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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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版

超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版

超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超市食品安全管理,保障消费者人身安全和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超市食品安全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风险控制、全程管理、社会共治的原则。

第三条超市食品安全管理应包括食品采购、储存、运输、销售、加工、废弃等环节。

第四条超市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和从业人员的职责,落实食品安全管理措施。

第二章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制度第五条超市应设立食品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日常食品安全监督检查。

第六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每天检查各部门、各岗位的卫生状况和岗位责任制的执行情况,并做好登记。

第七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每月组织一次卫生检查,单位负责人应每季度组织考核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工作。

第八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在检查过程中发现问题,应立即采取措施予以纠正,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第九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定期组织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有关法规和知识的培训,培训合格者才允许从事食品流通经营。

第十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执行食品安全标准,协助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实施食品安全监督、监测。

第三章食品进货查验制度第十一条超市应建立健全食品进货查验制度,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第十二条食品经营者必须遵守食品进货查验制度。

第十三条超市应查验供货方主体资格合法的有效证件,并按批次向供货方索取证明食品质量符合标准或规定以及证明食品来源的票证,并保存原件或者复印件。

第十四条超市应对食品包装标识进行查验核对,内容包括:中文标明的商品名称、生产厂名和厂址、商标、性能、用途、生产批号、产品标准号、定量包装、限期使用商品的生产日期、安全使用期(保质期、保存期)和失效日期、对使用不当、容易造成商品损坏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食品的警示标志或中文警示语。

第十五条超市应建立健全食品进货记录制度,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保质期、供货商信息等内容,并保存相关票证。

连锁经营超市总部食品安全管理规范

连锁经营超市总部食品安全管理规范

连锁经营超市总部食品安全管理规范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连锁经营超市已经成为了人们购物的重要选择。

作为超市的总部,食品安全是保证顾客健康和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因素。

因此,建立和贯彻食品安全管理规范是连锁经营超市总部的重要任务。

一、食品安全管理体系1.1 食品安全政策及目标连锁经营超市总部应制定明确的食品安全政策和目标,确保食品安全工作得到有效的组织和管理。

食品安全政策应强调顾客满意度和食品安全并重,并定期进行评估和修订,以适应市场需求和法规要求。

1.2 食品安全责任连锁经营超市总部应明确食品安全责任,并建立相应的管理机构和职责分工。

高层管理人员应牵头推进食品安全工作,并将食品安全纳入企业的绩效考核体系中。

食品安全责任应层层分解到每个岗位,确保每个员工都具备食品安全意识,并能够有效履行自己的食品安全职责。

二、食品供应链管理2.1 供应商评估与选择连锁经营超市总部应建立供应商评估与选择制度,对每位潜在供应商进行严格的质量和食品安全评估。

评估主要包括供应商的生产能力、质量控制体系和食品安全管理措施等方面。

只有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供应商才能进入超市供应链。

2.2 供应商管理与跟踪连锁经营超市总部应与供应商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并加强对供应商的日常管理与跟踪。

定期进行供应商的质量和食品安全审核,确保其生产环境和过程符合相关要求。

同时,要定期与供应商进行沟通和培训,提高其食品安全意识和管理水平。

三、食品进货管理3.1 严格质量把控连锁经营超市总部应建立严格的食品进货管理制度,确保所有进货食品的质量和安全。

对每批次进货进行验收,检查产品标签、包装完好性和货物保质期等信息。

同时,委托第三方实验室进行抽样检测,确保食品符合相关标准和法规要求。

3.2 追溯体系建设连锁经营超市总部应建立食品追溯体系,能够追溯到每一批次、每一个环节的食品信息,以便在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和质量问题时进行快速调查和追责。

追溯体系要包括供应商信息、进货记录、销售记录等内容,并借助信息化技术实现自动化管理和数据化记录。

小超市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小超市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小超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第一条总则为了加强小超市食品安全管理,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食品安全管理原则(一)小超市必须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原则,确保食品安全。

(二)小超市必须遵循诚信经营、公平竞争、质量第一、顾客至上的原则,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第三条食品安全管理组织(一)小超市应设立食品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二)小超市应指定专人负责食品安全工作,定期对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培训、考核。

第四条食品采购与管理(一)小超市应从具有合法资质的供应商采购食品,严格审查供应商的证照、产品质量等相关信息。

(二)小超市应建立健全食品进货查验制度,逐批检查并留存供应商的证照、产品合格证明、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

(三)小超市应定期对库存食品进行清理,确保食品在保质期内销售。

第五条食品储存与运输(一)小超市应根据食品的特性,合理选择储存方式,确保食品储存条件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二)小超市应建立健全食品运输管理制度,确保食品在运输过程中不受污染。

第六条食品加工与销售(一)小超市应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操作规程进行食品加工,防止食品污染。

(二)小超市应对销售的食品进行明示,标明食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

(三)小超市应建立健全食品退市制度,对过期、变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及时予以退市。

第七条食品安全宣传与培训(一)小超市应积极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活动,提高消费者食品安全意识。

(二)小超市应定期组织员工进行食品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食品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

第八条食品安全事故处理(一)小超市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提高食品安全事故的应对能力。

(二)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小超市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及时报告相关部门。

第九条顾客权益保护(一)小超市应尊重顾客的知情权、选择权,提供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商品。

大中型超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大中型超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大中型超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加强大中型超市食品安全管理,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1. 成立食品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实施和监督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处理食品安全事故。

2. 设立食品安全管理部门,负责食品安全日常管理工作,包括进货查验、储存、销售、退市、废弃等环节。

3. 各相关部门应配合食品安全管理部门的工作,确保食品安全。

三、进货查验与索证索票1. 采购人员应具备食品安全知识,了解所采购食品的生产工艺、质量标准等。

2. 采购人员应审验供货商的经营资格,验明食品合格证明和食品标识。

3. 采购人员应索取以下资料:(1)营业执照;(2)食品生产许可证;(3)食品质量检验报告;(4)食品卫生许可证;(5)食品标签标识;(6)进口食品的报关单和检疫证明;(7)其他相关证明文件。

4. 进货查验记录应真实、完整、可追溯,保存期限不少于两年。

四、储存与运输1. 食品储存场所应具备以下条件:(1)干燥、通风、清洁;(2)温度、湿度适宜;(3)防虫、防鼠、防污染;(4)设有明显的食品标识和分类分区。

2. 食品运输工具应保持清洁,避免食品污染。

3. 储存和运输过程中,应严格按照食品标签标识的要求进行。

五、销售与售后服务1. 销售人员应具备食品安全知识,了解所销售食品的特性。

2. 销售人员应定期检查食品质量,发现变质、过期等不合格食品,应立即下架、退市。

3. 销售人员应向消费者提供食品质量、营养成分等相关信息,解答消费者疑问。

4. 设立投诉举报电话,及时处理消费者投诉,保障消费者权益。

六、废弃与处理1. 废弃食品应分类存放,避免交叉污染。

2. 废弃食品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不得随意丢弃。

3. 废弃食品处理记录应真实、完整、可追溯,保存期限不少于两年。

七、培训与教育1. 定期对员工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员工食品安全意识。

超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流程

超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流程

超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流程一、总则1. 本制度适用于本超市内所有食品的采购、储存、销售等环节。

2. 旨在确保超市销售的食品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保障消费者健康。

二、组织管理1. 成立食品安全管理小组,负责制定和监督执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2. 定期对员工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和操作规范的培训。

三、采购管理1. 严格执行索证索票制度,确保所有食品来源可追溯。

2. 选择信誉良好的供应商,定期评估供应商的食品安全管理能力。

四、储存管理1. 食品储存应分类存放,避免交叉污染。

2. 定期检查仓库环境,确保干燥、通风、清洁。

五、销售管理1. 销售区域应保持清洁卫生,定期消毒。

2. 食品应明码标价,标识清晰,包括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

六、食品加工1. 加工区域应定期清洁消毒,保持卫生。

2. 加工人员应穿戴整洁的工作服、帽子、口罩等。

七、食品召回与处理1. 一旦发现食品存在安全隐患,应立即停止销售,并启动召回程序。

2. 对召回的食品进行隔离,并按照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

八、监督检查1. 定期对超市内的食品安全进行自检。

2. 接受并配合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九、事故处理1. 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控制事态发展。

2. 及时通报事故情况,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十、记录与档案管理1. 建立食品安全档案,记录食品的采购、储存、销售等信息。

2. 定期对记录进行审核,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十一、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超市食品安全管理小组负责解释。

2.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超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规范

超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规范

超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超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是为了保障消费者的健康和安全而制定的一系列工作规范。

一、超市食品安全管理的基础超市食品安全管理应以国家各项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为基础,遵守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保障消费者的健康安全。

须严格遵守政府食品安全监测规定,建立健全的食品安全监测体系与检测技术体系;必须确保完善组织结构和职责分工,明确各部门职责和工作责任制,落实到具体操作和实际管理中。

二、食品保管规范超市食品应按照不同品种食品的保质期、保存条件等要求,进行分类存放。

过期食品应及时清理出库,严禁出售过期食品或者不合格食品。

同时,存放的环境也要符合食品保存的要求,对于易受潮、易变质的食品要进行分类存储。

超市应做好防鼠、防虫、防蛀等措施,保证食品卫生环境的干净与卫生。

三、食品进货管理超市食品进货管理应按照供应商、食品检验、入库审批等程序、文件规定、符合食品质量和卫生安全要求。

定期检查食品供应商的资质证明、卫生认证等相关资料,关注食品供应商的信誉度和实际情况。

四、食品销售管理超市食品销售管理应对所有食品进行全面、统一的标签标记,标明品牌、原产地、生产企业、产品规格、保质期限等,为消费者提供客观信息。

对于过期、已损坏的食品要立即下架,严禁出售。

五、食品统计管理超市应当定期对其销售的食品进行统计,监测食品库存及周转情况,并编制食品销售报表,向管理人员报送销售统计数据及合理化建议。

六、食品检测及检验管理超市应有独立的食品检测设施和配备专业的检测人员,对直接销售和加工的食品执行检测制度。

在确保所销售食品质量安全的基础上,对不合格产品进行处理和报告,切实保障消费者友好的消费体验。

七、消费者投诉处理对于消费者投诉的食品质量、安全、服务等问题,超市需开设专门的投诉处理窗口,及时根据程序进行调查处理。

同时,加强与消费者沟通,通过采取客户满意度调查、建立客户反馈机制等方式,增强消费者的信任与支持。

总之,超市食品安全监管是重要且必要的一个工作环节,合理、严谨的监管规范是保障消费者健康和安全的根本保证。

超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内容

超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内容

超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超市食品安全管理,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超市食品的采购、储存、销售、检验、售后服务等环节的管理。

第三条超市食品安全管理应当遵循预防为主、风险控制、全程监管、社会共治的原则。

第四条超市应当建立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食品生产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职责,落实食品安全管理措施。

第二章采购与储存管理第五条超市应当建立健全食品采购制度,制定食品采购计划,确保食品来源合法、质量可靠。

第六条超市应当对供应商进行筛选和评估,选择具备资质、信誉良好的供应商。

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明确食品质量、安全、价格、供应时间等要求。

第七条超市应当对采购的食品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储存。

检验应当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和规定。

第八条超市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储存制度,对食品进行分类、分区、分层次储存,确保食品温度、湿度、光照等条件符合要求。

第九条超市应当定期对储存的食品进行检查,发现变质、过期、损坏等不合格食品,应当立即下架、隔离、处理,并记录相关信息。

第三章销售与售后服务第十条超市应当建立健全食品销售制度,制定食品销售计划,确保食品新鲜、安全、卫生。

第十一条超市应当对销售的食品进行标签管理,标签应当包含食品名称、规格、生产日期、保质期、贮存条件、生产者名称和地址、食品添加剂等信息。

第十二条超市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售后服务制度,对消费者提出的食品质量、安全等问题,应当及时处理,确保消费者权益。

第十三条超市应当定期对销售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培训,提高销售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和素质。

第四章食品安全风险控制第十四条超市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风险控制制度,对食品生产、储存、销售等环节进行风险评估和监控。

第十五条超市应当建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明确事故处置流程、责任分工、应急措施等。

超市食品安全五项管理制度

超市食品安全五项管理制度

超市食品安全五项管理制度
一、食品安全责任制度
1. 明确超市管理层对食品安全的首要责任,设立食品安全管理小组。

2. 制定食品安全管理计划,包括年度目标、季度检查和月度培训。

3. 指定专职或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日常监督和执行。

二、食品安全采购制度
1. 建立供应商审核机制,确保所有食品来源可靠,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2. 实行严格的食品进货检查,包括食品的保质期、合格证明和包装完
整性。

3. 记录食品进货信息,建立可追溯系统。

三、食品储存与展示制度
1. 确保所有食品储存在适宜的温度和湿度条件下,防止食品变质。

2. 定期清洁和维护储存设施,包括冷藏柜、冷冻库和货架。

3. 展示食品时,应避免直接接触,使用防护措施,如保鲜膜或包装盒。

四、食品安全操作制度
1. 制定食品加工、包装和销售的操作规程,确保食品在各个环节的安全。

2. 要求员工进行定期的食品安全培训,包括个人卫生、正确处理食品
和应急措施。

3. 实施日常的清洁和消毒工作,确保操作区域的卫生。

五、食品安全事故处理制度
1. 建立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预案,包括事故报告、现场处理和后续跟进。

2. 对食品安全事故进行记录和分析,不断改进食品安全管理措施。

3. 定期组织食品安全事故模拟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理能力。

以上五项管理制度应定期进行审查和更新,以适应不断变化的食品安全法规和消费者需求。

超市管理层应确保所有员工了解并遵守这些制度,以保障超市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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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规范第一节制度建设超市从事食品经营行为,应当依法取得食品流通许可,凭《食品流通许可证》办理工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相关标准开展经营活动。

各类超市要建立健全并落实食品进货查验制度、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食品质量承诺制度、食品协议准入制度、市场主办者责任制度、食品质量自检制度、食品退市制度、食品运输、贮存及销售安全管理制度、食品经营者报告备案制度、食品经营从业人员健康制度等十项自律制度。

第二节责任体系食品药品监管管理部门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对超市食品经营活动履行监管职责。

镇监管站每月对超市巡查不少于一次,县局监管股、室、对每季度对超市巡查不少于一次。

超市要建立以下责任体系:(一)超市经理(店长)为超市食品安全主要负责人,其职责如下:(1)建立健全超市食品安全各项管理制度;(2)做好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进销或记录管理;(3)做好经营场所环境卫生管理;(4)做好经营场所制售食品加工制作设施设备清洗消毒管理;(5)做好从业人员健康状况管理;(6)做好现场加工制作食品质量和添加剂使用管理;(7)做好食品添加剂贮存、专柜销售管理;(8)做好不合格食品的下架和处理管理;(9)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确定的其他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管理。

(二)超市食品质量管理员为超市食品安全具体负责人,其职责如下:(1)对食品进货、入库、保管、上柜销售等环节的全程监督,严格审验经销食品的质量及相关身份证明,确保所经销的食品质量安全、可靠。

(2)查验供货者的营业执照、许可证和食品合格证明文件,建立食品进货查验电子台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

(3)严把食品质量关,严禁病死、毒死、死因不明或有明显致病寄生虫的禽、畜、水生品及其制品、酸败油脂、变质乳及乳制品、包装严重污秽不洁、严重破损或者运输工具不洁而造成污染的食品进入超市。

(4)严禁掺假、掺杂、伪造、冒牌、超期或用非食原料加工的食品进入超市。

(5)监督和指导相关柜组对上柜食品的日常管理,对临近保质期的食品,及时发出警示,妥善处理。

(三)柜组(课)负责人为超市食品安全直接负责人,其职责如下:(1)定期检查食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等食品标识,过期食品及时下架。

(2)准确适用食品标价签,真实标注食品信息。

(3)发现腐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的食品,及时下架并做好记录。

现场制售、熟制品柜台负责人按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制作相关标准,对社会和公众负责,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食品制售环节安全责任。

(一)超市经理(店长)为现场制售、熟食品经营环节食品安全要负责人,其职责如下:(1)查验现场制售、熟食品经营主体资格,确保合法经营;(2)做好食品质量管理,确保食品质量符合要求;(3)监督经营人员按照国家规定和标准采购、使用食品添加剂。

(二)现场制售柜台负责人为制售环节食品安全具体负责人,其职责如下:(1)查验供货者的营业执照、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建立食品进货索证索票台账;(2)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和标准采购食品添加剂,并做好食品添加剂采购、使用记录;(3)对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按类别在柜台醒目位置公示。

(三)现场制售柜台经营人员为本制售环节食品安全直接责任人,其职责如下:(1)按卫生标准和食品加工标准制作和出售食品,确保食品质量符合要求;(2)严格按国家标准使用食品添加剂,并做好食品添加剂使用记录;(3)准确使用食品标价签,真实标注食品信息;(4)做好经营场所环境卫生清洁,确保卫生符合要求。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部门和超市要按照以上职责要求,完善责任体系,签订责任书,切实将超市食品安全监管责任落实到具体责任人。

第三节食品仓储管理超市应设立相对独立的食品库房,有相应的冷藏、冷冻设施,食品冷藏、冷冻贮藏的温度应分别符合冷藏盒冷冻的温度范围要求。

散装食品入库前应分库存放,不得与洗化用品、日杂用品等混放;食品仓库实行专用并设有防鼠、防蝇、防潮、防霉、通风的设施及措施,并运转正常;食品应分类,分架,隔墙壁地存放(地10厘米、墙10厘米)各类食品有明显标志,有异味或者吸潮的食品应密封保存或分库存放,易腐食品要及时冷藏、冷冻保存。

超市应建立仓库进出库专人验收登记制度,做到勤进勤出,先进先出,定期清仓检查,防止食品过期、变质、霉变、生虫,及时清理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食品仓库应经常开窗通风,定期清扫,保持干燥和整洁。

第四节不合格食品处置不合格食品及时下架。

超市要定期针对消费者的投诉、新闻媒体对不合格食品的曝光等,及时开展食品经营情况自查,发现问题立即下架处理,并将自检结果通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主动接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部门对食品进货验收情况的指导和检查。

(一)不合格食品退市原则及范围。

退市原则。

国家认证的检测机构抽检为不合格或质量监督部门分布的存在危害人体健康和人身安全隐患的食品;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明令不得销售的食品,应及时退市。

其范围包括:定型包装食品外包装上无厂名、厂址、中文标识、生产日期(保质期)、配料表、标准代号的;没有QS认证标识的;假冒伪劣、有毒、有害、腐烂变质、超过保质期(有效期)的;畜禽类产品无检验、检疫、卫生合格证明的。

(二)不合格食品退市要求1.超市为不合格食品退市主体,同时,应建立不合格食品退市登记薄,记载退市食品的供货商、食品品名、批次、日期、不合格食品的检验结果,并针对不合格食品经销情况向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2.经国家认证的检测机构抽检为不合格或给消费者造成人身伤害的食品,应第一时间下架退市。

3.退市的食品,在法律规定的条件下,由供货商或生产厂家召回的,要做好交接记录;由供货商协议销毁的,要索取其销毁的图片文字材料,做好记录;由超市自行销毁的;要有两人以上在场并签字,且在超市质量管理员监督下,进行自行销毁,并做好记录,销毁过程应当录像,视频资料保存期限应当不少于30天。

第五节食品安全事故处理超市应当根据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制度本超市的预案实施细则,并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按照职能做好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细则要详细、具体、合理,做到统一指挥、快速反应、协同配合,迅速按职责开展工作,确保食品安全应急查处和救援工作顺利开展。

超市日常经营中出现食品安全事故,或者接到有关食品安全事故的举报,应当立即核实情况,经初步核实为食品安全事故的,应当立即向食品监督管理、农业、卫生等相关部门报告,并迅速做好以下工作:(一)调查食品安全突出事件发生的原因、经过;(二)收集相关证据;(三)封存造成食品安全事故或者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提取样品送检;(四)封存被污染的食品工具及用具;(五)做好食品突发事件中同规格‘同型号、同批次可疑食品的排查工作;(六)对可疑食品按有关上级的指令在4小时内做好撤柜、下架工作;(七)协助公安、当地政府等相关部门,维持好现场持续(八)超市要积极配合监管部门开展食品安全事故调查,提供与食品安全事故有关的情况、资料和样品。

第六节公众监督超市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家相关标准,将超市食品安全管理的制度、措施、以及所经营食品的相关信息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具体应做好以下十项公示:(一)超市食品安全专管人员及职责,在超市醒目位置公示,接受群众咨询、举报、监督。

(二)在超市的醒目位置,设立制度公开上墙区域,将五大体系和十项自律制度上墙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三)定型包装食品的外包装上应该有《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所要求的明示,清晰标注商品的相关信息。

(四)散装食品标签应该标注商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同时要公示生产厂家产品合格证,即QS认证,严禁更改原有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限。

(五)现场制售的食品标签应该标注商品的名称、加工者、加工日期保质期、添加剂使用情况、配料等,同时在柜台醒目位置按制售食品大类,对所制售食品的添加剂使用情况进行公示,公示的内容包括:食品名称、使用的添加剂名称、添加剂作用、添加剂的国家标准、添加剂来源、其他配料等。

(六)进入超市制售的畜、禽等肉类,要在柜台的显著位置公示当日“三章两证”(定点屠宰专用章、肉品检疫合格章、肉品品质检验合格章,肉品品质检疫合格证、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的相关信息,即:检疫合格证明,猪、牛、羊胴体应当加盖有检疫合格盖,并将公示过的检疫验证明粘贴在“畜、禽类检疫检验证明台账”,供执法机关备案。

(七)进入超市经营的大米、食用油、酱油、醋等国家强制实施QS标识的食品均应在其摊位或专柜设置明显标志,向消费者进行明示。

(八)无认证书、无产品检测合格证明的蔬菜、水果,每日必须抽检其农药残留情况,在超市内设立公示牌,对检测结果进行公示。

(九)在超市的醒目位置设置超市索证索票信息查询台,将相关的资料打印整理成册,接受监督部门检查,便于消费者对购买商品的相关信息进行查询。

(十)按照相关法规及制度,在超市醒目位置设置临近保质期食品销售专区,确保消费者明明白白购买,安安全全消费。

(十一)设置食品安全知识息宣传栏,定期公示国家食品安全的相关标准和要求。

第七节规范化建设按照规范化管理的要求,超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要努力达到“十统一”:(一)证照悬挂统一。

超市要将营业执照、流通许可证等经营所需的相关证、照,悬挂在超市服务台的正面上方,做到醒目、庄重、美观。

(二)食品安全监管警示牌统一。

在超市显著位置公示超市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及其职责,明确辖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姓名、照片、职责,对外公示此单位食品安全信用等级及巡查结果。

(三)投诉举报牌统一。

在超市显著位置公示投诉举报电话,明确辖区负责投诉举报接处人员姓名、照片、职责等,具体包括辖区主管网格责任人、超市投诉接处管理人员。

(四)上墙制度牌匾统一。

超市应选择醒目的位置将十项自律制度上墙公开,制度内容、格式、版面、颜色要按照统一的标准制作,悬挂。

(五)添加剂使用公示牌统一。

现场制售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要按照食品名称、使用的添加剂名称(添加剂化学名称、复合添加剂产品名称或者其他添加物或新品种添加剂名称)、添加剂作用(GB2760规定的用量标准)、添加剂来源和其他配料等内容在柜台心目位置公示,公示牌的格式、版面、颜色要统一、规范。

(六)现场制售食品原料进货查验记录统一使用“票证通”票据。

现场制售添加剂进货、使用台账统一。

(七)畜禽等肉类检疫检验证明公示牌统一。

进入超市销售单的畜、禽等肉类食品,要有“三章两证”的相关信息,即:“定点屠宰印章”、“肉品品质检疫合格证明,并在柜台的显著位置公示当前批次两个“证明”。

公示牌格式要求统一。

(八)畜禽等肉类进货记录、检疫检验证明粘贴台账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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