交矩阵,使得
称双线性函数) ,它在一组基下的矩阵是实对称矩阵A ,在一组合适的基下面一定对应于一个对角矩阵B ,即A B 与是合同的。

所以对于实对称矩阵来说,如果他是相似的,它也就一定是合同的,但是合同却不一定相似。

哎。

至此费了两页纸才勉强将二者的关系阐明。

下面我们来看看判断两个矩阵合同与相似的方法。

先来看相似的判断方法:
首先我们必须明确一点不是所有的线性变换所对应的矩阵都能对角化,n 维空间的一个线性变换A 且它有n 个线性无关的特征向量的变换所对应的矩阵才能对角化。

在这样条件下的线性变换在任意一组基下所对应的矩阵是一定能够相似于一个对角矩阵的,因此我们以实对称为例来讨论时不失一般性的。

在求这个对角矩阵的过程中我们引入了特征向量与特征值,我们知道特征值是衡量一个线性变换的重要因素,因此我们明确一点,如果矩阵是能够对角化的(以后我们都),那么以它的特征值为对角线元素的那个对角矩阵就是他所相似的对角矩阵。

因此我们给出判断矩阵是否相似的条件:对于两个实对称矩阵来说如果他们的特征值相同(特征值的重数也相同),那么我们说这两个矩阵一定是相似的(注意:如果矩阵是实对称的,那么他们也是合同的;如果不是实对称的,就不一定合同) 我们再来看合同的判断方法:
在讲到二次型的规范形时,《高等代数》给出了代数中的惯性定理(即复、实二次型的规范形唯一),并定义了正负惯性指数的概念,如下:
正负惯性指数的引进为我们判断两个矩阵是否合同有了很好的工具。

我们指出:如果两个矩阵它们的正负惯性指数相等,那么它们就是合同的
至此我们对“合同”与“相似”的概念及判断问题就基本讨论清楚了,在这里我们用一个框图的形式来梳理一下我们的思路
()()()121212,,......,,,......,,,......,n n n f x x x p f x x x r p f x x x 2p r --在实二次型的规范形中,正平方项的个数称为的正惯性指数;负平方项的个数称为的负惯性指数;它们的差称为符号差
()='B C AC ↑→↑一种特殊的双线性函数
线性变换:在一组基下的矩阵间的关系相似—判断:看特征值()()1=B C AC -⎧⎪⎪↓⎨⎪→⎪⎩
仅针对实对称矩阵双线性函数:在一组基下的矩阵间的关系合同—判断:看正负惯性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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