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报告及调查管理制度标准版本
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范本(五篇)

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范本一、事故报告1、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员工应及时向上级报告,并实施抢救,当无法控制时,要确保自身的安全。
事故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
2、事故现场口头报告执行厂事故报告程序。
事故后的书面报告必须要按规定格式填写,报送厂安全办,安全办在仔细调查后签署部门意见,送厂长审批,复印四分,一份行政,一份事故发生部门,一份安全办存档,一份公示。
一般事故的报告由部门在事故发生后三天内完成,较大事故由厂长指定的调查组于事故发生后七天内完成调查报告。
重大事故的调查权归属政府职能部门。
3、事故书面报告要准确地填写事故经过、事故原因和事故损失,查明事故性质,认定事故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责任者依厂规追究责任,严重的依法追究责任。
事故调查处理坚持的原则,二、事故调查。
事故发生后,相关部门必须坚持认真、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进行调查。
查清事故原因和事故损失,查明事故性质,认定事故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
事故调查应成立事故调查组,实行回避制度,事故调查组组长对调查结果负责。
三、事故处理:1、迟报、谎报、瞒报事故的;拒绝____调查或者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阻碍、干涉事故调查的;在事故调查中作伪证的或指使他人作伪证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和行政处分。
2、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可根据事故大小,损失程度,情节轻重,以及影响程度等情况,令其赔偿经济损失或给予行政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降薪、撤职、留厂察看、开除出厂,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3、对防止或抢救事故有功的个人,厂予以表彰,授予各种荣誉称号或奖励。
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范本(二)1、对发生的事故,无论大小或未遂,一律按事故分析的原则,组织有关人员召开事故分析会,事故追查处理必须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落实防范措施不放过。
事故上报调查及处理管理制度模版(三篇)

事故上报调查及处理管理制度模版一、总则为了及时、准确地掌握和处理发生在企业内的各类事故,确保人员和财产的安全,维护企业的正常经营秩序,提高生产效率,特制定本《事故上报调查及处理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发生的各类事故的上报、调查和处理工作。
三、定义1. 事故:指企业内发生的意外事件,导致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环境污染的不良后果。
2. 事故上报:指发生事故后,相关人员将事故情况及时报告给有关部门或责任人。
3. 事故调查:指对事故发生的原因、过程和责任进行调查和分析的工作。
4. 事故处理:指对发生的事故进行合理、及时的处理,包括采取措施消除危险和隐患,控制事故扩大和发展,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事故的分类及上报制度1. 事故分类(1)重大事故:指导致多人重伤、死亡或巨大财产损失的事故。
(2)一般事故:指导致个别人员受伤、轻微财产损失的事故。
2. 事故上报制度(1)重大事故上报:一旦发生重大事故,相关人员应立即上报给有关部门或责任人,及时采取紧急救援措施,并配合警方、消防等部门展开应急处理工作。
(2)一般事故上报:一般事故应由事故发生地的工作区负责人或相关责任人负责上报,报告内容应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原因、伤亡情况、财产损失等相关信息。
五、事故调查及处理程序1. 事故调查(1)组织调查:事故发生后,相关部门应立即成立事故调查组,调查组由负责人、技术人员、相关部门代表等组成。
(2)调查内容:事故调查组应对事故的原因、过程和责任进行全面的调查和分析,查明事故的起因和责任。
(3)调查报告:事故调查组应在事故调查结束后,编制事故调查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事故基本情况、调查结果、事故原因和责任等信息。
2. 事故处理(1)组织处理:事故调查报告完成后,相关部门负责人应按照调查报告的结论和建议,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事故处理工作。
(2)事故处理措施:根据事故调查报告的结论,采取相应措施消除危险和隐患,防止事故的再次发生。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制度范本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安全生产事故的报告、调查和处理工作,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内的所有安全生产事故的报告、调查和处理工作。
第三条安全生产事故是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直接或间接导致人员伤亡、设施损坏或环境污染,并引发安全生产责任的事件。
第四条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确保对安全生产事故的及时上报、全面调查和有效处理,以便及时采取措施,避免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并追究相关责任。
第二章报告制度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安全生产事故,应立即将事故情况报告给所在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第六条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组织专业人员进行现场勘察和初步调查,并迅速采取措施控制事故,确保人员安全,减少财产损失。
第七条在现场勘察和初步调查过程中,应保留相关证据,记录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结果等重要信息,并拍摄照片或录制视频作为证据。
第八条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在接报后的24小时内,应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并详细说明事故的原因、后果和处理措施。
第九条上级主管部门应及时组织调查组对事故进行深入调查,查清事故的原因和责任,并提出治理方案和整改措施。
第三章调查处理制度第十条事故调查组应包括相关部门的专业人员和独立的调查人员,以确保调查的客观和公正性。
第十一条事故调查组在调查过程中,应依法采集证据,询问当事人和相关人员,了解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和责任。
第十二条事故调查组应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听取专家的建议,并邀请相关单位和个人提供帮助和协助。
第十三条事故调查组调查结束后,应编制事故调查报告,包括事故的基本情况、调查结果和责任认定,并提出治理建议和整改要求。
第十四条事故调查报告应由事故调查组负责人签字,并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和本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第十五条上级主管部门和本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应及时对事故调查报告进行审查,并根据调查结果采取相应的措施,确保事故相关责任人被追究和处罚。
事故上报调查及处理管理制度范本

事故上报调查及处理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企事业单位人员和财产安全,及时处理各类事故,防止事故扩大,提高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企业和事业单位内部的事故上报、调查与处理工作。
第二章上报工作第三条任何人员都有权根据本管理制度及相关规定,上报各类事故。
第四条事故上报应当及时、准确、全面,上报内容应包括事故基本情况、发生时间和地点、人员伤亡情况、财产损失情况等。
第五条事故上报可以通过书面报告、电话通报、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
第六条对于上报的事故,属于上一级单位负责同级单位联系,相关单位负责人和应急处置人员应及时到达现场进行处理。
第三章调查工作第七条上报事故后,应立即成立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
第八条调查组应当由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的人员组成,调查组人员应独立、公正、客观,对事故进行全面深入调查。
第九条调查组在调查过程中,应听取事故当事人和目击者的陈述,查阅相关资料和证据,调查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提供相关信息和协助调查工作。
第十条调查组对事故的原因进行分析,并做出详细报告,所得结论应明确、准确。
第四章处理工作第十一条根据调查组的调查结果,企事业单位应及时采取措施,避免事故再次发生。
第十二条根据事故的性质和情况,对责任人进行相应的诫勉、责令改正、扣减奖金、停职检查、降低评优等措施。
第十三条对于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事故,应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并协助有关部门进行调查。
第十四条经调查证明,事故责任人涉嫌违法犯罪的,应及时报案,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五章监督工作第十五条企事业单位应当建立相应的监督机制,加强对事故上报、调查与处理工作的监督。
第十六条监督机制应当包括定期检查、随机抽查、突击检查等方式,对事故上报、调查与处理工作进行监督。
第十七条监督机构应当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对问题严重的单位或个人,应及时督促整改。
第六章附则第十八条对于违反本管理制度规定的人员,应依法从严处罚。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制度及调查处理制度模版(5篇)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制度及调查处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做好安全生产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提高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事故报告制度第二条公司员工发现或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应立即向所在部门负责人报告,并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填写事故报告表格。
第三条公司所在部门负责人收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组织应急工作,采取措施控制事故扩大,并立即向公司安全生产部门报告。
第四条公司安全生产部门收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成立事故调查小组,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事故原因,并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
第五条事故报告中应包含事故的基本情况、发生时间、地点、人员伤亡情况、财产损失情况以及初步分析的原因等内容,并由公司安全生产部门审核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第六条对于重大事故,公司安全生产部门应立即进行报告,并组织抢救、灭火、防控等工作,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
第三章事故调查处理制度第七条事故调查小组应由公司安全生产部门负责召集,并明确调查员的身份和任务。
第八条事故调查小组应全面调查事故发生的原因及相关环境,采集相关材料、现场照片、录音等证据,进行综合分析。
第九条事故调查小组应以科学、客观的态度进行调查,依法依规对事故责任进行划分,并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
第十条事故调查小组应在调查结束后,撰写事故调查报告,包括事故发生的经过、责任划分、原因分析、整改措施等内容,并由公司安全生产部门审核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一条对于涉及重大事故责任者,公司安全生产部门应及时将调查结果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并保留相关材料作为备案。
第四章复查与整改第十二条事故责任人应无条件接受调查小组的处罚,并按照整改要求进行整改。
第十三条公司安全生产部门应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确认整改措施的有效性,对未能及时整改或整改不力的责任人进行相应处罚。
第十四条公司安全生产部门应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记录和复查。
第五章处罚与奖励第十五条对于安全生产事故责任人,按照公司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包括扣发工资、停职、解聘等。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范本(五篇)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范本一、目的为建立并保持有效的事故处理机制,对已发生的安全事故所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进行调查、分析,落实防范设施,并按法规要求逐级报告,为建立正常的生产秩序提供依据,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的事故报告、调查与应急处置。
三、职责1、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各类事故的统计,并主管、协调或监督各类事故的调查报告处理工作,确保该制度的有效运行。
2、事故单位对已经发生或正在发生的事故,要根据本制度要求尽可能迅速地进行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工作,以确保工作效率。
四、事故调查工作原则1、事故报告(1)事故报告内容应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和采取的应急措施等。
(2)事故发生后,当事人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直接或逐级报告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当事人并需在____天内填写好《安全生产事故调查表》,交于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单位负责人接到重伤以上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用电话、电报、电传等快速方法报主管部门(行政主管部门)、当地安监部门和公安等部门。
(3)在报告事故的同时,应按《应急准备制度》要求开展救援工作,防止事故及事故损失扩大。
(4)发生火灾事故后,应立即拨打“119”火警电话报警;发生生产、设备、交通事故后,应立即向公司职能部门报告,并尽快通知公司有关领导和其他相关部门。
2、事故的调查和分析事故调查处理应当按照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原因,事故性质和责任,坚持‚四不放过‛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受不到处理不放过、没有采取措施不放过、职工不受教育不放过。
(1)一般性事故由保安部调查。
(2)遇有与机械设备技术有关的轻伤事故或一次重伤____人事故,由经理、保安部及相关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进行调查。
(3)一次重伤____人以上事故的,按照隶属关系由安监局视情况进行调查、处理、结案。
(4)重大伤亡事故,应按《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____第____号令,____年____月____日)进行调查和报告。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及调查处理制度范文(五篇)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及调查处理制度范文一、目的和范围为了加强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防范和减少事故的发生,及时恢复和修复事故带来的损失,确保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的所有单位和部门,包括所有员工和外来人员。
二、定义和分类1. 安全生产事故:指因生产活动中不安全的工作条件、因职工违反安全操作规程或者不当使用工具、设备、材料,致使事故发生导致人员伤亡、设施损坏的事件,包括意外事故和火灾等。
2. 事故分类:根据事故的性质和严重程度,将事故分为一般事故、严重事故和重大事故三类。
三、报告机制1. 事故发生后,必须第一时间向所属单位或部门报告,并确认接收。
2. 接收报告的单位或部门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记录和备案,并进行初步的事故调查和分析。
3. 所属单位或部门应将事故报告上报给上级单位或部门,并按相关要求进行进一步调查和处理。
4. 上级单位或部门应根据调查结果,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估,并提交给主管部门或领导,并报备企业的安全生产委员会。
四、事故调查与处理1. 事故调查小组事故发生后,通过企业内的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组成事故调查小组,负责对事故进行调查和分析。
2. 调查范围和内容事故调查小组应对事故的原因、责任、损失等进行调查和分析,并查明相应的管理漏洞和不足之处,提出改进措施。
3. 调查方法事故调查小组应采用科学合理的方法进行调查和分析,可以通过现场勘查、访谈、查阅文件等方式获取事故发生的相关信息。
4. 调查报告事故调查小组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事故调查报告,并向上级单位或部门提交。
五、事故处理措施1. 防止事故扩大和危害在事故发生后,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和危害更多的人员和财产。
2. 确保伤员处理和患者救治对于受伤人员,应立即进行急救,并尽快转送到医院进行进一步救治。
并对当事人的家属进行必要的安抚和帮助。
3. 恢复生产和修复设施设备在事故处理的同时,应尽快恢复生产,并进行设施设备的修复和维护。
事故上报调查及处理管理制度范本(3篇)

事故上报调查及处理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事故的上报、调查及处理工作,提高事故处理的科学性和准确性,确保事故处理工作的快速高效进行,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各部门、各岗位的人员,包括全体员工、临时工和外聘人员。
第三条事故定义:事故是指自然灾害、生物与环境事件、工程事故、社会安全事件等不可预见、不可控制的突发事件。
第四条事故上报调查及处理应符合相关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司法程序和法律途径进行。
第二章事故上报第五条任何人员在发生事故后,应立即向所在部门或负责人进行事故上报。
第六条上报事故时,应详细描述事故现场的情况,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事故类型、受伤人员情况等。
第七条事故上报应当及时准确,不得隐瞒、掩盖、虚报事故情况。
第八条对于发生的重大事故,应立即上报公司领导,并按照公司应急预案的要求进行处理。
第三章事故调查第九条事故调查由调查组负责,调查组成员由公司领导指定。
第十条事故调查组应当具备相应的调查技巧和专业知识,能够准确分析事故原因和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
第十一条事故调查组应当尽快到达事故现场进行调查,收集事故相关证据材料,如照片、录像等。
第十二条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综合分析,确定事故的原因和责任。
第十三条事故调查组应当编制事故调查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事故的经过、原因、责任等,并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
第四章事故处理第十四条根据事故调查报告,公司将对事故责任人进行相应的处理,包括警告、记过、降职、开除等。
第十五条公司将对事故发生的原因进行深入分析,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预防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第十六条对于因事故导致的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等,公司将依法进行相应的赔偿。
第五章附则第十七条对于故意造成事故或故意隐瞒事故的人员,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八条对于上报虚假事故的人员,公司将按照公司规章制度进行相应的处理。
第十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同时废止相关前置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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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报告及调查管理制
度标准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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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的
为加强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进一步落实事故责任追究制度,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员工以及在本公司区域内从事生产作业的单位、人员因各种原因发生死亡、重伤、轻伤、急性中毒、职业病、财产损失事故的报告处理。
3 定义
3.1 轻伤:指员工负伤休息一个工作日以上,低于105日的失能伤害。
构不成重伤的伤害。
不是负伤休息工作日而是指损失工作日?
3.2 重伤:指损失工作日等于和超过105日的失能伤害。
3.3 一般事故:指一次事故死亡1-2人的事故。
3.4 较大事故:指一次事故死亡三人及以上的事故。
3.5 重大事故:指一次事故死亡十人及以上的事故。
3.6 特别重大事故:指一次事故死亡三十人及以上的事故。
4 职责
4.1 安全环境部负责本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并视事故情况上报分管、主管领导,在征得公司主管领
导批准后上报上级政府部门。
4.2 各职能部门负责落实、执行本标准,对本部门的员工进行宣传教育。
5 事故分类
5.1 生产(工艺)事故:指生产过程中,由于违犯工艺规程作法或操作不当等造成原料、半成品或成品损失的事故。
5.2 设备事故:指设备因非正常损坏,造成停机时间产量损失或修复费用达到规定数额的事故。
5.3 交通事故:指工作期间或因公外出由于违反交通运输规则或由于其它原因,造成车辆损坏,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事故。
5.4 火灾事故:指凡失去控制并对财物和人身造成损害的燃烧现象,都为火灾事故。
5.5 爆炸事故:指由于爆炸,造成国家财产损失
或人员伤亡的事故。
5.6 伤亡事故:指企业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或因此导致死亡的事故。
5.7 环境污染事故:由于生产、使用贮运或其它因素造成有毒、有害气体、液体或固体废弃物超标排放,使大气、水体、土壤、人及其它植物等自然环境受到损害,为环境污染事故。
6 事故报告
6.1 报告程序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最先发现者应立即向部门主管报告,而后迅速逐级报告到公司总经理,公司总经理、董事长接到报告后,在1小时内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有关部门报告。
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有关部门报告。
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当及时补报。
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
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自发生之日起7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
6.2 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3)事故的简要经过;
(4)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5)已经采取的措施;
(6)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6.3 外派出差人员发生事故应由本人或委托他人实时电话报告所在部门相关人员或部门负责人,所在部门相关人员随即告知安环部、行政人事部,安环部上报公司。
7 事故调查
7.1事故发生后,由公司组织相关人员成立事故调查组,配合政府事故调查机构对事故进行调查。
7.2 事故调查组履行下列职责:
(1)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
(2)认定事故的性质和事故责任;
(3)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4)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
(5)提交事故调查报告。
(6)事故调查组有权向相关部门和个人了解与
事故有关的情况,如要求提供相关文件、资料、相关部门和个人不得拒绝。
(7)事故调查中发现涉嫌犯罪的,事故调查组应当及时将有关材料或者其复印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8)事故调查组成员在事故调查工作中应当诚信公正、格尽职守,遵守事故调查组的纪律,保守事故调查的秘密。
未经公司工业安全小组组长允许,事故调查组成员不得擅自发布有关事故的信息。
(9)事故调查组应当自事故发生60日内提交事故调查报告:特殊情况下,经负责调查的人民政府批准,提交事故调查报告的期限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60日。
(10)事故调查报告应当附具有关证据材料。
事故调查组成员应当在事故调查报告上签名。
8 根据事故调查分析认定事故责任人。
8.1 根据事故性质和造成的后果,除按照政府事故调查组认定的责任及处理要求外,仍需依照公司《奖惩制度》对事故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
8.2 事故调查中发现安全隐患的,由安环部出具“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相关部门班组必须根据期限进行整改。
9 其它要求
9.1 事故报告要真实、及时,不得迟报、漏报、瞒报。
9.2 公司应建立事故档案,该项工作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
对所有事故调查分析的资料,如现场检查记录、照片、技术鉴定、化验分析、会议记录、仪表记录、旁证材料、综合调查材料及登记表、报告书等应妥善保管。
9.3 对不积极组织参加事故抢救、瞒报、迟报事故、伪造或者故意破坏事故现场、事故调查中弄虚作假的责任人将按照公司《奖惩制度》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10 相关记录
《工伤事故登记表》
这里写地址或者组织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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