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1. 前言食品安全是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健康的重要保障,也是国家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
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作为负责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国食品安全工作的机构,对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介绍如何贯彻落实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职责和要求。
2. 职责和要求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领导、协调和推动全国范围内的食品安全工作。
具体职责和要求如下:2.1 食品安全政策制定和研究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制定和研究食品安全政策,包括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的制定、修订和废止工作,以确保食品安全工作的法制化、规范化和标准化。
2.2 食品安全监督与检查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组织和协调全国范围内的食品安全监督和检查工作,包括对食品生产、加工、流通和餐饮等环节的监督和检查,以及对食品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理和调查。
2.3 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和预警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组织和协调全国范围内的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和预警工作,包括对食品安全风险的评估和预测,以及对食品安全风险的预警和警示,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应对和处理。
2.4 食品安全信息发布和宣传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组织和协调全国范围内的食品安全信息发布和宣传工作,包括对食品安全知识和技术的普及和宣传,以及对食品安全事件的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提高公众对食品安全的认知和重视。
2.5 食品安全合作与国际交流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组织和协调与其他国家和地区的食品安全机构的合作和交流活动,包括与国际食品安全组织的合作和沟通,以促进全球食品安全水平的提高。
3. 贯彻落实措施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职责和要求,有以下几项关键措施:3.1 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部门和相关食品安全机构要加强对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组织领导,确保食品安全工作的统一部署和系统推进。
3.2 加强信息共享各级政府部门、食品生产企业和餐饮单位要加强信息共享,及时报告食品安全事件和风险,确保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能够及时掌握相关情况并采取有效措施。
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

开展试点
开展试点
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为督促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和“四个最严”,鼓励地方政府发挥首创精神,探索食 品安全治理制度方法,示范带动全国食品安全治理水平提升,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于2014年部署开展国 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行动,选取河北省、山东省、湖北省、陕西省作为试点省份,探索开展创建工作。
2017年6月28日,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授予以下城市“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称号。 河北省:石家庄市、唐山市、张家口市 山东省:济南市、青岛市、潍坊市、烟台市、威海市 湖北省:武汉市、襄阳市、宜昌市 陕西省:西安市、宝鸡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 2022年11月,据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消息,国务院食品安全办正式命名29个城市(区)为“国家食品 安全示范城市”。
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
首批名单
首批名单
2017年4月10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公示首批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综合评议结果。经第三方机构 综合评估,石家庄、张家口、唐山、济南、青岛、烟台、潍坊、威海、武汉、襄阳、宜昌、西安、宝鸡、杨凌示 范区、韩城共计15市(区)被推选为首批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
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
2017年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公示的名单
01 开展试点
03 首批名单
目录
02 综合评议
基本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息
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是按照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于2014年部署开展的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 行动工作方案要求,根据《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管理办法》和《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标准》,经过初评、 推荐、第三方机构综合评议确定的食品安全示范城市。
即墨市简介

即墨市位于山东半岛西南部,东临黄海,南依崂山,处于日韩等国家和北京、上海等大城市一小时经济圈。
全市陆地面积1780平方公里,辖18个镇、5个街道、1个省级经济开发区、一个省级高新区、1个省级旅游度假区,1033个村庄,111万人口。
历史悠久。
春秋战国时期就是齐国通商名街,秦代置县,汉初成为胶东政治、经济、文化中心,隋朝建城于现址,已有1400多年建城史。
区位优越。
地处山东半岛咽喉,胶济、蓝烟铁路横穿境内,济青、青银、乌威高速公路和青烟、青威等一级公路纵贯全境,距青岛国际机场15公里、青岛港40公里,处于半岛城市群核心地带。
资源丰富。
拥有183公里黄金海岸线,历史名岛田横岛等24个岛屿、青岛市第二大的鳌山湾、全国稀有的海水温泉、被誉为“地质博物馆”的马山石林等众多旅游资源。
即墨市处于青岛市“环湾保护、拥湾发展”战略的内圈层和“一主三辅多组团”现代化城市框架的重要节点,面临难得的发展机遇,拥有广阔的发展空间。
作为山东半岛制造业基地和半岛城市群的核心地带,即墨以纵横交错的海、陆、空线路形成了四通八达的交通网络,为客商投资提供了得天独厚的先天条件。
即墨东部鳌山湾区域辖六镇一区,陆地面积505平方公里。
鳌山湾区地域资源丰富。
拥有183公里海岸线,24座岛屿,36座山峰;拥有国内罕见的海水温泉、历史名岛田横岛等旅游资源;225平方公里的鳌山湾是青岛市第二大且没有任何污染的海湾。
山海相映,海岛相拥,海泉相融,形成了山、海、岛、泉、林、滩、港交织的风情。
鳌山湾区位优越。
有滨海公路、鹤山路等道路与青岛市区、即墨城区相连,有女岛港国家二类开放口岸及鳌山港码头,距青岛市区40公里、青岛国际机场30公里、青岛港40公里。
鳌山湾区域前景广阔。
按照青岛市“一主三辅多组团”的发展框架,鳌山湾区域将重点发展临港产业和旅游度假会展、服务外包产业。
其中,鳌山组团是青岛市东翼临港型城市组团,是市级科研教育基地、以高新技术为主的都市产业发展区和以温泉度假为特色的旅游胜地;田横组团是青岛市东翼临港型城市组团,依托田横半岛省级船舶基地发展临港产业、修造船及其配套产业,依托旅游资源发展以山地半岛为特色的旅游度假产业。
食品安全联合检查工作制度

食品安全联合检查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工作,解决食品安全监管难点问题,整合检查资源,建立统一协调、相互协作的食品安全联合检查长效机制,根据《食品安全法》及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街道办事处辖区范围内涉及食品安全的联合检查工作。
第二章工作职责第三条街道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起草上级交办的联合检查行动方案,协调各有关检查单位申请的联合检查行动,组建联合检查工作队伍,督促、检查各食品安全检查单位在联合检查行动中依法履行有关检查职责,协调检查过程中问题的处理以及信息收集。
第四条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联合检查中履行各自法定职责。
第三章人员管理第五条开展食品安全联合检查活动前,由街道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根据联合检查方案要求,从有关职能部门抽调人员组成。
第六条各职能部门应根据联合检查方案要求,选派相对固定、熟悉业务、具有行政检查资格的人员参加联合检查活动。
第七条联合检查人员在检查过程中应按照街道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安排,各司其职,做到依法行政、文明检查。
第四章检查管理第八条联合检查主要内容包括:(一)围绕食品安全监管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以及重大活动和节假日食品安全等开展的联合检查行动;(二)上级政府及有关部门交办的涉及食品安全需要联合检查的工作任务;(三)各职能部门根据工作需要,申请开展联合检查的事项。
第九条联合检查启动机制:(一)常规启动机制。
根据食品安全工作实际,需要开展全辖区性的、重大的联合检查以及上级要求开展联合检查行动时,街道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应拟定联合检查行动方案,经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同意后组织实施。
(二)专项启动机制。
涉及食品安全监管职能部门单一专业检查力量难以纠正、制止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时,相关部门可将联合行动方案(草案)提交街道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经街道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与相关部门协商后组织实施。
春节安全检查通知(集锦3篇)

春节安全检查通知(集锦3篇)1.春节安全检查通知第1篇机关各科办(中心)、各社区、企事业单位:20xx年春节即将来临,为切实抓好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岁末年初各行业的安全生产形势平稳,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过一个欢乐、安全、祥和的节日,经研究,决定开展一次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
1月下旬开始,街道相关领导将带队对各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安全生产管理情况进行检查。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关于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及20xx年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忧患意识,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深入、细致彻底地反复进行拉网式安全生产大检查,严查安全隐患,堵塞监管漏洞,最大限度地减少各类伤亡事故,为春节营造安全、稳定、祥和的社会环境。
二、检查时间及内容20xx年1月15日至2月5日,各责任科办(中心)、各行业管理部门、各社区要按照“属地管理、行业监管”的原则,在本行业领域内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检查以下内容:1.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安全管理情况;2.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情况;3.公众聚集场所等消防重点单位安全管理情况;4.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情况、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5.建筑施工企业现场安全管理和瓶装燃气供应站安全管理情况;6.其他重点行业领域春节前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三、检查重点1.道路交通领域。
要切实做好春运安全工作,加强对交通运输企业、危险品运输车等重点车辆、危险路段安全监管。
要加大检查和执法力度,重点打击客车非法改装、非法营运等行为,切实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
2.消防安全领域。
要深入排查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出租房屋、合用生产经营场所及劳动密集型企业等场所的消防安全隐患。
重点对商场、学校、宾馆、影院、歌舞厅、网吧、废旧物品回收站(场)进行治理。
山东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全省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山东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全省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日期】2016.04.12•【字号】•【施行日期】2016.04.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食品安全正文山东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全省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各市食安委,省食安委各成员单位:现将《2016年全省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山东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2016年4月12日2016年全省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2016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第一年,也是全面实施食品安全战略、深入推进“食安山东”建设的重要一年。
做好食品安全工作,巩固稳定向好的态势,任务艰巨,责任重大。
今年全省食品安全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以“食安山东”建设为引领,以“走在前列”为目标定位,严格落实“四个最严”和“四有两责”,坚持“五管齐下、四严并举、三建同强”,持续推进“两个创建”,全面提升全省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和保障水平。
一、加强监管体系建设深入推进基层食品监管体制改革,确保食品监管机构的独立性、专业性、系统性。
开展行政审批、抽检监测、监督检查事权划分研究,健全事权明晰、权责匹配的监管体系。
加强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机构条件能力建设。
继续加强食用农产品、食品安全检(监)测能力建设,支持检验检测仪器设备购置和实验室改造,强化基层检验检测能力提升。
加强食品安全犯罪侦查机构建设,加大刑事打击力度。
继续推进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改革,构建完善的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体系。
加强各级食安办建设,确保有足够人员和力量承担食安委日常工作。
充分发挥各级食安办牵头抓总、协调督促作用,明确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加强部门协同,健全工作机制。
实施食安、农安、公安“三安联动”,完善行刑衔接、联勤联动平台,推进行政监管、稽查执法、检验检测和数据信息等资源共享共用、案件移送、联合执法办案、联合督办、案件成果联合发布等联动机制。
食品安全委员会工作规则
食品安全委员会工作规则根据《食品安全法》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为落实食品安全委员会工作职责,严格工作程序,制定本工作规则。
一、主要职责(一)、食品安全委员会在党委、政府领导下,食品安全委员会统一组织、协调辖区内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1、组织制定食品安全年度监督管理计划;2、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全程监督管理的工作机制;3、统一领导、指挥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4、完善、落实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制;5、评议、考核政府和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6、组织开展全县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和全县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7、研究食品安全重大问题;8、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食品安全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卫生局。
(二)、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作为食品安全委员会的具体办事机构,办公室负责落实食品安全委员会会议议定和交办事项,其主要职责如下:1、研究拟订食品安全工作规划及有关政策、措施;2、协调有关部门拟定食品安全工作年度计划、工作方案;3、组织起草食品安全工作的督导检查、考核方案;4、承办委员会召开的会议和重要活动;5、督查委员会会议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6、定期、不定期编纂县食品安全信息简报;7、食品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它工作。
各成员单位在食品安全委员会领导下,依据工作职责开展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二、会议制度食品安全委员会实行全体会议、专题会议和办公室会议制度。
委员会成员应严格遵守会议制度,原则上不得缺席会议。
因特殊情况,不能出席会议的,应及时向会议主要负责人请假,并指派相关人员与会,承担相关职责。
(一)全体会议全体会议由食品安全委员会主任决定召开,并由委员会主任或委托副主任召集和主持,委员会全体成员参加。
全体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2次,如遇重大事项或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
会议主要任务:1、学习贯彻国家有关食品安全监管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2、听取成员单位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汇报,分析、研究食品安全形势;讨论年度食品安全总体情况的报告;3、研究确定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有关制度、措施、计划以及实施方案;4、研究食品安全监管和食品产业发展的政策,制定食品安全长效监管工作机制;5、协调、解决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6、组织协调重大执法行动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查处;7、研究对政府及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能部门的评议、考核方案,确定考评等次等。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5.03.25•【字号】青政办字〔2015〕26号•【施行日期】2015.03.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突发事件应对正文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青政办字〔2015〕26号各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修订后的《青岛市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青政办字〔2013〕43号)同时废止。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5年3月25日青岛市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目录1.总则1.1 编制目的1.2 编制依据1.3 适用范围1.4 工作原则1.5 风险评估1.6 分类1.7 事件分级2.组织指挥机制2.1 市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专项应急指挥部2.2 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2.3 应急工作组2.4 成员单位职责3.监测预测3.1 预防3.2 监测3.3 预测4.预警4.1 预警支持系统4.2 预警分级4.3 预警发布4.4 预警响应4.5 预警变更与解除5.信息报告5.1 报告的时限和程序5.2 报告内容6.应急处置6.1 先期处置6.2 分级响应6.3 指挥与协调6.4 应急响应措施6.5 扩大响应6.6 社会动员6.7 应急结束7.信息发布与舆情引导8.恢复与重建8.1 善后处置8.2 总结评估8.3 恢复重建9.应急保障9.1 物资保障9.2 分销网络保障9.3 通信保障9.4 交通运输保障9.5 财力保障h10.宣教培训和演练10.1 宣教培训10.2 演练11.责任追究12.附则12.1 预案制定12.2 预案修订12.3 预案实施1.总则1.1 编制目的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预警和应急机制,有效预防和及时消除因各类突发事件引发的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满足居民日常基本生活需要,维护正常社会秩序。
韩正在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主持召开座谈会时强调 坚持问
《中国质量技术监督》总第367期在2019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前夕,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主任韩正6月13日到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主持召开座谈会,听取对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建议。
在充分肯定食安办工作取得的成绩后,韩正表示,食品安全工作责任重大,要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牢固树立问题意识,在不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中提高工作水平。
要改革行政许可制度,完善社会诚信体系,充分利用备案、告知承诺等手段,加强食品安全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健全社会参与、科学化常态化的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机制。
韩正强调,要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四食品安全网络知识竞赛正式开赛6月10日,由国务院食品安全办指导,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中国健康传媒集团主办的食品安全网络知识竞赛正式拉开帷幕,首日参与在线答题的人数超过300万。
公众可通过支付宝“答答星球”和“食安查竞赛”微信小程序参与。
其中,“答答星球”专设“食品谣言专场”“网红食品知多少”“茶叶的学问”“远离垃圾食品”“健康一家人”等五个专场。
答题结束后,用户可获得错题、难题即时解析,第一时间消除困惑,增进科学认知,还可将知识要点以日历形式分享给家人朋友,助力食品安全科普传播。
我国启动保健食品专项科普宣传活动为进一步普及保健食品知识,促进全社会科学认知保健食品,提升广大消费者理性消费意识及自我防护意识,构建社会各方共同参与的科普宣传网络,市场监管系统从5月至12月,将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保健食品“进社区、进乡村、进网络、进校园、进商超”专项科普宣传活动。
科普宣传重点内容包括保健食品基本概念、功能声称、适用人群、标签标识等基本常识和广告管理、生产经营要求、主要监管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重点面向老年人以及其他保健食品消费量较大的人群,重点针对社区(乡村)活动中心、公园、商超等人群聚集的场所。
当月要闻 News This Month本版责编/施京京micheljj@食品安全/ 2019.05~2019.06韩正在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主持召开座谈会时强调坚持问题导向 落实“四个最严”要求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工作满意度个最严”要求,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工作满意度。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市政府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主要负责人的通知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市政府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主要负责人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岛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4.25•【字号】青政办发[2012]16号•【施行日期】2012.04.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正文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市政府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主要负责人的通知(青政办发〔2012〕16号二○一二年四月二十五日)各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根据第十五届人民政府市长、副市长工作分工,市政府决定,对各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的主要负责人进行调整,现公布如下:XXX市长兼任:青岛市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委员会日常工作由市安全监管局承担。
青岛市食品安全委员会主任,委员会日常工作由市食安办承担。
青岛市城市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会日常工作由市城乡建设委承担。
青岛市城乡规划委员会主任,委员会日常工作由市规划局承担。
青岛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会日常工作由市规划局承担。
青岛市人民防空委员会主任,委员会日常工作由市人防办承担。
青岛市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会日常工作由市文物局承担。
青岛市重大国际帆船赛事(节庆)活动组委会主任,组委会日常工作由市帆船运动管理中心承担。
青岛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总指挥,指挥部日常工作由市水利局承担。
青岛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总指挥,指挥部日常工作由市地震局承担。
青岛市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组长,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市财政局承担。
青岛市财源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市财政局承担。
青岛市人民政府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市监察局承担。
青岛市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市发展改革委承担。
青岛市实施定向招商促进服务业加快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市发展改革委承担。
青岛市高端服务业“十个千万平米工程”协调推进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市发展改革委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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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资料注意保管即墨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操作手册即墨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2016年1月目录- 1 -1 食品安全事故分级及适用范围1.1 食品安全事故分级标准1.2 适用范围2 组织体系2.1 市食品安全事故专项应急指挥部2.2 专项指挥部办公室2.3 成员单位及职责2.4专家组及职责3 监测评估与预警3.1 预防3.2 预测3.3 监测3.4 预警4 信息报送4.1 建立报告、举报制度4.2 报告责任单位和报告人4.3 报告时限和程序4.4 报告内容及要求5 应急响应体系5.1 先期处置5.2 分级响应5.3 现场指挥部5.4 应急处置措施- 2 -5.5 应急联动5.6 相应级别调整及终止6 信息发布及舆论引导7 后期处置7.1 善后处置7.2 保险7.3 评估与总结8 应急保障9 责任追究附件:1.食品安全事故分级标准2.即墨市食品安全事故专项应急指挥组织体系图3.即墨市食品安全事故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成员名单4.即墨市食品安全事故专项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5.即墨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通讯录6.即墨市食品安全事故举报受理单7.即墨市食品安全事故报告主体与范围8.即墨市食品安全事故初次报告9.即墨市食品安全事故阶段报告10.即墨市食品安全事故总结报告11.即墨市食品安全事故或事故风险信息通报12.即墨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组组成与职责- 3 -为全面落实《即墨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确保快速、有序、高效地开展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特编制本操作手册。
1、食品安全事故分级及适用范围1.1 食品安全事故分级标准食品安全事故按性质、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围,分为:一般(Ⅳ级)、较大(III级)、重大(Ⅱ级)、特别重大(Ⅰ级)等四个级别(详见附件1)1.2 适用范围在即墨市行政区域内食物(食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包装、仓储、运输、流通、餐饮服务等环节中突然发生食源性疾患,危害或可能危害公众身体健康及生命安全,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食品安全事故适用本预案。
对于在本市行政区域发生的、1起食物中毒事故中毒人数在30人以下、且未出现死亡病例的,由市食安办会同各相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工作规范》有关规定处理,不需启动应急预案进行处置。
2、组织体系(见附件2)2.1 市食品安全事故专项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2.1.1人员组成- 4 -总指挥:市政府分管领导副总指挥:市政府办公室相关副主任、市食安办主任成员:市新闻中心、市食安办、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综合检验检测中心、市农业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市畜牧兽医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粮食办公室、市商务局、市教体局、市旅游局、市城管执法局等部门及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田横岛省级旅游度假区、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通济新经济区管委(以下统称各镇)分管领导组成。
2.1.2主要职责(1)贯彻落实食品安全事故应对处置法律法规,分析、研究食品安全事故防范与处置工作重大问题及重要决策和部署;(2)组织、协调、指挥一般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负责较大、重大、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先期处置,根据需要请求上级支持;(3)对于某些敏感的、可能有次生或衍生危害性的食品安全事故或预警信息,加强监测,组织专家会商研判,按规定做好信息报告、预警和应急响应,必要时提升响应级别;(4)负责指挥部所属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队伍建设培训、应急物资的储备管理工作;(5)根据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发展趋势,决定启动、终止应急响应,负责组建现场处置指挥部;- 5 -(6)指导各镇做好Ⅳ级以下食品安全事故的应对处置工作。
2.2 指挥部办公室指挥部办公室(见附件3)设在市食安办。
办公室主任由市食安办副主任担任。
指挥部办公室的主要职责:(1)负责组织落实指挥部决策及部署;(2)组织、协调成员单位按照预案和职责开展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3)负责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演练、评估与管理;(4)建立食品安全突发事故监测预警、信息收集制度,统一接收、处理、核实与研判信息,按照规定做好信息报告工作;(5)负责组织食品安全事故的信息发布和舆情引导工作;(6)负责本预案专家组的日常管理和联系工作;(7)指导各镇做好一般食品安全事故的应对处置工作。
2.3 指挥部成员单位及职责根据食品安全事故的性质和工作需要,成员单位在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中确定,必要时可增加其他部门作为成员单位。
相关成员单位及职责见附件4。
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通讯录见附件5。
2.4 专家组及职责指挥部组建成立市食品安全事故专家组,专家组成员应根据食品安全事故应对工作需要及时增补。
- 6 -专家组职责:(1)指导或参与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和演练评估工作;(2)对一般及以上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和发展趋势、处置措施等工作进行分析评估,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工作提供决策建议,必要时指导和参与应急处置;(3)在发生一般、较大、重大、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时,提供科学、有效的决策咨询方案。
3.监测评估与预警3.1 预防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应加强各经营业态的监督检查,加大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品种等高风险点的监测检验力度,及时发现食品药品安全潜在隐患和风险点,不断强化工作措施,有针对性做好防范工作。
有关食品安全风险信息要及时报告或通报市食安办。
3.2 预测各镇和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依法开展食品安全监测预测分析,建立完善重大食品安全风险年度评估报告制度。
根据历年食品安全突发事故发生情况,结合气候、环境等因素,对食品安全形势进行分析预测,并及时完善防控应对措施。
3.3 监测市食安办组织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各镇等,建立食品安全- 7 -突发事故信息监测预警体系,采取专业监测、重点监控等方式监测、收集信息。
市食安办负责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信息的收集汇总、分析和处理;定期或不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单位和有关专家,评估研判本市食品安全风险形势,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及时进行预警,并提出防范应对工作要求;在食品安全风险信息确认后,各相关部门、单位应及时部署,迅速采取措施,防止事态的进一步扩大。
对于涉密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信息,有关部门应遵守相关管理规定,做好信息保密工作。
3.4 预警3.4.1预警分级按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的紧急程度、发展势态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预警级别由低到高划分为Ⅳ级、Ⅲ级、Ⅱ级、Ⅰ级四个级别,分别用蓝色、黄色、橙色、红色表示。
3.4.2 预警发布(1)Ⅳ级预警信息由市食安办提出预警建议,经指挥部批准,由指挥部办公室发布。
(2)Ⅲ级、Ⅱ级和Ⅰ级预警信息经指挥部批准,报请上级指挥部发布。
(3)预警信息包括食品安全事故的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
(4)对于食品安全事故预警信息,要及时向新闻宣传部门- 8 -通报情况,以便及时组织舆论引导工作。
(5)对于可能影响本市以外其他地区的食品安全预警信息,经指挥部批准后,市食安办应及时向上级报告,并视情况向可能受到影响的相关地区进行通报。
3.4.3 预警响应预警信息发布后,各镇、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应当立即做出预警响应。
(1)指挥部办公室应当组织有关单位做好食品安全预警信息的收集、宣传和相关情况通报工作;密切跟踪事态发展,及时发布进展情况、评估结果和防范性措施,防止炒作和不实信息的传播。
(2)各镇、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应实行24小时值守,保持通信联络畅通,防护设施、装备、应急物资等处于备用状态,做好应急响应的准备,确保有关人员2小时内完成集结。
(3)对于可能对人体造成危害的食品及相关产品,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规定,可以宣布采取查封、扣押、暂停销售、责令召回等临时措施,并同时公布临时控制措施实施的对象、范围、措施种类、实施期限、解除期限以及救济措施等内容。
预警解除后,各相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应当及时发布解除临时措施的信息。
3.4.4 预警调整根据事态的发展情况、影响程度和应急专家组的意见,指挥- 9 -部办公室提出预警调整的建议,经指挥部批准后,适时调整预警级别,并通报相关部门。
3.4.5 预警解除依据食品安全事故的变化情况,经确认事故危害基本消除,处置工作已基本完成,由原预警信息发布单位宣布解除预警。
4.信息报送4.1 建立报告、举报制度指挥部办公室同各镇、各相关部门建立食品安全事故信息报告与举报系统,向社会公布受理食品安全事故信息报告、举报电话,并保障系统有效运行。
任何单位、个人有权利和义务按照早发现、早报告的要求,向本市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举报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及隐患信息。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食品安全事故不得瞒报、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瞒报、缓报、谎报,不得阻碍他人报告。
食品安全事故举报受理单见附件6。
4.2报告主体与范围(见附件7)4.3 报告时限和程序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发现)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事发单位应当第一时间向市食安办以及事发地镇、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报告、举报。
接受病人治疗的单位应当及时向市卫生部门、市食安办报告。
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及有关单位在发现或接到食品安全事- 10 -故报告或举报后,应及时向市食安办及有关部门报告、通报;根据事故处理的进程或者上级要求随时进行续报。
对于食品安全事故核实、处置过程涉及跨行政区域的,应及时报请上级有关部门进行协调。
市食安办接到Ⅳ级以上级别食品安全事故举报或报告后,应组织各相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及有关单位进行调查、核实,按有关规定做好信息报告工作,并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
紧急情况下,要边核实、边处置、边报告,可越级上报。
发生Ⅲ级以上食品安全事故时,应当采取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直至事故结束。
发生Ⅱ级、Ⅰ级食品安全事故时,各级都要在第一时间报告。
对于事故本身比较敏感,或发生在敏感时间、敏感地点,或涉及敏感群体,以及可能有次生或衍生危害性的突发事件或预警信息,不受分级标准的限制,也应按规定时间报告。
同时,各镇、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即墨市突发事件信息报告有关规定,做好信息报告工作。
4.4 报告内容及要求4.4.1 初次报告内容(见附件8)4.4.2 阶段报告内容(见附件9)4.4.3 总结报告内容(见附件10)4.4.4 食品安全事故或事故风险通报内容(见附件11)5 应急响应体系- 11 -5.1 先期处置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事发单位应当立即组织救治病人,妥善保护可疑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不得转移、毁灭相关证据;按照相应的处置方案,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应当组织涉及该事故的人员配合有关部门的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