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排水审图意见五十八
给排水审图意见书

审查意见内容一、设计说明部分1.管径大于DN80的给水薄壁不锈钢管,应采用钎焊连接或法兰连接,卡箍连接,环压连接无相应管径工具也不安全。
2.薄壁金属管道的支架间距应按相应管道的技术规程确定,说明中的指甲间距偏大。
3.消防系统(包括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试压可根据系统工作压力情况分区,分段进行。
统一采用3.0MPa试验压力偏大4.室外排水选用塑料管,应采用针对塑料管特性的砂垫层基础。
95S516国标图集为旧的混凝土管基础做法,不适合于塑料排水管道。
二、设计图纸部分1.小区环状供水管(包括室外消火栓)宜纳入小区管理用水范围并应设分段检修阀及室外庭院绿化用水点。
住宅部分宜设总水表单独计量。
2.车库穿层间地漏应设存水弯,防止流动性的油类火灾窜至下层。
3.裙房营业厨房排水未考虑周到(包括室内、外排水管道的衔接)。
厨房应设排水沟排水;室外仅设国标隔油池除油是否能满足广州市环保主管部门对营业餐厅含油污水的排水要求?4.总平面图中有泳池使用功能,但单体设计图中却无此项设计及表示。
设计使用功能应统一。
5.卫生间沉箱如设地漏,应单独设计排水主管并在立管底部采取间接排水的方式。
沉箱地漏与污水管共用排水立管会成为室内臭气源。
6.由于住宅热水采用管道系统,管道布置较长,建议设容积式热水器并设计微循环系统,手动控制或自动定时循环,以方便用户使用并可节约用水。
7.给水系统减压阀分区后的立管顶部宜设排气阀。
8.排水专用通气立管不用设检查口,立管上下端采用45度弯头接排水立管即可,屋面雨水排水系统立管不用每隔二层设检查口,立管上下及弯头部位设检查口即可。
9.泵房大样图中,气压罐进出口管道处不能设单向阀。
泵房内管道宜采用焊接或法兰连接。
10.汽车库消防栓箱布置于停车位侧向,车辆停放后无法打开消火栓箱,应调整消火栓箱的摆放位置。
11.室内消火栓箱如采用非标准型箱,应出消火栓箱大样。
12.消火栓各竖向分区上环管最高点处均宜设自动排气阀或布置试验用消火栓,便于管网充水时排气。
给排水审图意见总结

1.应增加绿色建筑设计的相关标准及《城镇给水排水技术规范》GB50788-2012(全文强条)2.地下车库应属于中危险Ⅱ级,喷淋设计采用中危险Ⅰ级不符合规范规定,必须修改设计。
3.七氟丙烷灭火系统,必须响应《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370-2005的相关强制性条文要求,应加以说明。
4.《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2006(2011年版)第4.13.2条规定,明确污水管道与生活给水管道相交时,应敷设在生活给水管道的下面。
5.《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03(2009年版)第4.9.5条规定的设计重现期(5~50a)复核排水管径和雨水集水池及排水泵,雨水集水池和排水泵设计还应符合第4.9.36B条各款要求。
6.《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03(2009年版)第3.2.5C条第4款及《真空破坏器应用技术规程》CECS 274:2010第4.0.1条第2款规定,在立管顶部设置管顶形真空破坏器。
7.《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年版)第7.6.2条规定,住宅的户内用房允许不设喷淋系统。
8.地下室生活水箱缺设消毒装置,不符合GB 50788-2012第3.6.7条。
9.排水用UPVC管采用粘接时,排水横管的坡度应按《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3-2003(2009年版)第 4.4.10条的规定,采用标准坡度I=0.026。
10.接排水横干管长度超过《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第 4.5.12条第5款的规定,应增设清扫口;WL-06所接排水横干管起端增设清扫口。
1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第 8.5.8条的规定,增设自动灭火系统,且应在燃气或燃油管道上设置紧急事故自动切断装置。
12.综合用房内设置的喷头应采用边墙型扩展覆盖喷头,在图中应标注说明,并应符合《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第 7.1.3条的规定。
图纸校审要点-给排水

检查消防系统阀门设置是否符合规范,低区消防栓系统是否有自动排气阀。
4
检查消火栓的设置是否满足两股水柱到达如何地点,消防前室是否设置了消火栓,消防电梯的排水是否满足要求。
5
检查消防栓是否有优化可能(一般消火栓距离30m即可)。
6
检查灭火器配置是否与说明一致,及其距离是否能够优化(灭火器距离12m)
喷淋平面及系统图
4
管材和阀门的选择、连接方式、试验压力等级是否合理。(重点校审)
5
建筑灭火等级是否合理,消火栓系统压力是否合适,及消防栓箱型号是否正确。
6
建筑防火危险等级是否有误,灭火器型号是否正确。
泵房、热水机组、水处理机房大样
1
设备安装位置、尺寸是否标注清楚,间距是否满足维修要求;
2
给水给排水系统图管线管径标注是否正确。
6
管材和阀门的选择、试验压力等级是否合理。(重点校审)
7
建筑灭火等级是否合理,消火栓系统压力是否合适,及消防栓箱型号是否正确。(重点校审)
8
建筑防火危险等级是否有误,灭火器型号是否正确。(重点校审)
大样图
1
立管位置是否合理,立管编号与平面图对比是否一致,平面图管线与系统图管线是否一致。
2
给水给排水系统图管线管径标注是否正确。
设计说明
1
与建筑相对比,看设计范围及各种参数是否正确。
2
引用的依据是否属实,规范名称、版本号是否正确。
3
图例是否完整,查看设计说明与图例是否一致。
4
计算说明中用水量是否可行(与自己计算相差是否太大,数值差不能超过85%-115%),排水量是否说明。
5
给水管道管材与排水管材是否妥当,连接方式是否正确。(重点校审)
给排水审图意见总结

1.应增加绿色建筑设计的相关标准及《城镇给水排水技术规范》GB50788-2012(全文强条)2.地下车库应属于中危险Ⅱ级,喷淋设计采用中危险Ⅰ级不符合规范规定,必须修改设计。
3.七氟丙烷灭火系统,必须响应《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370-2005的相关强制性条文要求,应加以说明。
4.《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2006(2011年版)第4.13.2条规定,明确污水管道与生活给水管道相交时,应敷设在生活给水管道的下面。
5.《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03(2009年版)第4.9.5条规定的设计重现期(5~50a)复核排水管径和雨水集水池及排水泵,雨水集水池和排水泵设计还应符合第4.9.36B条各款要求。
6.《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03(2009年版)第3.2.5C条第4款及《真空破坏器应用技术规程》CECS 274:2010第4.0.1条第2款规定,在立管顶部设置管顶形真空破坏器。
7.《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年版)第7.6.2条规定,住宅的户内用房允许不设喷淋系统。
8.地下室生活水箱缺设消毒装置,不符合GB 50788-2012第3.6.7条。
9.排水用UPVC管采用粘接时,排水横管的坡度应按《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3-2003(2009年版)第 4.4.10条的规定,采用标准坡度I=0.026。
10.接排水横干管长度超过《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第 4.5.12条第5款的规定,应增设清扫口;WL-06所接排水横干管起端增设清扫口。
1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第 8.5.8条的规定,增设自动灭火系统,且应在燃气或燃油管道上设置紧急事故自动切断装置。
12.综合用房内设置的喷头应采用边墙型扩展覆盖喷头,在图中应标注说明,并应符合《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第 7.1.3条的规定。
给排水图纸会审要点及常见问题

给排水图纸会审要点及常见问题建筑给排水专业与有关方面的关系建筑给排水专业与有关方面的关系(1)各用电设备的位置与供水(电)及控制位置、容量是否匹配,零配件及控制设备能否满足要求。
(2)水管道与电气线路、通风、空调的敷设位置和走向相互有无干扰,埋地管道或管道沟与电缆沟之间有无矛盾。
(3)水、电、气、风管道或线路在安装施工中的衔接部位和施T顺序是否明确。
(4)管道井的内部布置是否合理。
(1)预留、预埋位置与安装实际需要是否相符。
(2)设备基础位置、尺寸、标高是否满足管道敷设的需要。
(3)管道沟位置、尺寸、标高是否满足管道敷设的需要。
(4)建筑标高基准点和放线基准位置是否明确。
(5)给排水、消防管道敷设位置与建筑、结构标高、位置尺寸等有无矛盾。
(6)有关建筑设计。
如主体结构、墙体结构门窗位置、吊顶结构、内外装修材料等与安装有无矛盾。
施工图审核要点(1)设计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政策和标准规范及《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规定。
(2)图纸资料是否齐全。
(3)设计是否合理,有无遗漏,图纸中的标注有无错误,有关管道编号、设备型号是否完整无误。
(4)设计说明及设计网中的技术要求是否明确。
设计是否符合企业施工技术装备条件。
(5)设计意图、工程特点、设备设施及其控制工艺流程。
工艺要求是否明确,各部分设计是否明确。
(6)管道安装位置是否美观和使用方便。
(7)管道、组件、设备的技术特性,如工作压力、温度、介质是否清楚。
(8)对固定、防振、保温、防腐、隔热部位及采用的方法、材料、施工技术要求及漆色规定是否明确。
(9)需要采用特殊施工方法、施工手段、施工机具的部位要求和作法是否明确。
(10)有无特殊材料要求,其规格、品种、数量能否满足要求,有无材料代用的可能性。
审图要点(1)设计说明应包括设计依据、设计范围,给排水、t肖防各个系统扼要的叙述,管材及接口、阀门及阀件、管道敷设、管道试压、防腐油漆、管道及设备保温等内容。
给排水图纸会审要点及常见问题

给排水图纸会审要点及常见问题给排水图纸会审要点及常见问题建筑给排水专业与有关方面的关系建筑给排水专业与有关方面的关系(1)各用电设备的位置与供水(电)及控制位置、容量是否匹配,零配件及控制设备能否满足要求。
(2)水管道与电气线路、通风、空调的敷设位置和走向相互有无干扰,埋地管道或管道沟与电缆沟之间有无矛盾。
(3)水、电、气、风管道或线路在安装施工中的衔接部位和施T顺序是否明确。
(4)管道井的内部布置是否合理。
(1)预留、预埋位置与安装实际需要是否相符。
(2)设备基础位置、尺寸、标高是否满足管道敷设的需要。
(3)管道沟位置、尺寸、标高是否满足管道敷设的需要。
(4)建筑标高基准点和放线基准位置是否明确。
(5)给排水、消防管道敷设位置与建筑、结构标高、位置尺寸等有无矛盾。
(6)有关建筑设计。
如主体结构、墙体结构门窗位置、吊顶结构、内外装修材料等与安装有无矛盾。
施工图审核要点(1)设计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政策和标准规范及《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规定。
(2)图纸资料是否齐全。
(3)设计是否合理,有无遗漏,图纸中的标注有无错误,有关管道编号、设备型号是否完整无误。
(4)设计说明及设计网中的技术要求是否明确。
设计是否符合企业施工技术装备条件。
(5)设计意图、工程特点、设备设施及其控制工艺流程。
工艺要求是否明确,各部分设计是否明确。
(6)管道安装位置是否美观和使用方便。
(7)管道、组件、设备的技术特性,如工作压力、温度、介质是否清楚。
(8)对固定、防振、保温、防腐、隔热部位及采用的方法、材料、施工技术要求及漆色规定是否明确。
(9)需要采用特殊施工方法、施工手段、施工机具的部位要求和作法是否明确。
(10)有无特殊材料要求,其规格、品种、数量能否满足要求,有无材料代用的可能性。
审图要点(1)设计说明应包括设计依据、设计范围,给排水、t肖防各个系统扼要的叙述,管材及接口、阀门及阀件、管道敷设、管道试压、防腐油漆、管道及设备保温等内容。
给排水图审意见

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
反馈意见表( ____审)
填写说明:1.人员签名应为手签; 2.本表一式五份; 3.设计人员应对照审查意见,将施工图设计更正内容在此表中详尽描述(此处的序号应与审查记录表中的序号一一对应)。
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
反馈意见表( ____审) (消防专篇)
填写说明:1.人员签名应为手签;2. 本表一式八份;3.设计人员应对照审查意见,将施工图设计更正内容在此表中详尽描述(此处的序号应与审查记录表中的序号一一对应)。
给排水和电气审图意见

给排水专业一、总平面图:1、应设有标注±0.00与绝对标高关系。
无法校对室外排水管的标高与地下层顶板的关系。
2、请复核地下层的室外覆土能否满足要求。
3、SS-2-04图中,室外的污水管采用DN300穿过地下层排入商铺前的污水管不合理。
4、雨水管,污水管均设在室外地下层上部的覆土内,无法满足埋深要求。
5、雨水口DN400穿过地下层排商铺前的雨水管不合理6、7、8楼的雨水应排入雨水回收池,回收池应设溢水管。
7、污水处理应采用无重力污水处理设备,并应标注相关尺寸。
8、园林的弱电系统(公共广播、视频监控等)都没有设计,请补充。
9一期围墙的照明、监控等都没有设计,预留管线无法预留。
请补充设计。
二、商业平面图:1、7.8# SS-7.8-03图,商铺上方的排水吊管过多,严重影响商铺销售和使用。
2、排水管应向A轴方向排水,不应向商铺后端排水,然后又穿过地下层排入商铺门前排水方案不合理。
3、SS-7.8-03图,消防栓干管不应敷设在商铺上方,应改在地下层敷设。
4、SS-7.8-03图,每个商铺设二套消防栓不合理。
三、通用图:1、SS-T-05图,湿式报警阀组设在28层,没有位置安装。
2、自动喷淋系统的分区应统一。
3、SS-T-07图中,商铺的水价与住宅水价不同,应分开设水表。
4、SS-T-09图中,喷淋系统的统管按30l/s计,喷淋泵是否采用二用一备,水泵的统量为20l/s,二用偏大,塔楼用的喷淋系统湿式报警阀设在何处?图纸标注不清。
电气部分一、导线选型:1、超过100M的超高层建筑的消防设备供电干线及支线采用矿物绝缘电缆,其他消防设备供电干线及支线采用耐火电缆。
2、除以述导线外,其他导线采用阻燃型电缆。
二、地下层与裙楼:1、10kv高压电缆尽管不安在室内敷设,建议改在室外。
2、DS-D-03图中,按供电部门要求,2#高压配电房的配电柜应采用中置柜。
3、DS-D-15图,潜水泵应设漏电保护。
4、应急疏散照明应设火灾时强通电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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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单位
设计单位
审查问题数
审
查
意
见
合计
违反法律法规
违反强条
违反一般条文
质量安全隐患
6
0
0
6
P1.缺少主要设备和器材表;(水施-07)B户型标准层给排水轴测图中JL-1a-2~5轴测图的立管编号错误;(水施-08)底商卫生间排水原理图中DP/01的排水点与相应的平面图不符,J/06给水原理图中的给水立管编号在相对应的平面图中找不到;P/14在三层单独排水横支管上排水点位置错位;(2008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P5.地下室给排水平面图画出了集水坑的位置,按要求应配置集水坑排水的提升装置;(GB50015-2003第4.7.2条)
P6.排水立管PL-03承担着大便器的排水任务,其最小管径不得小于100mm。(GB50015-2003第4.4.12条)
建
议
1.请及时回复审查意见至邮箱。
2.上述意见中涉及强规内容时,设计人员须及时与审查人员沟通,出具变更设计通知单,正式审查意见及合格书中不再涉及违犯强规问题。
P2.地下室给排水平面图虽然布置了灭火器,但未标注灭火器的类型、规格及数量;(GB 50140-2005第1.0.3条)
P3.未说明给排水管道当穿过地下室外墙时,应采取防水措施;(GB 50015-2003第3.5.22条)
P4.未说明住宅部分热水供应由甲方自理,并预留热水供应条件的相应接口;(GB50096-1999(2003年版)第6.1.4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