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输血管理制度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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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2019修订)

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2019修订)

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2019修订)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布日期】2019.02.28•【文号】•【施行日期】2019.02.28•【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疗机构与医师正文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2012年6月7日原卫生部令第58号公布,根据2019年2月28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修改〈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办法〉等4件部门规章的决定》第一次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推进临床科学合理用血,保护血液资源,保障临床用血安全和医疗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卫生部负责全国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的监督管理。

第三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临床用血管理,将其作为医疗质量管理的重要内容,完善组织建设,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制定并落实相关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临床用血管理工作。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第五条卫生部成立临床用血专家委员会,其主要职责是:(一)协助制订国家临床用血相关制度、技术规范和标准;(二)协助指导全国临床用血管理和质量评价工作,促进提高临床合理用血水平;(三)协助临床用血重大安全事件的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四)承担卫生部交办的有关临床用血管理的其他任务。

卫生部建立协调机制,做好临床用血管理工作,提高临床合理用血水平,保证输血治疗质量。

第六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成立省级临床用血质量控制中心,负责辖区内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的指导、评价和培训等工作。

第七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组织管理,明确岗位职责,健全管理制度。

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为临床用血管理第一责任人。

第八条二级以上医院和妇幼保健院应当设立临床用血管理委员会,负责本机构临床合理用血管理工作。

主任委员由院长或者分管医疗的副院长担任,成员由医务部门、输血科、麻醉科、开展输血治疗的主要临床科室、护理部门、手术室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2019年输血指征及原则

2019年输血指征及原则

2019年输血指征及原则
2019年输血的指征和原则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 患者存在严重的贫血或失血症状,血红蛋白水平低于特定阈值。

具体阈值可以根据患者的情况和临床指南确定。

2. 患者在手术、产科或创伤等情况下需要大量输血,以维持组织氧供。

3. 患者存在恶性肿瘤或造血系统疾病导致的明显骨髓功能不全时,可以考虑输注造血干细胞或血小板。

4. 患者需要纠正凝血异常或替代凝血因子时,可以输注新鲜冷冻血浆或凝血因子制剂。

除了上述指征外,还有一些输血原则:
1. 选择符合血型的输血血液成分,以减少输血反应和远期并发症的发生。

2. 优先选择无病毒、无感染的血液成分,以减少输血相关的传染病风险。

3. 尽量减少输血的频率和数量,以避免输血相关的并发症,例如输血反应和免疫抑制。

4. 在输血前进行充分的评估和准备,例如血型鉴定、交叉配血
等,以确保输血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5. 严格遵循输血操作的规范和标准,以保证输血过程中的血液安全和质量控制。

请注意,以上内容仅为一般性原则,具体的输血指征和原则还需要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和临床医生的建议来确定。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临床用血质量控制指标(2019年版)的通知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临床用血质量控制指标(2019年版)的通知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临床用血质量控制指
标(2019年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公布日期】2019.07.12
•【文号】国卫办医函〔2019〕620号
•【施行日期】2019.07.12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医疗安全与血液
正文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临床用血质量控制指标
(2019年版)的通知
国卫办医函〔2019〕62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规范临床诊疗行为,促进临床合理用血标准化、同质化发展,提升输血专业规范化服务能力,我委组织制定了《临床用血质量控制指标(2019年版)》。

现印发给你们,供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临床用血质控中心和医疗机构在血液管理和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工作中使用。

各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辖区内临床用血质控中心和医疗机构的培训指导,做好质控指标应用、信息收集和反馈工作。

有关情况和问题请及时报我委医政医管局。

联系人:医政医管局张睿
电话:************
邮箱:*************.cn
附件:临床用血质量控制指标(2019年版)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2019年7月12日。

临床输血技术规范2019

临床输血技术规范2019

一、每千单位用血输血专业技术人员数
定义:输血科(血库)专职专业技术人员数与医疗机构年度每千单位用血数之比。

医疗机构年度用血总单位数指医疗机构一年时间使用全血、红细胞成分和血浆的总单位数。

计算公式:每千单位用血输血专业技术人员数=输血科(血库)专职专业技术人员数÷(医疗机构年度用血总单位数/1000)
意义:反映临床用血服务能力的指标。

评价输血专业技术人员配备是否与医疗机构功能、任务和规模等相适应。

二、《临床输血申请单》合格率
定义:填写规范且符合用血条件的《临床输血申请单》数量占同期输血科(血库)接收的《临床输血申请单》总数的百分比。

计算公式:《临床输血申请单》合格率=[填写规范且符合用血条件的申请单数÷同期输血科(血库)接收的申请单总数]X100%
意义:反映《临床输血申请单》填写及输血前评估的规范程度,体现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水平。

三、受血者标本血型复查率
定义:是指输血科(血库)对受血者血液标本复查血型的数量占同期接收受血者血液标本总数的百分比。

计算公式:受血者标本血型复查率=(受血者血液标本复查血型数÷同期接收的受血者血液标本总数)X100%
意义:是评价输血申请过程中是否规范开展受血者血液标本采集和检测的指标。

四、输血相容性检测项目室内质控率
定义:开展室内质控的输血相容性检测项目数占医疗机构开展的输血相容性检测项目总数的百分比。

计算公式:输血相容性检测项目室内质控率=(开展室内质控的输血相容性检测项目数÷医疗机构开展的输血相容性检测项目总数)X100% 意义:反映输血相容性检测项目室内质控的覆盖程度,是体现输血相容性检测日常质量管理的指标。

临床输血技术规范2019

临床输血技术规范2019

临床输血技术规范2019为规范和指导医疗机构使用血液资源,本规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和《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试行)制定。

血液资源必须得到保护和合理应用,以避免浪费和不必要的输血。

临床医师和输血医技人员应该严格了解输血适应证,并正确应用成熟的临床输血技术和血液保护技术,包括成分输血和自体输血等。

二级以上医院应该设立独立的输血科(血库),负责技术指导和实施,确保贮血、配血和其他科学、合理用血措施的执行。

经治医师应逐项填写《临床输血申请单》,由主治医师核准签字,连同受血者血样于预定输血日期前送交输血科(血库)备血。

在决定进行输血治疗前,经治医师应向患者或其家属说明输同种异体血的不良反应和经血传播疾病的可能性,征得患者或家属的同意,并在《输血治疗同意书》上签字。

无家属签字的无自主意识患者的紧急输血,应报医院职能部门或主管领导同意、备案,并记入病历。

术前自身贮血由输血科(血库)负责采血和贮血,经治医师负责输血过程的医疗监护。

手术室内的自身输血包括急性等容性血液稀释、术野自身血回输及术中控制性低血压等医疗技术由麻醉科医师负责实施。

经治医师等对患者家属进行动员,填写登记表,到血站或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采血点(室)无偿献血,由血站进行血液的初、复检,并负责调配合格血液。

患者治疗性血液成分去除、血浆置换等,由经治医师申请,输血科(血库)或有关科室参加制定治疗方案并负责实施,由输血科(血库)和经治医师负责患者治疗过程和监护。

对于Rh(D)阴性和其他稀有血型患者,应采用自身输血、同型输血或配合型输血。

新生儿溶血病如需要换血疗法的,由经治医师申请,经主治医师核准,并经患儿家属或监护人签字同意,由血站和医院输血科(血库)人员共同实施。

确定输血后,医护人员持输血申请单和贴好标签的试管,当面核对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病案号、病室/门急诊、床号、血型和诊断,采集血样。

医护人员或专门人员将受血者血样与输血申请单送交输血科(血库),双方进行逐项核对。

全院输血管理制度及操作技术规范

全院输血管理制度及操作技术规范

全院输血管理制度及操作技术规范输血是临床常见的治疗手段之一,对于许多疾病的治疗起到了关键作用。

然而,输血过程中存在一定的风险,需要严格的管理制度和操作技术规范来确保患者安全。

全院输血管理制度及操作技术规范的建立,是为了规范输血操作流程,降低输血风险,提高输血质量,保障患者的安全和利益。

一、输血管理制度1.1 输血安全责任制度1.1.1 医院领导班子要高度重视输血安全工作,明确各级各部门的责任分工,建立相应的工作制度。

1.1.2 输血科室要配备专业输血医师和护士,开展规范的输血操作培训,确保操作人员具备相应的技术能力。

1.2 输血操作规范1.2.1 输血操作必须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确保输血质量。

1.2.2 输血前需对患者进行充分的评估和检查,包括输血适应症和禁忌症。

1.2.3 输血操作过程中要注意输血速度、输血量和输血时间,严格按照操作规范进行。

1.3 质控体系建设1.3.1 建立完善的输血记录和追溯制度,对输血过程进行全程跟踪和监控。

1.3.2 定期进行输血操作的质量评估和内部审核,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二、输血操作技术规范2.1 输血前准备工作2.1.1 核对患者信息,确保患者身份正确。

2.1.2 准备输血所需的输血器材和血液制品,对输血液制品进行核对和检查。

2.2 输血操作流程2.2.1 采血前要做好消毒和穿刺准备,选择适当的穿刺部位和针头。

2.2.2 输血过程中要注意输血速度和患者反应,随时观察患者的症状变化。

2.3 输血后处理2.3.1 输血结束后要对输血器材进行正确处理,避免交叉感染。

2.3.2 对患者进行观察和监测,及时处理输血反应。

结语全院输血管理制度及操作技术规范的建立是医疗质量管理的重要内容,对于提高输血操作的规范性和安全性具有重要意义。

医务人员要严格按照相关规范要求,做好输血操作工作,为患者提供安全可靠的输血服务,确保患者的安全和健康。

医院临床用血管理制度

医院临床用血管理制度

医院临床用血管理制度
是指医院规范化、科学化地管理血液和血液制品的使用过程的一套制度。

其目的是保证患者用血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提高血液资源的利用率,确保医疗质量。

医院临床用血管理制度包括以下内容:
1. 临床用血指征的制定:制定详细的用血指征,明确哪些患者需要输血,根据不同病情和临床需要确定输血的种类和数量。

2. 用血审批程序:规定临床用血的审批程序,确保医务人员在使用血液和血液制品时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申请、审批和使用。

3. 血液管理委员会:成立血液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和监督执行临床用血管理制度,包括用血指征的更新和审核、用血指导方针的制定和宣传等工作。

4. 用血风险评估和记录:对每一次输血过程进行风险评估,记录输血前后的相关数据,包括患者的病情、血液类型和用血量等。

5. 用血质量管理:建立完善的血液质量管理体系,包括血液采集、输血设备的检验和维护、血液追溯等,确保用血的质量和安全。

6. 用血教育和培训:针对医务人员开展用血教育和培训,提高其临床用血的科学性和规范性,增强用血的风险意识。

7. 用血监测和评估:定期对临床用血情况进行监测和评估,包括用血指标的达标率、不良反应的发生率等,及时进行问题的整改和改进措施的推广。

医院临床用血管理制度的实施可以有效提高血液资源的利用率,减少用血风险,提高医疗质量,保障患者的安全和利益。

医院临床用血管理制度范文(二篇)

医院临床用血管理制度范文(二篇)

医院临床用血管理制度范文一、引言本医院致力于提供安全可靠的血液制品,为患者的康复和治疗提供支持。

为了确保血液管理的合理性和有效性,制定本医院临床用血管理制度。

本制度旨在规范临床用血的程序和要求,提高血液的使用效率和安全性。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医院所有临床科室和相关人员,包括医生、护士和实验室人员等。

三、用血申请及审核1. 临床用血的申请应由医生书面提出,明确患者的姓名、住院号、科室和具体用血要求。

2. 医生在决策用血时应充分考虑患者的病情和实际需要,确保用血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3. 临床用血申请需经过科室主任或相关专科主管医师的审核,并签字确认。

四、血液品种的选择与指征1. 在选择血液品种时,应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并遵循以下原则:a. 红细胞悬浮液:用于纠正贫血和缓解缺氧症状。

b. 血小板:用于治疗或预防出血性疾病。

c. 新鲜冰冻血浆:用于急需凝血因子替代的情况下。

d. 其他血液制品:根据具体需要选择,并确保用血的指征明确。

2. 用血申请需明确患者使用血液品种的指征,并有相关检验结果的支持。

五、血液的储存和输血操作1. 血液的储存应符合相关规范和标准,确保其质量和安全性。

2. 血液的输血操作应由专业人员进行,遵循以下步骤:a. 核对患者的身份信息和用血要求。

b. 核对血液品种、血液编号和有效期。

c. 进行血液预热处理,确保温度适宜。

d. 采用适当的输血装置和方法,遵循相关操作规范。

e. 实时观察患者的输血反应,及时记录并报告异常情况。

六、用血相关风险的防控1. 严格执行用血程序,确保用血的安全性和规范化。

2. 严禁非医疗人员擅自操作和移动血液制品。

3. 用血过程中,应注意患者的输血反应和不良事件的发生,及时处理和报告。

4. 密切监测血液库存和有效期,及时处理过期和损坏的血液制品。

5. 对于不符合用血指征的情况,应及时纠正和追究责任。

七、用血质量评价与持续改进1. 定期进行用血质量评价和相关的统计分析,以评估用血的合理性和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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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一、输血前告知制度 (2)二、临床用血评估、评价制度 (3)三、临床输血申请、审核制度 (4)四、输血前检查制度 (7)五、输血(不良)反应登记及回报制度 (8)六、输血后感染的登记报告制度 (9)七、紧急抢救配合性输血、非同型输血管理制度 (10)八、紧急输血后上报制度 (12)九、临床用血申请分级管理制度 (13)十、临床科室和医师用血评价及公示制度 (14)十一、临床输血管理实施细则 (15)十二、受血者标本采集和送检核对制度 (20)十三、临床用血医学文书管理制度 (21)十四、临床输血危急值管理制度 (24)十五、医院临床输血适应症管理制度 (26)类别:输血科制度编号:BY-SX-001题目:输血前告知制度修订日期:2019年12月26日一、输血前告知制度一、输血是医师根据病情需要挽救生命的医疗手段,但鉴于目前血液采集与检测技术限制,仍不能完全避免输血所存在的风险。

如输血不良反应有荨麻疹、寒颤及发热等;输血传播的疾病主要有肝炎、艾滋病、梅毒等。

二、临床医师实施输血治疗前,必须向患者或其家属告知输血目的、输注同种异体血的不良反应和经血液途径感染疾病的可能性、可能的替代方法(如自体输血)、选择的血液品种(详见临床输血告知表),征得患者或其家属的同意,并在《输血治疗同意书》上签字(患方与经治医师共同签署),同意书中须明确其他输血方式的选择权,方能实施输血治疗。

三、无家属签字的无自主意识患者的紧急输血,应报医务科(节假日、夜班报行政值班)或分管领导同意、备案,并记入病历。

《输血治疗同意书》随病历保存。

门急诊患者的输血《输血治疗同意书》送至输血科保存。

四、每次输血前均应实施输血前告知。

二、临床用血评估、评价制度为进一步加强临床用血管理,规范临床合理用血,根据《医疗机构用血管理办法(卫生部85号令)》制订本制度。

一、输血前评估(一)医师在决定是否对患者进行输血治疗前,必须根据《输血前评估管理规程》,对患者的病情和实验室检测结果分析评估,决定是否输血及何时输何种血液制品。

确保在正确的时间将正确的血液输给正确的患者。

(二)医师应将评估内容详细记录在病程记录中。

(三)手术中麻醉科医师决定的输血,由麻醉科医师评估并记录在麻醉记录中。

二、输血后评价(一)医师应于患者输血后根据辅助检查结果及患者病情及临床症状进行评价。

并记录于输血病程记录中。

(二)临床科室每月对医师输血前评估、输血适应征、输血不良反应回报、输血后评价、输血病程记录、用血权限等情况进行评价。

(三)输血科每月要对全院临床用血信息进行分析评估、评价报医务科。

(四)医务科定期组织相关专家对输血病历进行分析评估,定期点评输血病历,评价临床输血的合理性。

三、临床输血申请、审核制度一、决定输血治疗前,经治医师应向患者或其家属说明输血目的、输同种异体血的不良反应和经血传播疾病的可能性,征得患者或家属的同意,并在《输血治疗同意书》上签字。

签好《输血治疗同意书》后,方可申请输血。

无家属签名的无自主意识患者的紧急输血,应报医务科(节假日、夜间报行政值班)或主管领导同意、备案,并记录病历。

患者同一次住院期间多次需输血时,同意只在第一次输血前签署输血治疗同意书者,需向患方说明并在《输血治疗同意书》上注明以后输血时,不再签署。

二、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少于800毫升的,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上级医师核准签发后,方可备血。

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在800毫升至1600毫升的,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经上级医师审核,科室主任核准签发后,方可备血。

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达到或超过1600毫升的,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科室主任核准签发后,报医务部门批准,方可备血。

注:以上规定不适用于急救用血。

三、择期手术用血至少于预定输血日期前一天(RhD阴性患者手术用血应提前两天)将血样和申请单送至输血科。

一次备血量(全血、红细胞)达到或超过1600ml时要履行报批手续,由临床科室主任签字,经输血科审核后,报医务科批准(紧急用血3日内补办)。

四、特殊血液成分的申请:单采血小板须提前两天,全血、 RhD阴性血液(非手术用血)、洗涤红细胞、白细胞等须提前一天与输血科预约;全血备血必须经科主任审核签名、输血科审核后报医务科批准,输血科与血站联系;若与血站预约不成,输血科及时告知临床医师协商解决。

特殊血液成分用血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尽早输用,避免浪费。

确因特殊情况不能用于临床的(如患者突然死亡),临床医生应及时通知输血科,特殊血液成分血站未发出或输血科可以调剂给其他患者方可取消申请。

五、手术时间改变或患者抢救无效死亡,临床医师应在血液出库前及时通知输血科更改预约或取消申请。

输血科工作人员应在原输血申请单上记录并签名备查。

六、手术过程中或患者病情突变,突发大出血,应立即通知输血科增加申请,以便调配血液,最大限度保证患者抢救用血。

七、紧急抢救非同型血液输注申请需经患者所在科室科室主任同意,经输血科主任审核,报医务科批准。

八、输血科应认真审核《临床输血申请单》,不符合要求的拒收。

紧急用血时,《临床输血申请单》不符合要求应积极协调临床医生,保证临床抢救用血。

九、紧急情况下RHD阴性病人输注RHD阳性血液制品申请:如果菏泽市中心血站不能及时供应RHD阴性血液制品,不能满足临床紧急输血的需要,为保证紧急情况下的输血救治,抢救病人生命,可以输注ABO 同型RhD阳性血液制品。

输注前需告知病人或家属非同型输注的风险,并征得病人家属同意,报医务科审批、备案,并记录入病历。

输血时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紧急情况下,患者为RhD阴性,没有检测到抗-D,男性患者或无生育需求的女性患者可输RhD阳性红细胞,但必须征得患者或其家属的同意,并在病历上注明。

若有抗-D抗体产生,以后输血只能输注RhD阴性红细胞。

(二)患者为RhD阴性,体内虽未检测到抗-D,但患者是有生育需求的妇女(包括未成年女性)应输RhD阴性血液;如一时找不到RhD阴性血液,不立即输血会危及到患者生命,此时应本着抢救生命第一的原则,先输RhD阳性血抢救。

临床医师要在病历上注明可能产生抗-D,将来只能输RhD阴性血液或可能发生流产、新生儿溶血病,征得患者或其亲属同意后才能实施。

(三)患者为RhD阴性,体内检测到抗-D,如一时找不到RhD阴性血液,不立即输血会危及到患者生命,此时应本着抢救生命第一的原则,先输RhD阳性血抢救。

临床医师征得患者或其亲属同意后才能实施,同时应密切监测患者实验室溶血指标、尿色尿量、血压等,须在输注前应用大剂量肾上腺皮质激素或/和静脉丙种球蛋白(400-600)mg/kg),甚至更大剂量或/和血浆置换等治疗,一旦出现溶血迹象应立即停止输血,马上予以相应的治疗。

(四)血小板输注原则同红细胞,RhD阴性患者可以输注ABO同型RhD阳性血浆和冷沉淀。

十、紧急非同型血液输注申请如果输血科ABO和RhD同型血液的贮存量不能满足紧急输血的需要或者血型难以鉴定或其他原因交叉配血阳性的患者需紧急输血,为保证紧急情况下的输血救治,可以非同型血液输注。

输注前输血科需告知临床医生患者实验室检测的情况,临床医生需告知病人或家属非同型输注的风险,并征得病人家属同意,报医务科审批、备案,并记录入病历。

紧急非同型血液输注原则四、输血前检查制度一、输血或拟输血的患者,输血前应做输血前检查,包括:(一)输血相容性检测:ABO血型鉴定、RhD血型鉴定(紧急输血时RhD检查可除外)、不规则抗体筛查和交叉配血试验。

(二)肝功能测定和感染性疾病筛查:感染性疾病筛查包括乙肝五项、丙肝抗体、梅毒抗体、艾滋病毒抗体等。

(三)输血指征的检测:血液分析、凝血四项、血栓弹力图等。

二、输血前输血科应按《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作血型、交叉配血等试验,交叉配血不合时;有输血史、妊娠史、或短期内需要接收多次输血者,每次输血前都应进行不规则抗体筛查。

三、经治医生应将以上第1条所规定项目在《输血申请单》上认真填写,结果未回的要注明,否则输血科拒收。

四、住院病人若反复多次输血,传染性指标检测于本次住院第一次输血前检查一次。

间隔三个月输血应重新进行肝功能测定和感染性疾病筛查。

五、传染性指标检测阳性结果要按有关规定逐级上报。

五、输血(不良)反应登记及回报制度一、输血过程中临床医护人员应密切观察患者有无不良反应,并认真做好输血记录。

二、输血过程中或输血后若出现不良反应,护士要减慢或停止输血,立即通知主管医师和输血科人员,静脉注射生理盐水维持静脉通路。

三、临床医生填写《患者输血反应回报单》送输血科,并在病程记录中记录。

四、输血科对输血不良反应进行相关检测,协同临床医生尽快找出输血反应原因,详细填写处理反馈意见及时反馈临床。

危及生命的反应立即上报医务科,资料保存十年。

五、输血科每月统计输血(不良)反应发生率,年终统计分析全年输血(不良)反应率,逐月逐年上报医院医务部。

六、输血后感染的登记报告制度一、用于临床的所有血液制品必须来自菏泽市中心血站,杜绝非法血液制品用于临床。

二、临床医生严格掌握输血适应征,安全、合理输血。

对需输血和拟输血的患者输血前做经血液感染的感染性疾病筛查(输血常规)。

三、输血科应严格执行与院感相关的规定,按时消毒、定期作细菌培养,如果细菌培养不符合规定应及时查找原因及时整改。

四、输血科工作人员每年作乙肝五项等经血传染性指标,对不符合规定者,及时调离。

五、若发现有输血后感染的患者,由临床医师立即书面向输血科报告。

六、输血科负责登记并向院感科、门诊部、中心血站报告,及时调查。

七、若发现重大疫情应立即向分管院长报告。

八、对确属输血后感染的事件院感科、门诊部、输血科共同负责调查处理,并按相关规定执行。

九、对不履行报告职责,导致不报、漏报、迟报者,将依据有关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或处分。

类别:输血科制度题目:紧急抢救配合性输血、非同型输血管理制 度七、紧急抢救配合性输血、非同型输血管理制度紧急抢救配合性输血是指供受血双方ABO 血型相同时交叉配血相合或不相合情况下的紧急抢救输血的原则,非同型输血是指在紧急情况下,O 型供血者血液给非O 型受血者使用的输血原则,或ABO 血型相同,Rh 阴性受血者接受Rh 阳性血液的输血原则。

患者因大出血致失血性休克病情危重,且不立即输血会危及患者生命时,应本着抢救生命为第一原则,实施紧急抢救配合性输血、非同型输注,为此特制定本制度。

一、成立紧急抢救配合性输血、非同型输血领导小组,由医务科主任任组长,输血科主任及临床相关科室主任任副组长,临床相关科室经治医师任组员。

全面负责紧急抢救配合性输血、非同型输注的启动与终止。

二、临床医生申请紧急抢救输血时应在输血申请单上注明紧急抢救同时上报科主任和医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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