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殖场兽药使用准则
无公害食品畜禽饲养兽药使用准则

无公害食品畜禽饲养兽药使用准则2010,44(4):59~60/本刊编辑部中国兽药杂志无公害食品畜禽饲养兽药使用准则为保证动物源性食品安全,维护人民身体健康,根据《兽药管理条例》的规定,农业部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行业标准NY5030—2006无公害食品畜禽饲养兽药使用准则》,于2006年4月1日起实施.同时,本标准代替《NY一5040—2001无公害食品蛋鸡饲养兽药使用准则》,《NY一5035—2001无公害食品肉鸡饲养兽药使用准则》,《NY一5030—2001无公害食品生猪饲养兽药使用准则》,《NY一5046—2001无公害食品奶牛饲养兽药使用准则》,《NY一5125—2002无公害食品肉牛饲养兽药使用准则》,《NY一5148—2002无公害食品肉羊饲养兽药使用准则》,《NY一5130—2002无公害食品肉兔饲养兽药使用准则》.本标准对兽药的使用要求明确为:临床兽医和畜禽饲养者应遵守《兽药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使用兽药,应凭专业兽医开具的处方使用经国务院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兽医处方药.禁止使用国务院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禁用药品;临床兽医和畜禽饲养者进行预防,治疗和诊断畜禽疾病所用的兽药均应来自具有《兽药生产许可证》,并获得农业部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GMP证书》的兽药生产企业,或农业部批注注册进口的兽药,其质量均应符合相关的兽药国家质量标准;l临床兽医应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的规定对畜禽进行免疫,防治畜禽发病和死亡;临床兽医使用拟.肾上腺素药,平喘药,抗胆碱药与拟胆碱药,糖.肾上腺皮质激素类药和解热镇痛药,应严格按国务院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作用用途和用法用量使用; 畜禽饲养者使用饲料药物添加剂应符合农业部《饲料药物添加剂使用规范》的规定,禁止将原料药直接添加到饲料及动物饮用水中或直接饲喂动物;临床兽医应慎用经农业部批准的拟肾上腺素药,平喘药,抗胆碱药与拟胆碱药,糖肾上腺皮质激素类药和解热镇痛药;非临床医疗需要,禁止使用麻醉药, 镇痛药,镇静药,中枢兴奋药,雄激素药,雌激素药,化学保定药及骨骼肌松弛药,必须使用给类药物时,应凭专业兽医开具处方用药.本标准强调了做好兽药使用记录,l临床兽医和畜禽饲养者使用兽药,应认真做好用药记录.用药记录至少应包括:用药的名称(商品名和通用名),剂型,剂量,给药途径,疗程,药物的生产企业,产品的批准文号,生产El期,批号等.使用兽药的单位或个人均应建立用药记录档案,并保存1年(含1年)以上.临床兽医和饲养者应严格执行国务院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兽药休药期,并向购买者或屠宰者提供准确,真实的用药记录,应记录生产乳,蛋等畜产品的畜禽在休药期内时,其废弃产品的处理方式. 本标准要求,临床兽医和畜禽养殖者使用兽药,应对兽药的治疗效果,不良反应做观察记录;发生动物死亡时,应请专业兽医进行解剖,分析是药物原因或疾病原因.发现可能与兽药使用有关的严重不良反应时,应当立即向所在地人民政府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报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行业标准NY5030—2006列出了规范性附录《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它化合物清单》,详细见下表: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它化合物清单序号兽药及其它化合物名称禁止用途禁用动物1B一兴奋剂类:克仑特罗Clenbuterol,沙丁胺醇Salbutamol,西马特罗Cimaterol及其盐,酯及制剂所有用途所有食品动物2性激素类:己烯雌酚Diethylstilbestrol及其盐,酯及制剂所有用途所有食品动物具有雌激素样作用的物质:玉米赤霉醇Zeranol,去甲雄三烯醇酮Trenbolone,醋酸甲孕酮Menges—3所有用途所有食品动物trolAcetate及制剂4氯霉素Chloramphenicol,及其盐,酯(包括:琥珀氯霉素ChloramphenicolSuccinate)及制剂所有用途所有食品动物5氨苯砜Dapsone及制剂所有用途所有食品动物硝基呋喃类:呋喃唑酮Furazolidone,呋喃它酮Furaltadone,呋喃苯烯酸钠Nifurstyrenatesodium及6所有用途所有食品动物制剂?60?中国兽药杂志2010,44(4):59~60/本刊编辑部(续表)序号兽药及其它化合物名称禁止用途禁用动物7硝基化合物:硝基酚钠Sodiumnitrophenolate,硝呋烯腙Nitrovin及制剂所有用途所有食品动物8催眠,镇静类:安眠酮Meth.dqualone及制剂所有用途所有食品动物9林丹(丙体六六六)Lindane杀虫剂水生食品动物10毒杀芬(氯化烯)Camahechlor杀虫剂,清塘剂水生食品动物l1呋喃丹(克百威)Carbofuran杀虫剂水生食品动物12杀虫脒(克死螨)Chlordimeform杀虫剂水生食品动物13双甲脒Amitraz杀虫剂水生食品动物14酒石酸锑钾Antimonypotassiumtartrate杀虫剂水生食品动物15锥虫胂胺Tryparsamide杀虫剂水生食品动物16孔雀石绿Malachitegreen抗菌,杀虫剂水生食品动物17五氯酚酸钠Pentachlomphen0lsodium杀螺剂水生食品动物各种汞制剂包括:氯化亚汞(甘汞)Calomel,硝酸亚汞Mercurousnitrate,醋酸汞Mercurousacetate,18杀虫剂动物吡啶基醋酸汞Pyridylmercurousacetate性激素类:甲基睾丸酮Methyltestosterone,丙酸睾酮TestosteronePropionate苯丙酸诺龙Nandrolone19促生长所有食品动物Phenylpmpi0nate,苯甲酸雌二醇EstradiolBenzoate及其盐,酯及制剂20催眠,镇静类:氯丙嗪Chlorpromazine,地西泮(安定)Diazepam及其盐,酯及制剂促生长所有食品动物21硝基咪唑类:甲硝唑Metronidazole,地美硝唑Dimetmnidazole及其盐,酯及制剂促生长所有食品动物注:食品动物是指各种供人食用或其产品供人食用的动物.(上接第30页)化合物急毒性分级标准,500~5000mg/kg属于低毒,故乳酸恩诺沙星符合低毒级标准.观察发现腹腔注射染毒第2剂量组死亡1只小鼠为雌性,灌胃染毒最低剂量组死亡1只小鼠为雄性,第2剂量组死亡2只小鼠雌雄各半,随着剂量增加,死亡小鼠的性别无差异,结果表明,雌性和雄性小鼠对乳酸恩诺沙星反应无差异.综上所述,认为乳酸恩诺沙星可以进一步用于开展药效试验,为此新药在临床应用提供科学依据.参考文献:[1]曾振灵,刘建新,邹明,等.三种恩诺沙星盐对人工诱发鸡巴氏杆菌病的疗效比较[J].中国兽药杂志,2000,34(2):15—17.[2]四川医学院.卫生统计学[MJ.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1982: 91—93.[3]陈杖榴.兽医药理学[M].第二版.北京:中国农业出版社, 2002:237—238.[4]夏春红,王群,熊革进.恩诺沙星配合中药治疗鸡支原体病[Jj.中兽医学杂志,2008,3(44):64.[5]SeoKH,HoltPS,GastTK,eta1.EliminationofEarlySalmo—neUaenteritidisInfectionAfterTreatmentwithCompetitive—Ex. clusionCultureandEnrofloxaeininExperimentallyInfectedChicks[J].PoultryScience,2000,79(10):1408—1413.[6]DeLucasJJ,NavarroJL,RubioS,eta1.Pharmacokinetic BehaviourofEnrofloxaeininGreaterRheasFollowingaSin~e—DoseIntramuscularAdministration[J].Veterina~Journal,2008,175(1):136—138.[7]BugyeiK,BlackwD,McEwenS.PharmacokinetiesofEnrofloxacin GivenbytheOral,IntravenousandIntramuscularRou~sinBroiler Chickens[J].CanadianJournalofVeterinaryResearch—RevueCa- nadiennedeRechercheVeterinaire,1999,63(3):193—200.[8]刘金凤.盐酸恩诺沙星可溶性粉对鸡大肠杆菌感染的治疗试验[J].中国兽医杂志,1997,23(1O),5O一51.[9]张传津.两种恩诺沙星盐对人工感染及杆菌及沙门氏菌的疗效[J].畜牧兽医杂志,2003,22(4):11—13.[1O]姜中其,曾卫东,方兰勇.三种诺氟沙星盐急性毒性及体外药效的比较[J].浙江农业,1997,9(6):320—322.[11]董漓波,叶启薇,孙永学,等.恩诺沙星对sD系大白鼠的急性及亚急性毒性研究[J].华南农业大学,1995,16(4):l一4.[12]李继昌,张秀英,丛霞,等.恩诺沙星对雏鸡的急性毒性和蓄积毒性研究[J].黑龙江畜牧兽医.2000,8:20.[13]刘毓古.卫生毒理学基础[J].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1998, 65—66.。
养殖场兽药使用管理制度

养殖场兽药使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养殖场兽药使用行为,保障养殖场动物健康,提高产品质量与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养殖场所有动物的养殖和兽药使用行为。
第三条养殖场应依法备齐所需的兽药执业医师及技术人员,并确保兽药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四条养殖场应建立兽药购进、储存、使用、记录等方面的管理制度,并加强对兽药的监督和检验。
第五条养殖场应定期组织兽药使用培训,提高兽药使用人员的技能水平和安全意识。
第二章兽药购进管理第六条养殖场在购进兽药前,应查验兽药经营许可证、兽药品种、兽药批准文号等相关信息,确保兽药来源合法。
第七条养殖场应建立兽药购进记录,包括兽药名称、规格、数量、批号、生产企业、购买日期等。
第八条养殖场应建立检验兽药质量的制度,定期抽样检测所购兽药的有效成分。
第九条养殖场应建立兽药储存的规范,确保兽药保存在干燥、通风良好的地方,避免阳光直射和高温。
第三章兽药使用管理第十条养殖场应根据动物的真实情况和疫病防控需求,制定兽药使用计划,并严格按照计划执行。
第十一条养殖场应建立兽药使用记录,包括兽药名称、用药方式、用量、使用日期等。
第十二条养殖场应在兽药使用过程中,严格控制药物的用量,避免过量使用和滥用。
第十三条养殖场应确保兽药使用人员具备一定的医药知识和技能,避免因误用或滥用兽药导致动物伤亡或药物残留问题。
第十四条养殖场应注意兽药的疗效并相应调整兽药剂量和使用频率,以确保动物的健康和生产效益。
第十五条养殖场应建立兽药药物残留检测的管理制度,定期对养殖动物及其产品进行检测,确保兽药残留不超标。
第四章兽药记录与报告第十六条养殖场应建立兽药使用记录档案,保存兽药购进记录、使用记录、检测报告等相关文件资料。
第十七条养殖场应及时向上级兽药管理部门报告兽药购进和使用情况,确保相关数据真实、准确。
第十八条养殖场应将兽药使用记录和检测报告等信息进行分类整理,以备查阅和备案。
第五章处罚与奖励第十九条对于违反本制度规定的养殖场,兽药管理部门有权采取警告、罚款、暂停使用兽药等处罚措施。
养殖场兽药使用管理制度(3篇)

养殖场兽药使用管理制度企业在使用兽药时,将严格遵守《兽药管理条例》、《____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农业部《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它化合物清单》、《部分兽药品种的停药期规定》、《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药物品种目录》等有关法规政策要求,规范使用兽药。
本人作为本企业法定代表人做出如下郑重承诺:一、严格遵守有关兽药法规政策。
二、正确认识兽药的防病治病效能,规范和安全用药,不盲目、不滥用兽药,不使用禁用药物,不使用人用药品。
保证不引起动物源性食品质量安全事件。
三、购买合法兽药。
(一)保证从通过农业部gmp认证、取得兽药生产许可证或取得进口兽药注册证书的国内外合法生产企业购买兽药。
(二)保证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从兽药gsp验收合格,持有新版《兽药经营许可证》的经营企业采购兽药。
四、正确使用兽药。
(一)严格按照适应症、用法与用量、休药期、免疫规程等兽药安全使用规定使用兽药。
(二)农业部兽用处方药管理办法颁布实施后,严格按照规定凭执业兽医师开具的处方购买、使用处方药。
—1—(三)不将不是“兽药添字”产品批准文号的兽药预混剂违规添加在饲料中使用。
(四)不直接将原料药添加到饲料及动物饮用水中,或者饲喂动物。
(五)严格按照《养殖场兽药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和乌兰察布市农牧业局统一印制的《健康养殖档案》规定,建立完整真实的用药记录。
(六)不将人用药品用于动物,不销售尚在用药期、休药期内的动物及其产品用于食品消费。
(七)不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添加激素类药品和____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禁用药品。
五、配合各级农牧部门和兽药行业监督员的监督。
六、自愿承担因违反上述承诺所产生的法律责任。
承诺单位(盖章):地址:承诺人(签名):电话:日期:邮编:—2——3—第五篇:兽药制度休药期制度动物养殖场兽药、兽用生物制品管理制度动物养殖场兽药、兽用生物制品管理制度一、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
二、进行预防、治疗、诊断时使用的兽药,应来自具有《兽药生产许可证》和产品批准文号的生产企业,所用兽药标签符合《兽药管理条例》规定。
养殖场兽药使用管理制度

养殖场兽药使用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养殖场使用兽药的行为,保证养殖动物的健康和消费者的食品安全。
以下是养殖场兽药使用管理制度的相关要点:1. 兽药采购管理:a. 养殖场应向合法注册的药品经营企业购买兽药,并保存购药记录。
b. 养殖场应与供应商签订兽药采购合同,明确购药数量、品名、规格、生产日期等信息。
c. 不得购买假冒伪劣兽药或超过有效期的兽药。
d. 严禁购买未经批准或禁止使用的兽药。
2. 兽药存储管理:a. 养殖场应建立专门的兽药库房,保持清洁、干燥,防潮、防火、防鼠害。
b. 兽药应按照规定的温度和湿度保存,避免受热受潮。
c. 兽药库房应配备专门人员,负责兽药的存储、保管和管理。
d. 兽药应按批号、日期等标识信息分类、存放,避免混淆和过期使用。
3. 兽药使用管理:a. 养殖场应建立兽药使用登记台账,记录兽药的使用情况,包括使用日期、药物名称、用量、用途、使用动物等。
b. 养殖场应指定专门人员负责兽药的配药和使用工作,确保准确、安全。
c. 兽药的使用应按照产品说明书的要求进行,严禁超量或滥用兽药。
d. 养殖场应严格遵守兽药的禁用期和预留期要求,确保安全食品的生产。
e. 养殖场应定期对使用的兽药进行检验和评估,确保无残留和耐药性问题。
4. 兽药废弃物处理:a. 养殖场应建立兽药废弃物处理制度,明确废弃物的分类、收集和处理方式。
b. 废弃的兽药包装物应如实填写药物名称、剂量、有效日期等信息,并按照要求分类处理。
以上是养殖场兽药使用管理制度的基本要点,养殖场应根据不同规模和养殖类型制定相应的管理细则,确保兽药的合理使用和安全管理,从而维护养殖业的正常运营和动物健康。
畜禽养殖场(户)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使用规范.

畜禽养殖场(户)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使用规范为防止在养殖生产和动物饮用水中超范围、超剂量使用兽药和饲料添加剂,杜绝滥用违禁兽药及饲料添加剂,有效地保障畜产品质量的安全,特提出以下使用规范。
一、科学合理用药。
(1) 注意使用剂量。
剂量并不是越大效果越好,很多药物大剂量使用,不仅造成药物残留,而且会发生畜禽中毒。
(2) 注意药物的溶解度和饮水量。
饮水给药要考虑药物的溶解度和畜禽的饮水量,确保畜禽吃到足够剂量的药物。
(3) 注意搅拌均匀。
拌入饲料服用的药物,必须搅拌均匀,防止畜禽采食药物的剂量不一致。
(4) 注意药液粘稠度和注射速度。
肌肉注射的药物,要注意药物的粘稠度。
粘度大的药物,抽取的药液应适当超过规定的剂量,而且注射的速度要慢一些。
(5) 保证疗程及用药时间。
药物连续使用时间,必须达到一个疗程以上。
不宜使用1-2次就停药,或急于调换药物品种,因很多药物,需使用一个疗程后才显示出疗效。
(6) 注意安全停药期。
停药期长的药物、毒副作用大的药物(如磺胺类)等要严格控制剂量,并严格执行安全停药期。
二、禁用兽药有:(1) β-兴奋剂类:克伦特罗、沙丁胺醇、西马特罗及其盐、脂及制剂。
(2) 性激素类:已烯雌酚、基睾丸酮、丙酸睾酮、苯丙酸诺龙、苯甲酸雌二醇及其盐、脂及制剂。
(3) 具有雌激素样作用的物质:玉米赤酶醇、去甲雄三烯醇酮、醋酸甲孕酮及制剂。
(4) 氯霉素及其盐、脂及制剂。
(5) 氨苯砜及制剂。
(6) 硝基呋喃类:呋喃唑酮、呋喃它酮、呋喃苯稀酸钠及制剂。
(7) 硝基化合物:硝基酚钠、硝呋烯腙、甲硝唑、地美硝唑及其盐、脂及制剂。
(8) 催眠、镇静类:氯丙嗪、地西泮(安定)、安眠酮及制剂。
(9) 林丹(丙体六六六)。
(10) 杀毒芬 ( 氯化烯 )。
(11) 哄喃丹 ( 克百威 )。
(12) 杀虫眯(克死螨)。
(13) 双甲眯。
(14) 酒石酸锑钾。
(15) 锥虫胂胺。
(16) 孔雀石绿。
(17) 五氯酚酸钠。
养殖场兽药使用准则

养殖场兽药使用准则一、背景介绍随着畜牧业的发展和养殖场规模的扩大,兽药的使用成为养殖场管理中不可或缺的一环。
然而,不合理的兽药使用可能会导致兽药残留、抗药性问题以及对环境造成污染等负面影响。
因此,制定合理的兽药使用准则对于保障畜牧业发展和食品安全至关重要。
二、兽药使用原则1.科学合理使用养殖场在使用兽药时,应按照动物种类、生长阶段、疾病情况和药物特性等因素,科学合理选择药物品种和使用方法。
同时,兽药使用应遵循兽药使用说明书的要求,确保正确使用和剂量控制。
2.合法合规使用3.剂量控制和严格记录养殖场在使用兽药时,应根据药物的推荐剂量进行控制,切勿过度使用,以免造成兽药残留或抗药性问题。
同时,养殖场应建立完善的兽药使用记录系统,包括兽药种类、使用时间、剂量和使用的动物数量等信息。
4.公开透明信息养殖场应主动向相关部门和消费者公开兽药使用信息,包括兽药类型、使用剂量和使用频率等。
公开透明有助于监管部门对兽药使用情况进行监测和评估,并增加消费者对畜产品的信任度。
三、兽药使用具体指南1.选择合适兽药品种养殖场在选择兽药品种时,应根据动物的疾病情况和药物特性进行合理选择。
同时,应优先选择广谱杀菌剂,避免滥用单一成分的药物。
2.控制兽药使用剂量3.合理使用兽药频率养殖场应根据疾病发生情况和药物的特性,制定合理的兽药使用频率。
对于常规预防药物的使用,应根据疫情情况和兽医师的建议进行,避免盲目和过度使用。
4.控制兽药使用时间养殖场在使用兽药时,应严格控制使用时间,避免在动物出栏前最后阶段使用药物,以确保动物产出的畜产品符合安全标准。
5.兽药使用前后的处置养殖场在使用兽药前,应对动物的疾病状况进行检查,确诊疾病类型和程度。
同时,在使用兽药后,应密切观察动物的反应和疗效,并记录和评估兽药的使用效果。
四、兽药使用风险管理1.抗药性管理养殖场应根据兽药使用情况,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和减缓动物抗药性的发展。
这包括避免长期连续使用同一类药物,间隔使用不同类别的药物,以及遵循兽药的轮换使用原则等。
养殖场兽药使用管理制度

养殖场兽药使用管理制度一、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
二、进行预防、治疗、诊断时使用的兽药,应来自具有《兽药生产许可证》和产品批准文号的生产企业,所用兽药标签符合《兽药管理条例》规定。
三、疫苗等生物制剂符合“兽医生物制品质量标准”要求,并按规定运输、保管和使用。
四、杜绝使用镇痛药、镇静药、中枢兴奋药、化学保定药及骨骼肌松驰药。
五、慎重使用经农业部批准的拟肾上腺素药、平喘药、抗(拟)胆碱药、肾上腺皮质激素类药和解热镇痛药。
六、坚持科学用药,严格遵守规定的用法、用量。
七、严格遵守药物安全使用规定和休药期规定。
八、建立并保存全部购药、用药记录。
九、禁止使用人用药物和兽用药物原粉。
十、禁止使用未经国家批准或已经淘汰的兽药。
十一、(1) 、按照国家有关兽药不良反应报告制度的规定,注意收集由企业出售兽药的不良反应情况。
如发现不良反应情况,立即采取措施,停止同品种兽药的销售,同时按照规定上报当地兽医行政管理部门。
(2) 、发现假兽药、劣兽药和其他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兽药,以及质量可疑兽药时,应当及时向所在地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报告,不得自行决定做出退货、换货、销毁处理、不得销售。
(3) 、不同区域、不同类型的兽药应有明显的识别标识,标识应当放置准确,字迹清楚, 不合格兽药以红色字体标识;待验和退货兽药以黄色字体标识,合格兽药以绿色字体标识(4) 、按照品种、类别、用途以及唯独等储存要求,分类、分区域或专库存放,不同性质的兽药不能混存、混放。
(5) 、兽药按品种、规格分垛码放。
同一品种、不同规格的兽药要分垛码放。
同一品种、不同规格的兽药要分垛码放,不同品种或同品种、不同批号的兽药不得混垛码放。
(6) 、兽药货垛与仓库地面、墙、顶之间应保持一定间距,做到堆码合理,放置妥善。
(7) 、内用兽药货垛与外用兽药分开存放;兽用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开存放,易串味兽药、危险兽药等特殊兽药与其他兽药分库存放。
(8) 、认真执行《兽药管理条例》、《兽药经营管理规范》等法规、规章、依法经营,安全合理销售兽药。
养殖场兽药使用管理制度

养殖场兽药使用管理制度养殖场是养殖动物的地方,为了保持动物的健康状况,控制传染病的传播,提高养殖产量和质量,兽药的使用成为必不可少的一项管理工作。
为此,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兽药使用管理制度至关重要。
下面,将对养殖场兽药使用管理制度进行详细阐述,以保障动物的健康和食品的安全。
一、兽药存储管理1.存储条件:兽药应存放在干燥、通风、阴凉的地方,避免阳光直射和高温环境。
存放区域应远离动物圈舍和饲料,确保兽药与动物的交叉污染和皮肉食用安全。
2.存储结构:兽药存储室应专门设置、封闭管理,避免兽药与其他物品混合。
室内应装有排气设备,防止毒气积聚。
药品应分类存放,标明药品名称、批号、有效期和生产厂家等信息,确保易于辨认和使用。
3.药物记录:应建立兽药进出库登记制度,记录兽药的购进、使用、消耗和报废情况。
每批次使用兽药的时间、剂量、用药对象等必须详细记录,方便追溯和统计,确保兽药使用的合规性和安全性。
二、兽药使用管理1.兽药使用方案:根据养殖动物的种类、繁殖目的和生产环境等因素,制定兽药使用方案。
该方案应明确用药目的、用药时间、用药剂量和用药路线等要素,并由专业兽医签署。
2.兽医管理:每个养殖场都应拥有一名经验丰富的兽医,并与该兽医签订长期合作协议。
兽医应定期巡视养殖场,对动物状况进行检查,指导养殖人员兽药的使用和动物健康管理。
3.兽药使用标准:使用兽药需遵循科学合理的原则,注意用药剂量和次数的限制。
合理使用抗生素,避免滥用和过量使用。
针对其中一种疾病的预防性使用药物,必须具备可靠的检测方法,避免对食品安全造成影响。
4.用药记录:每次使用兽药都必须有明确的记录。
养殖场应建立兽药使用记录表,包括药品名称、用药时间、动物种类、剂量和施药方式等信息。
为了方便管理,可以建立电子档案,实现自动化记录和数据分析。
5.兽药残留检测:定期委托专业机构对养殖动物体内兽药残留水平进行检测和监测,确保兽药使用符合标准,并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保证食品的安全性。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养殖场兽药使用准则
养殖场兽药使用准则
一、用药原则:
1、尽量减少用药,确需用药,兽医指导。
2、建立进货台帐记录,确保采购药品质量合格。
3、所用兽药全部来自具有《兽药生产许可证》和产品批准文号的生产企业;或者具有《进口兽药许可证》的供应商。
4、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规范》、《兽药质量标准》、《兽用生物制品质量标准》、《进口兽药质量标准》和《饲料药物添加剂使用规定》及相关规定。
5、所用兽药标签必须符合《兽药治理条例》的规定。
二、兽药使用应符合规范
1、按规定使用承诺使用的药物。
a、遵守规定的用法用途、使用剂量、疗程、注意事项。
b、遵守休药期、弃蛋期、奶废弃期的规定。
c、注意配伍禁忌。
2、禁止使用违禁药物禁止使用致畸、致癌、致突变作用的兽药。
a、禁止使用《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化合物清单》。
b、禁止使用未经国家畜牧兽医行政治理部门批准兽药(包括基因工程方法生产的)或已被剔除的兽药。
c、禁止使用标准、法规中禁用的药物。
3、承诺使用消毒防腐剂对饲养环境、畜舍和器具进行消毒,但不能使用酚类消毒剂。
兽药使用准则中附录A 中未规定休药期的品种应遵守肉许多于28天的规定。
贵阳市修文县王官村荣翔养鹅农民专业合作社
养殖场饲料使用准则
1、饲料应用要求饲料品质符合要求,使用剂量符合规定。
饲料(包括单一饲料、添加剂预混料、浓缩饲料、配合饲料和精料补充料)应具有该品种应有色、嗅、味和形状特点,无发霉、变质、结块,无异味、异嗅,液体饲料应色泽平均。
使用的饲料添加剂应是已取得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证的企业生产的、取得产品批准文号的产品。
禁止使用动物源性饲料,抗生素渣,制药工业副产品不应用做饲料原料。
2、饲料加工过程要求
(1)定期对计量设备进行检验和爱护,确保精确性和稳固性,误差在规定范畴内。
(2)微量和极微量成分应进行倍比稀释,有专门的配料室,并有专人治理。
(3)混合平均。
(4)混合投料按先大量、后小量的原则进行。
(5)生产含药物添加剂的饲料时,依照药物类型,先生产含药量低的饲料,再生产含药量高的饲料。
(6)同一班次应先生产不加药的饲料,再生产加药饲料。
(7)生产含不同药物的饲料时,应幸免药物的交叉污染。
3、留样
(1)新接收的饲料原料和各批次的配制饲料应保留样品,样品密封后放置于专用样品室或样品柜内,并保持阴凉干燥。
(2)
留样应设标签,载明饲料品种、生产日期、批次、生产负责人和采样人等事项,并建立专门的留样档案和专人治理。
(3)一样样品保留至该批产品保质期满后3个月。
4、贮存和运输
(1)运输过程中应采取必要的措施以防止饲料被污染并定期清洗消毒。
(2)不使用运输畜禽等动物的车辆运输饲料产品(3)饲料贮存场地不应使用化学灭鼠药和杀鸟剂,(4)不合格和变质饲料应做无害化处理,不应放在饲料贮存场所。
贵阳市修文县王官村荣翔养鹅农民专业合作社
养殖场饲养治理制度
为保证本场畜禽产品质量,依照有关标准规章和要求,现制订我场畜禽饲养治理制度如下:
1、严格执行“畜禽饲养兽药使用准则”、“畜禽饲养兽医防疫准则”等有关标准。
2、引种来源、饮水质量、饲料质量、兽药使用、防疫、环境卫生条件等方面应符合有关标准要求。
3、严格执行生产区和生活区相隔离的原则。
场内人员、动物和物品运转采取单一流向,场西净道和场东污道不交叉,防止污染和疫病传播。
4、坚持"全进全出"原则。
即、同一畜禽舍单元只饲养同一批次的畜禽,同批进、同批出。
5、免疫接种和疫病操纵和扑灭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及其配套法规的要求,结合当地实际情形,选择适宜的疫苗、免疫程序和免疫方法,发生疫病或怀疑发生疫病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及时采取以下有效措施。
6、卫生消毒
按照有关标准应制定合理的畜禽舍消毒程序和制度,并认真执行;畜禽舍清洗、消毒完毕后到进畜禽前空舍时刻至少2周,关闭并密封畜禽舍,防止野鸟和鼠类进入。
畜禽场所有入口处应加锁并设有"谢绝参观"标志。
进出车辆和所有进场人员必须经消毒后才可进人。
外来人员不能随意进出生产区;工作人员须经健康检查,进畜禽舍前必须更换洁净的工作服和工作鞋。
7、日常饲养治理,严格按照有关要求饮水、喂料,提供适宜的温度、光照,保证空气质量,依照日龄、体重及时调整密度并分群,以便饲养治理。
8、按照有关标准做好病、死畜禽的处理和畜禽场废弃物处理,建立完善的生产记录档案,适时出栏、检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