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业务资金清算流程
银行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业务管理办法

附件1:xx银行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业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行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代理销售业务(以下简称基金代销业务),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防范交易风险,促进业务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试点办法》、《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我行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开放式基金)是指基金份额总额不固定,基金单位总数可随时增减,投资者可按基金的报价在规定的时间和营业场所申购或赎回基金单位的一种基金。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基金代销业务是指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批准,我行受基金管理人委托,作为开放式基金的代销机构,利用我行的基金代销营业网点为开放式基金投资者提供基金代销业务,收取基金代销手续费,并且提供相应配套服务的一项中间业务。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的基金代销业务包括代理开放式基金投资者的基金账户的开户和注册登记、开放式基金的认购、申购、定时定额申购、赎回、预约赎回、转换、转托管、非交易过户、分红等交易,以及提供相应的账户管理、查询和咨询服务等。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xx银行开放式基金代销业务的各级管理机构和代销网点。
基金代销业务管理原则:统一组织:由总行统一组织、推广和管理全行开放式基金代销业务。
集中运作:由于总行实现数据集中管理,各代销网点基金交易均可实现集中运作,实时交易。
第六条我行从事开放式基金代销业务,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人民银行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投资人的合法权益。
遵守基金合同、基金代销协议的约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诚实守信,勤勉尽责,恪守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
第二章业务规则第七条我行代销基金须选择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基金管理公司及其管理的开放式基金产品,并由总行统一负责基金公司的选定及基金产品的引入,各支行不得自行选定基金公司及基金产品。
十三基金销售业务操作流程4日清算流程

日清算流程日清算流程是公司基金销售交易管理系统中预先设定好的一个流程。
它起到数据的汇集、处理、传输、汇总的作用,完成系统信息流、资金流的内部归集与预处理以及与外部相关机构、部门间的业务数据传递。
其流程图如下:日清算流程操作说明:9:00—9:30 是每日系统初始化的时间。
在这个时间段,主要完成三个方面的操作:日初始化,接收行情,启动交易。
1.日初始化:主要是重新划定时间参数,业务标号重新排序;2.行情数据的接收:行情数据是指由TA 发送的T-1日的基金净值数据和基金状态数据。
通过国政通软件接收行情数据到事先设定好的指定目录中;3.启动交易:意味着当天的交易准备工作已经就绪,销售柜台与结算部门可以正常的进行当天的业务操作。
9:30—15:00 是正常的业务受理时间,销售柜台受理开户、登记、修改资料等账户类申请,以及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转换、基金转托管等交易类申请;结算部受理资金的存入、转出、定投操作。
为了严控盘后交易,原则上15:00之后柜台不再受理业务,如果投资者在资金在当日15:00之前到账,15:00之前申请单未录入完毕,则系统自动控制该笔业务需业务主管授权方可受理,且只能算作次日交易。
如投资者资金当日15:00之前未能到账,则15:00之后柜台不受理任何业务。
4.停止柜台交易:结算部网上交易对账完成后,需要在交易管理系统中停止柜台交易,顾名思义,停止柜台交易完成后,则柜台系统除查询外,无法进行任何其他操作。
如果网上交易对账未完成,或者柜台交易有未完成的操作(如柜台录入投资人的申请却未进行复核),也无法停止柜台交易,需根据系统的提示,将未完成的交易完成,才能停止柜台交易。
5.处理前备份:停止柜台交易之后,进入处理前备份,这个步骤的主要作用就是将当天柜台和网上汇总的所有交易申请数据进行备份,以确保如果未来处理该数据时系统出现异常,可以进行数据恢复。
6.交易预处理:处理前备份后,进入交易预处理环节,这个环节是将当天的申请数据和资金记账情况进行匹配,如果匹配无误,则该步骤完成,如果匹配中发现有不匹配的数据,则系统会显示不匹配的数据及原因,操作人员需要根据提示和实际业务情况进行调整,直至当日的申请数据和资金记账匹配无误后,该环节完成。
银行基金代销资金清算流程

银行基金代销资金清算流程首先,基金公司与银行签署基金代销合作协议,确定代销的基金产品、销售渠道、销售期限等相关事项。
接下来,银行通过自己的销售渠道,如柜台销售、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方式,向客户推介基金产品。
客户根据自己的需求和风险承受能力,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进行投资。
客户投资基金后,银行将客户的投资款项划转至基金公司的指定资金账户。
同时,银行将客户的个人信息、投资金额等相关信息传输给基金公司。
基金公司收到客户的投资款项后,将资金存放至托管银行的专用账户中。
托管银行是一个独立的银行机构,负责基金的资金托管、结算等工作。
基金公司需要与托管银行建立信托关系,并签署相关协议。
基金公司将客户投资资金委托给托管银行进行管理。
托管银行收到基金公司的委托后,会对客户投资资金进行核实并确认。
确认无误后,托管银行会将资金从银行账户转入基金公司的账户,并将交易凭证等相关信息传输给基金公司。
基金公司收到托管银行发来的资金结算信息后,将资金清算的相关数据录入系统中,并进行核对。
一般情况下,基金公司会每天进行资金结算操作。
最后,基金公司将已清算的资金划转至指定的账户。
同时,基金公司根据客户的投资份额,将相应的基金份额划入客户的基金账户中。
整个银行基金代销资金清算流程的关键环节是资金的划转和结算。
通过建立专门的资金托管体系,确保了资金的安全性和透明度。
同时,银行基金代销资金清算流程也需要遵循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确保合规操作。
总之,银行基金代销资金清算流程是银行与基金公司之间的资金结算流程。
通过合作,确保了客户的资金安全和基金投资的顺利进行。
银行作为销售渠道的角色,负责向客户推介基金产品,并进行资金的划转和结算工作。
基金公司作为产品提供方,负责管理和运作基金,确保资金的安全和收益的最大化。
托管银行则负责基金的资金托管和结算,通过建立专门的资金托管体系,确保资金的安全和透明度。
银行基金代销资金清算流程是基金销售业务的重要环节,需要遵循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确保合规操作。
银行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会计核算操作规程模版

银行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会计核算操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基金托管业务会计核算质量,保障投资人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基金托管人的监督职责,强化基金托管业务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银行基金托管业务管理办法》以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业务规则和结算制度,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基金托管业务会计核算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会计政策及基金合同中的有关规定,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严格序时地进行会计核算、会计处理。
第三条基金托管业务会计核算操作规程是指托管行开办基金托管业务时,进行相关业务操作的规范性要求。
第四条基金托管业务会计核算操作应坚持真实、有效、严谨的操作原则,会计核算员进行业务操作时应严格遵守本规程。
第五条基金托管业务会计核算必须遵守基金管理公司与基金托管银行同步核算原则,核算过程与结果必须及时核对无误。
第六条本规程所指基金托管业务会计核算业务主要包括基金参数及年度账套设置、会计核算业务、资产估值、基金资产数据结果核对、基金财务报表编制及相关信息报表的复核等业务操作。
第七条本规程适用于我行资产托管部的基金托管会计核算业务操作。
第八条第二章基金账套设置第八条基金正式成立前5个工作日内估值核算中心经理填写“银行资产托管业务系统权限申请表”,并报托管部总经理批准,确保相关业务准备完毕。
第九条会计核算经办岗通过加密传真方式接受加盖基金管理人业务章的具体会计事项处理方法的书面文件,如预提费用的计提、企业债的税收处理、回购计息方式等。
会计核算经办岗对书面文件审核是否符合基金托管业务会计相关规定。
第十条基金成立并将资金划入托管账户前三个工作日设置基金账套;会计核算经办岗登陆“估值系统”,为新成立基金建立核算估值账套。
会计核算经办岗在账套完成后,交会计核算复核岗进行复核,于基金成立日启用账套。
第十一条系统维护岗在托管业务系统内为基金业务人员赋予相应的会计核算经办或复核角色权限,同时将核算系统权限调整申请表与“银行资产托管业务系统权限申请表”一起归档保存。
证券基金代销业务清算流程

证券基金代销业务清算流程
一、业务准备阶段
1. 确定代销业务的具体内容和范围。
2. 确定代销期限和计划。
3. 获取必要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资格和执照。
二、开展代销业务阶段
1. 向投资者推销证券基金产品。
2. 接收投资者的委托,并与投资者签订代销合同。
3. 对投资者的资财状况进行风险评估。
4. 收集投资者的相关信息和文件,并进行核实。
5. 根据投资者的投资需求和风险承受能力,向其推荐适合的证
券基金产品。
6. 协助投资者填写相关表格和文件。
7. 将投资者的委托转发给证券基金管理公司,并确保准确执行。
三、结算与清算阶段
1. 根据代销合同约定和投资者的指示,进行投资资金的结算。
2. 对销售的证券基金产品进行结算核算,并进行清算。
3.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相关业务税务的申报和缴纳。
4. 向投资者提供结算和清算的相关证明和报告。
四、投资者服务阶段
1. 向投资者提供证券基金产品的市场动态和相关信息。
2. 回答投资者的咨询和疑问。
3. 提供投资者的账户信息和结算报告。
4. 协助投资者进行账户变更和资金调整。
五、业务风险管理阶段
1. 定期进行业务风险评估和监测。
2. 加强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措施。
3. 及时处理和报告发现的风险问题。
以上是证券基金代销业务清算流程的概要,具体实施细节还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注意:本文档仅供参考,具体操作还需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要求。
基金代销资金清算流程

基金代销资金清算流程基金代销是指基金公司委托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销售其旗下基金产品的一种方式。
这一方式不仅可以扩大基金销售渠道,还可以提高基金公司的品牌影响力和市场份额。
然而,基金代销涉及到大量的资金流转和清算工作,需要一套规范的流程和机制来保证资金的安全性和清算的准确性。
下面将详细介绍基金代销资金清算流程。
1.前期准备阶段:在进行基金代销之前,基金公司和代销机构需要签订代销合同,并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
双方还需要共同制定基金代销计划,包括销售目标、市场推广策略等。
此外,代销机构还需要获得基金公司授权的销售资格,并进行相关业务培训。
2.资金募集阶段:代销机构在获得基金公司授权后,可以通过线下渠道或线上平台开始销售基金产品。
在客户购买基金产品后,代销机构会收集客户的基本信息和认购资金,并开立基金账户。
3.资金划拨阶段:在客户购买基金产品后,代销机构将客户的认购资金划拨至基金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同时,代销机构还需要将客户的基本信息和认购金额报备给基金公司进行备案。
基金公司会对划拨的资金进行核验,并根据客户购买的基金产品进行份额确认。
4.资金清算阶段:一般情况下,基金代销商会将代销的基金产品集中存放在指定的基金账户中。
在每个清算日,代销机构需要向基金公司提供基金的销售份额和资金情况。
基金公司根据代销机构提供的数据进行份额确认和资金清算,并将清算的资金划拨至代销机构的账户。
5.结算和报告阶段:基金代销商会定期向基金公司报告销售情况和资金清算情况。
基金公司会根据报告进行结算,并向代销机构支付销售服务费用。
同时,基金公司还需要将基金的净值公告和报告发送给代销机构,供其向客户提供基金投资情况和业绩展示。
6.客户资金赎回阶段:客户在持有基金产品期间,如果需要赎回资金,可以通过代销机构提交赎回申请。
代销机构在收到客户赎回申请后,会向基金公司申请赎回款项,并将赎回的资金划拨至客户指定的银行账户。
总结:基金代销资金清算流程是一个复杂而规范的过程,涉及基金销售、资金划拨、份额确认和资金清算等环节。
银行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操作规程模版

银行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操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托管业务运作,保证我行托管的基金安全、高效地运行,保障投资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银行资产托管业务管理办法》,特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所指基金托管业务主要包括基金会计核算业务、基金资金清算、基金投资监督、财务报表审核和基金公开信息披露复核等业务操作。
其中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参照《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和《银行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会计核算管理办法》执行。
第三条本规程所指公开信息披露复核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制作基金月报、制作和审核基金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年度报告、招募说明书更新等定期信息,以及基金销售材料、基金分配投资收益、更改有关申购赎回方式或召开持有人大会等公开信息的复核工作。
第二章会计核算业务操作第一节基金管理人指令的发送与执行第四条基金管理人指令的授权。
基金管理人将有权发送指令人员的授权书预先用传真方式通知托管人,注明授权代表权限和生效时间,并预留授权代表的印鉴和签字样本。
基金管理人在一周内送达授权书书面正本。
第五条基金管理人变更或终止授权代表的权限,应立即用传真方式通知托管人,变更或终止自前述授权书传真给托管人并通过录音电话确认次日或变更或终止授权书注明的生效之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在1周内送达授权书的正本。
第六条基金管理人发送任命、变更或终止授权代表的通知须加盖公司公章方能生效。
第七条投资指令指基金管理人进行基金资产投资运作时向托管人发送的用于股票、债券买卖、清算等资金划拨的书面文书。
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场内证券交易(下称“场内交易”)交易数据以托管人获取的数据为准,无需基金管理人下达指令。
除场内交易外,其它投资由基金管理人直接下达指令给托管人。
投资指令的格式由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双方约定。
第八条基金管理人向托管人发送投资指令采用传真或其它约定方式。
传真指令发送后,基金管理人应向托管人通过录音电话确认是否收妥。
银行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业务资金清算流程

银行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业务资金清算流程银行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业务是银行和基金管理公司之间的一种合作关系,银行以代销方式推广和销售基金产品,在客户购买基金产品时,银行从中获得一定的服务费用。
基金产品是一种重要的投资工具,对于银行和基金公司而言,代销基金业务是实现双赢的重要途径。
然而,代销业务涉及到资金清算问题,因此需要合理的资金清算流程来保证业务的顺利进行。
一、银行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业务的资金清算流程1.客户申请购买基金产品客户在银行柜台或网上进行基金购买申请。
银行会根据客户的情况,为其推荐适合的基金产品,并提供投资建议和相关投资风险提示。
2.客户支付购买金额客户在申请购买基金产品后,需要支付购买金额以完成交易。
客户可以通过银行柜台、银行网银或第三方支付平台进行支付。
3.银行代客户向基金公司申购基金产品银行会按照客户的需求和要求,代客户向基金公司申购相应基金产品。
银行需要向基金公司提交申购申请书等相关材料。
4.基金公司确认申购基金公司收到银行的申购申请后,会核实申购信息,确认申购。
确认申购之后,基金公司会将相应基金份额划拨至银行名下。
5.银行通知客户份额信息银行在获得基金公司划拨的份额信息之后,会及时通知客户有关份额信息,告知客户可以查询基金份额明细和份额净值等信息。
6.基金公司向银行结算清算款项在银行代销基金产品的过程中,基金公司需要向银行结算清算款项。
银行和基金公司需要根据协议约定的方式和时间进行结算清算。
7.银行向客户收取服务费用银行代销基金产品是以收取服务费用为基础的,银行会按照协议约定的服务费用标准,向客户收取相应的服务费用。
8.银行代表客户进行赎回操作客户在需要赎回基金份额时,可以向银行柜台或网银进行赎回申请,银行会代表客户向基金公司提交赎回申请书等相关材料。
9.基金公司确认赎回基金公司在获得赎回申请之后,会核实赎回信息,确认赎回。
确认完成赎回之后,基金公司会将赎回金额划拨至银行名下。
10.银行向客户支付赎回款项基金公司赎回款项划拨至银行名下之后,银行会按照协议约定的赎回款项流程和时间向客户支付相应的赎回款项。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xx银行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业务资金清算流程
xx总发〔xx〕413号附件4,xx年12月26日印发
为保障xx银行(以下简称我行)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业务顺利进行,规范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业务资金清算流程,提高清算效率,降低资金清算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管理办法》)及我行有关规章制度,制定本流程。
一、基本规定
(一)我行个金部负责与基金公司协商基金业务清算流程并组织实施。
本流程适用于我行所有代销机构证券投资基金认购、申购、赎回等业务的资金清算。
(二)基金投资人在我行办理基金认购、申购与赎回等业务均需在我行开立资金账户,只有委托我行代理销售的基金,才能通过我行进行交易。
我行未代理的基金不能办理有关赎回、非交易过户等交易。
(三)基金投资人在我行开立的资金账户用于核算投资人认购、申购与赎回等交易时的资金收付(包括个人投资者在我行开立的兰花卡、存折等个人结算账户,机构投资者在我行开立的对公结算账户)。
(四)基金投资人申请开立基金账户由我行各具备代销业务资格的基金销售网点受理。
(五)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业务的清算实行“全额清算”、“全额交收”制度。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业务的清算交收日根据我行与注册登记机构(以下简称“TA”)的有关协议具体确定。
二、资金清算账户设置
(一)基本规定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业务的资金清算实行总行集中清算制度,即总行(清算中心)设置相应账户,在协议清算日根据TA清算数据进行清算交收。
(二)代理认申购资金账户、代理兑付资金账户(按不同TA分别设置)
总行按不同TA根据资金流向分别设置代理认申购资金账户和代理兑付资金账户,该账户为我行代销产品内部账户,每个账户分别核算相对应TA的认申购、赎回、分红等所形成的资金往来款项。
基金公司基金销售结
算专用账户
代理认申购资金账户代理兑付资金账户
上述账户用于实现基金销售结算资金的暂存和对外交收,通过交易记录可追溯整个资金划转流程。
三、资金清算流程
(一)认购交易资金清算流程
证券投资基金的认购,是指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首次募集时,投资人通过我行向注册登记机构购买基金单位的行为。
证券投资基金认购采用“金额认购”原则,基金的认购价格为拟发行基金的基金单位面值。
清算流程:
T日:
资金流向:代销网点受理投资人认购申请,系统自动将客户认购款项划转至“代理认申购资金账户”。
信息流向:T日营业结束后,主办行将全行汇总的认购申请数据发送至TA。
T+1日:
信息流向:T+1日日终前,主办行从TA接收T日交易确认数据。
资金流向:当日日终核心系统清算时,将无效认购部分的资金从“代理认申购资金账户”返还客户账户,其返还按原路径返回。
T+2日:
资金流向:根据T+1日接收的T日交易确认结果,主办行将有效认购金额从“代理认申购资金账户”划转至TA“基金销售结算专用账户”。
具体操作为:在T+2日,主办行经办人员将T日有效认购金额、基金公司提供的资金数据传真函与系统平台的资金报表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以大额支付系统向TA指定的“基金销售结算专用账户”汇划资金。
信息流向:无。
募集期满:
信息流向:接收TA发送的基金成立数据或募集失败数据。
资金流向:如基金募集失败、未成功认购或按比例认购等情况下有未成交资金的,主办行根据TA发送的指令进行数据确认,确认后将TA划付我行的未认购成功的资金,退划到未成功认购投资者资金账户中。
(二)申购交易的资金清算流程
证券投资基金的申购指证券投资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成立后,投资人通过我行向TA购买基金单位的行为(包括基金定投)。
证券投资基金申购采用“金额申购”原则,申购的份额以开放日当日的基金单位资产净值为基础计算。
清算流程:
T日:
资金流向:代销网点受理投资人申购申请,系统自动将客户认购款项划转至“代理认申购资金账户”。
信息流向:T日营业结束后,主办行将全行汇总的认购申请数据发送至TA。
T+1日:
信息流向:T+1日日终前,主办行从TA接收T日交易确认数据。
资金流向:当日日终核心系统清算时,将无效申购部分的资金从“代理认申购资金账户”返还客户账户,其返还按原路径返回。
T+2日:
资金流向:根据T+1日接收的T日交易确认结果,主办行将有效申购金额从“代理认申购资金账户”划转至TA“基金销售结算专用账户”。
具体操作为:在T+2日,主办行经办人员将T日有效申购金额、基金公司提供的资金数据传真函与系统平台的资金报表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以大额支付系统向TA指定的“基金销售结算专用账户”汇划资金。
信息流向:无。
(三)赎回交易的资金清算流程
证券投资基金的赎回指证券投资基金持有人通过我行向TA赎回基金单位的行为(包括预约赎回)。
证券投资基金的赎回采用“份额赎回”原则,赎回的金额以开放日的基金单位资产净值为基础计算。
清算流程:
T日:
信息流向:代销网点受理投资人赎回申请,冻结其基金账户中要求赎回的基金单位份额,T 日营业结束后,主办行将全行汇总的赎回申请数据发送至基金管理公司;
资金流向:无。
T+1日:
信息流向:T+1日日终前,主办行从TA接收T日交易确认数据。
主办行对数据进行确认后,对有效的赎回申请,从投资者基金账户中扣除份额;对无效的赎回申请,解除对基金单位份额的冻结。
资金流向:无。
T+N(N<7)日:
信息流向:无。
资金流向:主办行将TA划回的有效赎回款项划入“代理兑付资金账户”,主办行经办人员将T 日有效赎回确认金额、TA提供的资金数据传真函与系统平台的资金报表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在基金销售系统管理台向核心系统发起划款指令,核心系统于当日日终清算时自动将赎回资金划入客户签约的银行账户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