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相关政策学习知识点wo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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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相关政策学习知识点word

2018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相关政策学习知识点
一、2018年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标准180元/人,年
二、新生儿在出生后3个月内参保缴费的,从出生之日起开始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新生儿在出生3个月以后参保缴费的,从次月1日起开始享受新发生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三、各级定点医疗机构基金起付标准及报销比例:
参保年度内第一次住院:
定点医疗机构使用自费药品、诊疗项目的费用,不得超过住院医疗费总颤的5%。

五、多层次医疗保障。

(一)基本医疗保险与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相衔接。

(二)基本医疗保险与城乡医疗救助相衔换。

(三)基本医疗保险与精准扶贫相衔接。

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院可以享受:
(一)建挡立卡贫困人口住院可以享受“先诊疗,后付费”一站式服务流程,即与就诊医疗机构签订《“先诊疗、后付费”住院治疗费用结算协书》,住院期间无需缴纳住院押金。

(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院,要求使用国家卫生计生委颁布的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内的药品,按照现行甲类药品的报销比例给予支付。

(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因病在统筹区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取消住院基金起付标准。

(四)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保人员住院治疗的,在住院治疗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下基本医疗保险医疗费分担支付表的基础上提高报请比例5%。

在我院住院报销比例为80%。

(五)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统筹区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住院遇用实际报道比例要达到90%以上的任务目标。

(六)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享受大病保险赠付比例:(与普道居民对照表)。

2018年医保政策培训报告

2018年医保政策培训报告

2018年医保政策培训报告由于市政府的大力支持和重视,杭州的医保处于全国前列。

4月18日、19日由市医保中心举办的医保政策培训,各企业积极派医保经办人员参加学习,旨在加深对医保各项政策的理解和提升相应配套业务操作能力。

会上,医保局的李医师主要讲了《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障办法》;而金医师则主要讲了保障办法的《实施细则》和《违规行为处理办法》。

两位医保局领导留了电话()以方便企业学员咨询。

此次培训主要针对XX年1月1日实施的市医疗保障办法及实施细则和违规行为处理办法展开,主要的知识点如下: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包括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医疗困难救助制度(即3+1模式)。

符合参保条件的用人单位和个人,应当在纳入参保范围的三个月内,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手续。

参保人员自缴纳职工医保费的次月起,享受职工医保待遇。

持有有效期内《杭州市困难家庭救助证》(以下简称《救助证》)或二级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以下简称《残疾证》)的,自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登记手续的当月起,所应缴纳的职工医保费由政府全额补贴。

在职职工按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2%缴纳职工医保费,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低于上年度省平工资60%的,按60%核定,超过300%的,按300%核定。

职工个人应缴的职工医保费由用人单位按月代扣代缴,用于建立个人帐户,其中六级及以上残疾军人不缴纳。

参保人员每人每月缴纳3元重大疾病医疗补助费,用于建立重大疾病医疗补助基金。

其中持有有效期内《救助证》或二级及以上《残疾证》的予以免缴的免缴。

自愿参加医疗困难救助的职工医保参保人员每人每月缴纳1元,与重大疾病医疗补助费一并缴纳。

在职职工个人账户当年资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为个人按月缴纳的2%;另一部分根据不同年龄段,按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一定比例划入。

具体划入比例为:35第1 页共3 页周岁(含)以下的0.4%;35周岁以上至45周岁(含)的0.7%;45周岁以上的1%。

2018医保管理制度

2018医保管理制度

2018医保管理制度
首先,2018年,我国医保管理制度继续深化改革,加大对基本医保的覆盖范围。

在2018年,我国全面推行了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制度,城镇职工基本医保制度等系列医保政策,进
一步扩大了医保覆盖范围,提升了医保的普惠性和可持续性。

其次,2018年,我国加强了医保管理的监督和评估机制。

医保管理制度的完善需要有一
套有效的监督和评估机制,以确保医保资源的合理分配和使用。

2018年,我国建立了全面、多层次的医保监督和评估体系,加大对医保资金使用的监督力度,规范医保管理行为,促进医保制度的更加健康发展。

再次,2018年,我国进一步提高了医保管理的效率和便利性。

医保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为
了让广大群众更加方便地享受到医疗保障,因此,提高医保管理的效率和便利性是一项非
常重要的工作。

2018年,我国加强了信息化建设,推广了电子医保、电子社保卡等便民
举措,让参保人员更加方便地享受到医保服务。

总的来说,在2018年,我国医保管理制度取得了一些重要的进展,不仅进一步扩大了医
保的覆盖范围,提升了医保的普惠性和可持续性,还加强了医保管理的监督和评估机制,
提高了医保管理的效率和便利性。

相信在未来的发展中,我国的医保管理制度会越来越完喫。

上海2018统1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规定完整篇.doc

上海2018统1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规定完整篇.doc

上海2018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规定上海2018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规定(二)更新:2018-12-20 23:38:25业户籍人员。

将失业6个月以上的“4045”离土农民纳入“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范围,按规定给予相关就业援助政策扶持。

对于“4045”和“4757”离土农民,从事灵活就业且符合相关条件的,可按照有关规定享受社会保险费补贴和就业岗位补贴扶持。

试行跨镇就业的本市离土农民就业岗位补贴,补贴标准和补贴期限由区县自行确定,所需资金从区县就业专项资金列支。

(三)强化对本市农民的职业培训和完善技能鉴定机制。

规划建设农业类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鼓励有条件的涉农企业自行开展培训,扶持郊区职业培训机构发展,支持市区优质培训资源在郊区县设点。

加大涉农类培训项目的开发,灵活采用模块化鉴定、考评结合的多元评价等方式,进一步提高涉农培训的有效性和针对性。

指导区县运用地方教育附加统筹资金支持农业类企业和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组织开展职业技能培训。

鼓励涉农企业、农民合作社吸纳青年农民参加职业见习,按照月最低工资标准的80%给予青年农民生活费补贴,按规定给予见习单位带教费补贴,并为学员购买综合保险。

(四)进一步完善本市农业领域的职称政策。

将农民合作社作为申报专业技术职称的主体,为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

区县人社部门、农业部门应指导合作社组织和乡镇,对申报人的基本条件、任职时间等进行认定,并为合作社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提供便利。

进一步完善农业和郊区工程系列各中级评委会的评审办法,继续鼓励具有农村集体职称的人员在提高专业学历、参加继续教育等基础上,通过评审取得国家统一的职称。

三、实行倾斜政策,加大引进和稳定郊区公共服务人才的力度(一)进一步完善农村地区的专业技术人才工资收入激励机制。

对农村公益性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各区县先在核定的总量内进行调节,如本区县核定的总量内已无调控空间,在锁定单位和人员的情况下,按照人均增量不超过本区县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10%的水平,另行增加一定额度的总量。

2018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知识汇总

2018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知识汇总

2018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知识汇总一、参保范围与缴费时间:我区行政区域内,不属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的农村居民、城镇非从业居民、大中专院校在校生以及在本地务工、购房或者长期居住的外来常住居民。

2018年度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期为2017年11月28日至12月25日,其中各村(居)集体缴费期为全区召开缴费工作会议之日起至12月20日。

二、缴费标准和医疗年度: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执行全市统一标准。

个人缴费设两个档次,一档为180元/人/年,二档为310年/人/年。

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医疗年度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三、缴费办法:1、以村(居)为单位集体缴费的,缴费期为全区召开缴费工作会议之日至12月20日。

在此期间,凡属本村(居)户口的居民,可在该段缴费期内到本村(居)委会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如错过该段缴费期,可以在12月25日前到所属街道社保所办理参保登记后,到建行网点缴费。

2、各中小学在校生不实行由学校统一缴费的办法,必须在集体缴费期到户口所属村(居)参保缴费,错过集体缴费期,也可在12月25日前,到所属社保所办理登记后,到建行网点缴费。

驻我区的大中专院校在校生执行由所在学校统一集中缴费办法。

2016年度未毕业的中小学学生,且已按学制预交费至毕业年度的学生,不需补缴差额,待遇可继续享受到毕业年度,到毕业年度再按规定缴费。

按其预交费年度,享受一档缴费标准的医疗保险待遇。

对于学生有意愿按二档缴费标准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的,可申请退回未享受的预交年份的医疗保险费,按二档缴费标准重新办理当年缴费手续。

3、在本地务工、购房或长期居住的外地常驻居民,可持工作证明、房产证明或居住证等证明材料到居住地的街道社保所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参加职工保险已中断人员参加居民医疗保险的,已中断人员直接去户籍所在地居委会或街道参保缴费(不用再去办理减员注销等手续)。

4、新生儿可在出生后一年内持出生医学证明或户口簿以及监护人身份证,随时到所属街道社保所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2018年医保政策解读

2018年医保政策解读

医保政策解读和物价收费政策理解遵义市社保局医管科任克华一、医保政策(一)参保人员医疗保险待遇1、门诊待遇- 门诊特殊疾病分为月定额结算病种、年度定额结算病种和非定额结算病种三类。

(1)月定额结算病种26个(原慢特病):A 、系统性红斑狼疮400元;B、脑血管意外后遗症300元(原脑梗塞后遗症或脑出血后遗症);C、帕金森氏病300元;D、癫痫300元;E、精神分裂症400元;(原精神病)F、甲状腺机能亢进100元;G、甲状腺机能减退100元;H、类风湿性关节炎200元;I、慢性肾小球肾炎400元;J、慢性肾功能衰竭(非透析治疗);K、肾病综合征500元;L、冠心病并心肌梗塞200元;M、冠心病并严重心律失常200元;N、冠心病并心脏扩大200元;O、高血压并心损害150元;P、高血压并脑损害150元;Q、高血压并肾损害150元;R、糖尿病并心损害300元;S、糖尿病并脑损害300元;T、糖尿病并肾损害300元;U、糖尿病并周围神经损害300元;V、糖尿病并视网膜病变300元;W、结核病(活动期)100元;X、重症肌无力300元;Y、支气管哮喘300元;Z、肝硬化(失代偿期)400元。

病人只能在选择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直接刷卡购药,现金购药发票不能报销,当月定额应当月使用,不累计结存。

不把定额打在个人的医疗保险IC 卡(或者社会保障卡上)。

开具的药品必须是在贵州省药品目录内报销的西药、中成药,同时有直接治疗作用的药品。

不分国产、进口和乙类。

职工医保报销80%,居民医保报销60%。

(2)年度定额结算病种三个A、慢性阻塞性肺疾病并肺心病2400元;B、慢性阻塞性肺疾病并呼吸衰竭2400元;C、慢性乙型病毒性肝炎8000元。

以上三个疾病需经县级或县级以上公立医院制定具体治疗方案(明确药品、剂量、疗程、诊疗方法),使用贵州省基本医疗保险目录内可报销的西药、中成药及相关诊疗产生的费用。

职工医保报销:80%,居民医保报销:60%。

2018年201X农村合作医疗政策,201X年合作医疗新政策word版本 (6页)

2018年201X农村合作医疗政策,201X年合作医疗新政策word版本 (6页)

2018年201X农村合作医疗政策,201X年合作医疗新政策word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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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X农村合作医疗政策,201X年合作医疗新政策
201X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1】
筹资原则
(一)市(县)本级统筹原则。

新农合基金以市为单位进行统筹,实行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相
结合的筹资机制。

(二)以户为单位全员参合原则。

参合对象必须以户为单位(以户口簿为准),家庭成员全员参合。

筹资对象
1、本市范围内的农业户口居民以户为单位全员参加新农合。

家庭成员全是农业户口的,必须以户为单位全员参加,否则,不准参加新农合。

农户家庭成员中有城镇户口及农业户口的,其中的城镇户口在农村长期居
住的也可参加,农业户口成员要求全员参加合作医疗。

2、农村户口的中小学生和少年儿童必须跟随家长一起参加新农合。

3、外出务工、经商、上学的农村居民,应在户口所在地参加新农合。

失地农民以及虽然有城镇户口但在城镇无固定职业且事实上长期居住在农
村的居民,可以参加居住地的新农合。

2018年中级社会工作者法规与政策重点:基本医疗保险法规与政策

2018年中级社会工作者法规与政策重点:基本医疗保险法规与政策

【导语】社会⼯作者的职业⽔平考试很多同学从都觉得难,为了帮助考⽣们的学习,下⾯是为⼤家整理的2018年中级社会⼯作者法规与政策重点,以供参考,希望⼤家能够喜欢! ⼀、城镇职⼯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 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规定 ⼀、城镇职⼯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 (⼀)覆盖范围 城镇所有⽤⼈单位及其职⼯,包括 1.企业(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等) 2.机关 3.事业单位 4.社会团体 5.民办⾮企业 ---乡镇企业及其职⼯、城镇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及其从业⼈员是否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由省、⾃治区、直辖市⼈民政府决定 缴费办法---由⽤⼈单位和职⼯共同缴纳 ⽤⼈单位缴费率职⼯⼯资总额的6%左右 职⼯缴费率本⼈⼯资收⼊的2%。

----随着经济发展,⽤⼈单位和职⼯缴费率可作相应调整。

(⼆)统筹模式和补偿⽅式 ⽀付范围 要求:统筹基⾦和个⼈帐户要划定各⾃的⽀付范围,分别核算,不得相互挤占。

⽀付原则: ----起付标准原则上控制在当地职⼯年平均⼯资的10%左右,起付标准以下的医疗费⽤,从个⼈帐户中⽀付或由个⼈⾃付。

----⽀付限额原则上控制在当地职⼯年平均⼯资的4倍左右。

起付标准以上、⽀付限额以下的医疗费⽤,主要从统筹基⾦中⽀付,个⼈也要负担⼀定⽐例 ----超过⽀付限额的医疗费⽤,可以通过商业医疗保险等途径解决。

------由统筹地区根据以收定⽀、收⽀平衡的原则确定: 统筹基⾦的具体起付标准 ⽀付限额 起付标准以上和⽀付限额以下医疗费⽤的个⼈负担⽐例 (三)基⾦管理和监督 要求: 1、基本医疗保险基⾦纳⼊财政专户管理,专款专⽤,不得挤占挪⽤。

2、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基本医疗保险基⾦的筹集、管理和⽀付,并要建⽴健全预决算制度、财务会计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

3、各级劳动保障和财政部门,要加强对基本医疗保险基⾦的监督管理。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 (⼀)参保范围: ----城镇职⼯基本医疗保险外的城镇居民 (⼆)筹资⽔平 (三)缴费和补助 2008年补助标准:试点80元/西部补助40元 (四)费⽤⽀付 (五)医药服务管理 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规定 筹资机制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个⼈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相结合的筹资机制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筹资标准(2010年) ----农民个⼈每年的缴费标准不应低于30元,经济条件好的地区可相应提⾼缴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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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相关政策学习知识点
一、2018年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标准180元/人,年
二、新生儿在出生后3个月内参保缴费的,从出生之日起开始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新生儿在出生3个月以后参保缴费的,从次月1日起开始享受新发生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三、各级定点医疗机构基金起付标准及报销比例:
参保年度内第一次住院:
参保年度内第二次起住院:
四、自费药品及诊疗项目管理。

定点医疗机构使用自费药品、诊疗项目的费用,不得超过住院医疗费总颤的5%。

五、多层次医疗保障。

(一)基本医疗保险与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相衔接。

(二)基本医疗保险与城乡医疗救助相衔换。

(三)基本医疗保险与精准扶贫相衔接。

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院可以享受:
(一)建挡立卡贫困人口住院可以享受“先诊疗,后付费”一站式服务流程,即与就诊医疗机构签订《“先诊疗、后付费”住院治疗费用结算协书》,住院期间无需缴纳住院押金。

(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院,要求使用国家卫生计生委颁布的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内的药品,按照现行甲类药品的报销比例给予支付。

(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因病在统筹区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取消住院基金起付标准。

(四)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保人员住院治疗的,在住院治疗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下基本医疗保险医疗费分担支付表的基础上提高报请比例5%。

在我院住院报销比例为80%。

(五)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统筹区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住院遇用实际报道比例要达到90%以上的任务目标。

(六) 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享受大病保险赠付比例: (与普道居民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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