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失败原因分析及避免措施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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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失败原因分析及措施建议

招标失败原因分析及措施建议

评标结果不公正
总结词
评标结果的不公正破坏了招标的公平性和公正性,损害 了投标人的利益。
详细描述
招标过程中,应当确保评标结果的公正性,严格按照评 标标准和程序进行评估,避免主观因素和人为干扰。如 果评标结果不公正,不仅会损害投标人的利益,还会破 坏招标的公平性和公正性,导致招标失败。
Part
06
措施建议
提高招标文件编制质量
STEP 02
规范格式与语言
STEP 01
明确招标要求
确保招标文件清晰明确地 阐述项目需求、技术要求、 合同条款等内容,避免歧 义和误解。
STEP 03
完善招标附件
提供完整的招标附件,包 括图纸、技术规范、工程 量清单等,确保投标人获 得充分的信息。
采用规范、统一的文件格 式,使用准确、简洁的语 言表达,提高文件的可读 性和专业性。
招标失败的常见原因
投标人数量不足
招标公告发布后,响应的投标人 数量未达到法定要求,导致无法 进行有效的竞争。
投标报价过高
投标人的报价高于市场平均水平, 导致无法在价格上与竞争对手抗 衡。
投标人资质不符
投标人的资质、资格等条件不符 合招标要求,导致被评标委员会 否决。
技术方案不合理
投标人的技术方案不符合招标要 求,或者技术方案存在重大缺陷, 导致无法满足招标人的需求。
Part
03
投标人资格审查问题
资格审查标准不明确
总结词
资格审查标准的不明确会导致投标人无法准确理解要求,进而影响招标的顺利 进行。
详细描述
在招标过程中,资格审查标准应当明确、具体,以便投标人能够清楚地了解要 求。如果标准含糊不清或过于复杂,投标人可能会产生误解,导致其无法满足 要求,进而影响招标的成功率。

招标贵公司未中标(3篇)

招标贵公司未中标(3篇)

第1篇一、项目背景我国某地区计划建设一项重点工程项目,该工程总投资约XX亿元,工期为XX年。

为了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该项目采取了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

经过严格的筛选和评审,贵公司及其他多家知名企业参与了此次招标。

二、未中标原因分析1. 投标文件准备不充分在此次招标过程中,我们公司对投标文件的准备给予了高度重视,但由于经验不足,部分细节处理不够完善。

例如,在技术方案、项目实施计划等方面,与贵公司相比存在一定差距。

这可能是导致我们未中标的一个重要原因。

2. 项目经验不足虽然我们公司在相关领域具有一定的经验,但在此次招标的项目中,贵公司拥有更为丰富的项目实施经验。

这使得贵公司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能够更好地把握项目进度和质量,从而在招标评审中占据优势。

3. 资金实力对比在此次招标中,贵公司的资金实力明显优于我们公司。

充足的资金实力为贵公司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提供了有力保障,有利于确保项目按时、按质完成。

4. 人才队伍优势贵公司在人才队伍建设方面具有较强的优势。

拥有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团队,能够为项目实施提供有力支持。

相比之下,我们公司在人才队伍方面还存在一定差距。

5. 政策环境变化在项目招标过程中,政策环境发生了变化。

部分政策调整对我们公司造成了一定影响,而贵公司凭借对政策变化的敏锐洞察力,及时调整了投标策略,从而在招标评审中取得了优势。

三、未来合作展望尽管我们公司在此次招标中未中标,但我们坚信,此次合作经历将成为双方共同成长的机会。

以下是我们对未来合作的展望:1. 深化交流与合作我们将积极与贵公司保持沟通,就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进行探讨,共同寻求解决方案。

同时,我们也愿意借鉴贵公司的成功经验,不断提升自身实力。

2. 优化自身优势针对此次招标中暴露出的问题,我们将认真总结经验教训,优化自身优势。

在人才队伍建设、技术提升、资金筹备等方面加大投入,努力提升企业竞争力。

3. 共同拓展市场在项目合作的基础上,我们将与贵公司共同拓展市场,寻求更多合作机会。

我国招投标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和对策分析

我国招投标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和对策分析

我国招投标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和对策分析一、引言招投标制度作为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一种公平、公正、公开的交易方式,对于优化资源配置、提高经济效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要作用。

然而,在我国招投标实践过程中,仍存在诸多问题,影响了其功能的正常发挥。

本文将针对我国招投标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进行深入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二、我国招投标存在的主要问题1. 信息不对称:招投标双方信息不对称现象普遍,导致投标者难以获取完整、准确的信息,影响投标决策。

2. 不公平竞争:部分招投标项目存在行业壁垒、地方保护主义等问题,导致公平竞争难以实现。

3. 腐败现象:一些招投标过程中存在权钱交易、利益输送等腐败现象,严重损害招投标制度的公信力。

4. 诚信缺失:招投标参与方存在不诚信行为,如虚假报价、弄虚作假等,破坏市场秩序。

5. 监管不力:招投标监管部门职责不明确,监管力度不够,导致违规行为得不到有效遏制。

三、问题原因分析1. 法律法规不完善:现有招投标法律法规体系尚不健全,部分条款过于笼统,缺乏可操作性。

2. 体制机制不健全:招投标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不完善,导致招投标活动难以规范运行。

3. 利益驱动:部分参与方受利益驱动,采取不正当手段谋取私利,破坏招投标秩序。

4. 监管能力不足:监管部门人员配备不足,技术手段落后,导致监管效果不佳。

四、对策分析1. 完善法律法规:制定更加具体、明确的招投标法律法规,提高法规的可操作性和执行力。

2. 加强信息公开: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确保招投标双方能够获取完整、准确的信息,提高透明度。

3. 建立诚信体系:构建招投标诚信体系,对失信行为进行记录和惩罚,提高参与方的诚信意识。

4. 强化监管力度:加强监管部门的人员配备和技术手段建设,提高监管能力和水平,加大对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

5. 推进电子招投标:推广电子招投标系统,实现招投标活动的全流程电子化,提高效率和透明度。

五、结论我国招投标制度在实践中存在诸多问题,但通过完善法律法规、加强信息公开、建立诚信体系、强化监管力度以及推进电子招投标等对策,可以有效解决这些问题,提高招投标活动的公平性和公正性,促进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招标失败原因分析及避免措施概述

招标失败原因分析及避免措施概述

招标失败原因分析及避免措施概述The manuscript was revised on the evening of 2021招标失败原因分析及避免措施概述近期,国家九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招标投标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2013年第23号令)(以下简称“23号令”)。

23号令是在《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基础上对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制定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的一次全面清理,文件涉及11件规章、1件规范性文件的部分条款修改,1件规范性文件的废止,修改的内容主要针对之前相关内容与《条例》不符或未明确的地方。

23号令的颁布对日后招标投标的操作实践带来很大改变,尽快熟悉与掌握文件精神成为当务之急。

23号令总共包含237个条款,内容初看起来较为繁琐,但仔细阅读分析后还是有规律可循的。

在对《条例》进行通读后,会发现23号令引入的许多概念的修改内容均是以《条例》为基础,而且对不同文件的修改内容基本相同,比如对《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第十六条第二款中的“标底应当保密”修改为“标底在开标前应当保密”。

同时对《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中的“标底必须保密”同样修改为“标底在开标前必须保密”,抓住关键内容对比阅读后,读者不难发现此类情况,这里就不再一一列举。

笔者在对比阅读过程中发现,《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和《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三十八条第三款中均将“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修改为“招标人在分析招标失败的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后,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这里对招标人提出了一个新的要求,即当投标人少于三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时,需要“分析招标失败的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

一个招标项目的顺利完成首先需要招标人对国家及地方颁布的政策规章熟练掌握并能依法实施,其次就是需要相关从业人员具有熟练的职业技能,可适时判断招标项目过程中存在的风险,并能及时依法妥善处理相关问题,否则容易产生招标失败的情况。

投标失败案例总结范文

投标失败案例总结范文

一、案例背景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计划在市区新建一座大型商业综合体,邀请多家知名企业进行投标。

我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在充分了解项目需求后,组织专业团队进行投标,但最终未能中标。

现将此次投标失败案例进行总结分析,以期为今后类似项目提供借鉴。

二、投标失败原因分析1. 项目了解不足在投标前,乙方对甲方项目背景、行业趋势、竞争对手等方面了解不够深入。

导致投标方案缺乏针对性,无法突出我公司优势。

2. 投标文件准备不足(1)投标文件内容不够完整。

在投标文件中,部分内容存在遗漏,如项目实施计划、团队介绍等。

(2)投标文件格式不规范。

投标文件排版、字体、字号等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影响评标专家对投标文件的认可度。

(3)投标文件内容重复。

部分内容与其他投标企业相似,缺乏独特性。

3. 投标报价策略不当(1)报价过高。

在投标报价过程中,未充分考虑项目成本和竞争对手报价,导致报价过高。

(2)报价过低。

为追求中标,部分项目报价过低,但未充分考虑项目利润空间。

4. 项目实施团队经验不足(1)项目负责人缺乏相关项目经验。

项目负责人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和风险估计不足。

(2)团队成员专业能力不足。

团队成员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无法满足甲方对项目质量、进度等方面的要求。

5. 沟通协调不到位(1)与甲方沟通不足。

在投标过程中,未及时与甲方沟通项目需求、修改投标文件等。

(2)内部团队沟通不畅。

团队成员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沟通不畅,导致工作效率低下。

三、经验教训及改进措施1. 深入了解项目背景和需求,制定针对性投标方案。

2. 完善投标文件,确保内容完整、格式规范、具有独特性。

3. 制定合理的投标报价策略,充分考虑项目成本、竞争对手报价和利润空间。

4. 加强项目实施团队建设,提高团队成员专业能力和项目经验。

5. 加强沟通协调,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四、总结本次投标失败案例,使我公司认识到在投标过程中,要充分了解项目需求、制定合理的投标策略、加强团队建设、提高沟通协调能力等方面的重要性。

招投标业务中常见废标原因简版

招投标业务中常见废标原因简版

招投标业务中常见废标原因招投标业务中常见废标原因1. 招投标业务概述招投标业务是企业和政府机构采购物品、工程或服务的一种常见方式。

通过公开招标,可以促进市场公平竞争,降低采购成本,并确保采购项目的质量和合规性。

然而,在招投标过程中,废标(即招标失败)是一个常见的问题。

本文将介绍招投标业务中常见的废标原因。

2. 招投标业务中的废标原因2.1 技术要求不明确废标的一个常见原因是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要求不明确或不合理。

技术要求对于投标人来说是一个关键的指导,如果技术要求无法明确解释,无法理解或无法满足,投标人可能会放弃参与招标或提交不合格的投标文件。

2.2 项目预算不合理招标项目的预算是一个重要的决策指导,如果预算不合理,将会影响投标企业的利润空间和项目的实施计划。

如果预算过低,可能导致企业无法按照要求提供高质量的产品或服务;如果预算过高,可能导致投标价格过高,无法与竞争对手竞争。

2.3 技术能力要求过高或过低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能力要求如果设置过高或过低,都可能导致废标。

如果技术能力要求过高,有些企业可能无法满足要求,因此放弃了参与招标;如果技术能力要求过低,可能吸引到技术能力低下的企业参与招标,导致项目质量无法满足需求。

2.4 投标人资质不符合要求招标文件通常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要求,包括企业注册资格、行业认证等。

如果投标人的资质不符合要求,将会导致废标。

2.5 报价不符合预期在招标过程中,报价是一个重要的考虑因素。

如果投标人的报价与招标方的预期相差太大,可能会导致废标。

如果报价过高,投标人可能会被排除在竞争之外;如果报价过低,招标方可能会怀疑投标人的能力或诚信度。

2.6 技术方案不切实际或不完善在招标文件中,通常要求投标人提供技术方案,以证明自己的能力和解决方案的可行性。

如果技术方案不切实际或缺乏完备性,可能会导致废标。

2.7 投标文件不规范投标文件的规范性也是招投标过程中的一个重要考虑因素。

如果投标文件缺少必要的文件或信息,或者格式不规范,可能会被认为是不符合要求的,从而导致废标。

招标存在的突出问题及解决措施

招标存在的突出问题及解决措施

招标存在的突出问题及解决措施一、招标存在的突出问题(一)信息不透明招标过程中,有时候信息就像被遮在一团迷雾里一样。

一些招标方可能不会把所有的要求和细节都公布出来,这就搞得投标方像在黑暗里摸索。

比如说项目的一些特殊要求,或者是评标标准里一些比较模糊的地方,这让投标者心里特别没底,不知道该怎么准备才好。

(二)围标串标现象哎呀,这个围标串标可真是个大问题。

有些不良商家就互相勾结,商量好了谁来中标。

他们可能会故意抬高或者压低标价,把真正有实力、想好好做项目的企业给挤出去。

这就像一群小伙伴在玩游戏的时候作弊一样,特别不公平,而且还损害了整个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

(三)评标不公正评标有时候感觉就不是那么靠谱。

有些评委可能会带着个人的偏见或者受到一些场外因素的影响。

比如说,他们可能会更倾向于本地的企业,或者是和自己有某种关系的企业,而不是单纯根据投标文件的质量和企业的实力来评判。

这样一来,那些真正优秀的投标方案可能就被埋没了。

(四)招标代理不专业有些招标代理机构啊,真的是不太专业。

他们可能对项目本身的技术要求、行业标准都不是很了解。

这样在组织招标的过程中,就会出现各种问题,像招标文件编写得不合理啦,招标流程安排得乱七八糟啦。

这就像一个不太会导航的人在带路,很容易把大家带偏。

二、解决措施(一)加强信息公开招标方得把信息都亮出来,就像把自己的家底都摆在桌面上一样。

要把项目的详细要求、评标标准、合同条款等所有相关信息都清清楚楚地公布出去。

这样投标方就能心里有数,根据这些信息准备自己的投标文件。

而且,还可以建立一个专门的信息平台,方便大家查询和监督。

(二)严厉打击围标串标对于围标串标这种作弊行为,必须要严惩不贷。

要建立严格的监管机制,一旦发现有这种行为,就把这些企业拉入黑名单,让他们以后都不能参加招标。

同时,加大对这种行为的处罚力度,罚得他们心疼,这样他们就不敢轻易这么干了。

(三)确保评标公正评委的选择很重要,要找那些专业、公正、没有利益关联的人来当评委。

建筑工程招标废标理由

建筑工程招标废标理由

一、引言建筑工程招标是我国工程建设领域重要的采购方式,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招标程序,选择具备相应资质、业绩和信誉的施工单位,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效益。

然而,在实际招标过程中,可能会出现废标现象。

本文将分析建筑工程招标废标的原因,并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

二、建筑工程招标废标的原因1. 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1)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格式编制,内容不完整、不规范。

(2)投标文件中关键信息缺失,如项目负责人、施工组织设计、进度计划等。

(3)投标文件中存在虚假信息、夸大宣传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2. 投标单位不具备相应资质(1)投标单位未取得相关施工资质证书,或资质证书过期、被吊销。

(2)投标单位在投标文件中未如实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

(3)投标单位在投标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

3. 投标报价不合理(1)投标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价,可能存在恶意竞争、偷工减料等风险。

(2)投标报价过高,超出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3)投标报价存在明显漏洞,如未考虑材料价格波动、人工费等。

4. 投标单位业绩不满足要求(1)投标单位在投标文件中未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

(2)投标单位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与实际情况不符。

(3)投标单位在投标过程中存在虚报业绩、伪造业绩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5. 投标单位信誉不良(1)投标单位存在拖欠工程款、质量不合格、安全事故等不良记录。

(2)投标单位在投标过程中存在行贿、串标等违法行为。

(3)投标单位在招标过程中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履行承诺。

6. 招标文件存在缺陷(1)招标文件内容不明确,导致投标单位难以理解招标意图。

(2)招标文件中存在不合理条款,如限制投标单位参与竞争、设置过高门槛等。

(3)招标文件发布时间过短,导致投标单位无法充分准备投标文件。

三、建筑工程招标废标的改进措施1. 完善招标文件(1)明确招标文件要求,确保投标文件内容完整、规范。

(2)细化招标文件条款,避免不合理条款的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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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失败原因分析及避免措施概述近期,国家九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招标投标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2013年第23号令)(以下简称“23号令”)。

23号令是在《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基础上对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制定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的一次全面清理,文件涉及11件规章、1件规范性文件的部分条款修改,1件规范性文件的废止,修改的内容主要针对之前相关内容与《条例》不符或未明确的地方。

23号令的颁布对日后招标投标的操作实践带来很大改变,尽快熟悉与掌握文件精神成为当务之急。

23号令总共包含237个条款,内容初看起来较为繁琐,但仔细阅读分析后还是有规律可循的。

在对《条例》进行通读后,会发现23号令引入的许多概念的修改内容均是以《条例》为基础,而且对不同文件的修改内容基本相同,比如对《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第十六条第二款中的“标底应当保密”修改为“标底在开标前应当保密”。

同时对《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中的“标底必须保密”同样修改为“标底在开标前必须保密”,抓住关键内容对比阅读后,读者不难发现此类情况,这里就不再一一列举。

笔者在对比阅读过程中发现,《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和《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三十八条第三款中均将“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修改为“招标人在分析招标失败的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后,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这里对招标人提出了一个新的要求,即当投标人少于三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时,需要“分析招标失败的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

一个招标项目的顺利完成首先需要招标人对国家及地方颁布的政策规章熟练掌握并能依法实施,其次就是需要相关从业人员具有熟练的职业技能,可适时判断招标项目过程中存在的风险,并能及时依法妥善处理相关问题,否则容易产生招标失败的情况。

招标失败意味着前功尽弃,还得依法重新招标,这样不仅浪费社会资源还延误招标人的项目进展计划。

本文结合23号令,就招标失败的原因和采取的相应措施作分析和阐述,希望能使从业人员在工作中能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发生因投标人少于三个而导致招标失败的情况。

因投标人少于三个而导致招标失败的原因主要集中在以下三个方面:一、资格预审公告或者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或者招标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属于要约邀请,投标人在看到公告信息后可决定自己是否参与要约,即是否参加投标或资格预审。

避免在这个阶段投标人少于三个,首先应该分析潜在投标人所处行业状况,最好能在公告发出前先做一个市场调查,对其投标意愿作大致了解。

虽然招标投标工作目前已经涉及大部分行业,这种采购形式也得到社会广泛认可,但不可否认仍有一些行业缺乏熟悉招标投标工作的人员,对招标投标信息的发布不够敏感。

特别是一些勘察设计或非标准设备的制造行业,常常没有专职人员负责收集招标投标信息,而且还因为没有专业的投标文件编制人员造成投标意愿不够强烈。

如果不做市场调查前就贸然发布公告,很可能就会出现投标人少于三个的现象。

一旦发生这种情况,招标人除对潜在投标人所处行业状况进行分析外,还需要考察是否应该改变招标方式,即是否应当变公开招标为邀请招标。

邀请招标更有针对性,也是对潜在投标人实力的一种肯定,可增加投标人投标意愿,且对于可能发生上述情况的投标人来说会更加适合。

需要注意的是,若采用邀请招标方式,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十条规定,需要报项目审批部门审批、核准。

其次就是在招标公告起草时,内容一定要完整,以便使潜在投标人迅速作出是否参加投标的决定。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规定招标公告必须应当至少载明六项内容,分别是:(1)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2)招标项目的内容、规模、资金来源;(3)招标项目的实施地点和工期;(4)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的地点和时间;(5)对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收取的费用;(6)对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的要求。

这六项内容是基本要求,招标人可以根据项目具体情况进一步补充。

特别是对项目内容、规模、资金要描述清楚,否则容易出现投标人获得招标文件后又可能放弃投标的情况,笔者曾遇到过投标人因项目规模与预计规模差距较大而放弃投标的情况。

最后再对招标公告内容强调两点:第一,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的方式要明确,随着《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的实施,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的方式已经从传统购买方式逐渐过渡到了网上支付,公告中一定要明确购买方式,否则投标人就不能顺利获取招标文件,使得开标时投标人的数量也无法得到保证。

第二,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要合理,如果招标投标过程需要在电子招标投标系统上完成,那就要充分考虑到投标人在网上办理注册及备案的时间,例如投标人在电子招标投标系统上备案完成需要五日,投标报名时间如果也是五日的话,投标人就几乎没有机会完成报名工作。

二、招标文件因素1: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设置不合理导致有效的投标文件不足三个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的设置应当有法可依、有章可查,才能保证招标投标过程顺利进行。

根据《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规定,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系统地评审和比较。

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如果资格条件设置的不合理,评标委员会也就只得严格按照评标办法进行评标,招标失败就难以避免。

举例来说,根据国家《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规定:国家对矿山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生产企业(以下统称“企业”)实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

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生产活动。

因此若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提出需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要求,一定要了解清楚照明项目涉及行业是否在国家规定的行业范围内。

笔者曾遇到过一起舞台灯光设备货物采购招标,就有一家投标人就其他投标人不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投标应该被否决而提出质疑的情况。

因素2:招标文件废标条件设置不合理而导致有效投标不足三个废标条件编写的是否合理得当也对投标的有效性起重要作用。

废标条件编写应该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以保护招标人、投标人的合法利益为目标,制定过程中还要特别注意条款的客观性。

为什么要求废标条款的制定要客观呢?因为不客观的废标条件对投标人来说就是一项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大家都无法达到要求,招标失败自然难以避免。

举例说明,笔者曾遇到过一个工程勘察项目,评标办法中要求投标人拟派的技术负责人应在近三年中具有工程勘察工作业绩,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证明资料要求以投标人提供的勘察合同中约定的技术负责人姓名为准。

评审办法制定的初衷是想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业绩进行一个准确落实,但是目前建设工程勘察常用合同范本为建设工程勘察合同[GF-2000-0203]或[GF-2000-0204]格式,其中并无填写项目负责人姓名的要求,这样的评标办法就制定得不够客观。

如果将这个内容作为废标条件,就不能保证有效投标人的数量了。

所以在制定废标条件时,一定要对所列条件做深入调查。

因素3:投标文件拒收条件不合理而导致有效投标不足三个23号令对《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五十条第一款修改为“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应当拒收:(一)逾期送达;(二)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

同时对《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作出了同样的修改。

这里要特别注意第二种情形: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

对投标文件的密封要求是对投标人和投标文件的保护,确保投标文件内容完整,为投标人保密的措施。

如果密封条件设置不合理不但不能维护投标人权益,还会增加投标文件的拒收风险,甚至导致有效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情况。

招标人经常在招标文件中对投标文件的密封要求为:使用密封条、加盖密封章、骑缝章或是使用密封袋等。

如果对相关概念定义不明确,投标文件很容易被拒收。

例如什么是密封章?根据笔者经验是,有投标人专门制作一个印章,印章内容为“密封”或为“投标专用章”或为“××单位密封章”等,内容五花八门,盖章位置也各不相同。

有投标人认为密封章就应该是单位章,因为单位章是投标人有效的法律证明资料,未在相关部门备案或附公证资料的印章不具备法律效力,密封只是单位章的一项用途,加盖非单位章的文件无效。

类似情况还可能发生在密封条、骑缝章、密封袋的概念定义方面。

一个概念定义不准确就会导致投标文件被拒绝,而且因为此类原因产生的投标文件被拒绝情形是偏离政策法规精神的,为招标投标工作的顺利进行设置了障碍,招标人在编制招标文件过程中应避免此类问题的产生。

因素4:评标办法编制内容不准确导致有效投标不足三个评标办法是招标文件的核心内容,是对投标文件评审方法的“说明书”。

评标委员会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并撰写评标报告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直接确定中标人。

内容详尽准确的评标办法有利于评标委员会顺利完成评标过程,为招标人选出满意的中标人,否则将阻碍评标过程顺利进行甚至使有效投标变成无效投标。

评标办法内容不准确的情况常常发生在对数值边界定义的模糊理解上。

例如要求某人员“年龄在35至55岁之间得5分,否则不得作为中标候选人”,如果投标人拟派人员恰好是35岁或55岁的话是否能得分就存在争议,类似的边界定义招标人应当在编写招标文件时写得更为准确。

这里还要特别补充一种情况,就是招标人制定出的评标办法需要结合招标文件其他部分内容仔细阅读。

客观来说,评标委员会是一个临时机构,评标过程从几个小时到几天不等,评标委员会成员往往仅关注招标文件中的评标办法,对其他内容简单熟悉后就开始评标。

这就要求评标办法编写的评标条件要相对集中,尽量避免隐含在招标文件其他部分中。

试举一例,有评标办法章节中要求投标人提供与本工程相类似的业绩,但在投标人须知章节中却对与本工程相类似的业绩有具体定义。

这种评标办法的编写方式容易产生评标结果不准确——评标委员会各自理解相关定义,有效投标数量不足三个。

招标文件在编写过程中应当前后核对,尽量将与评标相关的内容在评标办法章节中集中表述。

三、电子招标投标系统近期,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八部委联合发布《电子招标投标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一部分省市也依据《办法》建立起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大大提高了招标投标工作效率,但也存在一定的操作难度,对于已经习惯以书面形式来完成招标投标工作的从业人员来说,电子招标投标是一个新的考验。

笔者所在地目前已经全面开始推行电子招标投标系统,招标人和投标人必须在系统上完成从进场登记到开标再到合同备案的每一步操作。

特别是在开标阶段,招标人常常遇到因为对电子招标投标系统要求不熟悉,投标人身份不能得到有效确认而导致有效投标人数量不足三个的情况。

在电子招标投标系统中,对招标人和投标人的身份认证采用CA锁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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