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临床用血管理制度
临床用血管理制度

临床用血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临床用血管理,规范临床用血行为,保障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成立临床用血管理委员会,负责全院临床用血的监督管理工作。
临床用血管理委员会由医院领导、医务科、护理部、输血科、检验科、财务科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三、职责分工1. 医务科负责临床用血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制定临床用血相关制度、组织临床用血培训、监督临床用血行为等。
2. 输血科负责血液的接收、储存、发放、配制、报废等工作,确保血液质量安全。
3. 检验科负责血液样本的检测工作,包括血型鉴定、交叉配血试验等。
4. 护理部负责临床用血的护理管理,包括输血前患者的评估、输血过程中的护理操作、输血后患者的观察等。
5. 财务科负责临床用血费用的管理,包括血液采购费用的核算、血液使用费用的结算等。
四、临床用血管理1. 临床用血应当遵循科学、合理、安全的原则,严格按照临床用血指南和标准执行。
2. 临床用血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严格控制输血指征,避免不必要的输血。
(2)优先使用自体输血和成分输血,减少异体输血。
(3)合理使用血液制品,避免过度使用。
(4)加强输血后的监测,及时处理输血相关并发症。
3. 临床用血应当遵循以下程序:(1)患者需要输血时,由临床医师提出申请,填写《临床用血申请单》。
(2)输血科根据申请单进行血液的配制和发放。
(3)护理人员按照医嘱进行输血操作,并做好输血记录。
(4)输血后,护理人员应当对患者进行观察,及时处理输血相关并发症。
五、血液质量安全管理1. 输血科应当建立血液质量管理制度,包括血液的接收、储存、发放、配制、报废等环节。
2. 输血科应当定期对血液质量进行检查,包括血液的储存温度、有效期等。
3. 输血科应当建立血液报废制度,对过期、变质、污染的血液进行报废处理。
六、临床用血培训与教育1. 医务科应当定期组织临床用血培训,提高临床医师的临床用血知识和技能。
临床用血管理制度及流程

临床用血管理制度及流程【引言】临床用血是指医生根据临床需要,将输血作为治疗手段之一,通过将血液及其制品输送到患者体内,以改善患者的病情和生命状态。
为了确保临床用血安全有效,各医疗机构都需要建立严格的用血管理制度和规范流程。
本文将介绍一个典型的临床用血管理制度及流程,并详细讨论其中的关键环节。
【临床用血管理制度】1. 制度概述临床用血管理制度是医疗机构为规范用血行为,保障患者安全,合理使用血液及其制品而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
该制度包括用血申请的审核、血液供应管理、用血操作规范、不良事件报告和分析等内容。
2. 制度目的临床用血管理制度的目的是确保用血安全有效、科学合理、规范操作、减少血液资源浪费,并建立完善的不良事件报告和处理机制。
【临床用血管理流程】1. 用血申请患者需要血液或其制品治疗时,医生根据患者的病情和实验室检查结果,确定是否需要用血,并填写用血申请表。
2. 用血审核血液科护士根据用血申请表上的信息,审核患者是否符合输血适应症,包括血型和交叉配血检测、病情评估等。
若审核通过,则进入下一步,否则进行退回或者拒绝申请。
3. 血液配型与交叉配血血液科技师根据患者的血型和用血申请的需求,进行血液配型和交叉配血,以确保患者与供血者之间的血液相容性。
4. 血液制品准备根据配型和交叉配血结果,血库工作人员准备相应的血液制品,包括红细胞悬液、血小板悬液、血浆等。
5. 用血操作临床医生或护士根据医嘱,在严格执行手卫生、无菌操作等规范要求下,进行用血操作。
6. 用血监测与反应处理患者输血后,护士需要密切观察血液输注过程中的不良反应,如发热、过敏反应、输血反应等,并及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7. 不良事件报告和分析对于发生的不良事件,医疗机构需要建立完善的不良事件报告和处理机制,对不良事件进行及时报告和分析,以改进用血管理制度,防范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结论】临床用血管理制度及流程的建立和实施对确保临床用血的安全与有效至关重要。
临床用血制度

临床用血制度临床用血制度是指医疗机构在临床实践中使用血液及血液制品的管理和操作规范。
该制度旨在确保血液的安全性、有效性和合理使用,保障患者的生命安全和健康。
一、血液管理1. 血液采集和储存(1)血液采集:血液采集必须由经过专业培训的医务人员进行,采用无菌操作,确保采集过程中无血液污染和交叉感染的风险。
(2)血液储存:血液储存应符合相关规范,包括温度、湿度等环境条件的控制,确保血液的质量和保存期限。
2. 血液分类和标识(1)血型鉴定:对采集到的血液样本进行血型鉴定,确保血液的配型准确。
(2)血液分类:根据血型和血液成分的要求,将血液进行分类,确保患者获得适合的血液制品。
(3)血液标识:对血液和血液制品进行标识,包括血型、血液成分、采集日期等信息,确保血液的追溯性和使用的准确性。
3. 血液质量控制(1)血液筛查:对采集到的血液样本进行疾病筛查,包括艾滋病、乙肝等传染病的筛查,确保血液的安全性。
(2)血液质量监测:对血液和血液制品进行质量监测,包括血小板计数、红细胞计数等指标的检测,确保血液的有效性。
二、血液使用1. 用血指征和适应症(1)用血指征:明确血液使用的适应症,包括大出血、贫血、凝血功能障碍等情况。
(2)适应症评估:对患者进行适应症评估,确保血液的使用符合患者的实际需要。
2. 用血决策和审批(1)用血决策:由医疗团队共同决策是否需要用血,并确定血液使用的方式和剂量。
(2)用血审批:对血液使用进行审批,确保血液的合理使用,避免滥用和浪费。
3. 用血监测和追踪(1)用血监测:对血液使用的效果进行监测,包括血红蛋白水平、凝血功能等指标的监测,确保血液的疗效和安全性。
(2)血液追踪:对血液使用进行追踪,包括血液的来源、配型等信息的记录,确保血液的追溯性和安全性。
三、血液安全1. 感染控制(1)无菌操作:在血液采集、输血等操作中,必须进行无菌操作,避免交叉感染的风险。
(2)血液筛查:对血液样本进行疾病筛查,确保血液的安全性。
医院临床用血管理制度(五篇)

医院临床用血管理制度1、血库必须按照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采供血机构购进血液,不得使用无血站(库)名称和许可证号标记的血液。
2、各科室用血,必须根据输血原则,严防滥用血源。
3、预约血办法:患者需输血时,应由临床主管医1、血库必须按照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采供血机构购进血液,不得使用无血站(库)名称和许可证号标记的血液。
2、各科室用血,必须根据输血原则,严防滥用血源。
3、预约血办法:患者需输血时,应由临床主管医师逐项认真填写输血单,值班护士按医嘱行“三对”后,给病人采交叉血,试管上应贴标签,并注明科别、姓名、床号、住院号,于输血前一天送血库(急症例外)。
4、血库工作人员根据临床各科室预约血量,应及时与血站联系,备好各型血液,保证临床用血量,不得有误。
5、血库工作人员接受标本时,应逐项进行认真核对,无误后将标本收下备血。
6、凡血库所备各型血液,应有明显的标志,分格保存在4℃冰箱内,并随时观察冰箱内温度变化。
7、血库工作人员应严格按照血液交叉试验操作规定进行交叉试验,必要时复查血型,并观察全血,应无脂血、无溶血、血袋应密封,绝对无误,方可发出。
8、取血护士在取血时,应认真核对本科受血者姓名、床号、住院号、血型及交叉结果、储血号和供血者姓名、采血时间、血型等输血单上的各项目,无误后方可将血液拿出血库。
9、如果输血出现反应,应由临床主管医师向血库说明情况,并与血站一起查明原因。
10、血库工作人员必须保证入库、出库血量、库存血量帐目清楚,认真保管,非经院领导、财务科批准,不得私自销毁。
医院临床用血管理制度(二)一、目的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加强我院临床用血管理,推进临床科学合理用血,保护血液资源,保障临床用血安全和医疗质量,制定本制度。
二、输血告之在输血治疗前,医师应当向患者或者其近亲属说明输血目的、方式和风险,并签署临床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
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需要紧急输血,且不能取得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意见的,以患者最大利益为原则决定输血治疗方案,经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批准后,可以立即实施输血治疗,同时备案并记入病历。
医院临床用血管理制度及流程

一、目的为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合理使用血液资源,防止血液传播疾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1. 医院成立临床用血管理委员会,负责全院临床用血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
2. 输血科负责临床用血的具体实施,包括血液采集、检测、储存、发放、输注等工作。
3. 临床科室负责患者用血申请、输血前告知、输血过程中的监护和输血后的评价等工作。
4. 医务科负责临床用血管理的监督、检查和考核。
三、临床用血管理制度1. 严格执行《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提倡科学、合理用血,杜绝浪费、滥用血液。
2. 输血科建立血液库存动态预警机制,血液库存量应达到医院3天以上用血量,并设有应急用血库存,确保临床用血安全。
3. 临床科室履行输血前告知义务,向患者或其家属告知输血的目的、风险、注意事项等。
4. 患者输血申请应准确、完整填写《临床输血申请单》,包括患者基本信息、输血原因、输血种类、输血量等。
5. 输血申请经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上级医师核准签发。
申请800-1600毫升的,由上级医师审核,科室主任核准签发;申请量超过1600毫升的,由科室主任核准签发后,报医务科批准(急救用血除外)。
6. 输血申请应连同受血者血样于预定输血日期前送至输血科备血。
7. 严格掌握输血适应证,成分输血,科学合理用血。
输血前临床医师应结合患者临床症状和实验结果评估输血指征。
8. 输血前应按要求检测乙肝两对半、丙肝抗体、梅毒抗体、艾滋病抗体、ALT、ABO、RhD血型、血常规,不规则抗体筛选检查。
9. 严格执行血液输注前双人核查核对制度,在规定时限内输注,不得自行贮血,输注过程血液中不得加入任何药物。
10. 输血过程中,临床科室应密切观察患者病情变化,及时发现和处理输血反应。
11. 输血后及时评价患者实验指标的变化,对输血效果进行评估。
临床用血管理制度

第三十七条、输血过程中应先慢后快,再根据 病情和年龄调整输注速度,并严密察受血者有 无输血不良反应,如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
1、减慢或停止输血,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维持 静脉通路;
2、立即通知值班医师和输血科(血库)值班人 员,及时检查、治疗和抢救,并查找原因,做好记
录。
第三十八条、疑为溶血性或细菌污染性输血 反应,应立即停止输血,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维 护静脉通路,及时报告上级医师,在积极治疗抢
医院临床用血管理制度
6、凡稀有血型(RhD阴性)、不规则抗体阳性或特殊 治疗输血应于3天前向输血科提出申请、预约
7、输血科应认真执行核对制度,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8、取回得血液应尽快输用,各科室不得自行储血
9、当患者出现输血不良反应时,医务人员应严格执 行“临床输血反应及输血后感染登记报告制度”,并 按照输血反应及输血后感染处理办法对患者进行诊
第十二条、受血者配血试验得血标本必须就是输血 前3 天之内得。
第十三条、输血科(血库)要逐项核对输血申请单、受 血者和供血者血样,复查受血者和供血者ABO 血型(正、 反定型),并常规检查患者Rh(D)血型(急诊抢救患者紧 急输血时Rh(D)检查可除外),正确无误时可进行交叉
配血。 第十四条、凡输注全血、浓缩红细胞、红细胞悬液、 洗涤红细胞、冰冻红细胞、浓缩白细胞、手工分离
交叉配血RhD阳性血液发放
医院紧急抢救配合性输血 管理制度
4、主管院长、医务处、医院临床用血管理委员会
定期对紧急抢救输血记录进行监督检查,对存在得问 题与缺陷追踪评价,督促输血科不断改进和完善
开始
结束
离开冰箱后30分钟以内 4小时以内
血小板制品、冷 沉淀
新鲜冰冻血浆
医院临床用血管理制度

医院临床用血管理制度医院临床用血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为了规范医院临床用血管理工作,保证患者用血安全,减少用血不当造成的风险和损失,本制度依据《卫生部关于加强和改进全国无偿献血工作的指导意见》、《临床用血管理条例》等有关文件制定。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需依靠外部捐血的科室,包括手术室、内科、外科、产科、妇产科、肿瘤科、重症监护室等科室。
同时,在医院内血库使用的血液制品也需执行本制度。
三、术前用血申请流程:1.申请人员填写《申请用血单》,注明受血人姓名、性别、年龄、病历号,病情、手术等信息,并由主诊医师签字确认。
2.医疗员将《申请用血单》和受血人的相关检查结果(如血型、血常规等)送至血库。
3.血库收到《申请用血单》后,将检测通过的血液制品交付医疗员并记录在《血液制品收发记录簿》中,并注明出库时间、用途等信息。
4.医疗员将血液制品送至患者床旁,同时提醒护士检查患者身份,确认患者是否符合用血申请条件。
5.护士对用血患者进行观察,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医师,并记录到《血液制品使用记录簿》中。
6.用血完毕后,护士记录用血患者的相关信息(如用血量、反应情况等),并将记录信息整理成《用血情况记录表》。
四、应急用血管理:1.应急用血应当优先使用本院库存的血液制品。
2.如果本院库存的血液制品不足以应急需求,则可向上级医院借调。
3.应急用血申请需满足相关条件,医生应当在用血后及时向血库备案。
五、血液制品保存:1.血液制品需要保持在设定的温度下(如红细胞在2-6℃,血小板在20-24℃等),并定期检查温度计的准确性。
2.血液制品应当按照保质期使用,逾期作废。
3.血液制品仅供临床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
六、血液制品医学使用风险管理:1.血液制品使用前必须进行检测,以确保血液制品的安全性。
2.血液制品使用前,医护人员需要对患者进行详细的病史调查、身体检查,如有不适请立即报告医生处理。
3.医护人员在用血过程中,应注意患者的体征表现,特别是呼吸、循环等方面,如有不适情况立即停止输液,采取相应的抢救措施。
医院临床输血管理制度

医院临床输血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临床输血工作,保障医疗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临床用血的采集、储存、制备、供应、输血技术操作和输血后管理等环节。
第三条医院临床输血工作应当坚持以患者为中心,遵循科学、合理、安全、有效的原则,充分保护血液资源,提高输血治疗效果,降低输血相关风险。
第四条医院应当设立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监督医院临床输血工作。
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由医务部门、输血科、护理部、感染管理科、临床科室等相关人员组成。
第二章临床用血管理第五条医院应当根据临床用血需求和血液资源状况,制定临床用血计划,合理使用血液资源。
临床用血计划应当包括用血总量、品种、供应方式等内容。
第六条医院应当建立临床用血申请制度。
临床用血申请应当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经上级医师审核签字,科室负责人审批后,方可备血。
第七条医院应当建立临床用血评估制度。
临床用血前,医师应当对患者进行全面的评估,包括病情、输血指征、输血风险等。
评估结果应当记录在病历中。
第八条医院应当推广成分输血和自身输血等技术,提高临床输血治疗效果。
成分输血包括红细胞、血小板、新鲜冰冻血浆等。
自身输血包括术前自体备血、术中血液回收等。
第三章输血操作管理第九条医院应当建立输血操作规范。
输血操作规范包括输血前准备、输血过程管理、输血后观察等内容。
第十条输血前,医护人员应当向患者或者其近亲属说明输血目的、方式和风险,并签署临床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
紧急情况下,不能取得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意见的,应当以患者最大利益为原则,决定输血治疗方案,并经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批准后,方可进行输血。
第十一条输血过程中,医护人员应当密切观察患者病情变化,发现输血不良反应应当立即停止输血,并采取相应措施。
第四章血液制品管理第十二条医院应当建立血液制品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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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大学华西第四医院临床用血管理制度1。
目的为保证医疗临床用血需要和安全,保障用血者身体健康,科学、规范、合理用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制定本制度.2.机构职责医院输血管理委员会负责临床用血的规范管理和技术指导,开展临床合理用血、科学用血的教育和培训。
输血科负责临床用血的计划申报、检测血样、配血、输血监测。
医务科检查《临床用血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并参与临床有关疾病的诊断、治疗与科研。
执业医师严格掌握输血指征,科学合理使用血液,提倡成分输血。
3.临床用血报批、申请、登记制度3.1、临床经治医师须严格掌握输血适应症,遵照合理、科学的原则,制订用血计划,不得浪费和滥用血液。
3。
2、凡患者血红蛋白低于100g/L和血球压积低于30%的属输血适应症,患者病情需输血治疗时,由经治医师决定需输血量、成份、性质。
逐项填写《临床输血申请单》,由主治医师核准签字,连同受血者血样于预定输血日期前(急诊用血及时)送交输血科备血。
3。
3、决定输血治疗前,经治医师应向患者或其家属说明输同种异体血的不良反应和经血传播疾病的可能性,征得患者或家属的同意,并由医患双方在《输血治疗同意书》上签字.《输血治疗同意书》入病历。
无家属签字的无自主意识患者的紧急输血,应报医教部或业务副院长同意、备案,并记入病案。
3.4、亲友互助献血由经治医师对患者家属进行动员,到太原中心血站或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采血点无偿献血,由血站进行血液的初、复检,并负责调配合格血液。
3。
5、AB型血、血小板、RH(D)阴性等其他稀有血型的血制品,需慎重考虑用血量,输血科不储血。
原则上预定多少,用多少。
若输血科按预约要求已备好上述血制品,申请者又取消用血计划,在血制品的有效期内未能调剂使用,造成血制品报废,血费从预订科室收入中扣除。
3。
6、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少于800毫升的,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上级医师核准签发后,方可备血;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在800毫升至1600毫升的,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经上级医师审核,科室主任核准签发后,方可备血;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达到或超过1600毫升的,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科室主任核准签发后,报医务部门批准,方可备血;急诊急救输血、临床医师在合血单上注明“急诊”或“抢救”,并先口头向上级医师汇报申请,上级医师同意后进行急诊输血,抢救结束后按实际用血量在《临床用血申请单》上补填各级审批签字.3。
7、每张申请单只能预约一天的用血量,电话及口头申请预约不予受理。
择期手术病人用血量预计大于1600mL以上者,提前2天送血样和输血申请单到输血科,并报送医务科审批。
预定计划3天内有效,如需改期需重新预定。
3.8、急诊用血和没有预约的用血,申请者须先与输血科联系是否有库存血,若无库存血,由医师完成输血前各项准备工作(补充完善申请单、输血四项化验单、血型化验单).输血科派专人去血液中心取血或由血液中心派人紧急送血,所需车费由受血者负担,主管医师必须向受血者或其家属、陪人作好解释工作,确保有关费用的及时收取、取血工作的顺畅。
若出现逃费情况,从申请者劳务费中扣除.3.9、经治医生/护理人员采集血样连同输血申请单送交到输血科(护工、实习生不得送检)工作人员手中,双方进行逐项核对。
核对信息无误,血样验收合格,输血科工作人员方可接收,并立即登记.登记信息必须齐全。
3.10、输血科根据批准、合格的输血申请进行血型复检,再指定人员到太原中心血站取血。
所取血液包装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和要求,血液成份必须符合输血申请要求,否则不得领取。
3.11、认真作好取回血液的入库登记,按不同品种、血型、规格和采血日期(或有效期)分别存放于专用冷藏设施内贮存。
经办人签名并签署入库时间。
3.12、严格进行交叉配血试验并复检确认结果,认真逐项填写输血申请单(报临床科室与财务科)与输血登记表(输血科存档)。
3.13、输血科须及时通知需用血科室。
经治医师或护士尽快到输血科取血。
取血、发血双方必须共同查对无误,共同签字,方可发出血液。
3。
14、严格按《临床输血规范》输血,逐项填写患者输血反应回报单,返还输血科存档。
输血申请单贴入病历存档。
4.输血前检查和核对制度4。
1我院患者首次输血前必须作如下检验:血型、HGB、HCT、PLT、ALT、HbsAg、Anti—HBs、HbeAg、Anti—HBe、Anti-HBc、Anti-HCV、Anti-HIV1/2、梅毒.再次输血必须作血型、HGB、HCT、PLT。
检验结果必须填入《输血治疗同意书》、《输血申请单》.4。
2输血科根据输血申请必须作受血患者送检血样的血型复检。
再根据复检结果作交叉配血试验。
4.3经治医师必须认真逐项填写《输血申请单》、《输血治疗同意书》,并进行核对。
4。
4经治医师/护士必须持输血申请单和贴好标签的试管,当面核对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病案号、病室/门诊号、床号、血型和诊断,采集血样。
4.5输血前由医师填写合血单,负责采样的经治医师/护士必须持《临床输血申请单》、《配血试验报告单》,随同血标本一起交输血科(血库),双方进行逐项核对.将受血者血样与输血申请单送交输血科,双方逐项核对无误。
输血科才能接收。
4.6输血科工作人员到太原市中心血站取血必须逐项核对血液制品包装、性状、血站名称及许可证号、献血者姓名(条形码)、血型、血液品种、采血日期及时间、包装编号(或条形码)、储存条件.若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和要求须拒领。
4。
7输血科工作人员在做血型鉴定、交叉配血过程中必须认真核对受血者血样、血液制品各项标识与信息,准确记录,确保无误.4。
8用血科室取血与输血科发血双方必须共同核对患者姓名、性别、病案号、门急诊/病室、床号、血型,血液制品符合第4。
6条要求,交叉配血试验确认无误方能发出血液.4。
9经治医师与护士核对交叉配血报告单及血袋标签各项内容,确认准确无误方可决定输血.4.10输血前由两名具有执业资格的医护人员做好“七查、八对、九不用"工作:“七查”指:①查血站名称及许可证号;②献血者条形码号;③献血者血型;④血液品种;⑤采血日期及效期;⑥储存条件;⑦输血器材质量。
“八对”指:①核对病人姓名、性别、年龄;②病案号、住院号;③病室、床号;④病人血型;⑤配血结果;⑥献血者血袋号;⑦血液品种;⑧血量。
“九不用”指:①标签有破损的血液不用;②标签字迹不清的血液不用;③血袋有破损的血液不用;④有明显凝块的血液不用;⑤血液呈乳糜或暗灰色的血液不用;⑥血浆层有大量气泡、絮状物或大颗粒的血液不用;⑦血浆层与红细胞层分界不清或交界面有溶血的血液不用;⑧红细胞层呈紫红色的血液不用;⑨过期血或有疑问的血液不用。
输血时按上述要求再次核对,准确无误时,用符合标准的输血器进行输血。
4.11输血中出现异常情况时须立即进行处理并做以下核对检查:4.11.1 核对用血申请单、血袋标签、交叉配血试验记录。
4。
11。
2核对受血者及供血者ABO血型、Rh(D)血型。
4。
11.3核对保存于输血科冰箱中的受血者与供血者血样,用新采集的受血者血样、血袋中血样重测ABO血型、Rh(D)血型、交叉配血试验等.4.12 输血完毕后,经治医师/护士核对输血记录单并贴入病历,将输血反应回报单返回输血科归档。
血袋交输血科至少保存一周.5.控制输血不良反应与输血感染方案5.1输血科、临床科室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卫生部颁发的《医院感染管理规范》及我院制定的《医院感染管理规定》.5.2输血科应根据《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制定《输血科工作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5。
3输血科严格按照《全国临床检验操作规范》执行交叉配血、Rh(D)血型检查及抗体筛选试验。
5.4凡血液制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律不得发出:5。
4.1标签破损,血液沾污;5.4。
2 血袋有破损、漏;5。
4.3 血液中有明显凝块;5.4.4血浆量乳糜状或暗灰色;5.4。
5血浆中有明显气泡、絮状物或粗大颗粒;5。
4.6 未摇动时血浆层与红细胞的界面不清或交界面上出现溶血;5.4。
7 红细胞层呈紫红色;5.4。
8过期或其他须查证的情况。
5.5取回的血应尽快输用,不得自行储血。
输血前将血袋内的成分轻轻混匀,避免剧烈震荡。
血液内不得加入其它药物,如需稀释只能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输血前后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冲洗输血管道。
连续输用不同供血者的血液时,前一袋输尽后,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冲洗输血器,再接下一袋血继续输注。
输血以“先慢后快,密切观察"为原则,输注前15min,以1~3ml/min为宜,无输血不良反应后,根据病情和年龄调整输注速度适当加快速度,一旦有输血不良反应,应及时处理:5.5。
1 减慢或停止输血,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维持静脉通路;5.5。
2 立即通知经治或值班医师和输血科值班人员,及时检查、治疗和抢救,并查找原因,做好记录。
5。
6疑为溶血性或细菌污染性输血反应,应立即停止输血,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维持静脉通路,及时报告上级医师,在积极治疗抢救的同时,做以下核对检查:5。
6。
1 核对用血申请单、血袋标签、交叉配血试验记录;5.6.2 核对受血者和供血者ABO血型、Rh(D)血型。
用保存于冰箱中的受血者与供血者血样、新采集的受血者、血袋中血样,重测ABO血型、Rh(D)血型、不规则抗体筛选及交叉配血试验(包括盐水相和非盐水相试验);5.6。
3 立即抽取受血者血液加肝素抗凝剂,分离血浆,观察血浆颜色,测定血浆游离血红蛋白含量;5。
6.4立即抽取受血者血液,检测血清胆红素含量、血浆游离血红蛋白含量、血浆结合珠蛋白测定、直接抗人球蛋白试验并检测相关抗体效价,如发现特殊抗体,应作进一步鉴定;5。
6。
5 如怀疑细菌污染性输血反应,抽取血袋中血液做细菌学检验;5.6.6 尽早检测血常规、尿常规及尿血红蛋白;5.6.7 必要时,溶血反应发生后5—7小时测血清胆红素含量。
5.7输血科必须尽快向临床回报检查结果,临床尽快确定诊断,采取正确的治疗措施。
6.输血质量监测、考核和信息反馈制度6.1临床医师须严格掌握输血适应症,提高输血治疗效果质量。
6。
2经治医师必须认真履行输血申请、患者同意、报批、登记的法规手续,严格执行输血前检验的采样、送检、核对制度。
6.3输血科执行以下控制程序:6。
3.1 环境、设施、设备符合《控制感染管理制度》要求,做好消毒、灭菌监测与记录。
6.3.2试验器材合格,鉴定血型、交叉配血试剂必须符合国家规定标准。
6.3.3根据《全国临床检验操作规程》建立作业指导书.6.3.4 严格进行送检样品性状检查与输血申请单核对、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