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技术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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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技术标准

城市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技术标准

中山市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技术标准Technology Standard of Zhongshan City Emergency Shelter Construction(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城市综合防灾、抗灾需要,规范城市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城市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应符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体现“以人为本”的建设理念以及“合理规划、平灾结合、综合利用、因地制宜”的原则。

第三条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应与国家经济建设相协调,与各类防灾专项规划相衔接,与公园、绿地、广场、室内场馆和人防工程等建设相结合。

第四条本标准中城市应急避难场所分为场地型和场所型两类。

第五条本市新建、改建和扩建应急避难场所工程应按本标准执行,各镇(区)的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可参照执行。

第六条应急避难场所建设除执行本标准外,还应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术语2.0.1 应急 Emergency Response破坏性灾害(如地震、战争等)或其它重大危害性突发事件发生前所做的各种防御和减轻灾害的准备以及发生后所采取的紧急抢险救灾行动。

2.0.2 城市应急避难场所 City Emergency shelter城市内配套建设了应急救援设施(设备)的具有一定规模的场地和按防灾要求设计或加固的场所。

2.0.3 场地型应急避难场所 Ground-type Emergency Shelter利用公园、绿地、学校操场、广场等开敞空间建设的具有灾时紧急避难和临时生活功能的场地。

2.0.4 场所型应急避难场所 Venue-type Emergency Shelter利用地下空间(含人民防空工程)、体育场馆、学校教室等公共建筑具有灾时紧急避难和临时生活功能的场所。

2.0.5 避难单元 Evacuation Unit场所型应急避难场所中具有独立避难功能的空间单元。

2.0.6 避难场所出入口 Entrance of Shelter能够满足人员疏散、物资运输等安全出入的通道。

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技术标准

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技术标准

区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技术标准Technology Standard of City Emergency Shelter Constructionword资料目次1 总则 (1)2 术语 (2)3 场地型应急避难场所 (4)4 场所型应急避难场所 (11)5 应急转换 (15)附录 A 用词说明 (16)附录 B 应急标志 (17)附录 C 应急转换设施设备表 (26)word资料1 总则1.0.1 为适应城市综合防灾、抗灾需要,规城市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制定本标准。

1.0.2 城市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应符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体现“以人为本”的建设理念以及“合理规划、平灾结合、综合利用、因地制宜”的原则。

1.0.3 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应与国家经济建设相协调,与各类防灾专项规划相衔接,与公园、绿地、广场、室场馆和人防工程等建设相结合。

1.0.4 本标准中城市应急避难场所分为场地型和场所型两类。

1.0.5 本省地级以上城市新建、改建和扩建应急避难场所工程应按本标准执行,县级市及以下城镇的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可参照执行。

1.0.6 城市应急避难场所建设除执行本标准外,还应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和规的规定。

word资料2 术语2.0.1 应急 Emergency Response破坏性灾害(如地震、战争等)或其它重大危害性突发事件发生前所做的各种防御和减轻灾害的准备以及发生后所采取的紧急抢险救灾行动。

2.0.2 城市应急避难场所 City Emergency shelter城市配套建设了应急救援设施(设备)的具有一定规模的场地和按防灾要求设计或加固的场所。

2.0.3 场地型应急避难场所 Ground-type Emergency Shelter利用公园、绿地、学校操场、广场等开敞空间建设的具有灾时紧急避难和临时生活功能的场地。

2.0.4 场所型应急避难场所 Venue-type Emergency Shelter利用地下空间(含人民防空工程)、体育场馆、学校教室等公共建筑具有灾时紧急避难和临时生活功能的场所。

地震应急避难场所标准

地震应急避难场所标准

地震应急避难场所标准
地震应急避难场所的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结构安全性:应急避难场所的建筑结构应具备一定的抗震能力,能够在地震发生时保持稳定,防止倒塌、坍塌等安全问题。

2. 空间要求:避难场所的建筑内部空间应能够容纳足够数量的人员,同时具备通风、排水等基本条件,以确保人员的基本生活需求。

3. 安全设施:避难场所应配备紧急照明、消防设备等安全设施,以应对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

4. 避难设施:应急避难场所应具备一定的生活设施,如安全饮用水、食品储备、医疗设备等,以满足人员的基本生活需求。

5. 交通便捷性:避难场所应位于交通便利的区域,便于人员疏散和救援工作的进行。

6. 可持续性:避难场所的建设应考虑可持续性,包括使用可再生能源、水资源节约等方面,以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地震应急避难场所的标准可根据地震频发地区的特点、人口密度、地质条件等因素进行具体的调整和要求。

江苏省应急避难场所标准

江苏省应急避难场所标准

江苏省应急避难场所标准
江苏省应急避难场所标准是指根据江苏省地理环境、气候特点、人口密集程度
等因素制定的一套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标准,旨在提高江苏省在突发事件发生时的应急响应能力和人民群众的安全保障水平。

应急避难场所是指在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发生时,为群众提供短期生活、医疗救助和安全保障的场所。

首先,江苏省应急避难场所应符合一定的选址要求。

场所选址应远离可能受灾
区域,地势较高,易于疏散转移,同时要考虑到群众的生活便利和交通便捷。

其次,场所建设应符合一定的建筑标准。

建筑物应具备一定的抗震、防火、防水能力,同时要有足够的生活设施和医疗救助设备。

另外,场所的规划布局也要合理,能够容纳大量的人员,并且要有足够的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

在场所的管理和运营方面,应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

场所应有专门
的管理人员负责日常管理和突发事件时的组织协调工作,同时要定期进行演练和应急演练,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有序地进行疏散和救助工作。

此外,江苏省应急避难场所还应与周边社区、医疗机构、救援队伍等建立紧密
的合作关系,形成应急救援的合力。

要加强对场所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工作,确保设施设备的完好,随时待命。

同时,要加强对场所的宣传和教育工作,提高群众的应急避险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综上所述,江苏省应急避难场所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对于提高江苏省在突发事
件中的应急响应能力和人民群众的安全保障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我们要充分认识到应急避难场所的重要性,加大投入,不断完善标准,确保场所的建设和管理达到更高的水平,为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提供有力保障。

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技术标准

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技术标准

区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技术标准Technology Standard of City Emergency Shelter Construction目次1 总则 (2)2 术语 (3)3 场地型应急避难场所 (5)4 场所型应急避难场所 (12)5 应急转换 (16)附录 A 用词说明 (17)附录 B 应急标志 (18)附录 C 应急转换设施设备表 (20)1 总则1.0.1 为适应城市综合防灾、抗灾需要,规范城市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制定本标准。

1.0.2城市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应符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体现“以人为本”的建设理念以及“合理规划、平灾结合、综合利用、因地制宜”的原则。

1.0.3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应与国家经济建设相协调,与各类防灾专项规划相衔接,与公园、绿地、广场、室内场馆和人防工程等建设相结合。

1.0.4本标准中城市应急避难场所分为场地型和场所型两类。

1.0.5本省地级以上城市新建、改建和扩建应急避难场所工程应按本标准执行,县级市及以下城镇的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可参照执行。

1.0.6城市应急避难场所建设除执行本标准外,还应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规定。

2 术语2.0.1 应急Emergency Response破坏性灾害(如地震、战争等)或其它重大危害性突发事件发生前所做的各种防御和减轻灾害的准备以及发生后所采取的紧急抢险救灾行动。

2.0.2 城市应急避难场所City Emergency shelter城市内配套建设了应急救援设施(设备)的具有一定规模的场地和按防灾要求设计或加固的场所。

2.0.3 场地型应急避难场所Ground-type Emergency Shelter利用公园、绿地、学校操场、广场等开敞空间建设的具有灾时紧急避难和临时生活功能的场地。

2.0.4 场所型应急避难场所Venue-type Emergency Shelter利用地下空间(含人民防空工程)、体育场馆、学校教室等公共建筑具有灾时紧急避难和临时生活功能的场所。

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标准和三把锁

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标准和三把锁

滨江区建设工地“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标准建设工地“应急避难场所”的作用:是在台风、强降雪、雷电等恶劣天气期间,建设工地的临时居住设施的安全性受到威胁,能够对广大职工进行快速转移,保护广大建设工地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给广大职工提供一个应急避难和休息的场所。

建设工地“应急避难场所”应符合以下标准:1、“应急避难场所”应具备坚固、防雨、防风、场地干燥的特征,并且具备一定的面积以满足容纳一定数量人群的要求。

2、“应急避难场所”应具备通风、通水、通电等条件,以满足职工在一定时间内的生活需要。

3、“应急避难场所”应进行功能区域分隔,按照性别、工种等进行区域划分,设置休息区、活动区、厕所、沐浴等功能区,并配备床、桌、椅、垃圾桶、大小便容器等器具。

4、“应急避难场所”应设置明显、易识别的导向标志,从工地出入口和生活区两个不同位置引导至“应急避难场所”所在地。

5、工地项目部必须在工地出入口、生活区两处设置“应急避难场所公示牌”。

不具备相应条件建设“应急避难场所”的工地项目部应向主管部门报告,由政府安排解决。

滨江区建设局2011年制防汛抗台期间的“三把锁”管理规定“三把锁”即工地职工生活区的“水阀、电闸、生活区大门”三处上锁管理。

实施“三把锁”管理是为了在台风来临期间,工地项目部管理机构能够迅速对职工进行彻底转移、对生活区进行封闭,防止个别人员不服从转移规定私自藏匿在生活区。

实施“三把锁”管理必须满足以下几个条件:1、职工生活区应封闭设置,具备一定高度的围挡设施和大门,大门应设有锁具。

2、生活区生活用水应设置单独的水阀,并设置在相应的箱体内,箱体应有锁具。

3、生活区生活用电应设置单独分配箱,并设置相应锁具。

4、工地管理机构应设安全员和专人负责“三把锁”管理。

5、工地管理机构在确定负责实施“三把锁”管理的安全员和专人后,应将相关人员姓名与联系方式上报区建设局质安站。

滨江区建设局2011年制滨江区建设工地“应急避难场所”公示牌工程名称:。

应急避难场所规范要求标准

应急避难场所规范要求标准

应急避难场所规范要求标准1. 引言应急避难场所是指在紧急情况下可以提供临时住所、安全保护和基本生活服务的场所,用于防范和应对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安全事故等突发事件。

应急避难场所的规范要求标准是为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应急管理水平,确保应急避难场所能够有效应对各类突发事件。

2. 规划设计要求2.1 场所选址•应急避难场所应选择地势较高、地质稳定、交通便利的区域进行选址。

•避免选址在洪水、滑坡、地震等灾害易发区域。

•规划设计时应考虑周边环境,避免与重要设施(如河流、道路、高压线等)的冲突。

2.2 建筑结构•建筑材料应符合相应的安全标准,具备抗震、防火等性能。

•建筑结构设计应符合国家建筑设计标准,能够承受自然灾害的影响。

•设计时应考虑人员撤离和紧急疏散的通道和出口。

2.3 空间布局•应急避难场所应根据人员数量确定相应的场地面积,确保每人有足够的生活用地和活动空间。

•需要设置合理的区域划分,如休息区、食堂区、医疗区、洗浴区等,以满足人们的基本生活需求。

•应配置适量的卫生设施,如洗手间、厕所、垃圾处理装置等,确保环境卫生。

3. 生活保障要求3.1 饮用水供应•应急避难场所应保证提供安全、卫生的饮用水,建立相应的供水设施。

•水源应避免受到自然灾害、污染源的影响。

•对于饮用水质量的监测和检测应严格执行国家标准。

3.2 食品供应•应急避难场所应提供充足、均衡的食品供应,确保人们的基本营养需求。

•食品应符合卫生标准,储存和加工设施应满足相应要求。

•对食品的储存、保管、处理和配送应进行严格管理,确保食品安全。

3.3 医疗保障•应急避难场所应具备基本的医疗设施和药品供应。

•配备医疗人员,包括医生、护士等,以提供基本的医疗服务。

•建立医疗档案,及时记录和管理场所内的疾病情况,防止疫情传播。

4. 安全保障要求4.1 消防安全•应急避难场所应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包括灭火器、灭火器具等。

•建立灭火、疏散等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确保人员对应急情况的应对能力。

城市应急避难场所标准

城市应急避难场所标准

城市应急避难场所的规划与建设应急避难场所是指为应对突发事件,经规划、建设,具有应急避难生活服务设施,可供居民紧急疏散、临时生活的安全场所。

加强应急避难场所的规划与建设,是提高城市综合防灾能力、减轻灾害影响、增强政府应急管理工作能力的重要举措。

一、应急避难场所的规划与建设原则以人为本;科学规划;就近布局;平灾结合;一所多用。

二、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标准(一)城市应急避难场所的规模结合城市行政区划、人口分布、人口密度、建筑密度等特点以及居民疏散的要求,可将应急应急避难场所分为三级建设:一级应急避难场所为市级应急避难场所,一般规模在15万平方米以上,可容纳10万人(人均居住面积大于1.5平方米)以上。

二级应急避难场所为区级应急避难场所,一般规模在1.5-5万平方米,可容纳1万人以上。

主要为重大灾难来临时的区域性应急避难场所;三级应急避难场所为街道(镇)应急避难场所,一般规模在2千平方米以上,可容纳1千人以上。

主要用于发生灾害时,在短期内供受灾人员临时避难。

以上三级避难场所应在建设过程中,应以一级避难场所为中枢、以二级避难场所为节点、以三级避难场所为末梢,梯次配备、网状配置、分步实施,构建完整的城市应急避难场所体系。

在建设的过程中,应按照分级建设的原则,由各级分别承担相应的建设任务。

(二)应急避难场所的设置1. 应急避难场所的覆盖半径一级应急避难场所:灾难预警后,通过半小时到2小时的摩托化输送应可到达;二级应急避难场所:灾难预警后,在半小时内应可到达;三级应急避难场所:灾难预警后,5-15分钟内应可到达。

2. 应急避难场所的选址可选择公园、绿地、广场、体育场、室内公共的场、馆、所和地下人防工事等作为应急避难场所的场址。

选址要充分考虑场地的安全问题,注意所选场地的地质情况,避开地震断裂带,洪涝、山体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易发地段;选择地势较高且平坦空旷,易于排水、适宜搭建帐篷的地形;选择在高层建筑物、高耸构筑物的跨塌范围距离之外;选择在有毒气体储放地、易燃易爆物或核放射物储放地、高压输变电线路等设施影响范围之外的地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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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技术标准
在城市建设和规划中,应急避难场所的建设至关重要。

应急避难场所是指在自
然灾害、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下,为人们提供临时避难和生活服务的场所。

因此,应急避难场所的建设技术标准显得尤为重要。

首先,应急避难场所的选址应当符合一定的标准。

选址应远离可能受到影响的
危险区域,如河流、山体滑坡区、地质灾害易发区等。

同时,选址应尽量靠近人口密集区,方便群众前往避难场所。

此外,应急避难场所的选址还应考虑周边基础设施的配套情况,如交通便利程度、水电气供应等,以保障避难场所的基本运行。

其次,应急避难场所的建筑设计应符合相应的技术标准。

建筑结构应具备一定
的抗震、抗风能力,以应对自然灾害带来的破坏。

建筑内部应设置合理的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保障人员的安全撤离。

此外,建筑材料的选择也至关重要,应选择符合国家标准的环保、安全材料,避免因建筑材料问题而导致的安全隐患。

再次,应急避难场所的生活设施和服务配备应当完善。

应急避难场所应配备足
够的食品、饮用水、医疗设备等生活必需品,以满足群众的基本生活需求。

同时,应急避难场所还应设置相应的卫生设施和垃圾处理设施,以保障环境卫生和人员健康。

最后,应急避难场所的管理和运行机制也是建设技术标准中不可忽视的部分。

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配备专业的管理人员,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和应急演练计划,以保障应急避难场所在紧急情况下的有效运行和管理。

总之,应急避难场所的建设技术标准涉及到选址、建筑设计、生活设施配备以
及管理运行等方方面面。

只有严格按照技术标准进行建设,才能确保应急避难场所在紧急情况下发挥应有的作用,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希望相关部门和建设单位能够高度重视应急避难场所的建设,不断提高建设质量,为城市安全发展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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