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工程项目档案管理方案实用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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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工程档案管理制度范本

水利工程档案管理制度范本

水利工程档案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水利工程档案管理工作,保障水利工程档案的完整性、保密性和可追溯性,提高水利工程档案管理的效率和水平,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水利工程档案管理相关工作,包括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水利工程档案管理应当遵循依法管理、科学管理、规范管理、实事求是的原则。

第四条水利工程档案管理的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并配备专业人员,确保档案管理工作的正常运转和系统性。

第五条各级水利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水利工程档案管理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推动水利工程档案管理工作的不断完善和提高。

第二章水利工程档案的收集第六条水利工程档案的收集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确保档案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第七条水利工程档案的收集内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水利工程项目设计文件、施工记录、验收资料、竣工图纸、运维资料等。

第八条水利工程档案的收集应当建立档案管理台账,记录档案的来源、数量、种类、存放位置等相关信息。

第九条水利工程档案的收集工作由专门的档案管理人员负责,确保档案的及时、准确收集。

第十条水利工程档案的收集工作应当定期进行档案清查和整理,确保档案的整体性和系统性。

第三章水利工程档案的整理第十一条水利工程档案的整理应当按照文件级别、年代先后、内容相关性等原则进行分类整理。

第十二条水利工程档案的整理应当建立详细的整理计划和流程,确保整理工作的有序进行。

第十三条水利工程档案的整理应当保留原始文件和复制文件,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第十四条水利工程档案的整理工作应当充分调查研究,核实档案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第十五条水利工程档案的整理工作应当及时记录整理过程中的重要信息和发现情况,做好整理工作的档案管理记录。

第十六条水利工程档案的整理工作应当建立档案索引和检索系统,方便档案的查询和利用。

第四章水利工程档案的保管第十七条水利工程档案的保管应当建立专门的档案库房和保管设施,确保档案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方案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方案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方案
1. 档案管理组织架构,确定项目档案管理的组织结构和责任分工,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建立档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档案管理员的具体职责。

2. 档案管理流程,制定档案管理的工作流程和操作规范,包括
文件的起草、审批、分发、归档等各个环节的具体操作步骤和要求,确保文件管理的规范和流程化。

3. 档案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的档案管理制度,包括文件编号、
归档标准、档案检索、借阅、销毁等方面的规定,确保档案管理工
作的规范性和有序性。

4. 档案保管设施,确定档案的保管场所和设施,包括档案室的
建设和管理,档案柜、档案盒等保管设施的选用和管理,确保档案
的安全和完整性。

5. 档案管理信息系统,建立档案管理信息化系统,实现档案的
电子化管理和检索,提高档案管理的效率和便捷性。

6. 档案管理培训,开展档案管理相关的培训和教育活动,提高档案管理人员的专业素养和管理水平,确保档案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综上所述,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方案是一个全面的管理体系,涉及组织架构、流程规范、制度建设、设施管理、信息化建设和人员培训等多个方面,其目的是保证工程建设过程中相关档案的有效管理和保管,为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和后期的运维管理提供有力的支持。

水利工程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水利工程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水利工程资料档案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水利工程资料档案的管理,保障水利工程资料的完整、权威和安全,并提高水利工作的效率和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水利部门及水利工程有关单位对水利工程资料档案的管理,包括水利工程设计、施工、验收、运行等阶段的所有资料档案管理工作。

第三条水利工程资料档案应当按照水利工程资料档案分类规范和档号规则进行分类、编号和归档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有序性。

第四条水利工程资料档案管理实行责任制,各级水利行政主管部门和水利工程有关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档案管理组织机构,分清档案管理的职责和权限,确保档案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五条水利工程资料档案管理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确保档案的安全、保密和可追溯性。

第二章水利工程资料档案的分类与归档第六条水利工程资料档案应当根据水利工程的不同阶段和性质进行分类,包括设计资料、施工资料、验收资料、运行资料等。

第七条水利工程资料档案应当按照档案分类规范和档号规则进行编号和归档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顺序性。

第八条水利工程资料档案应当建立档案目录和档案馆,便于查阅和管理,同时应当建立数字化档案管理系统,实现档案的电子化和网络化。

第九条水利工程资料档案的保管应当设立专门的库房和保管人员,定期检查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做好防火、防水、防盗等安全保障措施。

第十条水利工程资料档案的归档应当遵守相关规定,确保档案的长期保存和利用,防止档案损毁和遗失。

第三章水利工程资料档案的管理与利用第十一条水利工程资料档案管理应当建立档案管理制度、规范档案管理程序、确保档案管理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第十二条水利工程资料档案管理应当加强对档案的检索和利用,保障档案的开放和公开,促进档案的利用和价值的发挥。

第十三条水利工程资料档案管理应当建立档案管理培训机制,加强档案管理人员的培训和交流,提高档案管理人员的素质和能力。

第十四条水利工程资料档案管理应当建立档案审查制度,确保档案的真实性和权威性,防止档案的篡改和伪造。

水利工程档案管理制度范本

水利工程档案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水利工程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提高水利工程档案的利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水利档案工作规定》及有关业务建设规范,结合本工程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工程前期、实施、竣工验收等各建设阶段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第三条水利工程档案工作是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工程各参建单位应加强领导,明确档案管理职责,规范档案管理行为,确保水利工程档案工作的正常开展。

第二章档案管理职责第四条工程项目法人负责工程档案的全面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

第五条工程项目法人应指定专人负责档案管理工作,明确其职责,定期对档案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第六条工程设计、施工、监理、咨询等参建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负责各自职责范围内的档案收集、整理、归档和保管工作。

第七条工程项目法人应与参建单位签订档案管理责任书,明确双方在档案管理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八条工程档案收集工作应贯穿于工程建设全过程,包括前期、实施、竣工验收等各阶段。

第九条工程档案收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完整性原则:收集档案应全面、系统,确保工程档案的完整性。

(二)准确性原则:收集的档案应真实、准确,反映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

(三)及时性原则:档案收集应与工程建设进度同步,确保档案的时效性。

第十条工程档案整理应遵循以下要求:(一)按照档案分类和编号规则进行整理。

(二)对收集到的档案进行分类、编目、登记,确保档案的有序管理。

(三)对档案进行数字化处理,提高档案的利用效率。

第四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十一条工程档案保管应遵循以下要求:(一)档案库房应符合国家档案保管要求,确保档案安全。

(二)档案应按照保管期限进行分类存放,定期检查、清理档案。

(三)档案管理人员应加强档案保密工作,防止档案泄露。

第十二条工程档案利用应遵循以下要求:(一)档案利用应遵循国家档案法律法规和工程实际情况。

水利工程建设档案管理制度

水利工程建设档案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充分发挥档案在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水利档案工作规定》及有关业务建设规范,结合水利工程的特点,制定本制度。

二、档案管理职责1. 水利工程建设单位应成立档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水利工程建设档案管理工作。

2. 水利工程建设单位档案管理部门负责水利工程建设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工作。

3. 水利工程建设单位各相关部门应积极配合档案管理部门,做好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档案管理工作。

三、档案收集与整理1. 水利工程建设档案收集应贯穿于水利工程建设前期、实施、竣工验收等各个阶段。

2. 档案收集内容应包括:工程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日志、质量检验报告、验收报告、运行维护记录等。

3. 档案整理应按照档案分类、编目、编号、装订等要求进行,确保档案的系统性、完整性和可检索性。

四、档案归档与保管1. 档案归档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0日内完成。

2. 档案保管应按照国家档案局《档案保管规定》执行,确保档案安全。

3. 档案保管分为永久、长期、短期三种保管期限,具体期限由档案管理部门根据档案价值确定。

五、档案利用与销毁1. 档案利用应遵循“合法、合理、有效”的原则,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监督、运行和维护等活动提供依据。

2. 档案利用应经档案管理部门审批,并办理借阅手续。

3. 档案销毁应严格按照国家档案局《档案销毁规定》执行,销毁前应经档案管理部门审批。

六、监督与考核1. 水利工程建设单位应定期对档案管理工作进行检查、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档案管理部门应定期对档案管理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档案管理水平。

3. 对在档案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档案管理规定的单位和个人,给予批评和处罚。

七、附则1. 本制度适用于水利工程建设单位、设计、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

水利工程档案管理制度

水利工程档案管理制度

水利工程档案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和加强水利工程档案的管理工作,提高档案管理的效率和质量,保障水利工程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可信度,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各级水利管理部门和水利工程建设单位,包括水库、水电站、水文站、灌区等各类水利工程的档案管理工作。

三、档案管理原则1. 法律依据原则:水利工程档案管理应当依法、规范进行,并遵循相关法律的规定。

2. 实用性原则:水利工程档案应当具有实用性,为水利工程的设计、施工、运行、维护和管理提供依据。

3. 完整性原则:水利工程档案应当完整保存工程的所有重要资料和信息,确保档案的全面性和真实性。

4. 安全保密原则:水利工程档案应当严格保密,防止档案内容泄露或被窃取。

5. 永久性原则:水利工程档案应当永久保存,不得毁损或丢失。

四、档案管理组织1. 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水利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完善的档案管理机构和档案管理工作组织体系,明确档案管理的责任部门和人员,并加强对档案管理工作的领导和监督。

2. 设置档案管理岗位:水利工程建设单位应当设置专门的档案管理员岗位,负责水利工程档案的管理和保管工作。

3. 定期培训:对从事水利工程档案管理的人员进行培训,提高他们的档案管理水平和专业技能。

五、档案管理程序1. 档案的收集和整理:水利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及时、全面地收集和整理水利工程的各类档案资料,包括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工程档案、运行记录等。

2. 档案的分类和编目:对水利工程档案进行分类和编目,建立起档案的目录和索引系统,方便查阅和利用。

3. 档案的保管和存储:水利工程档案应当进行定期的清点、整理和保管,确保档案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4. 档案的利用和借阅:对需要使用水利工程档案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申请和借阅,确保档案的使用正确合法。

5. 档案的审批和归档:对已完成的水利工程档案,应当进行审查、鉴定和归档,确保档案的完整和真实性。

六、档案管理措施1. 信息化管理:采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建立水利工程档案的电子化管理系统,提高档案管理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水利项目部档案管理制度

水利项目部档案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规范和安全,充分发挥档案在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中的作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本项目部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档案管理职责1. 项目经理负责档案管理工作的全面领导,确保档案管理工作的顺利实施。

2. 档案管理员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等工作。

3. 各部门、班组应积极配合档案管理员,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档案收集和管理工作。

4. 人员调动时,应办理档案移交手续,确保档案的连续性和完整性。

三、档案管理内容1. 档案收集:项目前期、实施、竣工验收等各阶段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2. 档案整理:对收集到的档案进行分类、编目、整理,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3. 档案归档:按照档案分类和编号,将整理好的档案归档入库。

4. 档案保管:确保档案的整洁、干燥、防潮、防虫、防火、防盗等,延长档案的使用寿命。

5. 档案利用:按照档案管理规定,为工程建设、管理、监督、运行和维护等提供档案查询、复制等服务。

四、档案管理制度1. 档案收集制度:各部门、班组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应按职责分工,及时收集和整理档案资料。

2. 档案整理制度:档案管理员应按照档案分类和编号,对收集到的档案进行整理,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3. 档案归档制度:整理好的档案应及时归档入库,确保档案的连续性和完整性。

4. 档案保管制度:档案管理员应定期检查档案保管情况,确保档案的安全。

5. 档案利用制度:档案管理员应按照档案管理规定,为工程建设、管理、监督、运行和维护等提供档案查询、复制等服务。

五、档案管理考核1. 项目经理对档案管理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对档案管理不力的部门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

2. 档案管理员应定期参加档案管理培训,提高档案管理水平。

3. 对档案管理工作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工程)档案资料管理规定[样例5]

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工程)档案资料管理规定[样例5]

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工程)档案资料管理规定[样例5]第一篇: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工程)档案资料管理规定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工程)档案资料管理规定1997-7-4 【大中小】发文单位:水利部文号:水办[1997]275号发布日期:1997-7-4执行日期:1997-7-4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档案资料的管理第三章工程档案资料的整理、汇总与移交第四章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第五章水利工程档案的竣工验收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切实抓好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工程)档案资料(以下简称水利工程档案)管理工作,充分发挥档案资料在水利工程建设、管理、运行、维护、改建、扩建等工作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有关规定,结合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工程)的具体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水利工程档案工作是水利基本建设工作的重要组成部份,必须将其纳入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工作的全过程,按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建立相应机构或配专人做好这一工作。

第三条水利工程档案是水利科技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专业技术人员劳动智慧的结晶,它产生于整个水利基本建设全过程,包括从项目提出、可行性研究、设计、决策、招(投)标、施工、质检、监理到竣工验收、试运行(使用)等过程中形成的、应当归档保存的文字、图纸、图表、声像、计算材料等不同形式与载体的各种历史记录。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大、中、小型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工程),同时也适用于各单位办公楼、宿舍楼等小型基本建设项目与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

第二章档案资料的管理第五条各级基建部门应积极配合档案管理部门,认真履行监督、检查和指导职责,共同抓好本单位和本系统的水利工程档案工作。

第六条水利工程档案工作的进程要与工程建设进程同步。

即所有基本建设项目,从立项时,就应开始进行文件材料的收集、积累和整理工作;签订勘测、设计、施工、监理等协议(合同)时,要对水利工程档案(包括竣工图)的质量、份数和移交工作提出明确要求;检查工程进度与施工质量时,要同时检查水利工程档案的收集、整理情况;进行单元与分部工程质量等级评定和工程验收(包括单位工程与阶段和竣工验收)时,要同时验收应归档文件材料的完整程度与整理质量,并在验收后,及时整理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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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文档
水利工程项目档案管理制度
为规范水利工程项目档案管理工作,根据国家、地方工程档案管理有关规
定, 结合建设管理中心的特点,制定本制度。

一、
工程档案的归档范围及质量要求
( 一) 工程档案的归档范围:对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活动, 记载工程建设主要过程和现状,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载体文件,均应收集齐全, 整理立卷后归档。

( 二) 归档文件的要求:归档的水利工程文件应为原件;工程文件的内容必须真实、准确、清晰、幅面整洁。

二、工程档案的收集、整理、立卷、装订、归档及移交、保管、统计
( 一 ) 工程档案的收集:各工程项目的负责人负责本工程项目从工程准备阶段到竣工
备案验收过程中工程建设文件及影像资料的收集。

( 二) 工程档案的整理:按照单位工程、分部(分项)工程及文件形成的时间先后顺序
进行分类排列。

( 三) 工程档案的立卷:工程文件按工程准备阶段文件、监理文件、施工文件、竣工图、
竣工验收文件五部分立卷;
( 四 ) 工程档案的装订:案卷除有特殊要求外,所有工程资料必须按A4 纸装订成册。

( 五 ) 工程档案的归档及移交: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后30 日内,各项目负责人要完成
该工程档案的归档工作。

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后60 日内,各项目负责人将完整的工程竣工档案
交给工程档案室。

( 六) 工程档案的保管:工程档案管理人员必须确保工程档案的安全和不被流失。

保持
档案室的干燥和通风, 保证工程档案不被腐蚀。

( 七) 工程档案的统计:工程档案管理人员必须每月对收集、归档、移交、借阅情况进
行统计 , 及时催促借阅到期文件的归还。

三、工程档案的借阅
工程准备阶段文件为机密级, 监理文件、施工文件、竣工图、竣工验收文件为秘密级。

没有领导批示,档案管理人员不得私自随便外借档案资料。

四、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WORD格式可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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