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输血管理制度及临床用血制度
医院临床用血管理制度(五篇)

医院临床用血管理制度1、血库必须按照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采供血机构购进血液,不得使用无血站(库)名称和许可证号标记的血液。
2、各科室用血,必须根据输血原则,严防滥用血源。
3、预约血办法:患者需输血时,应由临床主管医1、血库必须按照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采供血机构购进血液,不得使用无血站(库)名称和许可证号标记的血液。
2、各科室用血,必须根据输血原则,严防滥用血源。
3、预约血办法:患者需输血时,应由临床主管医师逐项认真填写输血单,值班护士按医嘱行“三对”后,给病人采交叉血,试管上应贴标签,并注明科别、姓名、床号、住院号,于输血前一天送血库(急症例外)。
4、血库工作人员根据临床各科室预约血量,应及时与血站联系,备好各型血液,保证临床用血量,不得有误。
5、血库工作人员接受标本时,应逐项进行认真核对,无误后将标本收下备血。
6、凡血库所备各型血液,应有明显的标志,分格保存在4℃冰箱内,并随时观察冰箱内温度变化。
7、血库工作人员应严格按照血液交叉试验操作规定进行交叉试验,必要时复查血型,并观察全血,应无脂血、无溶血、血袋应密封,绝对无误,方可发出。
8、取血护士在取血时,应认真核对本科受血者姓名、床号、住院号、血型及交叉结果、储血号和供血者姓名、采血时间、血型等输血单上的各项目,无误后方可将血液拿出血库。
9、如果输血出现反应,应由临床主管医师向血库说明情况,并与血站一起查明原因。
10、血库工作人员必须保证入库、出库血量、库存血量帐目清楚,认真保管,非经院领导、财务科批准,不得私自销毁。
医院临床用血管理制度(二)一、目的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加强我院临床用血管理,推进临床科学合理用血,保护血液资源,保障临床用血安全和医疗质量,制定本制度。
二、输血告之在输血治疗前,医师应当向患者或者其近亲属说明输血目的、方式和风险,并签署临床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
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需要紧急输血,且不能取得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意见的,以患者最大利益为原则决定输血治疗方案,经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批准后,可以立即实施输血治疗,同时备案并记入病历。
临床用血管理制度

第三十七条、输血过程中应先慢后快,再根据 病情和年龄调整输注速度,并严密察受血者有 无输血不良反应,如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
1、减慢或停止输血,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维持 静脉通路;
2、立即通知值班医师和输血科(血库)值班人 员,及时检查、治疗和抢救,并查找原因,做好记
录。
第三十八条、疑为溶血性或细菌污染性输血 反应,应立即停止输血,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维 护静脉通路,及时报告上级医师,在积极治疗抢
医院临床用血管理制度
6、凡稀有血型(RhD阴性)、不规则抗体阳性或特殊 治疗输血应于3天前向输血科提出申请、预约
7、输血科应认真执行核对制度,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8、取回得血液应尽快输用,各科室不得自行储血
9、当患者出现输血不良反应时,医务人员应严格执 行“临床输血反应及输血后感染登记报告制度”,并 按照输血反应及输血后感染处理办法对患者进行诊
第十二条、受血者配血试验得血标本必须就是输血 前3 天之内得。
第十三条、输血科(血库)要逐项核对输血申请单、受 血者和供血者血样,复查受血者和供血者ABO 血型(正、 反定型),并常规检查患者Rh(D)血型(急诊抢救患者紧 急输血时Rh(D)检查可除外),正确无误时可进行交叉
配血。 第十四条、凡输注全血、浓缩红细胞、红细胞悬液、 洗涤红细胞、冰冻红细胞、浓缩白细胞、手工分离
交叉配血RhD阳性血液发放
医院紧急抢救配合性输血 管理制度
4、主管院长、医务处、医院临床用血管理委员会
定期对紧急抢救输血记录进行监督检查,对存在得问 题与缺陷追踪评价,督促输血科不断改进和完善
开始
结束
离开冰箱后30分钟以内 4小时以内
血小板制品、冷 沉淀
新鲜冰冻血浆
临床用血管理制度

临床用血管理制度目的保障临床科学、合理、安全用血,保护有限的血液资源,根据卫生部《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制定本制度。
使用范围临床用血科科室定义本规定所称临床输血管理是指我院临床医生为患者实施输血时必须遵循的有关规定。
标准(一)严格掌握输血适应症临床医师应严格掌握输血适应症,区分紧急输血和择期输血的情况。
确保输血的治疗作用。
1.原则上血红蛋白>60g∕1.时不予以输血;血红蛋白<60g/1.时应考虑输血;血红蛋白在80~100g∕1.之间时,应根据患者的贫血程度、心肺代偿功能、有无代谢率增高以及年龄等因素决定,并在病例中做好分析评估记录。
2.手术患者术前应根据术中估计出血量决定申请备血,失血量小于总量10%(50Oml),机体代偿,原则上不输血;失血量10~20%(500-1000ml),HCT 无明显变化,输注晶体、胶体、代血浆。
失血量20-30%(100o~1500ml),血压波动,HCT下降,加用浓缩红细胞(CRBC),失血量小于30%以下原则上不输全血。
失血量大于30%,可输全血、CRBC及其他种类液体。
晶体/胶体应当维持适当比例。
(二)输血前准备工作1.输血前签署《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决定输血治疗前,经治医师应向患者及家属说明输血目的、方式、不良反应和经血传播疾病的可能性吗,征得其同意后,并在《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上签字,无家属签字的、无自主意识的紧急输血由2个医师共同签字,同时报医务科同意备案,并记入病例。
2.为提高输血安全率,避免医疗纠纷的发生,对准备输血的患者必须进行输血前检查,包括ABO血型、RH(D)、交叉配血试验、肝功、乙肝五项、HCV、HIV、梅毒抗体。
3.确定输血后,由经治医生逐项填写《临床输血申请单》,对空缺项目由当事医生到永川血站或上级医共体医院血库补填。
(三)临床用血量审批及权限1.因中心无血库,如遇紧急抢救患者需输血时,由医务科与上级医共体医院血库联系用血。
医院临床输血管理制度

医院临床输血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临床输血工作,保障医疗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临床用血的采集、储存、制备、供应、输血技术操作和输血后管理等环节。
第三条医院临床输血工作应当坚持以患者为中心,遵循科学、合理、安全、有效的原则,充分保护血液资源,提高输血治疗效果,降低输血相关风险。
第四条医院应当设立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监督医院临床输血工作。
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由医务部门、输血科、护理部、感染管理科、临床科室等相关人员组成。
第二章临床用血管理第五条医院应当根据临床用血需求和血液资源状况,制定临床用血计划,合理使用血液资源。
临床用血计划应当包括用血总量、品种、供应方式等内容。
第六条医院应当建立临床用血申请制度。
临床用血申请应当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经上级医师审核签字,科室负责人审批后,方可备血。
第七条医院应当建立临床用血评估制度。
临床用血前,医师应当对患者进行全面的评估,包括病情、输血指征、输血风险等。
评估结果应当记录在病历中。
第八条医院应当推广成分输血和自身输血等技术,提高临床输血治疗效果。
成分输血包括红细胞、血小板、新鲜冰冻血浆等。
自身输血包括术前自体备血、术中血液回收等。
第三章输血操作管理第九条医院应当建立输血操作规范。
输血操作规范包括输血前准备、输血过程管理、输血后观察等内容。
第十条输血前,医护人员应当向患者或者其近亲属说明输血目的、方式和风险,并签署临床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
紧急情况下,不能取得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意见的,应当以患者最大利益为原则,决定输血治疗方案,并经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批准后,方可进行输血。
第十一条输血过程中,医护人员应当密切观察患者病情变化,发现输血不良反应应当立即停止输血,并采取相应措施。
第四章血液制品管理第十二条医院应当建立血液制品管理制度。
医院临床用血管理制度范文(二篇)

医院临床用血管理制度范文一、引言本医院致力于提供安全可靠的血液制品,为患者的康复和治疗提供支持。
为了确保血液管理的合理性和有效性,制定本医院临床用血管理制度。
本制度旨在规范临床用血的程序和要求,提高血液的使用效率和安全性。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医院所有临床科室和相关人员,包括医生、护士和实验室人员等。
三、用血申请及审核1. 临床用血的申请应由医生书面提出,明确患者的姓名、住院号、科室和具体用血要求。
2. 医生在决策用血时应充分考虑患者的病情和实际需要,确保用血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3. 临床用血申请需经过科室主任或相关专科主管医师的审核,并签字确认。
四、血液品种的选择与指征1. 在选择血液品种时,应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并遵循以下原则:a. 红细胞悬浮液:用于纠正贫血和缓解缺氧症状。
b. 血小板:用于治疗或预防出血性疾病。
c. 新鲜冰冻血浆:用于急需凝血因子替代的情况下。
d. 其他血液制品:根据具体需要选择,并确保用血的指征明确。
2. 用血申请需明确患者使用血液品种的指征,并有相关检验结果的支持。
五、血液的储存和输血操作1. 血液的储存应符合相关规范和标准,确保其质量和安全性。
2. 血液的输血操作应由专业人员进行,遵循以下步骤:a. 核对患者的身份信息和用血要求。
b. 核对血液品种、血液编号和有效期。
c. 进行血液预热处理,确保温度适宜。
d. 采用适当的输血装置和方法,遵循相关操作规范。
e. 实时观察患者的输血反应,及时记录并报告异常情况。
六、用血相关风险的防控1. 严格执行用血程序,确保用血的安全性和规范化。
2. 严禁非医疗人员擅自操作和移动血液制品。
3. 用血过程中,应注意患者的输血反应和不良事件的发生,及时处理和报告。
4. 密切监测血液库存和有效期,及时处理过期和损坏的血液制品。
5. 对于不符合用血指征的情况,应及时纠正和追究责任。
七、用血质量评价与持续改进1. 定期进行用血质量评价和相关的统计分析,以评估用血的合理性和效果。
临床用血管理制度(11篇)

临床用血管理制度(11篇)临床用血管理制度 11、输血科负责临床用血协调,建立血液库存动态预警,血液库存量应达到医院3天以上用血量,且有应急用血库存,保证临床用血安全。
2、临床科室履行输血前告知和临床输血审批制,按要求准确、完整填写《临床输血申请单》,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少于800毫升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上级医师核准签发;申请800-1600毫升的`,由上级医师审核,科室主任核准签发;申请量超过1600毫升的,由科室主任核准签发后,报医务科批准(急救用血除外)。
输血申请应连同受血者血样于预定输血日期前送至输血科备血。
3、严格掌握输血适应证,成分输血,科学合理用血。
输血前临床医师能够结合患者临床症状和实验结果评估输血指征;按要求检测乙肝两对半、丙肝抗体、梅毒抗体、艾滋病抗体、ALT、ABO、RhD血型、血常规,不规则抗体筛选检查;输血后及时评价患者实验指标的变化。
4、严格执行血液输注前双人核查核对制度,在规定时限内输注,不得自行贮血,输注过程血液中不得加入任何药物。
5、临床医护人员应密切监测输血过程临床症状和生命体征变化;输血过程中先慢后快;能正确识别、处理输血不良应;能及时回报输血不良应调查处理表交输血科保存。
6、输血后24小时内应详实、准确记录输血病程记录,内容至少包括:输血指征、输血目的,输血方式,异体输血品种、ABO、RhD血型和剂量,自体输血量,输血起止时间,输注过程观察,有无输血应,输血应处理与转归,输血疗效评估;术中输血的`麻醉记录、手术记录、术后病程记录中出血量及输血量一致,输血量与发血量一致;输血护理记录至少包括异体输血的献血码、品种、ABO、RhD血型、剂量,自体输血量,输血起止时间,输注过程及有无输血应,输血应处理与转归等。
输血完毕,及时保存交叉配血报告单、输血记录单等于病历中。
7、不断提高医疗技术,实施血液保护措施,对符合自体输血适应症患者,经治医师应积极动员患者自体输血。
临床输血管理制度

临床输血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临床输血工作,确保临床用血安全,提高医疗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临床科室开展的患者输血治疗和血液制品使用工作。
第三条临床输血工作应当遵循科学、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输血技术规范,确保患者输血安全。
第四条医院设立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负责全院临床输血工作的组织、管理和监督。
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由医务部门、输血科、感染管理科、护理部门、临床科室等相关人员组成。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五条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和完善医院临床输血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第六条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负责组织临床输血相关的培训和学术交流,提高临床医护人员对输血安全知识的认识和技能水平。
第七条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负责监督和评估临床输血工作,对临床输血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第八条输血科是医院临床输血工作的技术部门,负责血液制品的采购、储存、分发和质量控制等工作。
第三章临床输血管理第九条临床医生应当根据患者病情和实验室检测结果,合理选择输血治疗方案,并遵循输血适应症和禁忌症。
第十条临床医生在开具输血医嘱时,应当注明输血种类、剂量、输血速度和输血时间等,并告知患者及家属输血风险。
第十一条临床护士应当严格执行输血医嘱,确保输血安全。
输血前,应当认真核对患者身份和血液制品信息,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输血。
第十二条输血过程中,医护人员应当密切观察患者病情变化,及时处理输血反应。
第十三条临床科室应当定期对输血治疗效果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调整输血治疗方案。
第四章血液制品管理第十四条输血科应当根据临床需求和血液制品供应情况,合理采购和储备血液制品。
第十五条输血科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输血技术规范,对血液制品进行储存、分发和质量控制。
第十六条临床科室应当合理使用血液制品,避免浪费和滥用。
临床用血管理制度(精选5篇)

临床用血管理制度(精选5篇)第一篇:临床用血管理制度临床用血管理制度为了贯彻落实《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的相关制定,对2003版的医疗工作制定中的(临床用血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一.临床输血审批制度1.临床科室申请用血必须由经治医师逐项填写,由主治医师以上签字核准鉴定。
2.临床医师应严格掌握输血指征(参照-附件)及控制用血量。
临床输血一次用血量超过2000毫升,需经科主任签名后报医务科批准(急诊用血除外)。
经治医师必须在病史中写明用血指征。
3.凡属必须履行用血申报手续的患者,经治医生应认真填写“用血通知书”,由家属持“通知书”及有关证明,到区用血办公室办理用血证明后,方可予临床用血。
夜间或休息日急诊用血,可由家属持“通知书”到本院门诊收费处交纳用血互助金及血款后准予用血,事后家属到区用血办补办用血证明后,可到财务科退还用血互助金。
如遇经济确有困难者,可由科主任(或二值班)与医务科(或行政总值班)共同认可签字后,方可先用血后补款。
4.临床医生必须有计划地申请用血量,原则上应在规定期限内用完所备血液,如遇特殊情况,尚未用完所配制的血液,应及时通知血库进行调剂。
如调剂无效或未及时通知而造成血液报废的经济损失,应由申请备血科室承担。
二、输血前检测和告知制度1.临床医师议定输血治疗方案前应向患者或家属告知,使其理解输血治疗和输血相关实验检查的必要性。
2.输血前必须进行肝功能、乙肝二对半、丙肝、HIV、梅毒等传染性病原血指标的检查,并将相关结果填入《临床输血申请单》及《输血治疗同意书》。
3.决定输血治疗前,经治医师应向患者或家属说明输同种异体血的不良反应和经血传播疾病的可能性,征得患者或家属的同意,并在“输血治疗同意书”上签字。
《输血治疗同意书》入病历。
无家属签字的无自主意识患者的紧急输血,应报医务科、总值班或主管部门领导同意、备案、并记入病历。
三、输血的核对制度1.确定输血后,经治医生认真填写“输血检验报告单”,并开出备血医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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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源中医医院临床输血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指导医院科学合理用血,指导临床医师和输血医技人员严格掌握输血适应症、正确合理应用临床输血技术和血液保护技术,特制定临床输血管理制度。
1. “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负责临床用血的规范管理、监督和技术指导,开展临床合理用血、科学用血的教育和培训,制定年度输血工作计划,具体执行工作由检验科负责。
2《临床输血技术规范》是临床输血管理的重要依据.
3、病人输血前应做血型、输血四项(又称输血前检查):ALT、HBsAg、HBsAb、HBeAg、HBeAb、HBcAb、anti-HCV、anti-HIV、RPR,下同)、血型血清学检查。
报告单贴在病历上,作为重要的法律依据,以备日后信息反馈及资料备查。
4、病人输血应由经治医师根据输血适应症制定用血计划,报上级医师或科主任审批后,逐项填写好《临床输血申请单》,由上级医师或科主任核准签字后,连同受血者血样交检验科作交叉配血。
5、决定输血治疗前,经治医师应向病人或其家属说明输同种异体血出现不良反应和经血传播疾病的可能性,征得病人或家属的同意,并在《输血治疗同意书》上签字。
《输血治疗同意书》入病历。
无家属签字的无自主意识的病人紧急输血,应报医院职能部门或主管领导同意、备案,并记入病历。
6、严格执行《临床用血审批制度》。
7、护士接到输血申请单后,必须核对患者的床号、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病区/门急诊、诊断和输血治疗同意书。
贴在试管上的条形码标签,必须填写患者的姓名、床号、病区。
8、抽取血型交叉配血试验时,必须有二名护士(夜间一人当班时与值班医生)到患者的床边,按照输血申请单共同核对床号、姓名后方可抽血,执行者、核对者在输血申请单反面签全名。
同时有二名以上患者需备血时,必须严格遵守“一人一次一管”的原则,应逐一分别采集血标本,严禁同时采集二名患者的血标本。
9、血标本与输血申请单由科室医务人员送交检验科,双方进行逐项核对。
10、由检验科通知血站送血并交叉配血,配好后由检验科送到输血科室。
11、接血和发血的双方必须共同核对患者的病区/门急诊、床号、姓名、性别、住院号、血型、血液有效期及交叉试验结果,及血液外观等,准确无误后,双方共同签名。
12、输血前由二名护士(夜间一人当班时与值班医生)按照“三查,十对”标准,严格查对输血单及血袋标签上的各项内容,同时在输血单反面签上输血时间及执行者、核对者的全名。
准确无误方可输血。
13、取回的血应尽快输用,如遇特殊情况,未能按时输血,应及时与检验科联系,不能将血放入病区普通冰箱内。
输用前将血袋内的成分轻轻摇匀,避免剧烈震荡。
血液内不得加入其他药物。
14、输血时,由二名护士(夜间一人当班与值班医生)带病历共同到患者床边核对患者的床号、姓名、年龄、住院号、血型等,确认与输血单相符,再次核对血液后,用标准的输血器进行输血,并观察2~3分钟后离开。
15、输血前后用生理盐水冲洗输血器,连续输用不同供血者的血液时,中间应用生理盐水冲洗输血管道后再继续输注。
16、输血过程中应先慢后快,在根据病情和年龄调整输血速度,并严密观察患者有无输血不良反应,如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1)减慢或停止输血,用生理盐水维持静脉通路。
(2)立即通知医师及时检查、治疗、抢救。
(3)保留余血、通知血库,查找原因,做好记录。
17、输血完毕后,医生将输血单贴在病史的一般检查粘帖单上,空血袋用专用容器送回输血科保存至少24小时。
18、检验科要逐项核对输血申请单、受血者和供血者血样,复查受血者和供血者ABO血型(正、反定型),并常规检查病人的RH(D)血型,准确无误时可进行交叉配血。
19、凡遇有下例情况必须按《全国临床检验操作规程》有关规定作抗体筛选试验:①交叉配血不合时;②对有输血史、妊娠史或短期内需要接受多次输血者。
20、配血合格后,由检验科送血到输血科室。
输血科室医务人员与发血的双方必须共同核对病人的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病室/门急诊、床号、血型、血液有效期、配血试验结果以及保存血的外观等,准确无误时,双方共同签字后方可接收。
病人的陪人和家属、实习生不能接收血液。
11、血液发出后,受血者和供血者的血样保存于2—6℃冰箱,至少7天,以便对输血不良反应追查原因。
12、输血前由两名医护人员核对交叉配血报告单及血袋标签各项内容,检查血袋有无破损渗漏,血液颜色是否正常。
准确无误方可输血。
13、输血时,由两名医护人员带病历共同到病人床旁核对病人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病室号、病室/门急诊、床号、血型、血液有效期、配血试验结果以及保存血的外观等,准确无误时,用符合标准的输血器进行输血。
14、取回的血应尽快输用,不得自行储血。
输血前将血袋内的成分轻轻混匀,避免剧烈震荡。
血液内不得加入其它药物,如需稀释只能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
输血前后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冲洗输血管道。
连续输用不同供血者的血液时,前一袋输尽后,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冲洗输血器,再接下一袋血继续输注。
输血过程中应先慢后快,再根据病情和年龄调整输注速度,并严密观察受血者有无输血不良反应,如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
①减慢或停止输血,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维持静脉通路;②立即通知值班医师和检验科值班人员,及时检查、治疗和抢救,并查找原因,做好记录。
15、检验科接到有关输血异常情况的通知时,检验科医技人员应及时赶到现场,同医护人员一起及时检查,治疗和抢救,并查找原因,做好记录;保存好输血反应回报单,每月统计上报医务办。
16、检验科室应做好血袋回收工作,至少保存一天,集中处理。
医务科
2020年4月25日
海源中医医院临床用血审批制度
1、治疗性输血,要严格掌握输血的适应症,应本着科学输血、合理用血、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申请用血。
由临床医师申请,科主任签字方可供血。
2、手术患者,提倡无输血手术或少量成分输血。
尽量动员家属或亲友?助献血。
3、急诊急救输血,临床医师可先申请400ml以下的用血,由上级医师签字(或补签字)后直接交检验科配血;500ml—1000ml的急救用血,要经科主任审批签字,大于1000ml经医务科及业务院长批准;大于2000ml时,报医院领导审核签字。
4、申请输血应由经治医师逐项填写《临床输血申请单》,由上级医师或科主任把关并签字后连同受血者血标送交检验科配血。
医务科
2020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