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国家及省部级重点实验室领导班子换届程序
学术委员会换届工作方案

学术委员会换届工作方案学术委员会换届工作方案为了推动学校学术事业的持续发展,推进学术研究的深入开展,确保学校学术水平的不断提高,现议定学术委员会换届工作方案如下:一、目的通过本次换届工作,选聘一批专业水平高、学术能力强、责任心强、奉献精神高的优秀学术专家组成新一届学术委员会,为学校学术事业的发展提供支持和保障。
二、任务1. 组织学术委员会选举,选举产生新一届学术委员会成员;2. 继续落实学校学术评价工作,推动学校学科评价工作的顺利进行,对新兴学科进行全面评估;3. 提出有针对性的学术建议,为学校的学术规划和研究提供参考依据。
三、选举程序1. 组织召开学术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会议并确定选举时间和地点;2. 准备选举材料,包括候选人名单、选举程序、投票箱、投票标准等;3. 公示候选人名单,征求意见,确定最终人选;4. 在会议上进行投票,并按照得票数高低依次选举委员会成员。
四、工作措施1. 加强学术委员会与学校各院系的联系,组织学术活动,促进学科交流和创新;2. 定期召开学术委员会工作会议,审核学校学术规划和研究方案,并提出修改建议;3. 组织各类学术讲座和研讨会,提高学术水平和素质,推动学校的学术建设和发展;4. 对本次换届工作情况及时汇报,向校领导和有关部门提交相关资料和文件。
五、预算换届选举过程中所需费用由学史委员会专项经费承担,金额为____元。
六、时间安排本次换届工作将在_____年____月__日举行,并尽快选出新一届学术委员会成员。
七、总结学校学术委员会是推动学术事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次换届工作不仅是一次有益的学术交流和相互学习的机会,同时也是进一步提高学校学术水平、优化学科结构、加强学术管理的具体措施。
学校将继续关注学术委员会工作的进展,积极支持和配合委员会完成各项学术工作。
学术委员会换届工作会议流程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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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

浙江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集团标准化工作小组 #Q8QGGQT-GX8G08Q8-GNQGJ8-MHHGN#浙江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师生员工人身安全,维护教学、科研等工作的正常秩序,创建“平安校园”,根据《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规程》(原国家教委令第20号)、《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28号)、《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4号)等有关法规和规章,以及《中共浙江大学委员会浙江大学关于深化“平安校园”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党委发〔2010〕67号)、《浙江大学关于开展实验室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的实施意见》(浙大党办〔2009〕48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的“实验室”是指全校开展教学、科研的实验场所,是学校开展教学科研工作的重要场所。
实验室安全工作是校园综合治理和平安校园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实验室准入制度与项目安全审核制度建设、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生物安全管理、辐射安全管理、实验废弃物安全管理、仪器设备安全管理、水电安全管理、安全设施管理、实验室内务管理以及环境保护等多方面的工作。
创建安全、卫生的实验室工作环境是各学院(系)、直属单位、研究所(实验室)、各级领导以及广大师生员工的共同责任和义务。
第三条校长是实验室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校贯彻“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分管副校长领导下的分工负责制;根据“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分级负责制。
第四条各单位要定期组织开展实验室安全教育和宣传工作,丰富师生的安全知识,营造浓厚的实验室安全校园文化氛围,提高教职工、学生安全意识。
第五条实验室安全工作是教师、实验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岗位评聘、晋职晋级、年度考核、评奖评优的重要指标之一,与学生评奖评优挂钩,实行“一票否决制”,具体按《浙江大学实验室安全责任追究办法》执行。
第二章实验室安全管理体系及职责第六条学校成立实验室技术安全工作委员会,由分管副校长担任主任,成员由相关职能部门、校区管委会和有关专家组成。
浙江大学重点实验室一览表

浙江大学重点实验室一览表国家重点实验室序号实验室名称负责人批准日期学院01 硅材料国家重点实验室叶志镇1985年8月材化学院02 计算机辅助设计与图形学国家重点实验室鲍虎军1989年2月计算机学院03 流体传动及控制国家重点实验室傅新1989年6月机能学院04 工业控制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褚健1989年6月信息学院05 现代光学仪器国家重点实验室刘旭1989年6月信息学院06 能源清洁利用国家重点实验室骆仲泱2005年3月机能学院07 传染病诊治国家重点实验室李兰娟2007年10月医学院08 化学工程联合国家重点实验室聚合反应分室(联合)李伯耿1987年6月材化学院09 植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国家重点实验室(联合)吴平2002年1月生科学院10 水稻生物学国家重点实验室(联合)周雪平2003年12月农学院国家工程实验室序号实验室名称负责人批准日期学院01 生物饲料安全与污染防控国家工程实验室刘建新2008年7月动科学院国家专业实验室序号实验室名称负责人批准日期学院01 二次资源化工国家专业实验室姚善泾1989年6月材化学院02 电力电子技术国家专业实验室吕征宇1989年6月电气学院03 生物传感器技术国家专业实验室陈裕泉1989年6月生仪学院04 工业心理学国家专业实验室沈模卫1989年6月理学院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序号实验室名称负责人批准日期学院01 生物医学工程教育部重点实验室郑筱祥2000年8月生仪学院02 濒危野生动物保护遗传与繁殖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方盛国2000年8月生科学院03 动物分子营养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许梓荣2000年8月动科学院04 污染环境修复与生态健康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杨肖娥2003年11月环资学院05 高分子合成与功能构造教育部重点实验室郑强2005年12月材化学院06 软弱土与环境土工教育部重点实验室陈云敏2007年2月建工学院07 恶性肿瘤预警与干预教育部重点实验室胡汛2007年12月医学院08 视觉感知教育部-微软重点实验室庄越挺2005年2月计算机学院农业部、卫生部重点实验室序号实验室名称负责人批准日期学院01 农业部核农学重点开放实验室华跃进1993年1月农学院02 农业部动物营养与饲料(华东)重点开放实验室刘建新1996年11月动科学院03 农业部农业环境工程与智能化设备重点开放实验室何勇1996年11月生工食品学院04 农业部园艺植物生长发育与品质喻景权2002年11农学院调控重点开放实验室月05 农业部动物疫病病原学与免疫控制重点开放实验室周继勇2008年7月动科学院06 农业部面源污染控制重点开放实验室陈英旭2008年7月环资学院07 农业部作物病虫分子生物学重点开放实验室陈学新2008年7月农学院08 卫生部多器官联合移植研究重点实验室郑树森2000年12月医学院09 卫生部医学神经生物学重点实验室罗建红2007年4月医学院10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评价中心浙江呼吸药物研究重点实验室卞如濂1997年9月医学院。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全省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的通知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全省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公布日期】2023.08.29•【字号】浙科发基〔2023〕40号•【施行日期】2023.10.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技条件与标准正文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全省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的通知浙科发基〔2023〕40号各市、县(市、区)科技局,各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各有关单位: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快打造实验室体系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基础科学研究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对标全国重点实验室建设要求,推进省重点实验室重组工作,省科技厅对2014年出台的《浙江省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浙科发条〔2014〕175号)进行了修订,现将新修订的《全省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2023年8月29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三章申报与认定第四章运行与管理第五章考核评价第六章变更与调整第七章附则全省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浙江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基础科学研究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19〕23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省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重点实验室是浙江省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使命定位是支撑国家战略和打造浙江科技创新、产业发展策源地并举的高能级科创平台,主要任务是组织高水平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前沿技术研究,聚集培养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团队,开展高效率合作与学术交流,开放共享高质量创新资源,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融合发展。
第三条重点实验室是依托具有较强科技创新能力的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医疗卫生机构、新型研发机构等建设的科研实体,遵循“聚焦目标、强化优势、交叉融合、动态管理”的原则,实行人财物相对独立的管理体制、“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运行机制、“单独核算,专款专用”的资金管理机制。
浙江大学重点试验室一览表

浙江大学重点实验室一览表(2010.04更新)国家重点实验室序号实验室名称负责人批准日期学院01 硅材料国家重点实验室杨德仁1985年8月材料系02 计算机辅助设计与图形学国家重点实验室鲍虎军1989年2月计算机学院03 流体传动及控制国家重点实验室陈鹰1989年6月机械系04 工业控制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褚健1989年6月控制系05 现代光学仪器国家重点实验室刘旭1989年6月光电系06 能源清洁利用国家重点实验室骆仲泱2005年3月能源系07 传染病诊治国家重点实验室李兰娟2007年10月附属第一医院08 化学工程联合国家重点实验室(联合)李伯耿1987年6月化工系09 植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国家重点实验室(联合)吴平2002年1月生科学院10 水稻生物学国家重点实验室(联合)周雪平2003年12月农生学院国家工程实验室序号实验室名称负责人批准日期学院01 生物饲料安全与污染防控国家工程实验室刘建新2008年7月动科学院国家专业实验室序号实验室名称负责人批准日期学院01 二次资源化工国家专业实验室姚善泾1989年6月化工系02 电力电子技术国家专业实验室吕征宇1989年6月电气学院03 生物传感器技术国家专业实验室陈裕泉1989年6月生仪学院04 工业心理学国家专业实验室沈模卫1989年6月心理系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序号实验室名称负责人批准日期学院01 生物医学工程教育部重点实验室郑筱祥2000年8月生仪学院02 濒危动植物保护生物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方盛国2000年8月生科学院03 动物分子营养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刘建新2000年8月动科学院04 污染环境修复与生态健康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杨肖娥2003年11月环资学院05 高分子合成与功能构造教育部重点实验室郑强2005年12月高分子系06 软弱土与环境土工教育部重点实验室陈云敏2007年2月建工学院07 恶性肿瘤预警与干预教育部重点实验室胡汛2007年12月附属第二医院08 视觉感知教育部-微软重点实验室庄越挺2005年2月计算机学院农业部、卫生部、食药监局、中医药局实验室序号实验室名称负责人批准日期学院01 农业部核农学重点开放实验室华跃进1993年1月农生学院02 农业部动物营养与饲料(华东)重点开放实验室刘建新1996年11月动科学院03 农业部农业环境工程与智能化设备重点开放实验室何勇1996年11月生工食品学院04 农业部园艺植物生长发育与品质调控重点开放实验室喻景权2002年11月农生学院05 农业部动物疫病病原学与免疫控制重点开放实验室周继勇2008年7月动科学院06 农业部面源污染控制重点开放实验室陈英旭2008年7月环资学院07 农业部作物病虫分子生物学重点开放实验室陈学新2008年7月农生学院08 卫生部多器官联合移植研究重点实验室郑树森2000年12月附属第一医院09 卫生部医学神经生物学重点实验室罗建红2007年4月基础医学系10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评价中心浙江呼吸药物研究重点实验室卞如濂1997年9月基础医学系11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药药理实验室(三级)郑筱祥2009年11月生仪学院12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计算机辅助中药分析实验室(三级)程翼宇2009年11月药学院13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药药理与毒理实验室(三级)楼宜嘉2009年11月药学院14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免疫(肾病)实验室(三级)陈江华2009年11月附属第一医院15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药药理(心血管)实验室(三级)王建安2009年11月附属第二医院16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病理生理(胃肠病)实验室(三级)姒健敏2009年11月附属邵逸夫医院17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药分析与代谢实验室(三级)曾苏2009年11月药学院18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药药理(血液病)实验室(三级)钱文斌2009年11月附属第一医院。
学术委员换届实施方案

学术委员换届实施方案为了更好地推动学术委员会工作的开展,促进学术交流与合作,提高学术研究水平,根据学术委员会章程,制定本换届实施方案。
一、换届程序。
1. 选举程序,学术委员会每届任期为两年,每两年进行一次换届选举。
选举程序包括提名候选人、公示候选人名单、投票选举产生新一届学术委员会成员。
2. 选举对象,学术委员会成员包括主任、副主任和委员,每届委员会成员不超过15人。
3. 选举标准,候选人需为本单位在职教师或研究人员,具有一定的学术影响力和较高的学术研究水平。
二、换届程序。
1. 提名阶段,提名候选人由现任学术委员会成员提出,提名人需提交提名书面材料,包括被提名人的个人简历、学术成果等资料。
2. 公示阶段,提名候选人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内容包括候选人的基本信息、学术成就等。
3. 投票选举,在公示期结束后,进行投票选举产生新一届学术委员会成员。
投票方式可以采用线上投票或者线下投票,确保选举公平、公正。
4. 结果公布,选举结果由选举管理委员会公布,公布结果包括当选人名单、得票情况等。
三、换届安排。
1. 新一届学术委员会成立后,由主任召开第一次会议,确定学术委员会的工作方向和重点任务,并分工安排工作。
2. 学术委员会应当定期召开会议,讨论学术研究课题、学术交流活动等事项,推动学术研究和交流。
3. 学术委员会应当加强与其他单位的学术交流与合作,促进学术成果的转化和应用。
四、换届保障。
1. 学术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由选举管理委员会负责,确保选举程序公开、公平、公正。
2. 学术委员会成立后,相关单位应当给予支持和配合,保障学术委员会的工作顺利开展。
3. 学术委员会成员应当履行职责,积极参与学术交流和合作,推动学术研究工作的深入开展。
五、换届评估。
1. 每届学术委员会任期结束后,进行换届工作评估,总结换届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为下一届换届工作提供经验和借鉴。
2. 学术委员会应当定期对本单位学术研究工作进行评估,推动学术研究水平的提高。
浙江大学管理人员职员职级晋升暂行办法

浙江大学管理人员职员职级晋升暂行办法根据《人事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实施意见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87号)、《人事部、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岗位设置管理的指导意见〉》(国人部发[2007]59号)、《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岗位设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教人[2007]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制订本暂行办法。
一、管理人员职员职级岗位数1.管理人员四级及以上职员岗位数,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和从严从紧的原则由教育部设置。
2. 六级及以上职员岗位数占学校设置的管理岗位总量的比例不超过35%,其中五级和六级职员岗位数按1:2的比例掌握。
3. 七级、八级职员岗位数占管理岗位总量的比例不超过55%。
4. 九级、十级职员岗位数占管理岗位总量的比例为10%。
二、管理人员职员职级的晋升条件(一)职员职级晋升的基本要求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依法办事,清正廉洁,较好地完成本职工作,工作业绩突出;作风正派,团结同志,密切联系群众,服务意识和群众观念较强。
(二)职员职级晋升的学历、任职年限以及调研工作等要求1.申报十级职员条件:大专学历,经一年见习期考核合格。
2.申报九级职员条件:大专学历,担任十级职员2年及以上;或本科毕业,经一年见习期考核合格。
3.申报八级职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①大专及以上学历,担—1 —任九级职员2年及以上;或获硕士学位,经一年初期考核合格;②教育管理论文或调研报告1篇。
4.申报七级职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①本科学历,担任八级职员3年及以上;或获硕士学位,担任八级职员2年及以上;或获博士学位,经半年初期考核合格;②教育管理论文或调研报告1篇。
5.申报晋升六级职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①本科学历,担任七级职员4年及以上;或获硕士学位,担任七级职员3年及以上;或获博士学位,担任七级职员2年及以上;②担任现职副科3年及以上,无管理职务的须担任七级职员10年以上;③教育管理论文或调研报告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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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浙江大学国家及省部级重点实验室
领导班子换届程序(试行)
根据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重点实验室领导班子换届工作相关规定及要求,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换届程序。
重点实验室领导班子实行任期制,任期五年,任期届满参加评估后进入换届程序。
重点实验室主任原则上不连任,特殊情况连任不超过两届。
重点实验室主任由学校组织面向国内外公开招聘;重点实验室学术委员会主任由重点实验室推荐。
浙江大学国家及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理委员会”)对重点实验室领导班子进行换届审议。
具体程序如下:
一、重点实验室主任聘任程序
1. 根据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对重点实验室主任聘任条件的要求,由科学技术研究院会同重点实验室面向海内外发布招聘信息;
2. 候选人可由重点实验室推荐或个人自荐。
重点实验室推荐候选人需经重点实验室及依托院(系)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后报科学技术研究院,个人自荐材料直接报送科学技术研究院;
3. 科学技术研究院对候选人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由管理委员会主任召集进行换届遴选面试,审议其科研能力、管理组织能力及实验室工作设想,研究确定拟推荐人选,报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浙江省重点实验室由学校发文聘任)。
二、重点实验室学术委员会主任聘任程序
1.重点实验室根据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对学术委员会主任聘任推荐条件的要求,结合重点实验室发展需要组织推荐候选人,候选人材料经重点实验室及依托学院(系)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后报科学技术研究院;
2.科学技术研究院进行形式审查,提请管理委员会审定,报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浙江省重点实验室由学校发文聘任)。
三、重点实验室副主任、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及成员聘任程序
1.根据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对重点实验室副主任、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及成员聘任推荐条件的要求,由重点实验室组织推荐副主任、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及成员候选人选,经重点实验室及依托学院(系)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将候选人材料报送科学技术研究院;
2.科学技术研究院对候选人选进行形式审查,报分管校领导审定,由学校发文聘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