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检.法让中国企业家步步惊心
剔除恶法,创造企业家社会

管理学鼻祖、创新与企业家精神开创者之一的彼得•德鲁克认为,企业家就是创新家,所谓的企业家精神也就是创新精神。
他说:“我们需要的是一个企业家社会。
在这个社会中,创新和企业家精神是一种平常、稳定和持续的活动。
正如管理已经成为当代所有机构的特定器官,成为我们这个组织社会的不可或缺的器企业家精神发挥的“恶法”。
所谓的恶法,是相对于良法或善法而言的。
良法能够反映广大人民意志,而不是只顾地方或者部门狭隘利益;符合客观规律,顺应历史潮流,体现公平和正义,促进社会经济的良性发展。
良法具有人民性、科学性、程序性、正义性的基本特征和要素。
与良法相反,恶法具有以下几个共性剔除恶法,创造企业家社会北京约瑟投资公司董事长,中国航油(新加坡)原总裁。
毕业于北京大学。
陈九霖074075公平与对等,是不是也应该有一条贷款审批渎职罪呢?可实际上并没有那么一条罪名,这是否意味着对企业家群体的不公平乃至歧视呢?有这么一个吊诡,在所谓的“非法集资罪”罪名下,如果投资人赚了钱,无论集资方出于何种目的、手段如何、规模多大,都不会发生使用这一罪名的情形;在借款方如期还贷的情况下,不管是否存在“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也都不会发生“贷款诈骗罪”。
本着公平的原则,投资失利投资人也应该承担判断错误等责任;贷款形成坏账贷款人也必须承担审查与审批的责任。
另一方面,融资或集资方经营或投资失利,自己并非毫发无伤,也是要承受巨大压力乃至经济损失的,还不起贷款的情形也一样。
在公平、公正和合理的原则下,以“非法集资罪”单向惩处融资、集资人,以及以“贷款诈骗罪”单向惩处借款人,都是对企业群体的不公乃至歧视,有违法之公平正义的精神以及法治和良法善治的理想、价值取向。
为此,建议尽快废除刑法中的四项非法集资罪。
对一些在民间融资过程中采用欺骗手段骗取他人财物的行为,司法实践中可以适用刑法中规定的集资诈骗罪、合同诈骗罪和诈骗罪等进行处罚。
《野蛮生长》读书笔记5篇

《野蛮生长》读书笔记5篇《野蛮生长》读书笔记1野蛮生长这本书在就有听过。
碍于时间安排不够充分一直没有来得及看。
而对于书的作者冯仑这个人也只是停留在一个成功的商人这一认识层面上。
陆陆续续花了几周把这本书看完。
这本书很适合现阶段的我们看,随意性居多但也用心。
钱对冯仑这类人已经是没有意义的了,他们要的是受社会认可、尊重,没必要忽悠人赚稿费,因此,一般来说他们自己写的书可读性很高,反过来,谈企业、谈管理,如果不是企业家自己写的书就不是非常值得看了,不是忽悠人就是替人做广告。
我觉得这是我看的书中比较深入浅出的,用大白话,京片子把勾勒了中国民营企业的发展史和普遍遇到的问题以及需要克服的局限性,下面我把我认为比较精彩的部分罗列一下:1.人生的三个钱包第一个钱包是你的现金和资产,这些都是可以量化的,第二个钱包是你的信用,别人口袋的钱你能支配多少,在你急难的时候,你能借到这笔钱,这是信用的钱包。
第三个钱包是心理的钱包,在你没钱的时候,一块钱可能会憋死你,如果人有一个亿,花100万也觉得没什么。
人的一生就是不断翻动这三个钱包。
做一个好的企业,就是要放大你的第二个钱包,守住第一个钱包,调整第三个钱包(调整心态)。
2.伟大是管理自己书中举了王石的例子,譬如王石在登山时的自律,哪怕去国外不吃中餐,而团里其他成员都在吃,而王石却坚持不吃,不熟悉的领域坚决不做等,都折射出在中国这个环境中企业家难能可贵的品质——自我管理(自我评估),中国有太多的机会,也有太多的机会主义者,别的行业好赚钱,都一古脑儿钻进去,不去评估自己是否真的懂这个行业,结果造成中国做什么,什么市场就烂掉(没利润)的局面。
3.幸福和欲望欲望和幸福是成反比的,幸福其实是相对的,是一种随着时间的推移会变化的感觉,在同样的物质条件下,欲望越低,越感到幸福,反之,就感到越不幸福。
在当今这个物欲横流的社会,如何管理好自己的欲望已经成为比如何创造财富更值得推敲的课题。
4.当人成为投资品的时候冯仑观点:投资人的要点是重点做极个别人的长期投资,可能得到的回报远大于泛泛的和不同人交往。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为依法治企提供新依据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为依法治企提供新依据依法治国和依法治企的关系依法治国涉及整个国家的方方面面,各种主体都要按照法律来规范运作。
企业是重要的社会细胞,也是市场经济的重要主体。
依法治国无疑会对企业界乃至中国经济产生良好的正面影响,对促进经济持续健康的发展也有重要的作用。
因此,依法治企是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能为依法治企提供新的依据。
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治经济,依法治国将会使市场经济运行逐渐走向法治的轨道,依法治企将使企业走上健康发展的轨道。
第一,依法治企可以改善企业的经营环境。
一方面,目前政府对国有企业自主权干预过多,通过依法治企还权于企业;另一方面,当前整个市场经济秩序不太好,特别是社会信誉度低,通过依法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将会改善经济运行大环境。
第二,企业的依法经营、守法经营,有利于企业承担社会责任,树立良好形象,培育消费者和社会信得过的品牌,有利于企业持续发展。
第三,依法治企有利于企业的科学决策。
企业将会更加民主、科学的依法决策。
第四,依法治企有利于建立企业正常的激励约束机制。
通过法治来规定方方面面的权利与义务,调动企业这一市场主体、企业经营管理者和广大员工的积极性。
第五,依法治企有利于反腐倡廉。
通过法律制度约束权力,可以限制权力寻租的腐败。
依法治企必须在依法治国的整体架构上。
我们以前一直讲企业规范化管理,所谓规范化管理就是法治化管理,就是按照一定的标准来管理。
这种标准不是人为任意可以改变的,一旦它制定出来,它就变成一种所有人都需要遵守的标准,任何人不能高于这种标准,任何人也不会低于这种标准,这就是一种法制的精神。
依法治企如何落到实处应该考虑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方面,相关法律虽然很多,但是在改革开放新形势下究竟健全不健全,适用不适用,法律本身这一块有没有空子可钻?另一方面,就是在除了有法可依外,能不能有效的执法,如何能有效地规范以及指导企业的行为?所以,要想使依法治国、依法治企落到实处,首先是要进一步解决思想认识层面的问题。
平出于公公出于道

平出于公公出于道作者:汤亮来源:《上海人大月刊》2019年第01期最近一段时间以来,民营企业家十分关注司法部门如何运用司法审判手段,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司法服务和法律保障。
从新闻报道中,笔者高兴地看到,国家司法部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都对媒体发表了精彩有料的新闻,要求司法部门努力找准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政策举措的结合点,严格依照法律,平等保护企业家的合法权益,为企业家创新创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其中,包括依法保护诚实守信企业家的人身自由和财产权力,保护企业家的知识产权和自主经营权,同时要在审判执行中努力实现企业家的胜诉权益,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指示精神。
2018年以来,我国经济发展总体趋好,但是稳中有变,存在经济下行压力。
要把国民经济搞上去,民营经济是一个很重要的力量。
习总书记最近连续为中国民营经济站台,充分肯定民营企业在稳定增长、促进创新、增加就业、改善民生等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勉励企业家“把握时代大势,坚定发展信心,心无旁骛创新创造,踏踏实实办好企业”,并出台了一系列有针对性的强有力的政策。
一石激起千层浪。
总书记的讲话使广大民营企业家吃了“定心丸”,更加坚定了跟党走、努力发展企业的信心。
与此同步,为了更好地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让民营企业家安心创新创业,司法部门迅速出台具体措施,以实际行动加强对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保护,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我经常走访各地的民营企业,也有许多民营企业家的朋友,我了解他们的苦衷和无奈。
在我看来,以发展的眼光看待民营企业发展历史中的一些不规范行为,严格遵循“罪刑法定,疑罪从无”的处理原则,特别重要。
我相信广大民营企业家听到严格遵守“罪刑法定,疑罪从无”原则,就可以打消顾虑,放下包袱,轻装前进了。
司法部门保护民营经济发展是多方面的,除了要正确处理历史遗留旧案外,还要积极处理经济发展过程中不断出现的新问题、新矛盾、新案件。
譬如,如何加大力度保护民营企业的知识产权,就是一个刻不容缓的司法实践。
怎样实现依法治企业

怎样实现依法治企业
随着社会的进步和法治观念的日益普及,企业依法经营已成为现代化管理的基本要求。
为了实现依法治企业,以下是一些建议和策略:
1.树立法治意识:企业要树立法治意识,要求所有员工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把依法经营作为企业经营的基本原则。
2.建立法律合规制度:企业应建立完善的法律合规制度,包括制定内部规章制度、合同管理制度、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等,以确保企业的经营行为符合法律要求。
3.加强法律培训与教育:企业应定期组织法律培训与教育,让员工了解各项法律法规,掌握法律知识和操作技能,提高法律意识和遵法意识。
4.建立风险预警机制:企业应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及时掌握法律风险,及时采取措施加以规避或解决,以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和形象。
5.加强与政府和法律机构的沟通与合作:企业应加强与政府和法律机构的沟通与合作,及时了解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变化,积极配合执法部门的监管和检查。
6.建立内部监督机制:企业应建立健全的内部监督机制,加强对员工的监管和约束,防止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维护企业的法律责任和声誉。
7.加强企业文化建设:企业应注重企业文化建设,弘扬法治精神,将依法经营理念融入企业文化中,促进员工的法律意识和遵法意识的提升。
实现依法治企业是一个长期而复杂的过程,需要企业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和持续改进。
只有在全员的法治理念下,企业才能够健康稳定地发展,并为社会的法治建设做出贡献。
请注意,本文档仅为一些建议,具体实施还需要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来确定。
依法治企的对于企业管理的重要性

依法治企的对于企业管理的重要性依法治企是指在经济活动场所中,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定期进行自查和纠正、从严自律、防范风险、保护公共利益的过程。
在企业管理中,依法治企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维护企业的稳定运行依法治企可以保证企业的稳定运行。
企业必须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进行生产、经营等活动,避免违法违规,从而减少相关法律风险和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此外,企业应当从纵向和横向两个方面进行规范和自律。
纵向方面,企业应当加强内部管理,保证所有业务、决策的合法性和正当性。
横向方面,企业应当遵守行业规范,树立企业良好形象,增强企业社会责任感。
建立良好的企业形象依法治企无疑可以帮助企业建立起良好的形象。
依法经营、规范自律是企业提高自身认同度、社会公信力和品牌知名度的关键所在。
在竞争激烈的市场环境下,具备良好形象的企业会更容易赢得顾客信任、开发新客户、维持稳定的销售额。
增加企业社会责任感企业是社会的一份子,有义务承担起社会责任。
尊重和遵守法律是企业的首要责任,通过尽职尽责的行为对集体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企业应当从立法、标准、执法、司法等多个方面进行探量和推进,不断提高自身依法经营、合法合规、规范自律、防范风险的能力,增加自身的社会责任感。
提高员工素质依法治企可以提高员工的法制素质。
企业应当培养员工依法经商、自律守法的意识,帮助他们了解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提高自身的法律素养,预防企业法律风险,促进企业稳定发展。
同时,企业也应当注重从业人员利益保障,尊重人权、保护劳动权益、建设和谐劳动关系,营造健康的企业文化和良好的社会形象。
总结依法治企是企业提高管理水平、保护自身合法权益、遵守社会责任、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重要保障。
只有坚持依法经营,才能够更好地推进企业发展和社会进步。
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保护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典型案例

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保护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典型案例1. 中国法院保护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的重要性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的保护对于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至关重要。
中国作为一个社会主义国家,也非常重视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的保护。
人民法院作为中国司法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承担着保护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的重要责任。
2. 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保护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的意义在市场经济体制下,产权是经济活动中最基本、最核心、最关键的组成部分。
只有充分保护产权,才能激励创新、促进投资、提高效率。
而企业家作为市场经济中创造财富、推动社会进步的主体力量,其合法利益也需要得到有效保障。
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对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经济繁荣具有重要意义。
3. 案例一:知识产权侵犯案件在知识经济时代,知识产权的保护对于创新和发展至关重要。
人民法院在审理知识产权侵犯案件时,严格依法保护原创者的权益。
例如,某公司在研发一种新型电池技术时,其技术被竞争对手盗取并生产销售。
该公司向人民法院提起知识产权侵权案件,并提供了充分的证据证明其技术的原创性和被盗取的事实。
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该竞争对手停止生产销售,并赔偿原告一定金额作为经济损失赔偿和惩罚性赔偿。
4. 案例二:合同纠纷案件合同是经济活动中最基本的交易形式之一,合同履行的稳定性对于市场经济发展至关重要。
人民法院在审理合同纠纷案件时,依据合同法和相关司法解释,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例如,某企业与供应商签订了一份采购合同,并提前支付了货款。
然而供应商未按约定交付货物,并且拒绝退还已支付的货款。
该企业向人民法院提起合同纠纷案件,要求供应商承担违约责任并退还货款。
人民法院依法判决供应商承担违约责任,并判令退还货款及支付一定金额的违约金。
5. 案例三:侵权责任案件在市场经济中,企业的合法经营活动可能会对他人的权益造成损害。
人民法院在审理侵权责任案件时,充分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并对侵权行为进行惩罚。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家人身财产安全十大典型案例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家人身财产安全十大典型案例(2019年5月16日)1.张文中诈骗、单位行贿、挪用公款再审改判无罪案【案情简介】原审被告人张文中,男,汉族,1962年7月1日出生,博士研究生文化,原系物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2009年3月30日,原审被告人张文中因犯诈骗罪、单位行贿罪、挪用资金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
2016年10月,张文中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申诉。
最高人民法院于2017年12月27日作出再审决定。
2018年5月31日最高人民法院提审本案后,以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错误为由撤销原审判决,改判张文中无罪,原判已执行的罚金及追缴的财产依法予以返还。
最高人民法院再审认为,物美集团在申报国债技改贴息项目时,国债技改贴息政策已有所调整,民营企业具有申报资格,且物美集团所申报的物流项目和信息化项目均属于国债技改贴息重点支持对象,符合国家当时的经济发展形势和产业政策。
原审被告人张文中、张伟春在物美集团申报项目过程中,虽然存在违规行为,但未实施虚构事实、隐瞒真相以骗取国债技改贴息资金的诈骗行为,并无非法占有3190万元国债技改贴息资金的主观故意,不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故原判认定张文中、张伟春的行为构成诈骗罪,属于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错误,应当依法予以纠正。
原审被告单位物美集团在收购国旅总社所持泰康公司股份后,给予赵某30万元好处费的行为,并非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亦不属于情节严重,不符合单位行贿罪的构成要件;物美集团在收购粤财公司所持泰康公司股份后,向李某3公司支付500万元系被索要,且不具有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的主观故意,亦不符合单位行贿罪的构成要件,故物美集团的行为不构成单位行贿罪,张文中作为物美集团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对其亦不应以单位行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原判认定物美集团及张文中的行为构成单位行贿罪,属于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错误,应当依法予以纠正。
原判认定张文中挪用资金归个人使用、为个人谋利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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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检.法让中国企业家步步惊心
(2013-07-28 21:48:18)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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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公.检.法让中国企业家步步惊心作者:不懈陈辞
作者:陈光德
在中国创业要小心了,因为有可能一不小心就会锒铛入狱。
近来,媒体盘点中国企业家可能惹上的十大罪状,中国企业家面临着复杂的法律环境。
因此有人说,中国的企业家不是在监狱,就是在通往监狱的路上。
曾成杰在被收押三个月后,他的资产被当局强行处置,资产价值从最初的评估报告23.8亿,层层递减,最终以3.3亿元出让给湖南省政府下属的国有企业,而关键的资产评估报告始终没有对外公布。
京衡律师集团董事长兼主任陈有西在媒体指出,按照中共现行法律逻辑和罪名,中国企业家人人都是带罪之身,只要经营五到十年,列上五个罪名,量刑搞到死刑一点问题没有。
如果想用公检法的力量来剥夺一个企业、一个富人的财富,那是很容易的事。
最近,有媒体整理出悬在中国企业家头上的〝十宗罪〞,一、
虚报注册资本罪,二、虚假出资罪,三、抽逃出资罪,四、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罪,五、私分国有资产罪,六、集资诈骗罪,七、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八、高利转贷罪,九、虚报破产罪,十、非法经营罪。
山东律师付永刚:〝是制度化的问题,是大环境之下的问题,所以如果要是完全按照法律办事,在中国,就是企业想要搞起来,几乎可以说是天方夜谭。
总之,完全靠合法的去做,很难形成一个大的企业,一个发展有前景的企业。
〞
有经济学家说,在中国,经济问题就是政治问题。
在中国90%以上的民营企业的老板一开始成立公司,就有十大罪状。
凡是创业者都是政府掌中的玩偶,盘中的餐,想让你进监狱,你一定会进监狱,想剥夺你的财产,马上让你成为穷光蛋。
中国经济之所以越来越投机泡沫化,综合国际竞争力越来越差,就是因为政治的目的是掠夺社会资产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