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葡萄酒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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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国家标准规定葡萄酒

我国国家标准规定葡萄酒

我国国家标准规定葡萄酒葡萄酒是一种古老而又充满魅力的酒类,它以其独特的风味和丰富的营养价值而备受人们喜爱。

在我国,葡萄酒的生产和销售受到国家标准的严格规定,这既是为了保障消费者的权益,也是为了促进葡萄酒产业的健康发展。

我国国家标准对葡萄酒的生产工艺、质量标准、包装和标识等方面都做出了详细规定,下面我们就来详细了解一下我国国家标准规定的葡萄酒相关内容。

首先,我国国家标准对葡萄酒的生产工艺进行了规定。

葡萄酒的生产工艺包括葡萄的采摘、酿造、陈酿和装瓶等环节。

国家标准规定了葡萄酒的生产工艺流程,要求生产企业必须严格按照标准操作,确保产品质量和安全。

此外,国家标准还对葡萄酒的原料、酿造设备和生产环境等方面提出了要求,以确保葡萄酒的生产过程符合卫生标准,保证产品的质量和安全。

其次,国家标准对葡萄酒的质量标准进行了详细规定。

葡萄酒的质量标准包括外观、色泽、香气、口感、酒精度、残留糖分、酸度等多个方面。

国家标准要求葡萄酒必须符合这些质量标准,才能够上市销售。

这些质量标准的制定,不仅有利于保障消费者的权益,也有利于提升葡萄酒产业的整体品质水平。

此外,国家标准还对葡萄酒的包装和标识进行了规定。

葡萄酒的包装必须符合食品包装的相关标准,保证产品的卫生安全。

同时,葡萄酒的标识必须真实可靠,包括产品的名称、原料、酒精度、净含量、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消费者可以通过这些信息了解产品的基本情况,做出明智的购买决策。

总的来说,我国国家标准对葡萄酒的规定,旨在保障消费者的权益,促进葡萄酒产业的健康发展。

通过严格的生产工艺规定、详细的质量标准、规范的包装和标识要求,我国国家标准为葡萄酒的生产和销售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同时,消费者在购买葡萄酒时,也可以参照国家标准的相关规定,选择符合自己口味和需求的产品,享受美好的葡萄酒文化。

希望葡萄酒产业能够在国家标准的引导下,不断提升产品质量,为消费者带来更多美好的品鉴体验。

关于超标准酒的认定

关于超标准酒的认定

关于超标准酒的认定摘要:1.引言:介绍超标准酒的定义和背景2.认定标准:分析超标准酒的认定标准和相关法规3.鉴定方法:详述超标准酒的鉴定方法和流程4.社会影响:讨论超标准酒对社会的影响和应对措施5.结论:总结文章内容,强调超标准酒认定的重要性正文:一、引言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酒类消费在我国逐渐增多。

其中,一些酒类产品出现了超标准的情况,即酒中的酒精度数超过了我国规定的标准。

这种酒被称为超标准酒,对于人们的身体健康和社会秩序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本文将围绕超标准酒的认定展开讨论,以期提高公众对这一问题的认识。

二、认定标准根据我国《食品安全法》和相关法规,酒类产品的生产、经营和销售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食品安全标准。

其中,酒精度数是酒类产品中的一个重要指标。

如果酒精度数超过国家规定的标准,该酒就属于超标准酒。

具体标准如下:1.白酒:酒精度数不得超过68 度2.黄酒:酒精度数不得超过18 度3.啤酒:酒精度数不得超过0.5%4.葡萄酒:酒精度数不得超过12%5.其他酒类: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标准三、鉴定方法要鉴定一款酒是否为超标准酒,需要进行以下步骤:1.收集样品:从市场上购买或相关部门提供的酒类样品。

2.检测酒精度数:采用酒精计、比重瓶等专业设备,对样品进行酒精度数检测。

3.比较标准:将检测出的酒精度数与国家规定的标准进行比较,判断是否超标。

4.出具报告:根据检测结果,出具详细的鉴定报告,为执法部门提供依据。

四、社会影响超标准酒的存在对社会产生了一定的负面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对消费者健康的影响:长期饮用超标准酒,可能导致消费者酒精中毒、肝脏疾病等健康问题。

2.对社会治安的影响:部分超标准酒酒精度数过高,容易导致消费者醉酒后发生治安事件,影响社会秩序。

3.对酒类市场的影响:超标准酒的出现,扰乱了酒类市场秩序,给合法经营的企业带来不公平竞争。

针对这些问题,政府和相关部门应加大执法力度,严查超标准酒的生产、经营和销售,保障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

葡萄酒及白兰地的国家标准(摘录)

葡萄酒及白兰地的国家标准(摘录)

葡萄酒及白兰地的国家标准(摘录)葡萄酒UDCGB/T15037-94国家技术监督局1994-05-05批准1994-12-01实施技术要求1感观要求感观要求应符合表1规定2理化要求理化要求应符合表2规定GB/T15037-94───────────────────────────────────表1感观要求───────────────┬───────────────────项目│要求───┬───┬───────┼───────────────────││白葡萄酒│近似无色、微黄带绿、浅黄、禾杆黄、外│色││金黄色│├───────┼───────────────────││红葡萄酒│紫红、深红、宝石红、红微带棕色、棕红色│├───────┼───────────────────│泽│桃红葡萄酒│桃红、深玫瑰红、浅红色│├───────┼───────────────────观││加香葡萄酒│深红、棕红、浅红、金黄色、淡黄色├───┴───────┼───────────────────│澄清程度│澄清透明,有光泽,无明显悬浮物(使用软木塞││封口的酒允许有3个以下不大于1mm的软木渣)├───────────┼───────────────────│起泡程度│起泡葡萄酒注入酒杯中时,应有细微的串珠状││气泡升起,并有一定的持续性───┼───┬───────┼───────────────────│香│非加香葡萄酒│具有纯正、优雅、怡悦、和谐的果香与酒香香│├───────┼───────────────────│气│加香葡萄酒│具有优美、纯正的葡萄酒香气与和谐的│││芳香植物香气├───┼───────┼───────────────────││干,半干葡萄酒│具有纯净、幽雅、爽怡的口味和新鲜悦人│││的果香味,酒体完整与│├───────┼───────────────────│滋│甜,半甜葡萄酒│具有甘甜醇厚的口味和陈酿的酒香味,甜酸│││协调,酒体丰满滋│├───────┼───────────────────││起泡葡萄酒│具有优美醇正、和谐悦人的口味和发酵起泡│││酒的特有香味,有杀口力味│├───────┼───────────────────││加气起泡葡萄酒│具有清新、愉快、纯正的口味,有杀口力│味├───────┼───────────────────││加香葡萄酒│具有醇厚,爽舒的口味和谐调的芳香植物香│││味,酒体丰满───┴───┴───────┼───────────────────典型性│典型突出、明确───────────────┴───────────────────GB/T15037-94───────────────────────────────────表2理化指标───────────────────────┬───────────项目│要求────────────┬──────────┼───────────酒精度│甜、加香葡萄酒│11.0 ̄24.0├──────────┼───────────%│其它类型葡萄酒│7.0 ̄13.0────────────┼───┬──────┼───────────│无│干型│≤4.0│├──────┼───────────│气│半干型│4.1 ̄12.0│├──────┼───────────│葡│半甜型│12.1 ̄50.0│├──────┼───────────│萄│甜型│≥50.1│├──────┼───────────│酒│干加香│≤50.0总糖│├──────┼───────────││甜加香│≥50.1├───┼──────┼───────────g/L│起│天然型│≤12.0│泡├──────┼───────────│、│绝干型│12.1 ̄20.0│加├──────┼───────────│气│干型│20.1 ̄35.0│起├──────┼───────────│泡│半干型│35.1 ̄50.0│葡├──────┼───────────│萄│甜型│≥50.1│酒││────────────┼───┴──────┼───────────滴定酸│甜、加香葡萄酒│5.0 ̄8.0├──────────┼───────────g/L│其它类型葡萄酒│5.0 ̄7.5────────────┴──────────┼───────────挥发酸g/L│≤1.1───────────────────────┼───────────游离二氧化硫,mg/L│≤50───────────────────────┼───────────总二氧化硫,mg/L│≤250────────────┬──────────┼───────────干浸出物│白葡萄酒│≥15.0├──────────┼───────────│红、桃红、加香葡萄酒│≥17.0────────────┼──────────┼───────────铁│白葡萄酒│≤10.0mg/L├──────────┼───────────│红、桃红葡萄酒│≤8.0────────────┼───┬──────┼───────────二氧化碳│起泡│≤250ml/L│≥0.30MPa│加气├──────┼───────────│起泡│≥250ml/L│≥0.35────────────┴───┴──────┴───────────白兰地国家标准白兰地GB11856-89技术要求感观要求,见表1。

最新葡萄酒国家标准

最新葡萄酒国家标准

最新葡萄酒国家标准葡萄酒是一种古老而又充满魅力的饮品,它的酿造历史悠久,口感丰富,风味独特。

为了保障葡萄酒的质量和安全,各国都会制定相应的国家标准,以规范葡萄酒的生产和销售。

最新的葡萄酒国家标准也是经过各方专家的精心制定和多次论证,旨在提高葡萄酒的品质,保障消费者的权益。

首先,最新的葡萄酒国家标准对葡萄酒的原料和生产工艺进行了严格规定。

在原料选用上,要求使用优质的葡萄作为主要原料,并且对葡萄的种植、采摘等环节也有详细的规定。

在生产工艺上,标准要求酿酒过程中严格控制温度、时间和环境,以确保葡萄酒的酿造过程达到标准要求,保证葡萄酒的品质稳定。

其次,最新的葡萄酒国家标准对葡萄酒的质量指标进行了明确规定。

包括对葡萄酒的色泽、气味、口感等方面进行了详细描述,要求葡萄酒在这些方面达到一定的标准。

同时,标准还规定了葡萄酒的包装和标识要求,确保消费者可以清晰地了解到葡萄酒的产地、生产日期、酒精度等重要信息,以便消费者做出明智的选择。

最后,最新的葡萄酒国家标准还对葡萄酒的贮存和运输进行了规范。

要求葡萄酒在贮存和运输过程中要避免受到阳光、高温等不利因素的影响,以保持葡萄酒的品质。

同时,标准还对葡萄酒的贮存期限和贮存条件进行了规定,确保消费者在购买和饮用葡萄酒时能够享受到最佳的品质和口感。

总的来说,最新的葡萄酒国家标准对葡萄酒的生产、质量和贮存等方面进行了全面规范,旨在提高葡萄酒的品质,保障消费者的权益。

只有严格遵守这些标准,才能够生产出优质的葡萄酒,让消费者放心饮用,享受葡萄酒带来的乐趣。

希望各相关生产企业和监管部门能够共同遵守和执行这些标准,共同推动葡萄酒产业的健康发展。

国家标准对葡萄酒产品的质量及技术指标是怎么规定的

国家标准对葡萄酒产品的质量及技术指标是怎么规定的

则 》 规 定 , 葡 萄 酒 必 须 在 标 签 卜 明类 表 型或 含 糖 量 。 总 糖 的 测 定 方 法 有 液 相 色 谱法 、斐
法 、滴 定酸 与 固定酸 之 差计 算法 。
六 、二氧化硫 ( 游离二氧化硫 、 总二 氧化硫 )
二 氧 化 硫 是 葡 萄 酒 生 产 工 艺 中 非 常 重 要 的添 加 剂 。由 于它 的抗 氧 化 作用 、杀 菌作 用 、改善 风 味 作 用等 显 著 ,适 量 、适 时 地 添 加 二 氧 化 硫 对 于 改 善 葡 萄 酒 的 风 味 、延 长 葡 萄 酒 的保 质 期 、 高葡 萄 酒 的 提 质量都是非常有益的。 二氧 化硫 在 葡 萄 酒 中 以 游 离 态 和 结 合 态 两 种 形 态 存 在 , 两 者 之 和 称 为总 二 氧 化硫 , 以 m / g L表示 。 G / l0 7 19 《 萄 酒 》 国 家标 B T5 3- 94 葡 准 规 定 , 葡 萄 酒 中 游 离 二 氧 化 硫 含 量 ≤ 5 m / , 总 二 氧 化 硫 含 量 ≤ 2 0 g L 0gL 5m/ 。 二 氧 化 硫 的检 测 方 法 有 氧 化 法 、 直
维普资讯
国家标准对 葡萄酒产 品的质量及 技术指标 是怎么规 定 的
国家 葡萄酒 质量 监督检 验 中心 张燕 曹爱琴 孙 玉春 肖健
乳 酸 、 醋 酸 等 有 机 酸 。 最 终 结 果 以酒 石
酸计 ,用 g /L来 表 示 。
根 国 际 葡 萄 和 葡 萄 洒 组 织
对 葡 萄 洒 的质 量 要 求 , 国 家 标 准 主 要 规
定 定 了以 F 术指 标 : 技


酒精 度
酒 精 度 是 指 2  ̄ , 1O L 萄 酒 0C时 Om 葡 中 含 乙 醇 ( 精 ) 的 毫 升 数 , 即 体 积 酒

浅谈《山葡萄酒》国家标准GB/T27586—2011

浅谈《山葡萄酒》国家标准GB/T27586—2011

4理化要求 : 酒精度、甜 山葡萄酒中总糖
做 了修改 ,与葡萄酒 国家标准 G B1 5 0 3 7 — 2 0 0 6

致;挥发酸≤1 . 1 g / L , 比葡萄酒国家标准 ( ≤
布 ,于 2 0 1 2 年6 月 1日 起实施。 山葡 萄酒 国家标 准与 旧的轻 工部标准 相
试 验 与 检 测
浅谈 《 山葡萄酒 》国家标准 G B / T 2 7 5 8 6 — 2 0 1 1
李冰 黄 田 玉 李艳华
国家果酒及果蔬饮 品质量监督检验 中心 吉林 通化 1 3 4 0 0 1
山葡萄酒作 为葡 萄酒行 业中一个特殊 的 品种,在我 国主要分布在 辽宁、吉林 、黑龙 江 、河北、 山东、江苏等地 。以野生或 人工 栽 培的 山葡萄 、刺葡萄 、秋葡萄、及其 杂交 品种等为原料 ,经发酵酿制 而成 。因山葡萄 含 丰富 的蛋 白质、碳水化 合物、矿物质 和多 括毛葡萄 、刺葡萄 、秋 葡萄等野生 葡萄、家 植 山葡萄及 其杂交 品种 )或 山葡萄 汁经过全
复检结果的 3种情况 中有一种则可判整批产
品 不 合格 。
种维生素 ,其 酸度 比家葡 萄高,单 宁、 白藜 芦醇都 比家葡 萄高 ,这在 各种研究 中早 已得
到证实。因其特殊性 ,故而在 1 9 9 4年轻工部 制定了山葡萄酒 的行业 标准 QB / T1 9 8 2 - 9 4 , 在 当时此标准 的制定 ,使 山葡萄酒行 业得 以规 范。近 2 0年来,此标准 一直未 曾修订 。2 0 0 6
岸通关速度 的影响 ,既要考虑行政 强制行为
3感官要求 中,外观色泽中,增加了白 山 葡 萄酒的要求 :澄清度 、起泡 程度 、香气 、 滋 味等均进行 了修改,达到 与葡萄酒 国家 标 准 的一致 。

葡萄酒执行标准

葡萄酒执行标准

葡萄酒执行标准
葡萄酒执行标准是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农业部制定和修订的有关葡萄酒的
检验条件、分类标准、书写形式及检验机构的相关要求。

一、检验条件
1、粒装葡萄酒的单位重量应满足本标准的规定。

2、葡萄酒应检测出来,根据酒清、口感、颜色、香味、气垫等满足本标准要求的特
定指标标准,分为黄酒、白酒、红酒和混酒,用于检验颜色临界标准采用传统方法,如颜
色渐变法、比色法等。

3、葡萄酒代表样品应按本标准提取,经批量检验,检验结果应相符合本标准的要求。

4、象征性代表样本中不应指示有细菌污染,急性毒物、有毒和甜味添加剂(如甜菊素、山梨糖等)和染色剂。

二、分类标准
1、黄酒
(1)正常:酒液应有清白、甜爽的口感,富有水果香气,颜色柔和,杯口清而圆润;
(2)易变:酒液口感不明显,颜色发暗,杯口(比较湿润);
(3)双类:酒液味道和颜色、味道都较浊,杯口湿润;
(4)双类复合:酒液应有醉酒、香气浓厚、颜色淳厚、杯口柔润、口感能辨别出复
合酒味。

2、白酒
(3)双类:酒液浊黄,口感略温和,醇厚,口感辨别出复合酒味;
三、书写形式
1、执行标准的书写形式应届时公布。

2、执行标准应根据产品检测情况和有关法律规定,做到准确、清晰、易懂。

四、检验机构
1、检验机构应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或其能够代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
局的合法机构指定。

2、检验机构应持检测资质,并满足本标准执行规定的条件,具有独立检测工作职责,把检验任务按本标准要求办理完毕为原则,不得违法行政和职业规范,准确、及时地反映
检验结果。

葡萄酒haccp

葡萄酒haccp

目录一、产品说明 (1)二、红葡萄酒酿制相关法律法规 (2)三、红葡萄酒生产的工艺流程及工艺要点 (2)(一).工艺流程 (2)(二)。

工艺要点 (2)四、红葡萄酒生产中质量保证体系的实施 (4)(一)。

危害性分析 (4)(二).确定关键控制点(CCP) (5)(三).确定关键限值 (5)(四).监控、纠偏、记录与验证 (5)(五).制定出红葡萄酒生产中HACCP计划表 (6)五、讨论 (7)六、附录 (7)参考文献: (7)一、产品说明二、红葡萄酒酿制相关法律法规引用标准:GB 191 包装贮运图示标志GB 2758 发酵酒卫生标准GB 2760 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 4789.2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校验菌落总数测定GB/T 4789。

25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酒类检验GB 4789。

3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校验大肠菌群测定GB 5009。

12 食品中铅的测定方法GB/T 5009.28 食品中糖精钠的测定GB/T 5009.29 食品中山梨酸、苯甲酸的测定GB/T 5009.34 食品中亚硫酸盐的测定GB/T 5009。

35 食品中合成着色剂的测定GB/T 5009.49 发酵酒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GB/T 5009.97 食品中环己基氨基硫酸钠的测定GB/T 5009。

140 饮料中乙酰磺胺酸钾的测定GB/T 5009.141 食品中诱惑红的测定GB 15037 葡萄酒GB/T 15038 葡萄酒/果酒通用试验方法GB/T 23495 食品中苯甲酸、山梨酸和糖精的测定高效液相色谱法GB/T 1982 山葡萄酒GB 10344 饮料酒标签标准相关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定,经备案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三、红葡萄酒生产的工艺流程及工艺要点(一).工艺流程二氧化硫酵母皮渣↓↓↓红葡萄→分选→破碎、除梗→葡萄浆→发酵→压榨→前发酵酒→调整成分→后发酵→添桶↓干红葡萄←包装杀菌←澄清、冷处理、过滤←调配←第二次换桶←陈酿←原酒←第一次换桶酒↑↑↓↑↓二氧化硫二氧化硫酒脚二氧化硫酒脚(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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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67.160.10X 6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 15037—2006代替GB/T 15037—1994葡萄酒Wines2006-12-11 发布2008-01-01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GB 15037—2006目次前言 (Ⅲ)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1)4 产品分类 (3)5 要求 (4)6 分析方法 (5)7 检验规则 (6)8 标志 (7)9 包装、运输、贮存 (7)附录A(资料性附录)葡萄酒感官分级评价描述 (8)前言本标准的第3章、5.2、5.3、5.4和8.1、8.2为强制性条款,其他为推荐性条款。

本标准适用于实施日期之后生产的葡萄酒。

本标准的定义部分非等效采用了《国际葡萄与葡萄酒组织(OIV)法规》(2003版)。

本标准是对GB/T 15037-1994《葡萄酒》的修订。

本标准代替GB/T 15037-1994。

本标准与GB/T 15037-1994相比主要变化如下:1)定义的描述,参照《国际葡萄与葡萄酒组织(OIV)法规》(2003版)和《中国葡萄酿酒技术规范》进行了适当的修改。

增加了特种葡萄酒——利口葡萄酒、冰葡萄酒、贵腐葡萄酒、产膜葡萄酒、低醇葡萄酒、无醇葡萄酒和山葡萄酒的定义;2)产品的分类,除保留GB/T 15037—1994中按色泽和二氧化碳含量分类外,还增加了按含糖量进行分类;3)要求——游离二氧化硫和总二氧化硫指标按GB 2758—2005《发酵酒卫生标准》执行;——总酸不作要求,以实测值表示,以便于葡萄酒类型的判定;——增加了柠檬酸、铜、甲醇、防腐剂限量指标;其中苯甲酸在发酵过程中可自然产生,并非人工添加,因此规定了上限;——规定不得添加“合成着色剂”、“甜味剂”、“香精”和“增稠剂”;4)增加了净含量要求;5)检验规则中,对抽样表及有关条款进行了修改。

6)为便于对感官进行分级评价描述,特增加了附录A。

本标准的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食品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酿酒分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烟台张裕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长城葡萄酒有限公司、中法合营王朝葡萄酿酒有限公司、国家葡萄酒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新天国际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甘肃莫高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葡萄酒分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康永璞、李记明、田雅丽、王树生、朱济义、陈勇、董新义、田栖静。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B/T 15037—1994葡萄酒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葡萄酒的术语和定义、产品分类、要求、分析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葡萄酒的生产、检验与销售。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 2758 发酵酒卫生标准GB/T 5009.29 食品中山梨酸、苯甲酸的测定GB 10344 预包装饮料酒标签通则GB/T 15038 葡萄酒、果酒通用分析方法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5]第75号令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葡萄酒 wines以鲜葡萄或葡萄汁为原料,经全部或部分发酵酿制而成的,含有一定酒精度的发酵酒。

3.1.1 干葡萄酒 dry wines含糖(以葡萄糖计)小于或等于4.0g/L的葡萄酒。

或者当总糖高于总酸(以酒石酸计)的差值小于或等于2.0g/L时,含糖最高为9.0g/L的葡萄酒。

3.1.2 半干葡萄酒1 demi-sec wines含糖大于干葡萄酒,最高为12.0g/L。

或者当总糖高于总酸(以酒石酸计)的差值小于或等于2.0g/L时,含糖最高为18.0g/L的葡萄酒。

3.1.3 半甜葡萄酒1 semi-sweet wines含糖大于半干葡萄酒,最高为45.0g/L的葡萄酒。

3.1.4 甜葡萄酒1 sweet wines含糖大于45.0g/L的葡萄酒。

3.1.5 平静葡萄酒 still wines在20℃时,二氧化碳压力小于0.05Mpa的葡萄酒。

3.1.6 起泡葡萄酒在20℃时,二氧化碳压力等于或大于0.05Mpa的葡萄酒。

3.1.6.1 高泡葡萄酒 sparkling wines在20℃时,二氧化碳(全部自然发酵产生)压力大于等于0.35Mpa(对于容量小于250mL 的瓶子二氧化碳压力等于或大于0.3 Mpa)的起泡葡萄酒。

3.1.6.1.1 天然高泡葡萄酒 brut sparkling wines酒中糖含量小于或等于12.0g/L(允许差为3.0g/L)的高泡葡萄酒。

3.1.6.1.2 绝干高泡葡萄酒 extra-dry sparkling wines酒中糖含量为12.1g/L~17.0g/L(允许差为3.0g/L)的高泡葡萄酒。

3.1.6.1.3 干高泡葡萄酒 dry sparkling wines酒中糖含量为17.1g/L~32.0g/L(允许差为3g/L)的高泡葡萄酒。

3.1.6.1.4 半干高泡葡萄酒 semi-sec sparkling wines酒中糖含量为32.1g/L~50.0g/L的高泡葡萄酒。

3.1.6.1.5 甜高泡葡萄酒 sweet sparkling wines酒中糖含量大于50.0g/L的高泡葡萄酒。

3.1.6.2 低泡葡萄酒 semi-sparkling wines在20℃时,二氧化碳(全部自然发酵产生)压力在0.05Mpa~0.34Mpa的起泡葡萄酒。

3.2 特种葡萄酒 special wines用鲜葡萄或葡萄汁在采摘或酿造工艺中使用特定方法酿制而成的葡萄酒。

3.2.1 利口葡萄酒 fortified wines由葡萄生成总酒度为12%(体积分数)以上的葡萄酒中,加入葡萄白兰地、食用酒精或葡萄酒精以及葡萄汁、浓缩葡萄汁、含焦糖葡萄汁、白砂糖等,使其终产品酒精度为15.0%~22.0%(体积分数)的葡萄酒。

3.2.2 葡萄汽酒 carbonated wines酒中所含二氧化碳是部分或全部由人工添加的,具有同起泡葡萄酒类似物理特性的葡萄酒。

3.2.3 冰葡萄酒 ice wines将葡萄推迟采收,当气温低于-7℃使葡萄在树枝上保持一定时间,结冰,采收,在结冰状态下压榨,发酵,酿制而成的葡萄酒(在生产过程中不允许外加糖源)。

3.2.4 贵腐葡萄酒 noble rot wines在葡萄的成熟后期,葡萄果实感染了灰绿葡萄孢,使果实的成分发生了明显的变化,用这种葡萄酿制而成的葡萄酒。

3.2.5 产膜葡萄酒 flor or film wines葡萄汁经过全部酒精发酵,在酒的自由表面产生一层典型的酵母膜后,可加入葡萄白兰地、葡萄酒精或食用酒精,所含酒精度等于或大于15.0%(体积分数)的葡萄酒。

3.2.6 加香葡萄酒以葡萄酒为酒基,经浸泡芳香植物或加入芳香植物的浸出液(或馏出液)而制成的葡萄酒。

3.2.7 低醇葡萄酒 low alcohol wines采用鲜葡萄或葡萄汁经全部或部分发酵,采用特种工艺加工而成的、酒精度为1.0%~7.0%(体积分数)的葡萄酒。

3.2.8 脱醇葡萄酒 non-alcohol wines采用鲜葡萄或葡萄汁经全部或部分发酵,采用特种工艺加工而成的、酒精度为0.5%~1.0%(体积分数)葡萄酒。

3.2.9 山葡萄酒 V.amurensis wines采用鲜山葡萄(包括毛葡萄、刺葡萄、秋葡萄等野生葡萄)或山葡萄汁经过全部或部分发酵酿制而成的葡萄酒。

3.3 年份葡萄酒 vintage wines所标注的年份是指葡萄采摘的年份,其中年份葡萄酒所占比例不低于酒含量的80%(体积分数)。

3.4 品种葡萄酒 varietal wines用所标注的葡萄品种酿制的酒所占比例不低于酒含量的75%(体积分数)。

3.5 产地葡萄酒 origional wines用所标注的产地葡萄酿制的酒所占比例不低于酒含量的80%(体积分数)。

注:所有产品中均不得添加合成着色剂、甜味剂、香精、增稠剂。

4.产品分类4.1 按色泽分类4.1.1 白葡萄酒。

4.1.2 桃红葡萄酒。

4.1.3 红葡萄酒。

4.2 按含糖量分类4.2.1 干葡萄酒。

4.2.2 半干葡萄酒。

4.2.3 半甜葡萄酒。

4.2.4 甜葡萄酒。

4.3 按二氧化碳含量分类4.3.1 平静葡萄酒。

4.3.2 起泡葡萄酒。

4.3.2.1 高泡葡萄酒。

4.3.2.2 低泡葡萄酒。

5. 要求5.1 感官要求1)应符合表1的要求。

5.2 理化要求2)应符合表2的要求。

5.3 卫生要求应符合GB 2758的规定。

5.4 净含量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5]第75号令执行。

6. 分析方法6.1 感官要求按GB/T 15038检验。

6.2 理化要求(除苯甲酸、山梨酸外)按GB/T 5009.29执行6.4 净含量按JJF 1070检验。

7. 检验规则7.1 组批同一生产期内所生产的、同一类别、同一品质、且经包装出厂的、规格相同的产品为同一批。

7.2 抽样7.2.1 按表3抽取样本,单件包装净含量小于500mL,总取样量不足1500mL时,可按比例增加抽样量。

表3 抽样表7.2.2 采样后应立即贴上标签,注明:样品名称、品种规格、数量、制造者名称、采样时间与地点、采样人。

将两瓶样品封存,保留两个月备查。

其它样品立即送化验室,进行感官、理化和卫生等指标的检验。

7.3 检验分类7.3.1出厂检验7.3.1.1 产品出厂前,应由生产厂的质量监督检验部门按本标准规定逐批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并附上质量合格证明的,方可出厂。

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合格证)可以放在包装箱内,或放在独立的包装盒内,也可以在标签上打印“合格”或“检验合格”字样。

7.3.1.2 检验项目:感官要求、酒精度、总糖、干浸出物、挥发酸、二氧化碳、总二氧化硫、净含量、微生物指标中的菌落总数。

7.3.2 型式检验7.3.2.1 检验项目:本标准中全部要求项目。

7.3.2.2 一般情况下,同一类产品的型式检验每半年进行一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亦应进行:a)原辅材料有较大变化时;b)更改关键工艺或设备;c)新试制的产品或正常生产的产品停产3个月后,重新恢复生产时;d)出厂检验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e)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按有关规定需要抽检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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