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设备、电缆检查和调整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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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缆巡视检查规章制度

电缆巡视检查规章制度

电缆巡视检查规章制度一、总则为了保证电缆设备的正常运行,确保电力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提高电缆设备的使用寿命,降低维修率,减少事故发生,根据《电力设备巡视检查规定》,制定本规章制度。

二、工作目标1. 提高电缆设备的安全运行水平;2. 预防电缆设备事故的发生,减少故障率;3. 延长电缆设备的使用寿命,降低维修成本;4. 规范电缆设备的巡视检查工作,提高工作效率。

三、工作内容1. 定期巡视检查电缆设备的外观,包括外观是否有损伤,腐蚀,变形等;2. 检查电缆设备的接地情况是否良好;3. 检查电缆设备的接头,插件,绝缘是否完好;4. 检查电缆设备的电压,电流是否正常;5. 检查电缆设备的温度是否过高;6. 检查电缆设备的保护措施是否齐全;7. 检查电缆设备的运行记录。

四、巡视检查频率1. 日常巡视检查:每日对电缆设备进行简要巡视检查,检查电缆设备的外观,接地情况等;2. 定期巡视检查:每月对电缆设备进行定期巡视检查,详细检查电缆设备的各项指标;3. 年度巡视检查:每年对电缆设备进行一次全面的年度巡视检查,确保电缆设备的正常运行。

五、巡视检查人员1. 巡视检查人员应具备一定的电力知识和技能,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2. 巡视检查人员应按照规章制度进行巡视检查,不得私自更改电缆设备参数;3. 巡视检查人员应及时上报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电缆设备故障。

六、巡视检查记录1. 巡视检查人员应按照规定填写巡视检查记录,记录电缆设备的各项指标;2. 巡视检查记录应保存至少三年,以备查阅。

七、巡视检查奖惩制度1. 对于巡视检查工作出色,发现并处理问题及时的人员,给予表扬和奖励;2. 对于巡视检查工作不力,忽视问题的人员,给予批评和处罚。

八、附则1. 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2. 本规章制度解释权归电力部门所有。

以上为电缆巡视检查规章制度,望各相关部门严格执行,确保电缆设备的安全运行,共同维护电力系统的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1995年12月28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和促进电力事业的发展,维护电力投资者、经营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保障电力安全运行,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电力建设、生产、供应和使用活动。

第三条电力事业应当适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适当超前发展。

国家鼓励、引导国内外的经济组织和个人依法投资开发电源,兴办电力生产企业。

电力事业投资,实行谁投资、谁收益的原则。

第四条电力设施受国家保护。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危害电力设施安全或者非法侵占、使用电能。

第五条电力建设、生产、供应和使用应当依法保护环境,采取新技术,减少有害物质排放,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

国家鼓励和支持利用可再生能源和清洁能源发电。

第六条国务院电力管理部门负责全国电力事业的监督管理。

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电力事业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经济综合主管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内的电力管理部门,负责电力事业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电力事业的监督管理。

第七条电力建设企业、电力生产企业、电网经营企业依法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并接受电力管理部门的监督。

第八条国家帮助和扶持少数民族地区、边远地区和贫困地区发展电力事业。

第九条国家鼓励在电力建设、生产、供应和使用过程中,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和管理方法,对在研究、开发、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和管理方法等方面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第二章电力建设第十条电力发展规划应当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制定,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电力发展规划,应当体现合理利用能源、电源与电网配套发展、提高经济效益和有利于环境保护的原则。

第十一条城市电网的建设与改造规划,应当纳入城市总体规划。

城市人民政府应当按照规划,安排变电设施用地、输电线路走廊和电缆通道。

井下电气设备电缆的检查维护和调整制度

井下电气设备电缆的检查维护和调整制度

井下电气设备电缆的检查维护和调整制度1. 引言井下电气设备是煤矿生产过程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而电缆是井下电气设备的基础设施之一。

为了确保井下电气设备的安全运行,需要建立一套完善的电缆检查维护和调整制度。

2. 检查维护制度2.1 检查频率电缆的检查频率应根据电缆的重要程度和工作环境的特点来确定。

一般而言,电缆的检查频率可分为日常检查、定期检查和特殊检查三种。

2.1.1 日常检查日常检查是指对电缆进行日常巡视和观察,以发现和解决可能存在的问题。

日常检查应每班次至少进行一次,并记录检查结果。

2.1.2 定期检查定期检查是指定期对电缆进行全面检查,以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安全性。

定期检查的频率应根据电缆的使用寿命和工作环境来确定,一般可为每月或每季度一次。

2.1.3 特殊检查特殊检查是指对电缆在特殊情况下进行的检查,如电缆遭受冲击或过载等情况。

特殊检查应及时进行,并采取相应的维护措施。

2.2 检查内容电缆的检查内容主要包括外观检查、绝缘状态检查和连接状态检查。

2.2.1 外观检查外观检查是指对电缆外观的检查,主要包括表面是否有损伤、腐蚀、变形等情况。

外观检查时应注意检查电缆的整体情况和局部细节。

2.2.2 绝缘状态检查绝缘状态检查是指对电缆绝缘状态的检查,主要包括绝缘电阻测量和绝缘介质的检查。

绝缘状态检查可通过专用的测试仪器来进行。

2.2.3 连接状态检查连接状态检查是指对电缆连接状态的检查,主要包括连接头的检查和接地装置的检查。

连接状态检查时应注意检查连接处的紧固和接地是否正常。

2.3 维护措施根据电缆检查的结果,需要采取相应的维护措施。

维护措施主要包括修复、更换和加固。

2.3.1 修复对于电缆的损伤情况,可以通过进行修复来恢复其功能。

修复时应根据损伤的程度和位置来确定修复的方法和材料。

2.3.2 更换对于电缆的严重损坏或使用寿命已到的情况,需要进行更换。

更换时应选择合适的电缆,并按照规定的操作程序进行更换。

电气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电气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电气工程监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电气工程的监理实施,包括电力工程、通信工程、智能化工程以及相关设备的安装、调试和质量验收等工作。

第三条:电气工程监理应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第四条:电气工程监理应具备相应的监理资质,监理人员应具备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和工程技术背景。

第五条:监理人员应熟悉电气工程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工程施工工艺和常见设备的性能特点等。

第六条:监理单位应建立健全的监理管理体系,确保监理工作的有序进行。

第二章:监理任务和责任第七条:监理单位应参与电气工程的施工方案审查和质量计划的编制,提出修改意见和补充要求。

第八条:监理单位应定期或不定期对工地进行巡视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整改要求。

第九条:监理单位应参与电气设备的选型、采购和验收等工作,确保设备的品质和性能满足工程要求。

第十条:监理单位应对施工方的施工进度进行监督,并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工程进展情况。

第十一条:监理单位应组织质量验收工作,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相关规范标准。

第十二条:监理单位应及时书面向建设单位汇报监理工作的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第三章:监理工作的具体要求第十三条:监理人员应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不得违章指挥,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

第十四条:监理人员应熟悉设计图纸、施工图纸和施工方案,及时发现设计不合理和施工偏离图纸的问题。

第十五条:监理人员应加强对施工现场质量检查,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规范标准。

第十六条:监理人员应加强对施工方使用材料和施工方法的监督,不得使用不合格材料和违规施工。

第十七条:监理人员应加强对施工组织设计的监督,确保施工进度和施工质量的协调。

第十八条:监理人员应加强与建设单位、施工方、设计单位等的沟通,及时解决工程问题和纠纷。

第四章:监理报告和文件备案第十九条:监理人员应按照规定,定期向建设单位汇报监理工作的进展情况,包括工程进度、质量验收情况、存在的问题和建议等。

加油站电气线路检查安全操作细则(三篇)

加油站电气线路检查安全操作细则(三篇)

加油站电气线路检查安全操作细则加油站电气线路是加油站正常运行的重要基础设施,其安全运行关系到加油站工作人员和顾客的安全。

为了确保加油站电气线路的安全可靠运行,以下是加油站电气线路检查的安全操作细则:一、线路检查前的准备工作1. 安全装备准备:检查人员需佩戴安全帽、防护眼镜、绝缘手套、绝缘靴等个人防护装备,确保自身安全。

2. 工具备齐:检查人员需携带必要的工具,如绝缘测试仪、测量工具、钳子等,确保能够进行有效的检查。

二、线路检查步骤1. 安全告知:检查人员需在检查前,向加油站工作人员和顾客告知线路检查的内容和时间,以免造成误解和恐慌。

2. 停电操作:在进行线路检查前,必须首先切断电源,确保线路断电后进行检查工作,避免电击和火灾等安全事故。

3. 线路外观检查:检查人员首先对线路外观进行检查,包括线缆是否完好、绝缘层是否完整,以及接线端子是否松动等,确保线路外观的安全可靠。

4. 绝缘测试:使用绝缘测试仪对线路的绝缘性能进行测试,检查绝缘电阻是否满足安全要求。

对于绝缘电阻不合格的部分,及时采取绝缘处理或更换设备,确保线路的绝缘性能良好。

5. 运行试验:在线路检查完成后,进行线路的运行试验,检测线路的运行情况和稳定性。

可通过测量电压、电流等参数,并观察线路是否有异常现象,如过载、漏电等,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

三、安全操作注意事项1. 严禁带电检修:在进行线路检查和维修时,绝对禁止带电检修,必须事先切断电源,确保线路处于安全状态。

2. 防止过载和漏电:加油站电气线路负载较大,因此要注意防止过载和漏电等现象的发生。

在线路设计和改造时,应合理分配负载,确保电流不超过额定值,并安装漏电保护器等设备,及时检测和切断漏电。

3. 定期检查维护:加油站电气线路应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以保持线路的正常运行和安全可靠。

检查人员可根据线路使用情况,制定相应的检查计划和周期,定期对线路进行检查和维修。

4. 加强安全培训:加油站工作人员和检查人员应接受相关的安全培训,了解电气线路的基本知识和安全操作要点,增强安全意识,提高线路检查的准确性和效率。

井下电气设备、电缆的检查、维护和调整制度

井下电气设备、电缆的检查、维护和调整制度

井下电气设备、电缆的检查、维护和调整制度一、前言井下电气设备和电缆的检查、维护和调整是煤矿生产安全管理中的紧要环节,直接关系到煤矿生产运行的安全牢靠。

因此,建立完善的检查、维护和调整制度是每个矿方必需要做的。

二、井下设备和电缆检查制度(一)检查主体1. 班组长:指挥检查、组织实施检查、负责检查结果的分析和处理。

2. 月台工:有责任的月台工必需参加检查工作,负责所管辖的范围内。

(二)检查内容1. 现场设备安全情况:设备是否有松动和裂纹;设备连接处是否坚固;设备表面是否有灰尘和杂物;设备漏电和绝缘环境是否良好等。

2. 电缆安全情况:是否有外露、磨损、断裂、老化等情况;电缆线径是否适当、充电器是否放置正确、电缆是否安装坚固等。

3. 其它必要内容:安全标识是否醒目,与其它设备是否安全距离保持合理,设备通风是否良好等。

(三)检查周期1. 日常检查:每班全部加工面、回风巷、工作面每日进行检查,发觉问题适时处理。

2. 定期检查:电气设备和电缆定期进行检查,依据设备实际情形订立相应的检查计划和周期。

(四)检查流程1. 检查前:布置检查人员,准备检查工具,谙习要检查的区域,检查前回顾上次检查。

2. 检查中:依照检查内容逐一检查,对发觉的问题适时记录并留下图片,适时汇报。

3. 检查后:整理发觉问题,订立解决方案,落实方案并跟踪监督。

三、维护和调整制度(一)维护主体1. 班组长:负责组织布置维护工作。

2. 专业人员:具有维护和修理阅历和技能的专业维护和修理人员。

(二)维护内容1. 设备进行定期维护,检查设备安全运行,每隔一段时间对设备进行更换、加油、润滑和清洗,并对设备漏电和绝缘环境进行检查保养。

2. 电缆定期维护,对老化、磨损、断裂、外露等情况进行更换,提高电缆的使用寿命和安全性。

(三)调整制度1. 设备:设备调整最后由专业人员进行,并将调整情况适时告知班组长。

2. 电缆:由专业人员采纳合适的工具进行调整,确保电缆安全牢靠。

煤矿电气设备检查和电缆试验规定

煤矿电气设备检查和电缆试验规定

一.防爆性能检查
为了进一步强化井下电气设备防爆检查,消灭电气设备失爆,杜绝电气火源,确保井下安全生产,矿机电科制定电气设备防爆检查制度,要求采掘电钳工接班时,对使用中的电气设备全面检查防爆性能,无隐患问题方可启动电气设备;要求使用中的电气设备机电科防爆安全组科员和各采掘队电钳工均实行电气设备包机制;机电科防爆安全组每月进行1次检查井下使用中的电气设备的防爆性能实施监督检查,对发现的电气设备隐患,对照考核办法提出处理意见;对电气设备失去防爆性能的,有权停止使用;防爆设备未经防爆检查,严禁入井使用。

二.过流整定检查
配电系统断电保护装置是保证电气设备安全运行,防止事故蔓延,减轻故障危害的有效措施。

井下各采掘队需要增加设备,负荷发生变化,队组持设备负荷审批表,到机电科供电组,进行供电设计绘制图纸计算整定值,队组电钳工按图施工,机电科供电组整定员对开关整定检查;队组增加设备负荷保护及时检查调整整定。

正常使用运行电气设备每6个月整定员进行1次检查、调整、试验、整定。

三.接地电阻检查
保护接地网各点的接地电阻值随着接地环境的变化而变化,只有在接地电网的接地电阻不超过2欧姆时,才能保证漏电电流不大于极限安全电流,才能保证人身安全,不致因漏电而引起瓦斯和煤尘爆炸事故,因此,接地电网接地电阻值测定每季1次,矿机电科机电队负。

电缆的检查、检修制度范本

电缆的检查、检修制度范本

电缆的检查、检修制度范本1.引言电缆是电力系统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其安全运行对于电力系统的稳定运行和设备的正常使用具有重要作用。

为了确保电缆的安全和可靠运行,需要建立完善的电缆检查、检修制度。

本文将介绍电缆的检查、检修制度范本,旨在提供一套具体可行的操作规范,以确保电缆设备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2.检查制度2.1.检查频率电缆的检查频率应根据设备的重要性和使用环境进行合理确定。

一般来说,对于重要设备或高温、高湿等恶劣环境条件下使用的电缆,应更加频繁地进行检查。

2.2.检查内容电缆的检查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2.2.1.外观检查:检查电缆外部是否有明显的损伤、磨损、脱落等情况。

2.2.2.接头检查:检查电缆接头是否完好,接触良好,无松动现象。

2.2.3.绝缘状态检查:检查电缆绝缘状态,是否有损伤、老化情况。

2.2.4.温度检测:检测电缆的温度是否正常,是否存在过热现象。

2.3.检查记录和报告对于每次的电缆检查,应做好检查记录,并及时制作检查报告,详细记录检查的内容、发现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和改进建议。

3.检修制度3.1.检修计划根据电缆的使用情况、设备的负荷情况、检查结果以及维修需求等,制定电缆的检修计划。

确保电缆的定期检修,以防止设备出现故障和事故的发生。

3.2.检修流程3.2.1.准备工作:组织人员、准备所需工具和材料。

3.2.2.断电:在进行电缆检修前,必须先将其所在的电源切断,确保安全。

3.2.3.拆卸检修:根据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需要进行的维修工作,进行相应的拆卸和检修。

3.2.4.更换损坏部件:对于检修发现的损坏部件,应及时更换,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3.2.5.组装和接线:在完成检修工作后,进行电缆的组装和接线工作,确保连接的牢固和稳定。

3.2.6.验收和试运行:检修完毕后,对电缆进行验收和试运行,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3.3.检修记录和报告每次电缆检修结束后,应做好检修记录,并制作相应的检修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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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金宇煤业有限公司沐川县高笋乡煤矿电气设备、电缆检查和调整实施细则二○一七年四月电气设备、电缆检查和调整实施细则为了进一步贯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第四百八十三条及有关电气设备的标准和规定,提高机电人员对电气设备防爆性能、检查及调整的认识,在实际工作中便于统一掌握运用标准,从而加强对煤矿井下电气设备的科学管理,提高维修质量,保障电气设备持续可靠稳定的运行,特制定本《细则》。

一、使用中的防爆电气设备的防爆性能检查:1、所有电气设备(包括小型电器)的选用,都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442条的要求和规定。

2、井下防爆电气设备,在入井前必须由指定的、经过考试合格的防爆电气设备检查员检查其安全性能,取得合格证后方准入井。

3、井下防爆电气设备的安装运行、维护和修理工作,都必须符合防爆性能的各项技术要求,防爆性能受到破坏的电气设备,应立即处理或更换,不得继续使用。

4、对井下电气设备的防爆性能实行群检与专检相结合的四级检查制度,即设备包机人检查、防爆检查员检查、组织月检查、配合季度检查。

5、井下防爆电气设备变更额定值使用和进行技术改造时,必须经国家授权的用产品监督检验部门检验。

6、防爆外壳的修理,应执行《煤矿防爆型电气设备外壳修理规程》,而且必须由机修厂或取得防爆检验合格证的制造厂家进行修理。

7、凡防爆电气设备,不论在井下任何地点使用,都应按防爆要求进行检查。

9、加强对井下使用中的防爆电气性能检查:1)防爆电气维修工(兼职防爆检查员),对自己所管辖的防爆电气设备每班至少检查一次。

2)专职防爆检查员对防爆电气每月至少检查一次,并做好记录。

3)专职和兼职防爆检查人员的配备必须满足防爆检查工作的需要。

二、配电系统断电保护装置检查整定1、每六个月对配电系统继电保护装置进行一次检查整定工作。

根据设备负荷增、减情况及时调整继电保护装置各项参数,以保证设备正常安全运行。

2、检查、调整高压电气设备继电保护装置时,必须执行工作票制度,制定相应安全措施。

3、必须安排具有相应资质的人员进行检查、调整。

4、作业人员严格按照工作票相关内容进行操作。

5、按照表格要求填写有关参数,整定值来自于开关柜所带负荷计算。

6、除了机电科分管人员,其他人等一律不准私自调动整定值。

3、记录要准确,填写字体要工整,不得涂画,不得撕页。

7、若不慎填写错了,在错误处用填写笔画两道斜线,再在合适处填写正确内容。

8、馈电开关电流整定标准:(1)整定电流:Iz≥IQeIQe为馈电开关负荷侧所带设备中最大电机的额定起动电其它为馈电开关负荷侧除最大电机外其它电机的额定电流之和,A。

9、电磁起起动器电流整定标准:(1)A、额定电压为380V: I z≥2P NB、额定电压为660V: I z≥1.15P NC、额定电压为1140V: I z≥0.67P N上(2)对于电磁起动器需整定短路倍数时,短路倍数一致取8倍。

(3)井下整定值灵敏度的校验,应满足:Id(2)/(N·I z)≥1.5Id(2)为馈电开关保护范围最远点的两相短路电流,A;N、I z同上1.5为保护装置的可靠动作系数。

煤矿井下常用电动机的额定起动电流的选值:对于绕线型电动机,其近似值可用1.5乘以额定电流;对于鼠笼电动机,其近似值可用额定电流乘以6。

三、高压电缆的泄漏和耐压试验1、试验依据:GB50150-200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中18.0.5条表18.0.5之规定。

依该标准确定试验电压为21.75kV(2.5U0),试验时间为5min(2.5U0时)。

2、试验仪器:HDSR-F162/162串联谐振试验设备一套;干湿温度计一块;5000V兆欧表一块;工具箱一套;三相电源线若干。

3、试验项目:①耐压前电缆主绝缘电阻测量;②串联谐振法交流耐压试验;③耐压后电缆主绝缘电阻测量;4、试验步骤及技术措施:4.1电缆主绝缘电阻测量4.1.1 测量方法用5000V兆欧表,依次测量各相线芯对其他两相及金属套的绝缘电阻,金属套及非被试相线芯接地。

测量前将被测线芯接地,使其充分放电,放电时间一般为2-5分钟。

由于存在吸收现象,兆欧表的读数随时间逐步增大,测量时应读取绝缘电阻的稳定值,作为电缆的绝缘电阻值。

4.1.2 测量步骤1)测量并记录环境温度、相对湿度、电缆铭牌、仪器名称及编号;2)将所有被试部分充分放电,非被试相电缆线芯及金属套接地;3)将兆欧表地线端子(E)用接地线与接地导体连接好,兆欧表火线端子(L)接至被测部位的引出端头上,兆欧表读数稳定后记录绝缘电阻值。

拆除兆欧表相线;4)将被试电缆对地放电并接地;5)依照此步骤测试其他两相。

4.1.3 注意事项在试验中读取绝缘电阻后,应先断开接至被试品的火线端子,然后再将兆欧表停止运转;由于电缆的吸收现象比较严重,特别是对于大电容电缆,兆欧表开始读数可能非常的低,这一现象是正常的。

4.1.4试验标准1)电缆绝缘电阻不小于10MΩ·km。

2)耐压试验前后,绝缘电阻测量应无明显变化。

4.2 电缆主绝缘交流耐压试验4.2.1本试验采用串联补偿谐振法,试验接线如图1所示。

图中:谐振电抗器额定电压为27kV,每台额定电感量为85H,额定最大工作电流为1.0A;分压器额定电压为200kV,变比为12000:1,电容量为500PF±5%。

4.2.3 试验步骤如下:1、按试验接线图连接试验接线。

电缆的线芯接高压,即接补偿电抗器的高压端,金属套及非被试电缆芯接地。

2、调谐。

按红色“高压通”按钮,红灯亮绿灯灭,高压回路接通。

调节“电压调节”电位器使机箱面板指针电压升至20V左右,调节“手动调节”旋钮,使输出电压(屏幕显示)达到最大值,高压回路即进入谐振状态。

如需快速改变频率可按动或按住“手动调频”旋钮。

注意:在快速调频过程中,电压不能调得过高,以免在进入谐振状态时输出电压超过试验电压。

3、均匀升高电压,由分压器测量试验电压,当试验电压达到2.5U0(21.75kV)时,启动计时器,保持5分钟,试验过程中不出现闪络及放电现象,则该相耐压试验合格,均匀降压结束,关掉电源。

4、改变被试电缆接线,重复1、2、3、步骤,直到所有被试电缆设备都进行交流耐压试验为止。

6.2.4 试验结果判断如果试验中未发生放电击穿现象,则认为试验通过,试品合格。

4.2.5 注意事项1、耐压试验前确定交流耐压试验值。

2、试验时应注意试验电流的变化,试验前后应测量主绝缘绝缘电阻,并做好记录。

4.3 交流耐压试验后电缆主绝缘电阻测量步骤同4.1所述。

5、安全措施:为了确保试验工作安全、圆满顺利的完成,各项工作应该严格按照有关规程的规定执行,同时针对在试验过程容易出现的问题,必须作好相应的安全措施。

1、所有试验人员必须穿工作服、戴安全帽,并执行施工现场的有关安全规定。

2、串联谐振装置各部件在现场摆放要合理,要有足够的安全距离。

并将升压设备及工作范围内装设围网,向外悬挂“止步,高压危险”标识牌挂,并设专人监护。

3、被试电缆两端应有专职监护人。

4、试验开始前,非试验人员一律退出试验区。

5、在被试设备上连接试验接线时,要首先将被试设备接地充分放电,放电时间2-5分钟。

6、试验接线完毕后,应有专人进行复查,确认无误后,方可加压。

7、试验电源应有保护装置,并且有明显的断开点。

8、各处工作人员,应听从试验负责人指挥,且每项工作完成后或发现其它异常现象及时向试验负责人反馈信息。

9、在试验过程中如出现异常情况,电压表指针摆动大、电流表指示急剧增加、发出绝缘烧焦气味、冒烟或响声等异常现象,应立即停止试验,断开电源,对试品放电接地,待查明原因后方可继续试验。

四、主要电气设备绝缘电阻的检查1、电缆的绝缘阻值要求:1)660V 绝缘阻值相间和相对地不得小于10 兆欧。

2)1140V 绝缘阻值相间和相对地不得小于50 兆欧。

3)10KV 绝缘阻值相间和相对地不得小于1000 兆欧。

4)监视线绝缘阻值相间不得小于2 兆欧。

2、电机的绝缘阻值要求:1)660V 绝缘阻值相对地不得小于10 兆欧。

2)1140V 绝缘阻值相对地不得小于50 兆欧。

3、高压开关、馈电、启动器的绝缘阻值要求:1)660V 绝缘阻值相间和相对地不得小于10 兆欧。

2)1140V 绝缘阻值相间和相对地不得小于50 兆欧。

3)10KV 绝缘阻值相间和相对地不得小1000 兆欧。

4、变压器的绝缘阻值要求:1)10KV 高压侧绝缘阻值相对地不得小于1000 兆欧。

2)1140V 低压侧绝缘阻值相对地不得小于50 兆欧。

3)660V 低压侧绝缘阻值相对地不得小于10 兆欧。

5、机电部门管理人员每半年对主要电气设备绝缘电阻的检查一次。

6、新安装的电气设备在投入运行前对绝缘电阻和接地电阻进行测定。

五、固定敷设电缆、移动式电气设备的橡套电缆绝缘和外部检查一、井下电缆检查(一)、外观检查1、电缆标志牌齐全,改变电缆直径的接线盒两端、拐弯处、分岔处及沿线没隔200m均应悬挂标志牌,注明电缆编号、电压等级、截面积、长度、用途等。

(二)、电缆敷设1、在水平巷道或倾角在30度以下的井巷中,电缆应用吊挂钩悬挂。

在立井井筒或倾角在30度以上的井巷中,电缆应用卡子、卡箍或其他夹持装置进行敷设,夹持装置应能成受电缆重量、并不得损伤电缆。

2、电缆悬挂整齐、不交叉、不落地,悬挂高应在矿车、电机车等掉道时不受碰撞。

3、电缆悬挂点间距,在水平巷道或倾斜巷道内不得超过3m,在峒室内不得超过2m.4、电缆不应悬挂在风管或水管上,不得遭受水淋。

电缆上严禁悬挂任何物件。

电缆与压风管、供水管在巷道同一侧敷设时,必须敷设在管子上方,并保持0.3以上的距离。

在有瓦斯抽放管路的巷道内,电缆(包括通信、信号电缆)必须与瓦斯抽放管路分挂在巷道两侧。

5、井筒和巷道内的通信和信号电缆应与电力电缆分挂在井巷两侧,如受条件限制:在井筒内,应敷设在距电力电缆0.3m以外的地方,在巷道内,应敷设在电力电缆上方0.1m以上的地方。

6、高、低压电力电缆敷设在巷道同一侧时,高、低压电缆之间的距离大于0.1m,高压电缆、低压电缆之间的间距不得小于50mm。

7、电缆严禁用铁丝吊挂。

8、电缆穿过墙壁部分应用套管保护,并严密封堵管口。

(三)、电缆连接1、电缆之间的连接,必须用电气设备性能相符合的接线盒。

电缆线芯必须使用压线板(卡抓)或线鼻子与电气设备进行连接。

2、电缆芯线的连接严禁绑扎,应采用压接或焊接,连接后的接头电阻不应大于同长度芯线电阻的1.1倍,其抗拉强度不应小于原芯线的80%,不同材质的芯线的连接应采用过渡接头,其过渡接头电阻值不应大于同长度芯线电阻值的1.3倍。

(四)、电缆运行1、矿井电缆线路禁止升压运行和过负荷运行。

2、电缆表面温度:低压电缆不得超过55度,高压电缆一般不得超过35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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