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关于强化科技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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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开发区改革创新促进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推进开发区改革创新促进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推进开发区改革创新促进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一、背景分析作为中国开放的先行者,开发区在国家现代化建设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经济形势的变化,开发区面临的挑战和机遇都在不断增加。

为了适应新的发展需求,深化、提升创新能力,推动开发区实现高质量发展,制定并实施相关的创新政策是非常必要的。

二、总体目标三、加大力度1.深化行政审批制度。

推行“最多跑一次”制度,减少中介环节,加快审批速度,提升服务水平。

2.改善投资环境。

建立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完善法律法规体系,保护知识产权,降低企业投资和运营成本。

3.推进人才引进机制。

建立灵活多样的人才引进机制,吸引高层次、高技能人才的流入,提升开发区创新能力。

4.深化国有企业。

推动国有企业转型升级,提高竞争力和效益,激发市场活力。

四、加强创新力量1.建立创新驱动发展机制。

设立创新基金,支持创新型企业和科研项目,提升创新能力和竞争力。

2.加强科技研究和技术转移。

组建专业的科研团队,加大对科研机构和高校的支持力度,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和应用。

3.建设创新创业孵化器。

为初创企业提供场地、资金和技术等方面的支持,为创业者搭建良好的创业平台。

4.提升创新人才培养和引进。

加强科技人才培养机制建设,引进国内外优秀科研人才,加强人才交流与合作。

五、推动产业升级1.制定产业发展规划。

根据开发区实际情况,制定具有前瞻性、可操作性的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引导资源配置和优化产业结构。

2.加强产业链协调。

推动开发区企业在产业链上的良性互动,实现上下游企业的合作与协调,提高产品附加值。

3.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

重点发展具有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潜力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引领性企业,提升开发区产业核心竞争力。

4.推进绿色、低碳发展。

加强环境保护和资源利用,推动开发区向绿色、低碳方向转型,推广节能减排和循环利用技术。

六、加强国际合作1.扩大开放程度。

积极参与国际经贸合作,吸引外资和技术引进,加大对外开放力度,促进开发区经济和产业的国际化发展。

关于加强研发投入推动创新发展的实施方案

关于加强研发投入推动创新发展的实施方案

关于加强研发投入推动创新发展的实施方案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大对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简称“R&D”)经费投入,推动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主要目标到X年,力争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强度达到全市平均水平,其中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投入占企业销售收入比例不低于3%。

二、重点任务(一)加大企业创新主体培育。

一是开展企业培育行动。

围绕全市加快区域性创新中心建设、先进制造强市“三百行动”,促进我县产业转型升级和企业提质增效,通过企业主动、政府推动和政策带动,着力壮大一批行业龙头企业和骨干企业、提升一批优质成长型企业、发展一批具有活力的科技型中小微企业。

鼓励企业申报国家(省、市)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企业,对申报成功的企业按照《X县推进工业强县的十条措施》(X府办发〔X〕26号)规定予以补助。

二是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

支持以企业为主体开展技术攻关和成果转化。

鼓励企业参与、承担国家、省和市级重大科技专项,围绕重点产业领域开展关键共性技术攻关,争取率先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形成产业化。

鼓励企业引进先进技术,开展技术改造、应用研究,做好消化吸收再创新,提升产品附加值,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

三是加强以企业为主体的产学研结合。

支持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建立长期稳定的产学研合作关系,联合建立研发机构开展技术攻关,形成创新产品。

支持企业主动吸纳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重大创新成果转移转化,对转化成功的项目,经论证符合申报条件的,给予优先支持。

四是加强企业创新人才队伍建设。

根据《X市“甜城英才引进工程”实施意见》,支持企业引进发展急需的海内外高层次人才。

对服务企业贡献突出的科技人才,可优先晋升职称。

培育职工技术创新队伍,支持深入开展职工技术创新活动,鼓励企业对职工技术创新成果给予奖励并促进转化。

五是完善支持企业创新发展的金融体系。

积极推进科技企业孵化器科技金融、服务平台建设。

鼓励担保公司加大对科技金融的融资担保力度。

关于激励科技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

关于激励科技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

关于激励科技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为全面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我县创新型城市建设,结合XX实际,制定以下政策措施。

一、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发展1.加大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力度。

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小升高”计划,加强指导和引领,积极推动全县科技型小微企业进入省市级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加速成长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企业首次被认定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的,奖励20万元,重新申报认定的奖励10万元;被纳入省、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的,分别奖励5万元、2.5万元。

加快培育和打造一批占据主导地位、具备先发优势的创新型领军企业,对获批省级创新型领军企业的,县财政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

企业研发的重点新产品经认定的,按照国家级、省级分别一次性奖励30万元、10万元。

2.支持企业增强自主创新能力。

围绕我县主导产业发展,支持行业骨干企业联合高校院所、科研机构牵头组建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获得省、市主管部门批准的,每个联盟按照省级、市级分别一次性奖励20万元、10万元。

3.支持企业研发机构建设。

企业创成重点实验室的,分别按国家级、省级奖励150万元、50万元;创成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院士工作站的,分别按国家级、省级奖励100万元、50万元;创成工程中心、检测检验中心等专项科研平台的,分别按国家级、省级奖励50万元、30万元。

企业建成博士后工作站、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示范平台的,分别按国家级、省级奖励50万元、30万元;建成科技公共服务平台的,分别按省级、市级奖励50万元、10万元。

积极引导中小企业使用公共科技资源开展研发创新,对获得省、市级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共享服务平台用户补贴的企业,给予1:1地方配套经费支持。

4.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

落实国家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引导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

根据省财政对企业研发投入的普惠性财政奖励,县财政给予省奖补资金50%配套奖励。

加大科技创新券资助力度,由县财政按规定比例给予配套,支持中小企业加快创新发展。

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加快科技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加快科技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加快科技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

1.加强政策支持:加大对科技企业的政策支持力度,建立健全科技创新的激励机制,给予科技企业更多的研发经费、税收优惠和创新团队人才的培养等方面的支持。

2.加强科技企业创新能力培养:加强科技人才队伍培养和引进培养基地建设,为科技企业提供高素质的人才资源。

建立科技创新人才评价机制,激励科技人才的创新热情和积极性。

3.加强科技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等机构的合作:促进科技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等机构的深度合作,共同开展科技研究和技术转移,提升科技企业的创新能力和技术水平。

4.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法律制度,加大对科技企业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打击侵权盗版行为,营造良好的创新环境。

5.鼓励风险投资:加大对科技企业的风险投资力度,引导社会资本进入科技创新领域,为科技企业的发展提供资金支持。

6.优化科技企业发展环境:加快科技企业注册和审批的流程,简化企业经营管理手续,降低企业创新成本,提高企业发展的便利性和效率。

7.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积极开展国际科技交流与合作,吸引
国际先进科技企业和科研机构的合作,促进科技创新的国际化发展。

关于加强科技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对策建议

关于加强科技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对策建议

关于加强科技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对策建议摘要:基础研究是科技创新的源泉,重视基础研究是建设创新型国家的必然要求。

本文运用量化研究方法,对“十三五”期间的基础研究政策的施政重心进行总结。

研究发现,我国在新时期通过增强基础研究投入、多主体创新融合和国际增强话语权等几个维度,对内练好“内功”,对外发出“中国声音”,保持强劲势头推进我国创新型国家的建设。

同时对于我国十四五基础研究政策未来发展进行展望。

关键词:五年规划;社会网络分析;基础研究;基础研究政策;0 引言2016年到2020年的“十三五”时期,是世界局势大发展、大变动的激流期,是中国社会改革创新、攻坚克难的深水期,我国自主创新战略的实施对于基础研究的发展也提出了新的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中指出,要加强基础研究,突出自主创新和源头创新,通过科技创新来为我国科技发展赋能提供长久动力。

在《国家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中明确指出:基础研究是人类文明进步的动力,是科技进步的先导,是人才培养的摇篮,从三个角度阐述发展基础研究的重要意义。

这都说明基础研究在国家富强和科技创新中的重要作用。

鉴古通今,回顾“十三五”基础研究政策的发展经验和规律,对于规划“十四五”基础研究政策有重要的启示和借鉴意义。

1.“十三五”期间基础研究政策重点回顾1.1 着力于科技前沿的创新与突破在“十三五”阶段科技创新是中心度最高的词汇。

科技创新事关我国发展全局。

2016年,中国中央、国务院联合发布《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7],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创新发展战略是事关国家发展全局的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在纲要中确定了“三步走”战略,着重强调了2020年、2030年和2050年三个关键时间点,最终建成世界科技强国。

创新是实现发展的第一动力,要充分发挥创新体系协同效能,极大地提高我国自主创新能力。

政策对我国接下来五年的科技进步做出重要安排,在重点领域、前沿科技、基础研究、制度改革和人才队伍建设都提出新发展要求,力争在2020年使我国达到创新型国家水平。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快科技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快科技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快科技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8.11.29•【字号】浙政发〔2018〕43号•【施行日期】2018.11.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技计划正文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快科技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浙政发〔2018〕43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推动高质量发展必须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为加快创新强省建设,着力构建“产学研用金、才政介美云”十联动创新创业生态系统,为“两个高水平”建设提供科技支撑,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坚持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创新作为第一动力、人才作为第一资源,牢固树立创新强省工作导向,聚焦聚力高质量竞争力现代化,创新引领,融合联动,精准高效实施撬动高质量发展的科技新政,大力推进以科技创新为核心、创新生态圈为基础的全面创新,为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提供战略支撑。

加快打造“互联网+”和生命健康两大世界科技创新高地,在以“城市大脑”为标志的大数据、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新一代集成电路等“互联网+”领域和以创新药物研发与精准医疗为标志的结构生物学、靶向药物、免疫与基因治疗等生命健康领域,掌握一批事关我省产业国际竞争力的关键核心技术。

力争通过5 年的努力,建成10 个左右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高能级创新平台,取得100项左右国际先进的标志性科技成果,培育100 家左右具有核心技术竞争力的创新型领军企业,形成创新主体高效协同、创新要素顺畅流动、创新资源优化配置的创新创业生态圈,数字经济、生物医药、新材料、航空航天、新能源汽车、高端装备制造、绿色石化等产业进入全球价值链中高端。

到2022 年,主要科技创新指标实现“五倍增、五提高”,即全社会软投入达到6700 亿元、高新技术企业达到2 万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达到6 万家、技术交易额达到1200 亿元、PCT(专利合作条约)国际专利申请量达到3000 件,比2017 年翻一番;全社会R&D(研究与开发)经费支出占地区生产总值(GDP)比重达到3%,每万名从业人员中研发人数达到130 人年,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25 件,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高于50%,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68%。

通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通化市推进国家级生物医药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通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通化市推进国家级生物医药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通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通化市推进国家级生物医药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通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4.03.21•【字号】通市政办发〔2024〕1号•【施行日期】2024.03.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药政管理正文通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通化市推进国家级生物医药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通市政办发〔2024〕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通化医药高新区、吉林通化国际内陆港务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通化市推进国家级生物医药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通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3月21日通化市推进国家级生物医药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为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新时代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四大集群”培育、“六新产业”发展、“四新设施”建设,全力推动生物医药产业集群建设,建成立足通化、带动吉林、辐射东北、影响全国的医药健康名城,加快推进我市国家级生物医药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目标力争3年内,构建产业结构更加合理、要素流动更加顺畅、辐射作用更加充分、发展环境更加优化、创新能力显著增强的产业发展新格局,医药健康产业规模达到1000亿元,建成在全国具有明显竞争优势的医药健康产业集聚区、吉林省重要医药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基地、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交易制造基地。

二、工作任务(一)聚焦发展基础,筑牢集群建设根基。

1.深化管理体制机制建设。

坚持高位谋划,统筹推进。

加强核心承载区建设,将通化医药高新区打造成为引领全市生物医药产业发展的智力服务区和创新增长极。

探索打造“产业园区+公共服务平台+药研机构”“药号持有人+资本方+医药生产企业”的产业服务模式,打造成熟的生物医药产业生态。

邀请顶尖科学家、学者开展培训交流,提升行业影响力。

国务院关于促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

国务院关于促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

国务院关于促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公布日期】2020.07.13•【文号】国发〔2020〕7号•【施行日期】2020.07.13•【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正文国务院关于促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20〕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国家高新区)经过30多年发展,已经成为我国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载体,在转变发展方式、优化产业结构、增强国际竞争力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走出了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高新技术产业化道路。

为进一步促进国家高新区高质量发展,发挥好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继续坚持“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方向,以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和营造良好创新创业生态为抓手,以培育发展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企业和产业为重点,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着力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围绕创新链布局产业链,培育发展新动能,提升产业发展现代化水平,将国家高新区建设成为创新驱动发展示范区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

(二)基本原则。

坚持创新驱动,引领发展。

以创新驱动发展为根本路径,优化创新生态,集聚创新资源,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引领高质量发展。

坚持高新定位,打造高地。

牢牢把握“高”和“新”发展定位,抢占未来科技和产业发展制高点,构建开放创新、高端产业集聚、宜创宜业宜居的增长极。

坚持深化改革,激发活力。

以转型升级为目标,完善竞争机制,加强制度创新,营造公开、公正、透明和有利于促进优胜劣汰的发展环境,充分释放各类创新主体活力。

坚持合理布局,示范带动。

加强顶层设计,优化整体布局,强化示范带动作用,推动区域协调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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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化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关于强化科技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实施细则
为兑现《通化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关于强化科技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政策奖励(补助),激发企业创新活力,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申请奖励(补助)所需材料
(一)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补助政策
1.通化医药高新区科技奖励(补助)资金申请表;
2.企业营业执照;
3.成功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的,提交由认定机构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或者由认定机构出具的认定文件;
4.申报高新技术企业但未通过认定的,提交企业当年度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的申报材料,包含研发费用、高新技术产品收入两个专项审计报告和高企申报书。

(二)吉林省科技小巨人企业补助政策
1.通化医药高新区科技奖励(补助)资金申请表;
2.企业营业执照;
3.由认定机构颁发的“吉林省科技小巨人企业”证书,或者由认定机构出具的认定文件。

(三)“雏鹰”企业奖励政策
1.通化医药高新区科技奖励(补助)资金申请表;
2.企业营业执照;
3.由具有相关资质的会计事务所出具的企业近两年度研发投入专项审计报告;
4.由具有相关资质的会计事务所出具的企业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5.企业上一年度缴税证明;
6.相关知识产权授权证书;
7.其他证明材料。

(四)“牛羚”企业奖励政策
1.通化医药高新区科技奖励(补助)资金申请表;
2.企业营业执照;
3.由具有相关资质的会计事务所出具的企业近三年度研发投入专项审计报告;
4.由具有相关资质的会计事务所出具的企业上两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5.企业上一年度缴税证明;
6.相关知识产权授权证书;
7.其他证明材料。

(五)“瞪羚”企业奖励政策
1.通化医药高新区科技奖励(补助)资金申请表;
2.企业营业执照;
3.由科技部火炬中心联合北京长城战略研究所发布的瞪羚企业榜单;
4.由具有相关资质的会计事务所出具的企业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5.企业上一年度缴税证明;
6.相关知识产权授权证书;
7.其他证明材料。

(六)“独角兽种子”企业奖励政策
1.通化医药高新区科技奖励(补助)资金申请表;
2.企业营业执照;
3.由具有相关资质的会计事务所出具的企业近两年研发投入专项审计报告;
4.由具有相关资质的会计事务所出具的企业上两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5.企业上一年度缴税证明;
6.相关知识产权授权证书;
7.其他证明材料。

(七)各类研发平台奖励政策
1.通化医药高新区科技奖励(补助)资金申请表;
2.企业营业执照;
3.由认定机构颁发的认定证书,或者由认定机构出具的认定文件;
4.其他证明材料。

(八)各类孵化平台奖励政策
对于初次认定国家级、省级孵化平台的主体,需提供以下材料:
1.通化医药高新区科技奖励(补助)资金申请表;
2.企业营业执照;
3.由认定机构颁发的认定证书,或者出具的认定文件;
对于新成立的、尚未认定国家级、省级孵化平台的主体,除需提供上述1.2项材料外,还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孵化场地的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
2.与专业服务机构签订的孵化服务合作协议;
3.孵化管理制度;
4.入驻创客或创客团队、企业的详细清单;
5.创业导师名单;
6.上年度财务报表;
7.其他证明材料。

(九)引进高层次人才奖励政策
申请引进高层次人才奖励政策的主体,按《通化医药高新区521人才计划管理办法》文
件要求提交相应材料。

(十)创新创业大赛获奖配套奖励政策
1.通化医药高新区科技奖励(补助)资金申请表;
2.企业营业执照;
3.由各类创新创业大赛组织机构颁发的获奖证书及资金奖励证明文件,或者由创新创业大赛组织机构出具的奖励文件;
4.其他证明材料。

(十一)知识产权补助政策
1.通化医药高新区科技奖励(补助)资金申请表;
2.企业营业执照;
3.国家知识产权局或专利局等相关部门颁发的专利证书或相关证明资料;
4.其他证明材料。

(十二)成果转化补贴政策
1.通化医药高新区科技奖励(补助)资金申请表;
2.企业营业执照;
3.由技术转移中心提供的交易证明材料;
4.由项目建设局、商务局、工信局等相关部门提供的项目落地转化证明材料;
5.经技术合同登记机构认定登记的技术转让合同;
6.项目所涉及的技术合同交易资金付款凭证复印件;
7.其他证明材料。

(十三)科技金融融合发展补助政策
1.通化医药高新区科技奖励(补助)资金申请表;
2.企业以上市为目的进行股份制改造的,提供与服务机构签订的上市服务协议以及工商
变更手续;
3.已挂牌上市的公司提供成功上市的证明文件及其他相关材料;
4.其他证明材料。

(十四)获得各类批号或认证补助政策
1.通化医药高新区科技奖励(补助)资金申请表;
2.企业营业执照;
3.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保健用品注册证书;中药一类(新标准)、化药1-3类、生物制品一类、特医食品研发阶段证明文件及相关资料;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中国驰名商标认定文件资料或证书原件。

4.企业上一年度缴税证明;
5.其他证明材料。

二、申请流程
三、组织机构
(一)评审委员会。

高新区管委会设立科技奖励评审委员会,由7到9名人员构成,组长由管委会分管领导担任,科技、财政、发改、工信、商务、人事、党群、创服等相关部门抽选4-5名、省级以上专家2-3名。

(二)科技奖励评审由高新区科技局负责组织召集,建立项目档案。

四、其他
1.奖励(补助)资金申报对象为:工商注册、税务、统计均在高新区内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

2.以上工作实行常年受理申报、分批评审认定的工作机制。

由区科技局统一受理申报材料,会同相关部门联合审核。

3.项目单位应自觉接受科技、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骗取财政资金支持,或未按规定使用财政资金的,收回财政资金,情节严重的,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对责任主体追究责任和处理。

4.当年发生安全生产、食品安全、环境污染等责任事故和重大群体性劳资纠纷事件,或涉及偷税、侵权、假冒伪劣等违法违规受到查处的申报单位和个人,不纳入政策支持范围。

5.企业或机构在享受本政策期间,以及政策全部兑现后五年内不得迁离通化医药高新区,有迁出的须退还所得奖励和补贴。

(本资料仅供参考,请以正式文本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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