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中央空调压力容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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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前有关检验证明

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前有关检验证明

TSG08-2017《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前有关检验证明的讲解(2020.1.1)一、特种设备的分类特种设备是指对人身和财产安全有较大危险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设备设施。

1、锅炉,包括蒸汽锅炉、热水锅炉、有机热载体锅炉。

2、压力容器(含气瓶),包括固定式压力容器、移动式压力容器、氧舱、气瓶。

3、压力管道,包括工业管道、公用管道、长输管道。

4、电梯,包括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液压驱动电梯、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其它类型电梯。

5、起重机械,包括桥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塔式起重机、流动式起重机、门座式起重机、升降机、缆索式起重机、桅杆式起重机、机械式停车设备。

6、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包括叉车、非公路用旅游观光车辆。

7、客运索道,包括客运架空索道、客运缆车、客运拖牵索道8、大型游乐设施,包括观览车类、滑行车类、架空游览车类、陀螺类、飞行塔类、转马类、自控飞机类、赛车类、小火车类。

二、特种设备的检验周期(一)锅炉的检验周期1、内部检验:2年2、外部检验:1年(二)压力容器的检验周期1、固定式压力容器(1)年度检查:1年(2)定期检验:首次定期检验:投用后3年内。

以后的检验周期,由检验机构根据压力容器的安全状况等级,确定下次检验日期,一般1—6年。

1)安全状况等级为1、2级的,一般每6年一次;2)安全状况等级为3级的,一般3~6年一次;3)安全状况等级为4级的,应当监控使用,其检验周期由检验机构确定;2、移动式压力容器(汽车罐车、铁路罐车和罐式集装箱)的定期检验(1)年度检验:1年(2)首次全面检验:投用后1年内。

下次的全面检验周期,由检验机构根据移动式压力容器的安全状况等级,按照下表全面检验周期要求确定。

3、长管拖车、管束式集装箱的定期检验(1)年度检验:1年(2)定期检验:4、医用氧舱的定期检验(1)年度检验: 1年(2)全面检验:3年(三)气瓶的的定期检验周期1、钢质无缝气瓶、钢质焊接气瓶(不含液化石油气钢瓶、液化二甲醚钢瓶、溶解乙炔气瓶、车用气瓶及焊接绝热气瓶)、铝合金无缝气瓶:(1)盛装氮、六氟化硫、惰性气体及纯度大于等于 99.999%的无腐蚀性高纯气体的气瓶(例如:氮气瓶、氩气瓶):5年;(2)盛装对瓶体材料能产生腐蚀作用的气体的气瓶、潜水气瓶以及常与海水接触的气瓶(例如:氨气瓶、氧气瓶):2年;(3)盛装其它气体的气瓶:3年。

什么样的压力容器属于特种设备,需要办理施工告知和使用登记

什么样的压力容器属于特种设备,需要办理施工告知和使用登记
回复单位: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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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咨询标题:
什么样的压力容器属Βιβλιοθήκη 特种设备,需要办理施工告知和使用登记?
类 型:
咨询
咨询内容:
什么样的压力容器属于特种设备,需要办理施工告知和使用登记?
回复内容:
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属于特种设备监管范围的压力容器,是指盛装气体或者液体,承载一定压力的密闭设备,其范围规定为最高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压),且压力与容积的乘积大于或者等于2.5MPa?L的气体、液化气体和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者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的固定式容器和移动式容器;盛装公称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2MPa(表压),且压力与容积的乘积大于或者等于1.0MPa?L的气体、液化气体和标准沸点等于或者低于60℃液体的气瓶;氧舱等。按照《简单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规定,简单压力容器不需要办理使用登记手续。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实施主体:各县(区、功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局)设定依据:《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三十三条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收费标准:不收费申请条件: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在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三十日内,向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办理使用登记,取得使用登记证书。

登记标志应当置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办理范围:锅炉、压力容器、气瓶、电梯、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场(厂)内机动车辆.申请材料:所提交材料应提供盖有单位章的复印件1份(登记表卡除外)一、锅炉1、使用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个人身份证明(适用于公民个人所有的锅炉);2、锅炉产品合格证(含产品数据表)(新投入使用);3、《锅炉登记表》一式2份(盖单位公章);4、安装监督检验报告或定期检验报告书;5、锅炉水质检验报告或有机热载体检验报告。

6、锅炉能效证明文件注:1、办理使用登记变更的,使用单位应持《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变更证明》及已注销的《使用登记证》、《锅炉登记表》.2、特种设备报废,应向使用登记机关提交《使用登记证》、《锅炉登记表》.二、压力容器(一)移动式压力容器1、使用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个人身份证明(适用于公民个人所有的压力容器);2、压力容器产品合格证(含产品数据表)(新投入使用的);3、制造监督检验证明(一年内有效)或定期检验报告(有效期内);4、移动式压力容器车辆走行部分行驶证;5、《特种设备(压力容器)使用登记表》一式二份(加盖公章)。

(二)氧舱1、使用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个人身份证明(适用于公民个人所有的压力容器);2、压力容器产品合格证(含产品数据表);3、医用氧舱设置批准书;4、氧舱安装质量证明资料;5、氧舱安装监督检验证明、投入使用前验收资料;6、《特种设备(压力容器)使用登记表》一式二份(加盖公章)。

(三)固定式压力容器1、使用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个人身份证明(适用于公民个人所有的压力容器);2、压力容器产品合格证(含产品数据表)(新投入使用);3、制造监督检验证明(投入运行三年内有效)或定期检验报告(有效期内);4、《特种设备(压力容器)使用登记表》一式二份(加盖公章).注:1、简单压力容器不需要办理《使用登记证》.2、使用单位为承租或者承包方时,应提供与产权所有者的明确安全责任的租赁或者承包合同。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表格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表格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表格1. 介绍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表格是一种用来记录特种设备使用情况的表格。

特种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压力容器、起重机械、电梯等。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表格的主要目的是为了确保特种设备的合规使用,促进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

2. 表格结构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表格主要包含以下字段:•序号:记录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的顺序编号。

•设备名称:填写特种设备的名称,如压力容器、起重机械等。

•设备型号:填写特种设备的具体型号,方便对设备进行辨识和分类。

•制造单位:填写特种设备的制造单位,记录特种设备的生产来源。

•出厂编号:填写特种设备的出厂编号,用于确认特种设备的身份和追溯其历史记录。

•安装地点:填写特种设备的具体安装地点,方便进行设备管理和维护。

•用途:填写特种设备的使用目的,明确特种设备的功能和适用范围。

•使用单位:填写特种设备的使用单位,即特种设备所属的企事业单位。

•责任人:填写特种设备的使用责任人,负责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和维护工作。

•有效期限:填写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的有效期限,用于控制特种设备使用证的时效性。

3. 使用流程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表格的使用流程如下:1.填写表头信息:在表格的顶部填写单位名称、表格名称、编制日期等信息。

2.填写设备信息:按序号填写设备名称、设备型号、制造单位等基本信息。

3.填写使用信息:填写出厂编号、安装地点、用途等特种设备使用相关信息。

4.填写单位信息:填写使用单位、责任人等特种设备所属单位相关信息。

5.填写有效期限:填写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的有效期限。

6.审核和签字:由相关负责人对表格进行核对和审核,并在表格底部签字确认。

7.存档和管理:将填写完整的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表格进行存档,并进行定期管理和监督。

4. 注意事项在填写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表格时,需要注意以下事项:•表格要求填写完整、准确,确保每个字段的信息都能正确记录。

•对于多个特种设备的登记,表格应按照序号进行逐一填写,确保每个特种设备都有相应的记录。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办证须知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办证须知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办证须知1 项目名称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包括:首次使用登记、到期换证、变更使用登记、补证)。

注1:变更使用登记包括:特种设备长期停用、重新启用、移装、变更使用单位、使用单位(或产权单位)更名、超期使用、注销等。

2 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山东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TSG 08-2017 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3 实施主体及受理范围3.1 实施主体在东营市行政区域内使用特种设备的单位或个人。

3.2 受理范围东营市行政区域内使用的3类压力容器、移动式压力容器、医用氧舱、电站锅炉、大型游乐设备以及胜利油田主体单位使用的特种设备。

不需要办理使用登记的特种设备:1)锅炉D级锅炉。

2)压力容器(1) 深冷装置中非独立的压力容器、直燃型吸收式制冷装置中的压力容器、铝制板翅式热交换器、过程装置中冷箱内的压力容器;(2) 盛装第二组介质的无壳体的套管热交换器;(3) 超高压管式反应器;(4) 移动式空气压缩机的储气罐;(5) 水力自动补气气压给水(无塔上水)装置中的气压罐,消防装置中的气体或者气压给水(泡沫)压力罐;(6) 水处理设备中的离子交换或者过滤用压力容器、热水锅炉用膨胀水箱;(7) 蓄能器承压壳体;(8) 简单压力容器;(9) 消防灭火用气瓶、呼吸器用气瓶、非重复充装气瓶。

4 申请条件4.1 特种设备的使用单位具有合法的身份;4.2 使用的特种设备由取得许可单位设计、制造、安装,并经监督检验(适用于需要监督检验的)安全性能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4.3 使用单位有与设备使用相适应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持证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4.4 使用单位建立了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各项管理制度、应急处理措施,并能有效运转;4.5 使用单位建立了设备安全技术档案;4.6 使用单位能够保证特种设备使用符合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的基本要求。

5 申请材料5.1 按台(套)办理使用单位申请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时,应当逐台(套)填写使用登记表,向登记机关提交以下相应资料,并且对其真实性负责:1)使用登记表(一式两份);2)含有使用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证明;3)特种设备产品合格证(含产品数据表、车用气瓶安装合格证明);4)特种设备监督检验证明(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使用前首次检验的特种设备,应当提交使用前的首次检验报告);5)机动车行驶证(适用于与机动车间的移动式压力容器)、机动车登记证书 (适用于与机动车固定的车用气瓶);6)锅炉能效证明文件。

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前有关检验证明

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前有关检验证明

TSG08-2017《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前有关检验证明的讲解(2020.1.1)一、特种设备的分类特种设备是指对人身和财产安全有较大危险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设备设施。

1、锅炉,包括蒸汽锅炉、热水锅炉、有机热载体锅炉。

2、压力容器(含气瓶),包括固定式压力容器、移动式压力容器、氧舱、气瓶。

3、压力管道,包括工业管道、公用管道、长输管道。

4、电梯,包括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液压驱动电梯、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其它类型电梯。

5、起重机械,包括桥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塔式起重机、流动式起重机、门座式起重机、升降机、缆索式起重机、桅杆式起重机、机械式停车设备。

6、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包括叉车、非公路用旅游观光车辆。

7、客运索道,包括客运架空索道、客运缆车、客运拖牵索道8、大型游乐设施,包括观览车类、滑行车类、架空游览车类、陀螺类、飞行塔类、转马类、自控飞机类、赛车类、小火车类。

二、特种设备的检验周期(一)锅炉的检验周期1、内部检验:2年2、外部检验:1年(二)压力容器的检验周期1、固定式压力容器(1)年度检查:1年(2)定期检验:首次定期检验:投用后3年内。

以后的检验周期,由检验机构根据压力容器的安全状况等级,确定下次检验日期,一般1—6年。

1)安全状况等级为1、2级的,一般每6年一次;2)安全状况等级为3级的,一般3~6年一次;3)安全状况等级为4级的,应当监控使用,其检验周期由检验机构确定;2、移动式压力容器(汽车罐车、铁路罐车和罐式集装箱)的定期检验(1)年度检验:1年(2)首次全面检验:投用后1年内。

下次的全面检验周期,由检验机构根据移动式压力容器的安全状况等级,按照下表全面检验周期要求确定。

3、长管拖车、管束式集装箱的定期检验(1)年度检验:1年(2)定期检验:4、医用氧舱的定期检验(1)年度检验: 1年(2)全面检验:3年(三)气瓶的的定期检验周期1、钢质无缝气瓶、钢质焊接气瓶(不含液化石油气钢瓶、液化二甲醚钢瓶、溶解乙炔气瓶、车用气瓶及焊接绝热气瓶)、铝合金无缝气瓶:(1)盛装氮、六氟化硫、惰性气体及纯度大于等于 99.999%的无腐蚀性高纯气体的气瓶(例如:氮气瓶、氩气瓶):5年;(2)盛装对瓶体材料能产生腐蚀作用的气体的气瓶、潜水气瓶以及常与海水接触的气瓶(例如:氨气瓶、氧气瓶):2年;(3)盛装其它气体的气瓶:3年。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 表格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 表格

1-2 锅炉压力容器使用登记附页1-3移动式压力容器使用登记附页11-4:氧舱使用登记附页附件2:《锅炉登记卡》(式样)锅炉登记卡使用登记证号码:注册代码:锅炉登记卡(电站锅炉副页)锅炉登记卡(基本信息)使用登记证号码:注册代码:附件3:《压力容器登记卡》(式样)压力容器登记卡压力容器登记卡(基本信息)使用登记证号码:注册代码:附件4 锅炉压力容器安装质量证明书(式样)附件5 锅炉压力容器注册代码和使用登记证号码编制规定一、注册代码注册代码由进行在用设备登记的安全监察机构编制,是在设备第一次输使用登记时派发的永久代码。

无论所有者、使用地点、性能是否改变,同一台(套、只)设备的代码在设备使用、检验、修理、改造、移装、过户中始终保持其唯一性,直至设备报废。

注册代码由设备分类码、行政区划代码、注册年份码、顺序码组成(共二十位)。

**** ****** ****** ****顺序码注册年份码行政区划代码设备分类码设备分类编码表说明设备分类码见设备分类编码表;行政区划代码用六位阿拉伯数字表示,引用GB/T2260《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按照设备登记机构所在地的行政区划代码分类;注册年份码用六位阿拉伯数字表示,以登记日期的年、月表述,其中“年”用四位阿拉伯数字,"月"用二位阿拉伯数字,一位数的"月"前面加"0";顺序码一般用四位阿拉伯数字表示,以同类设备在同月内登记的顺序编排,从"0001"排到"9999"。

对一个月内,同类设备的登记数超过9999的,可将头位数编为英大字母"A",如登记时的排序达到10002,则应编排为"A002",再超过A999,可将"A"编排为"B",依此类推。

举例:某一单位于1999年5月12日到北京市丰台区锅容管特安全监察机构办理一台热水锅炉的登记手续。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更换移动式压力容器《使用登记证》及电子记录卡的通知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更换移动式压力容器《使用登记证》及电子记录卡的通知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更换移动式压力容器《使用登记证》及电子记录卡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03.09.05•【文号】质检锅函[2003]54号•【施行日期】2003.09.0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质量管理和监督正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更换移动式压力容器《使用登记证》及电子记录卡的通知(质检锅函[2003]5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为了贯彻落实总局《关于更换特种设备<安全检验合格>标志的通知》(国质检锅函[2003]233号,以下简称《通知》)关于更换锅炉压力容器使用登记证件的要求,按照《锅炉压力容器使用登记管理办法》(国质检锅 [2003]207号),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办理移动式压力容器(铁路罐车、汽车罐车、长管拖车、罐式集装箱)使用登记,颁发《使用登记证》和电子记录卡(IC卡)。

我局委托中国特种设备公众信息网和沈阳市锅炉压力容器监督检验所统一制做了移动式压力容器《使用登记证》和IC卡以及制、发卡设备和相关软件。

请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尽快与中国特种设备公众信息网联系(可在 新开辟的IC专用网页上下载订单),订购移动式压力容器《使用登记证》和IC卡以及制、发卡设备和相关软件,培训电脑发卡人员。

全国范围内更换移动式压力容器《使用登记证》工作要求在2003年12月31日前完成。

通过更换《使用登记证》,可以向社会广泛宣传质检部门及其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的工作职能,培育公众的安全意识,接受公众对特种设备安全的监督,有效解决目前社会上假槽罐车证泛滥的问题。

各省应抓紧制定移动式压力容器《使用登记证》更换计划,明年1月1日起,原槽罐车《使用证》一律作废,无移动式压力容器《使用登记证》和IC卡的移动式压力容器不得继续使用,违者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中国特种设备公众信息网联系方式:通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6号华亭嘉园A座19A邮政编码:100029联系人:黄晓虎张阳联系电话/传真:************/82841065电子邮箱:***************.cn二00三年九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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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四、费用测算(3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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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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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存档) □ 10、《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验原件,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份存档) □ 11、使用单位授权办理使用(变更)登记业务的授权书(原件1份存档) □ 12、《深圳市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原件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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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三、材料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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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四、费用测算(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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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四、费用测算(2大厦)压力容Fra bibliotek特种设备使用登记
目前公司本部管辖范围内涉及到3个中心中央空调冷水 机组。根据目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3个中心的空调主机 的冷凝器、蒸发器以及油槽属压力容器特种设备管理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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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录
01 法律、法规 02 使用证办理流程 03 材料准备 04 费用测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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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一、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2013年6月29日 中国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号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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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二、使用证办理流程
准备工作
监督检验
办理登记证书
人员资格取证、设备
向特检院提交检验
资料齐全,经市
随机文件、安全附件
申请,并取得检验
监局审核合格后
校验报告、设备状态
评估
安装告知
委托有第Ⅱ类压力容
器安装资质的公司向
市监局履行安装告知
手续
合格报告
提交申请
整理资料,向特检 院提交使用登记申
请表
核发证书
份存档)
□ 6、有效期内的安装监督检验报告或定期检验报告(检验报告有整改 要求的,需同时提交由检验员签字确认的整改报告;验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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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三、材料准备
□ 7、有效期内的安全附件(压力表、安全阀等)校验报告(验原件) □ 8、有效期内的锅炉水质指标化验报告或有机热载体油品检验报告(验原件
) □ 9、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事故应急预案(验原件,加盖单位公章的目录1份
特种设备安全法( 全文).doc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2003年3月11日国务院令 第373号公布,根据2009年1月24日国务院令第549号修 订)
《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2009年8月31 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
《特种设备目录》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 条例.pdf
固定式压力容器安 全技术监察规程2009.pdf
特种设备目录(201 0年).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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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一、法律、法规(摘录部分条款) 特种设备安全法( 全文).doc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2013年6月29日中国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号 发布)
第三十三条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在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三十日内, 向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办理使用登记,取得使用登记证书。登记标志应 当置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第八十三条违反本法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 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止使用有关特种设备,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一)使用特种设备未按照规定办理使用登记的;(二)未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 案或者安全技术档案不符合规定要求,或者未依法设置使用登记标志、定期检验标志 的; (三)未对其使用的特种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自行检查,或者未对 其使用的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作出记录的; (四)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及时申报并接受检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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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一、法律、法规(摘录部分条款)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 条例.pdf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2003年3月11日国务院令第373号公布,
根据2009年1月24日国务院令第549号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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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一、法律、法规(摘录部分条款)
固定式压力容器安 全技术监察规程2009.pdf
《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2009年8月31日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
第一步
第二步
第三步
第四步
第五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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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三、材料准备
□ 1、《承压类特种设备使用(变更)登记申请表》(需要加盖使用单位 公章;原件2份,1份存档,1份退回)
□ 2、质量证明书及出厂监督检验证书(验原件,复印件1份存档) □ 3、设备总图(需要加盖设计审核印章或设计许可印章;验原件) □ 4、安装使用及维护说明书(验原件) □ 5、进口锅炉、压力容器安全性能监督检验证书(验原件,复印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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